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20130402哈巴谷書2章4-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2:4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新》迦勒底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總稱巴比倫人,但特指他們的王而言。

   《新》惟:與心不正直的巴比倫人正相反。

   《新》義人因信得生:見賽26章,特見26:1-6。神既已啟示祂作工的方式(及時間),祂的百姓應該耐心等候,憑信心而活,信靠他們全權的神。新約聖經時常引用這節經文,說明人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羅1:17;加3:11;參弗2:8),因此也當靠信心而活(來10:38-39)。這句話日後成為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時更正教的標語。這原則是國家民族蒙拯救的途徑,也是個人靈命得釋(得救)的途徑。

2:5 迦勒底人因酒詭詐,狂傲,不住在家中,擴充心欲,好像陰間。他如死不能知足,聚集萬國,堆積萬民都歸自己。

   《新》擴充心欲,好像陰間:(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其心貪婪如墳墓」)墳墓絕不會說:「夠了!」(見箴30:15-16)。

   《啟》5~20:本段宣佈迦勒底人的五禍。5-6節上為引言,說迦勒底人的貪慾像墳墓一樣永難滿足。五禍用詩歌形式寫成,分成兩大段。6-14節為上段;15-20節為下段;每段都以應認識敬畏神的話作結(14、20節)。

2:6 這些國的民豈不都要提起詩歌並俗語譏刺他說:禍哉!迦勒底人,你增添不屬自己的財物,多多取人的當頭,要到幾時為止呢?

   《新》6~20:這段譏刺的經文(按希伯來文)可分為二段,每段十行(2:6-14、15-20);每段均以一句有深意的神學聲明作為結束(2:14、20)。這兩個聲明,使五個論巴比倫「有禍了」的宣告(2:6、9、12、15、19;參賽5:8-23;太23:13-32;路6:24-26;啟9:12;11:14),其涵意更廣闊。

   《新》豈不都…譏刺他:被巴比倫人猛攻所威脅的受害者,特別是猶大國,必定會譏刺無情的巴比倫。

   《新》禍哉:巴比倫貪婪的征討行為已被定罪。

   《啟》本節下半至8節為第一禍,因貪婪而招致。在迦勒底強暴行為下的受害者會反過來“搶奪”他。流人血的人亦流其血(8節)。

2:7 咬傷你的豈不忽然起來,擾害你的豈不興起,你就作他們的擄物嗎?

2:8 因你搶奪許多的國,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所以各國剩下的民都必搶奪你。

   《新》殺人流血:見2:17。因此,巴比倫人也必流血(見創9:6註釋)。

2:9 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免災的有禍了!

   《新》高處搭窩:像鷹在高不可攀之處築巢,巴比倫自以為他們的帝國可以永存(見俄3-4;參賽14:4、13-15)。

   《新》有禍了:巴比倫以其建築為榮之心亦被定罪。

   《啟》本節至11節為第二禍,斥責迦勒底人用不義之財在國中大事興建,並以此自豪,認為帝國堅不可摧。

2:10 你圖謀剪除多國的民,犯了罪,使你的家蒙羞,自害己命。

2:11 牆裏的石頭必呼叫;房內的棟樑必應聲。

   《新》石頭必呼叫…棟樑:巴比倫建造房子的石頭和棟樑都是強奪來的,所以它們也要見證屋主的不是。

2:12 以人血建城、以罪孽立邑的有禍了!

   《新》有禍了:巴比倫人的不義被定罪。

   《啟》12~13:本段為第三禍,因橫行不法而招致。這些榨取眾民勞役而建的城邑,必被焚毀。

2:13 眾民所勞碌得來的被火焚燒,列國由勞乏而得的歸於虛空,不都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嗎?

   《新》被火焚燒:這些巴比倫人勞苦建造(2:12)的城市,都要被焚毀。

2:14 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新》耶和華將要消滅巴比倫及她一切屬世的榮耀。祂這種作為將使全地認識祂那更偉大的尊榮(見出14:4、17-18;賽11:9;啟17:1-19:4)。

   《啟》神必刑罰迦勒底人,使全世界都能認識神,歸榮耀給祂(看出14:4;賽11:9)。

2:15 給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見他下體的有禍了!

