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約伯回答說:
《啟》約伯在絕望的深處有了新希望。他得不到朋友的同情和憐憫(2-6節),反而讓他有機會爬登信心的新高峰。他對神的信心,使他敢於仰望天上的那位見證人,為他洗雪沈冤(23-29節)。
《SDA》約伯第二次回答比勒達,抗議朋友們的無情,並再次表明自己的痛苦。
19:2 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
《SDA》約伯不是不動情主義者。對於朋友們的攻擊他不會無動於衷。他們的話刺激、折磨,傷害了他的心靈。比勒達的攻擊最爲冷酷。約伯的回答表明他受了多深的傷害。比勒達曾問他尋索言語要到幾時(見伯18:2)。約伯反過來問比勒達傷害他要到幾時。
19:3 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
《新》十次:許多次。十通常用來當作整數(如見創31:41;撒上1:8)。
《啟》十次羞辱:是說約伯為朋友多方羞辱。
《啟》十:只是一個概數。
《啟》約伯說他即令犯了罪,也是個人的事,他的朋友若非別有用心,何必這樣苦苦相逼,要證明他有罪呢!
《SDA》十次:這可能是一個大約數(見創31:7注釋;又見創31:41;民14:22;尼4:12;但1:20)。
《SDA》你們苦待我(tahkeru):只出現在這裏。含義不明。可能是“你們冤枉我”,“你們虐待我”。
19:4 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
《新》乃是在我:(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乃是我自己的事」)約伯的朋友無權幹涉,或儼然以神自居(見19:22)。
《SDA》我有錯:不一定是承認道德上有罪,而是表白人類的局限。
《SDA》乃是在我:可能意爲“受到傷害的只是我”。
19:5 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
《SDA》誇大:即自立爲監察官和法官。
《SDA》指責我:朋友們利用約伯的苦難作爲攻擊他的證據。
19:6 就該知道是 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
《新》傾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錯怪」)參40:8。希伯來文此動詞在8:3兩次譯作「偏離」,在該節比勒達否認神會偏離公義。然而當約伯與他受苦之謎搏鬥時,他只能結論說:神是他的敵人;縱使事實上神是他的朋友,並喜悅他(見1:8;2:3)。約伯真正的敵人其實是那「控告者」。
《新》用網羅:誠如比勒達所說,惡人的確會陷入困境(見18:8-10),然而約伯在此將他受的苦難歸咎於神。
《SDA》約伯不僅受到朋友們的誤會,而且覺得自己在承受上帝的憤怒。比勒達曾舉例了許多爲惡人所佈置的陷阱、圈套和網羅(見伯18:7-12)。比勒達暗示約伯落入了自己所佈置的網羅裏。約伯則回答說,套住他的網羅是上帝佈置的。
19:7 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
《新》我因委屈呼叫:直譯作「我呼叫:『強暴!』」見哈1:2。
《SDA》從一開始約伯就說自己被冤枉了(見伯3:26;6:29;9:17、22;10:3;耶20:8;哈1:2)。但他沒有得到上帝的答覆。
19:8 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
《新》8~12:在約伯的心目中,神正在向他宣戰(見16:12-14)。
《SDA》用籬笆攔住:見伯3:23;13:27;哀3:7、9;何2:6。就像一個旅客的路被擋住,無法前進。約伯覺得自己受到了阻撓。
《SDA》黑暗:約伯覺得自己像一個看不見前進方向的人一樣。
19:9 他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
《SDA》指尊嚴和榮耀(見箴17:6;哀5:16;結16:12)。
19:10 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
《新》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見24:20;與14:7-9不同,約伯在該處將樹當作指望的象徵,雖被砍下,還是會發芽。
