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
《啟》本節至22節記約伯受的首次考驗,撒旦以無情的手段奪去了約伯的財產和家人,災禍接踵臨門,每次都留下一個僕人來向約伯報告凶訊。撒旦趁約伯家宴之際,從原野的牲畜到屋中的人,片草不留,全予毀滅;人的品格遇此猝然而至的災禍,沒有能不露本相的。撒旦不予約伯一點思考或裝假的機會。
《SDA》有一天:見第6節注解,並參伯2:1。三段文字均用“有一天”引出,提供了三個連續事件的背景。第一和第三次地點不明,也許在天上(見第6節注釋)。現在說的第二件是在地上。一開始是約伯的兒女按常規舉行宴會,這次是在長兄家裏。孩子們過著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約伯的生活是安靜的。
1:14 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SDA》說明這一天不是節日。
1:15 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新》示巴人:大概是從示巴來的阿拉伯南部人,他們的後裔因從事香料、黃金與寶石的貿易而致富(見王上10:1-13有關示巴女王的記載;又見詩72:10、15;賽60:6;耶6:20;結27:22;珥3:8)。6:19稱示巴人為「同夥的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商旅」),且將他們與提瑪人(約在耶路撒冷東南五百六十公里)並提。
《啟》示巴人:示巴在耶路撒冷南1500公里,位於今阿拉伯大沙漠之南,其女王當年曾親訪所羅門王(王上10:1-10)。示巴人以善經商聞名。此處所指當為示巴人更古的祖先(參創10:7;25:3),屬阿拉伯遊牧民族,以殘酷、劫掠著稱。
《啟》約伯所受第一災乃人為的災,接上來的為天災。
《SDA》示巴人:可能是古實(創10:7)的後裔,或是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的後裔(創25:3)。示巴人經確定生活在阿拉伯的不同地區。所以不能以示巴人的位置來確定烏斯(見第1節注釋)的位置。
1:16 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新》神…火:即閃電(見民11:1;王上18:38;王下1:12)。
《啟》天上降下火來:此火指閃電,極不尋常,因擊殺羊群七千隻和看守的人。
《SDA》很多注釋者認爲本節的火是閃電。但不必作這樣的假定。毀滅的方式無論怎樣,古人都認爲來自上帝。人們不理解這種在今天十分顯著的善惡之爭事件,把仇敵的作爲歸因於上帝。即使撒但的詭計已經暴露,人們仍把上帝所許可的行爲,歸在上帝身上。
1:17 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新》迦勒底人:到大約主前一千年,才定居在米所波大米(版主註:即美索不達米亞)南部,在此之前一直是遊牧民族,後來成為組成尼布甲尼撒帝國的核心份子。
《啟》迦勒底人:在舊約後期,指在伯拉大河(版主註:即幼發拉底河)流域的巴比倫人,尼布甲尼撒所建新巴比倫帝國的統治者來自此族。本書所記的事發生甚早,指的當為定居米所波大米(版主註:即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的早期遊牧民族迦勒底人。
《啟》闖來搶劫約伯家財的南有示巴人,北有迦勒底人,都是兇悍的野蠻民族。
《SDA》迦勒底人:希伯來語是Kasdim。七十士譯本爲“騎馬人”,說明譯者認爲迦勒底遊民用了騎兵。
《SDA》突然闖來:或“突襲”。這突襲在阿拉伯或近東地區經常發生。
1:18 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吃飯喝酒,
1:19 不料,有狂風從曠野颳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新》狂風:龍捲風。
《啟》接著人為災禍,又來天災。這次是狂風,從其風勢的厲害看,當屬旋風。
《啟》撒旦可以用人力也用自然來達到他的目的。他一舉而盡殺約伯的眾兒女。約伯和他的妻子未參與宴會,妻子與他分擔此打擊,直到約伯的肉體遭逢苦難,她才發出怨言(2:9)。
《SDA》從曠野:刮過曠野的大風十分強烈。第一和第三場災難來自掠奪成性的示巴人和迦勒底人。第二和第四場的災難是火和風引起的,是人力所無法控制的。
