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8日 星期六

20120803哥林多後書4章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

   《新》就不喪膽:當神按著祂的憐憫呼召和差派祂的僕人時,祂也賜給他們所需的力量,使他們在面對困難和逼迫時能夠堅守。

   《馬》在第四章頭六節裏,保羅強調基督的每一個僕人都有神聖的責任去將福音信息表明出來。我們不應用帕子蒙著福音,不應把任何東西隱藏或神秘化。所有信息必須清楚、忠實和真誠。

  保羅一直談到神怎樣奇妙地使他成為新約的僕人。他現在從這一點開始討論這思想線。既知道基督徒職分有極大的尊嚴,像保羅這樣的人就不會喪膽。當然在基督徒的事奉裏,有許多叫人失望沮喪的事情,但主在每一次有需要時,總會給予憐憫和恩惠。因此,無論什麼事情叫人多麼沮喪,鼓勵往往比沮喪更大。

  保羅不喪膽。面對一些似乎不能超越的障礙,保羅不會懦弱退縮,而是勇敢地面對。

4:2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 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 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新》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保羅是指哥林多的假師傅所行的。相反的,保羅自己卻可訴諸各人的良心,並他在神面前的正直,因他一向是清楚地將真理表明出來,沒有遮瞞,也不行詭詐(參1:12、18-24)。

   《啟》保羅說他不像那些假教師“為利混亂”真道(2:17),他決不謬講神所交付的信息,而是敞開自己,口是張開的(6:11),坦白放膽傳講(3:12)。他忠心誠懇,毫不隱諱,他敢訴諸信徒的良心,知道他是誠實傳講真理的人;也可訴諸神,見證他的真誠。

   《馬》費廉思的意譯給本節加上了色彩:

  我們不會說把戲,不會行詭詐,不會不誠實地竄改神的話。我們將真理表明,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無疑保羅又再想起那些滲入了哥林多教會的假師傅。他們的方法常與邪惡的勢力相同,就是無恥地誘人犯罪,狡猾地欺瞞真理,使用詭辯,和在神的話語中攙假。至於不謬講神的道理,保羅無疑是指這些人最喜愛的遊戲─意圖把律法和恩典混淆。

  使徒保羅所用的方法很不相同。聖經說他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將真理表明出來可以有兩種形式。用坦白、可瞭解的態度直述真理,就是將真理表明出來。我們若在生活上,在別人面前活出真理,讓他們從我們身上瞭解真理,這也是在表明真理。保羅同時用了這兩種方法。他傳講福音,他在自己的生活上也順從福音。他這樣做,便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4:3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啟》3~4:有人指責保羅蒙蔽真理。他回答說,對某些人這真理確是蒙蔽的,因為他們心上的帕子沒有除去(3:15),以致看不見,也不能欣賞。這些人是不信者,心眼給撒但弄瞎了。

   《馬》使徒保羅一直在說他極關心如何把神的真理向人表明。他既教導人,自己也去實行。對一些人來說,福音若是蒙蔽的,那肯定不是神的錯,而保羅也希望不是他的錯。然而,他知道在他寫這信時,也有人不能瞭解真理。他們是誰?就是那些滅亡的人。他們為何這樣受到蒙蔽?答案可見於下一節。

4:4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

   《新》不信之人被…弄瞎了心眼:保羅繼續用帕子為喻,因帕子遮住神的榮光,以致那些拒絕福音的人不能看見那榮光(3:12-18)。

   《新》這世界:(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這世代」)與未來永遠的世代對比,那時一切損害和玷污神的創造的事物,都將永遠被除滅。加1:4稱之為「這罪惡的世代」。

   《新》這世界的神:即魔鬼,神的首敵,也是一切不信和不敬虔之事背後看不見的勢力。那跟從他的,事實上是將他當作他們的神。

   《新》神的像:就是基督,那道成肉身的神子,也是三一神的第二位。祂真實地把神顯明給我們,因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來1:3)。祂是神的像,人原是按這形像造的,一切蒙救贖之人也將逐漸榮耀地變成這形像(3:18),直到最後,當這世代終結,基督再來之時,我們信祂的人都要像祂(約壹3:2)。

   《馬》撒但是那罪犯。他在這裏被稱為這世界的神。他用帕子把不信者的心眼蒙蔽了。他使他們長久留在黑暗中,免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使他們得救。

  在我們的宇宙中,太陽長遠是照耀著的。我們並非常常見到陽光,因為太陽和我們之間有東西在阻隔著。福音的光常是照耀著的。神常常設法照耀人的心。可是撒但將很多不同的障礙放在不信者與神之間。那可能是驕傲、反叛、自義、或許多林林總總的事情。這些事情都防礙福音的光照耀人心。撒但就是不希望人得救。

  這福音與基督的榮耀有關。保羅在這裏向信徒表明的並不是那位拿撒勒的木匠。那不只是兩手伸開,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而是受死、埋葬、復活,現今在天上神右邊的主耶穌基督。祂是信徒相信的對象─天上榮耀的神子。

4:5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新》我們原不是傳自己:如那些假師傅,誇耀自己的重要性。保羅不是要轄管他們的信心(1:24),因信徒只有一位主—耶穌基督,而祂就是保羅傳道的主題。

   《啟》主基督是福音信息的主體。傳的人傳的是基督,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製作出來的信息。信徒只是聽福音之人的僕人,把基督的福音傳達。

   《馬》在本節中,我們看見傳道者最壞的和最好的講題。最壞的講題是自己,而最好的講題是主耶穌基督。

  顯然猶太派基督徒慣於傳講他們自己。保羅遠離這一群人。他不會費時在這樣沒有價值的講題上。他的主題是基督耶穌為主。他努力把人帶到一個地方,在那裏他們願意向耶穌基督跪拜,並且向祂表敬意,以祂為他們生命的主。

  使徒保羅介紹他自己和同伴是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的。這樣,他們有效地把自己和同工隱藏在背景裏。他們只是僕人,準備以任何方法把人帶到主耶穌面前。

4:6 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 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 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新》光從黑暗裏照出來:這原是神在創造時說的話(創1:2-4),在新創造或新生裏(見5:17;約3:3、7;彼前1:3),神又再說這話,以福音真光驅除罪惡的黑暗。

   《新》得知神榮耀的光:現今照在保羅心裏的光(使他有資格成為宣講基督的人),就是他對神的榮光的認識—那榮光顯在基督的臉上。基督不只是來自人間的聖所,且是從天上神榮耀的所在來的(見約1:14)。

   《啟》那創造天地的主,叫光照耀黑暗的神,現在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在信的人心裏,可以驅走罪的黑暗,讓信者成為新造的人(5:17)。保羅心中有神榮耀的光照耀,這是從神那裏來的主基督臉上所顯現的榮光,也是當日在大馬士革的路上叫他眼睛不能看見的長存的光。保羅指出信徒不只像鏡子反映主的形狀;主且住在人的心裏,讓人被這光照亮。

   《馬》保羅在本節把罪人的悔改與創世時照耀的光作一比較。

  起初神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

  這裏保羅是說那起初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那是多麼美妙。起初創世時,神吩咐光照出來。在新的創造裏,神自己卻親自照在我們心裏。這是何等與人靠近!

