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20120718哥林多前書11章2-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馬》使徒保羅首先稱讚哥林多信徒如何凡事紀念他,並堅守他所傳給他們的。所謂所傳給他們的(或譯作傳統),不是指多年來教會承襲的慣例和習俗。這裏所指的,是使徒保羅蒙啟示而得的教訓。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新》有人認為「頭」基本上代表尊榮,因為頭是人體最尊貴的部位(參11:4-5)。因此基督如何尊榮神,男人就當如此尊榮基督,妻子也要如此尊榮丈夫。另一種看法是以「頭」代表權威(尊榮當然也包括在內)。他們指出,保羅很明顯是在談到權威時用到「頭」這個字;弗1:21-22(「服在他的腳下」;「作萬有之首」);弗5:22-23(「在講順服的章節提及「作頭」)及西1:18;2:10。這樣,基督如何在男人之上有權柄,並因此受到男人的尊榮,丈夫也是居於有權柄的位置,應受妻子的尊榮。

   《馬》保羅開始討論婦女蒙頭的事。他的教訓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每一個有秩序的社會,都建基在兩大基礎上──權威和對該權威的服從。世上沒有任何社會可以不依上述原則而又能運作完善。保羅談到三種重要的關係,都牽涉權威和服從。首先,基督是各人的頭;基督是主,人臣服於祂。第二,男人是女人的頭;神將領導的地位交給男人,女人在男人的權威之下。第三,神是基督的頭;甚至在三位一體的神來說,也由其中一位站在領導的地位上,另一位則順命聽從。這些領導和服從的例子,是神親自設計的,這在祂安排的宇宙秩序中是基本的。

  首先要強調,服從並不等於次等。基督服從父神,但祂並不次於父神。同樣地,女人雖然服從男人,但她並不次於男人。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新》本節第一個「頭」字,是指男人的頭顱;第二個「頭」字,是指他的屬靈元首(基督)—但也可能是語帶雙關。保羅時代的男人,慣於在崇拜中不蒙頭,以示對神的尊敬與順服。男人若蒙著頭禱告或講道,就是沒有對基督表示出適當的態度。

   《馬》男人在禱告或講道時,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就是基督。換句話說,這人不承認基督是自己的頭。因此,這是十分不尊重的行動。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新》5~6:在保羅時代,女人若在公共場所脫去頭巾,露出頭髮,就表示她是個不道德的淫婦。保羅說,女人不蒙頭,不如把頭髮剪掉或剃光。剃頭是對於行為可恥的女人一種公開的羞辱;也可能是女人藉此公開自炫,表示離開丈夫而獨立,不再順服他。保羅對婦女這樣吩咐:要在公眾崇拜中蒙頭,以示對丈夫的尊敬和順服。

   有些人認為這段經文所講蒙頭和不蒙頭的事,並非只是關乎短暫文化的反映。他們堅持,保羅既然以創造的秩序作其論據(11:7-9),他的指示應不限於當時,歷世歷代的女人都該蒙頭。

   也有人認為本段經文包含一項不變的原則:妻子要在凡事上對丈夫表示尊敬,順服權柄—不是單憑衣飾,乃是用敬虔的生活來表達。男人先被造,他有權在妻子之上(見提前2:11-14)。妻子是用丈夫的肢體造的(創2:21-24),作為他的助手和伴侶(創2:20),妻子要以順服丈夫為首要尊榮他(11:3)。

   另外有人則視這段經文並非所有婚姻的準則,只是反映出當代哥林多人的婚姻情況,因而說明女人要蒙頭的原因(11:10)。他們指出11:11-12的對比,強調「在主裏」男女平等,相輔相成(11:11;見加3:28;彼前3:7)。

   《馬》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就是男人。換句話說,這女人不承認男人從神所得的領導地位,並不服從。

  如果全本聖經只有本節談論這題目,那麼意思就是說,只要婦女蒙了頭,就可以在聚會中禱告或講道了。但保羅在其他地方教導,婦女在會中要閉囗不言(林前一四34),她們也不可以教導或轄管男人,卻要沉靜(提前二12)。

  事實上,到第17節才談論聚會的問題;因此,第2至16節裏關於蒙頭的教訓,不是只限於教會聚會。這些經文關乎每當婦女禱告或講道時的情況。她在聚會中應安靜地禱告,因為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說明了限制,只准男人公開禱告。在其他時間,她可以開聲禱告或默禱。她也可以在主日學時間教導其他婦女(多二3-5)或向兒童講道。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馬》女人若不蒙著頭,她大可以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她就應蒙著頭。女人不蒙頭,情況就跟把頭髮剪掉般羞恥。保羅並不是建議她到理髮店去,他是指在道德上如要一致,就要這樣做!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馬》保羅從本節到10節,追溯創造的次序,以說明女人要服從男人。有謂婦女蒙頭的教訓,只適用於保羅時代的文化背景,卻不適用於今天。保羅上述論據卻足以完全否定這種觀點。男人作領導,女人予以服從,這是神從起初所定的次序。

