2011年6月5日 星期日

20110605出埃及記25章23-4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5:23 「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新》桌子:安提阿古四世(伊彼凡尼)從第二個(所羅巴伯所修造的)聖殿中奪得的一張桌子,與主後七十年征服耶路撒冷時所奪來的戰利品,一同被刻在羅馬城的提多拱門上。

  《馬》23~30:陳設餅的桌子是木製的桌子,包上了精金。上面四圍鑲上金牙邊作裝飾(王冠)。四圍又有一掌寬的橫樑,且又以金牙邊作裝飾。陳設餅的桌子像約櫃一樣,有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作桌子四腳,以便擡槓桌子。桌子上放了十二塊陳設餅(3節),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此外,還有各種盒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

25:24 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25:25 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著金牙邊。

25:26 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

25:27 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可以穿槓抬桌子。

25:28 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25:29 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都要用精金製作。

25:30 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

   《新》陳設餅:(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同在餅」)代表神親自的同在(如在33:14-15;賽63:9「他面前」)。共有十二個,每支派一個。以色列長年擺設這餅,表示願將自己勞苦所得的果實,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同時也藉此承認他們所得的一切收成,全是神所賜的,見利24:5-9。

   《啟》陳設餅:為供奉在神面前的餅。餅的數目為十二(利24:5),用以代表以色列全族十二支派。餅每週更換,換下的餅,給祭司吃(利24:5-9)。

25:31 「要用精金做一個燈臺。燈臺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新》杯、球、花:都是根據杏樹的形狀設計的(見23:33),杏樹是近東地區初春時最早開花的樹。燈臺上杯的形狀不是像花萼,就是像杏仁。

   《啟》會幕的第一層為聖所,設有金燈臺;燈臺上有七盞燈,日夜點著,使聖所有光(27:20-21;比較約壹1:5)。會幕的內層為至聖所,沒有燈臺,但在約櫃上面有神的榮光照耀(40:34;25:22)。

  《馬》31~39:燈臺用精金製成,上面有七個枝幹或臂。每個枝幹的轉節上有一個小燈盞,燈盞內有燈芯燃點燈油。與燈臺有關的,還有臘剪和臘花盆盛載整理之物(38-39節)。

25:32 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25:33 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25:34 燈臺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25:35 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臺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25:36 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25:37 要做燈臺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

   《新》七:代表完全。

   《新》燈盞:古代的燈都是陶製的小碟,碟的一端捏成嘴的形狀,燈蕊的尖端由該處露出,碟內盛油(這種有七個燈嘴的燈源自摩西時代)。在伯善及米吉多兩地廢墟中,曾發現一些金屬製的燈臺,其上可以放燈。會幕中的燈臺形狀可由大希律時代所用的燈臺中看出,又可見於刻在羅馬提多拱門上的壁雕。會幕中的燈火終夜不滅,由祭司們照料。燈油則由百姓提供。燈所發出的光,代表神的榮耀反映在以色列人分別為聖的生活上,以色列人的榮耀回應神在會幕中的榮耀(29:43)。見27:20-21。

   《啟》祭司每天早晚上燈(30:7-8)。

25:38 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

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25:40 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新》此句被引用在來8:5,為要顯出影像(舊約的象徵物)及實體(新約中的基督)之間的區別。又見來10:1。

  《馬》製造這些器具最重要的條件是按照神在山上指示的樣式去作,百姓絕不可肆意作主。事實上,所有屬靈的事都是這樣:必須跟從神的指引,不偏離主用智慧賜下的樣式。

  會幕的家具都說到榮耀的基督:約櫃代表祂的神性(精金)和人性(木製)。施恩座描繪基督作我們的施恩座,或挽回祭(羅三25)。陳設餅的桌子代表基督是生命的糧。燈臺代表基督是世界的光。銅製的壇(二十七章)代表基督作燔祭,爲神全然燒盡。燒香的壇或金壇(三十章)描繪基督給神的香氣。洗濯盤(三十章)代表基督以神的道作爲清水,潔淨祂的民(比較多三5;約一三10;弗五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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