《SDA》攻擊我:約伯似乎把自己比作一座城。四面的城牆都受到攻擊,並被攻陷。
《SDA》如樹拔出來:約伯希望過平靜虔誠的生活,與親朋好友們交往,直到年邁,尊嚴地進入墳墓。
19:11 他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
《SDA》約伯不是說他和上帝是敵人,而是說上帝待他如同敵人,他卻不知道爲什麽。
19:12 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
《SDA》約伯又回到圍城的比喻,說攻擊他的人築堤封鎖他,或摧毀他的防禦。
19:13 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新》13~19:見耶12:6。人生的傷痛沒有一樣比被家人和知友離棄更甚了。他的兒女死了,妻子、兄弟、朋友和僕人都厭棄他。
《啟》本節至22節所描寫的苦況,能忍受的古今能有幾人!但基督能忍受的比此更甚(參太26:56;27:39、45-46)。
《SDA》不知道約伯指的是他的親弟兄(見伯42:11),還是好友或同一圈子的人。從本節開始,約伯描述他的親友和他們對他的態度。在伯19:13-19節裏出現以下用語:“弟兄”、“我所認識的”、“親屬”、“密友”、“在我家寄居的”、“使女”、“僕人”、“妻子”、“孩子們”和“我平日所愛的人”。
19:14 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
《SDA》親戚:直譯是“親近的人”。可以指血緣、情感或地域的關係。
19:15 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SDA》在我家寄居的:希伯來語詞是garim。可以指客人、陌生人、僕人或房客。他們不是永久的居住者,但在一段時間裏住在家中。
《SDA》以我爲外人:即不把我看作家長。
19:16 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
《SDA》約伯受慣了僕人的順從,但他們現在不理他。
19:17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
《SDA》我口的氣味……厭惡:可能是他的病使他討厭。
《SDA》我妻子:全書只提到一位約伯的妻子。值得注意的是,他生活在多妻現象普遍的時代。
《SDA》我同胞:直譯是“我的子宮”,即他母親的子宮(見伯3:10)。“同胞”顯然指他的兄弟姐妹。
19:18 連小孩子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
《新》小孩子也藐視我:在列祖時代的社會中,老人應受尊榮、敬佩(見出20:12及註釋);而約伯所受的這種羞辱的確令人忍無可忍。
《SDA》小孩子:希伯來語詞是'awilim,在本節和伯21:11爲“小孩子”,在伯16:11裏爲“不敬虔的人”。這裏描寫孩子們沒有給予年長的約伯應有的尊重。
19:19 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
《SDA》密友:即“我所信任的人”。
《SDA》我平日所愛的人:參詩41:9;55:12-14;耶20:10。密友的疏遠是人生最痛苦的經歷之一。
19:20 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我只剩牙皮逃脫了。
《新》牙皮:(原文譯註:或作「牙牀」)若根據原文譯註去解釋,約伯連牙齒也沒有了。
《SDA》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描寫極其瘦弱。這是生病的結果。
《SDA》牙皮:比喻約伯在苟延殘喘。疾病把他折磨到精疲力竭的地步。
19:21 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 神的手攻擊我。
《SDA》這是本書中最動情的呼籲之一。約伯說自己是多麽孤寂。他形象地描述了自己的困境,懇求朋友們的憐憫。
19:22 你們為甚麼彷彿 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SDA》逼迫我:你們爲什麽毫無理由地逼迫我?爲什麽無中生有地指控我?
