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3日 星期六

20100213約伯記20章1-2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20:1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新》1~29:又是一首約伯的朋友秉持「正統」神學,論及惡人命運的詩(8:11-19;15:20-35;18:5-21)。

  《啟》瑣法第二次發言,激烈反擊,急躁而衝動(2-3節),力言惡人的興旺暫時,終必滅亡(4-11節)。不過他講人在罪中之樂的那一段(12-15節)說得很中肯。他分析罪對人的惡果也很正確(16-29節)。犯罪在開始時甘甜,到頭來必成為毀滅人的毒氣(參來11:24-26)。

  《SDA》這是瑣法第二次說話。他的目的是指出惡人無論升到多麽高,變得多麽興旺,上帝都會讓他降卑,使他受苦。他的話顯然是針對約伯的。第十九章以約伯的警告結束。瑣法很不滿約伯將懲罰的警告轉到朋友們身上,他認爲只有約伯是有罪的。

20:2 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

  《新》2~3:瑣法將約伯的話,尤其19:28-29的結論,當作是約伯對他個人的冒犯。約伯竟敢說,若按瑣法的報應理論,瑣法自己該受懲罰!

  《SDA》我心中急躁:瑣法承認自己脾氣急躁。

  《SDA》我的思念:瑣法的思念並不是冷靜的思考,他是生氣了。他有許多話急著要說出來。

20:3 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

  《SDA》羞辱我,責備我的話:瑣法可能是指約伯剛才最後說的話(見伯19:29),或伯19:2的責備。瑣法也忘不了約伯對他先前講話的回答(見伯12:2)。瑣法實際上是在說:“你錯怪我了,我心中不滿,只好回答。”本節暴露了瑣法的性格;他性情急躁,容易衝動。他簡直等不到約伯把話說完,就迫不及待地說話了。

  《SDA》我的悟性:性情急躁的人往往說自己是出於冷靜理智的。

20:4 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

  《新》4~11:瑣法以他的健康與亨通為傲,因為在他看來,這是他良善與公義的明證。至於惡人的快樂與活力,永遠是轉眼即逝、抓不住的(見詩73:18-20及註釋)。

  《SDA》這個問題和以利法(見伯15:7-13)的問題一樣,帶有諷刺的口吻。瑣法說全部歷史都能證實他的觀點。

20:5 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

  《SDA》本節說明了瑣法對惡人興旺的看法。他承認他們會誇勝,但這種快樂只是暫時的。瑣法的話有一部分是對的。但是他的理由不充足,因爲他沒有承認罪人有可能一生都是佔上風的(見詩37:35-36;73:1-17)。惡人勝利的暫時性是約伯和他朋友們爭論的主要話題之一。以利法和比勒達與瑣法看法相同(伯4:8-11;5:3-5;8:11-19;15:21、29)。約伯則有不同看法。他看見惡人“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見伯21:7),“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見伯21:13)。他不贊同他們的結論。他比他的朋友們有更深的見解。這種見地出於他的受苦。

20:6 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

  《SDA》用另一種方式表達惡人的成就和影響力(見詩73:9;但4:22)。

20:7 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裏呢?

  《新》糞:象徵短暫與無價值(見王上14:10)。

20:8 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

  《SDA》比喻惡人的不穩定。沒有什麽比夢更虛空飄渺。

20:9 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

  《SDA》瑣法描述罪人的話與約伯說自己的話幾乎一樣(伯7:8、10;參伯8:18;詩103:16注釋)。

20:10 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

  《新》10、19:壓迫窮人是真正惡人的標記(如見摩2:6-8;8:4-8),在這點上,約伯對瑣法沒有異議(見31:16-23)。

  《SDA》窮人的恩:可能指比乞丐更可憐。

  《SDA》賠還:本節描述富裕驕傲的罪人屈辱的狀況。他爲了討好窮人,就把財産給他們。

20:11 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SDA》即充滿青春的活力。但將躺臥在塵土中。

20:12 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

  《新》12~15:惡人的邪行就像美食一樣,吃時甘甜,到胃裏就化為酸了。

  《SDA》本節開始了新的一段。邪惡雖有其樂趣,但是膚淺而短暫。

20:13 愛戀不捨,含在口中;

