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20100617加拉太書1章11-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1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

  《新》弟兄們,我告訴你們:保羅在介紹他所接受的福音時,亦用過類似的語法,見林前15:1。

  《新》我素來所傳的福音:在羅2:16保羅稱之為「我的福音」,救恩是為世上每個人預備的,藉著在基督裏的信心可成為個人所擁有的。

  《啟》不是出於人的意思:是說這福音不同於世間的哲學,也非人的頭腦的構想或是宗教家的傑作;所依據的不是人的觀念或人的推理,而是超乎人,本乎信的。

  《SDA》不是出於人:爭論的焦點是保羅作爲使徒的職權,因而也是他所傳福音的有效性——因信得救,不是靠行律法得救。他了相當多的篇幅詳述了他從悔改到耶路撒冷會議這段時期中的一些事件。在耶路撒冷會議上,使徒正式承認他傳福音的工作。保羅這樣寫,是因爲提倡猶太化的教師們不斷地宣稱保羅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且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使徒,從而也就不是真實的了。在加1:12-24中,保羅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出上帝的;在加2:1-10中,他進一步證實了使徒們承認他所傳福音的有效性。

  11~12:使徒保羅提出了六個論點來爲他的信息和事工抗辯。首先,福音是從神的啓示而來,不是由人。不是出人意思是非人創作出來的。我們只要稍爲思想一下就能確定此說法。保羅的福音強調神而輕視人,這不會是人設計出來的救恩方法!保羅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從書本中得著教導,乃是直接從耶穌基督啓示來的。

1: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啟》保羅指出他領受這福音的過程,充足證明其來源不是人,也不是耶路撒冷的使徒。這本來隱而未現的福音向他開啟,是十分突然的,決非人間任何力量能辦到。耶穌基督是這啟示的給予者,也是這啟示的內容。這是他在大馬士革路上的神奇經歷。

  《SDA》從耶穌基督:這是耶穌基督賜給他真理的啓示,而不單是有關基督的啓示。保羅所得的福音不是從人領受的,而是出耶穌基督,其中包括大馬士革路上的異象和以後的多次啓示。在林後12:7中他講到自己曾領受的啓示甚多。在加1:17中他暗示他的許多啓示是在阿拉伯的三年時間裏得到的。孤寂的曠野提供了一個啓示和默想的理想地方。他所得指示的完整性可以從以下事實中看出:他接著訪問耶路撒冷時,領袖們沒有什麽補充的內容(加2:6)。他們承認他蒙召傳道的有效性,並與他用右手行相交之禮接納他爲使徒(加2:7-9)。

1: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 神的教會。

  《新》猶太教:指猶太人在兩約之間那時代逐漸發展而成的信仰和生活方式。這名詞源於主前六世紀滅亡後被擄到巴比倫的南國猶大。

  《新》神的教會:新約聖經裏與舊約聖經之「會眾」(見民16:21)或「耶和華的會眾」(民20:4)相對的名稱。

  《SDA》所行的事:(參弗4:22)保羅過去迫害教會是出一種忠猶太教的狂熱精神,證明他在悔改以前對福音並沒有認識。他提醒加拉太信徒:他們是了解他過去所做的壞事。這些事似乎是人人皆知的,因爲他後來在亞基帕王面前爲自己辯護時,曾宣稱他自幼爲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徒26:4-5)。他過去爲猶太教及其律法體系所發的熱心和他現在對福音的自由所表現的熱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見徒26:9-11)。他講述自己的過去也可能是爲了讓人注意到,他現反對猶太教不是因爲他對猶太教不了解,而是由他個人在其中的經

  《SDA》極力:保羅迫害教會的熱心超過其他的猶太人。他一心一意地做這項工作,就他後來傳福音一樣。他不滿足騷擾教會,而決心要徹底消滅教會(見徒8:3;22:19;26:10-11)。要不是上帝的預,幼小的教會會被保羅摧殘殆盡了。

  《SDA》殘害:意即消滅

  13~14:其次,保羅的福音中不包含猶太律法,並不是由他不認識猶太教。自出生始,他便已浸淫在律法之下。按著自己個人的選擇,他成了知名的逼迫教會的人。他爲祖宗的遺傳的熱心,遠超許多同輩的猶太人。因此,他那因信而非因律法得救的福音,絕不可能由他不認識律法。那麽,他爲何不傳講律法呢?他的福音爲何跟他的背景、他的喜好,以及他整個人宗教信仰的發展背道而馳呢?只因這福音並不是出他的思想,而是神直接向他啓示的。

1:14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新》祖宗的遺傳:遺傳是由前代的人口頭流傳下來的,與摩西寫下的律法不同。

  《SDA》更有長進:該詞原來指披荊斬棘的開路先鋒。保羅悔改以前,曾被看作是猶太教中正在升起的一顆耀眼的明星。

  《SDA》同歲的人:指同時代的人。保羅在神學知識和嚴格遵守儀文律法的熱心方面都是出類拔萃的。無疑他指的是在耶路撒冷迦瑪列和其他猶太教名師門下學習的與他同輩的青年人。他年紀輕輕就被提升爲公會議員,這證明他的長輩們對他十分重視。

  《SDA》遺傳:即口傳法,以區別成文法(見太15:2;)。口傳法是逐漸形成作爲摩西律法的補充,慢慢地取得與上帝的成文法同等的地位,甚至更高。但耶穌宣這些遺傳的作用就是廢了上帝的律法(見可7:13注釋)。一些解經家認爲保羅可能屬法利賽的極端派別,他們認爲自己爲律法發熱心。保羅曾在亞基帕王面前見證自己從起初是按照猶太教中最嚴緊的教門行事(徒26:4-5)。

