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2008年12月13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路加福音1614-31

<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法利賽人不僅驕傲虛偽,還貪愛錢財。他們以為敬虔是賺錢的方法。他們選擇宗教正如人選擇一份高薪厚利的職業一樣。他們事奉並不是為榮耀神和幫助鄰舍,而是要中飽私囊。他們聽見主耶穌教訓他們應該捨棄世界的財富,積存財寶在天,就嗤笑他。對他們來說,金錢比神的應許更加真實,沒有什麼能阻礙他們囤積財富。

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 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 神看為可憎惡的。

  外表上,法利賽人似乎是虔誠和屬靈的,他們認為自己在人眼前是義的;然而騙人的外表後面,神看見他們心裏的貪婪。他不被他們的假裝瞞騙。他們所表現的這種生活方式,是別人容許的(詩四九18),但是神卻看為可憎惡的。他們將宗教上的聖職與錢財上的富裕拉上關係,因此看自己是成功的;但就神而論,他們都在屬靈上犯了姦淫。他們宣稱自己愛耶和華,實際上瑪門才是他們的神。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第1618節的關連性很難理解。起初讀來,幾節經文似乎跟前面和後面的章節沒有什麼關連;然而,如果我們記得第十六章的主題是法利賽人的貪財和不忠,就容易明白了。正是那些以自己謹守律法為傲的人,被揭露為貪財的偽善者;律法的精神與法利賽人的精神形成鮮明的對比。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主以這番話描述以摩西開始的律法時代,結束於施洗約翰。現在,一個新時代開始了;從約翰的時候起,神國的福音被傳開;施洗約翰出來,宣告以色列等候的王臨到,他告訴百姓,如果他們悔改,主耶穌就會作他們的王。因著他的傳講,和稍後主自己和門徒的傳講,許多人的生命裏就產生熱烈的反應。

  “人人努力要進去”的意思是那些回應信息的人,要竭力進入神的國。比如稅吏和罪人,要跳過法利賽人設立的路障;其他人要厲害的對付自己貪愛錢財的心;偏見要被勝過。

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1718~新時代並不意味著要廢棄基本的道德真理。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法利賽人以為自己在神國裏,但主實際上說:“你們不能漠視神重要的道德律法,而仍自稱在神國裏享有一席位。”也許他們會問:“我們漠視了什麼重要的道德真理?”主就向他們指出婚姻的律法,是其中一條永不落空的律法。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這正是法利賽人在靈性上所犯的。猶太人曾與神立約,但現在這些法利賽人背棄神,瘋狂的追求物質財富。也許這節經文暗示他們不但靈性上犯了姦淫,而且實際上也犯姦淫罪。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1921:主以兩種生活、兩種死亡和兩種來生總結作物質財富管家的講論。要注意,這裏所說的並不是個比喻,我們提出這點,因為有些評論家,以故事為比喻作藉囗,推掉經文的嚴肅含意。

  開始時,我們要弄清楚,那個無名的財主並不是因為他富有,而被下在陰間。救恩的基礎是相信主,人因拒絕相信他而被定罪。財主輕率的忽略了一個被人放在他門囗的討飯的乞丐,這顯示財主沒真正得救的信心;如果他有神的愛在心裏,就不會過著奢華、舒適、安逸的生活,眼看著一個同胞坐在門前,乞求一點餅的零碎充饑。他應該放棄對金錢的貪愛,竭力進入神的國。

  同樣,拉撒路得救並不是因為貧窮;他信靠主以致靈魂得救。

  現在請留意對財主的描述。身上穿的儘是最昂貴、訂製的衣服,桌上滿是珍饈百味;他為己而活,只顧肉體的享樂和肉慾;他對神沒有真正的愛心,也沒有關心同胞。

  拉撒路表現一個鮮明的對比。他是一個衣衫襤褸的討飯的乞丐,每天被人放在財主門囗,渾身生瘡,因饑餓而瘦骨嶙峋,受著不潔的狗來舔他的瘡的折磨。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許多人質疑天使是否實際上參與把信徒帶到天堂,然而,從經文的字句中,我們看不出有可懷疑的原因。天使在今生服侍信徒,似乎沒有理由為何在死的時候不這樣做。亞伯拉罕的懷裏是象徵性的表達手法,表示快樂無比的地方。對任何一個猶太人而言,享受與亞伯拉罕的相交意味著不能言喻的福樂。我們可以將亞伯拉罕的懷裏等同於天堂。那個財主死後,他的身體埋葬了──那個他所關心,為其耗費的身體。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2324:事情並未了結,他的靈魂,那有知覺的自我,下了陰間。陰間是舊約的用語Sheol(音譯索奧)──逝去之靈的居所──的希臘文。在舊約時代,這是指得救和不得救的靈同時居住的地方。這段經文指那是不得救的靈的居所,因為我們讀到財主在那裏受痛苦。