  《SDA》邪惡的滋味很好。罪人不願放棄自己的愚昧和娛樂,他就像一個盡力想延長糖果甜味的孩子。

20:14 他的食物在肚裏卻要化為酸,在他裏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SDA》吞下的罪惡變苦,就像虺蛇的毒。

20:15 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 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

  《新》吞了財寶:奪了窮人的東西以後(見20:10、19註釋)。

  《SDA》瑣法形象地描述他認爲上帝爲惡人所預備的懲罰。

20:16 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

20:17 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

  《SDA》參出3:8、17;13:5;申26:9、15;賽7:22;珥3:18。豐收有賴於豐富的水源。

  《SDA》奶:可能指凝乳。

20:18 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是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

  《新》他勞碌得來的…不能…歡樂:智慧文學裏常見的主題之一(如見傳2:18-23)。

  《SDA》爲了賠償那些他所搶奪過的人,惡人不得不靠誠實賺錢來給他們。

20:19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譯: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

  《SDA》這是第一次說約伯虧待窮人。後來以利法又公然提出這種指控(見伯22:5-9)。約伯予以斷然否認(見伯29:11-17)。

20:20 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新》20~25:惡人雖可填飽自己的肚腹,然而神一旦向他發怒,他就什麼也吃不到。

  《啟》本節至29節所講雖為惡人的報應,但針對約伯而言,說他的財富得來不義,動機也不良,所以有眼前的惡報(23節)。神的忿怒降下,“正在他喫飯的時候”和“人所不吹的火”(指閃電)把帳棚燒毀,都是約伯遭難情景的描述(1:16、18)。瑣法認為約伯並未蒙冤,乃是他當得的分(29節)。

  《啟》產業:指命運。

  《SDA》貪而無厭:直譯是“因他的肚子永遠吃不飽”。即他的貪慾永遠得不到滿足。

  《SDA》不能保守:他留不住靠貪婪而積累的財富。

20:21 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SDA》沒有一樣:希伯來語是'okel(“食物”)。

  《SDA》他的福樂不能長久:七十士譯本爲:他的財富將不會興旺。

20:22 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SDA》旺盛免除不了他的煩惱。

20:23 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 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SDA》瑣法顯然用這些話指約伯。約伯已經很慘了,瑣法還要雪上加霜。他要把約伯說成一個罪人,在承受上帝的忿怒。

20:24 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

  《SDA》說上帝攻擊罪人,罪人無法逃脫。

20:25 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

  《SDA》發光的箭頭:希伯來語是baraq,直譯爲“閃電”。形象地描述惡人想要把箭從身上拔出來。他怕自己馬上會死。這裏暗指約伯就是這樣的人。

20:26 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

  《SDA》財寶:直譯是“所有的黑暗都爲他的財富存留”。可能指各種災難都等待著惡人爲自己所積攢的財福。

  《SDA》人所不吹的火:可能是並非由人手點燃的火。瑣法也許指上帝的火(見伯1:16)燒掉了約伯的羊群和僕人。

20:27 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

  《SDA》瑣法在這裏回應約伯在伯16:18-19中呼籲天地爲自己作證的事。瑣法說,天不會幫他說話,反而會顯明他的罪;地不會與他站在一起,反而會起來攻擊他。

20:28 他的家產必然過去; 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

  《新》過去…消滅:(原文譯註:新國際版譯作「洪水要沖走他的家,就是神發怒的日子將有的急流」;另一譯法與和合本同。)間歇性有水的溪流,在雨季時會漫溢成急流,導致嚴重的破壞(見6:15-16)。

  《SDA》上帝的憤怒將使這些家産消失,如同被洪水沖走一樣。

20:29 這是惡人從 神所得的分,是 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新》瑣法像18:21的比勒達一樣,在總結時宣稱,他所說的一切,與神審判惡人的計畫是一致的。