1:15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 神,

  《SDA》把我分別出來的神:保羅出生以後所受的教育和訓練,他的信仰和行爲都是遵照猶太教的遺傳(14節)。他自身經的背景中沒有任何東西會促使他以後放棄律法體系,實際上他的一切經都使他更熱心律法。在人看來,他從相信靠律法得救到因信得救的轉變是找不到令人滿意的解釋的。這種轉變只能歸諸上帝的直接預。

  《SDA》施恩:在保羅出生以前,上帝已定意讓他作外邦人中他的代表,不過當然要得到他本人的同意,且上帝已預見到他在蒙召時會接受的。保羅在這裏宣他擔任使徒是上帝所決定的,而不是由人所任命的。他得到這麽高的榮譽,自己並沒有做什麽,所以是出恩典。他自己的人生計劃本來是完全不同的。大馬士革路上的經對他來說完全是個意外,但他現在承認這是天意的特別安排,讓他遵從上帝爲他人生所定的計劃。

  15~17:第三,保羅最初幾年的事奉,並非與其使徒一起,而是獨自進行。保羅在此顯示他的福音工作,是獨立人的。他悔改歸主後,並沒有馬上與屬血氣的領袖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其使徒,惟獨往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他不上耶路撒冷,並非由不尊重別的使徒,而是由於復活的主親自差派他向外邦人傳福音(二8)。因此,他的福音和他的事奉都不是由人的授權。他是完全不靠人而獨立的。

  這三節中一些語句應細心思想。留意第15節: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的神。保羅知道神甚至在他出生之前,已把他分別出來去執行特別的職事。他又說神施恩召我,指他在大馬士革路上的悔改。若他在那一刻要受到該受的對待,他就已被扔進地獄裏去了。但基督本著那奇妙的恩典,拯救了他,並派他出去傳他本要去毀滅的信仰。在第16節,他說神願意將他兒子啓示在他心裏。這裏讓我們看見神呼召我們的目的──將他兒子啓示在我們心裏,好讓我們在世人面前彰顯主耶穌。神將基督啓示在我們心裏(16節),以致他可以藉著我們展示基督(16至23節),叫神在這展示中得榮耀(24節)。保羅的特別職事是在外邦人中傳揚基督。

  他在17節說:我往拉伯去。每一位主的人都需要有一點退隱默想的時間。摩西有四十年在曠野的後方。大衛在猶大山邊放羊時,也是單獨與神同在。

1:16 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

  《新》外邦人:直譯是「列國」或「諸民族」。這名詞一般用來指外來的人所以可引申為外邦人,或猶太人以外的世界。

  《新》屬血氣的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任何人」)直譯應為「血與肉」在新約聖經中,常用來暗示人性的軟弱無知(見太16:17;林前15:50;弗6:12)。保羅的啟示是直接從神領受而來。

  《SDA》將他兒子啓示:保羅悔改皈依基督教和奉命傳福音是他最初遇見活之基督的兩項結果(見徒26:12-19)。是基督親自在大馬士革的路上向他顯現(林前15:8),使他從效忠猶太教改而效忠基督教。是基督居住在他的心中(加2:20),使他在外邦人中間成功地傳揚基督。世人要通過保羅了解許多有關耶穌的事,了解上帝藉著基督的生與死而對人類實行的計劃。保羅成爲傳播福音的成功器皿,因爲他爲福音的大能作了個人的見證。

  《SDA》在外邦人中:保羅到外邦人中去工作是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見異象以後三天由亞拿尼亞向他宣的(見徒9:9、15-17)。他不是不可以向猶太人傳道,但他的主要任務是爲外邦人。每次他進入一個城市,總是先進入會堂向他的猶太同胞爲耶穌作見證,在那裏他還常常遇見敬畏上帝的外邦人(見徒13:14、43-48;徒14:1;徒17:1-4)。

  《SDA》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在他悔改以後的三年時間裏(17節),他沒有同耶路撒冷的領袖們接觸,也沒有向他們請教如何傳揚耶穌,這進一步證明他的委任是出上帝的。

1: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新》耶路撒冷:猶太教的宗教中心,也是基督教的發源地。

  《新》阿拉伯:拿巴提王國,位於約旦河外,由大馬士革的西南延伸至蘇彝士。

  《新》大馬士革:敘利亞(舊約的亞蘭)的古代首都。保羅曾在由耶路撒冷往大馬士革的途中歸主(徒9:1-9)。

  《SDA》也沒有上耶路撒冷:爲了得到教會的正式認可,保羅本來可以去耶路撒冷與資深的使徒、教會公認的領袖們商量。但他沒有這樣做,說明他認爲沒有必要。從一定意義上講他是未到産期而生的人(林前15:8),是十二使徒以外的使徒。

  《SDA》往阿拉伯去:我們不知道保羅退隱到阿拉伯哪一地區去,也不知他在那裏多久,但不會超過三年。有人認爲保羅指的是大馬士革附近的沙漠,也許還包括大馬士革市。還有些人認爲他退隱處是在西奈山附近的沙漠,不過那地方是否是保羅所說的阿拉伯甚爲可疑。

1:18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新》過了三年:從他去阿拉伯時算起,這段經文並非說他在阿拉伯停留了三年。

  《新》才上耶路撒冷去:可能指徒9:26-30的記載,但也有人以為是徒11:30所記的那次。

  《新》磯法:或稱彼得,前者是亞蘭文,後者是希臘文,兩者均為「石頭」(見太16:18及註釋),這表明持此名者擁有與其名相同的特質(見約1:42註釋)。

  《SDA》過了三年:保羅向加拉太人詳細敘述了他悔改以後的經事件,不讓他的反對者有機會說在這三年中他曾秘密訪問耶路撒冷的使徒並向他們請教。他顯然不大願意說自己悔改以後過了多久才去耶路撒冷。過了三年他才見到彼得,但在三年之中他已經傳道了。

