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20101214士師記17章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17:1 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

  《新》17:1~18:31:第一項事件顯示以色列在敬拜上的腐敗。內容描述米迦在以法蓮自建敬拜場所,受到一個自稱為摩西後代的利未人之輔助。後來但支派放棄原先分被之地,而遷往以色列北方的邊區時,他們採用了這種異教化敬拜耶和華的禮儀,以為己用。

  《啟》米迦所設的利未人祭司(17-18章)是按己身利益,而非依神所定的亞倫祭司體系。19章所記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反映以民在整個舊約時代道德最沒落的悲慘光景,為20章所記內戰和便雅憫支派險遭消滅的原因作了解釋。

  《啟》17-18兩章以但族北遷為背景(18:1)。

  《啟》以法蓮山地:包括以法蓮支派和部分瑪拿西支派的業地,也是但族從南遷往北方必經之地。

  《啟》米迦:意思為誰像耶和華?,他的住所不知在何地。他自己設立偶像,這偶像被人帶到北方的但地,為但支派的人所敬拜(18:19)。

  1~4:首個記述是宗教腐敗。以法蓮人米迦偷了母親的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他母親便咒詛盜賊,卻不知道那人正是她的兒子。很明顯,他害怕那咒詛的結果,所以轉過來把銀子歸還他母親。母親便除消咒詛,改爲祝福,因爲已取回銀子。她取了二百舍客勒銀子,吩咐造兩個像。一個木雕……像,外鋪一層銀;另一個鑄成的像,以全銀鑄成。

17:2 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裏,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新》你因此咒詛:米迦交還所偷銀錢的動機,似乎是懼怕咒詛。

  《新》願耶和華賜福與你:用一個祝福抵消咒詛。

  《啟》2~3:米迦害怕母親的咒詛應驗,才把銀子歸還母親;米迦的母親想減輕咒詛,才把銀子歸給耶和華,造了兩個偶像。他們心目中的耶和華神已受異族觀念污染,變成了神所嚴禁的偶像(出20:4、23)。

  這兩個像,一為雕刻,一為鑄造。前者或為木雕,外鑲銀片;後者或為銅鑄,貼上銀。有的聖經學者認為這兩個偶像都是牛形(參出32:4;王上12:28-30)。

17:3 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

  《新》按照他們對以色列的神所持那種異教化的觀念看來,母子二人都是違背律法的拜偶像者(出20:4、23;申4:16)。

  《新》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雕像大概是木刻的像,外表包銀片;鑄像是銀製的,或是用一種較便宜的金屬製成然後鍍銀。

17:4 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

  《新》銀匠:製造偶像的人,如徒19:24的銀匠(參賽40:19及耶10:9,此兩處之希伯來文是「金匠」)。

17:5 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

  《新》家中的神像:家神,此處作占卜之用(參結21:21;亞10:2)。有些神像狀似人形(撒上19:13)。

  《啟》神像:一詞為多數,可能指一些家神。

  5~6:米迦把那神像放在神堂內,與他家中的其神像同放。他也決定爲他的家設立祭司,他造了一個以弗得(祭司的衣服),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這當然與神的律法違背,因爲律法規定,以法蓮人不得作祭司。事實上,米迦的整個過程都不符合摩西的律法。

  現在和米迦的時代一樣,各人似乎都將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時間並沒有改變人類的天性,大多數人仍然不肯按神的正道而生活。米迦時代的以色列人,用自己造的敬拜方式代替對神的真正敬拜,結果,報與混亂就取代了公義。

17:6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新》沒有王:見18:1;19:1;21:25:顯示士師記是在王國建立以後寫的。

