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20130130耶利米書36章20-3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36:20 眾首領進院見王,卻先把書卷存在文士以利沙瑪的屋內,以後將這一切話說給王聽。

   《新》存:為安全起見(希伯來文此字字根在賽10:28譯作「安放」)。

36:21 王就打發猶底去拿這書卷來,他便從文士以利沙瑪的屋內取來,念給王和王左右侍立的眾首領聽。

36:22 那時正是九月,王坐在過冬的房屋裏,王的前面火盆中有燒著的火。

   《新》過冬的房屋:見摩3:15,此處大概指王宮中的一間大屋。

   《新》火盆:地面中央一窪下之處或容器,其中可燒煤炭,使房屋溫暖。

   《啟》過冬的房屋:屋內氣溫比較和暖的房子。

36:23 猶底念了三四篇(或譯:行),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

   《新》與約西亞王渴慕認識並遵行神的話成對比(見王下22:11-23:3;23:21-24)。

   《新》割破:直譯作「撕裂」。王沒有因書卷內容撕裂衣服(見36:24註釋),反而撕裂先知的書卷。

   《啟》文士的刀:專門用來修理蘆葦筆和書寫紙的筆。

36:24 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

   《新》臣僕都不懼怕:見36:31;與「眾首領」的反應相反(36:12;見36:16、25)。

   《新》也不撕裂衣服:與約雅敬父親約西亞的反應相反(見王下22:11;參王上21:27)。

36:25 以利拿單和第萊雅,並基瑪利雅懇求王不要燒這書卷,他卻不聽。

36:26 王就吩咐哈米勒的兒子(或譯:王的兒子)耶拉篾和亞斯列的兒子西萊雅,並亞伯疊的兒子示利米雅,去捉拿文士巴錄和先知耶利米。耶和華卻將他們隱藏。

   《新》哈米勒的兒子:(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王的兒子」,與和合本小字同)因約雅敬當時才三十歲左右(見王下23:36),此處大概不該按「王的兒子」字面意義來解釋,而是「王室的一員」之意(38:6;王上22:26「王的兒子」;番1:8「王子」等處也是如此)。

36:27 王燒了書卷(其上有巴錄從耶利米口中所寫的話)以後,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6:28 「你再取一卷,將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第一卷上的一切話寫在其上。

36:29 論到猶大王約雅敬你要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燒了書卷,說:『你為甚麼在其上寫著,說巴比倫王必要來毀滅這地,使這地上絕了人民牲畜呢?』

36:30 所以耶和華論到猶大王約雅敬說:他後裔中必沒有人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他的屍首必被拋棄,白日受炎熱,黑夜受寒霜。

   《新》約雅敬…必沒有人坐在…寶座上:他兒子約雅斤(見王下24:6)只「作王」三個月(見王下24:8),就被擄至巴比倫(見王下24:15),最後死在那裏(見52:33-44)。

   《新》他的屍首必被拋棄:作為他將先知書卷「扔」(36:23)到火中的懲罰(見22:18-19等及註釋)。

36:31 我必因他和他後裔,並他臣僕的罪孽刑罰他們。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猶大人;只是他們不聽。」

36:32 於是,耶利米又取一書卷交給尼利亞的兒子文士巴錄,他就從耶利米的口中寫了猶大王約雅敬所燒前卷上的一切話,另外又添了許多相彷的話。

   《新》又…一書卷:參出34:1相似情況。

   《啟》本節說明了《耶利米書》是如何編排的。被擄日期越來越近,神吩咐耶利米將神口頭吩咐的話寫下來(30:2),然後加上一些關乎被擄歸回和將要臨到的其他福氣(30:3、10-11)。但耶雅敬王燒毀了耶利米的書(36:23)。耶利米又重新寫。這卷新寫的書大概是依照前一卷書,就是神原先所指示的次序而寫的。但他在合適的地方,加進了一些同類的話題(36:32)。之後,耶利米又加進了許多後來領受的信息。這些信息和原先的信息主題切合,故此放在一起(參21、24、27-29和32-34章)。新的書卷寫成後才領受的新信息,是依照領受的時間次序而寫下。46-52章便是例子。這樣《耶利米書》的編排,部分是根據信息領受的時間次序,部分是依照內容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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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火盆是用來裝燒著的炭的,古代人以這方法取暖。

猶大的領導層中,為甚麼肯站出來阻止王焚燒先知話語書卷的人這麼少?
36:25 只有三位領袖反對約雅敬王焚燒書卷的惡行,可見當時的人是多麼的自以為是,對神是多麼的麻木!