  《SDA》去見:(或拜訪)保羅到耶路撒冷主要是爲了去見彼得,但不是向他請教,請彼得批准他傳道。他的目的顯然是爲了結識彼得,與他建立友誼。巴拿巴在耶路撒冷會見保羅,並把他介紹給其他使徒,告訴他們保羅的悔改以及他如何公開大膽地宣揚耶穌爲上帝的兒子。(見徒9:27)

  《SDA》磯法:即彼得,見太16:18注釋。

  《SDA》十五天:保羅在這次短暫的逗留期間,忙傳道,並同講希臘語的猶太人辯論,只有一點時間與使徒們相處(徒9:28-29)。仇恨很快地滋長起來。有人策動要消滅他。有一天,保羅在聖殿裏見異象得到警告:要他趕快離開耶路撒冷(徒22:17-21)。要不是苦毒的反對、死亡的威脅和上帝的警告,他本來會在耶路撒冷更久些。他提到這次訪問的目的是要證明那些爲首的使徒早就認識他,認爲他的悔改是真誠的,從而也就認同了他對福音的解釋(加1:24)。作爲教會的領袖,彼得和雅各(加1:18-19)不可能不了解保羅的教訓。如果他們不贊成,一定會制止他。這裏以記實的口氣特別提到十五天,暗示他不可能在那裏接受進一步的指示。

  18~20:第四,保羅最後上耶路撒冷,只見了彼得(磯法)和雅各。除此以外,他在猶大教會中是不知名的(一21~24)。爲進一步顯示他獨立別的使徒,保羅說他悔改三年後,才探訪耶路撒冷。他在那裏與彼得同住──是個人而非正式的訪問(徒九26~29)。他在耶城時,也見過主的兄弟雅各。他與彼得只同住了十五天──還不足以上一個訓練課程呢!此外,經文顯示他是與這些主的人完全平等的。

1:19 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新》雅各:在徒21:18這雅各看來是耶路撒冷教會長老中的領導人。

  《SDA》別的使徒:除了十二個使徒以外,還不時有別的人被稱爲使徒,可是他們從來不被認爲屬耶穌所挑選和委任的那一批人(見羅16:7;帖前2:6)。

1:20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 神面前說的。

  《啟》本節的目的在說明以上所講的話句句屬實,是一句莊嚴的誓詞。他人所說與此不同的話都是捏造的、虛假的(參羅9:1;林後11:31)。

  《SDA》不是謊言:保羅嚴肅地宣誓:他在敘述中所認爲十分重要的部分是確無誤的。

1: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

  《新》敘利亞和基利家:小亞細亞的省分,聖經還特別提到保羅曾回到他的家鄉大數(見徒9:30)。

  《啟》保羅特別提到這兩省,似在說明他工作的地理範圍距耶路撒冷相當遠。後來支持他向外邦佈道的也是安提阿的教會,而非耶路撒冷。

  《SDA》敘利亞和基利家:有人要謀他的命,保羅被迫離開耶路撒冷(徒9:29-30)。上帝在異象中警告他趕快離開這座城市(見徒22:17-18)。當時敘利亞和基利家在羅馬人治理下合爲一省。保羅的故鄉大數就在基利家。新約的記錄把以後的五年左右的事情刪除未講(見徒9:30注釋)。可以推測保羅當時在大數及其附近積極傳道。大約五年以後巴拿巴前往大數把保羅帶到安提阿,在那裏他們一起傳了整整一年的道(徒11:25-26)。

  21~24:其後,他在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逗留了一段頗長的時間──甚至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他。他們只知道那逼迫基督徒的人已信了主,並向別人傳揚基督。他們爲了神在保羅生命中所作的而歸榮耀給神。(別人有否爲我們生命中的改變而歸榮耀給神呢?)

1:22 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

  《SDA》沒有見過我的面:保羅在耶路撒冷十五天的時間裏可能被那裏的基督徒所認識,因爲路加說過保羅在耶路撒冷門徒中間出入來往(徒9:26-28),但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就不認識他了。

1:23 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

  《SDA》從前逼迫我們的:保羅曾出自內心地迫害他所憎惡的教派(見徒26:9-10)。他不滿足根除耶路撒冷和猶太各城的基督教,他甚至要把他的主張推行到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區。

  《SDA》傳揚真道:這個迫害者發生了多大的變化啊!這個真道的奇傳遍了各地。保羅在這裏提到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承認他傳講之道的真實性。顯然沒有人說他的福音和使徒們所傳的有什麽區別。

1:24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 神。

  《SDA》爲我:他們從保羅身上,從他的悔改和傳道上找到了美上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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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保羅定有一些特別的地方,否則那些加拉太人何會選擇聽從他,不聽別的?
1:11-2:10 為甚麼加拉太的信徒要聽從保羅而不去聽信那些猶太教士呢?保羅以自己的經歷回答了這個隱而未發的問題,那就是他的信息是直接來自基督(1:12);他曾經是一個模範的猶太人(1:13-14);他悔改歸主的經歷是獨特的(1:15-16;參徒9:1-9);他的工作得到其他使徒認同(1:18-19;2:1-9)。保羅後來也曾向哥林多和腓立比的信徒表明他的身分和資格(參林後11-12章;腓3:4-9)。

這啟示是大馬士革路上所見的嗎?他常常強調啟示,是因為這大有權威嗎?
1:12 我們並不知道這個啟示的細節,保羅所提及的應該是他在大馬士革路上的經歷以外的事,他主要指出自己所傳講的信息,並非個人的智慧或觀點。

生而可與基督相遇,保羅珍惜且盡心為主;我看看我自己……
1:13-14 保羅曾經也是個極敬虔的猶太人,他嚴格地遵守律法,並且無情地迫害基督徒(參徒9:1-2)。在悔改信主之前,他比那些猶太教士更為狂熱,他的宗教知識和行為超越當代的人,可惜他的熱心卻是錯的。直到他跟基督相遇,他的生命才被改變,他將自己的熱情和精力全用在建立基督的教會上面。

