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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20110801以斯帖記3章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 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新》這事以後:自以斯帖被選為后至此已過了四年(3:7;2:16-17)。書中並未解釋哈曼高升的原因,這形成一諷刺的對比:末底改有功未賞(2:21-23;見6:3),哈曼無功受祿。

   《新》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學者對哈曼的祖先有些爭論。哈米大他此名看來是波斯名,大概就是哈曼某些直系先人。「亞甲族」可能指其他某位直系先人或某一位置不詳的地名;然而最可能是指亞瑪力王亞甲(撒上15:20)。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後,亞瑪力人曾攻擊他們(出17:8-16;撒上14:47-48);因此,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17:16);以色列人也不可忘記,而「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申25:17-19)。掃羅攻擊亞瑪力人時(撒上15章);雖沒有將城中之人完全殺死(代上4:42-43),但仍殺死了亞甲王及城中大多數人。大約在便雅憫人掃羅所率領的戰役五百年後,在以斯帖記裏,便雅憫人末底改(見2:5註釋)繼續與亞瑪力人爭戰。

   《馬》“這事以後”指出,第二和三章之間相隔五年的時間。以斯帖記這出劇最後一個重要人物,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在第1節出場了。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爲什麽他被高升,但後來的歷史明顯地讓我們看到,王的手後面有撒旦的手。哈曼是亞甲族人,是亞瑪力王的後裔(亞甲是王號)。耶和華宣告了長遠與亞瑪力作戰(出一七8-16)。以斯帖記是這場戰事最後的記載(另參看撒上一五32;三O1-10;代上四43)。

3:2 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新》2~6:末底改拒絕向哈曼下拜的真正原因,並非是要遵從十誡中的第二條誡命(出20:4),因為猶太人已願意向君王(見撒上24:8;撒下14:4;王上1:16)及其他人(見創23:7;33:3;44:14)下拜。惟一能解釋末底改之所以拒絕下拜,以及哈曼定意要滅絕所有猶太人的原因(3:5-6),是猶太人與亞瑪力人之間長久以來的敵意。對「通國所有的」猶太人的威脅(3:6),就是對救贖歷史終極目的的威脅。

   《啟》末底改不向哈曼跪拜,與十誡禁拜偶像無關,因為猶太人對君王和有尊位的人,習俗都行跪拜之禮。

   《馬》2~6:王下令人都要跪拜哈曼,因他地位僅次於王。但末底改拒絕向人跪下,尤其是一個亞瑪力人。敬畏神勝過懼怕人。摩西的律法沒有禁止人對在上位者表示尊敬,猶太人有時也向政府官員下拜,以示尊敬(參創二三7;撒上二四8)。但摩西的律法禁止人除了神之外去敬拜人。東方的君主常要人敬拜他,在他們面前下跪,就等於把他們當作神,因此末底改決不肯這樣做。另一個原因也可能是因爲末底改作爲一個猶太人,拒絕向一個古代的敵人(亞瑪力人)下拜。不論怎樣,其要點是他認爲向哈曼下拜,不合猶太人的規矩,失去了忠於猶太的心。

  末底改的同僚爲了取悅哈曼,於是告訴他末底改沒有遵王命。哈曼是一個極爲自大的人,眼見末底改公然不敬,他氣忿莫名。他不僅懷恨末底改本人,甚至憎惡末底改的民族,因爲猶太人認爲神是惟一值得尊崇的對象。因此他沒有單獨對付末底改,而是計劃要滅絕國中所有的猶太人!

3:3 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3:4 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新》比較此處以及約瑟故事中的用語(創39:10)。

   《啟》說明末底改不跪拜的理由,是因為他是猶太人,不能向壓迫神子民且世代和猶太人為仇的亞瑪力人的後裔俯伏下拜。

3:5 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

3:6 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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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為信仰而孤軍奮戰,我有沒有這般勇氣和膽量?
3:2 末底改堅守自己的信念,沒有為明哲保身而隨波逐流;反之,他有勇氣擇善固守。堅持信念有時須力排眾議,成為少數分子;不過,服從神較服從人重要得多(參徒5:29)。

“好漢不吃眼前虧”,末底改為何不靈活一些呢?
3:2-4 末底改拒絕向哈曼下拜。猶太人有時也向政府官員下拜,以示尊敬(參創23:7;撒上24:8)。但是,波斯王及位高權重的大臣,在國內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在他們面前下跪,就等於把他們當作神,因此末底改決不肯這樣做。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也曾拒絕敬拜金像(參但3:1-30)。我們敬拜的對象,只能是獨一真神,而不是任何人。若有人要求你向他膜拜或違背神,你千萬不要讓步。

對一個民族有偏見,你有沒有這種傾向?為甚麼?
3:5-6 哈曼位高權重,末底改卻不願向他屈膝下拜,這使他怒火中燒。他不僅懷恨末底改本人,甚至憎惡末底改的民族,因為猶太人認為神是惟一值得尊崇的對象。哈曼因一個民族的信仰文化與自己的不同,就恨那個民族的人,顯見他的心胸是何等狹隘。自大變成固執,總以為自己勝人一籌。哈曼自己也是因為妄自尊大而被處決的(7:9-10)。對於高傲矜誇、目空一切的人,神必嚴加懲罰(參箴18:12;賽23:8-9;提前3:6)。

想進行種族滅絕的人,其內心世界是怎樣的?
3:5-6 為何哈曼因末底改一人所為,便想滅絕整個猶太民族?(1)哈曼是亞甲人,是以色列的宿敵亞瑪力人的後裔,因此他也仇恨猶太民族。(2)一人之下,萬人之上(3:1)的哈曼權慾薰心,渴望得人尊崇;可是,猶太人卻獨尊神為最高的權威,不畏其他權勢。哈曼知道,惟一滿足他虛榮心的途徑,便是殺戮這批敬重神,過於敬重他和皇帝的人。追求權力和種族仇恨促使他策劃滅族行動。

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2009年6月30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10章1-44



<新國際版研讀本>



10:1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 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哭泣:並非飲泣,乃是放聲大哭。



  俯伏:先知及其他領袖會用示範方式教導,甚至用奇特的行動來吸引群眾的注意力。



10:2 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 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以斯拉身為一個聰明的教師,他等候他的聽眾們自己作結論決定該採取的行動。



  示迦尼:他既也是以攔的子孫,他的父親耶歇可能就是10:26中的耶歇。若是如此,無疑示迦尼為他的父親娶了非猶太女子而悲哀。以攔的家族中有六個與異族通婚的人(10:26)。



10:3 現在當與我們的 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 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立約:直譯作「切了約」。



  妻…他們所生的:婚姻破裂時,孩子歸母親所有。當夏甲被趕走時,以實瑪利與她一起離開(創21:14)。根據漢摩拉比法典,巴比倫的離婚婦女要負責撫養兒女,直到他們長大後,才可再婚。在希臘,離婚家庭的兒女卻歸父親。



10:4 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起來:參大衛的勸勉(代上22:15)。



10:5 以斯拉便起來,使祭司長和利未人,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他們就起了誓。



  誓:如果違反聖經中的誓言,所該受的咒詛通常都不是以很明確的字表達,如「願他重重的降罰與你」。在極少數情況下,才列出咒詛的細節。



10:6 以斯拉從 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裏,到了那裏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裏悲傷。