《SDA》吃我的肉:這是東方習語,意思是:“你爲什麽總是誹謗我?”該詞在但3:8中譯爲“控告”。直譯是“吃……的碎片”。誹謗者被比作吃受害者的肉。
19:23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新》23~27:這大概是約伯記中最有名,也最為人所愛的一段話,在此約伯對他的處境,以及對他與神的關係之了解,達到高峰。這段話放在他向朋友懇求(19:21-22),與他警告朋友(19:28-29)兩段之間,益顯突出。
《新》我的言語:約伯要將他的埋怨與辯白記錄下來,這樣即使在他死後,他的話仍可存留,直到他最終被定為清白。
《啟》本節至27節是本書著名的經節。用第一人稱寫出,放在他求朋友憐憫(21-22節)和對三友的警告之間。約伯對自己的苦難有了新的認識,與神的關係有了新的體會。
《SDA》現在寫上:指下面的話。本節引出《約伯記》最重要的一段話。
《SDA》記錄:直譯是“鑿入”、“銘刻”。約伯的時代還沒有印刷。
《SDA》書:希伯來語是sepher。不一定指很長的文獻。該詞用來指休書(申24:1、3)、買契(耶32:11-12)、家譜(創5:1)、約書(出24:7)或大型的記錄,如列王的歷史(王上11:41)。
19:24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新》鐵:又見20:24;28:2;40:18;41:27。在主前十二世紀之前,鐵在古代近東尚未普遍使用。
《SDA》約伯希望他的記錄能用鐵鑿刻入岩石,然後在鑿出的凹槽裏灌上鉛水。這種做法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如貝希斯頓碑文。
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新》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這句堅決的信仰告白,尤其在透過韓德爾的「彌賽亞」神曲之推介下,成為歷世歷代基督徒常引用的。不過基督徒所稱頌的是那位救他們脫離罪咎與審判的救贖主;而約伯的心卻另有所思。固然從他處經文來看,約伯渴望有一位辯護者(見箴23:11),在天上做他的中保(律師),代表他向神申訴(見9:33-34;16:18-21等及註釋;又見5:1註釋);然而此處的救贖主似乎不是指別人,乃是指神自己(見得2:20註釋)。約伯表示他確信:至終神會澄清祂所有忠僕受到的誣告。
《新》末了:直譯作「以後」(在約伯生命結束以後)。
《新》必站立:好為我辯護與平反。
《啟》本節是信徒所寶愛的金句,可能因音樂家韓德爾譜入《彌賽亞》曲中而普世皆知。約伯認為時間必能證明他無辜(23-24節),他要力保聲名的清白。除了有記錄的歷史之外,他還有更有力的見證,因他知道他的“救贖主”活著。約伯早已不寄望人來拯救他。約伯曾指神為“聽訟的人”(9:33),天上的見證人(16:19),現在認識到神將替他雪冤,神是他永活的救贖主。
《SDA》我的救贖主:這是本書中被引用最多的句子,表達了約伯從絕望中走向信心和希望的重要一步。
《SDA》救贖主:希伯來語go'el還有“復仇者”(民35:12、19、21、24-25、27)、“親屬”、“近親”(得2:20;3:9、12;4:1、3、6、8、14;見得2:20注釋)之意。上帝常常被稱爲go'el,因爲祂爲人權而辯護,並救贖那些已落入他人之手的人(賽41:14;43:14;44:24;47:4;等)。
《SDA》約伯表達了希望在他和上帝之間有一位“中保”(見伯9:32-35)。在伯16:19中,他宣稱自己堅信“在上有我的中保”。在該章第21節中,他渴望有人在上帝面前爲他辯護。在伯17:3節,他求上帝爲他擔保。他既認識到上帝是他的中保、證人、辯護者和擔保者,自然就認上帝爲他的救贖主。這是《舊約》中有關上帝是人類救贖主的啓示之一。這個重要的啓示後來通過耶穌基督的身傳言教而充分顯示給人類。
《SDA》末了:意思是約伯無論受多久的苦,他的災難無論拖延多長時間,他還是堅信上帝最終會證明他無辜。第25、26節說明當上帝站立在地上的時候,也就是約伯見到上帝的時候,上帝會爲他說話。這無疑是復活的場景。
19: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
《新》我這皮肉滅絕之後:約伯感覺到他的病肆虐,至終必導致他喪命。
《新》我必…得見神:約伯深信死亡並非人存在的終結;有一天,他要站在他救贖主的面前,親眼見祂(見19:27;又見太5:8;約壹3:2)。見42:5註釋。
《啟》約伯堅信他的冤屈可以得直,即令肉體已死,仍可與神面對面。他的信心使他預見到身體復活的那日。他相信墳墓不是人生的終點,他曾問:“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14:14),現在他找到答案。
《SDA》本節的翻譯有些困難。有譯本直譯爲:“我的皮膚毀壞以後,我會在我的肉體中見到上帝。”有譯本爲“在我的肉體之外”。這是因爲希伯來語介詞min有許多含義:一、“離開”:如“下山(出19:14)”;二、“不”:如“會衆不了解”(直譯是“在會衆的眼前”)三、“從……出來”:如“從水裏拉出來”(出2:10);四、其他若幹含義,如“在……之外”、“在……一邊”、“在……之上”、“結果”、“在”、“由”。根據上下文來確定該介詞的意義。
《SDA》該段經文不論怎樣解釋,都是指相信身體的復活,或至少不否認復活。無論譯爲“在我的肉體中”,還是“在我的肉體之外”,都表明這種信仰。“在我的肉體之外”表明約伯希望以復活的身體,而不是現在的身體見上帝。這一觀點與保羅在林前15:36-50的話類似。如果這是約伯的意思,他是在表達一個重要的見解:將來有一天,他將擺脫疾病糾纏,疼痛折磨的軀體,帶著榮耀的新身體面見上帝(見腓3:21)。
19:27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裏面消滅了!