猶太人不明白為何救恩會給外邦人,但你明白嗎?
1:14 猶太教不但涉及到宗教,也涉及到民族。猶太人必須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並要持守猶太律法。外邦人則是指無論在民族上或宗教上都不屬於猶太人的。當時,猶太人認為所有外邦人都是異教徒。猶太人避免與外邦人來往,他們以為與外邦人接觸會使他們在靈性上不潔。雖然外邦人可以相信猶太教,只要他們行割禮、遵守猶太律法和習俗,但是,猶太人從未完全接納他們。

  很多猶太人很難明白神給猶太人的信息同樣也給外邦人。有些猶太人以為外邦人要先成為猶太人之後才能成為基督徒。但神的計劃是要拯救猶太人和外邦人。祂透過舊約的先知啟示這計劃(參創12:3;賽42:6;66:19),藉耶穌基督完成它,並使用保羅向外邦人宣講它。

祂早已選了你,不信?還是——不敢?不肯——背負祂的託付?
1:15-16 神一直引導保羅的工作,他所做的都是遵循神的計劃,並用神賜給他的智慧和能力去完成。正如神告訴耶利米,早在他未出母腹以前便選召了他,要他去為神做特別的工作一樣(參耶1:5;賽49:1),神也完全認識和瞭解你,祂在你未出母腹之前就已經揀選了你(參詩139:13-16)。祂希望你跟祂親近,完成祂所託付給你的使命。

這是保羅的經歷,但只是一個經歷,為何他一而再述說出來?
1:15-24 保羅述說他歸主的經歷,目的是要指出他的信息是直接來自神的。神差遣他去向外邦人傳福音(1:15-16)。在接受了使命以後,保羅並沒有跟任何人商量,就在阿拉伯曠野住了三年之久,然後他跟彼得和雅各見面,但是往後很多年,他都再沒有跟猶太籍的基督徒進一步接觸過。在那些年間,他致力向外邦人傳揚神的信息。保羅所傳的福音是來自神,並非來自人。

1:18 這是保羅第一次以基督徒的身分去探訪耶路撒冷(參徒9:26-30)。

保羅出走了?
1:21 因為在耶路撒冷遭到反對(參徒9:29-30),保羅就去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在那些偏遠的地區,他沒有機會接受十二使徒的教導。

生命改變,叫人驚訝,保羅就是這樣影響人的;你也可以……
1:24 生命已經改變的保羅,得到那些曾見過或聽過他的人的不住稱讚。他的新生命使他們驚訝,也叫他們為此稱謝神,因為惟有神才能使一個熱衷於迫害基督徒的人成為基督徒。也許我們生命的轉變沒有保羅那樣驚心動魄,但是也要在生活各方面榮耀神。當人們看到我們的時候,他們會不會發現神改變了我們?如果沒有的話,恐怕就是我們沒能夠活出應有的生命來。

2010年6月17日靈修小品

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產業
窮寡婦的故事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41-44

  一個多麼熟悉的故事,窮寡婦將她一切養生的兩個小錢都投進銀庫裡,耶穌對窮寡婦的評價是:「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故事雖然耳熟能詳,但卻很少有人能夠學像窮寡婦一樣。

  我們不窮,是問題的關鍵,所以我們不能在不足夠的情況下學像窮寡婦。多數時候,我們都有餘錢,所以都是拿有餘的作奉獻。雖然我們不像窮寡婦般窮,但在心態上我們可以叫自己貧窮,只要我們樂於一無所有,投錢入庫時有著將一切獻上之情,神也會悅納我們的奉獻。

  耶穌欣賞窮寡婦,因為她不看重自己的產業(雖然只有兩個小錢);不看重自己的產業,背後的意義也就是不看重自己。能夠不看重自己的人,他的心自然能看重別人和看重神。神所喜悅的便是這樣的人。

  雖然我們不窮,卻可以輕看自己的產業。愈富有的人,輕看產業便愈難,也因此愈可貴。




-----------------------------------------------------------------------------------------------每日天糧/知信行網上團契

任人對待

「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路6:29)

  基督徒應當效法主那樣與人無爭,如同羔羊那樣柔順,甚至連仇敵也要愛他。這在一般人看來是不合理的,不通情的,不去傷害人,也不應受人傷害,應當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是公平的法則,是為人的常規,有的基督徒雖沒有那樣報復,甘心吃虧的人簡直是太少了,都以吃虧為羞恥,為懦弱,為愚笨。

  但主耶穌有不同的教訓,祂叫我們不但不與人相爭為敵,而且是要逆來順受,甘願吃虧,受辱,有人打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拿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二里(太5:40-41)。這的確不像一般人,乃是作天父的兒子,要完全像天父一樣(太5:45、48)。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並且恩待那忘恩和作惡的人(路6:35)。我們也要有神那樣寬大的心,有主耶穌那樣無限的愛。

  如果能這樣,恐怕惡人,仇敵也能被感化悔改,即使不改,總是為主作了見證,顯出神的性情,在地上是有損失,在天上卻有得著。將來最像神的榮耀最大,最像主的賞賜最多,與人相爭無所得,被人拿去無所損,因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



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20100616加拉太書1章1-1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背景與目的/摘自新國際版研讀本>

  「猶太派基督徒」是一群歸信基督的猶太人,除了其他信條,他們還相信新約時代的教會仍應遵守舊約的一些禮儀。保羅在加拉太的宣道工作做得相當成功,但事後這些信主的猶太人卻堅持,凡外邦中歸信基督教的人都必須遵守舊約的某些禮儀,特別是割禮。這些人如此做的動機,可能為避免受奮銳黨猶太人的迫害(見6:12),因奮銳黨人反對他們與外邦信徒來往。猶太派基督徒辯稱保羅不是真使徒,說他是為了使所傳的信息易被外邦人接受,才把福音中一些律法的要求刪去。