  屋:聖殿的這些房間是作儲物室用。



  不吃飯、也不喝水:完全不吃不喝的禁食是非常罕有的。摩西曾如此禁食兩次,尼尼微人也曾如此行。通常的禁食只是不吃食物。



  悲傷:希伯來文這個字,通常用來形容人在體會到該受的審判即將來臨時的反應。



10:7 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



10:8 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



  7~8:以斯拉繼續禁食禱告時,首領和長老吩咐所有歸回者聚集在耶路撒冷。雖然以斯拉被授予很大的權柄(7:25-26),但他很少使用這權柄,反而經常以身作則來影響百姓。



  三日之內:由於猶大的疆界已大大縮小,最遠的人距離耶路撒冷也不超過八十公里。當時北面邊界在伯特利,南面在別是巴,東面在耶利哥,西面在阿挪。



  抄:希伯來文此字的意思是「由世俗的用途轉而歸給神」,可能將之完全滅絕,或送入耶和華的庫房。



10:9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眾人都坐在 神殿前的寬闊處;因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戰兢。



  寬闊處:聖殿的外院或是水門前的寬闊處(尼8:1)。



  大雨:這希伯來字是強調性的複數,顯示是極大的暴雨。九月,即基斯流月(今十一、十二月之間),是雨季的中期(10:13),雨季由十月的微雨開始,延續至四月中旬。十二月及一月也是寒冷的月份,溫度約攝氏十度,在耶路撒冷可降至攝氏四度。眾人戰兢不只因淋雨,也可能因在大雨中感覺到神的不悅。



10:10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



  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被擄者的罪惡與失敗已經夠重了,娶外邦女子更加添他們的羞恥。



10:11 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10:12 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



10:13 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



10:14 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著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 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10:15 惟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或譯:總辦)這事,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



  這四人反對這種處理方式,可能因為他們要保護自己或親屬,或者他們認為處理方式太嚴厲。



  特瓦:是「盼望」之意(聖經中此外只在王下22:14出現)。



  雅哈謝:是「願耶和華鑑察」之意(聖經中這名字只在此處出現)。



  米書蘭:見8:16註釋。如果他就是10:29中的米書蘭,他自己也娶了外邦女子。



  沙比太:只在此處及尼8:7;11:16出現;可能是「在安息日出生」之意。



10:16 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長按著宗族都指名見派;在十月初一日,一同在座查辦這事,



10:17 到正月初一日,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數。



  16~17:指派的首領費時三個月完成使命,發現有一百一十人犯了娶外邦女子的罪。



10:18 在祭司中查出娶外邦女子為妻的,就是耶書亞的子孫約薩達的兒子,和他弟兄瑪西雅、以利以謝、雅立、基大利;



10:19 他們便應許必休他們的妻。他們因有罪,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



  應許:(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伸手起誓」)有關伸手象徵的用法,見王下10:15;結17:18(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伸手起誓」)。



  公綿羊:誤犯了罪(利5:14-19)或有意犯罪(利6:1-7)都須獻上贖罪祭,而公綿羊是對兩種情形皆適用的祭物。



10:20 音麥的子孫中,有哈拿尼、西巴第雅。



10:21 哈琳的子孫中,有瑪西雅、以利雅、示瑪雅、耶歇、烏西雅。



10:22 巴施戶珥的子孫中,有以利約乃、瑪西雅、以實瑪利、拿坦業、約撒拔、以利亞撒。



10:23 利未人中,有約撒拔、示每、基拉雅(基拉雅就是基利他),還有毗他希雅、猶大、以利以謝。



10:24 歌唱的人中有以利亞實。守門的人中,有沙龍、提聯、烏利。



  引人注意的是只有一位歌唱的和三位守門的涉及此罪。沒有尼提寧(殿役)(2:43-54)或所羅門僕人的後裔(2:55-57)犯與異族通婚之罪。



10:25 以色列人巴錄的子孫中,有拉米、耶西雅、瑪基雅、米雅民、以利亞撒、瑪基雅、比拿雅。



10:26 以攔的子孫中,有瑪他尼、撒迦利亞、耶歇、押底、耶利末、以利雅。



10:27 薩土的子孫中,有以利約乃、以利亞實、瑪他尼、耶利末、撒拔、亞西撒。



10:28 比拜的子孫中,有約哈難、哈拿尼雅、薩拜、亞勒。



10:29 巴尼的子孫中,有米書蘭、瑪鹿、亞大雅、雅述、示押、耶利末。



10:30 巴哈摩押的子孫中,有阿底拿、基拉、比拿雅、瑪西雅、瑪他尼、比撒列、賓內、瑪拿西。



10:31 哈琳的子孫中,有以利以謝、伊示雅、瑪基雅、示瑪雅、西緬、



  西緬:(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幸緬」)希伯來文此名與雅各次子之名西緬相同。希臘此名即西門。



10:32 便雅憫、瑪鹿、示瑪利雅。



10:33 哈順的子孫中,有瑪特乃、瑪達他、撒拔、以利法列、耶利買、瑪拿西、示每。



10:34 巴尼的子孫中,有瑪玳、暗蘭、烏益、



10:35 比拿雅、比底雅、基祿、



10:36 瓦尼雅、米利末、以利亞實、



10:37 瑪他尼、瑪特乃、雅掃、



10:38 巴尼、賓內、示每、



10:39 示利米雅、拿單、亞大雅、



10:40 瑪拿底拜、沙賽、沙賴、



10:41 亞薩利、示利米雅、示瑪利雅、



10:42 沙龍、亞瑪利雅、約瑟。



10:43 尼波的子孫中,有耶利、瑪他提雅、撒拔、西比拿、雅玳、約珥、比拿雅。



  尼波:與巴比倫神拿步一名相等的希伯來名字;聖經中只在此處以人名出現。



10:44 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其中也有生了兒女的。



  有些與外邦人通婚的已經生了兒女,不過不能以此為阻止離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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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休這一切的妻!啊,竟要——休妻?
10:3 以色列人被命令離棄他們的妻兒。這法令雖然嚴苛,但必須執行,因與異族通婚是被嚴格禁止的(參申7:3-4)。當時甚至連祭司和利未人也犯下這罪,這就好比今天的基督徒與一個拜撒但的人結婚一樣。命令雖然嚴厲,但在二萬九千個家庭裡,真正受影響的只有113戶。



  以斯拉堅決的行動,對某些人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但為整個民族能遵守向神所立的約卻是必須的。有些在北方被擄的以色列人,早已因與外族人通婚的緣故,失去了靈性上和身體上的特徵,他們跟隨異族配偶膜拜偶像。以斯拉不希望這種事情在南國猶大的人身上重演。



心口認罪,行動悔改,生命更新!但我怕我做不到……
10:3-4,11 經過以斯拉懇切禱告後,眾百姓也向神認了罪,並且祈求神指引如何能恢復與祂的關係。真正的悔改不是口頭上的認罪——這不過是門面工夫罷了,乃要在行為上有所改過、在態度上有所改變。當你犯了罪,就要真心悔過,向神坦白承認,求祂赦免,並接受祂的憐憫和恩慈。為了表示你感謝神的赦免,務必要改過自新。



抄家,在武俠片中見得多;在這裡是否如我所理解的意思呢?
10:8 抄家的意思是使之失去土地的合法擁有權和繼承權,以確保異族人的子女無法繼承以色列人的土地。此外,凡拒絕到耶路撒冷的人,也不准參加回歸以色列人的聚會,不准在聖殿裡敬拜。對猶太人來說,這是非常嚴重的懲罰。



