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201009016羅馬書8章18-3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8: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SDA》我想,現在的苦楚:與永相比,現在是短暫的。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林後4:17)。保羅說這些話是出自己許多痛苦的經。他寫《羅馬書》的時候,已經爲基督和福音受過許多的苦。而在他受難以前,他還要受許多的苦(見徒19:23-41;20:23;21:27-26;林後1:3-11;6:4-10;11:23-33;西1:24)。

  《SDA》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與將來的榮耀相比,今生所有的苦難算不得什麽。保羅說,將來的榮耀是一定會應的。請參見加3:23同樣強調的語序。

  當他呼召我們前來、在天軍天使面前承認我們時,我們在世上爲基督所受的最大羞辱,就顯得微不足道了。當救主用生命的冠冕裝飾衆殉道者的額首時,他們曾受的酷刑折磨就只看成針刺而已。保羅在另一處說,我們現在所經的苦楚是至暫至輕的,而他描述我們要得的榮耀是極重無比且是永遠的(林後四17)。每當談到將來的榮耀時,保羅總好找不到夠分量的用詞來形容他心中的意思似的。只要我們能領會那將要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榮耀時,我們就能夠毫不介意所受的苦楚了!

8: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 神的眾子顯出來。

  《新》受造之物:包括生物與無生物,但不包括人類在內(見8:22-23,在那裏「一切受造之物」與「我們自己」是對比的)。

  《新》神的眾子顯出來:基督徒已是神的眾子,但此事的整個意義要等到末了才會完全彰顯出來(見約壹3:1-2)。

  《啟》神的眾子顯出來:指萬物的結局來臨時,基督徒作神兒女的意義,才能完全顯明。參看《約翰壹書》3:1-3。

  《SDA》受造之物:人認爲不包括人類,有人認爲包括人類,也有人認爲這裏單指人類。我們最好不要定什麽界限,因爲整個自然界都在咒詛之下歎息,等侯更美好的日子,聖經裏常對自然界用擬人的手法進行描述(見申32:1;賽35:1;何2:21-22)。

  《SDA》切望:意爲不看別的,單單注視一個目標,擡頭遙望等侯對象的來到。

  《SDA》等候:該詞原文在新約中只有保羅使用(羅8:23、25;林前1:7;加5:5;腓3:20;來9:28;見彼前3:20),意爲專心致志地等候。

  《SDA》神的眾子顯出來:上帝子顯出來,表明救贖工作大功造成。這是在基督臨的時候(西3:4;約壹3:2)。死了的義人要活,活著的義人要被提空中與主相遇(林前15:51-53;帖前4:16-17)。保羅說,受造之物都在切望等待這個顯現。

  保羅用生動的文學象手法,將所有的受造之物擬人化爲切望期待一個日子,就是那個要向整個驚訝的世界顯示我們是神的子的日子。這日子就是主耶穌回來作王,我們也與他一同回來的時候。

  我們已經是神的子,世上的人並不知道,也不欣賞。然而,被造之物都期待有美好的一天,而這一天要等到萬有之主與他的所有聖者一同回來作王的時候。費廉思譯本說:「受造之物引頸切望,要見證神的子回來得著應得榮耀的那精彩時刻。」(費廉思譯本JBP)

8:20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啟》虛空:在聖經中的意思,是沒有結果、失去效用。

  《啟》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指神所造之物不能達到它受造的目的。

  《SDA》因爲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原文動詞時態表示一個特定時間所發生的事。這就是亞當夏娃墮落的時候。人類犯罪所産生的後果影響了周圍的世界。他本爲萬物之靈,因背離正道,使他的周圍環境也受到上帝判決的影響(創3:17-19)。

  《SDA》虛空:意爲無目的、失望。

  《SDA》不是自己願意:擁有選擇權的是亞當,他可以選擇事奉上帝,也可以服從虛妄,因著他悖逆的決定,人類和自然界都服在虛空之下。他的後代沒有選擇權,自然界本身也是沒有責任的。但是上帝也提供了擺脫虛妄的辦法(見結18:2注)

  《SDA》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指上帝,至爲什麽咒詛臨到,見結18:2注釋。

  亞當犯罪時,他的過犯不但影響了全人類,還影響了一切受造之物,包括有生氣的和沒有生氣的。大地受到咒詛,很多野生動物遭殘殺。疾病侵襲飛禽走獸,水族爬蟲無一免。人犯罪的結果,就投石入水激起的漣漪一樣,遍及一切受造之物。

  因此,保羅解釋說,受造之物服在虛空、失敗和混亂之下,不是自己選擇如此,乃是由神的定命,因人類的第一個首腦代表的悖逆而不得不承受這樣的惡果。

8:21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新》期望:可能是指創3:15的應許。

  《新》脫離敗壞的轄制:物質宇宙並非註定要遭到毀壞(徹底消滅),乃是要更新(見彼後3:13;啟21:1),到那時,一切生物就不再像現今一樣,服在死亡與敗壞之下了。

  《SDA》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上帝旨意的最終目的並不是讓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受造之物有希望達到上帝所計劃的目的。自然界是爲了人類而造的。它原先是爲無罪人類的快樂和福惠服務的。但是人類墮落以後,自然界發生了變化,以適應人類的變化並爲救贖的計劃服務。樂園喪失了,整個自然界處在罪的咒詛之下,見證人類悖逆上帝的性質和結果。但是自然界的虛空促使人類發揮道德和身體方面的力量。辛勞憂慮的人生是爲愛他的緣故而安排的。這是因他犯罪而必要的訓練,悖逆的可怕史還將作爲今後的鑒戒。

  《SDA》脫離敗壞的轄制:因爲不願服從敗壞,所以稱之爲轄制

  《SDA》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自由是18節所提榮耀的因素之一。在基督顯現所帶來的解放中,一切受造之物將有望分享這榮耀。

  受造之物回想在伊甸園時的完美景況,然後衡量因罪進入世界而造成的浩劫。萬物從來的冀盼,是能恢完美的景況,受造之物能夠脫離敗壞的轄制,在我們這些神的兒女顯現在榮耀裏時,可以享受這黃金時代的自由。

8: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新》歎息:(編者註:新國際版將「歎息、勞苦」譯作「如在產痛之中歎息」)保羅將受造之物人格化,把它描寫成一位婦女,在產痛中等候孩子的誕生。

  《啟》歎息、勞苦:原文意思是婦人生孩子前的痛苦呻吟,比喻萬物如待產的婦人,盼望孩子出生,殷切等候將有的自由。

  《SDA》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保羅呼籲讀者觀察周圍的世界。在歎息勞苦之中也還有希望。保羅說受造之物經生産的痛苦,指望快樂得救(參16:21)。

  《SDA》直到如今:自從罪惡侵入以後,受造之物就勞苦歎息,並要一直延續到基督再來。

  我們身處的世界,是在歎息、嗚咽和勞苦之中。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並忍受産難般的痛苦。大自然的詠曲,是陰低調的。大地受盡災難的折磨,死亡摧殘一切的生靈。

8: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新》聖靈初結果子:基督徒得著聖靈,這不僅是他目前得救的證據(8:14、16),也是他將來得基業的憑據而且不只是憑據,更是神為保證他日後得基業所預付的訂金(見林後1:22;5:5;弗1:14)。

  《新》得著兒子的名分:見8:15註釋。基督徒已是神的兒女。但此處是指有一日我們在基督裏得基業的應許要完全實現。

  《新》我們的身體得贖:指復活,那是我們得著兒子名分的最後階段。第一階段是神預定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見弗1:5);第二階段是我們目前已被納入神兒女的行列(見8:14;加3:26)。

  《SDA》不但如此:基督徒和其他受造之物一同歎息等到得著兒子的名份,身體産生變化。他們至今所接受的一切,只能使也們想望得到更多。

  《SDA》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初熟的果子是獻給上帝的感恩祭(出23:10;利23:10;申26:2)。聖靈初熟的果子可以理解爲聖靈早期的恩賜,就是上帝能力的傾降。聖靈曾在五旬節沛降,而且繼續賜下,表現爲各種屬靈的恩賜(林前12-14章),以及基督徒有別世人的品格改變(加5:22-23)。這些早期恩賜的賜予只能引發人追求更多的恩賜,尤其是永生的恩賜,就是屬世的身體改變爲屬天的身體(見林前15:44-53;參林後5:1-5)。

  《SDA》本節原文也可理解爲聖靈本身就是初熟的果子,是將來之事的保證和預嘗。

  《SDA》也是自己心裏歎息:我們這些已經享有這麽多天上福惠的基督徒,正在和其他受造之物一起歎息。雖然我們接受了聖靈初熟的果子,我們成聖的過程才剛剛開始,我們期盼得以完全和完全得贖。我們缺少什麽上帝的恩賜,就得歎息祈求。

  《SDA》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接受了聖靈恩賜的基督徒已經得著了兒子的名份,但這種名份的最後實現乃是在基督再來,上帝的子顯出來時(羅8:19)。

  《SDA》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當我們的身體得贖時,就真正得著了兒子的名份。保羅這裏用的得贖顯然不是強調救贖的概念(見羅3:24注)而是擺脫束縛。當基督臨時,我們的身體將會擺脫目前這種軟弱、有罪、敗壞和死亡的狀態。(見林前15:49-53;腓3:21;參帖前4:16-17)。

  信徒也不例外。雖然他們有聖靈初結的果子,保證可以得著永遠的拯救,但他們仍會因等候那榮耀的大日而心裏歎息。聖靈本身就是初結的果子。正如初熟的粒保證將有的收成一樣,聖靈也保證,我們將得著整全的産業。

  具體的說,他擔保我們將來可以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弗一14)。一方面,我們已經得了兒子的名分,就是進入神的家成爲兒子。但從圓滿的角度看,當我們穿上榮耀的身體時,就完全地得著兒子的名分了。這稱爲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的靈與魂已經得贖,到被提的時候,我們的身體也會得贖(帖前四13~18)。

8:24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新》在乎盼望:我們得救是因著信(見弗2:8),不是因著盼望;但盼望是隨著救恩而來的。