  保羅回答他們的控告時,清楚證實自己使徒的權柄,也因此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正確的。敵對保羅的人在因信稱義的條件外,另加上其他要求(如遵行律法),歪曲了恩典的福音。若不禁止這樣的事,將使保羅帶領歸主的人陷入律法主義的捆綁中。人只有本乎恩,因著信,才能稱義;也只有藉著信心,才能在聖靈裏得自由,活出新生活。

<神學教訓/摘自新國際版研讀本>

  加拉太書是一卷流暢而有力的護教著作,為新約重要的真理稱義與成聖作辯護:人稱義是因信耶穌基督,這條件不能減少也不能增加;人成聖也不是靠努力去遵行律法,乃是藉著順服,而這順服是因相信神的工作,就是神藉著基督和聖靈的恩典與能力,在人裏面,並為著人所成就的工作。因為重新發現加拉太書的基本信息,才帶來了宗教改革。馬丁路德面對他那時代所流行的神學思潮時,常在著作與辯駁中引用這卷書,因此常有人稱加拉太書為「路德之書」。本書的鑰節是2:16(見該節註釋)。

1:1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 神)

  《新》使徒:被差遣執行某種任務,並具備完全代表權的人;如大使(見林前1:1註釋)。

  《新》保羅:(編者註:希臘原文第一節第一個字即為「保羅」)當時作者慣於將自己的名字置於信首。有關保羅的其他資料見徒9:1;腓3:4-14等註釋。

  《新》叫他從死裏復活: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主要根基(見徒17:18;羅1:4;林前15:20;彼前1:3),保羅因親眼見過復活的基督,所以有資格成為使徒(見徒1:22及註釋;2:32;林前15:8)。

  《SDA》使徒:見羅1:1注釋。在一般情況下,保羅稱自己爲使徒並不是爲了證實自己的職分。但這裏他爲自己的使徒身份作了充分的辯護,說明收信的各教會對他所自稱的身份産生了懷疑(加1:1-2:14)。他的福音是從上帝而來的(加1:6-10)。他曾真心地悔改(加1:12-18節),並爲猶大各教會所接納(加1:19-24節)。他在割禮問題上的立場得到了耶路撒冷領袖們的認可(加2:1-6)。他們承認他擔任外邦人使徒的職務(加2:7-10)。他作爲使徒的權威與十二位使徒是同等的。

  《SDA》不是由於人:反對他的人顯然以他沒有受到十二使徒所委派爲由,否認他所聲稱的使徒權威。這一點他是承認的,但同時他又說自己曾接受更高的委任。

  《SDA》藉著耶穌基督:十二使徒一樣,他曾直接受基督所委派。亞拿尼亞所起的作用只是次要的(見徒9:17-20)。

  《SDA》從死裏復活:保羅作爲使徒的權威來自活的基督。只有加拉太書在開頭就提到基督從死裏活。顯然,來自猶大引誘加拉太信徒入岐途的假弟兄們對保羅使徒職分的有效性提出疑問。其理由是保羅不十二使徒那樣曾親自和基督在一起,也不是在他們被揀選時蒙召的。他們根據這一事實斷定保羅低十二使徒,並且暗示:既然他沒有受到十二使徒的正式選派,他就是一個冒充者,他的福音也是靠不住的。

  一開始,保羅便強調是神呼召他作使徒的。這呼召不是由人安排的,也不是神藉著人來傳道,乃是直接來自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活的父神。這樣被神呼召,只向神負責的人,有傳講神的信息的自由,毋須懼怕任何人。因此使徒保羅不隸屬十二使徒或任何人,無論在信息還是事工方面,也是這樣。

  在本節中,保羅既明說也暗示基督的神性,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一句正好說明了。保羅把耶穌基督與父神聯起來,放在同等地位上,這就暗示基督的神性。然後他提到父神是叫耶穌從死裏活的那一位。保羅這提醒有其充足的理由。神叫耶穌從死裏活,證明了神對基督爲我們作成的救恩工作完全滿意。加拉太信徒顯然並不滿意救主的工作,因爲他們正要靠自己的努力,藉著守律法來改良這救恩工作。

  保羅跟十二使徒很不相同,他是蒙活之基督的呼召,而十二使徒是當主耶穌在地上傳道時蒙他呼召的。自蒙召以後,活便成爲保羅傳道信息中一個主要的部分。

1:2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新》眾弟兄:指基督同伴(見3:15;4:12;5:11;6:18)。

  《新》加拉太:這名詞在新約聖經中有三種用法:提後4:10之詞所指不詳;彼前1:1是指高盧人所佔據之小亞細亞北部;此處保羅所用之名詞,可能是指羅馬帝國的加拉太省及其南邊附屬地區,也就是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所經之地(徒13:14-14:23)。

  《新》各教會:這是一封供幾處信徒傳閱的信。

  《SDA》眾弟兄:保羅常在書信的開頭語中提到同工的名字。在林前1:1中提到所提尼,在腓1:1中提到提摩太,鑒這封書信可能與《羅馬書》大約在同時發出,這裏的弟兄可能指羅16:21-23中所提到的人。

  《SDA》加拉太的各教會:這封信的開頭語與其他的保羅書信明顯不同。它既沒有表示個人感情的詞語,如羅1:7中的爲上帝所愛;也沒有說他相信他們忠真理,如帖前1:3;又沒有對忠誠和基督徒的服務表示賞的話;甚至沒有稱加拉太信徒爲聖徒。也許這反映了背道的程度——保羅從他們身上找不出可以表揚的地方。

