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20120530列王紀下4章1-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

   《新》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以作奴僕為還債的方法,原是摩西律法所容許的(出21:1-2;利25:39-41;申15:1-11)。儘管律法中對這類束縛的期限有限制,並規定要待奴工如同雇工,但這習俗顯然已廣被濫用(見尼5:5、8;摩2:6;8:6)。

   《啟》過集體生活的先知門徒可以娶妻。門徒的遺孀負債難償,依摩西律法可以賣身為奴(賣妻賣子都可以),清償債項(出21:7;利25:39-41;申15:1-11)。不過,希伯來人不可以同胞為奴(利25:39),而且到了“禧年”或服事滿了六年,必須給予自由(利25:40-41;申15:12-14)。

   《馬》1~7:一個敬虔的先知門徒的窮困寡妻因爲欠債,危及兩個兒子要被人取去作奴僕(舊約聖經記載容許窮人、欠債者出賣自己或兒女爲奴,以償還債務。)以利沙行神蹟給她供應油,惟一的限制是她可以借多少器皿載油。靠著賣油,她可以還債,又可以養家。這件事情描繪神對欠債者的恩典:足夠現今的需要和將來的所需。神對有需要的罪人的恩典,使我們從罪債和奴役中得釋放,並供應我們新生活的一切所需。

4:2 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做甚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裏有甚麼?」她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甚麼。」

   《啟》2~7:神顧惜敬畏祂的人(“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供應裝不完的油來幫助寡婦還債,剩下的還足供一家生活(7節)。這婦人所以能得到神豐富的恩典是她順服且有信心(5節;林後12:9)。

4:3 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

4:4 回到家裏,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裏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裏,倒滿了的放在一邊。」

   《新》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裏面:那即將發生的神蹟,不是為了要公然聳人聽聞,而是要私下叫這寡婦親歷神的恩惠和憐憫(參詩68:5)。這婦人一點也不猶豫,以信心和順從之心回應耶和華先知的指示。

4:5 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裏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

4:6 器皿都滿了,她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

4:7 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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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在這個冷漠的社會裡,我是怎樣對待身邊生活有困難的人的?
4:1 舊約聖經記載容許窮人、欠債者出賣自己或兒女為奴,以償還債務。神吩咐富人債主,不要在人極端窮困的時候佔他們的便宜(參申15:1-18中對這種習俗的解釋)。這個婦人的債主,沒有按照神律法的精神而行;以利沙的慈愛行為,顯明了神要我們不但遵守律法,更要超乎律法去憐憫人。

以利沙所施的神蹟讓我們看到神的慈愛與憐憫——
4章 本章記載了神藉著以利沙所行的四個神蹟:供應窮苦的寡婦所需之金錢(4:1-7);使孩子從死裡復生(4:32-37);解食物之毒(4:38-41);以極少食物使一百人吃飽(4:42-44)。這些神蹟顯明神對忠心之人的慈愛與眷顧。

  讀舊約的時候,人多注意神對悖逆的人所施的嚴厲審判,而忽略了神對愛祂、事奉祂之人的慈愛關懷。看到神親自供應忠於祂的人,我們就能不偏不倚地看待祂向不肯悔改的人所施的嚴厲審判。

在油源源不斷地倒出和停止的背後,我看到了甚麼?
4:6 窮寡婦和兒子向鄰居借來空器皿,將自己瓶中的油倒入每個空器皿之中。那油可能是橄欖油,可炒菜、點燈、或者作燃料之用。所倒的油在空器皿都裝滿以後就止住了;他們借來的空瓶有多少,就表明他們的信心有多大。神豐富的供應,是照他們信心的大小和順服的程度而降下的;不要因為缺少信心與順服,就懷疑神的賜福。祂能做的大事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參弗3:20)。