  《新》這是惡人從神所得到分:在27:13約伯幾乎一字不改地重複此句。

  《SDA》這個結論與比勒達講話結束時的結論相似(見伯18:21)。瑣法用華麗的詞藻表示,他認爲約伯的命運只能是受苦。

  《SDA》瑣法結束了他的話。他沒有參與第三輪的講話。他的講話充分表現出朋友們心胸狹窄、自以爲義、吹毛求疵的態度。瑣法用最形象逼真的語言強調了邪惡的富人被上帝懲罰的觀點。瑣法認爲約伯目無上帝,罪有應得。他得了不義之財,所以上帝摧毀了他的財富。瑣法設法撲滅約伯所表達對上帝新的信心。他的話裏絲毫沒有仁慈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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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瑣法的發言要說明甚麼?
20章 瑣法的言論再次顯示了他的錯誤推論。他始終認為約伯是邪惡的偽君子。瑣法說,儘管約伯某些時候是良善的,但他並未按公義生活,所以神拿走了他的財富。根據瑣法的論點,約伯的災難證明了他的邪惡。

瑣法得出的結論對不對?與你的人生經驗相符嗎?
20:6-7 儘管瑣法的長篇而激烈的演說是錯誤的,但那關於惡人終局的說法倒是對的。犯罪起初似乎很享樂並具吸引力。撒謊、偷盜、或壓迫他人,常常給犯罪之人帶來暫時的收益。有些擁有不義之財的人,也能活很久,但神的正義終將得勝。然而瑣法忽視了一點,即對犯罪的審判並不一定發生在罪人的有生之年。懲罰可能延到最後的審判之時才來臨,那時罪人將與神永遠隔斷。我們不應該只看惡人的亨通與能力。神對他們的審判是注定了的。


2010年2月1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團圓飯

「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啟示錄19章9節)

  許多華人在農曆新年之前,為了和家庭成員吃上一頓團圓飯而長途跋涉。團圓的年夜飯定在農曆新年除夕,通常是在父母或長兄的家裡舉行。

  在海外工作的華人必須提前訂位,安排他們的行程,以確保他們能夠趕上繁忙的航班和巴士,無法早點訂位便會錯過了與家人團聚的機會。

  聖經記載著一個更重要的天上團圓晚宴,啟示錄19章9節稱之為「羔羊之婚筵」。然而,不同於華人新年的團圓飯,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知道它確切的日期(馬太福音24章36節),我們也無須為安排旅途行程而操心。

  誰將受邀參加這天國的團圓飯呢?凡屬乎上帝家庭的人都將在那裡,「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約翰福音1章12-13節)。

  你願意出席天國的團圓晚宴嗎?今天你可以信靠耶穌基督成為你的主和拯救者,以確保你在天國宴席裏的座位。CPH

如何擁有天國的確據?要認罪(羅馬書3章23節);
相信主耶穌為你而死(使徒行傳16章31節);
接受他成為你的救主(約翰福音1章12節);
信靠他的應許(約翰福音20章31節)。

相信基督是得到救恩與上天堂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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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天糧/知信行網上團契

重擔得脫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

  世上有誰發出這樣慈愛、安慰,有能力的話呢?沒有別人。因為人都被自己的重擔壓住,不能解脫別人的重擔,即或有人以慈憫為懷,想解救別人,卻連自己都不能拯救。

  勞苦擔重擔的人太多了,有人外面沒有,但心中是勞苦擔重擔的人,整天,甚至連夜裡也在受壓、擔憂、愁煩、沒有安息。雖然各人的重擔不同,勞苦不一樣,但都感覺到不能安舒,不得釋放,總有巨石壓在心頭,如同壓在肩上的重擔一樣,每天都在嘆息,愁苦,好像透不過氣一般。到那裡能夠放下重擔呢?誰能幫助我們解脫呢!我們自己越掙扎,重擔越似沉重,請人幫助,也少有人同情,而且也無力幫助,只有到主耶穌那裡,祂能幫助。