  使徒保羅把自己和一切與他同在的弟兄相提並論。這些弟兄與他一起勸誡加拉太信徒要固守福音的真理。這封給加拉太的各教會的信明顯缺乏一種親切感。保羅一般稱信徒爲神的教會聖徒、或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的人。他通常會爲信徒感謝神,或許他們的美德。他也經常提到一些個別的名字。但在本書信中,他並沒有這樣做。加拉太各教會中的錯謬使他表現得嚴厲和冷淡。

1:3 願恩惠、平安從父 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新》恩惠:通用的希臘問安語,後為基督徒所沿用(見拿4:2;弗1:2等註釋)。

  《SDA》恩惠平安:在保羅所有的書信中幾乎都有這樣的開頭語(見羅1:7;林前1:3注釋)。管保羅深知加拉太信徒的罪錯,他對他們的愛心並沒有減少。他真心希望他們能夠得到上帝賜給人的恩惠,作爲信靠耶穌基督而獲得的禮物。保羅這封書信的目的,就是再次向他們指出公義是上帝所賜的這一偉大真理。公義決不可能靠行爲賺取,只有藉著信靠基督的贖罪犧牲才能獲得。這種恩惠被罪人所接受,就會帶來平安(見羅5:1注釋;參腓4:7)。

  恩惠和平安是福音中兩個重要的字眼。恩惠是不敬虔的罪人所不配得的神的恩慈。救恩並沒有要求人作些什麽,而是談及神作了些什麽,並邀請人白白地接受這分救恩的禮物。司可福說:救恩不是要尋找一些被認可的好人,而是尋找一些被譴責的、有罪的、無言以對和無助的人,爲要拯救、潔淨和榮耀他們。

  平安是恩惠的結果。一個罪人接受救主之後,他在神裏面就有平安。他知道罪債已還清,罪已蒙赦免,永不再受責備,因而心靈得安舒。恩惠中不但有拯救,也有保守。我們不但需要與神相和,也需要神的平安。這些就是保羅在書信開頭盼望加拉太信徒能得著的祝福。加拉太信徒確實知道這些祝福不會從律法而來。律法只會爲所有破壞其中法則的人帶來咒詛。律法永不能給人的心靈帶來平安。

1:4 基督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

  《新》這罪惡的世代:(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現今罪惡的世代」)指世界歷史中現今的階段(見林後4:4註釋),與將要來的世代(即彌賽亞降臨那巔峰時代)成對比。罪惡是現今這世代的特色(弗2:2;6:12)。

  《SDA》捨己:見太20:28;羅4:25注釋。這封書信的主題就是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救恩。加拉太信徒背離了這個屬靈的真理,接受了說救恩可以賺來的假道。接受這聖經以外的道理,實際上就是無視基督的的贖罪犧牲。基督已救我們免除罪罰,不僅獻上自己作爲人類的祭牲,爲人類受苦受死,而且與人類聯爲一體,以他們的利益作爲自己的利益(見腓2:6-8注釋)。

  《SDA》這罪惡的世代:就是這個世代流行的罪惡和敗壞,我們靠著自己沒有能力脫離(見羅7:24-8:4注釋)。加拉太人曾這麽快忘記了稱義和成聖的偉大真理,轉而靠守律法得救。保羅再次向他們提出以下偉大的真理:耶穌藉著祂的贖罪犧牲,已經爲一切願意接受祂的人提供了一條逃生之路。任何要靠自己的力量勝過世界罪惡的企圖都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保羅就是這樣在簡短的序言中表明了他寫信的目的。如果加拉太信徒堅持依靠律法,他們今生就不可能脫離罪惡,也不可能被接納到將來無罪的世界。

  《SDA》照我們父神的旨意:見賽53:10注釋;參約3:16。這裏的指的是一位。

  保羅跟著提醒他的讀者,救恩需要很大的代價。請留意以下的用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曾爲我們的罪己。若他已經藉己來解決罪的問題,我們便毋須、也不可能在這工作上加添什麽,或藉著守律法來參與贖罪的工作。基督是獨一和全備的救主。基督死了,爲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這句話的意思不但包括這世代在道德和政治上是敗壞的,在宗教上也把禮儀和在基督裏的信混淆起來。因此,這時候正好提醒加拉太信徒,基督已爲拯救他們脫離這宗教制度而死,他們卻要返回這制度去!基督的救贖是照我們父神的旨意。這句話說明救恩的功勞誰屬──不是由人那微不足道的力量,而是由神主權的旨意。經文強調神的救恩方法是藉著基督,此外別無他法。

  本節提醒我們,神並無意改善這個世界,或使人在世上住得舒適,卻是要救人脫離世界。我們生活中的先後次序應與神一致。

1:5 但願榮耀歸於 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SDA》願榮耀歸於神:使徒一想到上帝之愛的偉大恩賜,不禁發出美之辭。得贖之民在千秋萬代將歌唱美祂,因祂藉著這麽偉大的犧牲,把他們永遠地救出來。榮耀一詞見羅3:23注釋。

  按著恩惠的福音,人的救恩中所有榮耀都應歸父神和主耶穌基督。人不可藉守律法而分享救主的榮耀。

  這五節經文中,每一個片句都有含意,短短幾個字便表達了豐富的真理。保羅點出了本書中將要討論的兩個主要題目──他自己作使徒的權柄和他所傳神恩惠的福音。他現在要直接跟加拉太信徒談到這問題。

