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20100428創世記18章16-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網路>

18:16 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SDA》三位天國的來客休息並吃喝了,便備繼續他們的旅程。他們的目的地這時才首次提到。如果所多瑪等城邦坐落構成現在的死海南部的平原的話(見創14:3節注釋),那麽它們距離希伯約有40公──約有一整天的路程。由亞伯拉罕的客人是在中午來到的,而且他們無疑地和他在一起花費了好幾個小時才走,所以他們離去的時間很可能是在傍晚。

  《SDA》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按照一種一直延續至新約時代的表達友情的古老習俗(羅15:24;林前16:11;徒20:38;約三6),亞伯拉罕陪同他的客人一同走了一小段路。在東方國家中,當客人要離去時,主人仍有送客的習慣。送客的路程的長短標著主人向客人所表示尊敬的程度。根據古老的傳說,亞伯拉罕一直送到迦法巴錄卡,這是位希伯向東至東北有七、八公路程的一個山地。從這裏,人們便可以看到死海。亞伯拉罕可能正是在這裏和他的客人們一起觀望平原上繁榮的城邦的。

18:17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新》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見18:19;代下20:7;雅2:23;又見賽41:8,但見該處註釋)。又因他現在已是與神立過約的朋友(見伯29:4),神就在他帳棚前,召集祂屬天的議會(見1:26註釋)。在那裏神宣佈了祂對亞伯拉罕的旨意(18:10),以及對平原上那些惡人的旨意(18:20-21)一面是救贖,一面是審判。神這樣做,也是給亞伯拉罕機會在祂庭前發言,並為所多瑪和蛾摩拉城中的義人求告。後來亞伯拉罕被稱為先知(20:7)。此處在亞伯拉罕身上,顯示了歷世歷代神立約子民所擁有的極大權利:神已將祂的旨意向他們顯示,並讓他們在天庭有發言權(為人代求)。

  《啟》從神說的這句話和容許亞伯拉罕為所、蛾二城代求(22-25節),亞伯拉罕不只是神的朋友(代下20:7),也是祂的同工。

  《SDA》聖經稱亞伯拉罕爲上帝的朋友(代下20:7;賽41:8)。由於他與上帝有很深的交情,因此上帝認爲可以多告訴他一些祂的作爲和手段。祂也曾如此將信息交託給衆先知,說他們站在祂的會中,參與其奧秘(耶23:18-22;摩3:7)。特別有關耶和華在地上施行審判的信息。

18:18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SDA》上帝提到祂原來向亞伯拉罕所發的應許(創12:2),解釋了爲什麽要告訴他即將臨到平原諸城的審判。至少從理論上說,全地都屬亞伯拉罕。如果上帝作爲聖約中的主要一方要取足以影響其部分地區的行動,祂理應告訴作爲可靠的次要一方的亞伯拉罕。事實上,讓亞伯拉罕理解和認可即將發生的事件是非常重要的,因爲這一行動將影響到羅得和他的全家。其中一些人不久就要喪失他們的性命。

18:19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新》眷顧:(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已經選擇」)直譯作「已經認識」(如在摩3:2)。

  《SDA》亞伯拉罕是值得信賴的,他不會背叛上帝。這是對這位逐漸年邁的先祖美好的稱。他需要了解上帝的旨意,才能聰明地履行上帝所指定的任務。亞伯拉罕的後裔也必須明白這一點,免得遭遇所多瑪與蛾摩拉的厄運。他有責任將他對上帝與人類交往的知識傳給後代。上帝的道德律和儀文律法也是他要傳予後代的神聖遺産之一。亞伯拉罕不僅在他的家人面前和他們一起祈禱,也一位祭司一樣爲他們代求。這個習俗被其他先祖和古代聖人所沿用的(見伯1:5)。作爲一個先知,他向他的家人傳授了宗教的理論與實踐,特別強調實際的德行。他不僅教導他的家人知道這些事情,而且教導他們照著去行。作爲一位仁慈的丈夫、父親和監督人,他給予其龐大家族的社會和宗教生活積極的引導。

  《SDA》上帝信任亞伯拉罕,因爲他吩咐家人,不是用專制的方法,而是憑清楚的訓誡和言行一致的榜樣。在教育兒童方面,每一個字,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都有其影響。在許多的家庭中,很少有憑言傳身教來進行教育的。父母應對上帝付給他們的兒童負責,因此要亞伯拉罕所那樣,將堅定和慈愛結合在一起。教養兒童所當行之路的任務是絕對不可委他人的,不論是監護人還是老師,否則必招致重大的損失。家長不應期待以敬虔教師的影響來取代家庭的教育,這只是一種補充。兩者各有其功用,不可偏廢。如果沒有一方的幫助來協助和鞏固的話,任何一方的努力都是不完全的。