  當我們來到主耶穌那裡,將我們的勞苦重擔卸給祂,求告祂,祂就會替我們解決,不止卸下外面的重擔,更使我們的內心有安息,祂願意救助我們,祂有無窮的能力,無論我們的勞苦重擔是什麼、多大、多重,祂都能解救,祂能使我們得安息,我們既有這樣一位主,就不必自己背負重擔了,完全交給祂,祂為我們負責,讓我們學習祂的柔和謙卑,來負祂的軛,祂的軛是容易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因為那只是順服神美意的軛,凡事禱告交託的擔子。

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20100212約伯記19章1-2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9:1 約伯回答說:

  《啟》約伯在絕望的深處有了新希望。他得不到朋友的同情和憐憫(2-6節),反而讓他有機會爬登信心的新高峰。他對神的信心,使他敢於仰望天上的那位見證人,為他洗雪沈冤(23-29節)。

  《SDA》約伯第二次回答比勒達,抗議朋友們的無情,並再次表明自己的痛苦。

19:2 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

  《SDA》約伯不是不動情主義者。對於朋友們的攻擊他不會無動於衷。他們的話刺激、折磨,傷害了他的心靈。比勒達的攻擊最爲冷酷。約伯的回答表明他受了多深的傷害。比勒達曾問他尋索言語要到幾時(見伯18:2)。約伯反過來問比勒達傷害他要到幾時。

19:3 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

  《新》十次:許多次。十通常用來當作整數(如見創31:41;撒上1:8)。

  《啟》十次羞辱:是說約伯為朋友多方羞辱。

  《啟》十:只是一個概數。

  《啟》約伯說他即令犯了罪,也是個人的事,他的朋友若非別有用心,何必這樣苦苦相逼,要證明他有罪呢!

  《SDA》十次:這可能是一個大約數(見創31:7注釋;又見創31:41;民14:22;尼4:12;但1:20)。

  《SDA》你們苦待我(tahkeru):只出現在這裏。含義不明。可能是“你們冤枉我”,“你們虐待我”。

19:4 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

  《新》乃是在我:(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乃是我自己的事」)約伯的朋友無權幹涉,或儼然以神自居(見19:22)。

  《SDA》我有錯:不一定是承認道德上有罪,而是表白人類的局限。

  《SDA》乃是在我:可能意爲“受到傷害的只是我”。

19:5 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

  《SDA》誇大:即自立爲監察官和法官。

  《SDA》指責我:朋友們利用約伯的苦難作爲攻擊他的證據。

19:6 就該知道是 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

  《新》傾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錯怪」)參40:8。希伯來文此動詞在8:3兩次譯作「偏離」,在該節比勒達否認神會偏離公義。然而當約伯與他受苦之謎搏鬥時,他只能結論說:神是他的敵人;縱使事實上神是他的朋友,並喜悅他(見1:8;2:3)。約伯真正的敵人其實是那「控告者」。

  《新》用網羅:誠如比勒達所說,惡人的確會陷入困境(見18:8-10),然而約伯在此將他受的苦難歸咎於神。

  《SDA》約伯不僅受到朋友們的誤會,而且覺得自己在承受上帝的憤怒。比勒達曾舉例了許多爲惡人所佈置的陷阱、圈套和網羅(見伯18:7-12)。比勒達暗示約伯落入了自己所佈置的網羅裏。約伯則回答說,套住他的網羅是上帝佈置的。

19:7 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

  《新》我因委屈呼叫:直譯作「我呼叫:『強暴!』」見哈1:2。

  《SDA》從一開始約伯就說自己被冤枉了(見伯3:26;6:29;9:17、22;10:3;耶20:8;哈1:2)。但他沒有得到上帝的答覆。

19:8  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

  《新》8~12:在約伯的心目中,神正在向他宣戰(見16:12-14)。

  《SDA》用籬笆攔住:見伯3:23;13:27;哀3:7、9;何2:6。就像一個旅客的路被擋住,無法前進。約伯覺得自己受到了阻撓。

  《SDA》黑暗:約伯覺得自己像一個看不見前進方向的人一樣。

19:9 他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

  《SDA》指尊嚴和榮耀(見箴17:6;哀5:16;結16:12)。

19:10 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

  《新》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見24:20;與14:7-9不同,約伯在該處將樹當作指望的象徵,雖被砍下,還是會發芽。