大衛家一脈從此結束,直至彌賽亞降臨掌權……
36:30 約雅敬的兒子約雅斤在被擄之前曾作過三個月皇帝,但「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一語有恆久掌權之義,所以約雅斤根本算不上「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約雅敬的王朝到了西底家時已傳到約雅斤的叔叔手上,由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一脈相傳的王權至此完結。但經過不到六百年,從所羅門的兄弟拿單的後裔中終於誕生了一位永恆之君(參22:30的註釋)。



20130129耶利米書36章1-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36:1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新》36:1~38:28:這三章是用耶利米所受的苦難與逼迫為共同主題連結在一起。

   《新》1~32:記載約雅敬王如何企圖毀滅耶利米所寫的預言。

   《新》約雅敬第四年:主前六○五年,是猶大歷史上關鍵性的一年(見25:1;46:2等註釋)。

   《啟》36:1~38:28:這三章記載耶利米所受逼害。本章為約雅敬燒毀耶利米的預言書卷。看36:32註。

36:2 「你取一書卷,將我對你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各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那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

   《新》我對你說…的一切話:這本耶利米預言「最早的版本」可能包括1至26章及46至51章的全部或大部分。

   《新》寫在其上:好將耶利米的信息留給日後的世代。

36:3 或者猶大家聽見我想要降與他們的一切災禍,各人就回頭,離開惡道,我好赦免他們的罪孽和罪惡。」

   《新》或者…我好:若百姓肯悔改,耶和華就會回心轉意(見18:7-10及註釋;26:3)。

36:4 所以,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寫在書卷上。

   《啟》巴錄:是耶利米先知的書記,他也是耶利米的助手(參32:12-25;36:10-19、26;43:3、6)。

36:5 耶利米吩咐巴錄說:「我被拘管,不能進耶和華的殿。

   《新》我被拘管:可能因他在聖殿所傳不受人歡迎的信息(見7:2-15;26:2-6),也可能因記載在19:1-20:6的事件。

   《啟》可能因為反對耶利米的信息,不許他入殿(比較7章;26章)。

36:6 所以你要去趁禁食的日子,在耶和華殿中將耶和華的話,就是你從我口中所寫在書卷上的話,念給百姓和一切從猶大城邑出來的人聽。

   《新》禁食的日子:因國家情況危急而宣佈禁食(參珥2:15),此處可能是指面對巴比倫在主前六○五年的侵襲(見但1:1及註釋)。

36:7 或者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懇求各人回頭,離開惡道,因為耶和華向這百姓所說要發的怒氣和忿怒是大的。」

36:8 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照先知耶利米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在耶和華的殿中從書上念耶和華的話。

   《新》若本書是按年代順序偏排,45章應接在本節後面。

36:9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五年九月,耶路撒冷的眾民和那從猶大城邑來到耶路撒冷的眾民,在耶和華面前宣告禁食的日子,

   《新》第五年九月:主前六○四年十二月,天寒之時(見36:22)。

   《啟》百姓禁食,因為巴比倫軍隊已經佔據了亞實基倫。耶利米預言來自北方的敵人,蹄聲清晰可聞,時為主前604年。

36:10 巴錄就在耶和華殿的上院,耶和華殿的新門口,沙番的兒子文士基瑪利雅的屋內,念書上耶利米的話給眾民聽。

   《新》沙番:約西亞王的書記,相當於今日的國務卿(見王下22:3;又見26:24;29:3等註釋)。

   《新》基瑪利雅:耶利米時代很通用的一個名字(見29:3),曾出現在一塊拉吉出土的殘破瓦片上(見34:7註釋),同時又在比前者再晚一世紀(即主前第五世紀末)的「伊利芬丁蒲紙」(見32:11註釋)中至少出現兩次。

