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20110602出埃及記23章20-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3:20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

   《新》使者:(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天使」)見14:19;又見創16:7註釋。

   《新》我所預備的地方:迦南(參約14:2-3耶穌所說類似的話)。

   《啟》20~33:為“約書”的總結。以色列人此時已準備從西奈山出發,去征服迦南人。但真正出發的日期要到《民數記》10:11以後。

  《馬》20~33:這時神差遣使者在以色列人前面,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把外邦的居民攆出去。如果猶太人不拜偶像,順服神,神便爲他們行大事。

  他們的土地從紅海伸展到非利士海(地中海),並從曠野(迦南南面的尼格夫)直到大河(幼法拉底河)。注意神命令要把那地居民攆出去。那裏不再有別神的約,不再有偶像,也不再有外邦人的混雜。神曾應許要剪除邪惡的迦南人,不過以色列人得與神同工。這裏蘊含了重要的屬靈原則:神必使我們勝過我們的仇敵(世界、肉體和魔鬼),但祂期望我們用信心打一場漂亮的仗。

  第33節與哥林多後書六章14至18節相互配合。從世界分別出來總是神給祂百姓的旨意。以色列人沒有遵從神的吩咐,結果導致她的衰落。人很容易受生活習俗所感染,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今天,“近墨者黑”這話仍然真確可信。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選擇日常接觸的人,以免他們的信仰與生活導致百姓偏離神。我們也活在價值觀與人生觀迥異的人群之中,神要我們在生活中彰顯祂,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與世人的標準不同,矛盾在所難免。我們的生活,應先看重“順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稱讚與喜悅”。

23:21 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或譯:違背)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

   《新》名:代表神的同在。

23:22 「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23:23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去,我必將他們剪除。

23: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啟》迦南人以石柱為像,叫做“柱像”(申7:5;12:3;16:22;利26:1),與以色列人立柱作為與神立約的標記不同(創28:18;31:45;35:14、20;出24:4;書4:20)。以色列的先知和領袖曾痛責迦南人拜柱像的事。

23: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

23:26 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

23: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裏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

23:28 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

   《新》黃蜂:希伯來文此字意義不詳。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譯作「黃蜂」,可能也是猜測而已。總之,耶和華應許以色列人,要差派使者在他們前面,驚嚇迦南人或使他們失去能力,以致無法抗拒以色列人。但此字大概是用作實體的喻像,而整句的重點是在它所產生的果效;所以,我們也不必刻意去考證此處的「黃蜂」在歷史上到底是指甚麼(參賽7:18)。

   《啟》黃蜂:可能指真正的黃蜂,也可能指常常侵犯迦南地的埃及軍隊。神借他們來削弱迦南人的軍事力量,讓以色列人較易佔領其地(參賽7:18)。

23:29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啟》征服迦南為期極長。神驅除當地居民之法,不是一舉盡殲,而是逐步進行。《約書亞記》詳載征服的過程。

23:30 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

23:31 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新》紅海:東(南)界(在此即今阿卡巴灣;見王上9:26註釋)。

   《新》非利士海:西界。

   《新》曠野:南界(西奈東北部;見創15:18註釋)。

   《新》大河:北界。

23:32 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

23: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新》網羅:象徵毀滅(見10:7;伯18:9「機關」;詩18:5;箴13:14;21:6「取死」;賽2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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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差遣“使者”,走在以色列人前面,這一位使者是誰?
23:20-21 最可能就是神自己。神以使者的形像顯現,和祂在雲柱與火柱之中顯現(13:21-22)完全一樣。“祂是奉我名來的”,這是指在這位使者身上,顯明神的大能與本領。

“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我所看重的是甚麼?
23:24-25 人很容易受生活習俗所感染,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選擇日常接觸的人,以免他們的信仰與生活導致百姓偏離神。我們也活在價值觀與人生觀迥異的人群之中,神要我們在生活中彰顯祂,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與世人的標準不同,矛盾在所難免。我們的生活,應先看重“順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稱讚與喜悅”。

神不是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嗎?怎麼?又不急於趕出迦南人?
23:29 神解決問題不一定是即時的,延遲並非意味祂真的不採取行動。神未把以色列人的仇敵即時趕走,祂要以色列人繼續與祂同心,堅持到底,最後成功必然會逐步來到。

神不斷叫以色列人遠避荒淫的宗教與假神。原因何在?
23:32-33 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到處都是偶像與行巫術的;不過,離開那裡並不表示他們就得以免受異教風俗的影響。在迦南地也會受偶像的感染。神知道祂的子民需要耳提面命,所以一再強調要防止異教風俗。

2011年6月2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旭日東昇

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拉基書4章2節

  我居住在美國愛達荷州,傳說中「愛達荷」這個名字,源於休休尼族印地安人的字「伊答好」(ee-dah how),翻譯出來的意思大概是「看哪!陽光從山頭升上來了。」每當旭日東昇,在山谷灑落陽光,帶來生命氣息,我都會想到「伊答好」這個字的意思。

  我也想起瑪拉基的應許:「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拉基書4章2節)。這是上帝堅立不變的應許,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將會再來,且一切的受造物都能「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章21節)。

  每天的日出都提醒我們:在那永生的早晨,天堂明亮的日頭會升起,在上帝的羽翼下發出醫治的光。一切受造物都將被重新塑造,變得完美無瑕。那時將沒有任何背痛與膝疼,也沒有任何財務危機,沒有失喪和衰老。聖經經文說到,當耶穌再來時,我們將「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瑪拉基書4章2節),這是我至高的想像和盼望。

  耶穌說過:「是了,我必快來!」(啟示錄22章20節)即便如此,主耶穌請來吧!DHR

天上大君王,光明的太陽,
容我享天樂,我已打勝仗;
我心屬祢心,永無變更,
萬有的主宰,成為我異象。Irishhymn

基督的再來,使我們能有喜樂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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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將心比心

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申十19)

  從未入學,卻獲頒發美國總統公民獎章的關惠群,生於小康之家,父母都是醫生。但不幸遇上文化大革命,全家受到誅連,母親被監禁,兄弟姊妹被送往勞改營。年僅七歲的她獨自流浪街頭,被紅衛兵凌辱,每天要掛著「牛鬼蛇神」的標語牌示眾,四年時間無家可歸,一直沒機會上學。之後徒步到香港,最後去到美國,當時身上只有20美元。

  她在美國安頓,結婚生子。後來發現鎮上有無家可歸的人,就開始送食物給他們,24年來每天風雨不改。得獎後她說:「丈夫愛我,兩個兒子又出色,我還需要甚麼呢?我落魄過,很能理解無家可歸者的心情,我不會歧視他們,他們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家人。」

  聖經說,主耶穌他日審判人的標準,其中之一正是:當別人餓了、渴了,有否給他們吃的、喝的;當別人無依無靠的時候,有沒有施以援手?因為主認為,做在這些人身上的,便等如做在主身上;沒有回應他們的需要,便如同忽略主的需要!我們若記得自己是蒙恩的罪人,更當盡力指引、幫助失迷的人,讓他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師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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