  《SDA》攻擊我:約伯似乎把自己比作一座城。四面的城牆都受到攻擊,並被攻陷。

  《SDA》如樹拔出來:約伯希望過平靜虔誠的生活,與親朋好友們交往,直到年邁,尊嚴地進入墳墓。

19:11 他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

  《SDA》約伯不是說他和上帝是敵人,而是說上帝待他如同敵人,他卻不知道爲什麽。

19:12 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

  《SDA》約伯又回到圍城的比喻,說攻擊他的人築堤封鎖他,或摧毀他的防禦。

19:13 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新》13~19:見耶12:6。人生的傷痛沒有一樣比被家人和知友離棄更甚了。他的兒女死了,妻子、兄弟、朋友和僕人都厭棄他。

  《啟》本節至22節所描寫的苦況,能忍受的古今能有幾人!但基督能忍受的比此更甚(參太26:56;27:39、45-46)。

  《SDA》不知道約伯指的是他的親弟兄(見伯42:11),還是好友或同一圈子的人。從本節開始,約伯描述他的親友和他們對他的態度。在伯19:13-19節裏出現以下用語:“弟兄”、“我所認識的”、“親屬”、“密友”、“在我家寄居的”、“使女”、“僕人”、“妻子”、“孩子們”和“我平日所愛的人”。

19:14 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

  《SDA》親戚:直譯是“親近的人”。可以指血緣、情感或地域的關係。

19:15 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SDA》在我家寄居的:希伯來語詞是garim。可以指客人、陌生人、僕人或房客。他們不是永久的居住者,但在一段時間裏住在家中。

  《SDA》以我爲外人:即不把我看作家長。

19:16 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

  《SDA》約伯受慣了僕人的順從,但他們現在不理他。

19:17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

  《SDA》我口的氣味……厭惡:可能是他的病使他討厭。

  《SDA》我妻子:全書只提到一位約伯的妻子。值得注意的是,他生活在多妻現象普遍的時代。

  《SDA》我同胞:直譯是“我的子宮”,即他母親的子宮(見伯3:10)。“同胞”顯然指他的兄弟姐妹。

19:18 連小孩子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

  《新》小孩子也藐視我:在列祖時代的社會中,老人應受尊榮、敬佩(見出20:12及註釋);而約伯所受的這種羞辱的確令人忍無可忍。

  《SDA》小孩子:希伯來語詞是'awilim,在本節和伯21:11爲“小孩子”,在伯16:11裏爲“不敬虔的人”。這裏描寫孩子們沒有給予年長的約伯應有的尊重。

19:19 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

  《SDA》密友:即“我所信任的人”。

  《SDA》我平日所愛的人:參詩41:9;55:12-14;耶20:10。密友的疏遠是人生最痛苦的經歷之一。

19:20 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我只剩牙皮逃脫了。

  《新》牙皮:(原文譯註:或作「牙牀」)若根據原文譯註去解釋,約伯連牙齒也沒有了。

  《SDA》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描寫極其瘦弱。這是生病的結果。

  《SDA》牙皮:比喻約伯在苟延殘喘。疾病把他折磨到精疲力竭的地步。

19:21 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 神的手攻擊我。

  《SDA》這是本書中最動情的呼籲之一。約伯說自己是多麽孤寂。他形象地描述了自己的困境,懇求朋友們的憐憫。

19:22 你們為甚麼彷彿 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SDA》逼迫我:你們爲什麽毫無理由地逼迫我?爲什麽無中生有地指控我?

  《SDA》吃我的肉:這是東方習語,意思是:“你爲什麽總是誹謗我?”該詞在但3:8中譯爲“控告”。直譯是“吃……的碎片”。誹謗者被比作吃受害者的肉。

19:23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新》23~27:這大概是約伯記中最有名,也最為人所愛的一段話,在此約伯對他的處境,以及對他與神的關係之了解,達到高峰。這段話放在他向朋友懇求(19:21-22),與他警告朋友(19:28-29)兩段之間,益顯突出。