  創世記第一章前部分描繪創世時的圖畫。神起初創造的人是無罪的。可是罪進入了世界,並帶來了黑暗。

  福音被傳講時,神的靈運行在人心裏,正如祂起初創世時運行在淵面上。

  然後,神光照這人的心,讓他看見他是一個有罪的人,他需要一位救主。「創世記中物質世界的創造以光開始,屬靈的創造也一樣。神藉聖靈『光照我們的心』,屬靈生命便開始了。」(選錄)

  本節繼續解釋為何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這句似乎顯出神的目的只是讓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達秘的新譯本建議一個有意思的改變:「使神的榮耀顯在耶穌基督面上的知識光照出來。」換句話說,神光照我們的心並非單為給我們知識,而是藉著我們這些知識能光照別人。「我們並不是祝福的終點,而是賜福的媒介。」(選錄)

  這說法的例證可見於保羅自己的生命。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神光照在他心中。他知道他所恨惡的那位,以及他以為已葬在猶太墓中的那位,是那榮耀的主。從那時起,他便往各處傳揚那知識之光,就是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的神的榮耀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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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傳福音時我會膽怯,怕人家不愛聽不信,也不知道該說些甚麼好……
4:2 傳道人、教師及任何傳講基督的人,都要記住他們是站在神面前,神聽到他們所說的每句話。當你向人講論基督時,別為了遷就聽眾的緣故而歪曲了福音的信息,卻要傳講神的真道。

福音真光耀,世人何竟不得見?還是不願見?是甚麼蒙蔽了人的心?
4:3-4 福音是神啟示給每一個人的,除了那些拒絕相信的人。撒但的工作是要欺騙人,牠會蒙蔽那些不信基督之人的眼睛(參11:14-15)。金錢、權力及享樂的引誘,使人看不見福音的真光。那些拒絕基督、選擇今世生命的人,其實是不自覺地將撒但當作他們的神。

信仰的核心是基督,傳講的內容當然也是祂,有人不是這樣?那還有誰配被稱頌?
4:5 保羅講道的核心是基督,不是自己。你作見證時,應當告訴別人的是基督,而不是你自己的能力和成就,你要將人帶到基督面前,而不是帶到你的面前。倘若你聽到有人傳講他自己或個人的觀點,而非基督,就要提防他是一個假教師。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20120802哥林多後書3章1-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新》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保羅清楚知道,無論他寫甚麼、說甚麼,哥林多的假師傅都可以將之歪曲,用以攻擊他。

   《新》薦信:有到處流浪的騙子出現,冒充是傳講使徒信仰的教師,因此形成薦信的需要。保羅並不需要這樣的印證;但其餘的人,包括滲入哥林多教會的人,卻需要這種證明。由於他們是冒充的,便常常運用各種無恥的手段,來求取或偽造薦信。

   《啟》1~2:因為保羅說的話常有被假教師歪曲用以煽動信徒對他不信任的危險,他擔心2:14-17的話會被這些人利用,誣陷他替自己吹噓。他指出假使徒、假教師太多,以致各地教會需要其他教會派出的人帶備推薦信,證明持信人的身分。保羅說,他的牧養工作本身就是他使徒權柄的證明;哥林多教會是他建立的,可作保羅使徒資格的活證明。福音令信徒內心產生改變,活在行為上,人人可以看見。

   《馬》在二章17節的下半,保羅用了四個清楚的語句來描述他的事工。他知道有些人,尤其是批評他的人,會覺得他在稱讚自己。因此,他以一個問句開始本章,他說:「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他說又並不表示他先前曾舉薦自己。只是有人指控他這樣做,現在他預期有人又再這樣控告他。

  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保羅說的別人是指二章17節提到的假師傅。他們帶著薦信來到哥林多,也許是從耶路撒冷帶來的。極可能在他們離開哥林多的時候,也會帶同哥林多教會的薦信。初期教會信徒從一處到另一處去的時候,往往會帶同薦信。保羅在本節並非要阻止這種做法,而是巧妙地指出這些假師傅只能用這些信來舉薦自己,否則,他們不能再拿出別的憑據!

3:2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新》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因為從他們更新的生命中顯示出福音的大能,是人人可見的。

   《馬》到哥林多來的猶太派基督徒質疑保羅的使徒權柄。他們否定他是基督真正的僕人。也許由於他們在哥林多信徒心中引起這疑問,以致哥林多信徒要求保羅下次來訪時,要帶同一封薦信。他已問他們是否需要這樣一封信。他到哥林多來的時候,他們豈不是異教的偶像崇拜者嗎?他豈沒有領他們相信基督嗎?主豈沒有給他哥林多人的寶貴靈魂,作為他使徒事工的印記嗎?這就是回應那質疑的答案。

  哥林多信徒本身就是保羅的薦信,寫在他們心裏,卻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在保羅的情況裏,一封白紙黑字的薦信是不必要的。哥林多信徒就是保羅所結的果子,而保羅則把他們銘記心中。不但如此,他們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指他們的悔改在整個地區裏,是人所共知的。眾人知道這些人有了改變,他們從偶像崇拜轉而至敬拜神,現在正過著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他們是保羅屬神事奉的明證。

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新》基督的信:保羅只不過是主手裏的器皿。

   《新》不是用墨寫的:不是像在羊皮卷或蒲草紙上寫字的方式。

   《新》用永生神的靈寫的:好像聖靈代替了墨汁!墨會褪色,並且容易被抹去,因它只不過是沒有生命的液體。但永生神的靈本身就是生命,因此能賜人生命(3:6),而且祂所賜的生命是永恆和沒有瑕疵的。

   《新》不是寫在石版上:如在西奈山(見3:6註釋)。

   《新》寫在心版上:見耶31:33;結11:19;36:26。保羅在3:7-18解釋舊的約與新的約之間,此一對比的重要性。

   《啟》保羅進一步把哥林多教會比作基督寫的信,他只是送信人或者抄寫人。這信不像舊約的十誡,刻在石版上,或者用墨寫在羊皮紙上;而是用永生神的靈寫在人的心版上,也就是用信徒得贖的生命和新樣式的生活寫成。墨寫的會褪色,也可以抹去,但是人從神所得到的生命是永遠且完美無瑕的。

   《馬》驟眼看來,本節似跟第2節相反。保羅曾說哥林多信徒是他的薦信,現在他又說他們是基督的信。在第2節,他說薦信是寫在他心裏;在本節下半,顯然基督把薦信寫在哥林多信徒心裏。這些矛盾如何協調呢?答案是保羅在第2節指出哥林多信徒是他的薦信,本節便給予解釋。也許我們把兩節經文連起來,便可看見當中的關係:「你們是我們的薦信…因為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

  換句話說,哥林多信徒是保羅的薦信,因為眾人都清楚看見主已在他們生命裏施恩工作。他們明顯是基督徒。保羅既曾把他們領到主面前,他們便是他的薦信。這是說藉著我們修成的用意。在他們生命中作工的是主耶穌,但祂是藉著保羅的工作去成就的。

  保羅之敵人的薦信是用墨寫的,保羅的薦信則是永生神的靈寫的,因此是屬神的。

  墨當然會褪色、被塗擦和破壞,但神的靈寫在人心裏是永恆不滅的。保羅再補充說基督的信並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到哥林多來的人並不能看見基督的信刻在紀念碑上,或置於市場中央,因為信是寫在當地基督徒的心裏、在他們的生命中。