  《新》任意而行:這句話顯示,以色列已離開當年與神立約時所定之律法中的道德規範(見申12:8)。

17:7 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裏寄居。

  《新》猶大伯利恆:這城不在利未人所得的四十八座城之內(書21章)。

  7~13:不久有一個利未人,住在猶太族人聚居的伯利,走到以法蓮山地,找可住的地方。(他應該是被雇作耶和華的事奉,得什一奉獻作爲收入,但由當時許多人不再敬拜神,百姓也不守律法,不再以十一奉獻來供給祭司和利未人了,他被迫另謀出路。)米迦雇用他爲家裏的祭司。即使他是利未人,但不是亞倫的家族成員,所以沒有資格作祭司。然而,米迦給他薪酬、食物和衣服,是這個利未人同意去作。這個利未人理當向米迦陳明這安排違背神的吩咐,但事實卻相反,他緘默,接受了薪酬和其附帶利益。這些利益使他閉口不言神的旨意。

  本章可以用混亂來形容所發生的事情。偷錢用來做偶像,人祈求主祝福作賊的(2節);個人的神堂代替在聖殿的禮拜;利未人和一般人同被分派作祭司;偶像用在耶和華的敬拜中。米迦還以爲耶和華會在這一切上賜福與他!(13節)這些混亂根種在每個人的心內(6節)。百姓若在那時候遵守神的律法,這些事情便不會發生。有一條路,人以爲正,至終成爲死亡之路。(箴一四12)我們在下一章看到這節經文的應驗。

17:8 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新》離開城:以色列人沒有遵守律法,大概就使得利未人缺乏供應,這可解釋為何這人到處尋找安身之處。

17:9 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裏來?」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17:10 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

  《新》父:尊敬之詞,也用在以利亞(王下2:12)和以利沙(王下6:21;13:14)身上。見創45:8;太23:9。

  《新》十舍客勒:(原文譯註:約一百一十公克。)有鑑於這數目已是一年的薪酬,使得16:5和17:2中的數值更顯得龐大。米迦答應給這位利未人的薪酬、衣服和食物,使他不能推拒(17:11)。顯然,他的決定基本上是根據物質方面來考慮,因他後來又接受了一個更具吸引力的邀請(18:19-20)。

17:11 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17:12 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裏。

  《新》分派這利未人:米迦嘗試使他的神堂更具合法地位和聲望。他大概已革除了他兒子祭司的職位(見17:5)。

  《啟》12~13:米迦自創了一個融合以民和異教信仰的宗教,藉利未人來増加地位和聲望。

17:13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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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米迦和他母親的行為說明了——
17:2-5 米迦和他的母親從表面看來似乎是正人君子,也可能真正想敬拜神,但是他們並不依照神的吩咐,而是隨自己的心意去行,所以實際上是不順服神。在米迦的時代,以色列人一般的態度是:各人任意而行(17:6)。這與現代人的一般態度極其相似,大家都不理會神。但是神賜給我們行為標準,祂並沒有聽任我們隨自己的意思去行。我們可以認真的順從神的命令,並將之用在生活中,而不去隨從社會的低級標準。獨立獨行、倚靠自己,都是人類明顯的特點,但惟有按照神的標準,在祂規定的框架之中才不會越軌。

各人任意而行,亦是當今的普遍現象,在享受自由時不該忘記……
17:6 現在和米迦的時代一樣,各人似乎都將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時間並沒有改變人類的天性,大多數人仍然不肯按神的正道而生活。米迦時代的以色列人,用自己製造的敬拜方式代替對神的真正敬拜,結果,報復與混亂就取代了公義。不理神的指示使他們產生混亂與敗壞。凡是不順服神旨意的人,都在做當時看似對的事。現在這種傾向普遍地存在我們眾人心裡。要想知道甚麼是真正當做的事,以及想得到做這事的力量,我們就必須更追求神和祂的真道。

那少年利未人何以出外謀生?
17:7-12 以色列人顯然不再以十一奉獻來供給祭司和利未人了,因為許多人不再敬拜神。這段經文說一個少年利未人離開伯利恆的家,到別地去尋求機會。以色列人道德上的衰敗,甚至影響到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這個少年利未人不按照神的律法行事,卻接受米迦所給的金錢(17:10-11)、偶像(18:20)與地位(17:12)。米迦的行為顯明個別的以色列人在宗教上的墮落,少年人的行為則說明祭司與利未人在宗教上的敗壞。

2010年12月1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他的帽子呢?