2012年5月3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上帝的「輪椅」

祂的寶座乃火燄,其輪乃烈火。—但以理書7章9節

  潔恩是一位傑出的運動員。她曾贏過八次波士頓馬拉松大賽,也曾在四屆的殘障奧運會獲得五枚金牌。潔恩一出生就患有脊柱裂的癱瘓症,使她必須坐在輪椅上比賽。

  潔恩最喜歡的經文之一是但以理書7章9節:「祂的寶座乃火燄,其輪乃烈火。」她看自己的情形與但以理的異象有所關連,所以她可以常常鼓勵其他人。「每當我有機會和那些因為坐輪椅而感到沮喪的人交談時,我總會告訴他們:『你不但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連你的輪椅都按照祂的寶座造的!』」

  但以理的異象當然不是在描寫上帝的行動是受限的。事實上,有些人把上帝的「輪椅」看為公正的上帝在人類生活中掌權的象徵。另外也有一些經節提到,上帝的供應是如何成為基督徒的幫助(箴言3章25-26節,馬太福音20章29-34節,以弗所書1章11節)。

  潔恩對上帝的信心,成功地幫助她克服自身的困難。我們也可以有同樣的信心,當我們尋求時,那位崇高的至聖者就會隨時給予我們幫助(詩篇46篇)。HDF

信實上帝永不敗,
祂以權柄庇護你;
挫折之時不懼怕,
祂的幫助永無盡。Bosch

有上帝做你的後盾,你就可以勇往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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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管教的含意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廿三13至14)

  這兩節經文提醒每位做父母的,務要管教孩子,若不如此行的話,孩子不但會至於死,而且其靈魂還會下到陰間。在希伯來文中,「管教」有兩方面的含意:

  第一個含意是「馴服野馬」。對那些在反抗、分裂、悖逆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許多時候真像一匹脫韁的野馬,總是不願順服下來,需要藉著管教,改變他們成為順從真理的人。

  「管教」的第二個含意是潔淨,就像當時的奶媽用棗汁餵養嬰孩。據說棗汁有兩大功用,能增強嬰兒吸吮的本能,和清潔嬰兒口中的污穢。

  孩子透過父母或長輩給予他們的管教,能自小有順從和清潔的人生,會令他們一生受用!      ~姜武城




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20120529列王紀下3章1-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 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

   《新》十二年:主前八五二至八四一年。

   《馬》1~3:亞哈的兒子約蘭作以色列王的時候,猶大國由約沙法和他兒子約蘭共同執政。這便解釋了爲什麼以色列王約蘭在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以及猶大王約蘭第二年登基(王下一17)。約蘭不像他父母那麼邪惡;他除掉亞哈所造巴力的柱像。可是,他沒有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被安所設立的金牛崇拜。聖經常將以色列君王的罪,比作“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是北國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他所犯的大罪,是在全國設立偶像崇拜,令人民偏離神(參王上一二25-33)。約蘭不理會神,容讓人民拜偶像,就是犯了耶羅波安之罪。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致像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新》不至像他父母所行的:不像亞哈(見王上16:30-34等註釋)及耶洗別(見王上18:4;19:1-2;21:7-15)所行。

   《新》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似乎指亞哈為耶洗別在撒馬利亞建的寺廟內(見王上16:32-33)所立的男性神祇的石像(見王上14:23註釋)。按10:27,可能耶洗後來又重建了這石像。

3:3 然而,他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總不離開。

3:4 摩押王米沙牧養許多羊,每年將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給以色列王進貢。

   《新》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這是以色列每年向附庸國摩押所徵收嚴苛的歲貢(見賽16:1)。

   《馬》4~9:在亞哈統治期間,摩押王每年要向以色列進貢。亞哈死後,摩押王米沙認爲這是一個叛變的好時機。一八六八年,德國宣教士發現了有名的摩押石碑,上面提到以色列征服摩押,以及摩押王米沙的背叛。

