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20120620列王紀下17章1-2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7:1 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

   《新》亞哈斯十二年:主前七三二年(見15:30註釋),這年代計算是根據亞哈斯在主前七四四/七四三年開始與亞撒利雅共同秉政(見16:1-2等註釋)的假設;有些學者則假設本段第「十二」年乃手民之誤,應作第「四」年(即主前七三二年),因而主張亞哈斯是在主前七三五年開始作王。

   《新》九年:主前七三二至七二二年。

   《啟》何細亞在此時登基作以色列王,國土只剩下約旦河西一隅。加利利地和約旦河東都已入亞述版圖。何細亞只是亞述屬土上的臣僕(3節)。

   《馬》1~2:我們現在來到以色列最後一個王,是以色列第九個(也是最後一個)王朝。何細亞殺了比加,奪了政權(比較一五30);也許因爲後者無力抵抗亞述對以色列的侵襲。他沒有他以前的諸王那麼邪惡,可是以色列已經爲惡過甚,他的改進已經於事無補。

17: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

17:3 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事他,給他進貢。

   《新》撒縵以色:在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時代,何細亞已成亞述附庸國(見15:30註釋)。前者由撒縵以色五世繼位,在主前七二七至七二二年統治亞述。

   《馬》3~6:亞述王撒縵以色……攻擊撒馬利亞,迫令何細亞……進貢。何細亞暗通埃及王,背叛亞述,不再進貢。因此亞述王(撒縵以色或繼承他的撒珥根)囚禁何細亞,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將一部分人擄走。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何細亞的結局,也許他老死在亞述的監裏。撒馬利亞最後的一年沒有王。終於在主前七二三或七二二年,以色列滅亡了。

17:4 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裏。

17:5 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

   《新》三年:主前七二五至七二二年。撒馬利亞城堡壘堅固,極難攻破(見王上16:24註釋)。

17:6 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米底亞人的城邑。

   《新》何細亞第九年:主前七二二年(見17:1註釋)。

   《新》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主前七二二及七二一年間冬天(十二月),撒縵以色五世死(可能被刺殺),撒珥根二世奪位成亞述王(主前七二二/七二一至七○五年),在撒珥根二世的史記中,他聲稱即位之後立刻攻取了撒馬利亞,但充其量只不過是攻城之後的掃蕩行動而已。

   《新》將以色列人擄到:早在北國第一任君王耶羅波安一世時,先知亞希雅已宣告了耶和華的審判(見王上14:15註釋);北國因不肯順從與神所立之約,耶和華此時執行這審判。撒珥根二世的史記中揚言,他擄去二萬七千二百九十名以色列人,並且把從其他地方擄來的人,安置在北國空出的城邑內(見17:24)。

   《新》哈臘:地點不明。

   《新》歌散的哈博河邊:歌散是位於幼發拉底河支流上一亞述省的省會。

   《新》米底亞人的城邑:裏海以南,底格里斯河東北地區的城邑。

17:7 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敬畏別神,

   《新》7~23:有關北國覆亡的神學解釋。以色列屢次不顧耶和華恩慈的作為,不聽從先知有關審判迫在眉睫的勸戒(17:13-14、23),並違背與神所立之約(17:15),當年以色列人入迦南之前,摩西向他們所宣告背約的咒詛,如今終於噩夢成真(申28:49-68;32:1-47)。

   《新》領他們出埃及地:在以色列人的歷史裏,出埃及是神對他們最基本的拯救。他們之所以能成為一個國家,也完全是靠耶和華這件恩惠和大能的作為,才能成事(見出20:2;申5:15;26:8;書24:5-7、17;士10:11;撒上12:6;尼9:9-13;彌6:4)。

   《新》去敬畏別神:違反了以色列與耶和華立約的最基本責任(見17:35;申5:7;6:14;書24:14-16、20;耶1:16;2:5-6;25:6;35:15)。