  保羅把石版和心版作對照的時候,無疑他心裏也記著律法與福音的分別。當然律法是在西奈山上頒的,刻在兩塊石版上。但在福音之下,神透過寫在人心裏、恩典與愛的信息,得著人的順服。保羅稍後要詳細講誦這題目,因為他在這裏只略作暗示而已。

3:4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 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啟》保羅的使徒身分和使命,因哥林多教會的建立和成長得到證明,他所以有這麼大的信心。

   《馬》我們聽見保羅滿有信心地談到他的使徒職分和主交付他的工作,可能會問:「保羅你豈能這樣確定地談到這事?」問題的答案就在本節。

  為使徒職分而辯護看來好像是自我誇獎,但他在本節否定這樣的說法。他說他的信心能站立在神面前,即他的信心能經得起神的細究。他對自己或自己的能力並沒有信心,但因基督,並在信徒生命中看見的基督的工作,他找到事工的明證。哥林多信徒生命中顯著的改變作了使徒保羅的舉薦。

3: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 神。

   《新》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回答2:16的問題:「這事誰能當得起呢?」

   《馬》保羅在本節再一次否認他憑著自己便足以成為耶穌基督的使徒。他事奉的能力並非從裏面出來,乃是從上頭而來。使徒保羅並不會急著邀功。他知道若不是神使他有能力承擔這事工,就沒有任何事能得以成就。

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

   《新》新約:保羅在此論及因「心版」(3:3)一詞所引申出的這個主題。見來8至10章及來7:22註釋。保羅之所以將新約的執事與「屬死的職事」對比(3:7),或許因為他在哥林多的對敵是猶太派基督徒—這班人也許就是那宣稱為屬彼得的人(林前1:12)和在11:22被指為希伯來人的人(見該節註釋)。

   《新》執事:為特定目的服事的人(見羅15:16「僕役」;西1:7;4:7;提前4:6)。保羅將在4:1回到「這職分」的主題(編者註:「執事」和「職分」在希臘文和新國際版繙譯均為同根字,「職分」即「職事」)。

   《新》字句:指最早寫有律法字句的石版(見出24:12;31:18;32:15-16)。

   《新》精意:(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聖靈」,與和合本小字同)「永生神的靈」把律法「寫在心版上」,這就是先知預言所應許的新約(見耶31:31-34;32:39-40;結11:19;36:26)。

   《新》字句是叫人死,精意(聖靈)是叫人活:這裏不是說聖經的表面或字面意義是死的或無益的,而其內容或屬靈(奧祕或神奇)意義是有活力的。「字句」與律法相似,對人而言是外在的準則,眾人皆因違背律法成為有罪,而被定死,所以它被稱為「屬死的職事」和「定罪的職事」(3:7-9)。另一方面,那賜生命的聖靈,就是「永生神的靈」,祂為成就新約的應許,把同樣的律法寫在人裏面的「心版上」(3:3)。這樣,人原先沒有能力遵行律法,聖靈卻給予信徒遵守律法的能力。

   《馬》討論過自己的保薦和作工的資格後,保羅在這裏詳細地解釋他的事工本身。在以下一段經文裏,他把舊約(律法)與新約(福音)作一對比。他有充分的理由作這對比。

  在哥林多對他作出嚴厲批評的是猶太派基督徒。這些人意圖把律法與恩典混淆。他們教導基督徒要遵守某部分的摩西律法,好能完全被神接納。因此保羅在這裏要顯示新約是超越舊約的。他開始論到這題目時說,神使他勝任新約的執事。約就是應許、合約或聖約。

  舊約是神向摩西頒佈的法律制度。在舊約下,人要順服才得到祝福。那是行為之約。那是神與人之間的合約。人若履行義務,神也會守約。但由於行為在於人,所以不能達致公義。

  新約就是福音。在新約下,神藉著耶穌基督代贖的恩典,立約要無條件地賜福與人。新約下每一件事都在乎神而不在乎人,因此,新約能成就舊約所不能達到的。

  保羅指出幾樣有關律法與福音的對比。他在本節開始第一個對比,說: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許多解釋都認為本句的意思是,你若只看聖經外表、字面的字義,並按著字句去行,卻不服從整篇的精意,你所得的禍害比幫助更多。法利賽人就是一個例證。他們行什一奉獻一絲不苟,但對人卻沒有憐憫和愛心(太二三23)。雖然可以這樣「應用」本段經文,但那卻不是其解釋。本節的字句是指摩西的律法,而精意則是指神恩惠的福音。保羅說字句是叫人死的時候,所指的是律法的作用。不能遵守聖誡的人都受到律法責備。「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神從沒有意圖用律法叫人活。相反地,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和判定人的罪。新約在這裏稱為精意,那是舊約中之預表和影像的應驗。律法所要求但不能達到的,現在都由福音來成就。

  戴偉舒扼要地說:

  「字句」叫人死可見於舊約時代開始時,三千人在西奈山被殺;精意叫人活則可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有三千人得救。

3: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新》7~18:保羅為他在基督裏新約的「職事」辯護(參3:6;4:1),且在此將摩西的經歷和他自己的經歷作一比較。前者是西奈舊約的傳遞者,他卻是新約的執事。但現在保羅將「職事」一詞,同時應用於「刻在石頭上」的律法和「寫在心版上」的聖靈(3:3)上;這對比的要點,就是摩西臉上漸漸退去的榮光,和反映在新約執事臉上不斷增加的榮光。這榮光的對比顯出舊約短暫和不足的特性,及新約永恆和有效的特性。

   《新》尚且有榮光:在西奈山頒布的舊約律法絕非不善或邪惡的;反之,保羅在別處描述律法為聖潔、公義、良善和屬乎靈的(羅7:12、14)。真正的罪惡乃存於人的內心和行為中。人觸犯律法,招致律法的定罪和死亡的刑罰,而刻在石頭上的律法無法除去這罪惡。

   《新》面上的榮光:神的榮光在頒布律法時充滿四圍,當摩西下山時就反映在他的臉上(見出34:29-30)。

   《馬》本節和第8節繼續兩約的對照。使徒保羅在這裏詳細地對比那伴隨著律法之頒佈的榮光和福音的榮光。

  榮光一詞在第三至四章出現了十七次。舊約被稱為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這說法只可以指十誡。凡不能守誡的人都有被處死的可能(出一九13)。

  保羅沒有說律法的頒佈並不帶有榮光,事實也並非如此。神在西奈山上向摩西頒賜十誡,神的同在和能力是清楚可見的(出一九)。事實上,摩西站在山上與神相交後,他的臉也開始發光,反照著神的榮光。因而,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他們定睛看著摩西便感到眩眼。但保羅加上一句很重要的話: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這話的意思是摩西臉上耀眼的光芒並不是永久的。那只是暫時性的榮光,是漸漸退去的。

  這裏的屬靈意義是舊約的榮光只是暫時的。律法有一個很明確的功用,就是要顯露罪。律法表明神那聖潔的要求,而在這意義上是榮耀的。但這榮耀要等到基督的時代才賜給人;基督是律法的成全,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一○4)。律法是影兒,基督是實體。律法顯明那將來的更美的事,而那些事要在世人的救主身上實現。

