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20100420創世記15章1-1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5:1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新》我是你的盾牌:無論此字意思是「盾牌」或「君王」,均是指耶和華是亞伯蘭的王。如同在其他地方,「盾牌」代表王(如申33:29;撒下22:3;詩7:10;84:9)。

  《新》必大大地賞賜你:(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是你最大的獎賞」)雖然亞伯蘭已很富有(13:2),但神自己卻是他最大的財寶(參申10:9)。

  《啟》亞伯蘭的信心經歷了求生存的艱苦考驗之後,現在進入了又一次試驗。神答應賜給他一個兒子,可是要等待25年之久。到21章才談到他妻子撒拉生以撒的事。他接著登上考驗的頂峰,要他把獨生兒子獻給神(22章)。

  《啟》本章所記亞伯蘭的信心(6節),神與他立的約,以及他是本乎神恩典的應許承受迦南地(9-21節),是後來新約不少重要信息的根據(參羅4章;加3章)。神為了實現祂的應許,不但領了以色列人出埃及(14節;出2:24),又將獨生子賜給世人,好將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太1:21;路1:72-73)。

  《SDA》耶和華有話:耶和華的這一次的啓示在形式和內容方面都與以前的不同,成了亞伯蘭生活中的又一個明顯的轉折點。耶和華的話這句特別的話在以後的經文中經常出現(出9:20;民3:16;申34:5;撒上3:1;耶1:4、11等)。這裏是首次使用。它總是和先知的工作緊密地聯在一起,十分適合上帝在這裏對亞伯蘭所發出的啓示(見創15:4-5、13-16、18-21)。而且上帝自己也曾稱亞伯蘭爲先知(創20:7)。

  《SDA》在異象中:管這不是聖經所記載的第一個異象,但異象一詞是在這裏首次使用的。上帝以不同的方法啓示先祖、先知、傳道者和使徒(1)著神格的第二位親自顯現,祂後來爲拯救人類而成爲肉身,如申34:10。(2)著一種聽得見的聲音,有時也伴隨著表號的顯現,正如太3:16-17節耶穌受洗時的情景。(3)著以人形顯現的天使的服務,並以神證明其使命,如士13:3-7節天使向參孫的母親所做的那樣。(4)著上帝的靈在人心中大能的運行,將對所見之事的真相的透徹認識和堅定信念放在人的心中,就在徒20:23節中保羅所經的那樣。(5)著異夢,如創28:11-15節中雅各的經驗一樣。(6)著在白天或黑夜所出現的異象,正如本節所提到的實例,或民24:4、16節中巴蘭的經。後兩種方式是上帝向人類傳達其旨意的常用方式。這與上帝的宣告相吻合,即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民12:6)。

  《SDA》不要懼怕:這些保證的話語是爲了安撫的亞伯蘭的心。美索不達米亞的諸王可能會回來報仇,異教的迦南人也有可能嫉妒他的逐漸強大而對他發起攻擊。但上帝卻應許要成爲他的盾牌,這是古代戰爭中保護的標(見詩3:3),並且也要成爲他的賞賜。這兩點亞伯蘭在上一場軍事征戰中都體驗到了,因爲上帝在戰場上保護了他並將勝利賞賜給他。他一定相信上帝將一如既往地對待他。

15:2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新》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大概是亞伯蘭自哈蘭向南行的路上,買來的一個僕人(12:5)。他也可能是24:2那位無名的「最老的僕人」。

  《啟》亞伯蘭抓住神賜給他後裔的應許回答神(12:1及以後)。他的回答打開了神應許的大門(4-5節)。信心是接受神的應許必須具備的條件(6節)。

  《SDA》亞伯蘭擔心的主要不是可能發生的軍事報,而是他仍沒有一個繼承人。他的心從較直接的問題轉到了使他最初來到迦南的神聖應許。上帝的應許怎麽可能在他這樣一個沒有孩子的人身上實現呢?他將如何成爲一個大國的祖先呢?聖經在這裏首次出現了主耶和華(`Adonai Yahweh)的組合用法。亞伯蘭承認上帝是他的主、統治者和君王,稱祂爲`Adonai,我的主,並加上上帝的名稱耶和華。