認罪、悔改、又認罪——既已認識神且相信神,為何仍要多次認罪?
10:11 我們既已成為基督徒,罪就已得赦免了。既然基督的死已洗淨我們的罪,為甚麼我們仍要向神認罪?認罪不僅為著得到基督的赦免(我們曾經認過的罪不需要再重複認了),認罪還代表我們承認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都會違背神的旨意,我們願意重新立志,遵循祂的旨意而行,並棄絕一切悖逆神的行為。所以認罪就是要遠離罪惡,並求神賜我們新的力量,繼續為祂而活。



雖曾遠離,只要回轉,神必復興;但有時我就是怕……
10:44 以斯拉記以神的殿被毀和南國猶大人被擄到巴比倫為背景。以斯拉講述了神的子民如何回歸、重建聖殿並恢復獻祭敬拜。今天神同樣可以復興人、重建人的生命,只要肯悔改,沒有人會離開神太遠而不能復興。不論我們在外面漂流有多遠、停止敬拜神有多久,祂總能重建與我們的關係,復興我們的生命。





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2009年6月29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9章1-15



<新國際版研讀本>



9:1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



  這事作完了…沒有離絕:以斯拉在五月(埃坡月)到達耶路撒冷(7:9),他在九月(基斯流月)宣告處理與外邦通婚問題之條例(10:9),也就是在抵達之後四個月。提醒以斯拉注意這問題的人,,大概是普通百姓,而不是那些也犯了同樣罪的領袖們(9:2)。與以斯拉大約同時期的先知瑪拉基,提及有些猶太人破壞原來的婚約,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瑪2:10-16),或許那些是大地主的女兒。這種異族通婚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歸回的適婚猶太女子太少。我們可舉埃及的伊里芬丁為例,看見一個縱容與異族通婚的猶太社團的結局。伊里芬丁的社團約與以斯拉和尼希米同期,在那裏娶了外邦女子的猶太人,除了敬拜耶和華以外,也拜外邦神,於是伊里芬丁的猶太社團漸漸被同化,以致消失。



  赫人:一個強壯的民族,主要居住在小亞西亞一帶。從主前十八至十二世紀,曾控制大部分迦南地。



  比利洗人:可能指一些住在農村而非住在城市中的人。



  耶布斯人:當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時,他們正是耶路撒冷的居民。有一段時期,耶路撒冷亦名耶布斯。



  亞捫人、摩押人:羅得女兒所生的兩個兒子,是摩押人與亞捫人的始祖(見申2:9、19)。這兩國人民日後成為亞伯拉罕後裔的大仇敵。



  亞摩利人:這名來自一亞甲文,意思是「西方人」(從巴比倫人的觀點來看)。當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時,亞摩利人住在迦南地的山區。



  這些國的民:這裏所提的八族,代表著以色列進佔迦南前,該地原來的居民。只有亞捫人、摩押人及埃及人在猶太人被擄後仍住在那地。



9:2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聖潔的種類:這希伯來文詞句也在賽6:13出現,新國際版譯作「聖潔的種子」。



  在這事上為罪魁:(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引領百姓背逆神」)對以色列人來說,與不屬耶和華的人民通婚是不貞的行為。而首領和官長卻引領百姓入迷途(見10:18)。



9:3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撕裂衣服和外袍:一般表示憂傷和哀痛的方式。



  拔了頭髮和鬍鬚:聖經中惟一的例子。其他地方記載剃頭及(或)剃鬚。當尼希米面對同樣與異族通婚的問題時,他沒有拔掉自己的頭髮,他拔掉犯罪者的頭髮(尼13:25



9:4 凡為以色列 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裏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晚祭:通報此事者大概在早上來見以斯拉,因此他一定驚懼憂悶地坐了很長時間。獻晚祭的時間通常在下午三時,也是規定要禱告和認罪之時。



9:5 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 神舉手,



  心中愁苦:這希伯來字後來作「禁食」解。



  舉手:以斯拉的禱告(9:6-15)可以和尼希米(尼9:5-37)及但以理(但9:4-19)的禱告相比。



9:6 說:「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



  抱愧蒙羞:見8:22及註釋。以斯拉在神面前內心感到慚愧,在百姓面前也為自己及百姓的罪感到羞愧。這兩個希伯來動詞經常一起出現。



  滔天:但神的愛遠遠超越我們的罪惡(詩103:11-12)。



9:7 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我們的罪惡甚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殺害、擄掠、搶奪、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以色列人清楚意識到自己與祖先是一體的。



  殺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刀下」)(參尼4:13)。在結21章,「巴比倫王的刀」(21:19)被形容為神審判的工具。



9:8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 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我們的 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



  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賜我們他聖所中的一個堅固處」)堅固處直譯作「釘子」或「橛子」,意即像釘子被釘入牆中,或帳幕的橛子被釘入地裏。



  光照我們的眼目:亮光增強表示有活力和喜樂。



9:9 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 神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 神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波斯王:古波斯的阿墾米尼王朝對猶太人很慈惠:塞魯士(主前五三九至五三○年)允許他們歸回(拉1章);他兒子剛比西斯(主前五三○至五二二年)聖經中雖未提及,但從伊里芬丁蒲紙中,我們知道他也很恩待猶太人;大流士一世(主前五二二至四八六年)重申塞魯士的詔令(拉6章);他兒子亞哈隨魯(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給猶太人特權並保護他們(斯8至10章);亞哈隨魯之子亞達薛西一世(主前四六五至四二四年)授權以斯拉(拉7章)及尼希米(尼2章)歸回。



  修其毀壞之處:以賽亞曾預言耶和華會重建耶路撒冷的荒場(賽44:26),使其中發出歡聲。



  牆垣:此字只在彌7:11解作「城牆」,此處用作隱喻(參亞2:4-5)。



9:10 「我們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



9:11 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



  污穢:指迦南地的偶像崇拜及與此有關的不道德行為。迦南人的不道德行為及信仰在古代烏加列文獻中有記載。



9: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11~12:此處所引並非僅是某一段舊約聖經經文,而是來自數段,如申11:8-9;賽1:19;結37:25。



9:13  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



9:14 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



  發怒:神的忿怒臨到以色列人身上,因為他們違背了與神所立的約。



9:15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義的,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我們有…罪惡:當我們對神的聖潔有正確的認識,我們會明白自己的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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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娶外邦女子為妻不可以嗎?不是有婚姻自由嗎?
9:1-2 自士師時代以來,以色列人已經與外邦女子通婚,參與異族的宗教活動(參士3:5-7),甚至連雄才偉略的所羅門王也沾上同樣的罪(參王上11:1-8)。雖然神嚴禁這事(參出34:11-16;申7:1-4),但到以斯拉那年代以色列人仍未改過,他們的下一代又再重蹈覆轍(參尼13:23-27)。禁止與外族通婚並非種族歧視,因為猶太人與住在該地的非猶太人同屬閃族。神頒下這道命令,完全是為了屬靈的緣故。人若與異族人通婚,很容易會倒向外族的信仰和風俗。若在婚姻等重要事情上不自覺地違背了神,自然無力拒絕配偶所拜的偶像。盲目崇拜偶像是以色列人的通病,直至他們被擄才遏止住這種風氣。