3: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新》8~9屬靈的職事…稱義的職事:(編者註:「稱義的職事」新國際版譯作「帶來義的職事」)帶來生命而非死亡。「義」在這裏是客觀的(稱義),也同時現在個人身上(成聖)。

   《馬》若律法也有這榮耀的特質,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屬靈的職事」指福音。神的靈引導著福音的傳講,跟著神又把這靈賜予那些接受救恩好信息的人。「屬靈的職事豈不(將會)…」,英譯中這「將會」並不是指將來的時間,而是指一個無可避免的結果。若一個事實或景況存在,另一個事實便確實地「將會」出現。

3:9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馬》舊約在這裏稱為定罪的職事。定罪是舊約的結果。舊約律法把所有人定罪,因為沒有人可以守全律法。然而,當中也有榮光。律法在當時有一個實際的目的和用途。但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何治說:「稱義的職事是彰顯公義的職事,人從而得稱為義,免於從律法而來的責備。」

  福音的榮光並不是肉眼所能看見的,而是用心靈去領悟的深遠的優點。各各他山的榮耀蓋過西奈山的榮耀。

3: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馬》雖然從一方面看,律法是有榮光的,但與新約相比的時候,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本節讓我們看見一個強烈的對比,說我們若把兩約並排,其中一個的榮光便蓋過另一個,即新約超越了舊約。羅伯遜說:「更大的榮光使那小的黯然無光。最少在一點上,舊約似是沒有榮光的,因為新約有極大的光芒。」鄧尼說:「陽光燦爛地照耀時,天空上就再沒有別的榮光了。」

3:11 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新》那廢掉的:(編者註:「廢掉」一詞之希臘文與3:7的「漸漸退去」為同一字)保羅在此把那會退去的應用於西奈的舊約,因它不會永存。時候到了,它就會被那屬於新約的、不會退去的更大榮光所取代。

   《馬》若那廢掉的有(直譯作「帶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直譯作「在…裏」)榮光了。我們應留意「帶有」和「在…裏」。本節的要點是:榮光隨著律法的頒佈而出現,但榮光卻是新約的元素。頒佈舊約時,榮光曾出現,但神恩惠的福音本身是有榮光的。

  本節也對比了律法那過渡、短暫的性質,以及福音永恆的性質。那廢掉的只可以指十誡:「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7節)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說禮儀方面的律法已廢掉,但十誡則仍存在。那麼,本節經文足可駁倒其主張。

3: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馬》保羅在本節提到的盼望顯出他深信福音的榮光永不會褪色或黯淡下來。由於保羅有這極強的確據,所以他能夠大膽講說。他沒有任何需要隱瞞的東西,沒有理由要蒙上帕子。

  今天世上許多宗教,都有一些說是奧秘的事。初信者要被領進深奧的隱秘裏。他們要經過一個等級,又進入另一等級。但福音卻不然,福音中每一件事都是清楚和公開的。

  福音中清楚說明救恩、三位一體神、天堂和地獄等教義,並給予完全的確據。

3: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新》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見出34:33-35。帕子的作用是避免以色列人看見榮光退去。

   《馬》本節的背景可見於出埃及記三十四章29至35節。出埃及記告訴我們,摩西在西奈山與神相會,從山上下來時,並不知道自己的臉面發光。因著他臉上的榮光,以色列人不敢走近。但他招手叫他們近前來,他們才走近他。然後,他把耶和華對他說的話,像誡命一樣向他們頒佈。出埃及記三十四章33節說:「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

  保羅在本節解釋摩西為何這樣做。摩西這樣做是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他臉上的榮光是一種漸褪色的榮光。換句話說,神頒賜給他的律法是帶著一種短暫的光輝。這光輝當時已漸漸減褪,摩西不想他們看見其結局。摩西並不是要隱藏榮光,而是榮光漸褪。格連特說得好:「摩西臉上的榮光要退去,讓另一個臉上的榮光顯出來。」這已在主耶穌基督降臨時發生了。結果是新約的職事不需要用帕子蒙著臉。福音的榮光永不會黯淡或褪色。

3: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

   《新》直到今日…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那用以避免以色列人看見摩西臉上榮光消失的帕子,現仍留在他們心裏,阻攔他們認出舊約的短暫性和不足性—這帕子惟有在基督裏才可揭去。惟有那些在基督裏接受新約的人,才有能力看見新約已如何超越和取代了舊約,因為新約有更大的榮光。

   《啟》保羅將摩西用帕子蒙臉不讓以色列民看見榮光消逝的事,來比喻他們的子孫因這帕子的遮蔽,今天既看不見摩西律法下舊秩序的過渡性質,也見不到永不消失的福音新世紀的榮光。他們從當年曠野流浪一直到今天,總是心地剛硬,雖讀聖經(舊約),卻不認識主基督。

   《馬》但他們的心地剛硬。以色列人看不見摩西的行為的真正意義。歷代以來,猶太人也是這樣。就是到了保羅寫這信的時候,他們仍以律法為一個得救的途徑,卻不接受主耶穌基督。

  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換句話說,保羅寫這信的時候,猶太人誦讀舊約,仍未發現摩西藏在帕子後面,沒有顯露在他們先祖面前的奧秘。他們不知道律法的榮光是漸褪的榮光,而律法已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應驗了。

  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原文中並沒有「帕子」一詞,有解經家就認為在基督裏廢去的不是帕子,而是舊約。一個更有可能的解釋是,當人來到基督面前,瞭解舊約的困難便消失了。何治說得好:

  惟有當人看舊約為有關基督的預言和預表時,舊約經文才可被理解。認識基督…能把舊約的帕子除去。

3: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啟》摩西書:是猶太人會堂裏誦讀的摩西五經,又稱“律法書”。

   《馬》這裏說的象徵有些微的改動。在舊約裏,帕子是蒙在摩西臉上,但現在帕子是在猶太人心上。他們仍要靠行為來稱義,不知道救主已經在各各他山上作成了這工。他們意圖靠自己的功勞取得救恩,不知道律法其實是要責備他們,不知道他們應躲進主的膀臂裏,尋求憐憫和恩典。

3: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馬》本節他們的心可以指一個猶太人,或指以色列全民。無論那一方,只要他們的心歸向主,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帕子就會除去,暗晦亦不復存在。這真理讓人明白律法的所有預表和象徵,都要在神的愛子、以色列人的彌賽亞身上應驗。

  若所指的是以色列民,則本節是指向將來的日子,到時一群相信主的餘民會歸向主,正如羅馬書十一章25、26、32節所預言的。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新》主就是那靈:這話應連於3:6的末句:「精意(聖靈)是叫人活」(見該節註釋)。惟有當人歸向主(3:16),律法在其干犯者身上宣告的定罪和死刑才得廢除,而被新約那白白賜人生命的恩典所取代。基督的靈和聖靈有很密切的關係,兩者都在信徒裏面(羅8:9;加2:20)。在羅8:9-10,聖靈、神的靈、基督的靈、基督好像都可以交替使用。在徒16:6-7,聖靈與耶穌的靈似乎是同一靈。或許這是因為聖靈乃出自父神與聖子,而三一神的首兩位是藉著聖靈完成祂們的旨意。

