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

20090814讀經:撒下21:1-14


<新國際版研讀本>



21:1 大衛年間有饑荒,一連三年,大衛就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這饑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



  1~14:這件事顯然發生在大衛向米非波設施恩(9章)之後,及押沙龍叛變之前。



  殺死基遍人:掃羅殺基遍人之事,沒有在其他地方提到,但顯然是發生在他作王的早期,可能是基於極端的國家主義(或者只能算是支派間的爭鬥—基遍人佔領了部分劃分給便雅憫人之地,掃羅的曾祖父曾被人稱為「基遍的父親」,代上8:29;9:35)。



21:2 原來這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的;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大衛王召了他們來,



  亞摩利人:一種統稱,有時是指所有在以色列人未進迦南之前迦南地的居民。若要說得更正確一點,基遍人則稱為希未人(書9:7;11:19)。



  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不殺滅他們:曾奉耶和華的名起過誓(書9:15、18-26)。



  想要殺滅他們:掃羅為何無法殺滅他們,原因不詳。



21:3 問他們說:「我當為你們怎樣行呢?可用甚麼贖這罪,使你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呢?」



  祝福:因以色列人違犯了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可以理直氣壯地求神咒詛那地。



21:4 基遍人回答說:「我們和掃羅與他家的事並不關乎金銀,也不要因我們的緣故殺一個以色列人。」大衛說:「你們怎樣說,我就為你們怎樣行。」



  也不要因我們的緣故殺一個以色列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我們也無權處死任何一個以色列人」)血債只能以血償還,但基遍人是降服的外邦人,沒有權利向以色列人討回公道;這個限制一定是掃羅所立的法例,因它與摩西的律法相違。



21:5 他們對王說:「那從前謀害我們、要滅我們、使我們不得再住以色列境內的人,



  那…人:掃羅。



  不得再住以色列境內:逃避掃羅攻擊的人,都被迫離開本鄉本土(見4:2-3等及註釋)。



21:6 現在願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在耶和華揀選掃羅的基比亞。」王說:「我必交給你們。」



  七人:七代表整數(七象徵完整),雖然基遍人被殺的數目比這更多。



  基比亞:掃羅住的地方(見撒上10:26)。



21:7 王因為曾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指著耶和華起誓結盟,就愛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不交出來,



21:8 卻把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所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米非波設,和掃羅女兒米甲的姊姊給米何拉人巴西萊兒子亞得列所生的五個兒子



  米甲的姊姊:即米拉,見撒上18:19。



  米何拉人巴西萊:與基利人巴西萊並非同一人。



21:9 交在基遍人的手裏。基遍人就把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懸掛在山上,這七人就一同死亡。被殺的時候正是收割的日子,就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這七人就一同死亡:如此掃羅的家室就差不多全被剪除,神已棄絕他們。在代上8:29-39;9:35-44,除了約拿單的譜系外,沒有任何掃羅的後裔被列其中。



  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大約四月中旬。



21:10 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用麻布在磐石上搭棚,從動手收割的時候直到天降雨在屍身上的時候,日間不容空中的雀鳥落在屍身上,夜間不讓田野的走獸前來糟踐。



  降雨:表示饑荒確實是乾旱所引起的,且印證以色列人因干犯向基遍人所起之誓而遭的審判(見21:1),現已解除。



21:11 有人將掃羅的妃嬪愛雅女兒利斯巴所行的這事告訴大衛。



21:12 大衛就去,從基列雅比人那裏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搬了來(是因非利士人從前在基利波殺掃羅,將屍身懸掛在伯珊的街市上,基列雅比人把屍身偷了去。)



  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見撒上31:11-13。大衛向掃羅和約拿單所作的最後一件事,充分表達出他向自己一生敬重的君王和一生摯愛的朋友所致的敬意。



21:13 大衛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從那裏搬了來,又收殮被懸掛七人的骸骨,



21:14 將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骸骨葬在便雅憫的洗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裏;眾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後 神垂聽國民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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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自然災害全都是神對人的懲罰嗎?古今的情況有何不同?
21:1 以色列的農業主要靠秋雨與春雨來保障收成。如果沒有這些雨水,或者雨水來得不合時宜,或是農作物遭昆蟲侵害,第二年的莊稼就會大大地欠收。那時的農夫完全靠賴自然,他們沒有灌溉、施肥和除蟲等設備。甚至雨量有所不同,或者有蟲害,都能使農作物全毀。



為甚麼掃羅的罪會禍及家人?那是怎樣嚴重的罪?
21:1-14 聖經雖然沒有記載掃羅報復基遍人的行動,但顯然他有嚴重的罪行,使基遍人追討他流血之罪。聖經沒有說明為甚麼掃羅犯罪卻要殺他的子孫。近東許多習俗(包括以色列的在內),把父親犯罪看作整個家庭有罪,因為家庭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掃羅違背了以色列人向基遍人所起的誓(參書9:16-20)。背誓嚴重地違背神的律法(參民30:1-2)。大衛可能依照習俗行事,把家族看作一個整體,再不然就是掃羅的子孫曾協助掃羅,在殺害基遍人的罪上有分。



利斯巴守候了屍體多久?
21:9-10 收割大麥是在陽曆四月與五月之初。大麥與小麥相似,但不及小麥適於做餅。利斯巴在動手收割的時候(四月)直到雨季(十月)開始,整個時期都守著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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