   《啟》7~23:為本書作者就北國以色列的滅亡作的檢討,綜合以民如何背棄與耶和華所立的約,犯拜偶像的大罪。撒馬利亞倒下,百姓被擄異國,是神對不信不義的刑罰。

   《馬》7~23:這幾節經文解釋神爲何不喜悅以色列,和任由她被攻取和流放的根由。他們敬畏別神,隨從……外邦人的風俗和規條,到處建築邱壇、立柱像和木偶(亞舍拉),又增加偶像。他們不聽眾先知、先見的勸戒,硬著頸項,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神的話。他們離棄耶和華的一切誡命,效法周圍的人的人爲宗教。他們熱心行惡,將他們的兒女獻給假神。

17:8 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

   《新》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以色列諸王所引進的習俗」)如見10:31(耶戶);14:24(耶羅波安二世);王上12:28-33(耶羅波安一世);16:25-26(暗利);16:30-34(亞哈)。

17:9 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 神,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

17:10 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

17:11 在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動耶和華的怒氣;

   《新》行惡事:也許指與祭假神的廟妓行淫(見王上14:24註釋;又見何4:13-14)。

17:12 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

17:13 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

   《新》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以色列不但違背了在西奈山所立之約,更藐視神在恩慈中差遣來呼召他們悔改歸回的先知,對他們的勸戒無動於衷(如見王上13:1-3;14:6-16;士6:8-10;撒上3:19-21,以及以利亞、以利沙、阿摩司、何西阿等的事工)。

17:14 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 神,

   《新》硬著頸項:比喻人如牛一樣地固執,不肯負軛(見申10:16;耶2:20;7:26;17:23;19:15;何4:16)。

17:15 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17:16 離棄耶和華他們 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

   《新》鑄了兩個牛犢的像:在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見王上12:28-30)。

   《新》天上的萬象:以色列曾受警誡,不得模仿異教鄰邦拜天象(見申4:19;17:3)。雖然列王紀上下在此之前並未提及這類偶像敬拜,但阿摩司先知似乎暗示,在耶羅波安二世時期,北國曾一度流行這習俗(見摩5:26註釋)。這習俗日後在瑪拿西作王時傳入南國(見21:3、5),且在約西亞推動改革時被禁絕(見23:4-5、12;又見結8:16)。

17:17 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新》用占卜、行法術:摩西律法明文禁止這種風俗(見16:15註釋;又見利19:26;申18:10)。

17:18 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

   《新》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北國被擄(見17:6;23:27)。

   《新》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南國包含西緬和便雅憫的部分族人,但只有猶大支派在南國完整地保持全族(見王上11:31-32;又見王下19:4註釋)。

17:19 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 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

17:20 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17:21 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裏。

   《新》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見王上11:11、31;12:24。王國分裂是出於耶和華,為要懲罰他們的罪行。

17:22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

17:23 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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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何細亞怎樣導致以色列滅國?
17:3 這位亞述王可能是撒縵以色五世,他在提革拉毘列色(公元前727-722)之後作王。他繼續要求以色列向他進貢,以色列的何細亞王決定背叛他,與埃及王梭聯盟(17:4)。這樣做既愚昧又違背神的命令。撒縵以色為了粉碎他的陰謀,率兵圍攻撒馬利亞三年。不過他在破城之前駕崩,繼任人撒珥根二世攻佔撒馬利亞,乘勢滅了以色列國,擄去他們的人民。

滅國後以色列民的命運如何?
17:5-6 這是亞述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入侵以色列(前兩次記在15:19與15:29之中)。第一次攻擊僅僅是對以色列的警告——要向亞述進貢、不可背叛,免得再受攻擊。他們應當明白這是神藉亞述來教訓他們,從而回轉歸向神。但他們既沒有學到功課,神就容許亞述人再次入侵,並從北部擄去一些人民。然而他們仍不曉得遭災是他們離棄神的緣故。如此亞述三次來犯,最後將以色列國完全消滅,擄去大多數的人民,並將異族人安置在以色列地。

  神言出必行(參申28),祂已經給以色列充分的警告了,他們明知後果,仍不理會神,因此落得和約書亞時代被消滅的各異教民族同樣的下場。他們變成敗壞之民,背棄了神對他們原定的旨意——尊敬祂並成為世界的光。