18:20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新》罪惡甚重:所多瑪人的罪惡(大概蛾摩拉人的罪惡亦然)已是眾所周知(見13:13),他們的惡名在數世紀後仍繼續傳留(見結16:49-50)。

  《新》聲聞於我:這出於正義的控告(參亞伯的血,4:10),成為毀滅這些城市原因之一(見19:13)。

  《啟》聲聞於我的聲音,可以是受罪惡之害的人的呼叫,也可以是二城罪惡的聲浪(19:13)。公正的神懲罰罪惡之先,一定仔細審察,充分權衡。

  《SDA》這是指平原城邦中極端罪惡的流行(見創13:13)。上帝久的忍耐現在已經達到了盡頭。雖然這些平原民族的生活方式一直都很邪惡,但上帝仍給他們一個恩典的時期。在此時期中,祂無時無刻不爲自己安排有見證人。羅得公義的生活爲他們提供了一個生活的榜樣,但這對他們卻毫無影響(見彼後2:7-8)。他們從前與亞伯拉罕的交往使他們得與真神接觸(見創14:22)。但這一切都無濟事。他們的罪惡甚重,招惹上天的刑罰。我們現今的世界幾乎達到了同樣罪惡的程度。

18:21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新》我現在要下去:其後果就是審判(如在11:5-9所發生的),但神也下來拯救(如見出3:8)。

  《新》察看:並非否定神的全知,而是比喻地表達祂的行為不會是出於無知,或只基於別人的控訴。

  《SDA》這並不是說上帝對在所多瑪所發生的事情不完全了解(見創13:13)。正如在建造巴別塔時一樣(見創11:5),上帝要讓人類了解自己的公正。祂向亞伯拉罕說明了毀滅所多瑪的決定絕非出專橫,而是迫不得已。因此,在上帝宣要親自審查所多瑪的打算與第17節中所示審判的確定性之間並不存在矛盾。

18:22 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新》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經文和原文譯註都指出,神與祂僕人可隨時彼此接近。

  《SDA》兩位天外來客此時離開他,下到平原那裏去了(見創19:1)。但耶和華卻留了下來,要與亞伯拉罕做進一步的交談。

18:23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新》這是亞伯拉罕第二次出面介入他的親戚及所多瑪城的事(見14:14-16)。

  《啟》羅得就是亞伯拉罕所代求的義人中的一人(彼後25:7),只是力量太小,無法讓城中的人歸義。所多瑪城連十個義人也找不到!

  《SDA》亞伯拉罕近前來:這句話所表達的似乎不僅僅是一種身體上的靠近耶和華。希伯來原文的近前來有時指帶著悔罪和崇敬中以心靈親近上帝(出30:20;賽29:13;耶30:21)。在新約中也表達了類似的思想(見來4:16;10:22;雅4:8)。

  《SDA》不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這種對同胞的關愛是亞伯拉罕品格的崇高特之一。他爲他們的代求是聖經中記載的許多類似經驗中的一個(見出32:11-32;伯42:10;結14:14;但9:3-19;路23:34;徒7:60)。亞伯拉罕不僅關心羅得,而且深深地同情所多瑪的居民。他在營救他們脫離美索不達米亞諸王之手的過程中與他們當中的許多人相識。亞伯拉罕一定有理由相信平原居民中的一些人已經被他早先的服務所感化。他顯然沒有忘記羅得,但沒有提他的名。亞伯拉罕可能想起自己在先前的經也需要寬恕之恩,故他的的同情之心更加強烈了。

  這句問話的前提是:上帝已經根據創18:17節的決定向先祖解釋了祂將要毀滅平原諸城的意圖。亞伯拉罕的目的不單單是爲了保存在這些注定毀滅的城邑中可能存在任何敬虔的民。他是想爲全體居民再爭取一段寬容的時期。但當他意識到事情已成定局,這些富有而又邪惡的平原城邦必定要被毀滅時,亞伯拉罕便懷著果敢的謙恭詢問耶和華是否在惡人的大滅亡中考慮到了義人的命運。亞伯拉罕此時是在懇求上帝仁慈的寬恕。

18:24 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18: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新》審判全地的主:亞伯拉罕的代求,是根據神的公義和權威,他深信神的作為是公平的(見申32:4)。

  《SDA》惟有上帝是全人類的審判者。亞伯拉罕如此稱呼證明他知道面前是至高的上帝。他現在不在懇求上帝的恩典和赦免,而是懇求祂絕對的公正。上帝已經在祂延長亞摩利人四百年的寬容時期的事上顯明了這一原則。因爲他們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創15:16)。當上帝同意說如果城中還能找到十個義人的話祂就饒了所多瑪時,祂根據的仍是這條原則。