  亞哈謝沒有理會摩押的叛變。但當約蘭繼承他作王,他立即求使摩押重受控制,因爲他不想失去大量的進貢。約蘭請約沙法一同出兵,約沙法再次愚昧地答應了。(參看王上二二章,約沙法因與以色列聯兵出戰,幾乎喪命。)他們決定下到死海西面,向東經過以東,再北上摩押。那時以東王是約沙法的附庸,因此被徵召出兵。

3:5 亞哈死後,摩押王背叛以色列王。

3:6 那時約蘭王出撒馬利亞,數點以色列眾人。

3:7 前行的時候,差人去見猶大王約沙法,說:「摩押王背叛我,你肯同我去攻打摩押嗎?」他說:「我肯上去,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

   《新》你肯同我去攻打摩押嗎:約蘭王想從後側攻打摩押(3:8),要這樣做,他的軍隊就得藉道猶大。

   《新》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見王上22:4。約沙法與北國亞哈(見代下18:1;19:1-2)及亞哈謝(代下20:35-37)諸王結盟,已被耶和華的先知指責過,現在卻仍答應與約蘭聯兵攻打摩押。也許他是因見摩押勢力崛起,日後會威脅到猶大(見代下20章),同時也可能是因他認為約蘭王不像他父兄那樣罪惡昭彰(見3:2)。

   《啟》北國控管摩押地已有一段時期。出兵平其背叛而又不受北方亞蘭人的牽制,最好是繞過死海(9節),從南面攻其不備。這樣須經南國猶大地,約蘭王因此約猶大王約沙法一同出兵。約沙法見摩押人崛起,終必成猶大國大患,樂得聯手,忘了當年與亞哈王聯盟攻打亞蘭人曾受過先知的警告(代下19:1-3)。

3:8 約蘭說:「我們從哪條路上去呢?」回答說:「從以東曠野的路上去。」

   《新》從以東曠野的路上去:沿此攻擊路線,以色列和猶大軍隊取道死海以南,避開了摩押北部的防禦堡壘,也免除大馬士革的亞蘭人從後側來襲的可能。加上以東人已臣服猶大,對於取道途經他們國土的以色列軍隊亦無可奈何。

3:9 於是,以色列王和猶大王,並以東王,都一同去繞行七日的路程;軍隊和所帶的牲畜沒有水喝。

   《新》以東王:此處稱他為王,實際上不過是約沙法派任的一位總督(見8:20;王上22:47)。

3:10 以色列王說:「哀哉!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裏。」

   《馬》10~12:他們向著摩押進發的時候,軍隊缺水。約蘭無禮地埋怨耶和華,而約沙法卻建議求問耶和華的先知。當他們知道曾經服事以利亞的以利沙在附近,三個王便下去見他。

3:11 約沙法說:「這裏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回答說:「這裏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就是從前服事以利亞的(原文是倒水在以利亞手上的)。」

   《新》這裏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見王上22:7。三王直到自己的計謀失敗後,才開始求問耶和華(3:12)。

   《新》這裏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以利亞既曾在約沙法死後致函他兒子約蘭(代下21:12-15),此處看來,以利沙似乎是代表年邁的以利亞隨軍同行。這件事是記在以利沙接下以利亞的職分,以及兩件足以預示其一生事工之特質的事發生之後。作者先介紹以利沙的事奉,然後才以本段插曲引入以後一系列以利沙其人其事的記載。

   《啟》猶大、以東和以色列三王在沙漠中繞行,到了無水的絕望境地。以色列王等死(10、13節);猶大王想到求問神,並且是親自去見以利沙,相信先知那裏必有神的啟示(12節);多少可以看出兩國領袖在信仰上的不同處。

3:12 約沙法說:「他必有耶和華的話。」於是以色列王和約沙法,並以東王都下去見他。

3:13 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我與你何干?去問你父親的先知和你母親的先知吧!」以色列王對他說:「不要這樣說,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裏。」