  《SDA》承受我家業的:先祖時代的美索不達米亞文獻,特別是從努斯城發現的文獻,爲這節意思含糊的經文提供了很好的解釋。這些文獻顯明有錢但無子的夫婦可以領養他們的奴作爲他們財産的繼承人,並且在晚年贍養他們。與領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都以書面形式予以記錄並蓋印,然後由許多見證人和合約的雙方簽字。亞伯蘭擔心自己只好依照當時的習慣領養他最可靠的人,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作爲他的合法兒子和繼承人。這種思想是在這個希伯來短語中首次表達出來的,並在下面這句那生在我家中的,就是我的後嗣的話語中予以重申(第3節)。亞伯蘭婚姻生活的一切渴望、痛苦和失望都在這句悲歎中表達了出來。他所歎息的就是自己連一個親生的孩子也沒有,只好由他家中所生的一個人成爲他的繼承人。

15:3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新》3~4:在底格里斯河一支流上靠近克爾庫的努斯,以及其他地方發掘出的古代文獻中都證實,一個沒有孩子的人,可以立他的男僕為後嗣及產業監護人。亞伯蘭似乎正想立以利以謝為繼承人,又或許他已經這樣做了。

15:4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15:5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新》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見22:17。在近東地區,黑夜裏人眼可清楚看見八千顆以上的星星。

  《新》你的後裔將要如此:這應許首先在埃及地完成(見出1章;又見申1:10;來11:12)。最終,凡屬基督的都是亞伯蘭的後裔(見加3:29)。

  《SDA》你向天觀看:這表明此異象是在夜間顯予亞伯蘭的。先祖在異象中被帶到了外邊,讓舉目觀看天上的星宿。他若想知道其後裔的數目,就可以數算一下空中無數燦爛的星球(如果他數得過來的話)。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新》亞伯蘭是「一切信之人的父」(羅4:11),而這是第一次提到信神應許的經文。它同時也教導,當人信神時,神就滿有恩慈地以算他為義回應他(見來11:7)。

  《SDA》亞伯蘭信耶和華:保羅以這節經文爲基石,確立了因信稱義的教義(羅4:3;加3:6)。雖然亞伯蘭生育的可能性自從上帝第一次應許以來已經隨著其年齡的增加而逐漸降低了,但他卻毫不遲疑地全然接受上帝的話語。希伯來語的動詞形式he`emin(信了)和阿(amen)來源相同的詞根。我們用阿強調我們希望上帝能聆聽並成全我們的祈求。這個動詞表達了對上帝的大能和應許的完全相信。所用的動詞形式進一步表明這不僅是亞伯蘭一時態度,也是一種常存的品格特。他是一直相信的。

  《SDA》亞伯蘭的信心和對上帝孩童般的信靠並沒有使他成爲義,是耶和華以此爲他的義。信心和稱義的重要概念首次結合在一起。顯然,在上帝將義歸他之前,亞伯蘭並沒有。既然他沒有義,任何人也就都沒有義。亞伯蘭是一個需要救贖罪人,正如所有其他的人一樣。上帝賜給他義的時候,也給予他憐憫和恩惠,使他罪得赦免並獲得公義的賞賜。聖經在這裏首次向世人充分地顯明了信心的重要性,也首次提到了義的賜與。從此這兩個基本概念貫穿了整本聖經,並在使徒保羅的筆下得到了充分和精辟的論述(見羅4章)。

15:7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新》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正如此處,古代的王立約時常由這樣兩段內容開始:(1)王自己題名,(2)一段簡短歷史為序言(見出20:2)。

  《SDA》我是耶和華:在第6節和第7節之間一定存在著一段時間不確定的間隔。這個新的啓示發生在白天,顯然是在一天快要結束的時候(第12和17節),而前一個異象是在夜間發生的(第5節)。這可能是在次日,也有可能是在更晚些的日子裏發生的。聖經並沒有描述這次新啓示的初始狀況。

