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

20100129約伯記5章1-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5:1 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


  《新》諸聖者:聖天使,即前言中那些「神的眾子」(見1:6;2:1等原文譯註)。


  《新》你轉向哪一位呢:將你的案件向神陳訴。介乎神與約伯之間有一位仲裁者,這個「中保」的觀念,是本書很重要的一個主題(見9:33;16:19-20;又見19:25原文譯註)。


  《啟》諸聖者:指天使,與1:6神的眾子同,人有不平的事可找一個公正的人出來仲裁,主持公道。以利法認為連向最靠近神的天使呼求也沒有用,因為天使不會替犯了罪的人說話,反會招來神的忿怒。


  SDA呼求:如果你轉離上帝,埋怨祂,你能求得什麽幫助?


  SDA諸聖者:可能指天使(見但8:13;亞14:5),但不要以爲天使能答應懇求。在宗教問題上,以利法不是權威。


5:2 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


  《新》以利法雖未指名道姓,卻暗示約伯懷恨神,必有禍害臨到。


  《新》愚妄人:不在意神的人(見2:10;箴1:7等原文譯註)。


  SDA忿怒:煩惱。以利法說約伯十分愚蠢,讓煩惱毀了自己。對此,約伯回答說:惟願我的煩惱被稱一稱。(伯6:2)


  SDA嫉妒:羨慕惱怒(箴14:30;賽42:13)。


  SDA癡迷人:譯爲頭腦簡單的人更好。


5:3 我曾見愚妄人扎下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


  《新》愚妄人扎下根:惡人竟像扎根的樹木一樣興旺(見詩1:3)。


  《啟》3~6:愚昧人盼望福分,神的咒詛卻臨到他的屋子和兒女。人的環境必非天生邪惡,人所以有患難,不可怪環境,乃是自己種下種子,又自己壅培的結果,在神眼中,世上並無正直人。約伯不可像愚頑人自以為是,必須謙卑,神才能賜福給他。


  《啟》扎下根:指像樹木的根向下生長,欣欣向榮(詩1:3)。


  SDA扎下根:以利法承認惡人可能下根,生長繁茂。但他不相信這種繁茂是永久性的。


  SDA我咒詛:就是我咒詛它,因爲我知道上帝的咒詛臨到了它。


5:4 他的兒女遠離穩妥的地步,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


  SDA古代的城門是開設法庭的地方。參箴22:22。有人因爲這是指約伯兒女的死亡。


5:5 他的莊稼有飢餓的人吃盡了,就是在荊棘裏的也搶去了;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


  SDA荊棘:田間四周的荊棘也無法保護愚妄人的莊稼不被貪婪的強盜奪走。


  SDA網羅(sammim):含義模糊。或陷阱。有譯爲強盜的。稍微改動一下原文元音,就成了,與上半句的饑餓對稱。有兩個希臘語版本,武加大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用這種譯法。


  SDA吞滅:渴望期盼


  SDA他的財寶:指約伯損失的巨大財富。


5:6 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裏發生。


  《新》禍患與土中自生的野草不同,前者一定是有人撒種並栽培才長出來的。


  SDA以利法可能在引用伯4:8。他說憂傷和痛苦不像田間的雜草。必須備好土壤,種上罪惡的種子。人本性邪惡,所以自然會受苦。


5:7 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


  《新》人生在世必遇患難:見14:1;證明沒有一個人在神眼中是公義的(見4:17-19)。約伯應當不要再做愚妄人(見5:1-7),要謙卑下來,神就自然賜福,不公平的事自會止住(見5:16)。


  《新》火星:直譯作「利悉之子」。迦南神話中,利悉是專司瘟疫和毀滅的神祇。「利悉(之子)」在舊約聖經裏是一種詩體的意象,用來象徵火(歌8:6)、閃電(詩78:48)和瘟疫(申32:24「炎熱」;哈3:5「熱症」)。


  《啟》人生本苦,就像火星向上冒一樣自然。


  SDA火星:直譯爲火焰的兒子們。全人類都犯了罪,所以自然要受苦,如同火星飛騰。痛苦是人類的共同命分,約伯爲什麽要抱怨呢?以利法講述痛苦的原因,並不能安慰受苦的人。知道痛苦的不可避免性,不能給人的心帶來醫治,正如認識到罪的普遍性,不能使罪獲得赦免一樣。


