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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
《新》比色:地點不詳。掃羅在往基列雅比前,整軍於此(撒上11:8)。
《啟》比利洗人:以色列人未入迦南前已住在那裏的七個民族之一(書3:10-11;參創15:20)。比色所在地不詳,聖經中只有《撒母耳記上》11:8提到此名;掃羅王曾在此集結軍隊,解救基列雅比之圍。
《SDA》比色:位置不詳,似乎靠近耶路撒冷。因爲這個戰役以後,以色列人就立即進攻耶路撒冷。有人認爲這是指一個地區,而不是一個城市,位於耶利哥和耶路撒冷之間。撒上11:8提到一個名叫比色的城鎮,但可能在其他地方,因爲位於在示劍的東北部,不屬這次猶大南征的範圍。但參戰的還有比利洗人。聖經說他們住在示劍以北和以東的高原森林裏(書17:15)。“比利洗”源於一個意爲“空曠之地”的詞語,相當於現代的“貝督因人”(“遊牧部落”)。
《馬》4~7:第一次勝利攻克在比色的外邦居民。殺了一萬人後,他們砍斷王手腳的大拇指,正如他對待敵人一樣。他必須被治死,正如主吩咐的(申七24),但反而他只被弄致殘廢,然後他被帶到耶路撒冷,後來死在那裏。這預示以色列人在他們的地上對待外邦人時的不服從。以色列人只是使他們殘廢,而不是消滅他們。部分的服從是不服從而已,這使猶太人在往後的日子付出高昂的代價。
1:5 又在那裏遇見亞多尼比色,與他爭戰,殺敗迦南人和比利洗人。
《新》亞多尼比色:「比色之主」之意。
《SDA》亞多尼比色:意爲“比色之主”,即比色的統治者。
1:6 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拿住他,砍斷他手腳的大拇指。
《新》砍斷他手腳的大拇指:摧殘戰犯肢體在古代近東是常有的做法(16:21註釋),使他們無法重服軍役。
《啟》砍斷戰俘手腳上的大拇指是古代近東一種殘忍的刑罰,不只侮辱,也使之失去作戰能力。這種刑罰用在亞多尼比色身上,可能還寓有廢除其王的神聖地位之意。從前亞倫承接祭司聖職,須把血抹在右耳垂和右手與右腳大拇指上。
《SDA》古代戰爭中的這種殘忍行爲是爲了防止俘虜重新參戰。史載希臘人有時也砍斷俘虜的手,使他不能再拿矛或弓,但仍能從事勞動。對亞多尼比色的懲罰是使他不能再爲國王。砍斷大姆指使他無法奔跑。而奔跑對於當時的戰士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1:7 亞多尼比色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 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於是他們將亞多尼比色帶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裏。
《新》七十個王:迦南是由眾多小城邦組成,每城邦由一王統治。「七十」可能是個大約的整數,也可能只是用來代表一個大數目。
《新》在我桌子底下:羞辱的待遇,如同待狗一般(見太15:27;路16:21)。
《啟》迦南地由許多小城邦組成,每城都設有王。
《啟》七十:是個概數,有“眾多”之意(參9:5耶路巴力的七十個兒子;王下10:7王的七十個兒子)。
《啟》桌子底下拾取:把人當狗,極盡侮辱能事。
《SDA》七十個王:在亞多尼比色統治時期,曾先後征服許多國王。他砍斷他們手腳的大姆指後,就用殘羹剩飯把他們供養在他的宮廷裏。那時巴勒斯坦的王國都很小,往往只有一座城市,加上周圍的地區。
《SDA》拾取:即拾取零碎食物。
《SDA》按著我所行的:亞多尼比色承認自己該受這樣的懲罰。像他以後的許多其他人一樣,他知道自己是罪有應得的。上帝不一定馬上就報應人的罪行,而是長期的寬容,希望人能悔改,但最終所有的人都將不得不在祂的審判臺前承認自己的罪孽。我們最好現在就到施恩座前認罪,以便脫離將來的忿怒。
《SDA》死在那裏:作者並沒有說亞多尼比色被帶到耶路撒冷以後活了多久。他可能很快就死了。