   《馬》保羅一直在強調基督是打開舊約的鑰匙。他在這裏再次強調這真理,說:主就是那靈。多半譯本,包括新英王欽定本,暗示那靈是聖靈。但上下文顯示主是舊約的靈,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一九10)。舊約中所有預表和預言都在基督裏得著應驗。

  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意思是耶穌基督在那裏被看為主或耶和華,那裏就得以自由;即從律法的轄制中得釋放,讀聖經時不再暗晦不明,並得以除去帕子,直接注視主的臉。

3: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新》敞著臉:與蒙著帕子的摩西成對比。

   《新》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基督本身就是神榮耀所發豐盛的光輝(來1:3);祂的榮光是那永恆且不會退去的榮耀,是祂在創世以前已經和父神所同有的(約17:5)。信徒藉著逐漸轉變成為基督的樣式,得以共享這份榮光。這裏所指的是基督徒成聖的過程。

   《馬》在舊約中,只有摩西可以得見耶和華的榮光。在新約下,我們眾人都得著權利,可以看見主的榮光。摩西跟眾民談話後,要用帕子蒙著臉,但我們則得以敞著臉。我們因著認罪和離罪,並且向神向自己完全忠誠,便得以敞著臉了。

  一位資深的印度宣教士曾說,我們必須「放下罪的帕子,放下偽裝、做作、不再投入不真實的戰線、不作各種妥協、各種中間標準、各種是和非。」

  下一步是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鏡子就是神的話。我們讀聖經,便會看見主耶穌的一切榮光。我們仍未能與祂面對面相見,只從聖經所返照的去覲見祂。

  要留意我們所看見的是主的榮光。保羅在這裏所想到的並不是耶穌在世上為人的完美品格,而是祂現在高升至神右邊的榮耀。如鄧尼所指出的,基督的榮耀是:

  祂分享父神的寶座,祂是教會的元首,祂是神恩惠之豐富的擁有者和賜予者,是世界將來的審判者,各種敵對勢力的征服者,並且是祂子民的代求者。簡言之,祂擁有所有君王的威嚴。

  我們有了復活高升之主耶穌基督的榮耀,便變成主的形狀。這是基督徒聖潔的秘訣─全神貫注基督。不是注視自己,那只會帶來失敗;也不是注視別人,那只會帶來失望。而是全心注視主的榮光,我們就愈來愈像祂。

  這奇妙的改變過程是榮上加榮,那就是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那並不是即時的改變。沒有基督徒曾一下子就有了主的形狀。那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緊急轉機。那並不像律法那漸漸褪去的榮耀,而是一種不斷加添的榮耀。

  這奇妙過程的能力是從神的靈而來的─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我們仰望榮耀的主,認識祂、默想祂、崇敬祂,主的靈便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神蹟,叫我們愈來愈像基督。

  達秘指出司提反怎樣藉著仰望主而得改變:

  我們可從司提反身上看見這樣的改變。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擊打,他仰望天上,看見神和耶穌的榮耀。基督曾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司提反看見耶穌在神裏面的榮耀,便禱告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基督在十字架上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司提反則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他被改變,有了基督的形像。

  讓我們思想一下新約的超越榮耀。在舊約,只有一人面上有榮耀。而今天,基督用寶血買贖了我們,這就變成了神所有子民的權利。而且,我們並不是只在臉上反映神的榮耀,我們眾人在新約中實際上是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摩西的臉反映主的榮耀,我們臉上則從裏面散發出榮耀來。

  這樣,保羅便結束了他對新約的深層屬靈的解釋,以及新約和舊約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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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保羅寫信薦舉人,卻說自己不用薦書,是何原因?
3:1-3 有些假教師攜帶著假的薦信,想以此證明自己是有權威的。保羅以堅定的語調表示,他不需要這樣的薦信。那些因保羅和他的同工傳福音而信主的人,已足以成為他的薦信。但保羅自己卻寫過多封薦信,例如他曾寫信推薦非比(參羅16:1-2)和提摩太(參林前16:10-11)。這些介紹信幫助保羅所信任的同伴和朋友,在另一間教會裡得到友善接待。

領人歸主,是因我口才好,不是嗎?那你說是誰的工作?
3:3 保羅刻意引用一段著名的舊約經文,預言神子民將要得到新心(參耶31:33;結11:19;36:26)。任何傳道人都不應以能領人歸主而誇耀,這都是聖靈的工作。我們不是按某些守則或運用某些技巧而成為基督徒,乃是神差遣祂的靈進入我們的心中,使我們相信祂,並有新的力量為祂而活。

人都喜歡自己被認同,但保羅不誇自己惟誇神,我就……
3:4-5 保羅在此並不是要自誇,乃是將他所有的成就都歸榮耀給神。假教師誇耀自己的能力和威望,保羅卻願意在神面前保持謙卑。沒有人能不需要神的幫助,也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承擔神所交給他的責任。倘若無聖靈加添力量,我們的才能是十分有限的。要為基督作見證,就需要神所賜的品格和特殊的能力。

“精意”叫人活,是甚麼意思?“精意”從何來?
3:6 “那字句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的意思是說想靠著遵守舊約律法而得救,結果就是死亡。惟有相信耶穌基督,仰望聖靈才可以獲得永生。律法使人察覺自己的罪,但卻不能賜人生命。

我守律法不也可以稱義嗎?要我靠耶穌?我不喜歡靠人,這我要想想……
3:7-11 保羅把十誡的榮耀和賜生命之聖靈的榮耀作一對比,如果引向死亡的律法是榮耀的,那麼藉聖靈而賜我們生命的榮耀豈不更大嗎!耶穌基督的犧牲,遠遠超越舊約的祭禮(參來8:10)。既然神的計劃是這麼奇妙的,我們豈敢隨意拒絕呢?

舊新兩約各有作用,你說舊約句句分量重定有榮耀;那新約又如何?
3:9 保羅說如果舊約已充滿榮耀,那麼,請想想新約更是何等榮耀呢?律法是奇妙的,因為雖然它定我們的罪,但卻指引我們歸向基督。在新約裡,律法和應許都已滿足了;基督已經來了,靠著信心我們可以被稱為義——與神和好。

耶穌死時幔子落,神人隔阻除,只是人心仍有帕子在其上,你說這帕子是……
3:13-18 當摩西從西奈山上攜帶十誡走下來時,他的臉充滿神聖的光彩,因為他與神同在(參出34:29-35)。為了不使他面上的榮光嚇壞以色列人,他用了一個帕子遮臉。保羅在這裡指出,這帕子使人看不見犘西面上的榮光早已褪掉光彩。摩西和他的帕子象徵著已褪色的舊制度,以及人的心思意念被驕傲、心硬和不肯悔改所遮蔽了。人若成為基督徒,基督必要除去這塊帕子(3:16),賜他永生,不再藉遵守律法稱義。這面紗除掉了,我們便可以像鏡子一樣反照神的榮耀。

