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與生命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翰福音11章25節)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敢提出如此大膽的聲明是一回事;能證明此話不假,又是另外一回事。耶穌從死裡復活,證明了祂的話句句真實。
作家喬治·麥當勞(George MacDonald)寫道:「如果你相信上帝的兒子死後又復活,那你的未來將充滿永恆的黎明曙光,你將跨越生命之丘,經歷到詩人也未曾經歷的希望。」
上帝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祂的復活給了我們確據,我們也會復活、進入天堂。在那裡,我們有思想、感情、記憶,能被人認出,也會永遠活下去。
永生的意思是:上帝安置在我們心中的永生,將成為事實;我們將見到以前過世的主內親友;我們將活在一個沒有哀傷的國度裏;我們將能見到愛我們的耶穌基督,祂把一切都賜給我們,讓我們能永遠屬於祂。
此外,我還看到另一層意義:既然我們擁有今生和永恆,那我們今生就沒有必要「什麼都擁有」。我們今生可以暫時有病痛,暫時忍受貧窮、艱困、孤寂、苦難。為什麼?因為我們會復活,我們將得到永恆的生命。DHR
是的,基督已復活,
從死亡墳墓中復活;
祂擁有救贖大權柄,
砍斷死亡的鐵枷鎖。Woodruff
耶穌復活乃基督徒信仰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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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得人尊重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林前四10)
今日不少基督徒似乎有當年哥林多信徒的心態,希望得到世人的尊重,不但是富足、飽足,更被世人看為聰明、強壯,像王似的高人一等。
是的,我們以為要這樣才是榮耀神,以為這樣才配吸引世人歸主。誰知保羅說,他自己是被世人算為愚拙的,軟弱的,更是被藐視的;不但不是富足的,更是又饑、又渴,也沒有光鮮的衣裳,甚至要捱打、被咒、被逼迫,被世人毀謗、輕看,如世上的渣滓。
這與今日的基督徒努力爭取社會的認同,甚至成為主流的心態絕然不同。 ~陳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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