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2008年12月14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路加福音171-10

<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7:1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17: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12:本章的連貫性或思路頗為模糊,好像路加把幾個不相干的題目湊合一起。但基督開首對絆倒人的危險的講論,可以跟第十六章末財主的故事連起來。過奢華、自滿和安逸的生活,很可能成為信心幼弱者的絆腳石;尤其一個出名的基督徒,他會成為別人跟隨的榜樣。因此,引導主耶穌基督的跟從者去過物質主義和崇拜瑪門的生活,是何等嚴重的事。

  當然,這個原則可以概括地應用。小子可以因被鼓勵去愛世界而絆跌;可以因涉及情慾的罪而絆跌;也可以因任何淡化聖經中明確意思的教導而絆跌。任何引導他們偏離單純的信心、奉獻和聖潔的事物,都是絆腳石。

  主知道人的本性和世界的險惡,他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這並不減輕絆倒人之人的罪。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到海的深處,比絆倒人還要強。很明顯,這麼強烈的言詞不但描繪肉身的死亡,而且指到永遠的定罪。

  當主耶穌提到絆倒這小子裏的一個,極可能不單包括小孩,似乎也指到信心幼嫩的門徒。

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34: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不單有絆倒人的危險;也有心藏怨恨,得罪你的人道歉時你拒絕饒恕的危險。這正是主在本段經文要處理的。新約教導關係這個題目的步驟如下:

  1.如果一個基督徒被另一個基督徒惡待了,他應該先從心裏饒恕那得罪他的人(弗四32),讓他自己的靈裏免去仇恨和惡毒的意念。

  2.然後他應該私下找那得罪他的人,勸誡那人(3節;太一八15);他若懊悔,就應該得著饒恕。即使那人重複犯罪,然後又說懊悔,也要饒恕他(4節)。

  3.如果私下勸誡不聽,被惡待的人應該帶一、兩個見證人同去(太一八16)。如果那人還是不聽,事情就應該交給教會處理。若不聽教會,就與那人斷絕交通(太一八17)。

  勸誡和其他紀律處分並不是要羞辱那得罪人的人,而是要挽回他,使他恢復與主和與弟兄的相交。所有勸誡都要出於愛心。我們無從判斷一個得罪人的人是否真誠悔改,必須接納他自己悔改的話。因此耶穌說:“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這是天父恩待我們的方式。不管我們怎樣時常叫他失望,我們仍然可以確定:“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17:5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對使徒來說,在一天裏饒恕七次,若不是不可能,就是有很大的困難。他們感到自己不能表露這樣的恩典,因此求主加增他們的信心。

17:6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裏』,它也必聽從你們。

  主的回答顯示,信心的多少並非問題,信心的質素才是重點;並且,問題也不在於多得信心,而在於運用已有的信心。我們的驕傲和妄自尊大叫我們不能饒恕弟兄,這種驕傲需要根除、丟棄。如果像一粒芥菜種大小的信心,可以連根拔起一棵桑樹,栽在海裏,這樣的信心就更容易叫我們勝過阻礙我們不斷地饒恕弟兄的硬心和頑梗了。

17:7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17:8 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17: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79:基督的真奴僕沒有驕傲的理由,妄自尊大必須被連根拔起,在原位栽上一個真知道自己無用的心。這就是奴僕的故事給我們的教訓。僕人整天耕地或是放羊,經過一天苦幹後從田裏回來,主人沒有叫他坐下吃晚飯;相反,主人吩咐他束上圍裙,預備晚飯,奴僕要等到做完所有工作,才可以吃晚飯。主人不用感謝奴僕為他做這些事,這是奴僕的份內事。畢竟,一個奴僕屬於他的主人,他的首要職責是順服。

17: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門徒也是主耶穌基督的奴僕,他們屬於他──包括靈、魂和身體。在加略山救贖的光照下,他們為救主所作的,沒有什麼足夠補償他所付上的;因此,門徒作完一切在新約聖經中吩咐他的,仍必須承認自己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只是他應分作的。