1: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

  《新》這麼快:指信主才不久。

  《新》基督之恩:用來試驗所信之福音是否純正、毫無掺雜。

  《新》召你們的:指神。

  《啟》本節至10節坦率責備加拉太人偏離正道,對猶太人強調遵行律法得救之說力加撻伐,稱之為別的福音,甚至予以咒詛。

  《啟》這麼快:可指他們信主後不久便開始聽信虛假的道理,輕易放棄真道。

  《啟》別的福音:指假教師所傳與保羅從神所領受的福音不同。

  《SDA》我希奇:在保羅給各教會的所有的書信中只有這一封沒有表示感謝和喜樂,卻表現出深深的驚訝。加拉太人怎麽能這麽快就忘記對他們來說曾是如此重要的福音真理和上帝恩召的明證,去接受反對保羅教訓的假教師?不久以前,他們曾高高興興地接受基督爲他們的替罪犧牲,憑著信心享受離罪的自由。現在他們竟企圖靠守律法爲自己贖罪。他們實際上是在否定他們自己過去經驗的功效。

  《SDA》這麽快:可能是指他們悔改以後,也可能是指他們聽從了別的福音以後。

  《SDA》離開:原文有轉離放棄之意。這個動詞用的是現在時態,表明保羅寫信時背道仍在發展。對信仰的這種離開是一下子發生的,而且進展甚快。動詞的形式也暗示他們對離棄保羅負有責任,確有別人影響他們,但他們接受這種影響,當然這並不能開脫假教師的罪責。

  《SDA》別的福音:即另一種不同性質的東西(見林後11:4注釋)。假教師的福音不是對保羅福音的變更,而是一種完全不同的東西。實際上它根本不是福音(見加1:7)。除了因耶穌基督而來的救恩以外,沒有別的福音(見徒4:12)。保羅所傳的是:人得救是因著信,而不是靠守律法。任何把行爲放在信心之上作爲得救之法的企圖都是與福音相違的,因爲它否認基督犧牲的必要性和功效。

  6~7:保羅因加拉太信徒接受錯謬的道理而與他們對質。他希奇他們竟這麽快放棄福音的真理,嚴肅地稱他們這行動爲離棄神而隨從虛假的福音。神曾藉著基督之恩召他們;現在他們卻把自己放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他們曾接受真確的福音;現在他們放棄福音,去隨從別的福音,而後者卻絕對不是一個好信息。那只是一個誤導人的信息,竟把恩典和律法混爲一談。

1:7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新》有些人:指猶太派基督徒(見引言:背景與目的)。

  《SDA》那並不是福音:猶太化的倡導者們所傳的根本不是福音,而是對福音的歪曲和僞造。

  《SDA》有些人:保羅甚至不屑叫出猶太化倡導者的名字,只是暗示他們不過是私下個別人,僅代表他們自己,並只爲自己謀求利益。

  《SDA》攪擾:就是用一些事來擾亂人心,使人感到不安、煩惱、困惑,即對保羅所傳福音的功效提出懷疑。

1:8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新》被咒詛:希臘原文anathema最初是用來指異教神廟中為起誓而獻之款項,以後用來表明咒詛(見1:9;羅9:3;林前12:3;16:22)。

  《SDA》我們:顯然指保羅或包括本章2節中所提到的同工們。保羅常用第一人稱複數代詞來單指他自己。

  《SDA》天上來的使者:保羅用這樣的話對自己所傳的福音作了最強烈的肯定。天上的使者當然不可能下來引人走錯路。

  《SDA》應當被咒詛:咒詛原文指報應,即上帝的報應。在七十子譯本中,該詞(anathema)用來代表希伯來文名詞cherem,其動詞是charam,指要予以消滅的人或物(見撒上15:3注釋)。在屬靈上它指人因罪與上帝分離的狀況。在新約聖經中,該詞不是用來指後來所實行的開除教,但無疑包括與教會分開的某種形式。在哥林多教會內一個亂倫者的案件中,保羅曾建議把這個人從教會中除名(林前5:2)。

  8~9:保羅兩次宣告神要咒詛任何傳講不同的福音的人。神只有一個信息給必死的罪人:他提供那本乎恩,因著信的救恩,完全不要求人遵守律法。那些傳講另一些得救方法的人必須被判刑受罰。傳講一個叫靈魂進入永遠滅亡的信息,其後果是何等嚴重!保羅不能忍受這樣虛假的教師,我們也不應忍耐。司徒德警告說:

  我們不要許多人一樣,被教會中之教師的風采、恩賜或名銜弄昏了。他們可能顯得很有尊嚴,有權威和學養。他們可能是主教、大主教、大學教授,甚至是教宗。但他們若傳一個福音,跟使徒所傳的、記載在新約中的福音不同,我們就當拒絕。我們用福音來判斷他們,而不是藉他們來判斷福音。如高亞倫博士所說:不可依傳信者的外表來判別他的信息,卻要以其信息的本質來判別傳信者。

  留意使徒保羅說天上來的使者,而不是從神而來的使者。天上來的使者可以帶來假信息,但從神而來的使者則不可能帶來假信息。我們不能用言語更清晰地表達福音的獨特性。福音是得救的唯一途徑。自己的努力或人的功勞在救恩中都沒有位置。只有福音爲我們帶來救恩,我們不需付上金錢或代價。律法咒詛那些違反律法的人,福音則咒詛那些意圖改變福音的人。

1:9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SDA》我們已經說了:顯然保羅在上一次訪問加拉太時曾警告他們防備那些企圖篡改福音的假教師(參徒20:29-30)。那一次的警告應當使他們不上騙子的當。

1: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新》基督的僕人:保羅一度戴著「奴僕的軛」(5:1),但藉著基督裏的救贖,他從罪惡中被釋放,而成為義的奴僕,作了神的僕人(見羅6:18、22)。

  《SDA》要得人的心:即要討人的歡心。請與太28:14對比。保羅以上關加拉太信徒和怎樣處理反對福音之人的話(加1:6-9),不應被理解爲要討人的歡心。只有上帝樂如此肯定地揭露錯誤。也許這個問題是對假教師的回答。他們曾指控他靠著奉承的花言巧語贏得加拉太人的歡心。