  《SDA》我們得救:基督徒來說,得救是已經開始的過程,繼續保持的狀態,並且在基督再來時最後完全成就的事情。

  《SDA》是在乎盼:平時保羅都說得救在信心(見羅3:28等),但盼望雖與信心有別,卻是與信心分不開的。盼望把救恩呈現在信徒面前,讓他們憑信心去爭取。

  《SDA》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保羅這裏所說的盼望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個目標,即所企盼的東西(參徒28:2;西1:5;提前1:1)。盼望的東西若已出現在眼前,就不再是企盼的目標了。盼望的真正對象不是已見之物,而是未見之物(參來11:1)。對已見已有的東西,人是不會繼續盼望的。

  我們存著得救是在乎盼望這種態度。我們信主的時候,並未獲得救恩的全數好處。打從開始時,我們便盼望可以完完全全地脫離罪惡、苦難、疾病和死亡。如果我們已得著這一切福氣,就不用盼望要有得著了。我們只盼望將來的事。

8:25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SDA》忍耐等候:就是在困難中堅持。保羅肯定指的是上面18節提到的苦難。我們現在還沒有最後得救,我們正在忍耐受道路上的苦難。

  我們盼望從罪及其帶來的死亡得到釋放,這是基神的應許,故此確信,好我們已經得著了一樣。因此,我們耐心的熱切期待(聖經新譯本)。

8: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新》況且:(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同樣地」)正如盼望能支撐苦難中的信徒,聖靈也能幫助在禱告中的信徒。

  《新》用說不出來的歎息:在8:23中是信徒在歎息;此處,則是聖靈的歎息。至於保羅是指「沒有說出來的話」或「不能用人類語言表達出來的話」,則不清楚可能是前者,雖然8:27意思似乎是指後者。

  《SDA》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保羅並沒有說聖靈除去我們的軟弱,而是幫助我們,賜我們力量來克服軟弱。(參林後12:8-9)。

  《SDA》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我們目光短淺,我們不知道自己所求的福是否對我們最有利。只有上帝從起初就知道末了。所以我們在禱告中表示我們完全順服祂對我們的旨意。耶穌在自己的禱告中爲我們樹立了這方面的榜樣,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7;參約12:27-28)。

  《SDA》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歎息一詞原文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這裏和徒7:34。其動詞形式用太7:34耶穌治療聾啞人時的歎息,以及羅8:23中基督徒心裏歎息等候得贖的日子。聖靈的工作是感動我們禱告,教導我們該說什麽,甚至藉著我們說話(見太10:19-20;羅8:15;加4:6)。

  正如我們靠這榮耀的盼望得以堅固,聖靈也在我們的軟弱時堅固我們。我們常在禱告時感到茫然。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我們的禱告常是自私、無知、狹窄的。但在我們的軟弱中,聖靈再三幫助我們,用不能言喻的歎息替我們代求。本節說,歎息的是聖靈,不是我們,縱使我們也歎息。

  這是一個奧秘。我們注視的,是一個看不見的屬靈領域,那偉大的一位和那巨大的能力,正在爲我們努力。雖然我們不能完全明白,但我們從中得著空前的鼓勵;就是我們的歎息,有時候也成爲最屬靈的禱告。

8:27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新》聖靈與聖父間的關係極其親密,因此聖靈禱告時,不需出聲,因神曉得聖靈一切的意思。

  《SDA》鑒察人心的:指上帝(見撒上16:7;王上8:39;耶17:10;徒1:24;啓2:23)。

  《SDA》人心:指的是心思意念(見羅8:6注釋)。

  《SDA》因爲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本節解釋了上帝爲什麽曉得聖靈的意思。首先聖靈是照著上帝的旨意祈求:因爲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2:10)。其次,聖靈是替聖徒祈求。聖徒是上帝所特別關注的對象,聖靈就是按上帝的旨意祈求的。上帝對聖徒的旨意是以下經文的主題。祈求,原文見26節注釋。聖靈是保惠師(見約14:16注釋)。祂在上帝面前爲我們祈求,就如基督在天父面前爲我們作中保一樣(約壹2:1)。

  神既然鑒察人心,也就明白聖靈的意思,縱使他只用歎息來表達他的意思。重要的是聖靈爲我們祈求,都照著神的旨意代求。既然這都按神旨意求,就一定對我們有益。這解釋了很多事情,下一節就有分曉。

8: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新》益處:指凡能使我們變得像「他兒子的模樣」(8:29)的事。

  《新》被召:有效的呼召:來自神且必能帶來積極反應的呼召。

  《SDA》我們曉得:保羅在這裏講了憑信心展望將來的另一個理由。我們知道,按照上帝永的旨意,萬物都是爲愛祂的人服務的。即使是今生的困難和痛苦,不會妨礙我們得救,反而會促使我們得救。基督徒的每一步都掌握在上帝手中並爲實行上帝的旨意服務。

  《SDA》萬事都互相效力:這是廣義的萬事,包括在本章35、38-39節中提到的一切。但也有可能特指現在的苦楚(18節)。上帝使我們生活中的萬事互相效力,服務我們的最終利益。

  《SDA》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裏指的是真正跟從上帝,信靠祂引導的人。他們愛上帝,是因爲上帝愛他們,爲了拯救他們而運行萬物之中。一個人能愛上帝之前必先有上帝的愛臨到並進入他們的心(約壹4:19),正如一個人在能夠正確地禱告之前,必先有聖靈啓發一樣(羅8:26)。

  《SDA》就是按祂旨意:用恩典拯救罪人是上帝永的旨意(提後1:9,弗3:11)。

  看起來,現實並不盡是如此!當我們落在心碎、悲傷、失望、沮喪和喪親之痛時,不禁會懷疑,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什麽益處。但下一節將答案告訴我們:一切蒙神准許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事情,都是用來幫助我們,使我們效法他兒子模樣的。我們明白這一點,就不會再作出質疑的禱告了。掌握我們生命的,不是什麽不具人格的力量,諸如機遇、運氣或命運;而是我們奇妙的、我們個人的主,他的「慈愛深廣,豈會苛刻;智慧無窮,永不失誤」。

8: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新》預先所知道:有些人堅持這裏所說的「知道」不是抽象的,乃是在愛中表白的,並且是有目的的。他們主張:神不但在我們對祂有任何認識之前就知道我們;並且就祂以恩典揀選我們而言,祂在創立世界以先就知道我們了(見弗1:4;提後1:9等及註釋)。另有些人相信保羅在此是指:在亙古神已預先知道那些因信而將成為祂子民的人。

  《新》預先定下:此處的預定是指在道德上合於祂兒子的模樣。

  《新》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神預知、預定及使信徒效法基督模樣的原因,是要使聖子在神的大家庭中得著最高榮耀的地位。

  《SDA》因爲:本節解釋上帝在那些愛祂的人身上實現祂旨意的方式,從而證實28節所表達的信心。這個旨意包括救恩過程的各個階段。凡接受上帝宣召,順服祂旨意的人,祂救他們計劃的每一個階段肯定都會在他們身上實現。苦難只是他們效法祂兒子模樣的方式而已。

  《SDA》預先所知道:該詞原文在新約中還出現徒26:5;羅11:2;彼前1:20;彼後3:17。上帝預先知道,因爲祂是無所不知的。聖經說: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3)。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賽46:10),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徒15:18)。過去,現在和將來在祂面前都是一樣清楚的。世人有限的知識,根本不足以了解上帝的完美。因爲祂知道未來,絕不對任何事感到意外。祂預知撒但的叛逆和人類的墮落,並爲應付這種緊急狀況作了安排(彼前1:20;啓13:8)。聖經的預言就是祂預知的最好證據。預言告訴我們上帝所預見要發生的事。所預言的事並非因預言而發生,而是因爲要發生而預言。

  《SDA》預先定下:上帝預先定下祂預先所知道的人。用人的話來說,上帝預先知道,也預先定下每一登上世界舞臺之世代的人。祂又立刻隨著祂的預見,定下他們都得救。上帝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人類家庭的成員。因爲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祂不願有一論,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人死亡,唯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基督親自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凡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啓22:17)。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SDA》效法:該詞原文僅出現在腓3:21,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該詞動詞形式在腓3:10用來表示效法祂的死。這種效法不單是外表和形式上,而且是內在和實質上相似。

  《SDA》祂兒子的模樣:基督是聖父的像,是看不見之上帝可見的形(林後4:4;西1:15)。每一個基督徒光榮的命份就是變成上帝的兒子基督的形(林前15:49;林後3:18;西3:10)。這種奇妙變化的發生就是福音的好消息,寬恕、重生、成聖,最後得榮耀的信息。這種變化的實現是藉著人性和神性的聯合。正如上帝的兒子取了人性,照樣,基督徒也要成爲聖靈的殿(林前6:19),讓基督住在裏面(約14:23)。是信徒便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後1:4)。在心中聖靈的影響下(羅8:13-14),在基督榜樣的激勵下(約15:12;腓2:5),他受引導過聖潔的生活。經過忍受苦難,他的品格變得越來越救主(羅5:3-4;彼前2:21-24),直到最後榮耀的日子,變得完全祂(約壹3:2)。

  《SDA》在許多弟兄:經過新造,基督使我們成爲祂的弟兄(見林後5:17;加6:15),而且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2:10)。

  《SDA》作長子:該詞還在以下經文中用來指基督:太1:25;路2:7;西1:15、18;來1:6;啓1:5。保羅在這裏強調基督在贖民家庭中長子的地位。救恩計劃的最終目的,就是恢上帝之國家庭的團結,叫上帝成爲萬物之主(林前15:28)。在這個家庭中,基督是長兄,祂已經在前面開路,並樹立了榜樣。我們隨祂的腳蹤。祂稱我們爲弟兄,也不以爲恥(來2:10;見約1:14注釋)

  保羅將神要領很多兒子進榮耀裏的計劃,按步驟說明。

  首先,神在永的亙古預先知道我們。這不單是頭腦上的認識。談到知識,他知道每一個出生在世上的人。但他的預知,卻只關那些蒙神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模樣的人。因此,這種知識是有其目的,且永不落空的。接受神預先知道那些人最終會悔改信主,這種看法並未窺全豹。事實上,他的預先知道,確保他們最終的悔改和相信。