主靈在哪裡,那裡就有自由——我不用靠守律法也可以得救?
3:17 那些嘗試靠遵行律法而得救的人,反被律例和典章所捆綁。但現在藉著聖靈,神使我們從罪中和審判中得到釋放(參羅8:1)。我們信靠耶穌的拯救,祂便除去我們的重擔,我們不再為討神的喜悅而煩惱,或感到內疚,因我們是基督所愛、所接納和所原諒的,我們可以自由地決定要為祂而活。“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保羅講的內容好美,我好想變成主的樣式,真的可以嗎?
3:18 主的靈所發出的榮光,比摩西所經驗到的更光亮更持久。當我們敞開心靈來看神,就可以更像祂。在福音書裡,我們認識到關於基督的真理,當我們明白並且應用這些真理時,我們的本性就會改變。我們認識越多,聖靈就越容易改變我們。變成基督的樣式是要不斷努力的(參羅8:29;加4:19;腓3:21;約壹3:2)。我們愈與祂接近,就愈能像祂。



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20120801哥林多後書2章1-1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們那裏去,必須大家沒有憂愁。

   《新》再到…憂愁:保羅曾有一次痛苦探訪哥林多的經驗,他希望再度訪問時,能避免類似的情況又發生,然而他也準備好,在必要時行使權柄(參13:2)。我們不知道上一次不愉快探訪的實際情形,但應該不是他初次把福音傳到哥林多,使教會得建立的時候。因此一定確如12:14;13:1所記,他曾二度訪問過哥林多,而現今計畫的探訪將是第三次。第二次的探訪可能是在寫哥林多前書和後書之間發生的,也有人認為是在寫哥林多前書以前。

   《啟》本節不是說他決定不再去哥林多教會,免得大家不愉快;而是說他已去過了一次,也就是13:2所記的再訪哥林多。此次不愉快的旅行可能在《哥林多前書》發出之後,因為《前書》未提及此事。參1:15註。

   《馬》本節接續第一章最後兩節的話題。保羅進一步解釋說,他沒有按計劃往哥林多去,是因為他的責備,必定無可避免地為他們帶來憂愁。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們那裏去,必須大家沒有憂愁這句話,似乎暗示他在使徒行傳十八章1至17節記載的第一次探訪之後,曾有一次叫他們傷心痛苦的探訪。這次探訪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4節和十三章1節也有暗示。

2:2 倘若我叫你們憂愁,除了我叫那憂愁的人以外,誰能叫我快樂呢?

   《啟》保羅的責任是幫助他們快樂(1:24),他沒有理由反而去叫他們痛苦;何況他們是能叫保羅快樂的人呢!

   《馬》若保羅到哥林多來責備信徒,他當然會使他們憂愁。然而,他自己也會感到憂愁,因為他原想在他們中間得到喜樂。正如雷歷的翻譯:「我若使你們不愉快,那麼,除了憂愁的人以外,還有誰叫我快樂呢?我這樣做一點也不會感到舒服。」

2:3 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恐怕我到的時候,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反倒叫我憂愁。我也深信,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

   《新》3~4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心裏難過痛苦:這裏提及寫給哥林多人的前一封信。從最早期開始,教會就一致認為,此即哥林多前書;但到最近,卻普遍接受在哥林多前書和後書之間,另有一卷書信存在的假設。有些支持此看法的人認為,該書信已失落;另一些則認為,該書信的部分或全部,也就是哥林多後書的最後四章。後者認為這幾章的內容與前文不協調,卻符合這裏所述寫信時「心裏難過痛苦」的情景。不過沒有任何歷史證據,顯示哥林多後書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值得懷疑,只是近代才有人提出異議。

   《馬》與其因到訪使雙方都感到憂愁,保羅決定寫一封信。他希望這封信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即哥林多信徒能對不順從神的弟兄施加處分,而保羅下次來訪時,不再因他與這群親愛的人有緊張的關係而變得憂愁。

  本節上半所指的是哥林多前書,還是一封已失傳的信?許多人認為那不會是哥林多前書,因為第4節說該信是在心裏難過痛苦,多多流淚的情況下寫成的。其他學者卻認為這描述很符合哥林多前書。可能保羅寫了一封嚴厲的信給哥林多信徒,而這信已經失傳。大概他是在那次叫他們憂愁的探訪(林後二1)之後寫了這信的,並且委派了提多送去。這封信可能是二4、9,七8、12所指的。

  無論那一個才是正確的觀點,本節的意思是:保羅曾寫信給哥林多信徒,以致他探訪他們時,不會因那些應叫他快樂的人的憂愁而憂愁。他深信那使他快樂的事情,也會使他們快樂。從上文下理可見,他的意思是用敬虔的心來處理教會的紀律問題,會使雙方都得快樂。

2:4 我先前心裏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

   《馬》我們在本節深深地體會一位偉大牧者的心腸。保羅因哥林多信徒容忍教會中存有罪而感到極其難過。這事使他心裏難過痛苦,熱淚湧流到他臉上。明顯地,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罪的感覺,比哥林多信徒自己還要強烈。他們不應認為本信是要使他們難過,而應視之為保羅疼愛他們的明證。他希望先發出本信,叫他們有足夠時間去補救現時的處境,以致他後來的探訪,能使他們快樂。「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若有敬虔的人勸導或勸告我們,我們不應感到憤慨。相反地,我們應看這樣的人是真正關心我們的。我們應視那義正詞嚴的責備是出於神的,應為此而感恩。

2:5 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

   《新》5~11:論及一個在哥林多犯嚴重罪過,且曾受到教會紀律處分的人。保羅勸諭哥林多人,由於那犯過者已經為罪表示出真誠的憂傷和痛悔,教會應停止對他的處罰,並要以愛心接納他重回教會群體中。教會紀律雖重要,卻不可變得無情嚴峻,以致沒有寬恕和挽回的餘地。這裏所提及的過犯,或許是發生在保羅第二次訪問哥林多(見2:1註釋),因而促使他寫下那封嚴厲的書信,要求處罰犯過者(見2:3-4註釋)。另一種看法認為,這裏提及的就是林前5章所記的事件。

   《馬》從本節至第11節,使徒保羅更直接地談到形成這困境的事情。請留意保羅那極度的恩慈和關懷。他一次也沒有提到那犯罪者的名字。有叫人憂愁的可能指哥林多前書五章1節的淫亂的人,或另一個在教會中搗亂的人。我們假設所指的是前者。保羅並不以為這是針對他的一個行動。這事也使所有信徒有幾分憂愁。

2:6 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

   《馬》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同意對犯罪者執行紀律處分。他們顯然已把他逐出教會。這行動已使他真誠地悔改,並且與主恢復和好的關係。現在保羅告訴哥林多信徒說,那人的責罰已經夠了。他們毋須再延長懲罰期。下半節說是眾人的責罰。有些人認為眾人是指教會中過半數的人。有些則堅持那是指全體會眾,除了那受罰的。後者認為處理教會問題時,過半數人的決定並不足夠。他們說教會若讓聖靈來帶領,他們的決定應是一致的。

2:7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啟》沉淪:非指滅亡,而是說責備過分,使犯罪的人深深陷於痛苦中不能自拔。

   《馬》7~8:現在那人已徹底悔改了,哥林多教會應赦免他、堅固他,重新讓他進入教會的相交之中。他們若不這樣行,他便有憂愁太過,甚至沉淪的危險。那就是說,他對獲得赦免已感絕望,因而意志消沉。

  哥林多信徒可以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伸出雙手,以喜樂溫柔重新接納他。

2:8 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

2:9 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

   《馬》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是要試驗聖徒。保羅給予他們一個機會表示是否按照保羅的吩咐,順從神的話。當時他建議教會禁止那犯了罪的人回來聚會相交。他們按吩咐做了,證明真是順從的。現在保羅希望他們作下一步的行動,就是接納他再回來。

