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20121024約翰二書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譯:教會;下同)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

   《新》作長老的:見提前3:1註釋。約翰在晚年時擔任長老之職(可能是在以弗所教會)。使徒彼得也曾任類似職位(彼前5:1)。

   《新》蒙揀選的太太:若不是指亞西亞省一位不知名的基督徒婦人,就是以比喻的方式暗示該處一所地方教會。

   《新》她的兒女:那位基督徒婦人的兒女,或那間地方教會的會友。

   《馬》使徒約翰在約翰貳書中,介紹自己是作長老的。這可以是指他的年紀,也可能是指他在教會中的身分。從年紀上說,在各個與主耶穌一起生活過的使徒之中,約翰是最長壽的。從身分上來說,他誠然是長老,是監督。因此,兩種解釋都是正確的,毋須選擇。

  至於“給蒙揀選的太太”一句,就不容易解釋了。一般的解釋有三種。

  (1)有人認為蒙揀選的太太是指教會,聖經其他地方把她形容為基督的新婦;這可能是指某一家地方教會。

  (2)另有人認為這封信是寫給“蒙揀選的古萊雅(Kyria)”的,即一個婦人名叫古萊雅的。這希臘文名字,可以相等於亞蘭文的馬大(兩者的意思都是“太太”)。

  (3)又有人認為約翰寫這封信給一位不知名的基督徒太太,她與所有信徒一樣,都是神所揀選的,是基督在創立世界之前所揀選的。

  我們認為上述第三個解釋最可取;而且,這封寫給一個婦人的信件,提醒收信人要防避假師傅,這是尤其有意義的。最初是因為夏娃受撒但的欺騙,罪便進入了世界。“……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提前二14)。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提到,有善於吸引婦女的假師傅;他們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這些婦女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慾引誘”,她們聽任何人的教訓,但“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三6-7)。甚至在現今,異端人士仍然會在白天,當家中的男人出外工作時,登門造訪。此外,須提醒兒童防避假師傅。

  約翰說,他為真理的緣故,愛這位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蒙拯救的人,都享受著奇妙的相交,他們彼此相愛。如果不是因為他們都喜愛神的真理的話,他們根本就不會愛別人。是神的真理將這些心連繫起來──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的心。

1:2 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裏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馬》是為真理的緣故一句,有兩個可能的解釋。這可以指愛所有聖徒的推動力,也可以指約翰寫這書信的原因。二者都可以成立。這真理存在我們裏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這裏所說的真理,可以指:

  (1)主耶穌基督;祂說:“我就是……真理”(約一四6)。

  (2)聖靈;“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參看約一四16~17)。或

  (3)聖經;“你的道就是真理”(約一七17)。在我們裏面竟有這三者,且會永遠與我們同在;這真是足以叫我們讚歎不已!

1:3 恩惠、憐憫、平安從父 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

   《馬》約翰的問候是:恩惠、憐憫、平安……必常與我們同在。恩惠,是那些應受懲罰的人,得到不配得的恩寵。憐憫,是對那些有罪並可鄙的人,施以同情憐憫。平安,是因著神施恩惠和憐憫,以致人神能恢復和諧的關係。這三種福氣都是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而來的。父神是來源,兒子是途徑。再者,這一切都是在真理和愛心上的,神決不會為賜下這些福氣而偏廢其一。

1:4 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

   《馬》約翰在這裏表示他的快樂,因為他聽見這位蒙揀選的太太的兒女……遵行真理。真理不單是用頭腦來相信的東西,真理更要在每一日的生活中行出來。耶穌既將真理活生生地體現出來,他就期望我們的生命,可以成為真理的見證。

1:5 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

   《馬》由第5至9節,使徒約翰似在將他第一封書信的概要重述一遍。在頭一封書信中,他將屬神生命的試驗列出來。在這裏,他最少重複了其中三樣──相愛(5節)的試驗,順服的試驗(6節),道理教訓的試驗(7-9節)。