5:8 至於我,我必仰望 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


  《啟》本節至16節是一首頌讚神的慈愛和公義的詩。


  SDA以利法是在說:如果我是你,就不再抱怨,而去尋求上帝。我不求死,只求信靠祂。一個人可以很輕地說自己比別人更能勇敢地面對逆境。可是實際上那些最自信的人往往非常軟弱。以利法說的話是對的,但後來約伯評價說: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伯16:2)。


5:9 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新》9:10將再重複。


  SDA以利法在第9-16節中講述上帝的手引導人間的事件。他沒有意識到大仇敵的存在和工作。地上的一切苦難和災禍都出他。


5:10 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裏;


5:11 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


5:12 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


5:13 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


  《新》部分引用在林前3:19(是新約聖經裏惟一清楚引用約伯記之處)。


  SDA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這是《約伯記》唯一被《新約》引用的一句(林前3:19)。保羅可能直接引自希伯來文,或七十士譯本現已失傳的一份手稿中。他所表達的思想與七十士譯本相似,但用詞不同。


  SDA狡詐人:狡猾的人


  SDA速速滅亡:很快結束


5:14 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


5:15  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


  SDA原文直譯是上帝拯救窮乏人脫離強暴人的刀、口和手。這句話沒有遵循平行的一般規則。爲了保持詩歌的韻律,許多人提出了修改的意見,但均無助對文字的理解。本節描述上帝保護窮乏人抵制壓迫者。


5:16 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5:1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


  《新》17~26:前一段讚美詩(5:8-16)論到神的良善與公義,這一段則慶賀神所管教之人何等有福(見箴1:2、7;3:12;23:13、23)。以利法相信管教不過是暫時的,隨後必有醫治(5:18),而好人終要蒙拯救。但是約伯的財富已失,兒女已死,這些論及平安(5:24)與兒女(5:25)的話,對約伯來說必顯得很殘酷。


  《新》全能者:約伯記裏共引用這希伯來字「沙代」Shaddai(見創17:1註釋)三十一次,這是第一次。


  《啟》17~21:以利法要約伯珍視神的管教,悔改的心必蒙悅納(參箴3:11-12)。他認為受苦是一種管教,可以增益一個人的所不能(參來12:5-11)。痛苦是短暫的,到末了神必醫治,義人有神看顧,不怕遭害。


  SDA有福:17-27節在約伯朋友們的所有言論中可能是最精彩的。但是其依據還是推定約伯正在遭受罪的懲罰。


  SDA懲治:責備。其他經文也表達了上帝責備人有好處的思想(見詩94:12;箴3:11-12;來12:5-11)。


5:18 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5:19 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


  《新》六次七次:見33:29;40:5;箴6:16;30:15、18、21、29;傳11:2;摩1:3、6、9、11、13;2:1、4、6;彌5:5。一般來說,我們對這些數字不需照字面去解釋,它們不過是詩歌體裏用來表示「多」的一種筆法。


  《啟》六次、七次:在詩的用語上都是說多次的意思。


  SDA在烏加列詩歌中也有這樣的用語。不必從字面上理解這些數字。多,更多。這是用詩歌的語言,說明上帝要解救人的一切苦難(在摩1:3-11中也有類似的數字表達)。


5:20 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


5:21 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


  SDA口舌之害:誹謗和辱罵。


5:22 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


  SDA立約:這是詩歌的語言。有生命物(野獸)和無生命物(石頭)都與上帝的人和睦相處。


5:23 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裏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


  《新》石頭立約:一種象徵的說法,石頭會「與你和好」,不會破壞農作物的收成(見王下3:19;賽5:2;太13:5)。


  《啟》石頭若在田裏,禾稼難生長,是一種災禍。與石頭立約講和,以保農作物不受侵害(參王下3:19)。


5:24 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


  SDA帳棚:帳幕


  SDA一無所失(chata'):士20:16爲不差


5:25 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


  《新》青草:多如青草葉片(見創13:16註釋)。


  SDA多子多孫是上帝悅納的標


5:26 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


  《新》以利法一定想不到他的預測竟然成真(見42:16-17)。


  SDA壽高年邁:上帝悅納的另一個標。雖然約伯身患重病,朋友們仍然對他懷著長壽的盼望。


5:27 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新》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以利法的結論:約伯必須從不義(4:7)和懷恨神(5:2)的心態中回轉,謙卑自己(5:11),並接受神公義的管教(5:17)。以利法本來是要給約伯提供神學上的安慰與忠告(2:11),然而他適得其反地以子虛烏有的控訴,傷害了約伯。