   《啟》耶利米的書卷曾經三次公開宣讀:在聖殿門口(10節);在領袖面前(15節);在約雅敬王面前(21節)。

36:11 沙番的孫子、基瑪利雅的兒子米該亞聽見書上耶和華的一切話,

36:12 他就下到王宮,進入文士的屋子。眾首領,就是文士以利沙瑪、示瑪雅的兒子第萊雅、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沙番的兒子基瑪利雅、哈拿尼雅的兒子西底家,和其餘的首領都坐在那裏。

36:13 於是米該亞對他們述說他所聽見的一切話,就是巴錄向百姓念那書的時候所聽見的。

36:14 眾首領就打發古示的曾孫、示利米雅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猶底到巴錄那裏,對他說:「你將所念給百姓聽的書卷拿在手中到我們這裏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就手拿書卷來到他們那裏。

36:15 他們對他說:「請你坐下,念給我們聽。」巴錄就念給他們聽。

36:16 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害怕,面面相觀,對巴錄說:「我們必須將這一切話告訴王。」

36:17 他們問巴錄說:「請你告訴我們,你怎樣從他口中寫這一切話呢?」

36:18 巴錄回答說:「他用口向我說這一切話,我就用筆墨寫在書上。」

   《新》墨:在舊約聖經中只有此處提及(但又見林後3:3;約貳12;約叁13)。古代的墨是由煤灰或煙油,與阿拉伯樹膠、油或金屬物質混合製成(如用在拉吉殘破瓦片上,見34:7註釋)。

36:19 眾首領對巴錄說:「你和耶利米要去藏起來,不可叫人知道你們在哪裏。」

   《新》眾首領關心耶利米和巴錄的安危,是很合情理的(參2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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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的背景是怎樣的?
36章 這事發生在公元前605年的夏天,即尼布甲尼撒王在迦基米施一役擊敗埃及軍隊不久之後。這章紀錄的事件比前兩章所記的事件發生得要早。

文士在古代猶大社會中是扮演甚麼角色?抄錄文件的方式又是怎樣的?
36:2-4 古時大部分人都是文盲,所以讀書人非常寶貴,受人尊敬。文士的地位就更加崇高,他們的知識和學問都備受尊崇。巴錄是耶利米的文士。當時的人大都用羔羊皮和蒲草紙記錄文字,然後把一張張的羊皮或蒲草紙縫起來或黏合成一卷卷的書,稱之為卷軸。以色列人被擄之後,文士成為律法教師,講解舊約律法。在新約時代,文士更形成為很有權力的政治團體。

耶利米預言巴比倫入侵一事已迫在眉睫,假若我身處當時的境況,我會怎樣面對?
36:9 在危急存亡的關頭,各國都會宣告禁食的日子,呼籲人民謙卑悔改,求主憐憫。巴比倫來勢洶洶地攻打猶大,勢如破竹,步步逼近耶路撒冷,巴錄趁百姓齊集在聖殿時宣讀耶利米的話,告訴大家如何改變災難將臨的命運,可惜他們完全不肯聽從。

猶大自臣民至君王均對神的話置若罔聞,今天大多數人也是如此,我可以做甚麼?
36:10-32 神吩咐耶利米把祂的話寫在書卷上,但由於耶利米本人不獲准進入聖殿,故他將要說的話叫文士巴錄記在書卷上,然後念給在聖殿裡的人聽。結果,巴錄讀給一些官員聽,而猶底更親自念給約雅敬王聽。雖然王將書卷焚燬了,但他卻不能消滅神的話語。今日仍有許多人對神的話置若罔聞,或說聖經有很多謬誤、不值得相信。人可以拒絕聽神說的話,但他們無法消滅它,因祂的話必永遠堅立(參詩119:89)。



20130128耶利米書35章1-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35:1 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新》1~19:利甲族人遵行他們先祖的吩咐,成為這些不遵行耶和華吩咐之猶大百姓的好榜樣,同時也成為指責他們的原因(見35:16)。此處提到「迦勒底」和「亞蘭」的軍隊(35:11),表示這些事件發生在約雅敬王第八年以後,他在主前六○九年登基,他的首都耶路撒冷在主前六○五年被尼布甲尼撒攻陷(見但1:1及註釋)。三、四年之後,他起來背叛尼布甲尼撒,這項不智之舉導致巴比倫、亞蘭和其他國家同來侵襲他的領土(見王下24:1-2)。(12:7-13可能反映這些侵襲的後果)。