  《新》我的言語:約伯要將他的埋怨與辯白記錄下來,這樣即使在他死後,他的話仍可存留,直到他最終被定為清白。

  《啟》本節至27節是本書著名的經節。用第一人稱寫出,放在他求朋友憐憫(21-22節)和對三友的警告之間。約伯對自己的苦難有了新的認識,與神的關係有了新的體會。

  《SDA》現在寫上:指下面的話。本節引出《約伯記》最重要的一段話。

  《SDA》記錄:直譯是“鑿入”、“銘刻”。約伯的時代還沒有印刷。

  《SDA》書:希伯來語是sepher。不一定指很長的文獻。該詞用來指休書(申24:1、3)、買契(耶32:11-12)、家譜(創5:1)、約書(出24:7)或大型的記錄,如列王的歷史(王上11:41)。

19:24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新》鐵:又見20:24;28:2;40:18;41:27。在主前十二世紀之前,鐵在古代近東尚未普遍使用。

  《SDA》約伯希望他的記錄能用鐵鑿刻入岩石,然後在鑿出的凹槽裏灌上鉛水。這種做法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如貝希斯頓碑文。

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新》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這句堅決的信仰告白,尤其在透過韓德爾的「彌賽亞」神曲之推介下,成為歷世歷代基督徒常引用的。不過基督徒所稱頌的是那位救他們脫離罪咎與審判的救贖主;而約伯的心卻另有所思。固然從他處經文來看,約伯渴望有一位辯護者(見箴23:11),在天上做他的中保(律師),代表他向神申訴(見9:33-34;16:18-21等及註釋;又見5:1註釋);然而此處的救贖主似乎不是指別人,乃是指神自己(見得2:20註釋)。約伯表示他確信:至終神會澄清祂所有忠僕受到的誣告。

  《新》末了:直譯作「以後」(在約伯生命結束以後)。

  《新》必站立:好為我辯護與平反。

  《啟》本節是信徒所寶愛的金句,可能因音樂家韓德爾譜入《彌賽亞》曲中而普世皆知。約伯認為時間必能證明他無辜(23-24節),他要力保聲名的清白。除了有記錄的歷史之外,他還有更有力的見證,因他知道他的“救贖主”活著。約伯早已不寄望人來拯救他。約伯曾指神為“聽訟的人”(9:33),天上的見證人(16:19),現在認識到神將替他雪冤,神是他永活的救贖主。

  《SDA》我的救贖主:這是本書中被引用最多的句子,表達了約伯從絕望中走向信心和希望的重要一步。

  《SDA》救贖主:希伯來語go'el還有“復仇者”(民35:12、19、21、24-25、27)、“親屬”、“近親”(得2:20;3:9、12;4:1、3、6、8、14;見得2:20注釋)之意。上帝常常被稱爲go'el,因爲祂爲人權而辯護,並救贖那些已落入他人之手的人(賽41:14;43:14;44:24;47:4;等)。

  《SDA》約伯表達了希望在他和上帝之間有一位“中保”(見伯9:32-35)。在伯16:19中,他宣稱自己堅信“在上有我的中保”。在該章第21節中,他渴望有人在上帝面前爲他辯護。在伯17:3節,他求上帝爲他擔保。他既認識到上帝是他的中保、證人、辯護者和擔保者,自然就認上帝爲他的救贖主。這是《舊約》中有關上帝是人類救贖主的啓示之一。這個重要的啓示後來通過耶穌基督的身傳言教而充分顯示給人類。

  《SDA》末了:意思是約伯無論受多久的苦,他的災難無論拖延多長時間,他還是堅信上帝最終會證明他無辜。第25、26節說明當上帝站立在地上的時候,也就是約伯見到上帝的時候,上帝會爲他說話。這無疑是復活的場景。

19: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

  《新》我這皮肉滅絕之後:約伯感覺到他的病肆虐,至終必導致他喪命。

  《新》我必…得見神:約伯深信死亡並非人存在的終結;有一天,他要站在他救贖主的面前,親眼見祂(見19:27;又見太5:8;約壹3:2)。見42:5註釋。

  《啟》約伯堅信他的冤屈可以得直,即令肉體已死,仍可與神面對面。他的信心使他預見到身體復活的那日。他相信墳墓不是人生的終點,他曾問:“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14:14),現在他找到答案。