  《SDA》基督的僕人:作爲基督的人,保羅必須盡一切力量救人,而不是討他們歡心。如果他不顧傳揚福音的職責去討人的喜歡,就是不忠他擔任基督人的恩召。作出這樣的妥協是根本不可想的。爲了救一些人,他的確做到了向什麽樣的人”“就作什麽樣的人(林前9:22)。但是他從來沒有動搖過對真理的忠誠。他最大的願望就是救人,爲此他甚至樂意犧牲自己的性命。

  保羅在此大概記起他的敵人指責他改變其信息來迎合聽他的人,因此,他實際上是問:既堅持只有一個福音,我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他顯然不是要得人的心,因爲人不喜歡只有一條路通往天堂的說法。若保羅改變他的信息來迎合人,他就不是基督的人;事實上,他這樣做就是叫神的震怒降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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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外邦人不遵守律法不能得救——保羅沒有如此傳講,所以被責備,該如何為他辯解?
1:1 保羅和巴拿巴剛結束了第一次宣教旅程(參徒13:2-14:28);他們在行程中去過加拉太省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市。回到安提阿之後,保羅隨即就遭受到一些猶太人基督徒的指責。他們指責保羅為迎合外邦人而篡改福音內容,並反對保羅所主張的外邦人毋須遵守猶太人傳統律法的觀點。有些人甚至順著他的行程到那些城市去,宣稱外邦信徒必須接受割禮,並要遵從所有猶太律法和禮儀,否則無法得救。換句話說,他們認為外邦人必須先成為猶太人,然後才可以成為基督徒。

  為了駁斥這些指責,保羅給加拉太的眾教會寫了這封信。他解釋遵守舊約律法或猶太律法都不能為人帶來拯救。人只能靠著神的恩典、藉著信心得救。保羅約在公元49年、耶路撒冷會議召開之前不久寫了這封信;這個會議也是為了要處理律法與恩典的衝突問題(參徒15章)。

保羅是對自己沒有信心了,若不為何一開始就列明身分?
1:1 保羅一開始就說明自己的身分,因為有些加拉太人懷疑他的權威。當時,他信主已約十五年了(參徒9章人物介紹)。

保羅選擇傳福音的地方,不為繁盛,不為環境好,只因……
1:2 當時,加拉太是羅馬帝國的一個行政省份,位於今天的土耳其。全省大部分的土地處於廣闊而肥沃的平原中。由於地理環境優越,不少人都遷居到那裡。保羅幾次旅行宣教的目標之一,便是要到人口最集中的城市去,將福音傳給更多的人。

耶穌死,人蒙拯救,既蒙拯救生命方向理當改,我的嘛……
1:3-5 神的計劃就是要藉著耶穌的死亡來拯救我們。我們得以脫離這個由撒但控制、充滿殘暴、悲慘、引誘、欺騙的罪惡權勢,這並不表明我們脫離了世界,只是我們不再受它轄制。我們蒙拯救,是要為神而活,你的生命是不是反映出你對神的感激?你有沒有將效忠的對象從這個世界轉移到基督的身上呢?

行善積功德,才可得救——我們都是這樣被教大的,可是信仰真是這樣的嗎?
1:6 有些人傳講別的福音,他們認為外邦人要得救,單是信靠基督並不足夠,還必須遵守猶太人的律法和習俗,尤其是割禮。這樣的信息否定了福音的真理:救恩是恩典,並不是好行為的回報。耶穌基督不單是為猶太人,而是為全人類預備了這份禮物。要警惕那些宣稱在相信基督之外還要做些甚麼才能得救的人。要是有人為救恩附加任何額外條件,他們就是否定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能力(參3:1-5)。

猶太信徒這麼狂熱,四處傳講自以為是的道;環顧四周,有人也是如此,信徒怎分辨?
1:7 那些攪擾加拉太信徒的都是狂熱的猶太人基督徒,他們認為每個信徒都要遵守舊約的要求如割禮和食物的禁忌等規定。這些要求外邦基督徒先成為猶太人的信徒或教師,一般稱為猶太教士。一般說來,辨別歪曲了的真理比揭穿明顯的謊話更要困難。猶太教士歪曲了基督的真理,他們聲稱跟隨耶穌,卻否定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足夠拯救人類。常常都會有人歪曲福音,他們也許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或者是不能接受某些論點。要辨別一個群體是不是歪曲了福音真理,我們首先要瞭解這個群體對耶穌基督的看法。如果他們的觀點跟神的道有所不同,那麼他們就是歪曲了真理。

保羅何竟如此鄭重,甚至咒詛自己?這可是與生命對談的機會啊,你說,我卻輕看了……
1:8-9 保羅以強硬的口吻來譴責這些猶太教士的作為。他指出即使是從上面下來的天使,他們要是傳講跟福音相違背的其他道理,也要受到咒詛。事實上假如有個天使傳講別的道理,不管他外表如何,都可以肯定他不是從天上來的,因為撒但也會裝扮成光明的天使(參林後11:14-15)。保羅甚至把這個咒詛伸延到自己身上,假使他以後傳別的福音的話,他甘願遭受同樣下場;他的信息永遠不能改變,因為福音真理永不改變。保羅的語氣非常鄭重,因為這是關乎得救跟沉淪的大問題。

要得誰的心?誰人的心都想得;要討誰的喜悅?人家喜悅我心歡喜;單單要神?我……
1:10 保羅對加拉太信徒的批評是嚴厲的,因為他們偏離真道,走在危險的邊緣。他沒有為自己直率的言詞而抱歉;他知道假如他任由加拉太的信徒偏行己路的話,那他就是沒有忠於基督所託。我們要討誰的喜悅呢?是神還是其他人呢?求神賜我們勇氣,把得神的稱許擺在高於任何人的評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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