2:10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啟》此事需要保羅個人的寬恕,說明他可能受到傷害。但他說這算不得甚麼,此人對哥林多教會造成的損害一定大過保羅所受的;他們若肯寬恕,他也可以,因為在基督裏大家都同蒙赦免。

   《馬》費廉思意譯本節為:「你們若赦免一個人,可以肯定我也赦免他。我個人若有什麼需要赦免他的,在基督面前,我必赦免他。」保羅盼望聖徒知道,他們赦免那悔改了的犯罪者時,保羅是徹底與他們契合的。他若有什麼要赦免,便是在基督面前,為他們赦免的。

  本書信對教會紀律的強調顯示出其重要性。然而,這題目在今天許多福音派教會中卻被忽略了。這又顯示了我們雖能宣稱相信聖經的默示,但卻會為了配合自己的計畫而拒絕聽從。

2:11 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

   《啟》要是過分責罰,時間一長,難免造成不必要的緊張,加深教會內的分歧,這就中了撒但的詭計。下節他提到從前在特羅亞的經驗(參12節註),撒但曾因他對哥林多教會擔心,使他不能安心傳揚福音,可作這種“詭計”的好說明。

   《馬》教會若在有必要的情況下也不執行紀律是危險的,同樣地,若犯罪者真心悔改也不去寬赦他也是危險的。撒但常以狡猾的方法進入這樣的處境。首先,他會使教會容忍罪去破壞他的見證,其次,若教會不與悔改者復和,他便會使這人憂愁過度。撒但若不能以惡行摧毀一個人,便會利用隨著悔改而來的過度憂傷。

  對於「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巴斯德說:

  撒但利用各種計謀來使人轉離真道:用篩子「篩」他們(路二二31),用「詭計」欺騙他們(本節),用「稗子」來「擠住」他們(太一三22),用「詭計」挑引他們(弗六11),像咆哮的獅子一樣唬嚇人(彼前五8),化作天使欺騙人(林後一一14),用「網羅」纏繞他們(提後二26)。

2:12 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

   《新》我從前…到了特羅亞:保羅曾從以弗所北上特羅亞(濱臨愛琴海的城市,與田尼多島相對),希望在那裏找著提多,好得知哥林多教會的消息,大概他知道提多會沿相反方向走同一路線。但提多尚未抵達特羅亞,由於保羅急於想知道哥林多的消息,遂繼續往馬其頓去(2:13),或許是往腓立比去。

   《馬》保羅在這裏重提他在第4節擱置了─關乎改變行程的題目。他並沒有像先前宣佈的那樣如期到訪哥林多。前段的經節解釋說,他沒有到訪哥林多是為了避免自己嚴厲地責備他們。由本節至17節,保羅確實地說出他在這重要時刻的工作。如上文所說,保羅離開以弗所往特羅亞去,期望在那裏遇見提多,得聞哥林多教會的消息。他到達特羅亞時,主奇妙地為他開了門,傳基督的福音。

2:13 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裏不安,便辭別那裏的人往馬其頓去了。

   《新》兄弟:(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我的弟兄」)參8:23。保羅很看重提多,他委託提多在哥林多辦理為耶路撒冷貧苦信徒募捐的事(8:6),又挑選他把這封信帶給哥林多信徒(8:16-17)。

   《馬》雖然這是一個黃金機會,但保羅心裏卻感到不安,因為他沒有遇見提多。哥林多教會成為他心裏沉重的擔子。他應留在特羅亞傳基督的福音,還是繼續前往馬其頓?他作出了決定,要渡到馬其頓去。讀者會有興趣知道哥林多信徒讀到這話時有何反應。他們是否知道(也許帶點羞愧)是他們的行為使保羅感到不安,並且他為了獲悉他們的屬靈景況,放棄了一個傳福音的大好機會?

2:14 感謝 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新》這時保羅暫停描述自己的行程,而照他一貫的特色,讓思想自由發揮,轉入另一段頗長的話題(直至7:5他才又恢復描述自己的行程)。但這轉折很切合本書主旨,因它強烈流露出一份得勝的信心,讚美神的恩典;在人所能想像的一切情況下,無論看來多麼可怕和有破壞性,這恩典都全然夠用,不會失敗。

   《新》帥領我們…誇勝:這是以羅馬軍兵凱旋的場面為比喻。得勝的將軍帥領士兵及俘虜,歡樂地列隊進行,兩旁的觀眾則鼓掌歡呼,街道上充滿捻燒香料的馨香之氣。同樣的,基督徒在屬靈爭戰中,是由神帥領著他們在基督裏誇勝,神也藉著信徒,使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散發各地。

   《馬》保羅並沒有被打敗。無論他往那裏去傳揚基督,他都能誇勝。因而他從心裏發出感謝: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羅伯遜說:

  沒有加以解釋,保羅便跳出了沮喪的困境,像鳥兒一樣奮力飛向喜樂的高處。他像鷹一樣高翔,能驕傲地輕蔑那在他腳下的低谷。

  保羅在這藉用了羅馬勝利者之行列作象徵。他們打勝了仗,光榮回國時,會牽著俘擄走過首都的街道。捧著香的人在兩旁前進,香氣便滲透在整個景象中。這樣,保羅描述了主像一個得勝者,從特羅亞向著馬其頓前進,並帶同保羅前行。主藉著祂的僕人,無論往那裏去,都得勝利。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藉保羅滲透各處地方。邁耳寫道:

  無論他們往那裏去,人都藉著他們認識基督更多;主那可愛的性情變得更顯而易見。人會留意到空氣中一陣清幽的香氣,這香氣把他們吸引到拿撒勒人耶穌的面前。

  因此,保羅並不感到這場與撒但的爭戰是失敗的,卻知道主得勝了,他也在分嘗這勝利。

2:15 因為我們在 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馬》在保羅所說的勝利行列裏,香氣對得勝者來說表示一次光榮的勝利,但對俘虜來說卻是一個不幸。因此,保羅談到傳福音有雙重效果:對得救的人是一回事,對滅亡的人卻又是截然不同的事。對接受福音的人來說,那是榮耀之將來的保證;對其餘的人,卻是滅亡的預兆。然而,無論在那一景況,神都得著榮耀,因為在主來說,這個景況是恩典的香氣,那個景況是公義的審判。邁耳說得好:

  因此,若說我們對神來說是基督的香氣,意思就是我們的生活必須讓神想起耶穌在世的模樣。由於神每天看顧著我們,我們必須讓神從我們身上看見耶穌,並叫神想起(只是以人的話來表達)那奉獻給神,作為馨香之祭的寶貴生命。

2:16 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

   《新》死的香氣…活的香氣:當福音的馨香之氣藉著基督徒的見證在世間散發開來時,雖然人的領受各有不同,但其本身的氣味永遠是香的。人類最終會分為兩類,就是「得救的人」和「滅亡的人」(2:15)。對於後者,為主作見證的信徒成了死的香氣;這不是福音本身變得邪惡或使人滅亡,而是當不信的人拒絕來自神那賜生命的恩典時,就自招滅亡。而對那些欣然接受神恩典的福音的人,基督徒並他們的見證,便成了活的香氣。