  不虔的罪人,有一天因恩典的奇妙作爲,改變成爲基督的形。這是屬神的啓示中最叫人詫異的真理。當然,所說的並不是指我們得著神性的位格,或將有基督的容貌;而是指我們在德性上與他相似,完全脫離罪惡,還有榮耀的身體,他一樣。

  在那榮耀的大日,他要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長子在這裏指地位或榮譽上居首。他並不是成爲多同等者中的一位,而是在他的弟妹中間成爲具最高尊榮的一位。

8: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新》預先所定下得榮耀:神實現祂所預定計畫的次序。

  《新》得榮耀:因為這最後階段是堅固地築基於神既定的目的中,所以是如同已經實現般的確定。

  《SDA》所召來的人:這是福音的宣召,就是帖後2:14藉著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這裏似乎指宣召産生了效果(見羅8:28注)。根據上下文,這是指響應上帝宣召的人。上帝的呼召是個人得救的一個重大步驟。接受呼召就意味著悔改。

  《SDA》所召來:表明我們悔改是出上帝,以及我們蒙召源至高的威權。

  《SDA》又叫他們得榮耀:耶穌說,所賜給我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約17:22),但榮耀的充分實現還在將來(羅8:18)。雖然是將來的事,保羅還是用了過去式,就如前面預先所定所召來稱義一樣。這可能反映了在上帝永的計劃中,整個過程及其所有階段都是完美的(弗1:4-6)。還有一種解釋是這裏所有希臘文動詞的時態是具有非時限性的。

  每一位在永裏被預先所定下的人,主在不同的時空裏又召他們來。意思就是這些人不但得聽福音,而且還有反應。因此,這是奏效的呼召。人人都蒙呼召,這是神普遍的(也是確實的)呼召。然而,只有一小撮人有反應;這就是神奏效的(使人歸信的)呼召。

  所有作出回應的人,神又稱他們爲義,即在神面前有完全合乎義的地位。他們因基督所成就的,得以披戴神的義,因此可以得進到主面前。

  那些得稱爲義的人,神又叫他們得榮耀。事實上,我們尚未得榮耀;但這既是必成的事,神在述說這事時,用了過去時態。我們肯定要得榮耀,就我們已經得著一般!

  這是新約聖經中,提到信徒永遠的保障其中一段最有力的經文。在千萬蒙神預先知道並預先所定下的人中,每一個都被召、蒙稱爲義,並要得榮耀。沒有一個漏掉!(比較約六37的「凡……的人」。)

8:31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新》神若幫助我們:此條件句的形式清楚表明這是毫無疑問的。

  《SDA》神若幫助我們:保羅已經說明上帝是在我們一邊的。祂把我們看作祂的兒女(羅8:15-17),並派祂的靈來幫助我們(羅8:26),因爲祂的旨意是要拯救我們(羅8:28-30)。

  《SDA》誰能敵擋我們呢:上帝既已著手成就信徒的得救,我們的敵人也就是祂的敵人。(見詩27:1;118:6)

  當我們思想這一連串不能打斷的救贖步驟時,結論是不言而喻的!神若幫助我們,即他將我們分別出來歸他自己,那麽就沒有人能成功地敵擋我們了。全能者既爲我們作事,其有能者都不及他,又豈能使他的計劃受挫呢?

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新》此處的推理(從大論小)與5:9-10相似。如果神已將最大的禮物即祂的兒子賜下拯救我們,那麼祂當然會賜下為完成在十字架上所開始之工所需要的一切。見創22:16註釋。

  《SDA》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上帝既已賜祂的兒子,祂就一定會把其他一切東西賜給我們。愛惜一詞原文,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次使用(羅11:21;林前7:28;林後1:23等)。該詞還出現在徒20:29和彼後2:4-5。在七十七士譯本中,該詞表示亞伯拉罕願意犧牲兒子(創22:12、16)。保羅有可能是引用亞伯拉罕的經。上帝對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的舉動所作感人的評述,使我們對上帝去祂兒子行爲的精神有所了解。這個最大的禮物是上帝愛我們(羅8:31)最有力的證據。本節的論點與羅5:6-10是相似的。

  《SDA》爲我們眾人捨了:保羅還用這個動詞在羅4:25說明耶穌是爲我們的罪犯交付了

  《SDA》萬物:參羅8:17;林前3:21-24;腓4:19。本節提供了基督徒信靠和忍耐的最大理由。上帝賜下祂的兒子,就是賜下了祂自己(林後5:19),從而向全宇宙顯示祂是多麽願意拯救悔改的罪人。所以,我們不論遇到什麽試煉,都不要懷疑上帝在爲我們作工,並爲我們現在和將來的利益賜給我們一切必要的東西。

  《SDA》和他一同:保羅說,上帝連祂兒子都肯了,還有什麽會保留的呢?

  《SDA》白白地賜給我們:參見該詞用路7:21;徒3:14;林前2:12。該動詞與名詞恩惠白送的禮物有關(見羅3:24;6:23注釋)。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爲我們了。這是何等奇妙的話!我們決不可因爲聽慣這些話,就覺得這些話已失去光彩,或不再有能力引發我們對神心生崇敬。世人犯罪墮落,需要一位無罪的代贖者施行拯救,是宇宙偉大的神並沒有留下自己的至愛,卻爲我們把他送上羞辱、招損的死亡之路。

  經文引伸出來的推論是毋庸置疑的。神既已將最寶貴的禮物賜給我們,難道他會保留任何價值較次的東西不給我們嗎?他既付出了最高的代價,難道他會猶豫而不肯付出其的嗎?他爲了給我們帶來救恩而作出如此的犧牲,難道他會有一刻忽略我們嗎?神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

  麥敬道說:「沒有信心的人問:『他豈會如此?』有信心的人卻說:『他豈不會如此?』」

8:33 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或譯: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嗎)。

  《新》33~34:保羅想到法庭的情形。沒有人能控告基督徒,因為神已經宣判他們無罪。

  《啟》用法庭上的話來解釋:基督徒已經被判無罪,沒有人可以再把他們當作罪人。

  《SDA》誰能控告:見徒19:38、40;23:28-29;26:2、7)。撒是控告弟兄者(啓12:10)。

  《SDA》神所揀選的人:該詞原文曾用來指基督揀選祂的門徒(路6:13;約6:70;13:18)和上帝所揀選的人(可13:20;徒1:24;13:17;林前1:27-28)。在太22:14中,耶穌在被召的和選上的人之間作了區別。但保羅所用的宣召似乎暗示宣召已被接受(見羅8:30注釋)。在保羅看來,上帝所揀選的人是那些不僅聽見上帝的呼召,而且聽從,並在基督裏尋求救恩的人。

  《SDA》有神稱他們爲義了:上帝所揀選的人不必懼怕控告者。是萬有的審判者上帝,按照祂稱義的計劃,親自稱他們爲義了(參羅3:20-26)

  《SDA》稱義:控告的反義詞。

  這裏仍在用法庭的處境,情況卻有重大的轉變。蒙稱義的罪人站在臺前,審判者呼召指控者上前來。可是,並沒有指控者!怎會如此呢?神既已稱蒙他揀選的人爲義,誰能控告他們呢?

  如果我們在本節和下一節的回答之前加上這句「沒有,因爲……」理據就會很清晰了。這樣,本節就要讀成: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沒有,因爲有神稱他們爲義了。如果不加上這句,讀起來就好是神要控告他所揀選的人一般(請參看中文聖經和合本細字)。但這是保羅所否定的!

8: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或譯: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

  《新》本節告訴我們三個原因,為何沒有人能定神選民的罪:(1)基督已為我們死;(2)祂復活了,並坐在神右邊掌權的位置上;(3)祂現今正在替我們祈求。

  《啟》保羅講出了基督徒稱義的三種根據:1.基督為我們死了;2.基督為我們復活了;3.基督為我們代求。這都是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工作。

  《SDA》誰能定他們的罪呢:對罪惡十分了解,所以他成功地誘惑人犯罪,並以此爲據,說人類應該滅亡。但上帝答了針對祂子民的指控。基督已經爲他們的罪付出生命的代價(羅4:25)。上帝的選民不再被定罪(羅8:1)。

  《SDA》而且從死裏復活:(見羅4:24-25;6:4、9;7:4)我們所崇拜的,不時一個死了的基督,而是一位活著的基督。這並不是說活比釘十字架具有更多的救人價值,而是強調基督不僅死了,而且活了,以完成祂爲我們受死的宗旨(見羅4:25注)。

  《SDA》現在在神的右邊:右邊被視爲尊貴的位置(見王上2:19;詩45:9),寓指分享王權和榮耀(太20:21)。以下的經文述及基督處在天父旁邊的這個位置(詩110:1;參可16:19;徒7:56;弗1:20;西3:1;彼前3:22。)右邊象著被高舉的人子所享有的光榮和權力(見來1:3;參太26:64)。

  《SDA》替我們祈求:該詞在本章27節中指聖靈的祈求(見羅8:26注)。聖經闡明了基督在天父面前替我們代求(來7:25;9:24;約壹2:1;參來4:14-16;9:11-12)。這並不是說上帝需要勸說才爲祂的子民作好事。上帝愛世人,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種祈求的性質,可能與基督爲門徒祈求的性質是一樣的(約17:11-12、24)。

  這裏有另一個挑戰!庭上有人能定他人的罪嗎?沒有,因爲基督已經爲被告死了,並且從死裏活,現今在神的右邊替他代求。既然一切的審判權都在主耶穌手裏,而他又不判處被告,反而爲他代求;那麽,就沒有任何人有足夠的理由定他的罪了。

8: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新》35~39:保羅想要向他的讀者表明:苦難並不能叫信徒與基督隔絕,事實上反而帶信徒邁向他們的最終目標。

  《SDA》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是基督愛我們,而不是我們愛基督。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誰能使祂不愛我們呢?保羅所列舉的一切事物都不能減弱基督對我們的愛。