   《啟》以利沙完全看不起巴力的先知。這句語帶諷刺的話,是說亞哈和耶洗別所蓄養的假先知只知媚世,不敢說真話。

   《馬》13~19:以利沙最初申明他與拜偶像的以色列王沒有任何干涉,並叫他求問他父親的巴力先知。約蘭的回答可能指他們的問題不是由偶像引起,而是由耶和華引起。以利沙看約沙法的情面答應尋求耶和華的心意。琴師彈琴的時候,神的能力降在以利沙身上。他預言谷中心滿是非由雨水做成的池子,並且摩押人會被打敗。

3:14 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萬軍耶和華起誓,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不顧你。

   《新》我若不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約蘭是靠與約沙法的關係,才得分享聽到神話語的福分。

3:15 現在你們給我找一個彈琴的來。」彈琴的時候,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就降在以利沙身上。

   《新》給我找一個彈琴的來:營造出有助於聆聽耶和華話語的氣氛。

   《啟》先知很重視音樂(撒上10:5;代上25:1-3),絃琴奏起,可以驅除塵囂和雜念,集中精神聽神說話。

3:16 他便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在這谷中滿處挖溝;

   《新》這谷:以色列軍隊安營在鄰近死海以南的一廣谷(亞拉巴谷)中,東有摩押高地,西有猶大高地。

   《啟》這谷:指死海以南的亞拉巴,東邊是摩押地的高原,西邊是猶大地的丘陵。

3: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雖不見風,不見雨,這谷必滿了水,使你們和牲畜有水喝。』

   《新》必滿了水:耶和華的話語包含應許和指示。祂會施恩供應祂的子民,但他們也必須以信靠和順從之心回應祂的話(3:16)。

3:18 在耶和華眼中這還算為小事,他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

3:19 你們必攻破一切堅城美邑,砍伐各種佳樹,塞住一切水泉,用石頭糟踏一切美田。」

   《新》此聯軍將使背叛之邦夷為廢墟。

3:20 次日早晨,約在獻祭的時候,有水從以東而來,遍地就滿了水。

   《新》有水從以東而來:以東遠處山上暴發的山洪,使水北流,傾入乾涸、斜向死海的廣谷(見3:16註釋)。

   《馬》20~25:次日早晨,有水從以東流進谷中。在陽光的反射下,那水在摩押人看來像血;他們認定必是以色列、猶大和以東三王互相擊殺。他們趕緊到以色列營中搶奪財物,卻遇到強大的攻擊。以色列人抛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

3:21 摩押眾人聽見這三王上來要與他們爭戰,凡能頂盔貫甲的,無論老少,盡都聚集站在邊界上。

3:22 次日早晨,日光照在水上,摩押人起來,看見對面水紅如血,

3:23 就說:「這是血啊!必是三王互相擊殺,俱都滅亡。摩押人哪,我們現在去搶奪財物吧!」

   《新》必是三王互相擊殺,俱都滅亡:來襲的聯軍彼此一向水火不容,難怪摩押人以為他們在互鬥。

3:24 摩押人到了以色列營,以色列人就起來攻打他們,以致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以色列人往前追殺摩押人,直殺入摩押的境內,

3:25 拆毀摩押的城邑,各人拋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

   《新》吉珥哈列設:摩押首都(見賽16:7、11;耶48:31、36),一般認為即今日的克拉克,位於死海以東約十八公里,亞嫩河以南約二十四公里。

3:26 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裏,卻是不能;

   《新》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裏:摩押王孤注一擲,企圖誘使以東轉攻以色列和猶大。

   《啟》以東王的軍隊可能是三王中比較弱的一環,摩押王打算將之擊潰,衝出一條逃生之路。

   《馬》26~27:摩押王怨憤他的從前盟友以東,又疑心她不會像以色列和猶大一樣全心作戰,因此試圖從以東那邊衝開缺口。當這個策略行不通,他便將自己的長子在城牆上獻爲燔祭,取悅他的諸神、刺激他的士兵奮勇作戰,並驚嚇敵人。以色列人爲這件可惜的、獻人爲燔祭的事情顯得震驚。也許出於神或者他們良心的譴責,他們沒有征服摩押便退兵。

