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6日 星期日

20090906啟示錄10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



10:1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



  大力的天使:可能即5:2的那位天使。



  虹:參結1:26-28。虹已成為神保證永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的記號(創9:8-17)。



  兩腳像火柱:既然出埃及的事件為這個啟示錄的中心部分提供了歷史背景(見8:12註釋),此一特徵也可使人想起在曠野旅程中引導(出13:21-22)及保護(出14:19、24)以色列人的火柱和雲柱。



10:2 他手裏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



  小書卷:與5章中有關命運結局的書卷不同,因為那書卷是要揭示其內容,而這書卷是要吃下去的。再者,「小書卷」這名詞也把這本特別的書卷與所有其他書卷分別出來。



  右腳踏海,左腳踏地:顯明其巨大無比,象徵他的來臨與所有受造物的命運有關(參10:6)。



10:3 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



  七雷:在8:5;11:19;16:18中,「雷」都與神的刑罰有關,此處亦然;它預示隨後神的審判會降臨在一切拒絕神的愛與恩典之人的身上。



10:4 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



  封上:在但8:26;12:4、9,預言都被封住,直到末世才揭曉。七雷所說的事,非到適當時候亦不顯露。另參22:10天使的指示,他叫約翰不要封住啟示錄的預言。



10:5 我所看見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



  舉起右手來:起誓動作的一部分(見創14:22-23;申32:40)。



10:6 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遠遠的,起誓說:「不再有時日了(或譯:不再耽延了)。」



  直活到永永遠遠:在信徒頃刻即將殉道的背景下,這句話特別有鼓勵性(參1:18;4:9-10;15:7)。



  不再有時日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不再耽延了」)6:9-11曾對眾殉道者說要安息片時,但現在末期已到(參但12:1;可13:19)。



10:7 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 神的奧祕就成全了,正如 神所傳給他僕人眾先知的佳音。



  神的奧祕:在啟示文學的思想中,奧祕是指保存在天上,且只會顯明給解釋啟示者的祕密。這裏的奧祕是指神已勝過邪惡的勢力,並將永永遠遠作王(參11:15)。



10:8 我先前從天上所聽見的那聲音又吩咐我說:「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開的小書卷取過來。」



10:9 我就走到天使那裏,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你拿著吃盡了:念小書卷,並將其內容完全消化吸收(參詩119:103)。



  便叫你肚子發苦:這小書卷的信息(11:1-13)與受苦有關—這是「惡訊」。



  在你口中要甜如蜜:神永恆的計畫將不再被拖延—這是「佳音」。



10:10 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吃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



10:11 天使(原文是他們)對我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



  再說預言:指隨著11:15第七枝號吹響後而來的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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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大力天使從天來,其所宣告和先前的不是一樣的嗎?
10:1-6 這位大力的天使的來意很明顯——他要宣告降臨在地上的最後審判。他右腳踏在海洋上,左腳踏在大地上(10:2),表示他的話是對所有受造物說的。第七號(11:15)帶來七碗的審判,這些審判要結束現今的世代。當普世的審判來到時,神的真理終必得勝!



這卷小書所示的內容,有甚麼特別?
10:2 啟示錄中有兩卷書。第一卷記載了審判邪惡的啟示(5:1-14)。第二卷小書的內容卻沒有說出來,但也可能是有關審判的啟示。



未知之事,人總有好奇心吧!我們要知的都已經顯示了出來?真的?
10:4 歷代以來,世人都想知道未來將有甚麼事情發生,神在這卷書裡啟示了其中一些,卻禁止約翰揭示異象的某些部分。同樣有一位天使曾告訴先知但以理,不能把他所看到的告訴別人(參但12:9),耶穌也曾告訴門徒,末日的時辰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知道(參可13:32-33)。神已經向我們啟示了一切我們需要知道的事情,使我們能夠為祂而活。我們渴望為末日作好準備,但也不必過於著意忖測末日的事,而忽略了在日常等待中警醒。



神的奧秘成全了!那末日豈不快來了?
10:7 當神對人類的計劃完全啟示出來之後,一切的預言都要應驗,時代的末日也就到了(參11:15;弗1:9-10)。



先甜後苦,神的話語竟是這樣?我怎樣思想也不明白……
10:9-10 神曾在異象中咐吩先知以西結吃掉那審判以色列民的書卷(參結3:1-3)。那書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那書卷記載的是毀滅的信息——正如約翰被咐吩要吃下的書卷一樣。神的話對信徒來說是甜的,因為它帶來鼓勵,但它卻在我們的肚子裡發苦,因為我們要向非信徒宣告那將要來臨的審判。








2009年9月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讚美的前奏



「這樣,我要歌頌你的名,直到永遠,好天天還我所許的願。」(詩篇61篇8節)



  我們走進音樂廳,找到座位坐下,並且滿懷期待地聽著管弦樂團在調音。調音的聲音很刺耳,而且沒有優美的旋律,然而這只是交響樂的前奏。



  魯益師(C.S.Lewis)認為我們個人的靈修或集體敬拜,和調音有異曲同工之妙,雖然有時候聽起來並不和諧優美,但是天父總是樂意垂聽我們的禱告和讚美。其實我們是在為將來參與榮耀的天國交響曲而做準備。今天,雖然我們只是為了天國的樂聲作出微小的貢獻,但已足以取悅那位神聖的傾聽者,甚至勝過世上最傑出的管弦樂演奏。



  我們是否熱切渴望參與演奏天國的讚美交響樂曲?我們是否歡喜快樂地敬拜,來討上帝的歡心?還是我們把靈修敬拜視為規條,而非甘心樂意?



  當我們明白讚美能夠取悅上帝,我們的態度定會改變。讚美幫助我們調整生命的旋律,成為屬天和諧的動聽樂音。



  敬拜是我們永恆的喜樂,而讚美是敬拜不可或缺的預備。「凡有氣息的,都要讚美耶和華!」(詩篇150篇6節)VCG



讓我們的樂器和歌聲,
都能歡欣盡情和放聲;
發出滿有榮美的讚頌,
召喚全世界同來歡騰。Routley



充滿讚美的心,能夠討上帝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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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保護律法的保護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18-30



  我們作基督徒的自我形象是靠甚麼來保護的呢?



  富足的官從小就遵守律法: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他從小就耳熟能詳,是這些律法保護他作為猶太人的身分。



  律法是猶太人的歷史傳統,雖然他們一生下來便是上帝的選民,但猶太人之成為猶太人,嚴守律法是一個生活的指標,因此,要肯定自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是上帝所揀選的族類,是純種的猶太人,守律法便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說律法保護了富足的官的自我形象。



  然而律法的保護作用有限,它不能保護人的生命不犯罪,更不能使人得享永遠的生命,所以富足的官問耶穌關於永生之道。



  今日我們作基督徒,仍有很多成文或不成文的律法保護著我們的身分,我們仍有些律法主義的影子,以為不許這樣,不許那樣,或遵行這樣,守著那樣,便是真正的基督徒,然而,我們須要省察,真正保護我們基督徒身分的,不是律法,乃是恩典。


經頭腦





數獨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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