「我卻要常常盼望,並要越發讚美你。」(詩篇71篇14節)

  有個故事提到一家人去湖邊野餐,其中五歲的兒子忽然走向湖邊,涉入深水,一下子就從家人視線中消失了。這家的大人都不會游泳,眼看著孩子在水裡掙扎呼救,他們在岸邊驚恐萬分地奔走。就在這時候,有位男子一看情況危急,趕緊跳進湖裡,救起男孩,小男孩雖受驚嚇卻毫髮無傷。當他帶著孩子爬上岸時,卻只聽到孩子的母親氣呼呼地問道:「他的帽子呢?」

  很多時候,我們也常常會盯著小小的不如意而牢騷滿腹,卻忽視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已成就的美好之事,更別說是祂永恆的愛與永遠的救贖。當我們為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而抱怨時,其實我們就像這位母親一樣,問道:「他的帽子呢?」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8節寫道:「凡事謝恩。」也許我們很難對生命中所遭遇的一切而心懷感恩,但在每一件事上,我們都能找到值得感恩的地方。當我們失去工作或健康時,也許很難心存感謝,但我們可以感謝上帝在我們今世所帶來的美善,並感謝祂所賜的永生。DHR

上帝的祝福永不斷絕,
我亦要時常獻上感謝;
因祂日日賜下的美善,
永永遠遠都不會斷絕。Adams

與其被逆境困住,不如感謝主的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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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在主裡的人

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七39)

  婚姻是人生大事。當你信耶穌後,不要跟不信的人約會。因為你會不知不覺墜入情網。聖經的教導是:「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林後六14)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婚姻並不容易幸福。有一個姊妹熱心愛主,渴望追求靈性長進,她計劃進修一點神學課程,裝備自己好好服事主;但是不信主的丈夫反對。令她既失望又難過。

  信仰不同容易引起磨擦。因為:第一、大家價值觀不同:你看為最重要的事,對方可能毫不重視。第二、你看重的是永恆,對方看重的是今生。第三、你接受了神無限和無條件的愛,你有了愛的資本,可以接納不可愛的人,饒恕得罪你的人;但是對方沒嚐過神的愛,他以自我為中心。當然,也有人博愛,但他沒有從神來的愛。第四、成功婚姻有賴夫婦深入分享、了解和溝通。假如一對夫婦在信仰上無法彼此分享交流,各走各的,面和心不合,當事人會感到困擾,感覺孤單。不但信主的人身受其害,連不信主的對方也不能倖免。所以,要嫁(娶)在主裡的人。      ~游宏湘(作者是本會事工專員,本文選自《同心同行》一書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20101213士師記16章18-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16:18 大利拉見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領那裏,對他們說:「他已經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裏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裏。

  《啟》18~21:參孫力量的源頭不是頭髮。頭髮只是一個象徵,他與神的內在關係才是力量的所在。參孫違反已起的誓,讓一個女人把象徵他自母腹就已獻給神的頭髮剃掉,神離開了他,力氣也離開了他。

  18~20:大利拉已得到他的秘密。當他枕著她的膝睡著了,她便叫非利士人進來。其中一人剃去他的頭,他的力量便離開他。

  當參孫……醒來,他嘗試使出他的力量,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16:19 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剋制他,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

  《新》19~20他的力氣就離開他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其實參孫力量的來源最終是神自己。

16:20 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裏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新》他卻不知道:舊約聖經中最可悲的話之一。參孫已背叛了他所蒙的呼召,卻仍懵然不知。他容許一個非利士婦人奪去他特別奉獻與耶和華的記號。耶和華的勇士竟然軟弱無助地熟睡在他情婦懷中。