以色列人被擄的禍根是甚麼?我從中所得教訓是……
17:7-17 耶和華審判以色列民,因為他們效法列國的歪風,敬拜假神、隨從異俗、任意而行。創立自己的宗教是危險的,而人都自私自利,像以色列人那樣為自己而活,結果受神懲罰。信從神雖有時艱難痛苦,但是我們應當深思悖逆會有甚麼後果。是選擇為神而活?或是為自己而死?應當立志做個屬神的人,遵祂命令而行,甘付任何代價。神對你的看法,比周圍的人對你的看法遠為重要(參羅12:1-2;約壹2:15-17)。

明知神是無所不知的,為何我還在暗中犯罪呢?
17:9 以色列的敗亡是因為公然犯罪,又在暗中行惡。他們不但公開認同惡事、拜偶像,暗地裡更加墮落。暗中犯的罪,是我們不願意別人知道的惡,因為那是使人難堪或顯示我們有罪的事。但是暗中犯的罪絕對瞞不過神;其實暗地裡抗拒神跟公開悖逆一樣,都是後患無窮的。

以色列咎由自取的下場,告誡我們在神憐憫時……
17:13-15 以色列人效法不敬拜真神的鄰族,沾染了偶像崇拜的惡習,忘記了順服神的話語是何其重要、何等有福,使君民同陷入罪的泥坑。神雖一再差遣先知來警告,他們卻硬著頸項,不聽神的呼召回轉。

  神的忍耐與憐憫遠超我們的想像,祂希望不停地提醒我們回心轉意。但如果人一味心腸剛硬、冥頑不靈的話,祂的審判必然很快就臨到;惟一的生路是盡早回歸轉向神,免得我們頑梗悖逆,無可挽回。

有人把信仰與對邪靈邪術的迷信混為一談,我怎樣闡釋和見證獨一真神呢?
17:17 占卜是一種巫術,行法術是求問邪靈。各種巫術、占卜(也可稱為“算命的”)與法術皆為神所禁止(參申18:9-14),因為他們不尋求神的大能、祂的律法和祂的話語。先知以賽亞回應這律例,預言從事這類迷信活動的人,都必然被除滅(參8:19-22)。

今天怎樣把先知的話語當作動力?我怎樣看待時候近了?
17:23 正如神的先知所警告的,以色列人被亞述人擄去。神所預言的事必然會成就。對於信而順服祂的人,這當然是好消息——對祂的應許能更加堅信不移;對於輕慢神、不順服神的人則是壞消息。神在聖經所賜下的警戒和應許,最後都要成就。



2012年6月2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好鄰舍

親愛的弟兄啊,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翰一書4章11節

   在2011年6月,洪水湧進北達科他州,造成大災難,迫使邁諾特市的居民離開家園。當地社區的人主動地幫助有需要的人,對他們來說,這麼做似乎是理所當然的。有些人從遙遠的地區來到此處幫忙;有些人借出宿營車給那些失去家園的人;也有些人提供自己的車庫當作臨時倉庫。北達科他州的人用行動詮釋了好鄰居的真義。

   身為基督徒,也應該能自然而然地愛他人,做好鄰舍(馬太福音22章39節;約翰福音13章35節;約翰一書4章7-11節)。儘管我們未必有機會在自然災害臨到時,以激動人心的方式來回應。但我們仍可以尋找機會來愛我們周圍的人。要成為好鄰舍,我們可以對他人施憐憫(路加福音10章29-37節),公平對待他人(利未記19章13-18節;雅各書2章1-8節),對他人說誠實話(以弗所書4章25節),並完全原諒別人(以弗所書4章32節;歌羅西書3章13節)。

   我們的耶穌基督是最佳鄰舍,祂是如此愛我們,並為我們捨命。基督徒也可以是最好的鄰舍,因為我們能將來自基督的愛,從生命中流露出來。MW


願像耶穌溫柔仁慈,
靈裏溫順心裏謙卑;
深願日日更像我主,
主靈充滿直到永遠。Ellsworth

你愛鄰舍有多少,你愛基督就有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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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領袖的陷阱