同負一軛的婚姻也常會亮起紅燈,更何況兩條路上的人呢?你的見解是——
9:2 部分以色列人與外族人通婚,離開了神為他們安排的道路。新約聖經教導信徒不應與不信者“同負一軛”(參林後6:14)因為這樣的婚姻,使夫妻總不能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上同心,例如服從神、委身給神。婚姻牽涉兩個人合而為一,信仰不同時常會引起夫妻間的爭執,其中一方很可能為保持和諧而向對方的信仰妥協。很多人在起步時忽視這問題,到後來才感到後悔。婚姻是大事,勿讓情緒和激情蒙蔽自己,必須要選擇一位能夠與你在靈裡合一的伴侶。



有謙卑悔罪的內心,才有謙卑悔罪的行為。看他們的表現——
9:3-5 撕裂衣服,拔去頭髮和鬍鬚,是謙卑和悔罪的表現。



以斯拉對罪的態度,讓我認識到罪的根源、領袖的職責和神的憐憫,我敢於效法嗎?
9:5-15 以斯拉得悉百姓犯罪時,立即跪下祈禱。誠心的禱告讓他清楚看到罪惡的本相。他看清了幾件事:(1)犯罪是嚴重的事;(2)一人犯罪勢必影響他人(9:7);(3)雖然他沒有娶異族女子為妻,但他同樣有罪(9:10-15);(4)雖然百姓不配,神仍以愛和憐憫赦免他們(9:8-9,15)。世人每每輕看罪惡,但我們要像以斯拉那樣,嚴肅地對待罪。



禱告悔罪,尋求復興;痛哭流淚,心靈更新——也許我們的教會也需要這樣的更新……
9:5-15 以斯拉禱告承認了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他沒有犯眾人所犯的罪,卻視之如同己錯。他悲哀痛哭,因罪感到羞愧,為罪的結局而惶恐,他渴望以色列人能看到自己的過犯而悔改。他的禱告感動了百姓,使之無不因此而痛哭(參10:1)。以斯拉闡明了不僅要重建聖殿,更需要有一個屬靈的社會與其配合。今天在我們的教會裡,也需要一個屬靈的團體。即使我們曾犯下滔天大罪,仍可祈禱悔改歸向神。



重建聖殿,修築城牆,啊,難道只為恢復光明?
9:9 築起城牆不僅為一城的光榮或建築的美感,而是用來保護百姓、防禦敵人和土匪的侵襲(參9:7)。因著神的恩慈,以色列人得到了保護,能開始新的生活。



神啊,你看他們竟這樣做!——常常,我們都如此指摘別人,只是以斯拉卻不同……
9:15 以斯拉深知如果神按公義審判以色列人,必定無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我們受了冤屈,總愛高呼公義,卻忘記了自己的罪,忘了在公正的裁決下自己應得的懲罰。神不僅是公義的,還向我們施憐憫和慈愛。我們多有福!下次你若要向神討公道時,請先靜下來,想一想神若真的要給你應得的公道,你的境況將是如何。我們應當求神的憐憫。





2009年6月28日 星期日

2009年6月28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8章21-36



<新國際版研讀本>



8:21 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 神面前克苦己心,求他使我們和婦人孩子,並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孩子:此詞在他處(如創43:8)亦包括婦女和老人。



  所有的:他們所攜帶的龐大財物會引起盜賊的貪念。



  平坦的道路:不受任何障礙和危險攔阻。



8:22 我求王撥步兵馬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本以為羞恥;因我曾對王說:「我們 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他的。」



  本以為羞恥:聖經常提及不聖潔的羞愧,然而有時如在此處,則提及聖潔的羞愧。以斯拉對可羞愧的事很敏感(又見9:6)。他既已宣告自己相信神會保護這隊人,因此他視要求人的保護為可愧之事,而不這麼做。當年在米所波大米至巴勒斯坦的長途旅程中,旅人常面對生命危險。約十三年後,尼希米有軍隊保護歸回,但這差異並不表示尼希米的信心比較小。



8:23 所以我們禁食祈求我們的 神,他就應允了我們。



  禁食祈求:有關禁食與祈禱的關聯,見尼1:4;但9:3;太17:21;徒14:23。



8:24 我分派祭司長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的弟兄十人,



8:25 將王和謀士、軍長,並在那裏的以色列眾人為我們 神殿所獻的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給他們。



  所獻的:直譯作「所舉起的」,就是奉獻的。在申12:6這個希伯來字譯作「舉祭」(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特別的禮物」)。



8:26 我秤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六百五十他連得;銀器重一百他連得;金子一百他連得;



  六百五十他連得…一百他連得:極大的數量,值今日的美金百萬元。又見7:22註釋。



8:27 金碗二十個,重一千達利克;上等光銅的器皿兩個,寶貴如金。



  達利克:約八公斤半。這字只在此處及代上29:7出現。



  光銅:這種青銅可能是黃銅,一種鮮黃色的銅合金,與黃金相似,在古時有很高價值。



8:28 我對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器皿也為聖;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的。



8:29 你們當警醒看守,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內,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並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過了秤。」



8:30 於是,祭司、利未人按著分量接受金銀和器皿,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 神的殿裏。



8:31 正月十二日,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們 神的手保佑我們,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8:32 我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裏住了三日。



  住了三日:尼希米到達耶路撒冷後,也休息了相似的一段時間(尼2:11)。



8:33 第四日,在我們 神的殿裏把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祭司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的手中。同著他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



  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大概是那修理兩段城牆的人(尼3:4、21



8:34 當時都點了數目,按著分量寫在冊上。



  寫在冊上:根據巴比倫的習慣(如漢摩拉比法典所記),幾乎任何交易,包括買賣及婚姻,都必須記錄在案。以斯拉可能需要將一份財物交接簽收文件送回給亞達薛西王。



8:35 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人向以色列的 神獻燔祭,就是為以色列眾人獻公牛十二隻,公綿羊九十六隻,綿羊羔七十七隻,又獻公山羊十二隻作贖罪祭,這都是向耶和華焚獻的。



  獻燔祭:除了公山羊的數目完全相同以外,這裏所獻的遠較所羅巴伯那隊歸回者所獻的為少(6:17),跟隨所羅巴伯歸回的家庭數目多得多。



8:36 他們將王的諭旨交給王所派的總督與河西的省長,他們就幫助百姓,又供給 神殿裏所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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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虔禱告,全然呈交——當前路受阻時,他們這樣行了!我們行了沒有?
8:21 以斯拉和百姓步行約一千四百多公里路,在歷時四個月的旅程中,經歷了重重險阻。他們祈求神看顧,保守一路上的平安。我們的人生旅程也可能經歷以斯拉遇到的困難和危險,我們也需要求神引領、求祂保護。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但以斯拉卻是先禁食禱告,我是否凡事先求告神?
8:21-23 準備行裝之前,以斯拉先做好靈性上的準備。百姓祈禱、禁食,表示倚靠神的保護、相信祂掌管一切並承認人自己的軟弱,沒有祂就不能成行。我們當凡事先求告神,不管前路如何,都要作好準備迎接未來。



禁食禱告——為甚麼這麼重要?以斯拉他們不相信神會保守嗎?
8:23 以斯拉知道神會保護祂的子民,但並沒有視之為理所當然的。他知道禱告是蒙神賜福的途徑,所以他和眾人謙卑禁食祈禱,而神也應允了他們的祈求。禁食使他們謙卑,因為飢餓提醒人要倚靠神;禁食也使他們有更多時間祈禱和默想。



  我們的祈禱常常會流於表面化,太過注重言詞的修飾,但鄭重的禱告需要人專心致志,它能徹底改變我們,使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沒有認真的祈禱,只會把神當作我們臨渴掘井的工具。



啊!那些金子、銀子多得很呢!
8:26 六百五十他連得的銀子大約重22,不論是否有官兵護送,均是一批數目龐大的財寶。



交託和信任緊密相關,對神尚且不容易,對人啊,這……
8:28-29 聖殿裡每件器物都是奉獻給神的聖物,要小心看管、分別為聖,留作特別用途。管家的職分就是要好好保護神交託的一切,要視一切由祂而來和為祂所用。神把甚麼交給了你,要你好好看守呢?