   《馬》對得救的人來說,基督徒是活的香氣叫他活,但對那滅亡的人來說,卻是死的香氣叫他死。我們就是如費廉思所稱的「生命的香氣」,為信的人帶來生命。但卻為那些拒絕相信的人帶來「滅亡的死味」。有一件舊約事件巧妙地解說了這雙重的效果。神的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後,便為他們帶來死亡和破壞(撒上五)。但約櫃送到俄別以東家後,卻為他和他的家人帶來祝福和昌盛(撒下六11)。傳講這信息能帶來影響深遠的後果,保羅想到這重大的責任時,便呼喊說:「這事誰能當得起呢?」

2:17 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 神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 神,在 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

   《新》我們不…為利混亂神的道:保羅意指那些滲入哥林多教會的假師傅。這些人自滿自足又好誇口,並不誠實,卻表現得很具說服力,其實他們主要的意圖,是要從那些易受騙的會眾身上攫取金錢。相反的,保羅忠實地傳講福音,不索費用,刻意避免成為哥林多信徒的經濟負擔(見11:7-12;林前9:7-15)。

   《啟》交託給保羅和他同工的傳福音的工作是神聖的職事,他們不會像那些假教師,如同叫賣的小販唯利是圖,把假貨混進真貨裏,謬講神的道理。保羅是神的僕人,首要條件是真誠,才能把神交託的得救之道,照他從神所領受的,像站在神面前一樣,忠忠實實地傳講。

   《馬》加上「我們能」幾個字,便較能看見16節與本節的關係。「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我們能,因為我們沒有為利混亂神的道」等等。(但仍要按三章5節來理解,保羅在那裏說,他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許多人是指意圖叫哥林多信徒離開保羅的猶太教師。這些人是怎樣的?保羅說他們為私利販賣、出賣神的道。他們有圖利的動機。他們把神的工作變為可圖利的職業。為利一詞也用於那些在酒中攙進雜質的人。這些假師傅也把自己的道理攙進神的話語中。例如,他們把律法和恩典混淆了。

  保羅並不是那些混亂神的道之人的一分子。他可以從四方面描述他的事工。首先是由於誠實,意指他的事工並沒有任何隱瞞之處,是誠實的。在他的事工中並沒有詐騙或托辭,每一件事都是公開的。羅伯遜幽默地解釋這意思說:「保羅的漿果從表面的到底下的都一樣好。」

  其次,他描述他的事工是由於神。換句話說,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出於神的。神是信息的源頭,而他也從神得著力量去繼續作工。其後,他再加上在神面前,意思是保羅事奉神的時候,自覺神常常在看顧他,他感到要向神交待,並知道沒有任何事可瞞過神的眼。最後,他再加上憑著基督講道,意思是他是奉基督的名、憑著基督的權柄講道,他作基督的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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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記這事的信在何時寫成,怎不見有記載的呢?
2:3 保羅提到曾經寫了一封信,這封信並不是哥林多前書,而是在哥林多前書和後書中間的一封信,這是在他那次痛苦的探訪後寫成的(參2:1)。

保羅因為愛他們而責備他們,有時候要提醒他人,好像很難啟齒……
2:4 保羅並不喜歡責備他的朋友和弟兄,但由於他關懷哥林多信徒的緣故,不得不直斥他們的不是。“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箴27:6)我們如果知道自己的朋友作了錯誤的抉擇,卻置之不理,任由他們繼續下去,那我們就不是真誠地愛他們。愛表示誠實地對我們所愛的人分享我們的關懷,幫助他們做神最希望他們做的事。我們若是不想幫助人,這表示我們只關心那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而不理會發生在他人身上的事。

有人說教會對待犯錯的人,不是過於寬容,就是過於嚴厲,你認為呢?
2:5-11 當一個人犯了罪,被教會懲治了,而又真誠地悔改後,教會就必須重新接納他,因他需要友誼和安慰。這裡提到的人,可能就是在哥林多前書第2章所提到令保羅極度憂傷的人,又或者是第5章所提到要被紀律處分的人。保羅那封痛苦的信終於令哥林多信徒悔改了(7:8-14),他們處罰了這個犯罪的人,並引導他悔改。教會的紀律必須容許人能夠回復原來的位置。我們執行教會紀律時最常犯的兩個錯誤是:過於寬容,不能糾正錯誤;過於嚴厲,不容人有悔改的機會。所以,有時需要嚴肅對付罪惡,有時也需要安慰關懷。

有時候執行紀律難免會嚴厲一點,不過其背後動機定要是……
2:11 我們執行教會紀律,目的是要使教會保持純潔和挽回跌倒的人。可是撒但要危害教會,企圖使教會在執行紀律時毫無寬恕的心。這引致那些紀律執行者為自己的純潔而自豪;也令那些被懲治者感到痛苦,甚至以後不再到教會來。我們必須記著教會執行紀律的目的是要挽救人,使他回到肢體的關係中,而不是要毀滅他。我們還要謹慎,別讓人借教會紀律的名義而公報私仇。

保羅和這個提多定然是很好的,你看保羅多擔心他……
2:13 提多是一個希臘信徒,是保羅所鍾愛及信賴的人(提多書便是保羅寫給他的信)。提多是收集捐款、救濟耶路撒冷窮乏信徒的負責人之一(8:6)。保羅可能曾經差遣他傳遞這封憂傷的信。在前赴馬其頓的途中,保羅希望與提多在特羅亞會合,但是卻沒有遇上。他為著提多的安危惴惴不安,於是便離開特羅亞到馬其頓去找他。在那裡保羅終於找到提多(7:6),並從他口中得知哥林多教會的好消息(7:8-16)。這促使保羅寫成這封信,並且由提多親自送往哥林多(8:16-17)。

對信與不信的人而言,保羅所言的“香氣”是有分別的……
2:14-16 當羅馬軍隊舉行祝捷大會時,將軍會把他所擄獲的財物和戰俘,放置在煙霧瀰漫的祭神香燭中。對勝利者而言,這種氣味是馨香可人的;但對於那些被公開展覽的俘虜而言,卻是死亡和奴役的味道。基督徒在傳福音時,這福音對部分人而言果真是福音,信的人會嗅到這個賜生命的福音的香氣,但對不信的人,卻是厭惡性的。它的氣味就是令人作嘔的死的氣味——其實是他們自己發出來的。

我們不配,這我知道,但我們作主的工,是靠賴……
2:16-17 保羅問: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我們是有缺陷的,惟有常常靠神才能當得起(參3:5;林前15:10)。祂呼召我們,差遣我們(參太28:18-20);又賜下聖靈,使我們能藉著基督的能力說話。因此,只要我們知道是神使我們當得起,能為祂所用,就可以克服“不配”的感覺。所以,我們服事神,是看祂能藉我們做甚麼,而非看我們靠自己不能做甚麼。

在保羅時代有為私利而傳福音的;今天的世代,也會有麼?
2:17 在保羅的時代,有些傳道者好像沿街叫賣的小販,他們宣講,卻不理解福音的真正內容,也不理會聽眾的反應;他們並不關心天國的拓展,只想賺錢。今日仍有許多這一類人,他們只關注錢財,不想傳講真理。所以,真正為神說話的人,必須是真誠和正直的,不應該為自私的目的而去傳道(參提前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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