   《新》有禍了:巴比倫因她的兇暴已被定罪。她對鄰國的強暴,擄盡他們財富的罪行(參王下25:8-21她日後如何對待耶路撒冷),好比人將鄰舍灌醉,進而暴露他的下體猥褻取樂一樣。

   《啟》15~17:本段為第四禍,斥責迦勒底人的橫暴。他們掠奪列國的財富,虐待其人民,如同強逼人喝醉,然後觀看其裸露,以人的羞辱為樂。神將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

2:16 你滿受羞辱,不得榮耀;你也喝吧,顯出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裏;你的榮耀就變為大大地羞辱。

   《新》滿受羞辱…顯出是未受割禮的:耶和華將對付巴比倫,如同她對待鄰國那樣。

   《新》耶和華右手的杯:象徵神的懲治(見賽51:17、22;耶25:15-17;哀4:21;啟14:10;16:19)。

2:17 你向黎巴嫩行強暴與殘害驚嚇野獸的事必遮蓋你;因你殺人流血,向國內的城並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強暴。

   《新》你向黎巴嫩行強暴:巴比倫人似乎曾大肆掠奪黎巴嫰的香柏木樹林,為要建造自己的廟堂、殿宇(參賽14:8)。

   《新》殘害驚嚇野獸:亞述碑文記錄他們在黎巴嫩山區打獵,入侵的巴比倫人可能也沉迷於這種活動。巴比倫的殘暴,除了使田地與城市遭破壞外,各種生物也都遭殃。

2:18 雕刻的偶像,人將它刻出來,有甚麼益處呢?鑄造的偶像就是虛謊的師傅。製造者倚靠這啞巴偶像有甚麼益處呢?

   《新》偶像:希伯來文此字是「小神」或「無足輕重之物」之意(參賽41:29;44:9;耶10:15;並參出20:4-5;詩115:4-8對拜偶像者的定罪)。

   《啟》18~19:這是第五禍,斥責拜偶像的罪。

2:19 對木偶說:醒起!對啞巴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這個還能教訓人嗎?看哪,是包裹金銀的,其中毫無氣息。

   《新》有禍了:定巴比倫崇拜偶像者的罪。

2:20 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

   《新》惟:列國的石頭和木雕偶像(2:19)對百姓是沉默無聲的,但全地的人在即將施行審判的真神面前,則當肅敬靜默(參賽41:1;番1:7;亞2:13)。

   《新》聖殿:指天上的聖所。

   《啟》偶像為石頭所刻,金銀所包,沒有生氣,本身就是欺騙;在人面前像啞巴一樣不能說話。神就要審判惡人,全地球的人看見那景象,會肅然起敬,一句話也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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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義人因信得生」——得救本乎恩,這對我的激勵……
2:4 惡貫滿盈的巴比倫人自以為是,勢必覆滅。「惟義人因信得生」這節經文也可譯作「義人必因信而活」。它曾激勵過不少信徒。保羅曾引述過這段經文(參羅1:17;加3:11);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在著名的信心之篇前面,引述過同一段話(參來10:38)。對於在困苦中生活,不知前路如何的信徒來說,這句話的幫助更大。基督徒應相信神會按祂的計劃,引導一切的事。

野心膨脹,慾壑難填,這些罪的後果則是——
2:4-8 巴比倫人驕傲自信,向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軍事實力。他們只顧滿足自己的慾望,從不管後果如何。不過這些人的罪終要被清算,被他們擄掠的人會來奪去巴比倫的一切,並恥笑他們。公義有可能來得慢,但一定會來。