1:8 猶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用刀殺了城內的人,並且放火燒城。
《新》攻打耶路撒冷:雖然該城邦戰敗,但此時仍未被以色列佔領(見1:21)。直到主前一千年左右,大衛攻取該城後(撒下5:6-10),以色列才長期控制耶路撒冷。
《啟》耶路撒冷在猶大與便雅憫邊界上,位於便雅憫支派屬地境內(書18:28)。猶大幫助便雅憫攻打耶路撒冷,並未完全取得此城(21節;19:10-12);要到大衛時代,才完全佔領(撒下5:6-10)。
《SDA》耶路撒冷:本節並沒有暗示這兩個支派繼續維持對耶路撒冷的控制。事實上聖經的記錄表明,耶路撒冷依然在耶布斯人手裏,直到數百年後被大衛所佔領(撒下5:6-7)。到了大衛統治的時候,猶大支派才真正控制了巴勒斯坦南部。由於耶路撒冷不在猶大支派和西緬支派領地的範圍之內,這些支派在很可能在攻佔和焚燒了該城之後就放棄了。
《馬》猶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取得有限的成功,只破壞了城邑。但是無論是猶大或是便雅憫都不能把耶布斯人逐離城外(參看書一五21-63的注釋),直到大衛時代才能成功(撒下五6-7)。
1:9 後來猶大人下去,與住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爭戰。
《啟》山地:為希伯崙以北屬猶大支派土地,海拔逾一千公尺。
《啟》南地:又叫尼革,為南部乾燥草原。
《啟》高原:應譯為“低原”,指猶大西南山坡地帶。
《SDA》山地:在《舊約》中指猶大山地,即貫穿北南的中部山脈。
《SDA》南地:negeb,希伯崙南部的山脈往平地傾斜,不那麽崎嶇,山谷也不那麽深,山地逐漸下降爲南方的沙漠。這個貧瘠荒蕪,人煙稀少的地區從別是巴以北向南延伸到加低斯巴尼亞,向西延伸至大海,在希伯來語聖經中常稱之爲negeb。這個名稱一直保留到今天,意爲乾旱荒蕪之地。希伯來人十分熟悉迦南南部的這個地區,故用negeb來泛指“南部”(創24:62;書15:4、21;結47:19)。但本節的negeb代表上面所描述的地區。
《SDA》高原:原文爲shephelah,在猶大山地與巴勒斯坦平原之間臨海的地區,均爲海拔數百英尺的圓形小山。這個位於非利士邊界的丘陵地帶被稱爲示非拉,意爲低地。
《馬》9~15:占領希伯崙,猶大應記一功,約書亞記第十四和十五章告訴我們迦勒主帥這次征戰。這並沒有不一致,因爲迦勒來自猶大支派。這些經文(9-10)基本上是指迦勒的攻城(20節),並且不是指在約書亞死後接續的征伐,就如俄陀聶佔據基列西弗的事蹟重複記載在11至15節。儘管這事從前已出現過(書一五16-19)。
1:10 猶大人去攻擊住希伯崙的迦南人,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
《SDA》希伯崙:位於耶路撒冷和別是巴之間,距這兩座城市各20英哩,是猶大山地的最高點,海拔3040英呎。該城原名基列亞巴,意爲“基列之城”。亞巴是亞納族的始祖(書15:13;21:11;參書14:15)。希伯崙是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和利亞墳墓的所在地。作者在本節只是對攻佔希伯崙作籠統的記錄。在本章以後的章節中,將敘述迦勒攻佔希伯崙,殺死亞衲族三個族長的詳情(20節)。
《SDA》示篩:這三個巨人在多年前迦勒與十個探子前來偵察該城時曾提到過(民13:22、28)。在本章20節中,他們被稱爲“亞衲族的三個族長”。
1:11 他們從那裏去攻擊底壁的居民;底壁從前名叫基列西弗。
《SDA》他們從那裏去攻擊:指迦勒及其家族,而不是整個猶大支派和西緬支派。
1:12 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
《新》迦勒:他與約書亞曾對征佔迦南的前景,帶回樂觀的報導(民14:6-9)。
《新》女兒…為妻:在戰場上得勝是交付聘禮的一種方法(見撒上18:25)。