  《SDA》是患難嗎:保羅是在講述自己的切身體會(林前4:10-13;林後11:23-33)。

  《SDA》是困苦嗎:本節所列的困難都是早期的基督徒所親身經的。

  信心推翻那最後的挑戰:在坐有誰,能使蒙稱義的人與基督的愛隔絕呢?下文列出的,是各種不利的環境,在人生的其環節層面裏,確實造成了分離。然而,這些不利的環境,卻沒有一個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患難不斷打擊、困苦與折磨步步進逼,不能;悲傷的靈爲身心帶來極大的痛苦,不能;殘酷的逼迫爲敢不與世合的人帶來痛苦甚至死亡,不能。饑餓威脅著要侵蝕摧殘人、使人瘦骨嶙峋,但不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就算是赤身露體,一無所有,喪失尊嚴,毫無保護,也不能。危險揭示了面前可怕的遭遇,不能。冰冷、剛硬、致命的刀劍也是不能。

8: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新》保羅引用詩44:22,為了表明受苦一向是神子民經歷的一部分。

  《SDA》如經上所記:本節引用詩44:22。保羅以過去上帝子民所受的苦難爲例,說明當時基督徒所受的迫害。自從罪惡進來以後,惡人對義人的憎恨一貫是很強烈的(見加4:29;約壹3:12)。

  倘若上述的有任何能使信徒與基督的愛隔絕,那麽這不幸的分離就早已發生了,因爲基督徒一生的寫照是天天經死亡的。詩人預言,因效法主,我們……終日被殺,好要遭屠宰的羊一般(詩四四22),意思就是本節所指的。

8: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新》愛我們:特指基督在十架上為我們死。

  《SDA》然而:管困難重重,我們還是不斷取得勝利(林後12:10)。

  《SDA》得勝有餘了:保羅用這句話表達上帝的福惠足能滿足人類的需求。(羅5:20)。

  這一切不但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反而只會叫我們更親近他。我們不但能得勝,而且是得勝有。我們不但勝過這些難以克服的勢力,還在過程中叫神得榮耀,使人蒙福,自己也得益。我們令仇敵變成俘虜,使障礙成爲踏腳石。

  不過,我們能夠如此,並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單單因爲靠著愛我們的主。只有基督的能力能夠化苦爲甜、轉弱爲強,使人在不幸中誇勝,從悲哀中蒙福。

8: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SDA》因爲我們深信:保羅表述了他個人的信念:天地之間,不論是現在或將來,沒有什麽東西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開。保羅並沒有說信徒不可能離開失去(見西1:23;參林前9:27)。保羅的意思是沒有什麽能違背我們的意志把我們從基督的手中強行拉開。

  《SDA》無論是生是死:參羅14:8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SDA》是天使:新約所提到的天使通常是好天使,而不是壞天使。但這是一個中性的詞,其含義只能從上下文看出(見太1:20;25:41;林前6:3;彼後2:4;猶6)。奉差遣爲聖徒服務的天使(來1:14)是不可能引誘基督徒的心離開救主,或發揮這樣的影響的。但保羅可能在加1:8中一樣,用假設的手法達到了強調的目的。即使好天使想使基督的子民與祂的愛隔開,也是做不到的。當然他們也不會這樣做。

  《SDA》是掌權的:該詞既指試圖對人類實施邪惡統治的超自然努力,也指世俗統治者的。(見弗6:12)。有些解經家認爲保羅所說:天使掌權的是有能的反映了猶太人有關天使等級的看法(參林前15:24;弗1:21;3:10;西1:16;2:10、15)。

  《SDA》是有能的:參弗1:21。在彼前3:22中將有能力的天使有權柄的並列。基督升天以後,他們都服從祂。

  《SDA》是現在的事:參林前3:22。對現在的事,保羅和早期的基督徒是深有體會的。但將來還會有欺騙和痛苦的試煉臨到,因爲基督再來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和敵基督者顯露出來(帖後2)。同時照撒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後2:9)。可是保羅的信心仍然沒有動搖。

  保羅仍意猶未盡。他尋遍宇宙,要找一些看來會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的事物,然後逐一推翻其可能性。

8: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新》是高處的、是低處的:神的愛無遠弗屆。

  《新》是別的受造之物:包括一切受造之物。換句話說,神並不包括在內,而祂正是稱我們為義的那一位(8:33)。

  《SDA》是高處的,是低處的:在這段文辭中,保羅可能不想對每一個詞下精確的定義。他只是用是高處的、是低處的來表達空間的概念,正如用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來表述時間的概念。保羅的目的似乎是用這樣的話語來強調其觀點的普及性。見他所描述基督之愛的長、寬、高、深(弗3:18-19)

  SDA》是別的受造之物:(見羅8:19注;參羅8:19-22)。保羅列舉了十樣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的事物。這第十項包括了一切可能忽略掉的東西。所有項目可能都用其最普通的意義。這種泛指強調了保羅的觀點:受造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無法使基督徒與他所愛的救主分開。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即屬空間的存有物,包括神秘的超自然力量。然後,爲免有任何遺漏,保羅再補充說:是別的受造之物。

  保羅窮究的結果,發現任何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難怪這些勝利的話,來成了殉道者的凱歌,也成了爲主犧牲的人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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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罪惡滿盈的世代,人心叵測,怎不教人心灰意冷,我們還有盼望?在哪兒?
8:19-22 基督徒看見的世界是墮落的:物慾橫流、敗壞腐化,靈魂被罪玷污。但是基督徒並不悲觀,反而盼望將來的榮耀和神應許的新天新地,等候神把世界從罪惡、疾病和邪惡中釋放出來。那時,基督徒要與基督一起進入新世界,醫治人們的身體和靈魂,並與世上的罪惡戰鬥。

聖靈果子大家都很熟悉,初結果子,就是……
8:23 我們的身體將要復活,變成榮耀的身體,像基督今日在天上活著的身體一樣(參林前15:25-58)。初結果子是指聖靈最先給我們的憑據,作為復活生命的保證。(參林後1:22;5:5;弗1:14)

盼望?還要等到幾時?保羅說要忍耐,只是我……
8:24-25 對兒女來說,信任父母是極自然的事,哪怕有時候父母沒有遵守諾言。我們在天上的父,祂永不失信,只不過有時等候的時間比我們想像的要長,然而我們仍應信靠神的良善和智心慧,耐心等候祂的應許。

英文有過去、現在、將來式;保羅所言救贖也有這三方面……
8:24-25 在羅馬書中,保羅的救贖觀念可分為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狀態。救贖是過去的事,因為在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我們已經被拯救了(參3:21-26;5:1-11;6:11,21-23)。救贖是現在的事,因為我們一直在得救和成聖的過程之中(參6-8章註釋)。救贖也是將來的事,因為我們尚未完全獲得救贖的好處和祝福,只有在基督完全建立了祂的新國度之後,我們才能得到。但我們要相信這救恩終究會臨到我們,在我們像基督一樣時,我們的身體和性情會完全地改變過來(參約壹3:2)。

人生苦多,無人明瞭,孤身走我路,誰伴我前行?
8:26-27 神永遠不會丟棄信徒,叫他們獨自面對各樣的難題。即使你不懂得怎樣祈求,聖靈早就與你同在、為你祈禱,並且神也已經答應了。

萬事互相效力——我想也沒想過人竟可以如此相待,誰又可以做到呢?
8:28 神所做的萬事都是為我們好,但是這並不代表所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都對我們有利;因為罪惡充斥在這個墮落的世界,只是神能夠改變每一個環境,為我們帶來長遠的好處。應當知道神的工作並不是為了使我們快樂,而是叫祂的旨意得到成全;這個應許不是給所有人的,只給那些愛神又蒙召跟隨祂計劃的人。這些蒙召的人都是順從聖靈、接受基督的人,而且他們擁有新的價值觀,並不貪圖生活的安逸;他們願意接納在地上所遭受的痛苦跟迫害,卻沒有任何怨恨,因知道神與他們同在。

在我身上可以看到基督?我恐怕有負所託,我真的可以更像主?
8:29 神最終的目標是要我們有基督的樣式(參約壹3:2)。我們怎樣效法基督的模樣呢?研讀及實踐聖經、研究基督的生平並且讓聖靈充滿,就能效法基督,成就神在世上的工作。

神在創世以前就認識我?不可能的,怎會知道我一定信祂……
8:29-30 有些人認為,這幾節經文表明,在世界未造之前,神已經揀選了某些人接受祂的救恩。他們引用以弗所書1章11節,指出我們在太初以前已經被揀選。有些人又認為,神預知誰會接納祂,因而預先為那人做出特定的安排。無論如何,惟一可以確定的是神的旨意不是即興的,早在創世之前就已經定下了。如果你已經信主,就該喜樂,因為神的愛是永恆的,祂早已認識你,祂至高的智慧和能力能夠引導保護你,直到你站在祂面前。所以,我們要事奉和榮耀神。

你怕自己不能得救嗎?有時我也很怕,幸好保羅這樣說……
8:31-34 你是不是曾經認為,因為自己不好神就不拯救你?你是不是懷疑別人都可以得救,惟獨自己不能夠?如果是,這幾節經文就是特別為你而寫的。如果神已經把祂的愛子賜給你,祂又哪會不把救恩和我們所需的一切也賜給你呢?既然基督已經將生命為你捨了,祂又怎麼會回過頭來定你的罪?羅馬書不僅是一本解釋神的救恩的神學著作,更是一封安慰你和給你信心的書信。

耶穌已替我們死了,如保羅所說,誰還能定我們的罪?誰?
8:34 保羅說,復活的基督在天上為我們代求,因而神赦免我們的罪和過失,宣告我們無罪;所以,控告我們的是撒但而不是神。當牠控告我們的時候,耶穌站在神的右邊,陳述我們的情況,為我們辯護。(有關耶穌是中保,請參來4:14-15的註釋。)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是悠閒嗎?是忙碌嗎?是工作嗎?是事奉嗎?是愛人嗎?是……
8:35-36 這些話是為將要承受大逼迫的教會而寫的。不到幾年的時間,保羅預言的情景便成了可怕的事實。這兩節經文重新確定神對祂子民的愛。不管我們身處何方、發生甚麼事情,我們都不會失去祂的愛。苦難不會叫我們遠離神,苦難只會激勵我們更親近神;叫我們認定祂,讓祂的愛臨到我們、醫治我們。