積蓄不義之財是自害己命,我的財富有沒有令他人受損?
2:9-13 巴比倫的財富建立在別人的不幸上面,以後這些不義之財將會變為烈火中的燃油,使他們引火上身。受害的城市和其中的居民,都會起來與他們對抗。金錢本身並不邪惡,神所譴責的是貪愛錢財的心,和詭詐的斂財手段(參提前6:10)。因此,不要為貪戀錢財而失去對神的渴慕和熱心,也不要讓金錢取代了家庭、朋友或神的地位。

燒香拜佛我不幹——甚麼?偶像不單指這些——這……
2:18 現代人拜偶像似乎不如以前普通,但其實拜偶像並非只是跪拜神祇,而是指信靠人造出來的東西,也就是信靠自己所創造及所維持的一切。倘若我們口中說敬拜神,卻一心仰賴自己的銀行存款、家庭、工作和事業,這便與拜偶像無異。你信神過於你手所造的一切嗎?

偶像不會說話,但神是不同的!
2:20 偶像沒有生命,也沒有位格和能力,只不過是木頭或石頭造出來的東西,其殿宇也是空空如也,根本沒有真神在內居住。聖殿卻不同,它是神的居所。這位又真又活的神滿有能力,祂是完全的神。拜偶像的人會命令偶像拯救自己,但我們敬拜生命之主的,則是以尊崇的態度默然仰望祂,我們承認祂的掌管,並知道祂的行事法則。偶像並不能答覆我們的問題,但永生的神卻能透過聖經向我們說話。讓我們懷著敬畏的心來到祂的面前,靜心等候祂要向我們說的話。



20130401哈巴谷書1章1~2章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第一章>

1:1 先知哈巴谷所得的默示。

   《新》先知:3:1也稱哈巴谷為先知,使得3章與1至2章緊緊關連。

   《新》哈巴谷:大概是巴比倫名字,指一種花園植物。

   《新》默示:本書記載兩項神的默示(1:5-11;2:2-20)默示通常是藉異象顯示的。希伯來文「默示」一詞(可能是「負擔」之意,也可能僅是「宣告」之意),通常是指帶有警告的啟示,警告即將臨到的大災難(參賽15:1;19:1;22:1),但在亞9:1;12:1;瑪1:1也指帶盼望的信息。

   《啟》默示:神常藉異象將祂的旨意啟示給人,有警告也有祝福。此字原文雖有“負擔”的意思,但先知主要的責任是宣告神的吩咐。

1:2 他說:耶和華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還不拯救。

   《新》1:2~2:20:先知與神的對話。對話的主題是很古老的:為何邪惡橫行不遭懲罰?為何神不聽人的禱告?

   《新》強暴:當時大概是約雅敬作猶大王,他為人殘酷、腐敗又野心勃勃。哈巴谷描述的是主前七世紀末期猶大國社會的敗壞,以及百姓靈性上離經叛道的情形。

   《啟》2~4:本節至2:20為先知與神之間的對話。這三節是先知提出的問題,與約伯和亞薩(詩73篇)一樣:為甚麼惡人興旺不受懲罰?為甚麼不聽義人的呼求?

   《啟》強暴:不公道的行為。哈巴谷說預言的時候正值約雅敬王在位(主前609-597年),朝中貪贓枉法,君王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王下23:27);國中拜偶像之風盛行,民不聊生。

   《啟》不理:先知看來好像神任由罪孽、奸惡橫行,不予干涉。

1:3 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

   《新》你…看著…而不理:見1:13,神似乎在容忍殘酷凶暴的事,這點令先知覺得驚奇至極。

1:4 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

   《新》律法放鬆…公理顯然顛倒:因為富裕的地主以賄賂控制了各地的法庭。

   《啟》律法放鬆:法律形同虛設。

   《啟》公理:指社會正義。

1:5 耶和華說:你們要向列國中觀看,大大驚奇;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

   《新》總是不信:猶大的百姓絕對無法相信神竟會將他們交在傲慢的巴比倫人手裏。

   《啟》5~11:本段為神對先知所提問題的第一次回答。神要用“殘忍暴躁”的迦勒底人來刑罰猶大。

1:6 我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殘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