  《SDA》將這地賜你爲業:上帝第三次向亞伯蘭保證說他將要擁有迦南全地(見創12:7;13:14-15)。但他的狀況從他最初進入迦南以來卻絲毫沒有任何的改變。上帝時時地重複著這一應許。亞伯蘭雖然從未見到任何應許實現的兆卻全然接受了。他從美索不達米亞來到這裏,一直是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者,而且沒有孩子。他的心中自然會産生許多的疑問。

15:8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新》我怎能知道:參路1:18。亞伯蘭相信神要給他一個兒子的應許,但他求神給他一個將這地賞賜給他的應許的證據。

  《SDA》這個向上帝討憑據的行爲可以與基甸(士6:17,36-40)和以西結(王下20:8)的請求相比。亞伯蘭的提問並不是一種不信或懷疑的表現,而是表達了發自內心的對上帝應許之應驗的渴望。後來,撒迦利亞出不信而向上帝討了一個憑據(路1:18、20),而瑪利亞卻懷著信心向天使提出了一個類似的疑問,謙卑地渴求得到進一步的確據(路1:34-35)。上帝是鑒察人心並給予相應的答的,祂承認了其忠心人亞伯蘭想要尋求信心之充分確據的權利。

15:9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新》三年的:多數祭牲最壯的年齡(見撒上1:24;編者註:該處「三隻公牛」新國際版譯作「一隻三歲的公牛」)。

  《啟》9~10:是未有律法以前與神立約,肯定誓言的儀式。三年是大多數獻祭用的牲畜成熟的年期。把祭牲劈開兩半,表明為兩造之間的立約,也表示人如果毀約,也會照樣被劈成兩半(耶34:10-20)。鳥沒有劈開,可能因為太小(參利1:17)。

  《SDA》上帝屈尊以一種古人所慣用的形式和亞伯蘭莊嚴地立約。立約一詞(第18節)的意思就是一個約,它來源這裏所描述的做法。亞伯蘭蒙指示要使用的動物正是摩西後來定爲祭牲的動物(見出29:15;民15:27;19:2;申21:3;利1:14)。四蹄動物應是三年的要求特別說明們應是成年動物。

15: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新》鳥沒有劈開:可能因為牠們已經很小了(見利1:17)。

  《SDA》三種動物都被宰殺分割,分開的兩半彼此相對擺放,每對中間都留有一個空隙。鳥類也被宰殺但沒有被分割。一可能放在一邊,而另一放在另一邊。立約的人要在劈開的祭牲中間走過去,象性地發誓永遠順從如此莊嚴立定之盟約的各項條款。祭牲的生命象了那些參與立約之人的生命。這種做法延續了數世紀之久,因爲我們看到人們在耶利米的時代仍在沿用這種做法(耶34:18-19)。

15:11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

  《SDA》這當然是一個真實的情況,而不只是一種異象或異夢。亞伯蘭需要驅散叼食屍體的鷙鳥說明他完成上帝指令的真實性。在東方如果不予制止,動物剛一死去禿鷲和其他鳥類就會立刻開始食用屍體,通常只需幾分鍾的時間就會將骨頭剔得乾乾淨淨。亞伯蘭按照習慣謙恭地在被劈開的祭牲中間行走,但卻沒有看見任何憑據證明上帝接受了盟約的義務。這是在後來才出現的(第17節)。但亞伯蘭一直覺得有職責保護那些屍體不被撕碎和吞吃。

15:12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啟》黑暗、煙與火(本節及17節),顯示神的威嚴可畏。比較15:17。無論環境如何,這約必須實踐。

  《SDA》沉沉地睡了:聖經沒有說明亞伯蘭的睡眠是因白日勞作而疲乏的結果,還是由上帝引導的睡眠。譯爲沉沉地睡了的希伯來詞也被用在創2:21節中,指上帝在造夏娃時使亞當所處的睡眠狀態。撒上26:12節在沉沉地睡了前面加了耶和華使他們幾個字。這個詞彙的用法,加上上帝在亞伯蘭睡著時向他顯現的事實,似乎表明睡眠是超自然地引發的。