他們就說:「我們起來建造吧!」於是他們奮勇做這善工。(尼二18下)

   這句話是尼希米領導百姓的轉捩點之一:「我們起來建造吧!」而百姓的回應令人振奮,他們認定聖工的價值,又因為有屬靈領袖的帶領,因此熱烈地響應。這種反應更印證神對尼希米的呼召。

   領袖必須是有異象的人,但不是所有具備異象的人都可以成為領袖。因為作領袖的必須懂得傳遞異象,並且激勵別人與他同工,一同達到目的。群眾是跟從領袖,而不是單單跟從異象或事工的,因異象太抽象,必須有具體的人來引領他們。

   然而,倘若我們以為自己在領導,卻沒有跟從者,我們便得小心。今日教會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太多獨斷獨行的帶領者,我們喜歡說:「我喜歡用自己的方法去做。」其實許多時候這是種「有害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表現出自我中心、緊緊抓住自己的議程不放、不願意順服聖靈的帶領、反對權威等。如果我們有這樣的傾向,求主幫助我們向神悔改。      ~賴若瀚




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20120619列王紀下16章1-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6:1 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十七年,猶大王約坦的兒子亞哈斯登基。

   《新》比加十七年:主前七三五年(見15:27註釋)。亞哈斯作王的時期顯然與約坦有重疊,而亞哈斯從主前七三五年開始執掌大權(見15:33、37等註釋;又見16:2;17:1等註釋)。

   《馬》1~4:亞哈斯可能與他父親一同當政十二年。亞哈斯是約哈斯的縮約名詞;在亞述的碑文上,亞述人以後者稱呼他。“約”字(Jeho)在原文代表耶和華,聖靈特意省略這個字,無疑因爲亞哈斯背離神。他效法以色列王拜偶像,甚至使他的兒子經火。在拜摩洛的儀式中,據說會叫小孩子從燒紅的摩洛像兩臂中經過,象徵洗淨罪惡、獻給神。有時這些小孩子會被殺死和焚燒(耶七31;結一六21)。

16:2 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他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新》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也許就在這年紀,即主前七三五年,亞哈斯與其父約坦共同秉政,成為主要掌權者(見16:1註釋)。否則根據其他的年歲及日期資料,亞哈斯生希西家時,只有十一、二歲,而非十四或十五歲(參18:1-2)。

   《新》十六年:要將猶大的亞哈斯和希西家的統治期與北國比加和何細亞的統治期相互配合,似乎會有問題(見16:1;17:1;18:1、9-10等註釋)。此處所指的十六年,似乎最好視之為在約坦死後亞哈斯作王的年日,因此是主前七三二年至七一五年(見15:30、33等註釋)。聖經對亞哈斯何時開始作王一事,顯然有不同的算法:(1)在主前七四四或七四三年,這算法是假設他在十一、十二之稚齡,即與祖父亞撒利雅共同秉政(見17:1);(2)在主前七三五年,當時他成為與父親約坦共同秉政時的主要掌權者(見16:1);及(3)在主前七三二年,約坦死後,他才開始獨自為王。

   《新》不像他祖大衛:亞哈斯甚至沒有得到像亞瑪謝(14:3)、亞撒利雅(15:3)和約坦(15:34)那種有限度的稱許。

16:3 卻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又照著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兒子經火,

   《新》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亞哈斯大概不會附從耶羅波安一世在伯特利和但所帶起的牛犢敬拜(見王上12:26-32;13:33-34;14:16)。此處大概是指按亞哈所行的敬拜巴力(見王上16:31-33等註釋;又見代下28:2)。

   《新》使他的兒子經火:摩西曾警告以色列不得隨從這異教風俗(見利18:21;申18:10)。在以色列,每家頭生的長子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並給祭司五舍客勒銀子將他贖出來(見出13:1、11-13;民18:16)。又見3:27;17:17;21:6;23:10;代下28:3;耶7:31;32:35。