   《新》神要藉巴比倫人攻擊背道的猶大國來懲罰他們。巴比倫人在主前六二六年脫離亞述,重新獨立,成為一個強大的國家,並在主前六一二至六○五年間徹底消滅亞述,保持強盛國勢,直至主前五三九年。有鑑於這背景,本節的迦勒底人與當年再次興起的巴比倫人為同義字。

   《啟》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即攻掠他國的土地。此事為神後來降禍巴比倫的第一個原因(2:6-8)。

1:7 他威武可畏,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

   《新》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編者註:新國際譯作「罔顧法紀,自我吹噓」)傲慢之態。

   《啟》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指心目中沒有神,把法律抓在自己手裏,只求本身得榮耀,不理他人死活。

1:8 他的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馬兵踴躍爭先,都從遠方而來;他們飛跑如鷹抓食,

   《新》巴比倫攻克敵國的快速,已是人盡皆知的事。

1:9 都為行強暴而來,定住臉面向前,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

   《新》將擄掠的人聚集,多如塵沙:巴比倫效法在他們之前的亞述,流放被征服的國民,以此為國策(見2:5)。

   《啟》定住臉面向前:一語原文意思不明,有的譯文作“他們的大隊像沙漠的風凌銳推進”。

1:10 他們譏誚君王,笑話首領,嗤笑一切保障,築壘攻取。

   《新》築壘攻取:一種圍城戰略。

   《啟》巴比倫處理征服地人民的方法,與亞述如出一轍。把百姓擄往墾荒。

   《啟》築壘:為巴比倫人攻城用的一種方法。

1:11 他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像風猛然掃過,顯為有罪。

   《新》以自己的勢力為神:巴比倫人十分倚靠自己的軍事勢力,並以此為傲,以致視之如神(見1:16)。

   《啟》巴比倫人以自己的軍事力量自豪,視暴力為神。

1:12 耶和華我的 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致死。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

   《新》猶大要被比他們更邪惡的巴比倫懲罰,哈巴谷實在不明白這怎麼可能是一件公義的事,因此認為神絕不會讓巴比倫完全攻滅猶大。

   《新》耶和華啊,你派並他:先知承認巴比倫是神施行審判的工具(參賽7:18-20;44:28-45:1)。

   《啟》12~17:先知不明白何以神要用更惡的人來刑罰猶大,因此提出第二個問題。

   《啟》我們必不致死:哈巴谷相信神是公義的,必看顧義人。

   《啟》派定:先知對神信任,肯定神有權“派定”、“設立”迦勒底人來城罰猶大。

1:13 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

   《新》這是以色列人的信仰架構內,一個關於罪惡的典型問題:一位聖潔公義的神怎能容許罪惡橫行無阻?

   《新》行詭詐的…惡人:指巴比倫人。

   《新》比自己公義的:指猶大。

   《啟》神有權作祂認為對的事,但先知不明白何以既聖潔又公義的神要讓迦勒底人來“吞滅比自己公義的”猶大。

1:14 你為何使人如海中的魚,又如沒有管轄的爬物呢?

   《啟》14~15:作者將百姓比喻為“魚”,迦勒底大軍如“網”,百姓只有給捕入網中的分。

1:15 他用鉤鉤住,用網捕獲,用拉網聚集他們;因此,他歡喜快樂,

   《新》用網捕獲:被巴比倫征服的人,如同游入魚網中的魚那樣無助。美索不達米亞的浮雕即以象徵手法,描繪征服者用魚網圍捕敵人。

1:16 就向網獻祭,向網燒香,因他由此得肥美的分和富裕的食物。

   《啟》網:代表敵人的軍事力量,敵人把暴力當作神。所以向之獻祭、燒香,把戰勝的功勞歸諸武力。

1:17 他豈可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毫不顧惜呢?

   《啟》哈巴谷問神:究竟容忍國際上逞兇行惡的國家到甚麼時候?