《啟》迦勒的事可看《民數記》14:6-9及《約書亞記》14:6-15。古時女兒為父親的財產,可以賜給有戰功的人(參出21:7;撒上18:27)。
《SDA》這座城市顯然進行頑固的抵抗。爲了鼓舞支派各部族青年人的勇氣,迦勒承諾將把女而嫁給第一個攻入城市的隊長。從下文得知,這座城市也將成爲幸運的攻城者的領地。這個故事也向我們證明了坐落於山區的這些南部城市是何等堅固。早年,在約書亞分配土地的時候,迦勒曾提到自己依然強壯,結果就得蒙准去攻佔這個地區(書14:11)。
1:13 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
《新》俄陀聶:第一位主要士師(見3:7-11)。
1:14 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她說:「你要甚麼?」
《SDA》押撒過門的時候:押撒和其他婦女兒童顯然遠離戰區,留在安全的地方。但現在父親要她在眾目睽睽之下嫁給俄陀聶,以表彰他的勇氣,爲部隊樹立榜樣。當時都是由父母來安排女兒的婚事。但是只要不濫用這個習俗,父母還是不會強迫女兒嫁給自己所不喜歡的人的(創24:57)。
《SDA》勸丈夫向她父親求一塊田:15節則說她自己向她父親求一塊田。七十士譯本的譯文似乎更自然一些:“丈夫勸她向父親求一塊田”。但本節的意思是他要求丈夫准許她向父親求一塊田,或勸丈夫向父親要。
《SDA》押撒一下驢:押撒尊敬她的父親,所以下驢同他說話。在今日貝督因人的習俗依然要求晉見族長的人必須下馬步行前往。
1:15 她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賜給她。
《新》上泉下泉:這些水泉現仍灌溉著希伯崙一帶的農田。
《SDA》南地:“荒蕪之地”。希伯來語的“南”爲negeb,意爲“乾旱荒蕪之地”。她的領地是在荒蕪的南地,所以需要水泉供養羊群。丈夫不敢貿然要求這些水泉。但押撒知道父親寵愛她,就在這對年輕夫婦要去自己的領地時提出了要求。於是迦勒把“上泉下泉”賜給她。在底壁和希伯崙之間有一個地區,裏面有三組共十四口水泉。迦勒賜給新婚女兒的,可能就是這些水泉中的兩口。
押撒的要求顯然是合理的。迦勒也意識到這一點,就同意了。我們的天父安排著我們的命運。祂像任何地上的父母一樣體諒和關懷我們。我們可以運用押撒那樣的智慧,在合理的範圍內求上帝改善我們的生活。上帝很願意賜給我們泉水來解除乾旱。祂要賜給我們豐盛的福氣,超過我們所想所求的(弗3:20)。
1:16 摩西的內兄(或譯:岳父)是基尼人,他的子孫與猶大人一同離了棕樹城,往亞拉得以南的猶大曠野去,就住在民中。
《新》摩西的內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摩西的岳父」,與和合本小字同)見出2:16註釋。
《啟》基尼人:是摩西岳父(一作內兄)何巴的後裔(出2:16;士4:11),與以色列人一同進入迦南(民10:29-31),住在南地的曠野中。希伯來傳統說他們的遠祖為土八該隱,因為基尼人以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為業(創4:22),此時在希伯崙東南的亞拉得開礦冶銅。他們熟悉曠野情況,又能製造利器,為以色列人在新土上作戰,建立國家所不可少的幫手。
以色列人的歷史上常提到這個民族(4:11;5:24;撒上15:6;27:10;30:29)。殺死夏瑣將軍西西拉之婦人雅億就是基尼人希百的妻子(4:11、17)。
《啟》棕樹城:為耶利哥城的別稱,看《申命記》34:3;《約書亞記》2:1註。
《SDA》棕樹城:耶利哥通常被稱爲“棕樹城”(申34:3;代下28:15)。但此時耶利哥古城已被摧毀,新城還沒有建造(王上16:34)。因此這裏的“棕樹城”很可能是附近的另一座城市(見書6:26注釋)。該地曾因棕櫚和花園著稱。約瑟弗斯曾熱情地描寫它的美麗。
《馬》基尼人繼續與猶大人同住,縱然他們從未真正歸屬其下。