  耶穌說這個猶太財主下到陰間,必定叫門徒嚇了一跳;舊約常教導他們,富裕是神祝福和喜悅的標誌。順服主的以色列人,蒙應許得著物質上的富庶。那麼,富裕的猶太人怎會下到陰間?主耶穌剛剛宣告,一個新秩序由約翰的傳講開始了;從此以後,富裕再不是一個祝福的標誌,而是對一個人作管家的忠心程度的試驗。多給誰的,就向誰多要。

  第23節證實“靈魂沉睡”這個理論是錯的,該理論指靈魂在死亡與復活之間是沒有知覺的。而這節經文證明人死後仍有知覺存在,事實上,我們對財主能夠擁有的知識感到震驚。他……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他甚至能夠與亞伯拉罕溝通,稱他為我祖亞伯拉罕。他乞求可憐,請求叫拉撒路帶點水給他涼涼舌頭。當然,這裏有個問題,一個沒有身體的靈魂,如何能經驗火焰的乾渴和痛苦。我們只可以說這裏用的是比喻的手法,但並不因此表示那種痛苦不真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亞伯拉罕稱他為兒,暗示他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但明顯不是屬靈上的。這位先祖叫他回想生前的奢華、安逸和縱慾,又提到拉撒路的貧窮和痛苦。現在,死後情況逆轉,地上的不平互相顛倒。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本節經文讓我們學到,今生的選擇決定了永恆的結局,一旦死亡,結局就限定了。沒有通道可以從得救之靈的居所往被定罪之靈那裏,倒過來也一樣。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2731:在死後,財主忽然變得愛傳福音,他希望有人到他五個弟兄那裏去,警告他們不要來那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回答說,這五兄弟作為猶太人,有舊約聖經足以警告他們。財主反駁亞伯拉罕,說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他們必定悔改。然而,亞伯拉罕結論說,不聽神的話已是終結。如果人不留意聖經,就算有一個人從死裏復活,他們也不會信。主耶穌自己就無可置疑的證明,他從死裏復活,人們卻仍然不信。

  新約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信徒死後,身體埋葬在墳墓裏,但靈魂會到天堂與基督同在(林後五8;腓一23)。當一個不信的人死後,身體同樣埋葬在墳墓裏,但靈魂會下到陰間。就他而言,陰間是一處痛苦和悔恨的地方。

  在被提的時候,信徒的身體會從墳墓復活,與靈魂重新結合(帖前四1318);然後會與基督永遠同住。在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時候,不信的人身體、靈魂也會重新結合(啟二○1213);然後被丟進火湖裏,接受永遠的刑罰。

  第十六章最後對法利賽人,也對世上所有為錢而活的人作了一個最嚴肅的警告,並以此作總結。他們在世的行為正危害自己的靈魂,在地上乞食比在陰間乞水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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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會專心事奉神,也想要金錢,不會不可能吧?耶穌所講的也太絕對了……
16:14 法利賽人喜愛金錢,不同意耶穌的教導。我們也喜愛金錢,我們是否也嘲笑耶穌所說的有關事奉金錢的警告?我們是否把這警告只用在別人身上?除非我們認真聽取耶穌的話,否則我們自己也會像法利賽人一樣。

有虔誠就有人家的讚美,你會如我一樣,「努力」在人前表現得好一點?
16:15 法利賽人裝作虔誠以博取別人的讚賞,但神知道他們心裡想些什麼。你的屬靈表現是真的呢,還是只想引人注意呢?要記著,神厭惡人裝假。