<第二章>

2:1 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甚麼話,我可用甚麼話向他訴冤(向他訴冤:或譯回答所疑問的)。

   《新》我要站在守望所:一個站在瞭望台之警衛的形像,他向外觀看,等候神回答他的問題,若有可能遭神責難,恐怕就是出自他對神公義的質疑。

   《新》望樓:(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外郭」)指圍繞耶路撒冷的眾城牆。

   《啟》1~4:本段為神第二次的答覆,說明到了時候,自高自大的迦勒底人也要受到刑罰。

   《啟》先知想像自己如守望的人,站在城頭,緊張地觀看神的動靜。

   《啟》訴冤:亦作“回答神的斥責”,他恐怕向神提出質問會為神所不悅,招來斥責。

2:2 他對我說: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或譯:隨跑隨讀)。

   《新》2~3默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啟示」)見代上17:15;箴29:18註釋。希伯來文此字特指先知所見的異象(如見賽1:1)。

   《新》使讀的人容易讀:直譯作「使讀的人可以跑」,意即報信的人可快跑傳遞,向收信者朗讀。

   《啟》讀的人容易讀:或作“隨跑隨讀”。傳信息的人邊跑邊把信息向受眾宣讀,說明這默示的重要和緊迫性。

2:3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

   《新》等候:下一段是關乎巴比倫將在主前五三九年被滅的信息,但要在哈巴谷說這預言之後六十六年才會應驗。耶和華曉諭哈巴谷(及猶大),預言的應驗或許會遲延,但他及百姓應當靜候其成(見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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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第一章>

不單是我,先知原來也滿腹疑問……
1:1 約雅敬王執政期間,哈巴谷在猶大國居住(參王下23:36-24:5)。公元前612年,即亞述國首都尼尼微淪陷的那一年,至公元前589年,即猶大國被巴比倫進攻的時候,哈巴谷向人傳講神的話語。隨著亞述國軍力的衰敗,巴比倫漸漸成為世界強國。本書所記的乃是先知與神的對話,內容主要環繞先知的一連串疑問:「神為甚麼好像對罪惡視若無睹?犯罪的人又為甚麼好像不用受罰?」其他的先知書都是把神的話告訴我們,這卷書卻把人的問題帶到神面前。

神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先知的問題正是我想問的——
1:2-4 哈巴谷看見周圍的罪行,十分難過,便向神傾吐心中的感受。在今天,不公平的事依然經常發生,但切記不要妄生懷疑,甚至抗拒神。相反,我們應該細察神對哈巴谷所說的話,認識祂的長遠計劃和目標。縱使我們未必完全明白祂的用意,但也應知道祂所作的都是對的。

神回答了,原來……
1:3-5 神回答哈巴谷的疑問,對先知所關注的情況,神表示必定要獨行奇事,使哈巴谷驚訝不已。當四周環境壞得難以忍受時,我們或會懷疑神已經忘記了我們。不過,總要記住神仍然掌權。祂有自己的計劃,並會在所定的時間懲罰惡人。如果我們能謙卑下來,自然會願意接受神的答案,等候祂所定的時間。

人經常會錯怪神,像我就……
1:5 神把即將要行的事告訴耶路撒冷的居民,並說他們必定會非常詫異。這些人會看見連串叫人難以置信的事,包括:(1)他們的國家(猶大國)會忽然由一個繁榮的獨立王國淪為附庸國。(2)幾百年來一直強盛的埃及,差不多在一夜間覆滅。(3)亞述的首都尼尼微將被擄掠一空,甚至無人記得它的所在。(4)迦勒底人(巴比倫人)會日漸強盛。神的話雖然令人震驚,但百姓在有生之年會看見這些話一一成為現實。

迦勒底人也好不到哪兒去,怎麼神要興起他們?
1:6 迦勒底人(巴比倫人)居於波斯灣的西北部,在公元前630年前後迅速崛起,成為強國。其後,他們向亞述國顯示實力,並於公元前605年把它攻陷,成為世上最強大的國家。然而他們跟亞述人一樣敗壞,同樣喜歡擄掠別國人民(1:9),又以軍事謀略自誇(1:10),倚賴自己的軍力(1:11)。