   《啟》南國亞哈斯王行神看為惡的事,建造巴力像,並且把兒子焚燒為祭(參代下28:3)。這種把兒女當作祭物,使之經火,獻給亞捫神摩洛,為摩西律法所嚴禁(利20:2)。

16:4 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新》邱壇:見15:4、35;又見王上5:14註釋。這些邱壇似乎是從異教巴力敬拜中學來的,而掺雜用來敬拜耶和華。

   《新》各青翠樹下:以色列人入迦南之前,當地居民視大樹為生育繁衍的象徵,並在樹下所建的廟宇中,奉行不道德的異教儀式。以色列人不聽從摩西律法的明文禁令,反而採納了這異教風俗(見17:10;王上14:23;申12:2;耶2:20;3:6;17:2;結6:13;20:28;何4:13-14)。

16:5 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圍困亞哈斯,卻不能勝他。

   《新》不能勝他:見賽7:1-17;代下28:5-21。利汛和比加意欲推翻亞哈斯,在南國立他別之子為王,好再得一位同盟者,聯手對抗亞哈斯(見15:19、25等註釋),雖然猶大和亞哈斯犯罪作惡,但耶和華因著對大衛家的應許,仍拯救他們脫離這危難(見王上11:36;撒下7:13;賽7:3-7、14)。

   《啟》看15:29註。利汛和比加之盟,除了聯手抗亞述外,還圖消滅大衛王朝,瓜分南國土地。《歷代志》作者認為是神對猶大國犯罪的刑罰(代下28:5)。

   《馬》5~9:爲了強迫猶大同去對付亞述,並在猶大立一個傀儡(賽七6),亞蘭和以色列聯手攻打耶路撒冷。同時亞蘭王……收回以拉他,在那裏設立殖民地。亞哈斯在困境中請求亞述王幫忙,給他殿裏和宮裏所有的金銀。提革拉毘列色依他的請求,攻取大馬士革、殺死亞蘭王,這就應驗了以賽亞的預言。不過神使亞述成爲猶大的咒詛(賽七17-25)。

16:6 當時亞蘭王利汛收回以拉他歸與亞蘭,將猶大人從以拉他趕出去。亞蘭人﹝有譯以東人的﹞就來到以拉他,住在那裏,直到今日。

   《新》亞蘭人就來到以拉他:(編者註:「亞蘭人」新國際版譯作「以東人」)見代下28:17。非利士人也趁機為以往戰敗報仇雪恥(比較代下26:5-7與代下28:18)。

   《啟》猶大國失去阿卡巴灣的港口以拉他(參14:22註),是國家經濟一大損失,再添上耶城被圍,情況的危殆,可見於先知以賽亞的記述中(賽7章)。以賽亞勸亞哈斯全心倚靠神,可是此人信心不足,仍向亞述王求救。

16:7 亞哈斯差遣使者去見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說:「我是你的僕人、你的兒子。現在亞蘭王和以色列王攻擊我,求你來救我脫離他們的手。」

   《新》你的僕人、你的兒子:亞哈斯情願與亞述締盟以保猶大,而不肯聽從耶和華,信靠祂的應許(見出23:22;賽7:10-16)。

16:8 亞哈斯將耶和華殿裏和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銀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

   《新》殿裏…所有的金銀:聖殿收藏的寶物,一定已由約坦稍微增補(見12:18;14:14)。一份在主前七三四年向提革拉毘列色進貢的列王名冊上,「猶大的約哈斯」(亞哈斯)也在其中(其餘所列諸王包括非利士王、亞捫王、摩押王和以東王)。

16:9 亞述王應允了他,就上去攻打大馬士革,將城攻取,殺了利汛,把居民擄到吉珥。

   《新》攻打大馬士革,將城攻取:主前七三二年,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攻取並毀滅大馬士革(見賽7:16;摩1:3-5先知的預言)。

   《新》把居民擄到吉珥:亞蘭人來自吉珥(摩1:5)。吉珥所在地不詳,但曾在賽22:6論到「以攔」時提及。

16:10 亞哈斯王上大馬士革去迎接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在大馬士革看見一座壇,就照壇的規模樣式作法畫了圖樣,送到祭司烏利亞那裏。