1:6 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

   《啟》愛與遵守神的誡命是分不開的;遵守神的命令是愛神的表現(約14:21),也是基督徒的標記(約壹3:24)。主耶穌的新命令是叫信徒彼此相愛(約13:34)。

   《馬》首先,他向讀者重提信徒之間要相愛的命令。在這裏,愛的意思是指無私地為了他人的利益而付出。愛不會問“我可以從這人身上得回什麼?”而是問“我可以為這人做什麼?”故此,愛的具體表現,就是照祂的命令行。從神的角度說,除非我們遵照主的命令和神的真理而行,否則我們不能夠真正地去愛。

1:7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

   《新》7~11:這段經文處理約翰壹書所攻擊的異端,即諾斯底主義的基本論點:他們認為神子不曾道成肉身(約1:14),不過是在具人性的耶穌受洗和被釘死之間暫時降臨在他身上。

   《馬》本節將我們帶到道理教訓的試驗去。主要的問題是:“神是否確曾成為人,就是耶穌基督?”答案是響亮的“是!”諾斯底主義者相信,真神基督確曾有一段時間降臨在拿撒勒人耶穌身上。但約翰卻堅稱,耶穌基督在過去、現在,一直到永遠都是神。

1:8 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我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新》所做的工…得著…賞賜:信徒在地上忠心事奉所完成的工作將為他帶來天上的賞賜(見可9:41;10:29-30;路19:16-19;來11:26)。

   《馬》因此,約翰提醒讀者:“你們要小心,不要拆毀我們已經完成的工作,卻要得著美滿的賞賜。”(聖經新譯本)換句話說,就是你們要在主耶穌基督的真理上站穩,好叫我們在你們當中的努力不至於白費,而我們(眾使徒並他們的門徒)就可以得著美滿的賞賜。

1:9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 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新》越過:指諾斯底學派的人,他們以為自己的教導勝於使徒的教導。

   《新》基督的教訓:從本書與約翰壹書的類似處、所對抗之異端的性質,以及本段的上下文來看,約翰這句話不是指基督的教導,而是指有關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人」這項真實教訓而言。

   《馬》當約翰說:“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他是指著假師傅說的。所謂越過,即超過許可的範圍。這正是異端人士的做法;他們聲稱擁有新的亮光,並教導一些神沒有在聖經中啟示過的教訓。他們並沒有留在基督所啟示的範圍內,或守著基督的教訓,這大概是指基督親自啟示的教訓,也可以是指聖經中一切關於基督的教訓。約翰在本節強調,異端人士或會聲稱自己認識神;但如果他並不相信主耶穌完全的神性兼人性,那麼他心裏根本就沒有神。人只能夠透過神的兒子來認識神。“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一四6)

1:10 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

   《新》接他到家裏:指為旅行教師預備住所和食物。這並不表示禁止向他們問安或邀他們道家中談話。約翰只是警告及反對信徒供應他們食物和住所,因為這樣做等於投資在假教師的「惡行」上,並等於公開贊成他們的行動(見11節)(編者註:此處禁止的問安,不是指客套的問安,而是指帶有積極鼓勵和歡迎意味的問安)。

   《啟》傳講異端教訓的人,也利用信徒接待旅客的便利,旅行訪問。作者勸信徒不可接待他們,供給食宿,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支持贊同所講的虛假道理。

   這裏包含了一條今天支持教會事工的奉獻原則:我們應求神給智慧能分辨是不是出乎神(約壹4:1),以免在他們的惡上有分。

   《馬》10~11:這是整卷書的中心。這裏有很重要的提醒,告訴我們應如何面對登門造訪的假師傅。約翰所針對的,不是一般的訪客,而是宣揚敵基督教訓的人。我們應否請他們進來?應否給他們奉茶?應否支助他們或買他們的書籍和刊物?答案是,我們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這些人是基督的敵人。款待他們,就等於站在反對救主的人那邊。有時,我們或會讓這些人到我們家裏來,卻不知道他們否認基督。這幾節經文所說的,並不是指這種情況。

  但如果我們知道某人是假師傅,卻仍與他為伍,這就是對基督不忠了。經文不適用於一般的訪客。我們會經常招待非信徒,目的是幫助他們歸信基督。

  然而,這裏所論的,是一些否定耶穌基督的神性兼人性的宗教教師。賀格解釋說:

  我們絲毫不可讓人產生錯覺,以為反對基督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也不可讓反對的人有影響其他人的機會。

1:11 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1:12 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裏,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