   《新》約雅敬的時候:35至36章(見36:1)倒敘約雅敬作王期間(主前六○九至五九八年)的情況。

   《啟》本章記載的巴比倫人的圍困,較34章的為早,時在主前599-597年間。

35:2 「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

   《新》利甲族:與基尼人有關之一遊牧家族(見代上2:55),有些住在以色列人中間,或他們附近(見士1:16;4:11;撒上27:10),與以色列人相處甚好(見撒上15:6;30:29)。

   《新》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編者註:「屋子」新國際版譯作「旁屋」)聖殿側面的一間屋子,供作庫房或住家用(見王上6:5;代上28:12;代下31:11;尼13:4-5)。

   《啟》利甲族:基尼人後裔。參《王下》10:15-23。這些利甲人過著清心寡慾的遊牧生活,不喝酒、又不建造房屋居住、不置產業、不耕種,只住帳棚(6-7節)。他們遵守祖宗遺訓,敬虔度日,與以色列民的邪惡生活適成對比。

35:3 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

   《新》雅撒尼亞:「耶和華聽見」之意。是耶利米時代通用的一個名字(見40:8「耶撒尼亞」;結8:11;11:1),曾出現在一印章上(在耶路撒冷以北的安拿斯別廢墟中發現,是主前六百年左右的遺物),也在拉吉出土的殘破瓦片上(見34:7註釋)發現。

35:4 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

   《新》神人:「先知」的同義詞(見王上12:22;又見撒上9:9註釋),強調他與呼召他的那一位之間的關係。

   《新》兒子:此處可能有「門徒」之意(見摩7:14及註釋)。

   《新》把門的:三位主管所有守衛殿門者其中的一位(見52:24;王下12:9)。

   《新》瑪西雅:也許與21:1;29:25;37:3所提到的是同一位。

   《啟》把門:看守聖殿之門(參代上9:18-19),是聖殿中的要職。

35:5 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

   《新》碗:大的容器,用來斟滿小杯。

35:6 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

   《新》我們不喝酒:是利甲族人永遠的誓約;參拿細耳人短期的誓約(見民6:2-3、20;士13:4-7)。但利甲的兒子瑪基雅可能後來背誓,不守利甲族人的約,因為他「管理伯哈基琳」(尼3:14),該字是「葡萄園之屋(產酒之處)」之意。

   《新》約拿達:在耶利米之前將近二百五十年,他協助耶戶在北國廢除巴力崇拜(至少暫時廢除了一段時期)。

   《啟》約拿達:看《王下》10:15-17。此人在生前250年前協助北國耶戶王消滅對巴力的事奉。四分之一個世紀後,其後裔仍謹守祖先遺訓(16節)。

35:7 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

   《新》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除了在國家緊急時期之外(見35:11)。

   《新》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地得以延長:與出20:12應和,該處吩咐人要孝敬父母。

35:8 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

   《新》約拿達所吩咐…我們都聽從了:與猶大不順服神成對比(見35:16)。

35:9 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

35:10 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

35:1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35:12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5:13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

   《新》不受教訓:見7:28;17:23及註釋。希伯來文此詞在2:30;5:3譯作「不受懲治」。

35:14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

35:15 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

35:16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

35:17 因此,耶和華萬軍之 神、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

35:18 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

35:19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新》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見33:18。猶太人的「米示拿」口傳經卷有多種傳統說法,提到利甲族人在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所重建的聖殿中,承擔一些特殊的職責。

   《啟》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猶太人傳統記有被擄回歸重建聖殿後,利甲人奉派在聖殿中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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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甲族人忠守遺訓的榜樣,與以色列人成了鮮明的對比。我的德行對比非信徒如何?
35章 利甲族人所守的規條與拿細耳人所守的有些相似,拿細耳人是向神許下某種特別之願的人(參民6章)。二百年來,利甲族人恪守其先祖遺訓,滴酒不沾。儘管猶大全國上下都背棄了與神所立之約,但這些人仍然堅守這約,毫不動搖。神希望剩下的子民能夠像利甲人忠守遺訓那樣,謹守與祂所立的約。神讓耶利米以酒引誘利甲人,目的是顯示他們堅守遺訓、忠心不移的美德,因祂知道他們一定不會破戒。