  根據雷赫聲的說法,奴僕有五個標記:

  1.他必須願意接受接二連三的工作,又不被體諒。

  2.這樣做的時候,他必須願意接受沒有人感謝他。

  3.做完這一切後,他必不指責主人自私。

  4.他必須承認,自己是無用的僕人。

  5.他必須承認,當他以溫柔謙卑的態度來作和忍受他要接受的,他也不過是盡了自己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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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絆倒人的有禍了──我可會不小心犯了錯,絆倒人?
17:1-3 耶穌可能是直接警告那些宗教領袖。他們自己假冒為善,也教導那些悔改的人如此行(參太23:15);他們正使一個邪惡的制度滋長。教導者有極重的責任(參雅3:1),他應該牢記這古老的誓言:「首先,不要誤導別人。」

責備,助人知錯;但只有責備足夠嗎?你去責備人的時候是為了洩憤還是……
17:3-4 責備的目的是叫受責備的人看到他的罪,並回到神和他的同伴那裡去。當你覺得你必須因某一信徒的罪去責備他時,在開口前,你先要檢討一下自己的態度:是否愛這個人?是否願意寬恕他?除非責備是與寬恕連在一起的,否則你的責備並不能幫助那犯罪的人。

我實在軟弱,我想要大大的信心,我怎樣才可以得到?
17:5-6 門徒的要求是真誠的,他們想得到更大的信心,去做耶穌要他們做的事──無限寬恕的心。但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因為信心的重點不是量而是真誠,也不是我們要在別人面前表演的東西。信心是完全倚賴神,完全地謙卑順服和遵從神的旨意。

信心只如芥菜種?太小了一點吧……
17:6 芥菜種雖小,但它有生命並能成長,最初它埋在土裡看不見,但它很快生根、發芽、露出地面並生長。在神裡的信心就像這小小的種子一樣,雖然每一個改變都是逐漸以及摸不到的,但不久這信心便會產生極大的效果,把一切影響我們對神忠誠的事物連根拔起。我們不用有太大信心,一顆小小的信心種子只要是有生命、能成長的,便已足夠了。

並不是每一個信徒都事奉神,我有事奉,又順服你,不應得到額外的賞賜嗎?
17:7-10 我們順服神,只是盡了自己應盡的本分而已,有時候你是不是會這樣想:「事奉神應該得到額外的賞賜。」耶穌在這裡不是說我們事奉工作沒有意義,或是說賞賜不要緊。他是在攻擊自以為是和屬靈上驕傲的態度。


2008年12月1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謙遜的榮耀

「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以賽亞書405節)

  我記得有一次聖誕節,在倫敦觀賞韓德爾「彌賽亞」的演出,其中有一個大合唱的內容是「主的榮耀必然顯現」。在那天早上,我剛看過英國王室的寶石王冠,鑲金的馬車。我忽然想到,那些與先知以賽亞同時代的人,當他們第一次聽到「主的榮耀必然顯現」的承諾時,他們能想到的一定是這些財富和權力的象徵。

  然而這位出現的彌賽亞,他的榮耀顯現方式全然不同,那是一種謙遜的美麗。這位發聲如雷的上帝,只要他願意,他可以差派多如海沙的天使天軍。然而他卻用以嬰兒的身分降生在伯利恆。既不能說話,也不能吃乾糧,更不能控制自己的便溺。他只能靠馬利亞給他遮蔽所、供他飲食及愛。

  世上的統治者身邊有保鏢,又喜歡穿金戴銀,行走四方炫耀自己的財富。相反地,上帝來到世間的地點,卻是動物的庇護所,沒有人服事他,也沒有尊貴之處可躺臥,只有馬槽。在見證耶穌降世這個改變歷史的事件,動物比人還要多,正如菲利普.布魯克斯所說的:

何等安寧,何等恬靜,真神賜奇妙恩;
上帝將各樣屬天恩惠,注入千萬人心;

  大多數宗教都是存懼怕的心來到神面前,但在基督裡,上帝給我們開一條路,讓我們遠離恐懼。PY

在基督裡,上帝隱去他的神性,來拯救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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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天糧/知信行網上團契

事神作王

「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35

  「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裏有 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 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今生的機會、地位、恩賜、工作等都是不平均的,差別很大,有人有很多機會為神工作,有人卻機會很少,有人有許多知識、恩賜、好的環境、地位、金錢,可以為神用;有人卻沒有適當條件,像古時的奴僕,甚至人身自由都沒有,這難道是神不公平嗎?有人毫無作用,默默無聞,度過此生,而將來又得不到什麼報償,永居人下,他失去榮耀嗎?

  神不會偏待人,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11),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那個窮寡婦所有的是太少了,但在神面前蒙悅納,得稱讚的機會與那些財主是均等的(路211-4)。這不在乎外面的條件和機會,乃在乎內心的情況和態度,在極困難的情況下,為主所作的雖少,卻勝過條件好而未盡到本分的人(林後82-3)。

  真正的地位、工作、權柄、榮耀乃在永世裡,但是由今生而定的,今生謙卑事奉神,作祂忠心的僕人,可能只在一些小事上忠心(太2521;路1917),盡了所能的(可148),就要在永世裡有機會作神的僕人,事奉神並且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所以不要抱怨機會少、能力小,乃看是否利用最少的機會,盡到最大的忠心。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2008年12月13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路加福音1614-31

<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法利賽人不僅驕傲虛偽,還貪愛錢財。他們以為敬虔是賺錢的方法。他們選擇宗教正如人選擇一份高薪厚利的職業一樣。他們事奉並不是為榮耀神和幫助鄰舍,而是要中飽私囊。他們聽見主耶穌教訓他們應該捨棄世界的財富,積存財寶在天,就嗤笑他。對他們來說,金錢比神的應許更加真實,沒有什麼能阻礙他們囤積財富。

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 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 神看為可憎惡的。

  外表上,法利賽人似乎是虔誠和屬靈的,他們認為自己在人眼前是義的;然而騙人的外表後面,神看見他們心裏的貪婪。他不被他們的假裝瞞騙。他們所表現的這種生活方式,是別人容許的(詩四九18),但是神卻看為可憎惡的。他們將宗教上的聖職與錢財上的富裕拉上關係,因此看自己是成功的;但就神而論,他們都在屬靈上犯了姦淫。他們宣稱自己愛耶和華,實際上瑪門才是他們的神。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第1618節的關連性很難理解。起初讀來,幾節經文似乎跟前面和後面的章節沒有什麼關連;然而,如果我們記得第十六章的主題是法利賽人的貪財和不忠,就容易明白了。正是那些以自己謹守律法為傲的人,被揭露為貪財的偽善者;律法的精神與法利賽人的精神形成鮮明的對比。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主以這番話描述以摩西開始的律法時代,結束於施洗約翰。現在,一個新時代開始了;從約翰的時候起,神國的福音被傳開;施洗約翰出來,宣告以色列等候的王臨到,他告訴百姓,如果他們悔改,主耶穌就會作他們的王。因著他的傳講,和稍後主自己和門徒的傳講,許多人的生命裏就產生熱烈的反應。

  “人人努力要進去”的意思是那些回應信息的人,要竭力進入神的國。比如稅吏和罪人,要跳過法利賽人設立的路障;其他人要厲害的對付自己貪愛錢財的心;偏見要被勝過。

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1718~新時代並不意味著要廢棄基本的道德真理。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法利賽人以為自己在神國裏,但主實際上說:“你們不能漠視神重要的道德律法,而仍自稱在神國裏享有一席位。”也許他們會問:“我們漠視了什麼重要的道德真理?”主就向他們指出婚姻的律法,是其中一條永不落空的律法。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這正是法利賽人在靈性上所犯的。猶太人曾與神立約,但現在這些法利賽人背棄神,瘋狂的追求物質財富。也許這節經文暗示他們不但靈性上犯了姦淫,而且實際上也犯姦淫罪。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1921:主以兩種生活、兩種死亡和兩種來生總結作物質財富管家的講論。要注意,這裏所說的並不是個比喻,我們提出這點,因為有些評論家,以故事為比喻作藉囗,推掉經文的嚴肅含意。