  史第爵這樣評論:“列王紀下的作者似乎在問:假如以色列人被這事件深深觸動,爲什麼他們沒有因震驚而離棄偶像?以色列和猶大仍然繼續拜偶像。”

3:27 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譯 :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新》在城上獻為燔祭:米沙王把作皇儲的長子獻給摩押神基抹(見王上11:7;民21:29;耶48:46)為燔祭(見16:3;耶7:31),希望誘懇神明搭救。

   《新》以色列人遭遇…大怒:本句之希伯來文,一般意指神的憤怒臨到。可能的情況是,正當以色列人似將大獲全勝之際,神以某種方式表示對亞哈王朝的不滿,導致以色列諸王撤軍。有少數學者比較亞蘭文及較後期的希伯來文用語後,建議此處的希伯來文可譯為「有大恐慌臨到以色列」或「在以色列人中有大恐慌」。

   《啟》摩押王相信遭三王攻擊是基抹發怒所致,獻長子為祭,以取悅其神(參16:3)。

   《啟》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原文無“耶和華的”字樣。“大怒”有“噁心”、“驚愕”之意,可以解作以色列人見此情景,既驚愕又噁心;目的雖未全達,仍決定班師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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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約沙法晚年的猶大和亞哈家族的北國王權交替情況是——
3:1 雖然1章17節說約蘭(Jehoram)是猶大王,但3章1節則說約沙法作猶大王。君王年紀漸老時,通常都由儲君輔政。約沙法在他王位將近終了的時候,指派兒子約蘭協助朝政。約蘭攝政五年(公元前853-848;8:16-24再次提到他)。以色列王約蘭(Joram)則是亞哈的兒子,亞哈謝的弟弟,(1:17)亞哈(參王上16:29-22:40)與亞哈謝(1:2-18)都在約蘭以前作以色列的王。

一種風氣形成後,可能會影響幾代人……
3:3 聖經常將以色列君王的罪,比作“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是北國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他所犯的大罪,是在全國設立偶像崇拜,令人民偏離神(參王上12:25-33)。約蘭不理會神,容讓人民拜偶像,就是犯了耶羅波安之罪。

以色列與摩押的關係經歷了哪些變化?
3:4-5 以色列與猶大據有古代近東最肥沃的土地以及不少戰略要衝,無怪乎鄰國都嫉妒他們,不斷想奪取他們的土地。摩押位於以色列東南,當亞哈作王的時候,以色列兵力強盛,摩押曾一度受以色列控制;但亞哈死後,摩押王米沙乘機背叛。以色列下一任君王亞哈謝對此沒有採取行動,繼任人約蘭則決定出兵摩押。他聯合猶大王約沙法向摩押進攻。兩國合力的攻擊幾乎使摩押投降,但是當他們看見摩押王將他親生的兒子,又是他的繼承人獻為燔祭後(3:27),雖然打了勝仗還是退回本國去了。摩押跟以色列和猶大的戰事頻繁,在1868年發現的摩押石碑上,就有米沙所刻下的功績(約於公元前840年),當中記錄了不少戰事。

3:10 以東受猶大控制,所以隨從他們一同出發,成為三王聯軍。

人常是在沒出路的時候才想試一下神這條路,我也犯過這毛病……
3:11-20 約沙法在危難之時要找“耶和華的先知”,顯示以色列與猶大兩國應有的敬虔及敬拜神的生活己經墮落到何種地步。在大衛的時代,既有大祭司,又有先知給君王獻策。但是自從國度分裂以後,大部分的祭司離開以色列去了南國猶大(參王上17:1的第一條註釋),而神的先知則被視為報惡信的使者(參王上22:18)。以利沙所預言的這個神蹟,證實神的大能與權柄,也印證了以利沙的事工。在歷代志下18章,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也向先知米該雅提出同樣的要求,但是他們不聽神的警告,最終以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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