約拿達曾做過甚麼事值得他的後裔傚法?
35:6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與耶戶攜手肅清北國膜拜巴力的風氣(參王下10:15-28)。

世途多變,有人以為適應變化就是生存之道,然而,神卻要我們持守祂的話……
35:13-17 利甲族人與以色列人有極鮮明的對比:(1)利甲族人對會犯錯誤的領袖的訓言尚能堅守不渝;以色列人卻背棄了與那絕對無誤的神所立之約。(2)約拿達只說了一次不准飲酒,利甲族人就聽從了;神一而再、再而三地命令以色列人離開罪惡,他們卻抗拒,不肯聽從。(3)利甲族人遵守的規例只有暫時的意義,但他們仍然堅守;以色列人則違背神關乎永恆的律法。(4)利甲族人數百年來都是恪守誡命的;以色列人數百年來卻都在違抗神。(5)利甲族人因而蒙福;以色列人因而招禍。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因循傳統習俗而行。神的話既是永恆不變的,豈不更值得我們謹守奉行嗎?



20130127耶利米書34章1-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34: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新》34:1~35:19:本書第一大部分(2至35章)到此結束。耶利米以一段歷史性的附錄(34至35章),作為對猶大所發之警告與勸勉的最後結語。本書第三大部分(39至45章)的結語用的也是這種筆法(見45:1-5註釋)。52章並非耶利米所寫,但這篇歷史性的附錄卻頗適宜作為全書的結論。

   《新》1~22:本章很自然可分成兩段(34:1-7及34:8-22),兩段中的事件都發生在主前五八八年(見34:7、21-22等註釋)。

   《新》1~7:耶利米對西底家王的警告,與他在21:1-10對他的勸告平行(見該處諸註釋)。

   《新》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尼布甲尼撒的王國廣大(見結26:7;但3:2-4;4:1;參51:28對米底亞類似的描述)。

   《新》攻打耶路撒冷:附庸國有義務出兵隨從宗主國的君王一同出征(見王下24:2)。主前十四世紀,赫王穆西里士二世與亞摩利王杜比特蘇立約條文中,穆西里士說:「你若你不差派兒子或兄弟連同步兵及戰車夫來幫助赫王,你就是藐視誓約的眾神。」(見「與舊約聖經有關的古代文獻」,7頁)。

   《啟》34:1~35:19:本書第一部分至35章結束,耶利米的警告用對歷史的回顧作結,故此二章可視為前半部的附錄。

34:2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啟》西底家是巴比倫王在猶大設立的傀儡王;他因為背叛巴比倫王而招致圍城之禍。

34:3 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34:4 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34:5 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

   《新》焚燒物件…先王焚燒一般:不是指火葬(見代下16:14;21:19;又見摩6:10註釋)。

   《新》哀哉!我主啊:君王死時的哀悼詞(見22:18;參王上13:30)。

34:6 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34:7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新》拉吉和亞西加: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曾修築堅固此二城(見代下11:5、9),但拉吉在希西家作王時曾被亞述王西拿基立圍困過(主前七○一年,見代下32:9)。那時代一個描述西拿基立征服此城的浮雕上如此說:「他坐在寶座上巡視從拉吉奪得的戰利品。」一九三五年,在拉吉掘出十八片被用作書寫材料的破碎瓦片,幾乎全部來自廢墟的最上層(即主前五八八年最後在此居住以色列人的城門守望臺之遺跡)。第四號殘片,就是在本節所描述事件發生不久後寫給拉吉戰場指揮官的,它最後一段記載這樣說:「我們正在瞭望拉吉的烽火訊號…因為我們看不見亞西加。」(見「與舊約聖經有關的古代文獻」,7頁)見6:1註釋。