   《新》亞哈斯王上大馬士革去迎接…提革拉毘列色:亞哈斯以附庸國王身分,向獲勝的亞述王致謝,表示忠誠。

   《新》大馬士革…一座壇:也許指臨門神的壇(見5:18;代下28:23),但更可能是提革拉毘列色的御用聖壇。亞哈斯仿築這壇,進一步表示願臣服於亞述人。

   《馬》10~16:亞哈斯上大馬士革迎接提革拉毘列色,在那裏看見一座外邦人的壇,便決定在耶路撒冷照樣建一座。他送一張圖樣到祭司烏利亞那裏,烏利亞便在亞哈斯王回到猶大之前把壇……建好。亞哈斯在新壇上獻各樣的祭(除了贖罪祭和贖愆祭),並吩咐……烏利亞以後在其上獻祭,代替銅壇。第15節尾後的部分似乎暗示亞哈斯用銅壇來問卜。不過,其意思也可以是:“至於銅祭壇,我會求問(或考慮)怎樣處置它。”祭司烏利亞遵從亞哈斯王的吩咐褻瀆神,沒有勇敢地責備王,實在有罪。以賽亞書八章2節對烏利亞有好的描述,但那是在耶路撒冷被攻擊之前。他順從亞哈斯的吩咐建壇的惡行,發生在以後的時間。

16:11 祭司烏利亞照著亞哈斯王從大馬士革送來的圖樣,在亞哈斯王沒有從大馬士革回來之先,建築一座壇。

16:12 王從大馬士革回來看見壇,就近前來,在壇上獻祭;

16:13 燒燔祭、素祭、澆奠祭,將平安祭牲的血灑在壇上,

   《新》燔祭、素祭、澆奠祭…平安祭:除澆奠祭外,聖殿奉獻禮中也獻了這些祭(王上8:64)。

16:14 又將耶和華面前的銅壇從耶和華殿和新壇的中間搬到新壇的北邊。

   《新》新壇的北邊:銅壇本座落聖殿前,地位顯著,亞哈斯把它移到新石壇旁。

16:15 亞哈斯王吩咐祭司烏利亞說:「早晨的燔祭、晚上的素祭,王的燔祭、素祭,國內眾民的燔祭、素祭、奠祭都要燒在大壇上。燔祭牲和平安祭牲的血也要灑在這壇上,只是銅壇我要用以求問耶和華。」

   《新》王的燔祭、素祭:舊約聖經他處沒有提及王的這些特別獻祭,惟一可能的例外,是以西結所描述一位未來君王的獻祭(結46:12)。

   《新》大壇:(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新大壇」)雖然有火從天降下來,使壇成聖,並表明啟用此銅壇來敬拜耶和華(見代下7:1),現亞哈斯卻按大馬士革異教祭壇圖樣,另建新壇取而代之。銅壇雖不小(見代下4:1),新壇卻更大。

   《新》銅壇我要用以求問耶和華:古代近東文獻證實,當代人流行藉查驗祭牲的內臟,來尋求神旨。此處亞哈斯宣稱他要模仿亞述人占卜的方法,來得到耶和華的指引。

16:16 祭司烏利亞就照著亞哈斯王所吩咐的行了。

16:17 亞哈斯王打掉盆座四面鑲著的心子,把盆從座上挪下來,又將銅海從馱海的銅牛上搬下來,放在鋪石地;

   《新》將銅海從…銅牛上搬下來:見王上7:23-26。也許需要用這銅作為向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繳納的部分貢銀。

   《啟》亞哈斯拆下聖殿中盆座的心子、銅牛等,很可能是用來籌足向亞述王繳交的貢銀。

   《馬》17~20:亞哈斯挪移聖殿中一些器具的位置,也許他害怕亞述王攻取耶路撒冷時會將它們拿走。有人認爲他用這些東西來進貢。歷代志下二十八章24節敘述亞哈斯將聖殿整個關閉,直到他統治的終結。像其他背離神的君主一樣,亞哈斯不得葬在王墓(代下二八27),只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