神的路與別不同,連對婚姻的看法也與世間不同,你預備好走這樣的一條路沒有?
16:18 在耶穌的時代,大多數宗教領袖都容許男人以任何理由跟妻子離婚。耶穌的話超越摩西所說的話(參申24:1-4),比當時流行的任何一派的觀念都嚴格,他的話叫聽眾震驚(參太19:10),就如叫今天的讀者震驚一樣。耶穌清楚明確地說明結婚是終生的委身,你為了另一個人離開你的配偶,雖然得到律法的允許,但在神眼中卻是姦淫。當你想到婚姻,就要牢記神把它看作是永恆的盟約。

窮人得福,富人衰敗,故事總是這樣發展的;可是誰得福誰衰敗的真正關鍵卻是……
16:19-31 法利賽人認為財富是公義的證明,耶穌這個故事叫他們驚訝。一個患病的乞丐得到獎賞,一個財主受罰。財主下地獄,不是因他的財富,而是因為自私,他沒有給拉撒路食物。儘管他得到很大的祝福,但心卻是硬的。我們如何用錢,遠較我們有多少錢重要。富有的人可能是慷慨或是吝嗇的,窮人也一樣。你對所擁有的財富抱什麼態度呢?是自私地留給自己還是用它們來幫助別人?這個拉撒路不是約翰福音十一章裡耶穌叫他從死裡復活的那個拉撒路。

人心頑固,見了神跡又如何?是耶穌沒有給人機會?或是……
16:29-31 這個財主以為他的兄弟必定相信一位從死裡復活的使者,但耶穌說,若他們不信摩西和先知的話(他們常說要關心窮苦的人),就是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能叫他們相信。注意,耶穌的話裡預示了他自己從死裡復活之後,大多數的宗教領袖仍然不會接受他。他們的思想冥頑不靈,就是聖靈或神的兒子也不能改變他們。


2008年12月13日靈修小品

每日天糧/知信行網上團契

先求神國

「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太633

  許多信徒覺得太忙,有許多事要做,許多責任本分不能擺脫,所以將屬靈的事忽略,放在一邊,想先將別的事做好,等有機會再追求屬靈的事!他們沒有把神放在第一,將永遠的前途看為重,而將今生世界和暫時的事看為重。因為這些事是現實的、迫切的、必需的,而屬靈、屬天的事,是很遙遠,也不必立即追求的,其實卻不知道什麼才是更迫切,更現實和更重要的。

  主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太633)這先求才是真的求。後求等於不求,那些先求別的東西的,都是沒有求神國的人,因為別的東西是求不完、求不盡的,天天有所求、事事有所要,那還有什麼時間和力量去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呢?我們必須立定心志,將神國的事看為第一。當求神的國與別的事情發生衝突的時候,首先是為著神的國,這樣似乎要耽誤別的事,會缺乏所需的東西。其實不然,主在這裡說,「別的東西也要加給你們了。」若專求、先求別的東西,恐怕反而什麼都得不到。

  比較起來什麼更重要呢?全世界也不足換神的國。因為那是永遠的事,最榮耀、美好、快樂的國,不但失之可惜,更要付一切代價來換得,像那個買賣人,變賣一切所有的,得那顆重價的珍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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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甘願為眾人節制自己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之處,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有言可答。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五11-15

  當你為一些人不斷付出,但最後你卻被這些人所懷疑及攻擊,你會有什麼感受?保羅就是在這情況之下,寫出這一段自白的說話。有人說保羅妄自尊大,又說他其貌不揚,說話嚴厲,甚至是顛狂的。

  保羅面對這些攻擊,他沒有迴避,而且大膽承認。是的,你們說我是顛狂,是的!但我是為神顛狂;說我是嚴謹,是的!但我是為你嚴謹。保羅能有這樣的生命力,並不是出於他自己的意志,乃是出於神的愛。

  為了愛,他甘願眾人節制自己,放下很多他可以同樣享受的權利;為了弟兄姊妹辛勞地不斷付出,不問收獲。保羅能夠這樣付出,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了他。當一個人能完全經歷到基督的愛時,他才能可以不斷付出而不埋怨。

  你願意為弟兄姊妹的生命,多吃一點虧嗎?放下一些你應該可以享用的權利嗎?愛不單是知識上的,乃是在每一件微小的事情上為眾人甘願節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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