困苦中尋不到你,疾病中呼喊不到你,四處碰壁時不見你,你放棄了我?
8:35-39 這幾節經文是全本聖經中最能安慰人的話之一。信徒常會遭受到各種各樣的苦難:迫害、疾病、拘禁、甚至死亡。這些苦難也許會叫他們恐懼,懷疑自己已經被基督棄絕;但是保羅再三保證我們不會和基督的愛分離,祂的犧牲正反映了祂那無與倫比的愛,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攔阻祂,使祂不再與我們同在。

這裡所說有能的,竟不是指上帝,是指……
8:38 有能的是指宇宙中看不見的邪惡勢力,例如撒但和那些墮落的天使(參弗6:12)。但在基督裡我們勝過這一切,祂的愛會保護我們。

2010年9月1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奇妙世界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記42章5節)

  美國中西部有茂密的樹林與潺潺的流水,我在那裡長大,家鄉的野生自然景象總是吸引著我。但是最近造訪加州海岸之後,我才發現了眼前這片令人驚異的美景:海象哼著鼻子作響、海獅咆哮聲起,還有一大片寂靜的紅衫林。鵜鶘列隊翱翔,遷徙的鯨魚在遠處噴水。牠們恰成為無數物種所組成的自然生態的縮影,錯綜複雜又細膩。

  根據聖經的記載,自然世界裡的各樣生物之所以存在,不只是為了激起我們的讚嘆,大自然的奧妙也可以幫助我們順服上帝,雖然祂允許那些我們言語無法表達、也無法解釋的苦難發生。

  我們從約伯的故事中能看到這一點,正當苦難臨及約伯,他不知道上帝因為特別看重他,才允許撒但降下接二連三的災難,以試煉他的信心。

  最終我們必會得到一個結論:無論我們處在何等無法理解的痛苦和困境中,我們都能信靠這位能設計出如此奇妙大自然的造物主,因祂有著無窮的智慧和能力。所以,約伯滿懷敬畏地稱頌:「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42章2節)。不管在何種境況下,祂都是讓我們能信靠的上帝。MRDII

如果自然能讓我明白,
我主創造是多麼奇妙,
那麼我信祂一切應許,
從古至今都值得信靠!D.DeHaan

大自然奇妙的創造,讓我們不禁讚美、敬拜這位造物主。




-----------------------------------------------------------------------------------------------靈修靜思

給家人傳

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都告訴他們。(可五18至19)

  經驗告訴我們,向家人傳福音最難,有姊妹坦言明知向家中長者傳福音是最為迫切的事;但經過幾次尚未開口,就遭無情的拒絕,甚至不歡而散,因此嚇怕了,從此噤若寒蟬。曾聽一位牧師作見證:一位姊妹的公公過去曾因基督徒帶給他的負面經歷,發誓一生不會信耶穌;不過,兒子婚後,他經過幾年對媳婦細心的觀察,竟然主動向牧師提出要決志信主。

  在一位弟兄的追思禮拜上,家人出來作見證:他們之所以信主,無一不是受去世的弟兄生前的愛心、行為所影響。這些弟兄姊妹美好的見證,也許都是經過無數次的拒絕、直接的嚇阻、難看的臉色後,仍然堅持到底的結果。他們堅持主的教導,「將主為你所作的,都告訴他們」(包括口傳、身傳)。

  傳福音本就是一場屬靈的爭戰,不能單靠區區血肉之軀來成全,要緊記「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神」(申三22)。迎戰需要倚靠的屬靈力量,願主幫助我們,努力不懈地迎向傳福音給家人的挑戰。      ~張吉莉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201009015羅馬書8章1-1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新》在基督耶穌裏:指與祂聯合,如6:1-10所解釋的(見6:11註釋)。

  《新》定罪:律法帶來定罪,因為它指出罪、刺激罪並咒詛罪,但基督徒已不再是「在律法之下」(6:14)。

  就我們的罪來說,神不再定罪了,因爲我們已經在基督裏。如果我們還是在第一個代表亞當裏,就會被定罪。然而,我們如今既已在基督裏,就他一樣不被定罪了。

  但另一個意思可以是,不需要保羅在第七章中那樣自我定罪。或許我們會經過羅馬書第七章的經驗,靠自己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但我們毋須留在這種狀態下。下一節解釋爲什麽不定罪。

8: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新》賜生命聖靈的律:指能賜人生命之聖靈的統御力。在羅馬書中,保羅用「律」(law)這個字有幾個不同的意思如表示管制力(本節);神的律法(2:17-20;9:31;10:3-5);摩西五經(3:21下);整本舊約(3:19);方法原則(3:27)。

  《新》罪和死的律:指罪的統御力,最終帶來死亡。

  《SDA》賜生命聖靈的律:這靈擁有賜生命的能力(見11節)。賜生命聖靈的律就是聖靈賜生命的能力,作爲律法在生活中作主。生命是指産生的效果,就如稱義得生命(羅5:18注)和生命的糧(約6:35)。靈帶來生命和自由,就如罪的律只導致死亡和定罪一樣(見羅7:21-24注)。

  《SDA》在基督耶穌裏:保羅強調聖靈藉著人與基督的聯絡行使賜生命的能力。信徒只有與基督密切交往和聯絡才能獲得戰勝罪惡的力量。

  《SDA》釋放了我:保羅無疑在這裏回顧自己重生受洗時的經有新生的樣式(羅6:4),和心靈的新樣(羅7:6)。

  《SDA》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罪惡所行使的權威,其結果就是死亡。罪在他生活中不再是支配的勢力了。住在心裏的賜生命的靈會激發人順從,並有力量治死身體的惡行(13節)。賜生命之靈的律就是這樣與肢體中罪和死的律直接抗衡,使信徒有力量戰勝罪惡毀滅的勢力,擺脫罪的捆綁,不再被定罪。

  因爲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所說的兩個律或規則,是彼此相反的。聖靈的規則的特點,是使信徒有能力過聖潔的生活。而內心罪的規則,特點是要將人拖垮至死。就地心吸力一樣。每當你向空中抛出皮球,皮球都會墜落地面,因爲皮球比空氣重。雀鳥也比空氣重,但如果你把抛上天空,卻會飛走。雀鳥生命的律,勝過地心吸力的律。因此,聖靈將主耶穌活的生命帶進來,使信徒脫離罪和死的律。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新》有所不能行的:律法不能勝過罪,它可以指出罪、譴責罪,甚至刺激罪的產生,卻不能除去罪。

  《新》成為罪身的形狀:基督道成肉身,真正成為人,但與所有人不同的是,祂是無罪的。

  《新》在肉體中:「肉體」可指人的肉身或基督的肉身。若是指後者,保羅就是表示神藉基督的(無罪的)肉身譴責罪,定了罪案這解釋似較符合保羅的教訓。

  《啟》贖罪祭:不是指舊約時代稱為贖罪祭的狹義的祭,而是廣義地指基督為贖罪而獻上自己作祭物(9:14-15)。

  《SDA》律法既因爲肉體軟弱:羅7:14-25已經解釋了失敗的這個原因。律法能夠指出正路,卻不能使軟弱墮落的人類行在其中。保羅繼續爲律法作辨護(見羅7:7、10、13-14),指出人不能遵行不是律法本身有什麽缺點,而是因人類敗壞軟弱的本性。律法的功能不是寬恕罪,使人重新順從。律法只能彰示何爲善惡,並提出順從的要求(羅3:20;7:7)。所以,不可因上帝的律法達不到順從的效果,而藐視和指責它。我們無法完全順從,責任在我們自己。

  《SDA》有所不能行的:保羅本節的意思十分清楚,上帝成就了律法所做不到的事。祂已經給罪惡定了案,所以基督徒就能夠戰勝罪的勢力,在基督裏過得勝的人生。

  《SDA》自己的兒子:自己的體現了聖父與聖子之間的密切關(見羅8:32)。西1:13說基督是祂愛子。有時我們會更看重基督的愛和自我犧牲。其實我們也要記住,是天父愛世人,才將祂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約壹4:9)。爲了拯救墮落的人類,祂在兒子身上犧牲了自己(見林後5:9)。基督來,就是要表顯天父無限的愛(約14:9;參太5:43-48)。

  《SDA》成爲罪身的形狀:上帝的兒子神性披上人性來到地上,以便接觸墮落的人類,與我們軟弱有罪的狀況進行交流。如果祂披戴天上的榮光,我們就受不了祂顯現的榮耀。所以耶穌憑著祂的大愛和拯救人類的神聖目的,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爲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的形,成爲人的樣式(腓2:6-7)。

  《SDA》作贖罪祭: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爲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保羅本章的目的是要解釋基督徒現在可以戰勝罪惡。律法無法使他取得這樣的勝利,但上帝藉著差遣祂的兒子,爲人預備了戰勝罪惡的力量。基督不僅用自己的死承擔了罪的處罰,而且要消滅罪的統治,將罪從信徒的生活中驅除。祂使命的全部目的可以包括在贖罪祭一詞中了。祂來處理罪惡,提供補救的辦法,贖罪和除罪,並潔淨和拯救罪的受害者。

  《SDA》在肉體中:罪惡原先在什麽地方掌權,基督也在那裏應付,戰勝罪惡並定罪案。罪惡原先所制勝的肉身,現在成了戰勝和驅除罪惡的地方。

  《SDA》定了罪案:基督以無罪的人性,給罪定了案。有關定案的這個意義,請參照太12:41-42;來11:7。基督的贖罪犧牲(羅6:12)永遠證實罪的邪惡本質,因爲是罪造成了上帝兒子的死亡。因基督的生與死而定的罪案還意味著罪惡權勢在信徒身上的消滅。他們在基督的死上與祂聯合,所以與祂一同活,在聖靈裏過新生活(羅8:1-13)