16:18 又因亞述王的緣故,將耶和華殿為安息日所蓋的廊子和王從外入殿的廊子挪移,圍繞耶和華的殿。

   《新》又因亞述王的緣故:自亞哈斯成為提革拉毘列色的附庸國後,被迫放棄部分代表國王權柄的象徵。

   《啟》亞哈斯把造在王宮和聖殿之間有蓋的走廊拆除,以示對亞述王的敬意。這事有幾種解釋:一是說他從此只在外邦的壇上敬拜,把進聖殿的門封了。一說是他現在只是亞述王的臣僕,舊日象徵國君地位的建築物須加拆除。另一說則是緊接17節而來,他拆掉這些,是把廊子上的金銀裝飾取下,籌措給亞述王的貢銀。以第三說較可信。

   《啟》安息日所蓋的廊子:指只在安息日和月朔才開的殿門,供王進殿之用。

16:19 亞哈斯其餘所行的事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新》亞哈斯其餘所行的事:見代下28章,該處提及亞哈斯甚至「封鎖耶和華殿的門」(代下28:24)。

16:20 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

   《新》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有關希西家作王的情形,見1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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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使兒子經火”,這是……
16:3 亞哈斯敗壞到將兒女獻給外邦神為祭。這是迦南人的習俗,以色列人本應趕走迦南人並清除他們的惡俗。

以色列與亞蘭、猶大與亞述,千絲萬縷的政治關係——
16:5 以色列與亞蘭都受亞述統治,他們聯合對付猶大,想強迫這南方之國和他們共抗亞述,強化他們的西部聯盟。但是猶大王亞哈斯竟然向亞述求助(16:8-9),他們的計劃即告吹。

邪惡蒙蔽了亞哈斯的心,後果……
16:10 亞哈斯前往大馬士革,向提革拉毘列色王表示感激效忠。因為亞述軍攻佔了亞蘭人的首都大馬士革(公元前732年),亞哈斯懼怕南部會有動盪,就想倚靠金錢而不想依靠神把這強大的君王拒於國境之外,但他的打算未能成功。雖然提革拉毘列色當時沒有攻佔猶大,卻也為其帶來諸多苦難,令亞哈斯後悔尋求亞述的援助(參代下28:20-21)。

古時今天都有人把神當招牌,護身符——至於我……
16:10-16 邪惡的亞哈斯王沿襲異教習俗,改變聖殿的用途,用聖殿祭壇來為個人圖利(作占卜求問)。他這樣行,是漠視神的命令。我們會譴責亞哈斯,但如果我們想利用神來迎合自己的愛好,就是亞哈斯的翻版。我們必須以祂是神來敬拜祂,而不是出於私心,想祂成為一個怎樣的神來敬拜祂。

亞哈斯這樣做好像不太妥當,是有點想取代神吧——我在哪方面試圖更改神的心意和方式?
16:14-18 亞哈斯仿照大馬士革壇的樣子造祭壇,來代替燔祭祭壇。(原來的銅祭壇並沒有扔掉,他用來占卜、求問神。銅盆本來是洗祭牲用的,銅海是聖殿用作貯水的大池。)這是極其嚴重的褻瀆,因為神已經明示,人應當怎樣造祭壇及如何使用(參出27:1-8)。建造新祭壇就好像立一個新的偶像。由於猶大淪為亞述的附庸,所以亞哈斯王極力想討亞述王喜悅。亞哈斯讓亞述王代替神作猶大的領袖,這是何等悲哀的事。不管人如何卓爾不凡或權勢能力兼備,也不能代替神來領導我們。

祭司的職責是甚麼?現今屬靈領袖怎樣發揮應有的作用?
16:18 亞哈斯變成怯弱的王,他有一個軟弱妥協的大祭司,猶大的宗教系統也就一蹋糊塗。它是建立在異教的習俗上,首領只想討好掌權者。如果我們一心仿效別人、討好別人,就是看重人過於神,必招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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