18:26 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SDA》上帝接受了亞伯拉罕所提出的要求,不是作爲一種秉公之舉,而是作爲一種憐憫之舉。公正的要求就是要保存義人的性命,而只有憐憫才能饒恕惡人的性命。五十個義人的存在有可能使其他人發生改變。上帝理解亞伯拉罕的推理並表明自己是願意爲五十個義人的緣故而施恩給那些不配的人。

18:27 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新》灰塵:與神的崇高地位成對比,亞伯拉罕形容自己的地位微不足道(見伯30:19;42:6)。

  《新》主:亞伯拉罕在他的禱告中,一直用「主」這尊稱,而沒有用那比較親切的稱呼「耶和華」(也是「主」的意思);因為他是向神這位「審判全地的主」祈求。

  《SDA》雖然是灰塵(`aphar wa`epher):這裏亞伯拉罕用了兩個發音和意思都很相近的希伯來詞。這些詞表明了他在上帝面前所感到自己極其謙微。他太了解自己卑微的起源以及他注定仍將歸回到塵土的事實了(見創3:7、19)。

18:28 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SDA》先祖以東方人的機敏表白了他的主張。他對所多瑪人中義人頭一次假設的人數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但他意識到這個數字可能過偏高。是,他再次顯示出了極佳的交際智慧。他並沒有以四十五個義人爲依據來爲城市的安全乞求,而是對因減少五個義人就毀滅該城的做法提出異議。他因上帝不斷的仁慈回答而變得更加大膽,就逐漸地減少他認爲足以拯救這城的義人的人數。

  《SDA》亞伯拉罕並沒有要求上帝對該城無條件的饒恕,而只是在一定條件下的存留。我們無法貿然地推測如果他繼續將人數減少到少十人以後會有什麽樣的結果。可能亞伯拉罕覺得這個數字已經足夠安全的了,因爲除了羅得、他的妻子、以及家中的兩個女兒以外,那裏不是還有羅得已經嫁出去的女兒和她們的家眷嗎(見創19:14-15)?亞伯拉罕最初可能想要從一個他認爲能夠得到肯定答的人數開始,將人數減少到有指望確保得到肯定答的人數爲止。上帝憑憐憫毫不猶豫地同意了亞伯拉罕的代求。

18:29 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

18:30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18:31 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18:32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新》再說這一次:亞伯拉罕在18:23-32中,並非以「講價式」的心態提問,而是出於憐憫他親戚的心,以及真誠尋求神旨意的心。

  《新》十個:亞伯拉罕停在十這數字的原因,可能是他一面禱告一面在數:羅得、他的妻子,可能有兩個兒子(見19:12;編者註:「兒女」一詞新國際版用複數),至少兩個已婚女兒和她們的丈夫(見19:14),以及兩個未婚女兒(見19:8)。

18:33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新》自己的地方:幔利(見18:1)。次日早晨,亞伯拉罕又再回來,要看神所行的事(見19:27)。

  《SDA》每一個真正愛上帝的人都會同樣地愛他的鄰舍,而且如果必要的話,他們也願意作出犧牲來增進鄰舍的福利。我們無法防止人得罪上帝,但我們可以爲他們代求,並懇勸他們。上帝悅納這樣的代求,因爲這正反映了祂自己的大愛。義人積極的禱告經常具有何等大的收益啊!當亞伯拉罕憑著愛心和信心就近上帝,謙卑地爲罪人代求時,上帝便憑憐憫親近他,仁慈地應允他的每一個請求。今日那些跟隨信心之父腳步的人也會有相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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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改變了亞伯拉罕的心意,使他更明白神。我願讓神改變我的心意嗎?
18:20-33 亞伯拉罕改變了神的心意嗎?當然沒有。其實是神改變了亞伯拉罕的心意。亞伯拉罕知道神是公義的,並且要刑罰罪,但他有可能懷疑神的慈愛。他似乎想探測神的心意,要知道祂究竟有多少憐憫。他與神交談後,相信祂是慈愛公義的。我們的禱告不會改變神的心意,但是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祂的心意,並改變我們的心意。

神為甚麼容許亞伯拉罕懷疑祂的公義、並為罪惡的城市求情?
18:20-33 亞伯拉罕知道神一定刑罰罪惡,但是他也知道神對罪人是滿有憐憫的。神知道在所多瑪城裡不會有十個義人,但是祂滿有慈愛,讓亞伯拉罕為那座城求情,甚至幫助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逃出所多瑪,然後才將那城毀滅。神不是以毀滅惡人為樂,但祂必要消滅罪惡。神既公義又有憐憫,我們要因祂的慈愛臨到我們而感謝祂。

神仍耐心地、公平地等待著,等待往昔的人,也等待著你我……
18:21 神給予所多瑪城的人一個公平的測試。祂並非漠視他們的惡行,只是耐心地、公平地給他們悔改的最後機會。現在,神仍在等候,賜人回轉歸向祂的機會(參彼後3:9)。聰明的人會在神懲罰罪惡以前,就歸向祂。