  《啟》以利法憑他一生經驗,得出了他看來理由充足、證據確實的結論。可惜,他想醫好創傷反而讓創傷益甚。約伯得到的只是空泛的道理,實際用處毫無,解答不了他的問題。


  SDA以利法確信自己的觀察和結論是正確的,所以勸約伯接受他的意見,並且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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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約伯三友所犯的錯誤,也是我們常犯的嗎?
5:8 約伯的三個朋友都犯了同樣的錯誤,認為約伯是因為犯了大罪才引起痛苦的。他們和約伯當然都不知道神和撒但間的對話(1:6-2:8)。人習慣去責備惹上麻煩的人,但約伯的故事清楚說明我們不應總是責備遭受困擾的人。


怎麼理解有智慧的……”,這智慧是從神而來的嗎?
5:13 後來保羅也引用了這節經文中的一部分(參林前3:19,即新約中惟一清楚地引用約伯記的地方)。神雖然責備以利法(42:7),但這不是說他所有的話都是錯的。保羅引用的部分就是正確的——人們常常作繭自縛(中了自己的詭計)。這也說明應如何運用經文來解釋評論聖經。我們必須熟悉神的全部話語,才能恰當地理解其中難以明白的部分。


以利法說錯了嗎?
5:17 以利法說的不錯——我們做錯了事,受神管教是有福的。但以利法的勸告並不適用於約伯的情況。在本書一開始我們就知道,約伯受苦並非因犯罪。由此可見,即使我們給別人很好的忠告,但若對他不適用的話,這忠告對他就毫無幫助。在我們想用神的話語安慰別人之前,應該徹底瞭解對方的處境。


以利法的話哪些是對約伯的正確提醒?
5:17-26 以利法的話(5:17-18)說出幾乎被忘記的教誨:痛苦可以幫助我們成長。這是在我們面臨難處和損失時的良言。約伯不理解受苦的原因,因此他對神的信心需要有成長的機會。另一方面,我們不要同樣犯以利法的錯誤。在我們緊緊跟隨神的時候,並不代表祂會替我們排除所有困難。而好行為也不保證有幸運或成功作回報。賞善罰惡掌握在神的手中,祂有自己的安排。撒但的工作就是讓我們懷疑神給我們的恩典。




2010年1月29日靈修小品



靈修靜思


禍福不離主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得一20至21)


  生命是一趟不能預料的旅程,每日每時,都可能有新的機遇、新的試煉。日前收到一位待產中的姊妹的電郵。兩三年前,她失業,母親患上長期病,她希望結婚卻一直未有男朋友,自己的身體也被診斷有抑鬱症的前兆,且離開了教會一段時間……。她的一位朋友因她失業,與我一起為她代禱和探望她媽媽,鼓勵她繼續信靠神。沒想到,神為她預備的,完全超過所想所求。不到兩年,她認識了一位男士,結了婚,並移居海外,如今天父還將賜她一個孩子……


  許多愛主、信靠主的人,也落在百般試煉中,未見到困難有甚麼解決的盼望。就像拿俄米,落到一無所有的地步。不過,拿俄米即或遇上最大的逆境,也不因自己的際遇而離開神。她相信這一切仍是耶和華神掌管著,沒有祂的許可不會發生。基督徒的人生也會面對許多順逆起跌,但不同的是,不論禍福,我們仍能信賴這一切是出於神,並等候祂的拯救。      ~慕賢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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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盡意的愛愛的代價
為人的靈魂費財費力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二11-19


  保羅的生命令我們敬佩,是他對神、人保持真摯的愛,縱然自己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和痛苦,仍是堅持流露他心中的愛。


  保羅能向哥林多教會的肢體坦然說:「我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這是愛的宣言,也同時表達了保羅為了愛,付上了代價,無論在物質上、力量上,他也不計較地為他們付出了。


  人若不曉得神的愛,根本是無法付出這個代價的,因為費財費力是一種非常大的付出。現代人常會問:「我出錢出力可以得回什麼回報?」但這不是愛,也不是代價。代價是付出後而沒有報酬的。


  在現今的世代,肯為人的靈魂出錢出力的人太少了,因為我們已不重視愛,也不肯付出代價,殊不知我們越是不付出,所失去的也就越大,因為我們會失去愛的生命,也失去永恆的獎賞。只有人的靈魂是永存的,因此我們為它所付出的才有真正的價值。


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20100128約伯記4章6-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4:6 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 神嗎?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嗎?