8:36 總督的官階相當於省長。





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2009年6月27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8章1-20



<新國際版研讀本>



8:1 當亞達薛西王年間,同我從巴比倫上來的人,他們的族長和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



8:2 屬非尼哈的子孫有革順;屬以他瑪的子孫有但以理;屬大衛的子孫有哈突;



  革順:此詞的發音與希伯來文「該地-寄居者」一詞相似,這也是摩西和西坡拉長子的名字。



  以他瑪:也是亞倫第四子的名字。



8:3 屬巴錄的後裔,就是示迦尼的子孫有撒迦利亞,同著他,按家譜計算,男丁一百五十人;



  撒迦利亞:參8:11。是「耶和華記念」之意,聖經中約有三十人有這個名字,包括那位舊約先知和施洗約翰的父親。



8:4 屬巴哈摩押的子孫有西拉希雅的兒子以利約乃,同著他有男丁二百;



  以利約乃:是「我的眼目仰望耶和華」之意,這名字只有此處及代上26:3出現。



8:5 屬示迦尼的子孫有雅哈悉的兒子,同著他有男丁三百;



8:6 屬亞丁的子孫有約拿單的兒子以別,同著他有男丁五十;



  約拿單:是「耶和華賜給」之意,舊約聖經中有十五人有這名字。



  以別:可能是俄巴底亞的簡稱(參8:9),是「耶和華的僕人」之意。



8:7 屬以攔的子孫有亞他利雅的兒子耶篩亞,同著他有男丁七十;



  亞他利雅:也是一位出名王后的名字,她是亞哈的女兒(王下11章)。



8:8 屬示法提雅的子孫有米迦勒的兒子西巴第雅,同著他有男丁八十;



  米迦勒:意思是「誰能像神」,聖經中另有九個人有這名字,此外天使長也是這名字。



8:9 屬約押的子孫有耶歇的兒子俄巴底亞,同著他有男丁二百一十八;



8:10 屬示羅密的子孫有約細斐的兒子,同著他有男丁一百六十;



  示羅密:雖然這是一個陰性型式的名詞,但常用作男子的名字,如在此處。希臘文的相等名字是撒羅米。



8:11 屬比拜的子孫有比拜的兒子撒迦利亞,同著他有男丁二十八;



8:12 屬押甲的子孫有哈加坦的兒子約哈難,同著他有男丁一百一十;



  押甲:見2:12註釋。



  哈加坦:是「細小者」之意;這名字沒有在聖經別處出現。



  約哈難:見2:46註釋。



8:13 屬亞多尼干的子孫,就是末尾的,他們的名字是以利法列、耶利、示瑪雅,同著他們有男丁六十;



8:14 屬比革瓦伊的子孫有烏太和撒布,同著他們有男丁七十。



8:15 我招聚這些人在流入亞哈瓦的河邊,我們在那裏住了三日。我查看百姓和祭司,見沒有利未人在那裏,



  流入亞哈瓦的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流向亞哈瓦的運河」)大概是流入幼發拉底河或底格里斯河的運河(結1:1的迦巴魯「河」也是一條運河)。



  三日:可能由尼散月九日至十二日;旅程由十二日開始(見8:31)。



  沒有利未人:由於他們要擔負許多勞役工作,他們可能想留在被擄地過著比較舒適的生活。一份拉比對詩一三七篇的註釋記載了一個傳說:利未人是在歸回的隊伍中,但他們不能履行職務,因為當尼布甲尼撒王命令他們為他唱錫安歌的時候,「他們拒絕,並咬掉他們的指尖,以至不能再彈琴」。在希臘化時期(自亞歷山大在主前三三三年征服巴勒斯坦以後),利未人的地位大大跌低,然而昆蘭死海古卷中的「聖殿規程」卻仍視他們地位重要。



8:16 就召首領以利以謝、亞列、示瑪雅、以利拿單、雅立、以利拿單、拿單、撒迦利亞、米書蘭,又召教習約雅立和以利拿單。



  亞列:是「神的獅子」或「祭壇爐邊」之意。只有在此處被用作人名。



  米書蘭:可能是「得酬報」之意。有人認為這就是反對以斯拉糾正異教通婚的米書蘭(10:15)。



  教習:直譯作「使別人明白的人」。這希伯來文名詞在代上25:8譯作「為師的」,在代下35:3譯作「教訓…人的」;在尼8:7譯作「使明白」;在尼8:9譯作「教訓」。



8:17 我打發他們往迦西斐雅地方去見那裏的首領易多,又告訴他們當向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寧說甚麼話,叫他們為我們 神的殿帶使用的人來。



  迦西斐雅:有人認為這是巴比倫北部底格里斯河畔的特西凡,後來成為帕提亞的首都。



8:18 蒙我們 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他們在以色列的曾孫、利未的孫子、抹利的後裔中帶一個通達人來;還有示利比和他的眾子與弟兄共一十八人。



  18~19一十八人…二十人:只有兩個家族約四十名利未人願意加入以斯拉的行列。



8:19 又有哈沙比雅,同著他有米拉利的子孫耶篩亞,並他的眾子和弟兄共二十人。



8:20 從前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事利未人,現在從這尼提寧中也帶了二百二十人來,都是按名指定的。



  尼提寧:(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殿役」)見2:43-57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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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利未人!但——他們不是神特別揀選的嗎?我們呢?怎樣回應神的呼召為祂作工?
8:15 由於等候利未人回應呼召,加入歸回的行伍,以斯拉回國的進度被耽延。神曾號召利未人作特別事奉,可惜願意付代價的人很少。神賜人各種才能,使我們為祂的國度盡忠(參羅12:4-8),所以不要坐著等被招募,要主動找尋事奉的機會。不要躊躇畏縮,阻礙神的工作。“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參彼前4:10)





2009年6月26日 星期五

2009年6月26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7章1-28



<新國際版研讀本>



7:1 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以斯拉,他是西萊雅的兒子,西萊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兒子,



  1~5:以斯拉的家譜列出他十六位祖先,追溯到摩西的哥哥亞倫。



  這事以後:是指第六章所記直到主前五一六年聖殿建成為止的這些事。



  亞達薛西:這章所提的波斯王的名字曾引起爭議。如果這是亞達薛西一世(相當有可能),那麼以斯拉是在主前四五八年回到猶大,而第六章與第七章所記載的事件就相隔了六十年之久。在這期間所發生的事,惟一記錄下來的,就只有亞哈隨魯年間(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有人反對重建耶路撒冷之事(4:6)。