看見神施行審判,心總帶有疑惑——神對所多瑪的人不公平嗎?祂真想把義人跟惡人一同除滅?
18:25 正好相反,這裡顯出祂的公平:(1)祂同意為了城裡十個義人而赦免全城;(2)祂對羅得——全城中惟一一個跟祂有關係的人非常憐憫;(3)祂對羅得顯出極大的耐心,在毀滅所多瑪前,幾乎是強行將他拖走(參19:16)。當你想神是不公平的時候,要記得神的忍耐。即使最敬虔的人都該受神公義的審判。我們應當慶幸,因為神沒有像刑罰所多瑪那樣審判我們。

神按祂的心意來垂聽祈禱,可是我心所想所欲求的,實在期望祂會應允……
18:33 神向亞伯拉罕表示,他可以向祂祈求任何的事,但須明白,神將按照自己的旨意來回答。我們所求的往往與神的答覆有出入。只有神知道事情的全部,你是否因神的答覆與自己期望不符而忽略了神答允你的禱告呢?

2010年4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棕色或藍色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章25節)

  艾美.卡米謝爾(Amy Carmichael1867-1951年)小時候總希望自己的眼珠是寶藍色而不是棕色的,她甚至向上帝祈禱讓她的願望實現,但總是以失望收場。二十歲時,她感覺到上帝呼召她作宣教士。她先在幾個不同地方服事,然後到了印度。此時,她才明白上帝如此造她的用意。如果她的眼珠是寶藍色而不是棕色的話,印度人對她的接受度可能會更低,她也會遇到更大的攔阻。艾美在印度為上帝工作長達55年之久。

  我們不確定艾美是否因為棕色眼珠而更快得到印度人的認可,但是我們可以確定:「耶和華是上帝。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詩篇100篇3節)。當我們凡事都信靠上帝的智慧時,我們的事工就會有果效。

  艾美明白順服的道理。當人問起她宣教的心得時,她答道:「宣教士的生命就是治死老我。」耶穌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章25節)

  這也是完全委身於上帝的基督徒之寫照,那就是完全順服上帝的計畫和祂對我們的旨意。願我們今日都順服上帝。AMC

雖然我可能無法理解,
祢為我預備的那道路,
但主啊,我衷心祈求,
行祢的旨意完全順服。Sherbert

將生命全然交託給上帝,才會有真正保障。




-----------------------------------------------------------------------------------------------生命的改造/知信行網上團契

心的改造:誠實,忍耐,虛心
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經文:彌迦書六6-8

  神不要千千萬萬的祭物,金銀財寶祂也不重視!神所要的第一是行公義、行真理、行正路;第二是好憐憫,愛弟兄,愛眾人;第三是存謙卑的心,不驕傲、不自誇,以神為尊為大,親密地與祂同行。謙卑不是自卑,而是看自己合乎中道,不自高,也不過於自卑!

  摩西開始時因過於自高,想憑己力去拯救以色列人,終於落慌而逃。後來,神呼召他,他卻又過於自卑,激動神的怒氣。最後,當他在神面前正視自己時,他就成為世上極其謙和的人,承擔神的托負!(民十二3)

  自高的人只看見自己!自卑的人看不見神!神要求我們看見祂、看見別人;並且合乎中道的看自己,與祂同行!

  自高的人比神先行!自卑的人不肯行神的路!唯謙卑的人才能與神並肩而行!




-----------------------------------------------------------------------------------------------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希望
不法之事增多

經文:馬太福音廿四9-14

  論到未世的預言,耶穌是述說得非常清楚而仔細,祂指出人因為罪惡的緣故,必導致很多的憎恨與禍患,人彼此陷害、彼此攻擊。

  罪惡的事,直接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與愛護。當人付出愛,誰知換回來的,卻是欺騙、譏笑、甚至是攻擊,可想而知內裡所受的創傷是何等的大,因此,人的愛心也漸漸變得冷淡了,對人亦漸漸失去信心與希望。

  事實上,當環視今日的社會,就可知這種現象已經出現了。現代人常心存詭詐,令這社會處處受到威脅。多少時候,我們自私的心是對很多人的需要視而不見;有時內裡害怕受騙的心理,也使我們失去了對人的憐憫。這一切的處境都叫我們感到自慚、無奈和失望。可是耶穌卻提醒我們要忍耐到底,忍耐表示了我們對神仍是有希望,相信有一天神要再來審判這世界,祂的公義必要在世上彰顯,神要永遠得勝並掌權。

  弟兄姊妹,不要因今日的處境感到失望,因這是必然發生的,重要的是我們要堅信神是公義的,祂是我們生命的希望,以所我們不要失腳,不要停止一切施行愛心的善事與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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