  律法不能使人有足夠條件去滿足其神聖的要求,但恩典卻在律法失敗之處締造成功。讓我們來看個中原委!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就是不能産生聖潔的生活。問題不在律法,而在墮落的人性。律法對人有要求,但人是罪人,是沒有能力順從律法的。但神介入,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爲罪身的形狀。要小心注意,主耶穌並不是成爲罪身來到,只是成爲罪身的形狀而已。他並沒有犯過罪(彼前二22),他是無罪的(林後五21),而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他既以人的形狀來到,就與有罪性的人相似。基督成爲贖罪祭,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聖經新譯本)。他不但爲我們所犯的罪死(彼前三18),也爲我們的罪性死了。換句話說,他爲我們的行爲受死,同樣地也爲我們的本性受死。他藉此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聖經從來沒有表示我們的罪性已得赦免,而是遭定了罪案。得赦免的,是我們所犯的罪行。

8: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新》律法的義:律法在信徒生活中仍會發揮作用它不能使我們得救,卻可以作為我們在道德和倫理上的一種準則,信徒是出於愛神的心,並靠著聖靈的大能來遵行這準則。這就是耶31:33-34(有關神所立之新約的預言)的應驗。

  《新》成就:直譯作「完全實現」。神差祂兒子降世,是要使信徒能將律法真正並完全的意義表現出來。

  《新》隨從聖靈:這是使律法公義的要求能完全成就的方法就是不讓肉體再支配我們,而降服在聖靈的引導與祂大能的工作下。

  《啟》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說明人遵行律法的力量來自聖靈。信徒的義務是不再隨從軟弱的肉體行事,因為肉體完全不能遵行律法。

  《SDA》律法的義:保羅在這裏講的仍然是他所贊同(7:16)、所喜歡(7:22),但離了基督則無法履行的律法(7:15-25)。

  《SDA》義:指的是律法所要求的義,即順從律法公義的要求。

  《SDA》成就在:上帝差祂的兒子,取了罪身的形狀,爲使人類能達到祂聖律法公義的要求。救恩計劃的目的就是使人的生活與上帝的旨意和諧。上帝賜下祂的兒子,不是爲了廢除或更改祂的律法,或解除人完全順服的義務。律法永遠是上帝品格和不變旨意的表達。墮落的人類無力遵從律法的要求。律法也無力幫人遵從。但基督降世,令人有可能完全順服。這幾節經又清楚表明在福音和救恩的計劃中,上帝律法不變的地位和權威(見羅3:31注釋)。

  《SDA》不隨從肉體:那些實行律法公義要求的人,不再隨從肉體的要求和動。他們人生的指導原則,不再是滿足肉體的念。隨從也可譯爲生活。(見羅6:4;林後5:7;10:3;弗2:10;4:1)。

  《SDA》只隨從聖靈:即按聖靈,就是住在他們心中的基督之靈的要求和引導調整自己的行爲(羅8:9)。他們正在履行律法的要求。律法的要求可歸結爲基督徒的愛,因爲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同樣,聖靈在生命裏作工的結果也是愛。因爲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加5:22)。所以,隨從聖靈生活意味著順從律法公義的要求,過仁愛及出愛心之順從的生活。上帝差遣祂的兒子到世界上來的偉大目的,就是讓信徒能夠過這樣的生活。

  如今,律法的義已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當我們將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聖靈時,他就賜我們能力去愛神和愛鄰舍;畢竟這正是律法所要求的。

  保羅在本章首四節經文中,將他由五章12節至七章25節所發展出來的論據部分歸納起來。五章12至21節,討論亞當和基督作爲人類首腦代表的身分。在八章1節,指出我們因爲屬亞當而繼承過來的咒詛和定罪,現因我們歸屬基督而得以消除。在第六和第七章,討論罪在人性中所造成的可怕影響。如今他凱旋地宣稱,在基督耶穌裏聖靈生命的律,已將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中釋放了。第七章闡述律法的種種問題。我們知道,由聖靈掌管的生命,能滿足律法的各種要求。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新》5~8:保羅在此描述兩種心態:體貼肉體的與體貼聖靈的。前者導致死亡,後者帶來生命、平安。體貼肉體必然帶來死亡(8:6)、與神為仇(8:7)、不順服(8:7),及不能得神的喜歡(8:8)。

  《啟》5~8: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一種在聖靈裏的新生活。聖靈給人順服神、實踐律法以成義的意願和力量,可以活在神的喜悅中,得享生命與平安。若順乎肉體的罪性而行,必然與神敵對(7節),終至死亡(6節)。

  《SDA》因爲隨從肉體的人:隨從肉體就是以肉體作爲我們的指導原則,並在生活中遵行這個原則。

  《SDA》體貼:隨從肉體的人,在整個心智和道德方面,都關注滿足不聖潔的自私念。

  《SDA》肉體的事:我們都受本節所對照的兩個原則中的一個所支配。我們受什麽原則所支配,我們的生活和行爲的特就會表現什麽樣子。保羅在加5:16-24中就肉體的事和屬靈的事作了深刻的對比。

  隨從肉體的人即未信主的人,他們體貼肉體的事,順從肉體的動和驅使。他們生存的目的,是要滿足那敗壞本性的各種望。他們致力滿足身體的需要,然而不用多久,這身體就要歸回塵土。

  隨從聖靈的人即真正的信徒,他們超越肉身的事,爲永的事而活。他們專心致力的,是神的話、禱告、敬拜和事奉。

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SDA》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只想滿足肉體的私就是死亡。凡以自私爲人生目的的人雖生猶死(提前5:6;見弗2:1、5)。屬靈死亡的現狀只能導致最後的永死。羅8:1解釋了其中的原因。

  《SDA》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體貼屬靈的事,心思意念單受上帝之靈支配,會使心靈的一切機能處健康活潑的和諧狀態。這是來生可靠的保證和預嘗(見弗1:13-14)。聖靈的同在會帶來生活中的仁愛、喜樂和平安(加5:22)。並在我們心中開始上帝的國度,就是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

  體貼肉體表現了墮落的人性的思想傾向,就是死。無論從眼前的享受和最終的歸宿來說,都是死。本性裏頭有一切死的潛質,就好服了過量的毒物一樣。

  然而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神的靈是生命本身的保證;也是與神和好的保證,又是平安生命的保證。

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SDA》原來:保羅現在解釋爲什麽體貼肉體就是死的原因。

  《SDA》就是與神爲仇:體貼肉體、一意孤行、自我放縱的生活肯定是與上帝爲敵,違背祂旨意的(見雅4:4)。這樣的行徑肯定會與上帝疏遠,與生命之源隔絕,即死亡。與上帝爲仇是與活在靈裏的平安相反的(羅8:1)

  《SDA》不服神的律法:這裏動詞用了現在,暗示繼續違抗。體貼肉體的人藉著繼續不斷地違抗上帝的律法而與上帝爲仇。

  《SDA》也是不能服:體貼肉體的人完全不能順服上帝的律法。只有靠著聖靈改變人心的大能,人才能重新順服。

  屬肉體的心思意念就是死,因爲是與神爲仇。罪人抗拒神,故意與神爲敵。最好的證據,莫過主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屬肉體的心思意念,並不服神的律法。人要滿足自己的心意,不是神的心意。人要主宰自己,不肯降服神。這既是人的本性,所以就根本不能服從神的律法。所缺的不僅是服從的意向,也沒有服從的能力。肉體向神是死的。

8: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SDA》而且屬肉體的人:本節以更具體的語言重複第七節的內容。屬肉體的語氣比隨從肉體語氣更重,表明被屬肉體的事所吸引和控制。

  《SDA》不能得神的喜歡:上帝所喜歡的是信心和順從。祂很喜歡祂的兒子(太3:17;12:18;17:5;約8:29)。祂喜信心和愛心的行爲(腓4:18;西3:20;來13:16、21)。但只有聖靈住在心中的人才能過信心、順從和愛心的生活。屬肉體的人做了得上帝喜歡的事。他們的本性是悖逆的。

  《SDA》本節進一步強調和解釋了保羅在羅馬書中的論點:想靠順從律法稱義是注定要失敗的(羅3:20;7:14-25)。本節警告說,凡抱著得救的幻想,要憑著自己順從的行爲討上帝的喜悅,換取祂救恩的人,是不可能得上帝喜歡的。只要他們屬肉體,就無法討上帝喜歡,順從祂的律法。

  因此,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實屬必然。可曾想過?未得救的人盡一切努力也不能得神的喜歡──不管是善事、宗教朝奉、犧牲服務,都完全不能。他必須首先承認自己是該死的罪人,並憑著明確的信心行動接受基督。只有這樣,他才可以贏取神的笑納。

8:9 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SDA》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不是一時的狂熱而是聖靈長久的同在。保羅在別處也提到聖靈住在基督徒的心中(見林前3:16;6:19)。

  《SDA》住在你們心裏:指的是信徒和聖靈的密切關,意味著基督徒的意願完全順服上帝的旨意。

  《SD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保羅表達了對讀者的信心,然後補充了實現他們的論斷所取決的條件。屬聖靈指的是賦有屬靈的心志,受聖靈的指引和影響。只有聖靈裏的新生命開始了。屬肉體的舊生命才會結束。只有聖靈應邀進來行使完全的控制,肉體的統治勢力才會排除。聖靈真住在人心中以後,隨從肉體的生活才會停止。

  《SDA》本節邀請我們自我省察一下:如果上帝的靈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就會有屬靈的心志,並活在靈裏。我們憑著生活中有沒有聖靈的果子,就可判斷聖靈有沒有住在我們心中(加5:22)。沒有聖靈的果子就證明我們仍生活在肉體中。

  《SDA》就不是屬基督的:單從理智上相信基督教的真理是不夠的。必須有基督的靈住在心中。單單承認基督教不足以令人成爲基督的真門徒。上帝若將祂的靈賜給我們,我們就知道自己真屬祂(約壹4:13)。我們的每日生活若表顯出仁愛、喜樂、和平和其他聖靈的美德(加5:22),就證明我們是真基督徒。反之,我們的生活若受到冷酷、自私和虛妄的污染,就表明我們不是屬祂的。