  以斯拉:可能是亞撒利雅的簡稱,這名字在他的家譜中曾出現兩次。希臘文寫法就是旁經中的以斯得拉。



  西萊雅:是「耶和華是王子」之意。他是西底家時期的大祭司,在以斯拉歸回前一百二十八年(主前五八六年)被尼布甲尼撒所殺(王下25:18-21)。因此他是以斯拉的祖先,而非他的父親;「兒子」一詞常是用來指「後裔」(見代上6:14-15)。



  亞撒利雅:是「耶和華幫助」之意。



  希勒家:「耶和華是我的福分」之意。他是約西亞時期的大祭司(王下22:4)。



7:2 希勒家是沙龍的兒子,沙龍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亞希突的兒子,



  撒督:是「公義」之意。他是大衛時期的一個祭司(撒下8:17)。所羅門立撒督為大祭司,取代支持亞多尼雅叛亂的亞比亞他。以西結認為撒督的子孫沒有拜偶像(結44:15)。他們承襲大祭司職分直至主前一七一年。



  亞希突:大概是「我(神聖)的弟兄是好的」之意。他其實是撒督的祖父(尼11:11



7:3 亞希突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米拉約的兒子,



7:4 米拉約是西拉希雅的兒子,西拉希雅是烏西的兒子,烏西是布基的兒子,



7:5 布基是亞比書的兒子,亞比書是非尼哈的兒子,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以利亞撒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



  以利亞撒:是「神幫助」之意。此名的希臘文寫法是「拉撒路」(約11:1)。



7:6 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 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 神的手幫助他。



  文士:(編者註:此處新國際版譯作「教師」)早期,文士乃是君王的文書,如約西亞王的沙番(王下22:3,該處希伯來文「文士」一詞譯作「書記」)。其他文士擔任抄寫記錄的工作,例如巴錄寫下耶利米的言論(耶36:32)。從被擄時期開始,「文士」成為研讀和教導聖經的學者。新約時期,他們被稱為「拉比」。



  通達:這個希伯來字在詩45:1譯作「快」,在箴22:29譯作「殷勤」。



7:7 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有上耶路撒冷的。



  7~9第七年…正月初一日…五月初一日:以斯拉在尼散月一日出發(主前四五八年四月八日),在埃波月一日到達耶路撒冷(主前四五八年八月四日)。旅程需時四個月,包括因故延遲的十一天(比較7:9及8:31)。春天是展開這類旅程最好的季節,大部分軍隊都在這季節岀征。雖然巴比倫與耶路撒冷之間的距離只有約八百公里,旅行者實際上卻需要走一千四百公里的路,沿幼發拉底河向西北行再轉向南。他們行程較慢的原因是有年老者及兒童同行。



7:8 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



7:9 正月初一日,他從巴比倫起程;因他 神施恩的手幫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



7:10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7:11 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亞達薛西王賜給他們諭旨,上面寫著說:



  諭旨:很多人將亞達薛西一世的這封信,作為但以理前六十九個「的開始(但9:24-27)。也有人將尼希米被這同一位君王差遣之時,作為這個預言的開始(尼1:1、11;2:1-8)。如果根據第一個看法(主前四五八年)用陽曆計算,或根據第二個看法(主前四四五年)用陰曆計算,我們可以相當精確地算到耶穌公開傳道的時期。



7:12 「諸王之王亞達薛西,達於祭司以斯拉通達天上 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諸王之王:這稱號原由亞述君王使用,因為他們的帝國併吞了很多國家。其後的新巴比倫帝國(結26:7;但2:37)及波斯帝君王也使用這稱號。



7:13 住在我國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們與你同去。



  以色列人:值得注意此處是用「以色列人」,而不是「猶大人」。以斯拉的目的是將歸回者建立成一個以色列。這諭旨充滿猶太色彩,可能因為王用猶太官員協助草擬,甚至可能就是用以斯拉本人。



7:14 王與七個謀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 神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



  七個謀士:參斯1:4,那裏提到七個大臣「在王左右常見王面」。這與早期希臘史家希羅多和色諾芬所記載的波斯習俗相符。



  你…神的律法書:可能指與現存相同的整套摩西五經(見7:6)。



7:15 又帶金銀,就是王和謀士甘心獻給住耶路撒冷、以色列 神的,



  甘心獻給:波斯庫房有充足款項,而波斯王慷慨的政策亦為人所公認。



7:16 並帶你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和百姓、祭司樂意獻給耶路撒冷他們 神殿的禮物。



  百姓…的禮物:在巴勒斯坦以外居住的猶太人,習慣送禮物回耶路撒冷,直到猶太羅馬戰爭時,羅馬人強迫猶太人將禮物送給朱比特神廟。在同一時期埃及伊里芬丁猶太社區的信件裏,有很相似的指令,包括一張蒲草紙記載著大流士二世的吩咐:在雅戶神的祭壇上,「以你的名義獻上素祭、香及燔祭」。



7:17 所以你當用這金銀,急速買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和同獻的素祭奠祭之物,獻在耶路撒冷你們 神殿的壇上。



7:18 剩下的金銀,你和你的弟兄看著怎樣好,就怎樣用,總要遵著你們 神的旨意。



7:19 所交給你 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 神面前。



7:20 你 神殿裏若再有需用的經費,你可以從王的府庫裏支取。



  從王的府庫裏支取:波斯波立庫房裏的文獻中,也有從王室財產裏支出款項及供應的記錄。



7:21 「我亞達薛西王又降旨與河西的一切庫官,說:『通達天上 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無論向你們要甚麼,你們要速速地備辦,



7:22 就是銀子直到一百他連得,麥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罷特,油一百罷特,鹽不計其數,也要給他。



  一百他連得:一個極大的數量(約三點四公噸)



  一百柯珥:相形之下較少的數量(即「一百歌珥」,可能約二萬二千公升)麥子是用來獻素祭的。



  鹽不計其數:約瑟夫所記載安提阿古三世一次慷慨的贊助與此非常相似(「古史」,12.3.3):「首先我們因他們的虔誠,決定提供總值二萬塊銀子的祭牲、酒、油及乳香作獻祭之用,再加上根據他們的律法用細麵所做的聖餅,以及一千四百六十米甸尼小麥和三百七十五米甸尼鹽。」



7:23 凡天上之 神所吩咐的,當為天上 神的殿詳細辦理。為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



  使忿怒臨到王:主前四六○年埃及曾背叛波斯,並在主前四五九年藉雅典人的幫助將波斯人趕走。當以斯拉在主前四五八年回耶路撒冷時,波斯人正在平定這場叛亂。



  王眾子:當時王有幾個兒子並無記載,不過據特西亞(希臘醫生,曾著一本詳盡的波斯歷史書)稱,他最終有十八個兒子。



7:24 我又曉諭你們,至於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尼提寧,並在 神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交課,納稅。』



  祭司…在神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納稅:祭司及其他聖殿服事人員通常可免除賦稅或勞役之責。大流士一世的加得斯碑文中有一段很類似的記載,他寫給西土耳其的省長,免收亞波羅祭司的稅。安提阿古三世也准猶太人同樣地免稅:「祭司、聖殿文士及聖殿歌唱者可以免交人頭稅、皇稅及鹽稅」(約瑟夫「古史」,12.3.3)。