   《新》紙墨:紙是蒲草莖作的,很容易取得,且價格便宜。墨(希臘文這個字是由「黑色」一字演變而來)是混合碳粉、水、黏膠或油製成的。

   《新》使你們的喜樂滿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使我們的喜樂…」,也有抄本作「你們」)見約壹1:4。

   《啟》用紙墨筆之於書,在當日文盲眾多而紙筆不方便的時代,只能記錄或報導相當重大的事,不像今天印刷媒介發達,幾乎人人可作自己的出版人。約翰時代,蒲草製成的紙已出現,但仍價值昂貴。此處提到紙,可見羊皮卷之外,紙已採用作溝通的媒介。比較《提後》4:13。

   《馬》約翰本來還有很多事情要告訴這位蒙揀選的太太。不過,他卻在這裏擱筆,因為他期望在短期內能夠親身造訪,與他們當面交談。相對於用紙墨寫出來,親身面談當然暢快得多了!比起今日要憑信心與救主相會,他日能夠與祂面對面,這是何等精彩的事!誠然,到時我們的喜樂就可以滿足!

1:13 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都問你安。

   《新》蒙揀選之姊妹:按字義是指另一位基督徒婦女,但也可能是喻意用法,指另一間教會(見1節註釋)。

   《馬》因此,約翰在結束時說:“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都問你安。”我們並不知道他們是誰,但將來我們要與他們相會,享受彼此的相交,並與寫這封信的摯愛使徒約翰相交;最美麗的,就是能夠親自與救主相交。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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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作長老的”,是何許人也?
1:1 “作長老的”是約翰,耶穌十二位門徒之一,也是約翰福音、約翰書信和啟示錄的作者(參約13章人物介紹)。這封信在約翰一書之後不久寫成,為要警告信徒防備假教師。收信人是“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所以可能是寫給某位婦人,或者某所教會的。這信大概寫於以弗所。

“真理”,是……
1:1-4 “真理”是指耶穌基督的真理,與假教師的錯謬理論相對(參約壹2:21-23)。

相愛又豈是要說出來的!這我同意,相愛當然不可以只“說”,還要……你會如何實踐?
1:5-6 基督徒彼此相愛是新約中常常出現的主題,而愛鄰舍卻是一項古老的命令,早在摩西五經中就已提到(參利19:18)。有許多方法可以表達我們的愛心,例如排除偏見和歧視、接納別人、聆聽、扶助、施予、服事和不論斷別人等。我們只知道神的命令是不夠的,還要把命令付諸行動(參太22:37-39;約壹2:7-8)。

假教師對耶穌的看法通常是……
1:7 當時,很多假教師說靈界是良善的,物質是醜惡的。因此他們推論,耶穌不可能同時是神又是人。約翰強烈地警告信徒要提防這等教導。今天仍然有好些假教師,他們對耶穌的看法並不合乎聖經。他們是危險人物,因為他們歪曲真理,損害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他們可能使用一些原來的字詞,卻篡改了原來的意思。你的教師的生活方式更能顯示他們心裡的信念。(有關檢驗真教師的方法,請參約壹4:1。)

滿足的恩賜,很吸引人的呢!我也可以得到?真的?
1:8 約翰所指的“滿足的賞賜”並不是救恩,而是忠心事奉的獎賞。所有看重真理、堅持真理的人,都會得到滿足的賞賜;那些為自己而活,教導錯誤道理的人,則將失去賞賜(參太7:21-23)。

面對傳異端的人,就要拒絕?這……
1:10 約翰吩咐信徒,不要接待假教師,任何幫助異端人士傳虛假信息的事,我們都不要做。信徒接待他們,便是默許他們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拒絕別人似乎很不禮貌,但是忠於神比禮待人重要得多。約翰不是指責我們接待不信的人,而是指責支持敵擋真道的人。約翰還說,以任何方式支持假教師,便是與他的邪惡工作有分。

作者如此強調防備假教師,定有他的理由……
1:13 錯誤的教導帶來極嚴重的惡果,豈容我們忽視!約翰特別寫了這封信,提出警告,要防備假教師。今天仍然有許多假教師,我們一時疏忽便會跌進他們的陷阱中。因此我們要正視他們的危險性,積極地對抗他們,不要讓異端有任何立足的機會。