  開始時,我們要弄清楚,那個無名的財主並不是因為他富有,而被下在陰間。救恩的基礎是相信主,人因拒絕相信他而被定罪。財主輕率的忽略了一個被人放在他門囗的討飯的乞丐,這顯示財主沒真正得救的信心;如果他有神的愛在心裏,就不會過著奢華、舒適、安逸的生活,眼看著一個同胞坐在門前,乞求一點餅的零碎充饑。他應該放棄對金錢的貪愛,竭力進入神的國。

  同樣,拉撒路得救並不是因為貧窮;他信靠主以致靈魂得救。

  現在請留意對財主的描述。身上穿的儘是最昂貴、訂製的衣服,桌上滿是珍饈百味;他為己而活,只顧肉體的享樂和肉慾;他對神沒有真正的愛心,也沒有關心同胞。

  拉撒路表現一個鮮明的對比。他是一個衣衫襤褸的討飯的乞丐,每天被人放在財主門囗,渾身生瘡,因饑餓而瘦骨嶙峋,受著不潔的狗來舔他的瘡的折磨。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許多人質疑天使是否實際上參與把信徒帶到天堂,然而,從經文的字句中,我們看不出有可懷疑的原因。天使在今生服侍信徒,似乎沒有理由為何在死的時候不這樣做。亞伯拉罕的懷裏是象徵性的表達手法,表示快樂無比的地方。對任何一個猶太人而言,享受與亞伯拉罕的相交意味著不能言喻的福樂。我們可以將亞伯拉罕的懷裏等同於天堂。那個財主死後,他的身體埋葬了──那個他所關心,為其耗費的身體。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2324:事情並未了結,他的靈魂,那有知覺的自我,下了陰間。陰間是舊約的用語Sheol(音譯索奧)──逝去之靈的居所──的希臘文。在舊約時代,這是指得救和不得救的靈同時居住的地方。這段經文指那是不得救的靈的居所,因為我們讀到財主在那裏受痛苦。

  耶穌說這個猶太財主下到陰間,必定叫門徒嚇了一跳;舊約常教導他們,富裕是神祝福和喜悅的標誌。順服主的以色列人,蒙應許得著物質上的富庶。那麼,富裕的猶太人怎會下到陰間?主耶穌剛剛宣告,一個新秩序由約翰的傳講開始了;從此以後,富裕再不是一個祝福的標誌,而是對一個人作管家的忠心程度的試驗。多給誰的,就向誰多要。

  第23節證實“靈魂沉睡”這個理論是錯的,該理論指靈魂在死亡與復活之間是沒有知覺的。而這節經文證明人死後仍有知覺存在,事實上,我們對財主能夠擁有的知識感到震驚。他……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他甚至能夠與亞伯拉罕溝通,稱他為我祖亞伯拉罕。他乞求可憐,請求叫拉撒路帶點水給他涼涼舌頭。當然,這裏有個問題,一個沒有身體的靈魂,如何能經驗火焰的乾渴和痛苦。我們只可以說這裏用的是比喻的手法,但並不因此表示那種痛苦不真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亞伯拉罕稱他為兒,暗示他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但明顯不是屬靈上的。這位先祖叫他回想生前的奢華、安逸和縱慾,又提到拉撒路的貧窮和痛苦。現在,死後情況逆轉,地上的不平互相顛倒。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本節經文讓我們學到,今生的選擇決定了永恆的結局,一旦死亡,結局就限定了。沒有通道可以從得救之靈的居所往被定罪之靈那裏,倒過來也一樣。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2731:在死後,財主忽然變得愛傳福音,他希望有人到他五個弟兄那裏去,警告他們不要來那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回答說,這五兄弟作為猶太人,有舊約聖經足以警告他們。財主反駁亞伯拉罕,說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他們必定悔改。然而,亞伯拉罕結論說,不聽神的話已是終結。如果人不留意聖經,就算有一個人從死裏復活,他們也不會信。主耶穌自己就無可置疑的證明,他從死裏復活,人們卻仍然不信。