  《新》6~7:以利法勸約伯要有信心,神會記念他的敬虔,神現在雖因他所犯的某件罪管教他,最終還是為他的好處(見4:17;5:17)。約伯理當明白,神不會將他與惡人一同毀滅。


  《新》你敬畏神:(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的敬虔」)見1:1註釋。聖經中只有以利法用過這個字(見15:4;22:4)。


  SDA你敬畏:指敬畏上帝。這句也可譯爲:你的信心不是在你敬畏(上帝)嗎?


  SDA純正:完全正直。和伯1:1的完全正直詞根相同。這一行與上一行構成平衡。以利法提到了約伯的兩大美德:敬畏上帝和純正。難道這些在試煉中還不夠用嗎?


4:7 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


  《新》7~9:假如約伯真是無辜,他必不會被毀滅。


  《啟》7~8:這幾句話可說是約伯三友對苦難的核心思想:義人不會受苦。種罪孽才收罪孽,苦難乃犯罪的結果。約伯受此大苦,可見罪孽之深。


  SDA第7-11節表達的觀點是:患難是犯罪的直接懲罰。


4:8 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


  《新》8~11:正如悍獅最終不免一死(4:10-11),惡人最後也要滅亡(4:8-9)。


  SDA得到的結論是約伯在自食其果。


4:9  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 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


  《新》神一發怒:見出15:7-8。神的審判甚為嚴厲可畏。


  SDA以詩歌的手法,把人的特性用在上帝身上。


4:10 獅子的吼叫和猛獅的聲音盡都止息;少壯獅子的牙齒也都敲掉。


  SDA第10和第11節描寫了所有五種狀態的獅子,從幼崽到無助的老獅子,刻畫了獅子家族的毀滅。在一個獅子衆多的國家裏,這個比喻是很有意思的。在人們的心目中,獅子就是暴力和毀滅。以利法指出,所有的惡人都將毀滅,包括年輕的、年老的、體弱的、強壯的。即使是一群獅子,也要瓦解。以利法可能是喻指約伯的家族。


4:11 老獅子因絕食而死;母獅之子也都離散。


4:12 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聽其細微的聲音。


  《新》12~21:以利法談及自己一個令人毫毛直立(見4:15),藉異夢而得的奧祕經歷(4:13);他宣稱從這些經歷中,他得到神的啟示,而他是根據這些啟示來忠告約伯。


  《啟》12~13:以利法講述所見到一個異象,令他毫毛直立。他認為夢中所得的神祕經驗乃神所啟示,因此自己的觀點正確。他的論點:天使在造他的主面前尚且不完全,何況人呢!人只是塵土、蛀蟲,微不足道,連明天如何都不知道。


  SDA默示(dabar):一般譯爲話語。本節也有這樣的意思。


  SDA細微的聲音(shemes):耳語。在本卷最生動的段落之一中,以利法講述了他所認爲的上帝啓示。


4:13 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


  《新》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在33:15,以利戶回應以利法的話。


  SDA思念:直譯是不平靜的思想激動的意念。夜晚的黑暗爲下面的事提供了神秘的氣氛。


4:14 恐懼、戰兢臨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戰。


  《新》百骨打戰:遇大憂驚的徵象(見耶23:9;哈3:16)。


  SDA百骨:骨骼是人體的框架,在比喻中常與人的內心感情緊密相連(見箴3:8;12:4;15:30;17:22;伯30:30;詩31:10)。


  SDA打戰:指骨頭。用上述相同的比喻。


4:15 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直立。


4:16 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靜默中聽見有聲音說:


  SDA我們不知道這是否真的是啓示。以利法顯然相信是的。但聖經沒有說他有先知的恩賜。


4:17 必死的人豈能比 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


  《新》17~21:必朽之人都是有罪的;所以神有權懲罰他們。約伯當為神的管教感謝(見5:17)。


  SDA必死的人(`enosh):該詞一般譯爲必死的是外加的。聖經有許多章節都體現了人類的必死性(提前1:17;6:16等)。本節的譯法可能源希臘語七十士譯本


  SDA公義:許多譯者譯爲:必死的人在上帝面前能算爲公義嗎?人在創造主面前能顯得潔淨嗎?這種譯法也是對的,可能更符合本節的意思。人不僅不能超越上帝的公義和潔淨,而且根本無法在上帝眼裏視爲公義和潔淨。


4:18 主不信靠他的臣僕,並且指他的使者為愚昧;


  《新》18~19:非塵土所造的天使,在神眼中尚且可能有罪,更何況人呢(見15:15-16)!