16:21 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裏推磨。

  《新》剜了他的眼睛:殘酷對待戰犯,使他們受辱和失去能力,在當時是常有的事(見撒上11:2;王下25:7;又見士1:6註釋)。

  《新》到迦薩:參孫曾在迦薩大顯神威(16:1-3),這回卻是在羞辱、軟弱中被人帶到迦薩。

  《啟》迦薩:是參孫曾大顯威風的非利士人的大城(1-3節)。

  《啟》推磨:是女奴的工作(參9:53;出11:5)。令參孫推磨,當為極大的羞辱。

  21~22:非利士人剜了參孫的眼睛,把他囚在迦薩,強迫他推磨。有人形容這三重墮落爲罪轄制下的捆綁、弄瞎、纏磨。但是他的頭……慢慢地長起來了。

16:22 然而他的頭髮被剃之後,又漸漸長起來了。

16:23 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並且歡樂,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參孫交在我們手中了。」

  《新》我們的神將交在:古代人常把勝利歸功於國家的神祇。

  《啟》大袞:是農神。非利士人除了拜迦南人的神巴力等等外,還有自己的神大袞。

  23~31:當非利士人的首領爲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時,他們把參孫帶出來,以展示他們的神爲他們所作的事情。還有,他們強迫他獻技來娛樂他們。在宴樂間,參孫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求告耶和華給他力量,然後盡力推倒柱子,使房子倒塌。人都被殺了。在這慘烈的記載中,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他一生中時常與非利士人結交,並且抵受不住女色。參孫也與非利士人死在一處,他的屍首與其屍首混在一起,埋在大袞殿瓦礫下。離俗可讓他贏得光榮的死亡。這事教我們嚴肅的一課,我們不能掉以輕心。失去離俗(成聖)使人失去力量,最終是敗壞。讓我們的肢體服從罪,是邁向自取滅亡。參孫的軀體由他親戚搬回但的境內,並葬在那裏。

16:24 眾人看見參孫,就讚美他們的神說:「我們的神將毀壞我們地、殺害我們許多人的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了。」

16:25 他們正宴樂的時候,就說:「叫參孫來,在我們面前戲耍戲耍。」於是將參孫從監裏提出來,他就在眾人面前戲耍。他們使他站在兩柱中間。

  《啟》25~26:由一個童子牽著當年大勇士出去表演,這種戲耍極盡侮辱之能事。

16:26 參孫向拉他手的童子說:「求你讓我摸著托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

16:27 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裏。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

  《新》房的平頂上:廟宇建築大概是圍繞著一個庭院,上有平頂,這時大批民眾聚集其上,爭睹這位落難英雄。

  《啟》非利士人的這所房子是座神廟,廟內中央有個表演場,四周環以看臺,看臺上有平頂蓋,下面坐著權貴政要,平頂上也可站人。這種平臺屋頂用巨大木柱上架橫樑建成。木柱安置在石基上。參孫所站的兩柱之間,或為建築主柱。他站在那裏,大家可以見到。

16:28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啟》這是參孫一生發自內心深處、痛悔前非的祈禱。他一口氣用了三個名字呼求神:耶和華。他已覺悟到力量的來源是神自己。他的禱告得到垂聽,重獲力量,能把木柱從石墩上推開,廟頂失去支持,倒塌下來。考古學家在此城發現的古廟遺址中,有一對相距極近的柱墩。

16:29 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

16:30 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

  《新》屈身:(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推」)參孫將木柱推離基石。考古學家曾發現一座非利士人的廟宇,內有一對距離很近的柱基。

  《新》所殺的還多:參孫以前殺人已遠逾千人(見15:15;又見14:19;15:8)。

16:31 參孫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屍首,抬上來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在他父瑪挪亞的墳墓裏。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新》下去取他的屍首:他的家人可自由去領取和埋葬他的屍首,顯示非利士人已無意進一步羞辱他(對照掃羅之死,撒上31:9-10)。