2012年10月2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網路

口才與謙卑

祂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祂的道教訓他們。—詩篇25篇9節

  我很羨慕有些人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信念,並以舌粲蓮花說服他人。有些人稱之為「能言善辯」或者是「妙語如珠」。有些人則說這是「口才」。

  亞波羅就有這種才能。我們聽說他是「有口才的,最能講解聖經」(使徒行傳18章24節)。然而,雖然他準確地講論關於基督的事,他卻單曉得約翰的洗禮。這並不完整,因為約翰所施的只是悔改的洗禮(25節,19章4節)。

  亞波羅知道關於耶穌的教導,但是他可能還不知道關於耶穌的死、復活和聖靈已經降臨(使徒行傳2章)。他的教導並不完整,因為他不知道每天要靠聖靈得力量。

  所以保羅的朋友──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邀請亞波羅到他們的家,以便糾正他的教導。雖然亞波羅受過高等教育,也精通經文,但他謙卑地接受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的指導。結果,亞波羅能夠帶著新的領受繼續他的事工。

  詩篇25篇9節提醒我們,上帝必引導謙卑的人行義路,把祂的道路教導謙卑的人。如果我們能有謙卑的心,我們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教導,並能讓祂透過我們去改變他人的生命。CHK

更像我恩主,時刻像我主;
更有祂溫柔,更謙和忠恕;
更熱心工作,更加勇敢忠誠;
更樂意奉獻,完成恩主使命。Gabriel

謙卑之人必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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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網路

藉祭祖作見證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

  基督徒回到故居,如何面對親人去世的場合?一位姊妹的外婆在台灣去世,她回台奔喪。她感到那是她信仰上一次嚴峻的考驗,因為家人為要等待海外親人回台灣,在她外婆去世一個月後才舉行公祭。

  她懇請團契輔導和姊妹們為此迫切禱告,求神讓她回台後能剛強壯膽,不拿香拜祭。回台灣後,姊妹向家人公開她是基督徒,所以,她不拿香拜祭。家人略有微言,但卻尊重她的信仰,要求她站在最後一排。感謝神,藉眾人代禱,姊妹靠主得勝有餘,為主作了美好見證。

  最近一位年長弟兄,回台灣參加不信主岳母的公祭,親人要披麻帶孝。弟兄也懇請教會同工代禱,結果,他在不信主的親人面前,不跪拜、不叩頭,為主作見證。

  中國人祭祖之儀節常與民間宗教掛鉤,形成另類的迷信。基督徒若能把握機會表明信仰,可以幫助不信主的親友明白我們有永生的盼望,不用擔心死後何往。但我們也必須處理得有智慧,不要讓未信的親友產生不必要的誤解,以為基督徒不懂得飲水思源,或對先人不敬,成為攻擊信仰的藉口。      ~李雅華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20121023約翰一書5章13-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新》說明寫作本書信的另一目的。

   《啟》本節可當全書的總結來看,說明作者寫信的主要目的,不是消極駁斥“那引誘你們的人”(2:26),而是積極地要基督徒確知自己已有永生。

   《馬》至此,本書已發展到總結的部分。首先,約翰用明確的話來表明他撰寫上文的目的。

  他的目的就是要使所有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都知道自己有永生。如果你有神兒女的特徵,你就可以知道自己已經是神家裏的人了。

  本節也教導我們認識另一寶貴的真理,就是得救的確據在於神的話。約翰寫下這一切,好叫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換句話說,寫聖經的目的,是要使一切相信主耶穌的,能夠有確據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他們毋須一廂情願地冀望,或胡亂地瞎猜,或訴諸感覺,或在黑暗中摸索。

  說自己已經得救,並非妄斷。約翰清楚明白地說明,一切真正信奉主耶穌的人,都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

5:14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新》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禱告蒙應允的另一個條件,見3:21-22。

   《啟》14~17: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3:9),要是發現有人犯罪該怎樣處理呢?2:2說有基督作我們的中保,為我們贖罪。但若信徒發現教會中有人犯罪,為了保持聖潔,應該怎樣處置他?作者的教訓是:發現弟兄犯罪的人應為他代求天父賜生命給他。神會聽禱告,因為若照神的旨意求,祂會答應(參1:9;3:22)。教會藉著弟兄們的愛心的代求,可以保持聖潔。