   《啟》拉吉:在耶路撒冷西南48公里(30英里)。

   《啟》亞西加:在耶路撒冷西南24公里(15英里)。

34:8-9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新》任…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依照摩西律法的一般條例(見出21:2-11等及註釋;利25:39-55;申15:12-18)。

   《啟》8~11:兵臨城下,危難當前,西底家王與百姓立約,要釋放希伯來人奴隸;這是律法上的定例(13-16節;申15:12)。他想藉此感動神伸手挽救危城之困。但是當他們聽到營救的埃及軍已近,巴比倫軍將要撤退的時候(37:5),又強逼已釋放的奴僕回來服事。根據奴僕法律,重獲自由的奴僕,可以離開主人,也可以選擇永遠歸屬於主人(出21:5-6)。因此這行動表明沒有真正順服神命令的意願。

34:10 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新》大家都…將他們釋放了:意思是想要得神賜福,或希望被釋放的奴僕會更願意幫助他們守衛耶路撒冷。

34:11 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新》後來:埃及介入(見34:21-22;37:5、11),使巴比倫暫時撤圍之後。

   《新》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違背申15:12的規定。

34:12 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4:13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新》為奴之家:按希伯來文直譯(編者註:「家」新國際版譯作「地」),見出13:3、14;20:2;申5:6;6:12;8:14;13:5;書24:17;士6:8。以色列人當釋放他們的奴僕,因為神先前曾釋放他們不再為奴(見申15:15)。

34:14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新》到第七年…要任他自由出去:大略地引用申15:12的話。

34:15 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新》15~16你們回轉…卻又反悔:這兩句希伯來文完全相同,成為帶有諷刺意味的雙關語(見34:18-19註釋)。

34:16 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新》你們…褻瀆我的名:因違背與耶和華所立之約。西底家是個言而無信的人(見結17:15、18)。

34: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啟》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是諷刺講法,即謂他們既然不肯給予為奴的同胞自由,神便要叫他們受國破家亡苦難的“自由”。

34:18-19 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新》劈開…立:此兩字的希伯來文完全相同。古人的立約包括一條自我詛咒的誓言(若我不守約,願我遭受…),通常是藉將牲畜劈成兩半,從其中走過的儀式,來象徵這咒詛(見創15:18及註釋)。

   《新》經過…違背:希伯來文此兩字字根相同,也是有諷刺意味的雙關語(見34:15-16註釋)。

   《啟》將牛犢劈開:是古時人訂立盟約的手續(創15:9-17)。這裏指應釋放奴僕的約(8-9節)。在神面前立約又毀約是罪。

34:20 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34:21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新》21~22:因埃及人介入,巴比倫人在主前五八八年暫停圍攻耶路撒冷(見34:11註釋)。

34:22 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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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歷史證明了先知的話之真確,可惜大部分人仍忽略神的話語……
34章 這章描述了耶利米多項預言的應驗。在耶利米書之中,不少預言說出以後很快就應驗了。

若沒有真正的心靈更新,而僅在危急存亡之際匆忙應付,是無法挽救敗亡的……
34:8-9 巴比倫圍困耶路撒冷,全城危在旦夕。最後西底家決定聽從耶利米的話,平息神的怒氣。他解放奴隸,以為藉此善行可以討神歡心,但其實他真正需要的是心靈的更新改變。百姓從一開始就不遵守神的律法(參出21:2-11;利25:39-55;申15:12-18),到圍城之禍暫得緩和時,百姓又故態復萌,甚至變本加厲,公然犯罪(參34:11-17;37:5-11)。

對神許下諾言後不兌現,反映信仰的虛浮。我曾否向神許諾了甚麼卻沒有信守?
34:15-16 以色列的百姓難以向神遵守諾言。他們在聖殿裡嚴肅認真地許下諾言要遵行神的旨意,但一回到家裡或回到工作崗位時,就完全不守承諾。這令神非常不悅。你若想討神喜悅,就一定要守約,神要的不是空言,而是守信。

不管立約時是採取如何隆重的方式,只要違背所立下的約便是罪……
34:18-20 把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是傳統立約的方式(參創15:9-10),這象徵人背約必受的審判。神在這裡的意思是「你既違背與我所立的約,就該知道必會受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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