  《SDA》大黑暗:聖經並未說明落在亞伯蘭身上的這種恐怖是什麽意思。這可能是上帝所安排爲要使他深刻地感受到其後裔所要遭遇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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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懼怕是人人會有的情緒,信主的人有甚麼不同呢?
15:1 亞伯蘭為甚麼懼怕?也許是害怕他剛打敗的諸王(參14:15)來報復,但神為他壯膽,因為:(1)神應許要護衛他(我是你的盾牌);(2)神應許要大大地賞賜他。我們對前途感到恐懼時,要記住在艱難的時候神與我們同在,祂應許要大大地賜福給我們。

神的應許能實現在我最失望之處,我相信嗎?
15:5 神沒有應許亞伯蘭有名有利,名利他已經有了。神應許他的後裔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22:17),多得不可勝數。正當亞伯蘭對於有後嗣不抱希望時,神應許他的後裔要多得超乎想像。神所賜的福真是叫人意想不到!

表裡一致的信仰生活,是由我真誠的信心開始……
15:6 亞伯蘭雖然藉著行為表明他的信心,但是使他蒙神稱義的是他對主的信靠而不是他的行為(參羅4:1-5)。我們也能藉信心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外表的行為,如參加教會聚會、禱告、行善等不能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與神的美好關係建基於真誠的信心——相信神是如祂所說、言出必行的神。只要有真誠的信心,就能產生好行為。

甚麼叫遵行神的旨意?
15:8 亞伯蘭想印證自己正遵行神的旨意。當我們尋求神引導時,也想得到確據,其實若照聖經所說的去做,我們就可以肯定是遵行神的旨意了。

2010年4月2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壞榜樣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馬太福音23章3節)

  奧瑞岡州的一名婦人帶著她10歲的孫子,以165公里的時速飛車,結果被警察攔截。當警察強制她停車時,她告訴警察,她只是正在教導她的孫子絕對不要開快車。我想,她大概只要求孫子聽她的「言教」,而不要學她的「身傳」。

  法利賽人和律法師也有類似的問題。耶穌對他們有很嚴厲的評語:他們在屬靈上是破產的。祂認為這兩種人對於他們可悲的屬靈狀況,應當要負全責。身為摩西律法的繼承人,他們應當教導人民行在上帝的道路當中,並且與上帝保持真誠而活潑的關係(申命記10章12-13節)。但是他們把個人的詮釋和應用看得比上帝的律法更重要。他們往往只說不做,即使他們遵守了律法,也不是要榮耀上帝而是榮耀自己。耶穌將他們的真面目揭露出來:他們是把自己包裝成美好形象的假冒為善者。

  忠心跟隨耶穌並非只是憑嘴巴說的,而是要身體力行。我們是否不僅傳揚福音,並且真正活出了真理呢?讓我們能言行一致,成為跟隨耶穌的楷模。MW

當謹記你背負主名,
人們觀察你的生活;
稱讚你或是指責你,
藉你評斷你的救主。Anon.

好榜樣能宣揚使人信服的信息。




-----------------------------------------------------------------------------------------------靈修靜思

捨己與忘我

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耶和華殺百姓的緣故是因他們同亞倫做了牛犢。(出卅二30至35)

  摩西上山去領受神給他的誡命,但山下的人民見他遲遲未回,便要求做一金牛犢來敬拜,亞倫竟縱容他們。摩西下山見此景況便大發烈怒,立即執行紀律,卻又同時為這犯大罪的民眾哀求神的赦罪。自從出埃及,這民眾常常得罪神也不尊重摩西,但面對神滅族的大審判,摩西仍為這些人代求,甚至願以自己的生命來代替。

  若你是摩西,面對這班犯大罪的群眾,你的心情會是如何?你還會維護他們甚至以自己在生命冊上被塗抹來代替嗎?摩西在事奉上的捨己與忘我對你有何啟發?