  《新》二十年:士師記常用整數(見引言:背景)。

  《啟》參孫一生極富戲劇性,他的性格異乎常人,神的使者宣告他的出生(13:2-21),終生為拿細耳人(參民6章;士13:5),但因肉體的情慾玷污了拿細耳人分別為聖的身分。神召他為以色列人的士師,充滿神力,但他不守本分,最後變成階下囚。他最可貴的地方是對神的信心(來11:32)。最後痛悔前非,寧捐棄生命,也不叫神的名受到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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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英雄難過美人關,人如何能勝過情慾的誘惑?
16:19 大利拉是個口蜜腹劍的女人,她冷靜狡獪,戲弄參孫於掌股之間,假意說愛他,實際上圖謀本身的利益。參孫怎麼能笨到這樣的地步?大利拉有四次取了他的巧,佔他的便宜。即使他不明白第一、第二次所經歷的事之後果,總應當明白第四次的處境。我們認為參孫愚昧,但我們本身豈不也是常受動聽的話欺騙,屈從於錯誤信仰的試探嗎?你應當求神幫助,使你能分辨真假,而不至於受人欺騙。

一失足成千古恨——參孫的一生就是最好的借鏡,我今日的抉擇應建基於甚麼之上?
16:21 參孫本來是大能的勇士,如今變成奴隸。非利士人與其殺他,不如剜了他的眼睛,叫他在獄中推磨、羞辱他。他現在有充分的時間來回想,大利拉的美色是否值得令他餘生受盡羞辱。

  神雖然沒有完全放棄參孫(16:28-30),但並沒有改變他的抉擇以及嚴重的後果。我們可以選擇與神親近,或是偏行己路,但隨著抉擇必有其後果。參孫並不想被捉拿,但他選擇大利拉作配偶,他就不能逃脫自己抉擇的後果。

參孫已和過去不可同日而語,我的人生道路也是在走下坡路嗎?
16:21 參孫被剜去雙目、毫無力氣,被非利士人帶到迦薩,度其苦短的餘生。迦薩是非利士人五個主要城邑之一,以多井而聞名。它也是南由埃及,北往敘利亞的交通要道。非利士人可能讓許多過往的路人參觀他們捉獲的勁敵參孫。

  參孫以前在迦薩拆毀這城的城門,顯示他的大力氣(16:1-3),現在在這裡成為軟弱的標誌,這是何等鮮明的對比。

非利士人拜的是甚麼偶像?
16:23-24 大袞為非利士人主要的神,司五穀及收成。他們為它造了許多廟宇,在那裡敬拜並且殺人獻祭。這個廟也是當地的娛樂中心。現代人多去戲院,那時非利士人也常群集在本地廟宇之中。他們坐在廟宇的平台上,觀看下面的院子。他們常常看到的,是對囚犯施苦刑與羞辱。

  由於非利士人制伏了以色列人,他們就以為自己的神大袞勝過以色列人的神耶和華。但是他們將神的約櫃擄來,放在大袞廟裡的時候,這偶像大袞便倒下跌斷了頭和兩手(參撒上5:1-7)。神的力量人無法衡量,也遠勝於人的力量。

我已經很久沒有聽神的話了,我現在禱告,祂會聽嗎?
16:28-30 參孫的過去雖乏善可陳,神仍垂聽他的禱告,毀滅異教的廟宇和參拜偶像之人。祂仍然愛他,喜歡垂聽他悔改認罪的禱告,最後一次使用他。犯罪對生活的影響之一,是使我們因覺得有罪而不想禱告。完美高尚的行為,並不是禱告的條件。不要讓罪疚感使你停止與神和好。不管你偏離神多久,祂總喜歡立刻垂聽你的禱告,使你重新與祂恢復正常的關係。只要你肯回轉歸向祂,一切的情勢皆可以挽救。既然神仍然能在參孫的處境之中動工,祂也一定會在你的處境之中做出值得稱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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