1:17 猶大和他哥哥西緬同去,擊殺了住洗法的迦南人,將城盡行毀滅,那城的名便叫何珥瑪。
《新》猶大…西緬:猶大實踐先前的承諾(1:3)。
《啟》何珥瑪:在《民數記》21:1-3說是亞拉得的別稱,意為“毀滅”,因亞拉得王和北上的以色列人在曠野戰爭失敗,後者將亞拉得城盡毀而得名。
《啟》本節所記洗法被毀亦取名何珥瑪,則洗法可能就是亞拉得。事實上,洗法為“瞭望臺”之意,本屬通用名稱。
《馬》17~21:猶大其他的征戰包括有何珥瑪、迦薩、亞實基倫和以革倫,但是那些勝利都不完滿。平原的居民……有鐵車,而猶大沒有信心前往攻打他們。他們不願意在困境下堅持。第21節顯示士師記的寫作日期在大衛攻取耶路撒冷之前。
1:18 猶大又取了迦薩和迦薩的四境,亞實基倫和亞實基倫的四境,以革倫和以革倫的四境。
《新》迦薩…亞實基倫…以革倫:非利士人居住的五個主要城市中其中三個。
《啟》18~36:為各支派攻取分得的土地的綜合記述。
1:19 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
《新》不能趕出…居民:以色列人沒有順從神的命令,趕出迦南人(申7:1-5;20:16-18)。他們的失敗有如下五個原因:(1)迦南人有較優越的軍備(1:19);(2)以色列人違背神,與迦南人立約(2:1-3);(3)以色列人違背了耶和華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2:20-21);(4)神要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是否忠誠順服祂的命令(2:22-23;3:4);(5)以色列人既是神的軍隊,神要給他們機會學習戰鬥的技巧(3:1-2)。
《新》鐵車:有某些鐵器零件(如車軸)的木製車輛。
《SDA》與猶大同在:猶大只取得局部的勝利,似乎是因爲敵方武器的優勢。爲什麽會發生這樣的事呢?鐵車在上帝的大能面前根本算不得什麽。上帝的戰車乃是千千萬萬的天使。上帝無窮的大能本來是唾手可得的,可是猶大支派卻不能完全戰勝敵人。《士師記》的作者後來解釋了原因(見士2:14-23注釋)。
《SDA》鐵車:在山區,馬車無法施展,機動勇敢的希伯來軍隊就佔了便宜。但是在廣闊的沿海平原上,裝備精良的迦南人卻能擊退入侵之敵。迦南人當時剛開始使用鐵器。他們的冶煉技術要超過遊牧的希伯來人。他們剛向赫人和戶利人那裏學會了戰車的使用。與希伯來的步兵相比,他們擁有對方所無法匹敵的優勢。
1:20 以色列人照摩西所說的,將希伯崙給了迦勒;迦勒就從那裏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
1:21 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
《新》便雅憫人沒有趕出:見1:8註釋。耶路撒冷位於便雅憫與猶大的邊界上,卻被分配給便雅憫(書18:28)。
《SDA》仍在耶路撒冷:根據第8節,猶大支派已經攻佔耶路撒冷。他們沒有鞏固戰果,可能是因爲耶路撒冷屬於便雅憫支派的領地。這兩個支派的分界線在耶路撒冷的南面,穿越欣嫩谷(書15:8)。耶布斯人被猶大支派打敗以後,就不再抵抗駐紮在城市周圍的便雅憫支派。便雅憫支派缺乏佔領全城的決心,就與異教的耶布斯人和平相處,混雜而居。幾百年以後,大衛意識到佔領這個要塞的重要性,就發動進攻,奪取了該城。在大衛統治的後期,這兩個民族似乎依然和平共處。聖經說耶布斯人亞勞拿是一個受人尊敬的公民,品行端方(撒下24:18)。但在士師時代,耶路撒冷主要受耶布斯人所控制(士19:11-12)。便雅憫支派沒有充分利用他們的機會。
《SDA》直到今日:說明《士師記》的寫作是在大衛攻佔耶路撒冷之前。
1:22 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
《新》約瑟家:以法蓮及河西的瑪拿西半支派。
《新》伯特利:見創12:8註釋。考古學證據顯示,該城曾於主前十三世紀被毀,這可能反映出此節所描述的戰役。
《啟》約瑟家:指以法蓮和河西瑪拿西兩個支派。