  主啊!人實在多有軟弱,又常常犯罪得罪祢,求祢憐憫並使我在事奉上有摩西那樣的捨己心志,又有那份委身的愛,以至更多人的生命被建立,得蒙祢的赦罪與拯救。阿們!      ~楊鳳儀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誠實,忍耐,虛心
你當耐性等候祂

經文:詩篇三十七1-9

  人生道上有太多的不平,我們會為自己、別人和社會的不平而心感不快。這些不平會把我們的生命帶進兩個不同的極端:一是引發我們的怒氣,以致犯罪、離棄神和怨瀆神;相反是促使我們更倚靠神,等候神。

  相信大部份人都希望能盡快脫離受虧損的處境,可是在現實生活中未必事事如願。在人生的遭遇上,神好像讓我們置身在很多不平的處境裡,為甚麼?原來神藉這些事件,讓我們的生命得以成長,以致進到豐盛的境界──就是忍耐的豐盛。這種忍耐不是一種感覺,乃是一種信念的實踐,就是深信忍耐的背後,必有一位公義的神在掌管,祂絕不會不理會,只是祂的時間未到。因著這份信念,我們變得能夠忍耐,能夠等候神。

  若你常因不平的遭遇,而生發不平的怒氣,快向神祈禱,求神幫助你止住憤怒,轉移以耐性等候祂,以祂的信實為糧。



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20100419創世記14章17-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4:17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新》王谷:靠近耶路撒冷,大概在它東面(見撒下18:18)。

  《啟》沙微谷:意為王者之谷王谷,近耶路撒冷東面(參撒下8:18),有人認為就是汲淪谷。

  《SDA》從西訂谷戰役中逃脫的比拉得到了亞伯蘭勝利的消息,就出來迎接他回來。他們相遇的地點在古時被稱爲沙微谷,後來被稱爲王谷。這似乎就是撒下18:18節所說的王谷。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麽這裏可能就是汲淪谷,後來被稱爲約沙法谷。該谷位錫安山腳下,大衛的宮殿後來就是在這裏建造的。

14:18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

  《新》撒冷王麥基洗德祭司:見來7:1。在古代,特別在非以色列人當中,王與祭司的職責常由同一人擔任。「麥基洗德」的意思是「我王是仁義的」或「仁義王」(見來7:2)。「撒冷」是「耶路撒冷」的簡名(見詩76:2),此字與希伯來字「平安」相關(見來7:2)。另一耶路撒冷的王名亞多尼洗德(見書10:1),這名的意思與麥基洗德很相似,乃「我王是仁義的」或「仁義王」。

  《新》餅和酒:一餐很平常的飯食(見士19:19),和新約的聖餐禮無關。麥基洗德供給飲食,是為表達他的友誼和款待之心。

  《啟》撒冷:耶路撒冷的簡稱,意思為和平

  《啟》麥基洗德: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公義的王。在亞伯蘭時代,他是耶路撒冷的王兼祭司。古時非以色列的社會,國王常兼祭司的職務。

  《啟》麥基洗德這位公義和平的王(來7:2),用普通的食物餅和酒來歡迎勝利歸來的亞伯蘭,為他祝福,從亞伯蘭手裏接過貴重的獻禮(戰利品的一成),這些都是友善的信賴的表示,象徵多於實際。

  《SDA》麥基洗德:撒冷的祭司君王和所多瑪王一起來迎接亞伯蘭。在亞伯蘭的年代,耶路撒冷被稱爲撒冷或沙冷,意思就是平安安全(見詩76:2)。耶路撒冷城是在公元前十九世紀的埃及文獻中被首次證實的。當時,該城被亞摩利人的王所統治。耶路撒冷的意思就是平安之城,而麥基洗德的意思就是我的王是公義的仁義王,正如來7:2節所示。所多瑪王迎接亞伯蘭的目的是要領回其人口(創14:21),而麥基洗德卻是來祝福這位勝利的指揮官。