築壘,原來是……
1:10 古代軍隊攻取城池時,會在城牆邊堆沙石築壘進攻。

巴比倫人依仗自己的軍力,我依仗的又是甚麼?是自己的能力嗎?
1:11 巴比倫一直以自己的軍力強大,軍備精良而心高氣傲。他們不講人道,只顧掠奪其他民族,從被征服的國家搶擄財寶和奴隸。敬拜偶像的人往往就是這樣,總是求他們手所造的神靈幫助自己謀取想要的東西。但基督徒所求的,是創造我們的主賜我們心力,去好好地事奉祂。偶像敬拜的目的,是為自己的榮譽;基督教的目的,卻是要榮耀神。

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難道是神的安排?
1:13 對猶大國的懲罰將藉巴比倫人之手完成。對於神竟然用巴比倫人的手來懲罰猶大國,哈巴谷感到十分驚訝,因為這個民族遠較猶大人敗壞。另一方面,巴比倫人也並不知道神用他們來懲罰猶大國,好讓百姓回轉。他們將被勝利沖昏頭腦,結果也走上滅亡之路。惡人自取滅亡,絕不能逃出神的手掌。神可能用很特別的工具來糾正我們、懲罰我們。如果我們確需糾正或懲罰,又怎能埋怨神所用的工具呢?


<第二章>

先知登上守望樓等候神的信息,我的「守望樓」在哪裡?
2:1 不少先知都用守望樓來代表等候盼望(參賽21:8,11;耶6:17;結3:17)。這裡提到的守望樓,也代表哈巴谷的態度是靜心等候神,留意神的答覆。這些用石建成的守望樓是建在城牆或瞭望台上,以便看守的人遠遠就可看見敵人或信差臨近城門。不少葡萄園也建有守望台,以便守護園中成熟的果子。哈巴谷在台上等候,就是要站在最佳位置,好接受神的信息。

神的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為甚麼有的人看不見?我看見嗎?
2章 本章記述神如何答覆哈巴谷的疑問,這包括:(1)罪惡勢力要到何時才能受到壓制(參1:2-3);(2)神為甚麼要用巴比倫人來懲罰猶大人(參1:13)。神說審判雖然來得緩慢,但一定會出現。祂雖用巴比倫來擊打猶大,但是已經留意到巴比倫人的惡行,並要在適當時候懲罰他們。

「雖然遲延,還要等候」,神,這是對我說的嗎?
2:3 世界好像儘是惡人當道,難怪基督徒也會像哈巴谷那樣,感到又憤怒又失望。哈巴谷向神提出激烈的申訴,神的答覆正如回答我們一樣:忍耐一下,讓我在最恰當的時候,來施行我的計劃吧。忍耐雖然不是容易的事,但千萬不要忘記,神比我們更加厭惡罪惡。犯罪的人必定會受到審判。祂對哈巴谷說:「不要失望!」縱使我們未必曉得事情為甚麼要這樣發生,但仍不懷疑神,這才稱得上是全心的信靠祂。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20130331馬可福音16章9-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新》9~20:這幾節經文是否真是馬可福音的一部分,頗有問題。因一些早期重要抄本均無這一段,而且這段文字的遣詞造句、風格和神學內容,都有一些特徵,與馬可福音其餘部分不太相似。馬可福音大概在16:8就已結束,或者其原有的結尾已經失傳。

   《啟》9~20:有些新約的抄本沒有這十二節。但《馬可》不可能寫到第8節便突然中斷,一定有個結語已經散佚。不過主基督復活所帶給世人的和平佳音(約20:19-21),聖靈的同工(約20:22),新子民的團契與教會的建立(徒1:12-14),以及往普天下去把佳音遍傳(太28:16-20),都已包含在16:7的一句話中:“在那裏你們要見他”。主基督一直在工作(16:20;參徒9章;來7:25;啟2-3章)。