  《SDA》本節含有嚴肅的警告。一個自命爲基督徒者可以接受所有的教義,履行教會所有的禮儀。他可以積極從事上帝聖工,可以樂意施一切財物,甚至讓自己的身體被火焚燒,但他心中若沒有聖靈居住,生活中沒有結出聖靈的果子(加5:22)就不是屬基督的(林前13:3);凡驕傲、虛妄、輕俘、世俗、貪婪、冷酷、挑剔的人不是與基督的靈交往,而是與別一個靈相交。

  人重生後,就不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他活在一個不同的領域裏。就魚活在水中,人活在空氣中,信徒是活在聖靈裏的。他不但活在聖靈裏,聖靈也活在他裏面。事實上,如果他沒有聖靈活在心中,他就不是屬基督的。雖然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這裏所說的基督的靈是否相等聖靈;但從上文下理來看,視二者如一是最恰當的。

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新》身體就因罪而死:即使是基督徒,肉體的生命也會死,這是罪所生的結果。

  《新》心靈卻因義而活:或作「聖靈卻因著義賜給你們生命」(見8:2)。如採此種讀法,則本節的「身體」要按7:24中的「身體」來解釋。

  《新》因義:因為基督徒的心靈已蒙神稱為義,所以他的心靈不像身體要服在死亡之下。基督徒有賜生命的聖靈住在心中,這是稱義的結果。

  《SDA》基督若在你們心裏:這裏說明擁有基督的靈(9節)就是有基督住在心中,作爲生活的則(又見約6:56;15:4;林後13:5;加2:20;弗3:16,17;西1:27)。

  《SDA》身體就因罪而死:參照十一節所說身體的活,證明保羅這裏說的是肉身因罪而死(見5:12)。即使那些靠聖靈重生的人也是要死的。死亡從亞當一直延續到全人類。但是由聖靈住在他們心中,他們可以指望活和永生(羅8:11)。

  透過聖靈的工作,基督實際地活在信徒裏面。生命、榮耀的主竟住在我們的身體裏,實在奇妙,尤其是想到這身體因罪要受死的轄制。有人會辯說,他們並未本節所說是死的。然而,死亡的動力早已在他們裏頭發動,如果主在不久將來還未回來,他們肯定都要死。

  與身體相對的,心靈卻因義而活。信徒雖曾向神是死的,卻因主耶穌基督藉著他的死和活所成就的義,並因神的義已經歸在我們的帳上,現在已活過來了。

8: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新》關於基督的復活與信徒的復活之間的密切關聯,見林前6:14;15:20;、23;林後4:14;腓3:21;帖前4:14。

  《新》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我們身體能復活是由內住於信徒心中的聖靈來保證的而聖靈的內住可由信徒過著聖靈管制的生活中得見(8:4-9)。因為聖靈內住之故,我們現在就可確定日後都要復活。

  《啟》神叫基督復活,也要用祂的大能叫我們復活(林前6:14)。基督徒裏頭住有賜生命的聖靈,成了這必死的身體復活的保證。

  《SDA》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保羅常常把基督的活作爲信徒活的保證(林前6:14;15:20-23;林後4:14;腓3:21;帖前4:14)。聖靈是賜生命的靈(羅8:2)。聖靈存在之處自然就有生命。所以上帝要藉著聖靈讓一切有賜生命之靈居住的人活。

  雖然我們的身體仍受死的轄制,但我們毋須不安或沮喪。聖靈住在我們裏面這個事實,向我們保證聖靈會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就他叫基督耶穌從死裏活一樣。這是我們得救贖的最後一步,我們將得著榮耀的身體,救主榮耀的身體一樣。

8: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SDA》欠肉體的債:有關肉體,見羅8:4-5注釋。既然聖靈已經顯現拯救,我們就負起了嚴肅的道德責任,按照聖靈的指導生活,而不是隨從肉體。保羅已經解釋了肉體作主只能導致死亡(羅8:6),所以信徒不再對肉體負有責任。相反,上帝的靈使他們擺脫了罪的捆綁和定刑(羅8:2;6:22)。這就足使接受聖靈拯救改變大能的人成爲負債者。他們在所有的事上都欠聖靈,所以應當全心全意地效忠和順服這種進入他們生命的更高的勢力。

  《SDA》本節回答了那些誤解福音所提供之自由的人。福音使我們擺脫律法的定罪,以及想靠自己努力去遵行律法的致命錯誤,但福音並沒有解除我們順從上帝旨意的責任。上帝永遠不變的旨意就是要一切受造之物都順服祂(見羅3:31注釋)。福音不是順從的結束,而是順從的開始。保羅說福音使我們有了順從的義務。如果我們允許聖靈在我們心中充分運行,這種順從的責任就不會帶給我們任何束縛和屈從的感覺,反而會使我們繼續喜歡上帝的律法(參羅7:22),因爲聖靈賜給我們順從的力量。

  我們看見肉體與聖靈兩者之間的明顯對抗後,可以如何下結論呢?我們不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的指使而活著。我們舊有、邪惡、敗壞的本性,是個重的包袱,從沒有替我們帶來半點好處。如果基督沒有拯救我們,我們就會被肉體拖進地獄裏最深、最黑暗、最酷熱的角落去。對這樣的敵人,我們何須姑息呢?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SDA》治死:用的是現在時態,表明是不間斷的治死過程。

  《SDA》身體的惡行:保羅指的是身體在道德傾向方面的惡行。在本節中保羅重申前兩章所闡述的論點,即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而把肉體釘死,就必活。參閱羅6:6;8:6。基督徒不可屈從肉體的動和念,而當遵行上帝和律法。不論吃喝,在一切事上都當爲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SDA》必要活著:順從肉體必然死亡,治死身體的惡行則會因上帝藉基督的恩賜而得永生(見羅6:23注)。

  《SDA》不論我們自稱屬靈生活的景況如何,只要我們順著肉體活著,就必死亡(見加6:7-8;弗6:5-6;腓3:18-19;約壹3:7-8)。要麽讓我們的罪死去,否則就是我們死亡。如果讓罪活著,我們就會死,若把罪治死,我們就得救。沒有人能在罪中得救。

  順從肉體活著的人必要死,不單是肉身的死,還有永遠的死。順從肉體活著,即沒有得救。這在本章4至5節已說明了。那麽,保羅爲什麽還要對基督徒有這番說話呢?是否意味著他們中間有部分人將永遠失喪呢?不是。保羅常在他的書信裏加上一些警告的話,並提醒信徒要省察自己。因爲他知道,在每一個教會群體裏,或會有些人是從未真正重生的。

  本節的下部分,將真信徒的特點描述出來。他們靠著聖靈的能力來治死身體的惡行。現在他們得享永生,他們離世後,將要得著完全豐盛的生命。

8:14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新》神的兒子:就神創造了全人類,同時祂也愛並且眷顧所有的人而言,神是一切人類之父(見太5:45)。但這並不表示全人類都是祂的兒女,耶穌對當時不信的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約8:44)。人只能藉著相信神的獨生愛子,成為神的兒女(約1:12-13)。而被神的靈引導,乃是這父子關係的標誌。

  《SDA》凡被神的靈引導的:聖靈的引導不是一時的動,而是一種經常的、習慣性的影響。那些偶然受聖靈感動,順從祂能力的人不能算是上帝的兒女。上帝只承認那些不斷受聖靈引導的人爲祂的兒女。

  請注意這裏把聖靈的改變人心的大能說成是引導而不是迫使。在救恩的計劃中沒有強迫的成份。聖靈只住在那些憑信心接受祂的人心中。信心意味著喜歡並樂意順從上帝的旨意以及聖靈的引導。

  《SDA》神的兒子:這裏指的是作兒子的身份和特權,是與奴的身份相對而言的。保羅在加3:26;4:1-7中詳述了這種區別。

  《SDA》只要人活在律法以下,他就是爲奴的(見羅6:14注),要用自己的行爲來賺取報酬。他雖然竭盡全力建立自己的義,結果只能是接受定罪、忿怒,並且恐懼戰驚面對主和審判。作爲奴,他沒有繼承權。等著他的是死而不是生。但當他因信稱義,由聖靈重生以後,就從奴變成了兒子。臨到他的不是審判的忿怒,而是天父的愛。他不再有爲奴的恐懼,而有了作兒子的信靠。作上帝的兒子就必活著(參羅8:13)。

  《SDA》只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享有作兒子的特權。他們已蒙聖靈所重生,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他們都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信心的兒女。(加3:7)

  另一種描寫真信徒的方式,就是他們是被神的靈引導的。保羅說的,並不是指在某位著名的基督徒身上,神有特別的指示帶領。他只是描述所有真正是神的兒子的人,他們都是被神的靈引導的。著眼點並不是他們對聖靈有多順服,而是在他們信主時就建立了這關

  兒子的身分意味著獲接納加入神的家,並享有成年兒子的一切權利和責任。初信者不用等候若時間才可享有屬靈的産業;在得救的那一刻,所有的信徒不論男女老幼,都可得著。

8: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啟》阿爸:是亞蘭文,為對父親的親切稱呼。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也稱天父為阿爸(可14:36)。

  《SDA》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原文特指信徒與上帝和好、稱義、重生以後基督徒生活的開始。上帝差祂的靈進入他們心中(加4:5-6)。

  《SDA》仍舊害怕:指基督徒信主以前的恐懼心志。凡仍在律法之下受罪奴役的人(羅6:14)常感受罪未被赦免的精神壓力。一旦接受了聖靈,這種在壓抑感就結束了。(見羅1:32;參來2:14-15)。聖靈帶來生命、仁愛和恐懼的消失(約壹4:18),並且保證我們不再爲奴,而成爲兒子和後嗣。

  《SDA》因此我們呼叫:這種呼叫是有感被接納爲上帝的兒子。這是一種大聲的呼叫,表達了內心的深情。

  那些活在律法之下的人,就個未成年的孩子,讓人當作人一樣差遣往來,且被懲罰的威嚇所籠罩。然而,當一個人重生的時候,他並不是生下來爲奴的。在神的家裏他不是奴隸。他所接受的,是兒子(或作嗣子)的心。就是說,他被領進神的家裏去,得著成年的兒子的身分。由有真實的屬靈本能,當他仰望神的時候,會呼叫阿爸!父!。阿爸是亞蘭文,翻譯出來有點困難。這是對父親的稱,就爸爸或爹爹。或許我們大多不會用這些名號稱呼神,事實上他確是無上尊貴,同時也是極親切的。