  《SDA》餅和酒:這些是迦南的主要産品。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來迎接亞伯蘭的目的一直是人們推測的話題。有人認爲這些是獻給亞伯蘭和他的士兵作爲茶點的,而其他人認爲它們象著將迦南的土地轉讓給先祖。它們很可能只是對亞伯蘭爲當地恢平安、自由和繁榮而表示感謝的一點心意。

  《SDA》他是祭司:祭司一詞在這裏的首次出現,暗示存在著一種經常性的、有組織的獻祭崇拜儀式。

  《SDA》至高神:希伯來原文爲`El-`Elyon。上帝的這個名稱只在這裏和第22節中出現過。此詞的前半部分`El與伊羅興(`Elohim)的詞根相同,表示強壯者。此詞很少單獨被用來指上帝,而是和一些對屬性加以修飾的詞彙合用,如`El-Shaddai,全能神或`Eloe-Yisra`el,以色列的上帝。至高上帝的後半部分`Elyon經常在舊約中出現(民24:16;申32:8;撒下22:14等),將上帝描繪成至高者被高舉者至高無上者。在亞伯蘭時代邪惡的迦南人和亞摩利人當中存在這樣一位不僅忠真神、而且可以以祭司的身份主持宗教儀式的本地君王,確實是一件非常希奇的事情(參出2:16)。這表明上帝在各地仍有其忠心的兒女。上帝真實的人雖然爲數不多,但卻絕不會從地球上消失。上帝從未缺少過忠心的見證人,不論時代多麽的黑暗,也不論人類多麽的邪惡。

  《SDA》聖經注釋家對麥基洗德這個人物進行了許多的推測。這位祭司君王在聖經的記述中突然出現,緊接著便又在古代史中消失得無影無蹤。人們的各種推測幾乎都是毫無價值的。麥基洗德不是基督,但他的工作預表了基督的工作(詩110:4;來6:20至7:21)。他那出人意料的出現使他在某種意義上成爲了一個永久的人物,其祭司的職份成爲了耶穌基督之祭司職份的一個預表。

14: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賜福與亞伯蘭!

  《新》天地的主、至高的神:(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天地的創造者」)在古時,「至高者」、「天上的主」及「地的創造者」常是用來稱呼迦南地主要神祇的名號。此處的用詞及地理位置(耶路撒冷在迦南中部)表示,麥基洗德大概是一位迦南地的君王祭司。但亞伯蘭認麥基洗德的「至高的神」為「耶和華」(見14:22),就為獨一的真神作了見證,並表示麥基洗德已經開始認識這位真神。

  《SDA》在宣告至高對亞伯蘭的祝福時,麥基洗德扮演了一個真祭司的角色(見20節注釋)。祝福的內容是以詩的形式表達出來的,有兩個平行結構。

14:20 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新》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麥基洗德對神的觀念無疑仍不完全,甚至可能有偏差,但亞伯蘭對他祝福之反應,似乎表達麥基洗德與他事奉的是同一位神(見14:18)。所以亞伯蘭藉此機會,把他所得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作為獻給至高神的奉獻。十分之一是王應得的分(見撒上8:15、17)。以後,麥基洗德被認為是我們「尊榮的大祭司」(來4:14)耶穌的預表或預像,因此祂的祭司職任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來7:11;見詩110:4)。

  《啟》亞伯蘭給麥基洗德(祝福的感謝)是戰利品的十分之一。這是聖經中有關什一奉獻的最早例子。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表明他向天地的主的感謝。麥基洗德對耶和華神的觀念,可能不足,但他承認有位最高神,自己是他的祭司;亞伯蘭認為他所承認的至高神就是耶和華神,由他代表神接受這十分之一的奉獻。摩西律法中設立有多種什一奉獻的規條,為百姓獻給神的感謝的祭。

  《SDA》來7:4節說明繳納什一的是亞伯蘭,而不是麥基洗德。將從敵人那裏得來的戰利品獻上十分之一是對麥基洗德神聖的祭司職份的一種認可,並且證明亞伯蘭對繳納什一的神聖制度十分熟悉。