   《馬》救主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她首次認識耶穌時,祂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從此,她憑著愛竭盡所能事奉祂。她目睹主被釘十字架,又看見祂埋葬的地方。

  我們從其他福音書得知,她發現墳墓是空的,便跑去告訴彼得、約翰。他們跟她來,看見空墳,正如她所說的,他們歸家去了,她卻留在空墳旁。耶穌就向她顯現。

16:10 她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

   《馬》10~11:又一次,祂去城裏把好消息告訴哀痛的門徒。對他們來說,消息若是真的,就太好了。他們卻是不信。

16:11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16:12 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

   《新》12~13:有關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去的濃縮記載(見路24:13-35)。

   《馬》這次顯現詳細記載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至31節。這裏,我們讀到祂變了形像,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位門徒顯現。祂以園丁的形像向馬利亞顯現;現在,祂似是個同行的客旅,但祂仍是那位有榮耀身體的耶穌。

16:13 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

   《馬》當兩位門徒回到耶路撒冷,把與復活的救主相交的事告訴其他門徒,他們也遇到馬利亞所碰著的不信的心。

16:14 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新》十一個門徒:加略人猶大已經自盡(在太27:5)。

   《啟》十二門徒中的加略人猶大此時已自縊身亡(參太27:5;徒1:18)。

   《馬》在同一個星期日黃昏,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路二四36;約二○19-24;林前一五5)。雖然提到門徒有十一個,其實只有十個在場,多馬這次不在他們中間。耶穌責備屬祂的人,拒絕接受馬利亞和其他人報稱祂復活的消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馬》本節記載了主升天前一日所交付的使命,所以第14和15節之間,有一段時間距離。祂命令門徒向萬民傳福音。救主的目的,是世界性的福音工作。祂要藉十一位全然撇下一切跟從祂的門徒,去完成使命。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馬》傳福音有兩種果效,有人會相信,受洗得救;有人會不信,被定罪。

  本節常被某些人用來教導靠水禮得救的需要。下述原因,教我們知道經節不能作這樣的解釋:

  1.十字架上的強盜未受洗,他卻得著與基督同在樂園的保證(路二三43)。

  2.在凱撒利亞的外邦人,得救後才受洗(徒一○44-48)。

  3.耶穌自己未曾施洗(約四1-2),要受洗才能得救,這遺漏就不尋常了。

  4.保羅感謝神,他甚少給哥林多人施洗(林前一14-16)。若受洗對得著救恩如此重要,感謝就無法發出了。

  5.在新約聖經,大概有一百五十處提到得著救恩是單憑信心。甚少或者沒有經文,跟這一面倒的見證有矛盾。

  6.在新約裏,受洗跟死和埋葬連在一起,卻與屬靈的重生無關。

  那麼,本節是什麼意思?我們相信提到受洗,是信心應有的外在表現。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卻是人的外在宣告,他已得救了。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馬》17~18:這裏耶穌提出一些神蹟,會隨著相信福音的人。我們讀的時候,不禁要問:“今天還有這些神蹟嗎?”我們相信,這些神蹟主要是爲著使徒時代而有的,因爲那時聖經還未完全寫成。這些神蹟大都可在使徒行傳找到:

  1.趕鬼(徒八7,一六18,一九11-16)。

  2.說新方言(徒二4-11,一○46,一九6)。

  3.拿蛇(徒二八5)。

  4.喝毒物而不受害──沒有記錄在使徒行傳中,但教會歷史家優西比烏指曾發生在約翰和巴拿巴身上。

  5.手按病人治病(徒三7,一九11,二八8-9)。

  這些神蹟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相信答案就在希伯來書二章3至4節。在新約聖經完成前,人要靠使徒或其他人,證明福音的真確性。神藉著神蹟奇事,並聖靈的各樣恩賜作見證,證實所傳的道。今天已沒有這些神蹟的需要。我們已有完整的聖經,人若不信,任何方法他也不會信。

