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20111115申命記18章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8: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新》無分無業:沒有私有土地。城鎮和四周的郊野劃分出來,歸利未人使用(書21:41-42),百姓所獻的十分之一和部分所獻的祭物也歸他們(見14:22-29及註釋;利27:30及註釋;尼18:21-29)。

   《啟》祭司:是亞倫的後裔,亞倫也屬利未支派,是祭司之祖,他的子孫專責擔任會幕、聖殿祭祀的工作。亞倫為大祭司,他的後裔中每一代的長子繼承其職(參出28:1註)。利未人是祭司的輔助。

   《啟》祭司和利未人因為分別為聖事奉神,都不能擁有土地,只給了他們一些城邑和四圍的郊野居住,但可以享受百姓的什一奉獻和部分祭物(參14:22及註;利27:30;民18:21-29;35:1-8及註;書21:41-42)。

  《馬》1~8:我們再次看見神對祭司和利未人的照顧。由於他們沒有得著土地作支派的產業,又不能從事別的行業謀利,所以神有特別的安排,使他們能得到公平的對待,他們的生活必須由百姓來支持。他們從祭物中所分得的是前腿、兩腿(下顎骨)、脾胃,和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第6至8節描述一個利未人買了他的家業,遷到神立為祂名的地方去事奉祂。他要與其他利未人同分祭物,而這是在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利未人可以擁有產業,縱然他們不能承受支派的產業。)

18: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啟》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是比喻的說法,意為百姓向耶和華所獻的是利未人生活的來源(3-4節,參10:9註)。

18: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18: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18:5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18: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18:7 就要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18: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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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今天我們對神的工人有無盡到我們的義務?
18:1-8 舊約時代的祭司與利未人和現代的教牧人員性質極其相似。他們的任務有(1)把有關神的事教導百姓;(2)作敬虔生活的榜樣;(3)料理聖所(先是會幕)和聖所內工作人員有關的事務;(4)分配百姓所獻的供物與奉獻。由於祭司不能擁有產業,又不能從事別的行業謀利,所以神有特別的安排,使他們能得到公平的對待。神派到教會的工作人員,有些教會卻佔他們的便宜。例如,未按他們付出的時間或技能給予酬勞,或規定牧師要參加全部的聚會,忽視他們本身的家庭生活。從聖經的立場看你自己的教會,你又以甚麼方式尊敬神所賜的領導人呢?



2011年11月1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嬰兒食物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希伯來書5章14節

  你有沒有吃過嬰兒食物呢?我有。實在是難以下嚥。但是嬰兒別無選擇,因為還沒有牙齒。他們沒有辦法享受美味多汁的牛排啊!

  可悲的是,有些基督徒只吃屬靈嬰兒食物就心滿意足了。他們寧願一而再,再而三停留於某些淺顯的聖經真理,也不願進一步理解聖經的道理(希伯來書6章1-2節)。他們不願進入聖經經文更深奧的真理當中,以至於對聖經缺乏理解力,也不知如何按真理做正確的選擇(5章13節)。也許他們信主已久,然而靈命卻仍未成長,他們仍只是嬰孩而已。

  當小孩身體成長時,他們會學習吃固體食物,以獲得能量與活力。同樣的,每位信徒也需要負起餵養自己屬靈固體食物的責任。若無法如此,他們在屬靈上永遠都是軟弱而營養不良的。

  你可以從一個人的外在來判斷他的年紀,而判斷一個人的屬靈成熟度,是看他能否分辨是非、能否在日常生活中展現屬上帝的特質。

  而這樣的屬靈分辨能力,是否能夠顯示在你的生活中?或者你仍在屬靈上吃嬰兒食物呢?CPH

面對上帝話語,
當殷勤而謹慎;
每日認真研讀,
必能顯示於身。Hess

花時間研讀聖經,並將真理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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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誰需改變?

難道神忘記開恩,因發怒就止住祂的慈悲嗎?我便說: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顯出右手之年代。我要提說耶和華所行的;我要記念祢古時的奇事。我也要思想祢的經營,默念祢的作為。(詩七十七9至12)

  我們的禱告往往不是立刻就蒙神應允,詩篇大都是人對神的禱告,裡面類似「求祢應允我」的句子不下幾十處,可見這是信徒經常會遇到的情況。

  當神好像不聽我們禱告的時候,我們的信心會動搖,懷疑禱告是否合神的心意,甚至會懷疑神的慈愛、能力。詩篇七十七篇的作者也有過這樣的經歷,甚至讓他一想到神的時候就心裡煩亂不安,不能說話,不能禱告。

  但詩人藉著追想神以往的憐憫與作為,走出這樣的困境,發現這不過是自己的軟弱。神在歷史上和在我們身上的作為都是不容置疑的。

  我禱告最長久的一次是18年,是為我父親的得救禱告。他曾堅決反對我信主,用百般方法阻撓我參加聚會。我為他哀哭,禁食,都毫無果效,多次灰心、放棄,是神把我挽回;直到我認識自己的有限與軟弱,把寄望完全放在神的身上,又從血氣、爭辯,強銷福音,轉而在言行上作出更多改變,在意想不到之時,神便把父親改變過來歸向祂!很多時候神未聽我們的禱告,原來是等待我們改變呢!      ~黃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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