  新約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信徒死後,身體埋葬在墳墓裏,但靈魂會到天堂與基督同在(林後五8;腓一23)。當一個不信的人死後,身體同樣埋葬在墳墓裏,但靈魂會下到陰間。就他而言,陰間是一處痛苦和悔恨的地方。

  在被提的時候,信徒的身體會從墳墓復活,與靈魂重新結合(帖前四1318);然後會與基督永遠同住。在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時候,不信的人身體、靈魂也會重新結合(啟二○1213);然後被丟進火湖裏,接受永遠的刑罰。

  第十六章最後對法利賽人,也對世上所有為錢而活的人作了一個最嚴肅的警告,並以此作總結。他們在世的行為正危害自己的靈魂,在地上乞食比在陰間乞水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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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會專心事奉神,也想要金錢,不會不可能吧?耶穌所講的也太絕對了……
16:14 法利賽人喜愛金錢,不同意耶穌的教導。我們也喜愛金錢,我們是否也嘲笑耶穌所說的有關事奉金錢的警告?我們是否把這警告只用在別人身上?除非我們認真聽取耶穌的話,否則我們自己也會像法利賽人一樣。

有虔誠就有人家的讚美,你會如我一樣,「努力」在人前表現得好一點?
16:15 法利賽人裝作虔誠以博取別人的讚賞,但神知道他們心裡想些什麼。你的屬靈表現是真的呢,還是只想引人注意呢?要記著,神厭惡人裝假。

神的路與別不同,連對婚姻的看法也與世間不同,你預備好走這樣的一條路沒有?
16:18 在耶穌的時代,大多數宗教領袖都容許男人以任何理由跟妻子離婚。耶穌的話超越摩西所說的話(參申24:1-4),比當時流行的任何一派的觀念都嚴格,他的話叫聽眾震驚(參太19:10),就如叫今天的讀者震驚一樣。耶穌清楚明確地說明結婚是終生的委身,你為了另一個人離開你的配偶,雖然得到律法的允許,但在神眼中卻是姦淫。當你想到婚姻,就要牢記神把它看作是永恆的盟約。

窮人得福,富人衰敗,故事總是這樣發展的;可是誰得福誰衰敗的真正關鍵卻是……
16:19-31 法利賽人認為財富是公義的證明,耶穌這個故事叫他們驚訝。一個患病的乞丐得到獎賞,一個財主受罰。財主下地獄,不是因他的財富,而是因為自私,他沒有給拉撒路食物。儘管他得到很大的祝福,但心卻是硬的。我們如何用錢,遠較我們有多少錢重要。富有的人可能是慷慨或是吝嗇的,窮人也一樣。你對所擁有的財富抱什麼態度呢?是自私地留給自己還是用它們來幫助別人?這個拉撒路不是約翰福音十一章裡耶穌叫他從死裡復活的那個拉撒路。

人心頑固,見了神跡又如何?是耶穌沒有給人機會?或是……
16:29-31 這個財主以為他的兄弟必定相信一位從死裡復活的使者,但耶穌說,若他們不信摩西和先知的話(他們常說要關心窮苦的人),就是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能叫他們相信。注意,耶穌的話裡預示了他自己從死裡復活之後,大多數的宗教領袖仍然不會接受他。他們的思想冥頑不靈,就是聖靈或神的兒子也不能改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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