  《新》臣僕:天使。


  SDA臣僕:顯然指天上的生靈。他們與人類不一樣(第19節)。他們是無罪的。按他們的標,他們是完美的。但他們的聖潔無法與上帝無限的聖潔相比。天國的叛逆史證明,即使是天上的生靈也有可能受到誘惑而反叛上帝。參啓12:3-4。


  SDA愚昧:直譯爲錯誤


4:19 何況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塵土裏、被蠹蟲所毀壞的人呢?


  《新》土房:塵土所造的身體(見10:9;33:6;又見創2:7註釋)。


  《新》蠹蟲:脆弱的象徵(參27:18)。


  SDA何況:以利法把人類與天國的生靈進行比較,強調著人的軟弱。


  SDA被蠹蟲所毀壞:像蠹蟲比蠹蟲更快更容易。有人解釋爲:他們彷彿是蠹蟲


4:20 早晚之間,就被毀滅,永歸無有,無人理會。


  《新》早晚之間:一幅描述人生短暫的生動圖畫。


4:21 他帳棚的繩索豈不從中抽出來呢?他死,且是無智慧而死。


  《新》帳棚:暫時的居所,和人體一樣(見林後5:1、4;彼後1:13)。


  《新》無智慧:沒有必要地,也無意義地(見4:20)。


  《啟》人的身體像帳棚,只是世間臨時的居所,把繩索一抽,帳棚便倒塌,人一停止呼吸也便死寂。


  《啟》無智慧:是說沒有價值,無人理會(參20節)。


  《啟》以利法要求約伯視自己為一個普通人,人生的道路與他人無異。


  SDA繩索(yether):抽出來是爲了出發。故有人譯爲:如果他們帳篷的繩索拔出來,他們不會無智慧而死嗎?


  SDA以利法所講述的啓示可以歸納爲上帝的偉大和良善與人的罪惡和脆弱進行對照。但他的話中沒有同情、仁慈和理解。約伯需要有人鼓勵他在苦難中堅持信靠上帝。以利法只要提醒約伯所已經明白的道理——信賴上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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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好人必享通,惡人必滅亡,以利法的立論是否正確?
4:7-8 以利法所說的有些是對的,有些是錯的。那些犯罪惹事的人最終將受到懲罰是不錯的,但清白的好人會免受苦難就不對了。


  聖經中記載和引用的資料都出於神的選擇。但有些記載只是敘述人說過的話或做過的事,並不是要人去仿效。聖經中提及的罪惡、失敗、邪惡的思想和對神錯誤的觀念都是神聖經話語中的一部分。但我們不要因為它們是聖經中的記載,便去遵循那些錯誤的例子。聖經給我們教導和學習的榜樣,教我們知道哪些是該做及不該做的事情。以利法的言論便是我們要努力避免的,因他只憑個人經驗對別人妄下推斷。


在神的真理中加入自己的見解時需小心……
4:12-13 以利法雖然聲稱他的異象來自屬天的啟示,但這很值得懷疑,因為後來神批評以利法誤解了祂(參42:7)。不管這異象來自何方,在4章17節中已作了總結。表面上,這句話完全正確:一個人無法與神相比,也不應該試圖詢問神的動機和行為。然而以利法持著這個觀點,在後面加以發揮,加入了自己的見解。他的結論(參5:6-7)表明他對約伯的痛苦理解得很膚淺。這種情況也很容易發生在教師、輔導員和好心的朋友身上,他們的話以部分神的真理開頭,然後卻偏離了。我們不應以個人的觀點及片面的生活經驗去理解、限制神的作為。


主的臣僕、使者就是天使了?怎麼……
4:18-19 天使是愚昧的嗎?我們要記住這是以利法的話而不是神的話。我們要小心地考查以利法的意見,來建立我們對屬靈世界的認識。再者,愚昧一詞的原文只在這裡出現過,它的意思並不明確。我們可理解為這裡是指墮落了的天使,來維護以利法的話的可信度。這一段經文並不是要論述天使,以利法說的是罪人遠在神和天使之下。不過他並不理解神降苦難的更深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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