《SDA》少年人:希伯來語是ne'arim,在伯1:15-16中譯爲“僕人”,在伯1:19中包括兒女(伯1:18)和照料他們的僕人。約伯根本沒有機會從這些打擊中恢復過來。接二連三的悲劇,一次比一次嚴重。在幾分鍾之內,他的世界崩潰了。
1:20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新》約伯便起來:直到他的兒女都死了,他才打破沉默。
《新》撕裂外袍,剃了頭:表示哀悼(見創37:34;賽15:2等註釋)。
《啟》撕裂外袍和剃頭都是悲傷哀慟的表示(參創37:29、34;賽15:2)。“外袍”乃社會上有地位的人所穿(撒上15:27;18:4;28:14)。約伯伏在地上不是絕望而是謙卑在神腳前,相信祂的慈愛和保守(參撒下1:2;9:6;代下20:18)。這一連串厲害異常的打擊,一點不能改變他對神的敬愛和信心。
《SDA》撕裂外袍:表示悲傷的習慣做法(見創37:29、34;44:13;王上21:27;賽15:2;耶47:5)。
《SDA》伏在地上下拜:希伯來語是shachah。約伯沒有咒詛示巴人和迦勒底人,沒有咒詛火和風,也沒有咒詛准許降下如此不幸的上帝,卻伏在地上下拜。參大衛的經歷。他失去自己的孩子以後“進耶和華的殿敬拜了”(撒下12:20)。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新》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約伯的信心讓他看出是全權神的手在工作,這信念使他在大難之中仍可以安息。
《啟》約伯在極大苦難中仍能憑信心鎮定如山,稱頌神的名。
《啟》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為詩歌式形象表達,即“來時空手,去時空手又何妨”,何況人生禍福在神手中,賞賜或收回,悉聽主旨。
《SDA》歸回:本段用語不必過於強調。因爲這是詩歌,不是散文,只是用詩歌的方式表達一個人離開世界時,如同進入世界時一樣赤身無助。約伯在這裏不是討論神學、玄學和生理學。
《SDA》賞賜的是耶和華:這句話已成了表達基督徒信心的經典用語。人類墮落以後,撒但一直誹謗上帝的品格。他竭力將自己所犯的罪歸咎於上帝。
《SDA》應當稱頌的:約伯做法有力地駁斥了撒但的指控(第1節)。對於撒但的問題“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約伯的回答是:對。撒但困惑了。他看到很多人在相似的遭遇下咒詛上帝。約伯的態度真是不可思議。
1:22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 神為愚妄(或譯:也不妄評 神)。
《啟》以神為愚妄:就是否定神的造物主身分,否定祂對受造之物的主權。約伯既不妄評神,也不犯罪,一心仰望神。
《SDA》這是希伯來的習語。Tiphlah(愚妄)似乎指與上帝品格不一致的地方。約伯沒有說出他後來需要後悔的話,也沒有屈從於自憐和過度的悲傷。任何比較軟弱的人在如此重大的打擊之下都會崩潰,他卻仍保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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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示巴人、迦勒底人都很熟啊,他們是……
1:15-17 示巴人來自阿拉伯西南方,而迦勒底人來自波斯灣北部地區。
天上真的降下火來了麼?還是……
1:16 “神的火”為形容雷電的修辭短語(參王上18:38;王下1:10-14)。在這裡,這非比尋常的雷電擊殺了七千隻羊。
你不願流露悲傷,怕別人說你軟弱嗎?
1:20-22 約伯沒有掩飾他那難以抑制的悲痛,然而他並沒有對神失去信心。約伯流露的感情顯示出他有人性,非常愛自己的家人。神創造了我們的情感,而像約伯那樣表達自己的感情並非不當或犯罪。如果你經歷了一次巨大損失、失望或傷心,就坦承你的感情,表達自己的悲傷吧。
假若我失去了全部財產和兒女,我能說出約伯說的這些話嗎?
1:20-22 約伯在撒但第一輪攻擊中失去了財產和家人。但他正確地回應神,知道神對賜給他的一切擁有主權。撒但輸掉了第一輪。約伯經受住了考驗,證實了人愛神是因為祂是神,而非因祂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