  馬丁路德提出:“這裏提到的神蹟,是根據需要而定。當有需要時,或是福音大受壓制,將要受毀謗和封鎖前,我們有必要行這些神蹟。”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新》喝了甚麼毒物:新約聖經沒有記載任何喝了毒物而不受害的事跡。

16: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邊。

   《新》神的右邊:代表一個權柄僅次於神的位置(見14:62;詩110:1)。

   《馬》主耶穌基督復活後四十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這是尊榮、能力之位。

16: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馬》門徒遵祂的命令,出去傳福音,爲救主得人,他們好像火熱如焚的。主的能力和他們同工,所應許的神蹟,隨著他們,證實所傳的道。

  故事就此結束――基督在天上;蒙託付的門徒在地上,負起向世人傳福音的使命,爲此全然獻上自己;及存到永生的結果。

  我們蒙託付,在我們的世代去完成大使命。我們的任務是將福音帶給每個人。從古到今所有人囗總和的三分之一,都在今天活著。到主後二千年,古今人囗總和的一半,要在那時候活著。隨著人囗爆炸,使命越發重大,但方法仍舊不變──門徒獻上自己,向基督存無限的愛,他們爲祂的犧牲,沒有什麼是他看爲太大的。

  神的旨意是把福音遍傳世上。我們正在做些什麼來達成神這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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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耶穌的事,我知道了,看見了,下一步是……
16:13 這兩個門徒終於領悟到耶穌的身份,就立刻趕回耶路撒冷。只研究耶穌的生平或學習祂的教誨是不足夠的,你也必須相信祂是神,相信祂拯救你,以祂作為你生命的主。這是認識耶穌和只知道祂的事的分別。惟有真正認識耶穌,我們才得著激勵。現在就去跟別人分享祂為你所做的一切吧。

傳福音?是傳道人的事,是宣教士的事……
16:15 耶穌吩咐門徒要走遍世界各地,告訴每一個人祂已付了世人犯罪的贖價,凡相信祂的都可得到赦免,永遠與神在一起。今天,世界各地的信徒把這福音傳給未曾聽過的人。激勵宣教士走遍全世界,叫教會起來行動的那股推動力,就是對基督復活的信心。你覺得自己沒有技巧或意志去為基督作見證?你要親自體會耶穌已從死裡復活,今天正為你活著。你跟祂的關係不斷發展,祂就賜機會和能力給你,讓你把祂的信息告訴別人。

信了再要受洗才能得救?
16:16 我們得救,不是因為受了洗,而是藉著相信基督耶穌而得的神的恩典。從耶穌對那個與祂一同釘十字架的犯人所說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未受洗的人也能得救(參路23:43)。只有洗禮,沒有信心,人不能自動到天國。拒絕相信的人,不論受了洗沒有,都必被定罪。

我也要試試手拿蛇,喝毒物,手按病人,看看有沒有神蹟……
16:18 有時候神會用神蹟介入信徒的生活中來保守他們;有時又會把特別的能力賜給他們,例如保羅安全地打掉毒蛇(參徒28:5),門徒能治各種疾病等(參太10:1;徒3:7-8)。然而,我們不要以身冒險來試探神。

耶穌走了,回家了……
16:19 耶穌升回天上,祂的形體離開門徒(參徒1:9),坐在神的右邊。祂的工作已經完成,以神的權威作王。

看完了馬可福音,耶穌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
16:20 馬可福音既強調耶穌的能力,也強調祂僕人的身份。耶穌的生命和教誨把世界上顛倒了的價值觀顛倒過來。世界用權力去控制人,但擁有天上地下一切權能的耶穌,卻選擇去服事人:祂抱小孩、醫治病人、為門徒洗腳、為世人的罪受死……跟隨耶穌就表示接受同樣服事人的權能,我們這些蒙召作信徒的就是要作基督的僕人。基督服事人,我們也應當服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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