  《SDA》這是聖經首次提到交納什一。在整個舊約和新約中經常確認什一爲一種上帝的要求(見創28:22;利27:30-33;民18:21-28;尼13:12;太23:23;來7:8)。亞伯蘭繳納什一的事實表明,這一制度並不是一種爲滿足獻祭服務的需要而臨時制定的,而是一種從起初就由上帝所規定的做法。將個人收入的十分之一歸還給上帝,表明了信徒承認上帝對其一切財産的所有權。上帝曾證明亞伯蘭遵守了祂的命令、法度和律例(創26:5)。他認真地履行了他一切的宗教義務。其中一項就是將其所得的十分之一歸還給上帝。信心之始祖的這一舉動爲一切樂意服侍上帝並分享上帝賜福的人們樹立了一個榜樣。如古時一樣,上帝對忠心繳納什一所發出的應許依然有效(見瑪3:10)。上帝仍願隨時實現祂的應許,並大大地賜福給那些亞伯蘭一樣忠心地將其收入的十分之一歸還給上帝的人。

14:21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SDA》所多瑪王雖然先行到達(第17節),但他似乎先讓位給更重要的人物麥基洗德,見證了他與亞伯蘭之間的會面,然後再提出自己的請求,就是要歸還人口。而按照古代戰爭的慣例,這些人口本應成爲亞伯蘭和其盟友的財産。

14:22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華起誓:

  《新》我已經起誓:(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我已經舉手」)這是古代起誓時的一個典型動作(見申32:40;啟10:5-6)。

14:23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新》凡是你的東西我都不拿:參王下5:16。除耶和華以外,亞伯蘭拒絕受任何人的恩惠。不然,這位迦南王日後可能會稱自己是亞伯蘭的王。

  《SDA》亞伯蘭在對待他侄子的事上極爲大度(創13:8-9),這種精神也在他對待一個邪惡城邦之王的態度上表現了出來。他不僅歸還了他所營救的一切男丁、婦女和兒童,而且還有他手中所擁有的一切戰利品。先祖雖然並不反對從外邦君王那裏領受禮物(創12:16),但他卻不願意分享不敬虔的所多瑪人的財物。這與羅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亞伯蘭唯一無法歸還的是其部下用作食物的那部分戰利品以及那些屬其同盟者的戰利品。

  當亞伯蘭拒絕接受所多瑪王給他的戰利品時,他表現出一種比世人更高尚的盼望。他隨時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但又不妨礙他人之權利的實現。他允許他自己部下獲得他們的口糧,並允許他的盟友得到他們應得的利益。他們只得到他們所應得的分。但亞伯蘭自己卻不在意這些事。他站在了一個更高的水平上,尋求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11:16)。因此他能夠輕看一切屬世的利益。他雖然生活在世界上,但他的盼望和心願卻不屬這個世界。有信心的人都具有一種使他們超脫這個世界的高尚思想和意志。

14:24 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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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麥基洗德是誰?
14:18 他顯然是一位敬畏神的人,因為他的名字是仁義之王的意思,撒冷王則是和平之君的意思。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來7:1-2)。他認識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宰。一般對他的看法有:(1)他是在該地區受人尊敬的王,亞伯蘭只是向他表達他當受的敬意。(2)麥基洗德可能是所有作撒冷王人的稱號。(3)他是基督的預表(參來7:3)。預表是在舊約中與基督有緊密關聯的事件或教導,用來闡明關於基督的真理。

當勝利時,亞伯蘭仍警醒地注目在神的身上,我又會注目在何處?
14:20-24 亞伯蘭將戰利品的十分之一送給麥基洗德。當時即使一些異教徒,也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所拜的假神。亞伯蘭依照當時的習俗而行,然而他拒絕接受所多瑪王的禮物。雖然那大量的財物能大大增加他對神的奉獻,但是他不想讓不敬虔的所多瑪王說,他使亞伯蘭發了大財。亞伯蘭要讓他明白,是神使自己富足。如果亞伯蘭在這個時候接受所多瑪王的禮物,就會把別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或所多瑪王身上,而不是神身上。別人注意我們時,要讓他們看到神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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