  嗣子的靈(聖經新譯本)一句,可以指到聖靈;他使信徒曉得作兒子是何等尊貴。另可以指實現嗣子的身分,或嗣子的態度,有別的心。

  羅馬書中,嗣子一詞有三種不同的用法。本節指的,是對兒子身分的察覺,這身分是聖靈在信徒生命中作成的。在本章23節,指的是盼望將來信徒的身體得贖和得榮耀。在九章4節,指的是回顧當年神立以色列作他的兒子(出四22)。

  加拉太書四章5節及以弗所書一章5節,這詞的意思是指「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使所有的信徒得著成年兒子的身分,並享有作兒子的一切權利和責任。每一位信徒都是神的兒女,因爲他是重生進入神的家,神就是這家的父親。然而,每一位信徒都是一個兒子,這個特殊的身分關,標著擁有成年的一切權利。

  在新約聖經中,嗣子(一般譯作「收養」)一詞的用法,與我們今天社會上的用法截然不同,從不是指收養別人的孩子作自己的兒女。

8: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新》與我們的心同證:聖靈內證我們與基督的關係。

  《新》神的兒女:與「神的兒子」相同,在新約聖經中二者是同義的。

  《SDA》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證實自己是上帝的兒女有賴聖靈的見證。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同樣,若不是出聖靈,沒有人真能稱上帝爲父(加4:6)。

  《SDA》神的兒女:我們藉著聖靈重生再造的能力成爲上帝的兒女,並因聖靈住在我們心中而繼續保證我們作上帝的兒女(羅8:14)。我們在生活中結果聖靈的果子就證明祂住在我們心中(加5:22)。我們心中若有愛上帝愛同胞的心,就知道自己已經出死入生(約壹3:14),成爲我們天父的兒女(太5:44-45),被天上的家庭所接納了。

  每一位初信者都有一種屬靈的直覺,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這是聖靈告訴他的。聖靈與信徒的心同證他是神家裏的一員。基本上他是透過神的話語得到這種認識的。基督徒研讀聖經時,聖靈向他證實一個真理:他既相信了救主,現在就是神的兒女了。

8: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新》後嗣:指已經承受(至少是部分地承受)產業的人。

  《新》和基督同作後嗣:萬有全是基督的,然而藉著恩典,我們得以分享祂所有的。

  《新》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此處希臘文所用的結構,並非是要解釋一個假設條件,而是在表明一個事實。因此,此處所說的並非是對與基督同得榮耀有所懷疑,而是說儘管基督徒目前受苦,聖靈保證我們將來都要承受產業。

  《SDA》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在上帝完全恢的計劃中,兒女的名份和後嗣的特權是聯在一起的(參加4:7)。如果我們已經重生,被接受爲上帝的兒女,上帝就會待我們如後嗣。我們所承受的,是榮耀的國度(太25:34,彼前1:4-5)和永生(羅2:7)。上帝的兒女所等侯渴望的,就是完全的承受這個産業(羅8:18-25;參約壹3:1-3)

  《SDA》同作後嗣:耶穌在惡佃戶的比喻中把自己說成是承受産業的(太21:38)。作爲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的(羅8:29),基督承認祂的弟兄有權分享祂所爭取的産業。祂所爭取的,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了他們(見約17:2224;提後2:11-12;啓3:21)。

  《SDA》一同受苦: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上帝就讓我們與祂兒子同爲後嗣。單單受苦滿足不了這裏的要求。必須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參提後2:11-12)。

  基督的生活是信徒的榜樣。耶穌經痛苦得平安,經苦難得榮耀,所有愛祂的人也要這樣(見太10:38;16:24;20:22;林後1:5;西1:24;帖前3:3)。

  與祂一同受苦就爲祂和福音受苦。當早期的基督徒爲了基督的緣故面對殘酷的迫害時,彼得鼓勵他們說:要歡喜,因爲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4:13)

  與基督一同受苦還意味著祂那樣與試探的勢力鬥爭,祂那樣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2:9-1018)。

  《SDA》救恩的計劃沒有向信徒提供擺脫今生痛苦和試煉的生活,相反,它要信徒在克己受苦的路上跟隨基督。耶穌怎樣不斷遭到撒的反對和世界的迫害,那些要變成祂形的人也會有這樣的遭遇。他們越不與世界合流,就越會遭遇敵對。通過這樣的試煉和迫害,基督的品格就再現在他們身上了。許多人使自己清淨潔白,且被熬煉(但12:10)。我們藉著分享基督的受苦而得到造就,備好分享將來的榮耀。

  身爲神家裏的一分子,所得的權利實在令人詫異。所有神的兒女,都是神的後嗣。當然後嗣最終要繼承父親的産業。這裏的意思正是如此。天父擁有的一切都屬我們。我們雖尚未得著、享有這一切,但卻沒有任何事物能阻礙我們將來得著並享有這一切。我們也和基督同作後嗣。當他回來重掌宇宙的統治權時,我們要和他一同分享天父的一切産業珍寶。

  保羅說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的時候,並不表示得救的一個條件是要勇敢地受苦。他也不是在描述一群遭遇極大患難後得勝的精英分子。在他眼中,所有基督徒都同受苦難,他們都將與基督一同得榮耀。這裏如果一詞,相等「由」。當然,有些信徒因基督的緣故比其人受更大的苦;而他們將得的獎賞和榮耀也與不同。不過,凡承認耶穌是主和救主的人,都受到世人的敵視,要承受一切羞恥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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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你,無————了!這是大喜的信息,你還不相信?
8:1 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這句話對於曾經身處死囚之列的我們,是多麼重要!事實上,全人類都處於死囚之列,如果沒有耶穌基督,我們實在毫無指望。感謝神,祂已經宣告我們無罪,得以脫離罪的捆鎖,並且有力量遵行祂的旨意。

生活充滿誘惑,你也嘗過?很難受啊,我們的指望嘛……
8:2 這個賜生命的靈便是聖靈(參約3:6和徒1:3-5註釋)。祂在世界被造的過程中也有分(參創1:2),並且是每一個基督徒重生背後的力量。祂賜給我們力量,使我們能過基督徒的生活。

贖罪祭,古時的人常獻的;怎麼今天不用獻?保羅這就告訴你……
8:3 耶穌為我們的罪降卑,成了一個祭牲。在舊約時代,人要按時候不斷地在聖殿獻上祭牲。祭牲顯示了以色列人對罪的重視:必須流祭牲的血,才能夠得到神的寬恕(參利17:11)。其實動物的血並不能真的使人脫罪(參來10:4),它只是用來預表耶穌的犧牲,祂償還人類所有的罪債。

讓我自己選擇自己要走的路,我不一定要聽耶穌的嘛……
8:5-6 保羅將人分成兩個類型,一種是任憑自己被罪性轄制的,一種是跟隨聖靈的。如果不是耶穌開了一條出路,我們都是第一種人。我們跟隨祂就可得生命平安。每一天我們都應當把生命歸給神,透過聖經尋求神的指引,並且實踐出來。當我們困惑時,就問問自己:耶穌希望我怎麼樣做呢?當聖靈向我們指出該怎麼做時,我們就去做。(有關在基督裡的新生命與我們罪惡的天性,請參6:6-8;弗4:22-24;西3:3-15。)

好擔心,好怕,我只說了我信,就成為基督徒,太兒戲了……
8:9 你曾經懷疑自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嗎?基督徒是一個有神的靈居住其生命中的人。要是你曾經真誠地相信基督的拯救,承認祂是你的救主,聖靈就會進入你的生命中,你就是真正的基督徒了。也許你未曾感受到聖靈的存在,但是祂的確已經來到,因為這是耶穌信實的應許。聖靈在你裡面工作,使你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藉著祂得到永生(參約壹5:5),更使你能按照祂心意而生活(參8:5;加5:22-23)。在你每天遇見的困難中,藉著禱告都能夠得到聖靈的幫助(參8:26-27);你將有能力事奉神(參12:6;徒1:8);你也將成為神所建立的教會的一部分(參弗4:12-13)。

信了,有憑據嗎?有?在哪兒?我不確定呀……
8:11 聖靈是神賜給相信祂的人獲得永生的憑據。因著信,聖靈住在我們當中,也因著信,我們確實清楚地知道可以與主同活,直到永遠。(參羅8:23;林前6:14;林後4:14;帖前4:14)

保羅說話就是太深了一點,你說這句話怎解釋?
8:13 治死身體的惡行,意味在你身上的罪惡勢力已經死了。(參6:11;加5:24)。當試探來臨時,我們可以蔑視它。

我們竟可以稱神為阿爸,父!你喜歡這福分嗎?
8:14-17 保羅用了後嗣兒子來說明信徒與神的新關係。根據羅馬的律法,被收養的人就跟他原來的家庭斷絕了關係,也失去了原有的權利;但是在新的家庭中,卻享有作為合法兒子的所有權利,他是新父親的財產繼承人。同樣,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他就在神的家裡得著兒子的一切權利和義務;而其中享有的一個權利就是得到聖靈的引導(參加4:5-6)。我們不見得常常覺得自己是屬於神的,但是聖靈可以作為憑證,祂的同在提醒我們是屬於祂的,並且又以基督的愛來不斷地激勵我們(5:5)。祂更鼓勵我們向祂求取我們所需用的一切。

信耶穌有很多好處,信耶穌也要付出很多代價,你可願意?
8:17 這是跟隨基督所要付出的代價。保羅在此提到基督徒要面對的苦難。要忍受何種苦難?對第一世紀的信徒來說,信仰會影響他們的經濟和社會地位,許多人甚至會面對迫害死亡。我們跟隨耶穌要像耶穌一樣,放棄自己的權利,抗拒世界的引誘,並且服事別人,這些都是我們所要付出的代價。但是不管我們要吃多麼大的苦,都無法跟耶穌救贖我們所付出的代價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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