   作者指出罪分兩類,一種是“不至於死的”,一種是“至於死的”(16節)。至於死的罪包括故意背離神,拋棄真道,來滿足一己的私慾和淫邪,例如異端所作所為。這種罪永遠得不到救贖,注定受永遠的刑罰(靈性的死亡)。也有人解釋,說這種罪因神的責罰更可引致肉體的死亡(林前11:30)。“不至於死的罪”雖也是做了不義的事,但沒有這麼嚴重。

   《馬》14~15:我們既知道自己有永生,就可以存坦然無懼的心來到主面前。約翰在這兩節中把這坦然無懼的心描述出來。我們知道,我們若照神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禱告,並且回答我們。

  事實上,我們應小心避免為任何不合祂旨意的事祈求。或許有人會問:“我又何以得知神的旨意呢?”一般來說,神的旨意已透過聖經向我們顯明;因此,我們應研讀聖經,以致我們可以更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並知道怎樣更有智慧地祈求。

5:15 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5: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新》16~17:說明我們可以肯定那一類的祈求,神必應允(見5:14-15)。

   《馬》約翰舉出一個處境,是信徒可以放膽祈求的;但他同時舉出另一個例子,信徒在其中是無從放膽祈求的。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明顯地,這是指在某種情況下,基督徒發覺弟兄在犯罪,而這罪的性質,是不至於使犯罪者死亡的。在這情況下,信徒可以為那犯罪的弟兄代求,求神使他回轉。神為那代求者的緣故,必將生命賜給那犯了不至於死的罪的人。

  另一方面,也有至於死的罪。使徒約翰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5: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新》至於死的罪:由於本書信背景是針對諾斯底學派,他們否定道成肉身,並拋除一切道德的限制,因此「至於死的罪」很可能是指諾斯底學派頑強持續地否定真理,以及他們無恥的不道德行為而言。這種不知悔改的罪將導致屬靈的死亡。另一種看法認為這是指叫身體死亡的罪而言,當一個信徒繼續犯罪時,神會審判他,奪去他的生命(參林前11:30)。無論那一種看法,「不至於死的罪」在本質上都是較不嚴重的。

   《馬》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罪有不同的程度,有些罪的嚴重程度是不至於造成死的結果的。

5:18 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從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從 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新》18~20我們知道:這封信的末了有三個顯著的告白,用來肯定「我們知道」的真理,並將這封信幾個重要的主題作一個總結。

   《新》從神生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那從神生的」,下面接著是「必保護他」,與和合本小字同)指耶穌,神的兒子。

   《啟》18~19:為3:9的重申。信徒心裏有了神的道(神的種),可以不實行罪;但這“種子”不一定全都發芽,發了芽的也可能脆弱,經不住風雨。作者勸慰信徒,他們有外面的保障,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必保護他們;儘管這世界在魔鬼的權勢下,也不能傷害信神的人。

   《馬》由本節開始,約翰重申基督徒信仰中,幾點重要而確定的事實,然後莊嚴地結束這卷書。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這是我們能夠肯定的,凡有神生命本質的人,都不會繼續不斷犯罪下去。原因就是: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跟三章9節所說的一樣,這裏表示真正的信徒會堅持或保守自己所得的神生命的本質。只有這種人才不會受那惡者的傷害。

5:19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 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馬》對於那些自稱有過人見識的人,基督徒的回答是: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絕不閃爍其詞,在他眼中只有兩個範圍,不是在祂裏面,就是臥在那惡者手下。世上所有的人,不是得救的,就是失喪的,而他們的身分端視乎他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諾斯底主義者,你們得好好聽清楚!