  《SDA》本節的翻譯有些困難。有譯本直譯爲:“我的皮膚毀壞以後,我會在我的肉體中見到上帝。”有譯本爲“在我的肉體之外”。這是因爲希伯來語介詞min有許多含義:一、“離開”:如“下山(出19:14)”;二、“不”:如“會衆不了解”(直譯是“在會衆的眼前”)三、“從……出來”:如“從水裏拉出來”(出2:10);四、其他若幹含義,如“在……之外”、“在……一邊”、“在……之上”、“結果”、“在”、“由”。根據上下文來確定該介詞的意義。

  《SDA》該段經文不論怎樣解釋,都是指相信身體的復活,或至少不否認復活。無論譯爲“在我的肉體中”,還是“在我的肉體之外”,都表明這種信仰。“在我的肉體之外”表明約伯希望以復活的身體,而不是現在的身體見上帝。這一觀點與保羅在林前15:36-50的話類似。如果這是約伯的意思,他是在表達一個重要的見解:將來有一天,他將擺脫疾病糾纏,疼痛折磨的軀體,帶著榮耀的新身體面見上帝(見腓3:21)。

19:27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裏面消滅了!

  《SDA》我自己要見:“先祖約伯展望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日子說:‘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約伯指出,在復活的時候,他將保留自己的身份。

  《SDA》我的心腸:這句話是同前一句分開的。心腸被視情感的所在。約伯在這裏似乎表達最強烈的願望:就是他剛才所說光榮事件的實現。

19:28 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

  《新》逼迫:(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追趕」)這個希伯來文動詞亦出現在19:22。這是一個線索,顯示在插入的段落之後(19:23-27),約伯又繼續攻擊他的策友。

  《啟》約伯心為靈感,攀登上信心的高峰之後(23-27節),現在又回過頭來與朋友對話,警告他們當心神的刑罰。

  《SDA》約伯在警告他的朋友。他實際上是在說:“如果你們聽了我的話以後,還要挖苦我,彼此商量如何迫害我,說我有錯,你們就得當心。”約伯的朋友們曾一再宣布對約伯的懲罰。現在約伯以充足的自信,反過來警告他們上帝的忿怒和懲罰。

19:29 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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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你指出別人的錯誤時常出於甚麼動機?是控訴、羞辱、出氣?還是為了他的益處?
19:3-5 指出別人的錯誤和罪很容易。約伯的朋友指責他犯罪,是為了讓他有罪咎感,而不是鼓勵或指正他。當我們要告誡他人時,必須肯定我們的出發點是因為愛他,而不是因為我們被惹惱、被打攪或者為責備而責備。

神允許撒但攻擊約伯,因此約伯受苦根源在神,這說法對嗎?
19:6 當神視約伯為祂的朋友(1:8,2:3)並高度評價他的時候,約伯卻感到神視他如敵;他在困苦患難中看錯了對象。事實上約伯的敵人是撒但,而不是神。由於大部分以色列人都強調終極緣由,因此他們認為善與惡均來自神,甚至認為人要為自己的命運負責。其實我們經受的許多苦難,大都來自散布在這世界上的邪惡勢力。在第7節,約伯繼續呼求,以期神能聽到。

約伯所說的“救贖主”指誰?
19:25-27 這裡反映出約伯非常肯定自己是無辜的。“救贖主”在古以色列是指家族中有責任履行以下義務的人:為窮親屬贖回賣了的地、贖回賣身給外邦人為奴的親屬、為親屬主持公道及為親屬立後等;約伯用這個名詞指出他現在雖然沒有機會辯白,但最終一定有人(可以是神自己)會為他翻案,令他沉冤得雪。另一方面,雖然神目前好像避不見他,他也有信心,自己最終一定可以面對面見到神。。

“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是指甚麼?
19:26 約伯說:“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以約伯的情況,他似乎不可能在肉身之外見到神。但這正顯出約伯的信心!他相信神的正義將得勝,即使需要行復活的奇蹟,也會在所不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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