7:25 「以斯拉啊,要照著你 神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 神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們教訓一切不明白 神律法的人。



7:26 凡不遵行你 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



  凡不遵行…定他的罪:以斯拉所擁有的權力相當驚人,甚至延伸至世俗事務。可能為了完成他的職務,以斯拉需要長期巡查各處,由此可解釋為何從他返回耶路撒冷,到尼希米抵達之間十三年之久,他的活動很少被提及。此次以斯拉被委任,很類似早期大流士一世委任一名祭司及學者烏加賀列森回埃及的方式,此人召集埃及的領袖編立埃及的法典,這項工作從主前五一八年開始,至五○三年始完成。



7:27 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



7:28 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因耶和華我 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



  我:第一次以第一人稱自稱提及以斯拉,這是7:27至9章「以斯拉回憶錄」中的一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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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以後”,其後出現的人,發生的事都記載在這裡——
7:1 第6章與第7章所載的事件相距達六十年,其間所發生的事收在以斯帖記中。當時在位的是薛西斯王(即亞哈隨魯),公元前486年他登基,直至465年才由他的兒子亞達薛西繼位。七年後(即公元前458年)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



看王的回應,以斯拉可說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
7:6 第一批人回歸之後八十年(參2:1),即聖殿建成後五十八年,以斯拉動身返回耶路撒冷。這是他的首次旅程,歷時四個月。記述到這裡時,以斯拉仍身在巴比倫,大概是為搜集過去所發生事件的資料。



  以斯拉本人雖然獲准回歸,但仍向王求問,因為若要帶領大批聖民回耶路撒冷,他便需要王令,使任何猶太人都可以回歸。這個法令就如一張通行證,保證路上不受任何阻撓。王給予以斯拉寬鬆的法令,顯示了神賜福以斯拉(參7:28),也說明他在亞達薛西王朝中地位崇高。為了回國將神的律法教導給以色列人,他甘心放棄自己的高位。



獨善其身不就夠了嗎?還要多多幫扶別人?這以斯拉可以,我……
7:6-10 從以斯拉身上可以看到,一個有恩賜的傳道者,能夠幫助神的子民不斷成長進步。他熟讀神的律法、一心遵行,不僅言傳,而且身教,難怪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我們要效法以斯拉,好好學習和服從神的話語。



七謀士,個個重要……
7:14 這七位謀士是亞達薛西王身邊地位最高的大臣(參斯1:14)。



若照此經文所說,外邦人也閱讀律法書的;但是為甚麼呢?
7:14 外邦人得以閱讀律法書卷,可能是因為尼布甲尼撒摧毀聖殿時掠走大量財物,其中連律法書卷也一併搶走(參代下36:18);亦可能是猶太人被擄時隨身帶的,但後來被外邦人充公。膜拜多神的外邦領袖,為了軍事和政治的需要,往往喜歡得到其他國家所信奉的宗教資料。



祭司、利未人,稅項得免!今天傳道人、牧者的生活,誰去供應?
7:24 亞達薛西王為何免了祭司和利未人的稅務負擔?因為知道他們是屬靈的領袖,在社會裡扮演著重要角色。雖然聖經沒有說要免去神職人員的稅項,但作為外邦君王的亞達薛西王贊同這項政策。今天,教會也有責任確保事奉的工人生活無缺。



神奇妙權能成就的事,常在人意料之外,以斯拉為此感謝;在我們的生活中,可有如此經歷?
7:27 以斯拉因為神“使王起這心”,發出讚美和感謝。神能夠改變王的心意(參箴21:1)。我們面對生活上的重大挑戰,也要加倍努力工作,並曉得神掌管我們一切。我們能夠成功,全憑神的幫助,不要忘記感謝和讚美祂。



生命得神使用,成就大事,卻只高舉神,談何容易?
7:27-28 以斯拉因為神使用他,藉他成就的一切而發出讚美,他以生命來榮耀神,而神亦揀選他來榮耀自己。以斯拉沒有誇耀個人的才華和魅力,以此得著王的心,他只把榮耀歸與神。同樣,我們切勿炫耀自己的成就,乃要對神心存感謝。



從這兒開始,以斯拉記風格一轉——
7:28 這裡的“我”是指以斯拉。從這兒開始,他以第一人稱完成以斯拉記餘下的部分。





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

2009年6月25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以斯拉記6章1-22




<新國際版研讀本>



6:1 於是大流士王降旨,要尋察典籍庫內,就是在巴比倫藏寶物之處;



  典籍庫…巴比倫藏寶物之處:在波斯波立的所謂「藏寶物之處」也發現了很多文獻。



6:2 在米底亞省亞馬他城的宮內尋得一卷,其中記著說:



  米底亞省:伊朗西北部米底亞人的本土。米底亞人是與波斯人有關的一支印歐民族。在主前五五○年塞魯士興起後,他們就受波斯控制。這地名直到新約時代仍在使用。



  亞馬他城:波斯帝國的四個首都之一(其他是巴比倫、波斯波立及書珊)。位於伊朗城市哈馬丹,遺跡仍未被發掘。舊約聖經惟有此處提到這城市,但在旁經中很多次提及它。



6:3 「塞魯士王元年,他降旨論到耶路撒冷 神的殿,要建造這殿為獻祭之處,堅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高六十肘,寬六十肘:這個尺寸與所羅門的聖殿尺寸比起來,顯示這裏所說的尺寸大概不是重建之聖殿的實際尺寸,而是波斯人願意資助他們建造的最大限度。其實這重建的聖殿不及第一座宏偉。



6:4 用三層大石頭,一層新木頭,經費要出於王庫;



  大石頭…新木頭:見5:8。王上6:36;7:12提及同樣的構造。這種設計可能是為了承受地震的波動。



  經費要出於王庫:一九七三年,考古學家在土耳其的西南部山多斯,發現一份波斯時代後期的神廟奠基碑文,與這份塞魯士詔令相當接近。如在以斯拉記之記載,獻祭的數目,祭司的名字及維護廟宇的經費都詳細列明。波斯王似乎熟悉這宗教的細節。



6:5 並且 神殿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倫的,要歸還帶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處放在 神的殿裏。」



  3~5:比較這份塞魯士詔令的亞蘭文檔案與1:2-4的希伯來文版本,亞蘭文版本較為嚴肅及公式化,而且沒有提到耶和華。在上埃及的伊里芬丁出土的主前五世紀亞蘭文蒲草紙中,有一份類似文件,提到准許重建該處的猶太人聖所。



6:6 「現在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你們的同黨,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你們當遠離他們。



6:7 不要攔阻 神殿的工作,任憑猶大人的省長和猶大人的長老在原處建造 神的這殿。



6:8 我又降旨,吩咐你們向猶大人的長老為建造 神的殿當怎樣行,就是從河西的款項中,急速撥取貢銀作他們的經費,免得耽誤工作。



  撥取貢銀:波斯君王一貫的政策,是幫助帝國中各地人民重建聖所。例如一份有關在伊里芬丁重建猶太聖所的文件,是由猶大及撒馬利亞的波斯總督所寫。並且從聖經以外的資料中,我們也得知塞魯士曾修建在烏路(以力)及吾珥的廟宇。塞魯士的繼位者剛比西斯曾撥款給埃及賽斯的廟宇。而大流士也下令重建在喀爾格綠洲的亞孟神廟。