《SDA》我自己要見:“先祖約伯展望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日子說:‘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約伯指出,在復活的時候,他將保留自己的身份。
《SDA》我的心腸:這句話是同前一句分開的。心腸被視情感的所在。約伯在這裏似乎表達最強烈的願望:就是他剛才所說光榮事件的實現。
19:28 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
《新》逼迫:(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追趕」)這個希伯來文動詞亦出現在19:22。這是一個線索,顯示在插入的段落之後(19:23-27),約伯又繼續攻擊他的策友。
《啟》約伯心為靈感,攀登上信心的高峰之後(23-27節),現在又回過頭來與朋友對話,警告他們當心神的刑罰。
《SDA》約伯在警告他的朋友。他實際上是在說:“如果你們聽了我的話以後,還要挖苦我,彼此商量如何迫害我,說我有錯,你們就得當心。”約伯的朋友們曾一再宣布對約伯的懲罰。現在約伯以充足的自信,反過來警告他們上帝的忿怒和懲罰。
19:29 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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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你指出別人的錯誤時常出於甚麼動機?是控訴、羞辱、出氣?還是為了他的益處?
19:3-5 指出別人的錯誤和罪很容易。約伯的朋友指責他犯罪,是為了讓他有罪咎感,而不是鼓勵或指正他。當我們要告誡他人時,必須肯定我們的出發點是因為愛他,而不是因為我們被惹惱、被打攪或者為責備而責備。
神允許撒但攻擊約伯,因此約伯受苦根源在神,這說法對嗎?
19:6 當神視約伯為祂的朋友(1:8,2:3)並高度評價他的時候,約伯卻感到神視他如敵;他在困苦患難中看錯了對象。事實上約伯的敵人是撒但,而不是神。由於大部分以色列人都強調終極緣由,因此他們認為善與惡均來自神,甚至認為人要為自己的命運負責。其實我們經受的許多苦難,大都來自散布在這世界上的邪惡勢力。在第7節,約伯繼續呼求,以期神能聽到。
約伯所說的“救贖主”指誰?
19:25-27 這裡反映出約伯非常肯定自己是無辜的。“救贖主”在古以色列是指家族中有責任履行以下義務的人:為窮親屬贖回賣了的地、贖回賣身給外邦人為奴的親屬、為親屬主持公道及為親屬立後等;約伯用這個名詞指出他現在雖然沒有機會辯白,但最終一定有人(可以是神自己)會為他翻案,令他沉冤得雪。另一方面,雖然神目前好像避不見他,他也有信心,自己最終一定可以面對面見到神。。
“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是指甚麼?
19:26 約伯說:“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以約伯的情況,他似乎不可能在肉身之外見到神。但這正顯出約伯的信心!他相信神的正義將得勝,即使需要行復活的奇蹟,也會在所不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