《SDA》伯特利:意爲“上帝的殿”,位於中部山區耶路撒冷以北16.4公里處。這個城市以當年雅各見天梯的異像而著稱,並因此而得名(創28:10-22)。後來,它又以耶羅波安設立偶像崇拜中心而著稱。耶羅波安使伯特利成爲北方以色列全國性的宗教基地之一(王上12:29)。
《SDA》耶和華與他們同在:不像從來沒有嘗試過信心的便雅憫支派,這兩個支派在上帝的祝福下發動進攻,取得了勝利。
《馬》22~26:只有約瑟的兩個支派取得勝利的榮耀。(這些經文也許指到攻佔伯特利,當時約書亞仍在世[書一二16],就像前面有關希伯崙和基列西弗的經文,回顧那偉大的爭戰主帥的日子。)他們攻打伯特利的城邑,起先名爲路斯,並毀滅了這城。可是他們的錯誤是答應釋放與他們合作的人。那人在赫人之地建一座城,名爲路斯。未審判的罪得以存留,日後必須處治。
1:23 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那城起先名叫路斯)。
《啟》伯特利在以法蓮和便雅憫二支派地業的分界處(書16:2;18:13)。伯特利原名路斯(創28:19),但《約書亞記》16:2有“從伯特利到路斯”一語,說明並非同一地方的名字。路斯或為伯特利城的一個敬拜所在。考古學家發現此城有主前十三世紀被毀遺跡,或為此次戰事的結果。
1:24 窺探的人看見一個人從城裏出來,就對他說:「求你將進城的路指示我們,我們必恩待你。」
1:25 那人將進城的路指示他們,他們就用刀擊殺了城中的居民,但將那人和他全家放去。
《新》將那人…放去:參對待喇合的方式(書6:25)。
1:26 那人往赫人之地去,築了一座城,起名叫路斯。那城到如今還叫這名。
《新》赫人之地:是以色列進佔迦南時,亞蘭(敘利亞)的名稱(見創10:15註釋)。
《啟》赫人之地:在亞述人記錄中,包括巴勒斯坦和敘利亞(比較書1:4),範圍甚廣,此處所說“路斯”的位置無法確定。
《SDA》探子利用了俘虜害怕被處死的恐懼心理,向他提出了免死的條件。由於他說出了秘密的通道,希伯來人輕而易舉地攻下了城,消滅了城裏的居民,只饒了那人和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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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斷亞多尼比色手腳的大姆指,是否他罪有應得?
1:6 以色列人砍掉亞多尼比色手腳的大姆指,羞辱他並使他不能作戰。但是按照神的吩咐,對於這種攻擊應許之地的仇敵,應當將之處死。
迦勒的品質當中有哪些是你欣賞的?
1:12-15 約書亞記(參15:16-19)也記載了這事件。迦勒是最初派去窺察迦南地的十二個探子之一(參13-14),他與約書亞回來報好信息,勸百姓去佔領那地。因著他的忠心,他得到自己所選之地。
神為甚麼吩咐將迦南人逐出他們的土地?
1:17 神的命令似乎殘忍,不過以色列人只是奉神之命,對這些惡人執行懲罰而已。神要懲罰外族人的罪,正如祂曾懲罰以色列人之罪,叫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後才准進入應許之地一樣。早在七百多年以前,神就告訴亞伯拉罕,迦南地的居民惡貫滿盈,必受刑罰,以色列人要進入那應許之地(參創15:16)。不過神並不偏袒以色列人,當他們也墮落,變得跟他們所要趕出之民一樣邪惡時,他們也受到嚴厲的處罰(參王下17:25;耶6:18;19;結8)。神並不偏待人,世上萬族都領受祂的赦免,正如也受祂公義的審判一樣。
當時的鐵車好比今日的坦克……
1:19 迦南人用馬拉的鐵車,是當時最先進的武器。以這種疾駛的鐵車向以色列的步兵衝來,他們就招架不住,所以他們喜歡在山地作戰,因為鐵車不能在那裡馳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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