6:9 他們與天上的 神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並所用的麥子、鹽、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話,每日供給他們,不得有誤;



  從剛比西斯及大流士一世的旨令中對埃及廟宇及祭司的規定,清楚顯示波斯君王對各民族的宗教禮儀細節相當有興趣。大流士二世(主前四二三至四○四年)曾授權寫信給住在伊里芬丁的人,提到關於他們守除酵節的事。



6:10 好叫他們獻馨香的祭給天上的 神,又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



  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在塞魯士圓柱(火燒黏土所造)的碑文上,王要求:「請所有被我重新安置在祂們聖城中的諸神,每日向彼勒和尼波神為我求長壽。」在伊里芬丁的猶太人,願為猶大的波斯總督獻禱。而每天的會堂敬拜中,也包括為皇室的禱告(參提前2:1-2)。



6:11 我再降旨,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必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樑來,把他舉起,懸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為糞堆。



  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在諭旨及條約的結尾,通常都有這一連串對於違背條文之人的咒詛。



  懸在:(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刺穿在」)根據希羅多德的記載(3.159),大流士一世攻破巴比倫時,使三千名巴比倫人被刺穿致死。



6:12 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這命令,拆毀這殿,願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 神將他們滅絕。我大流士降這旨意,當速速遵行。」



  若有王和民…願…神將他們滅絕:在大流士一世著名的貝希斯敦碑文之末了,他警告:「如果你看見這碑文或這些雕塑,而去破壞它,或不盡你的能力去保護它,願亞胡拉馬慈達擊打你,使你家破人亡,你手所作的…願亞胡拉馬慈達全然毀滅。」



6:13 於是,河西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因大流士王所發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6:14 猶大長老因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所說勸勉的話就建造這殿,凡事亨通。他們遵著以色列 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塞魯士、大流士、亞達薛西的旨意,建造完畢。



  13~14:聖殿建造工程進展緩慢,除了因為受到抗阻外,也因為歸回者專注於他們自己的房屋(該1:2-9)。他們將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所以神降饑荒懲罰他們(該1:5-6、10-11)。受哈該和撒迦利亞傳講神話語的激動,百姓在所羅巴伯和耶書亞的領導之下產生新的動力(該1:12-15



  亞達薛西:此處提到他似乎不合宜,因他對聖殿的重建並無貢獻,這裏加上他,可能因他日後資助以斯拉時代聖殿裏的工作(7:21-24)。



6:15 大流士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這殿修成了。



  這殿修成了:在主前五一六年三月十二日完成,約為這殿被毀之後七十年。聖殿重建工程在主前五二○年九月廿一日重新開始(該1:15),持續將近三年半。據該2:3,那些還記得所羅門聖殿宏偉規模的長者,在看見所羅巴伯這個比較小型的聖殿時,感到失望(參拉3:12)。但長遠來看,第二座聖殿雖然不如第一座宏偉,卻維持了更長時間。第二座聖殿的設計與所羅門的聖殿相似,不過至聖所內卻是空的,因為約櫃在巴比倫入侵後遺失了。根據約瑟夫記載,大祭司在贖罪日將他的香爐放在約櫃原本該在的石板上。聖所中設有陳設餅的桌子,香壇及一個燈臺,不像所羅門聖殿中有十個燈台(王上7:49)。



6:16 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並其餘被擄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地行奉獻 神殿的禮。



  被擄歸回的人…奉獻…的禮:參所羅門聖殿的奉獻禮(王上8章)。那些被擄歸回者的領袖是負責完成聖殿的。「奉獻禮」一詞的亞蘭文是Hanukkah。猶太人在十二月(亞達月)慶祝從西流基王朝手中奪回聖殿及獻殿(主前一六五年)的節日,也叫作「獻殿節」(Hanukkah)。



6:17 行奉獻 神殿的禮就獻公牛一百隻,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



  一百…二百…四百:比起所羅門時代(王上8:5、63)、希西家時代(代下30:24)及約西亞時代(代下35:7)類似的獻祭,此處祭牲的數目相當少。那時是以千計,而不是以百計。



6:18 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 神,是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班次:祭司分為二十四班(代上24:1-19),每班每次在聖殿當值一個星期(參路1:5、8)。一九六二年,在凱撒利亞發現一些會堂碑文的碎片,上面列有二十四班次。



  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可能指經文篇章如出29章;利8章;民3章;8:5-26;18章。



6:19 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



  正月十四日…逾越節:這日期大約是主前五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6:20 原來,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人不潔淨。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



  自潔…潔淨:祭司和利未人必須在禮儀上潔淨後,才能執行他們的職務。



6:21 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人都吃這羊羔,



  和一切除掉…歸附他們…的人:被擄歸回者願意接納那些脫離外邦多神教的人,這些外邦人從前是被亞述人遷到那地。



6:22 歡歡喜喜地守除酵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王的心轉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作以色列 神殿的工程。



  亞述王:這是對波斯王大流士一個奇特的稱呼,不過即使在主前六一二年尼尼微陷落之後,亞述人原先所擁有的疆土仍被稱為「亞述」(甚至敘利亞都是亞述的縮寫)。波斯王採用很多不同的稱呼,包括「巴比倫王」(參5:13;尼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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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又有一卷發現!這些可真是很有歷史價值的呢!
6:1-2 在這些地區(即今日敘利亞附近),發現了不少用陶泥和紙草製成的文物,這些資料記載了商業貿易的情況和歷史。而在敘利亞的愛巴拉城,也發現藏有大量同類記錄的檔案和文獻。



王的降旨,神的旨意是——聖殿得建!我的生命,神的計劃,我還怕嗎?
6:14 以斯拉清楚指出,最先下令重建聖殿的是神,而非眾君王,因為君王不過是神所使用的工具。最奇妙的是神竟藉著外邦人典籍庫裡一卷遺失了的詔書,來遏止反對重建聖殿的聲音,這份詔書使神的工作順利進行。神的心思意念高過一切掌權者,也超越一切歷史,勝過反對的力量。我們難以預計祂如何拯救我們,但只要相信祂的大能和慈愛,便再沒有甚麼可以阻擋我們了。



6:15 公元前516年,聖殿重建完畢。



敬拜有時,作工有時……
6:16-22 在獻殿禮上,安排了筵席和慶典。典禮與列王紀上8章63節所羅門獻殿時的相似,不過當年所獻的牛羊比此時的多出二百倍。另外,“摩西律法書”(6:18)可能是指利未記。祭司和利未人分組按班次來“事奉神,是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他們敬拜有時,工作有時。敬拜神和為神做工,二者都是恰當和必需的,都能討神的喜悅。



守逾越節,以色列人就記起當年此日出埃及——
6:19 逾越節是每年舉行的重要慶典,紀念以色列人出埃及。當年法老王經過一連串的災難仍不肯釋放以色列人,神便派遣使者,把埃及人每個家庭的長子殺掉。不過以色列人在門框和門楣上都塗了羔羊的血,滅命使者逾越不入,他們便避過了災難(參出12:1-30)。



改變,來自神,非靠人力;當想去改變別人時,我們可以……
6:22 我們有很多途徑祈求神的幫助,你可曾想過,祂可以改變一個人甚至整個團體的態度。祂是全能的神!祂的智慧與洞察力超越人性的規律。你必須總是以先改變自己的態度作為第一步,同時記住,神也能改變別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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