5:20 我們也知道, 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新》那位真實的:指父神。

   《新》這是真神:可以指父神或神子。

   《新》永生:這封信一開始以此為主題(1:1-2),現用它來結束。

   《啟》那位真實的:指神和耶穌基督。

   《啟》本信的主題是要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開頭以“永遠的生命”始,現在以“永生”終。

   《馬》第三個重要的真理,就是道成肉身。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約翰以這主題來打開這卷書,現在又以其來結束。

  主耶穌來到這世上,向我們顯示祂就是那位真實的,即是真神。只有透過主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夠認識父神。“惟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然後,約翰還說: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再一次,所強調的是我們只有在耶穌基督裏面,才得以在神裏面。“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換句話說,約翰所教導的,正是諾斯底主義者所否定的,就是耶穌基督是神,只有在祂裏面才找到永生。

5:21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新》偶像:與獨一真神相背的各種假神(5:20)。

   《啟》信徒既有真神,有永生,就不可受異端誘惑;當遠避假神,持守真道,行在光中,盡信徒的本分,彼此相愛。

   《馬》最後,是約翰結束的勸勉:“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使徒約翰表達的意思其實是:“小心避免任何違背這些事實的教訓。”他要信徒保守自己,防避那些不是由眾使徒傳下來的、關於神的教訓。耶穌基督是神;除此以外,任何其他教訓都是偶像。

  約翰在這裏的意思,主要不是指雕刻而成的木頭偶像。偶像就是取代了真神地位的任何代替品或假神。所指的偶像是指錯謬的教訓,過於指物質的偶像。

  大主教亞歷山大把這句提醒形容為“警世真言”。我們找不到更好的用詞了;因此,我們就用約翰這句警世真言來結束: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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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永生,我真的可以擁有?是將來嗎?
5:13 有些人只是希望將來得到永生。約翰說,我們可以確定自己已經得到永生了。我們可以如此肯定是基於神的應許,祂已經藉著祂的兒子賜給我們永生。永生的確據是事實,不是感覺。無論你覺得與神相近或覺得與神很遠,你都已得到永生。你既相信神的真理,便可以確定得了永生。若你未能清楚自己是不是基督徒,就問一問自己:“我是否已經真心地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把一生交託給祂了?”答案如果是肯定的,你就可以憑著信心知道自己確實是神的兒女,並得著永生了。

要照神的旨意求,這我知道;只是我祈求的內容……
5:14-15 這段經文所強調的是神的旨意,而不是我們的意向。我們與神交通時,並不是求我們想要的東西,而是要向祂求問,祂對我們的期望是甚麼。我們依照祂的旨意祈求,祂會垂聽我們;只要祂聽我們的祈求,祂便會給我們肯定的答案。現在就開始帶著信心祈求吧!

有至於死的罪,是指甚麼?誰可以定斷?是我嗎?是你嗎?
5:16-17 解經家對這“至於死的罪”有完全不同的見解。至於這“死”是肉體的死還是靈性的死,意見也有分歧。保羅說過,有些基督徒因“輕率地”領聖餐而死亡(參林前11:27-30)。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欺哄聖靈而倒斃(參徒5:1-11)。褻瀆聖靈的引致靈性的死亡(參可3:29),敵對基督的人也同樣(參來6:4-6)。約翰可能是指那些離開基督,參加“敵基督”圈子的人。他們拒絕了惟一得救的途徑,把自己置於禱告之外。無論如何,即使我們知道“至於死的罪”是甚麼,也不能確實知道哪些人犯了這罪。因此我們應該繼續為弟兄姊妹祈禱,把審判權交給神。注意約翰所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他並不是說:“不能為這罪祈求。”他承認人對這罪是不肯定的。

能不犯罪就好了!你說是嗎?有辦法?是……
5:18-19 基督徒當然也會犯罪,但他們求神饒恕,就可以繼續事奉祂。神已經釋放我們脫離撒但的奴役,也保守我們在撒但不斷的攻擊下得到平安。世人沒有信徒那樣的自由去順服神,除非他們相信基督,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只有服從撒但。我們沒有中間路可走,不是屬於神、順服祂,就要在撒但的轄制下過活。

偶像,只是指有形的像吧……還包括更多的意思?
5:21 偶像是指任何取代真正信仰的東西,它包括:任何剝奪基督完全神性和人性的教導,任何自稱比聖經更有權威的思想,任何代替神而佔據了我們生活中心的東西。

耶穌是誰?——
5:21 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理解是我們的教導、宣講和生活的中心。耶穌是神亦是人,祂來為要代我們的罪付上死的刑罰。藉著對祂的信心,我們可以得著永生,並有力量按祂的旨意生活。對於“耶穌基督是誰”這個問題,你會怎樣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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