  首先,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意思是男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負責管理全地。男人沒有蒙頭,是無聲地證明這事實。女人卻從來沒有得著這領導的地位;她是男人的榮耀,其意思就如溫尼所說:“女人使男人的權威成為顯而易見的。”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馬》跟著保羅提醒我們,男人不是由女人造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造而出的。首先被造的是男人,女人乃是由他的肋骨造出來的。這種人類的先後次序,加強保羅認為男人作領導的教訓。

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馬》保羅繼而提到創造目的,以確立他的論點。並且男人主要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耶和華在創世記二章18節明確地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新》天使:在此提及天使或許是因他們對基督救恩的每一層均感興趣,也甚注意敬拜的秩序(參弗3:10;提前5:21)。

   《新》服權柄的記號:(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權柄的記號」)有人解作女人與男人有共同管理受造之物的權柄(創1:26-27)。另一種解釋是女人藉著蒙頭表示正式承認男人的權柄。

   《馬》女人既要服從男人,因此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蒙頭,而這裏所指的不是她自己的權柄,而是服從她丈夫的權柄。

  為什麼保羅要加上為天使的緣故一句呢?可能是因為天使會觀看今天在地上所發生的事,正如他們觀看在創造時所發生的事。在起初創造時,他們看見女人錯誤地取了領導的地位,主使男人。她取代了亞當,替他作決定。結果,罪闖進入人類的世界,帶來不可言喻的悲慘痛苦結果。神並不希望新的創造重蹈起初創造的覆轍。祂希望當天使向下看時,會看見女人服從男人,並以蒙頭作為外在的表示。

  或許我們應在這裏稍停下來,指出蒙頭是一種外在的標記,只有當這標記是象徵內在的美德時,才有價值。換句話說,一個女人可能蒙了頭,卻並沒有真正地順從丈夫。這樣的話,蒙頭就毫無意義了。最重要的事,是從心底裏真正的順從;這樣,女人蒙頭就真正有意義了。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馬》保羅並非表示,男人完全獨立於女人,為此補充說:“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換句話說,男女是彼此倚靠的。男女兩者需要對方,而服從的觀念,與彼此倚靠的觀念,並無衝突。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

   《馬》從創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她是由亞當的肋骨造出來的。但保羅指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他所指的是生產的過程,男人是由女人生的。所以,神造成這個完美的平衡,表示兩者的存在不能沒有對方。

  萬有都是出乎神,意思是萬有都是祂所命定的,因此沒有可埋怨的理由。這些關係不但由神所立,目的也是要榮耀祂。這一切應足以使男人謙卑下來,使女人心悅誠服。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新》13~14合宜…你們的本性:信徒需根據其文化中眾所公認的正常標準,去留意自己的行動。

   《馬》使徒保羅向哥林多信徒挑戰,自己審察,好定斷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與否。他要他們憑本能直覺去判斷。用意是說女人不蒙著頭來朝見神,是不恭敬端莊的。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啟》14~15:從人的本性也可看出,男人的頭髮比女人短。大自然給了女人充分的蓋頭的頭髮,是她可以傲人的地方,這豈不也說明女人蒙頭是順乎自然的嗎?

   《馬》保羅並沒有說明本性如何指示我們男人留長頭髮是可恥的。有人認為男人的頭髮若自然生長,是不會像女人般長髮披肩。男人若留長頭髮,就會像個女兒家。在大部分的文化裏,男人所束的頭髮多較女人短。

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馬》本節普遍為人所誤解,有人認為既然女人的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她就毋須用什麼來蒙頭了。然而,這種教訓卻完全歪曲了經文的意思。大家必須明白本章其實提到兩種蓋頭;否則,經文的內容就會極混淆了。從第6節,便可見一斑。經節說:“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如果應用上述的詮譯,意思就是女人“若沒有頭髮蓋頭”,她就該剪了頭髮。然而,這是荒謬的。如果她已沒有“頭髮蓋頭”,怎能夠去剪頭髮呢!

  本節的真正論點,是在屬靈和本性之間有類比的關係。神賜給女人一種天然的蓋頭,是榮耀的,是神沒有賜給男人的。這是有屬靈意義的。其教訓是當女人向神禱告時,她應當帶上蓋巾蒙頭。本性的事,在屬靈上也一樣。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新》參加公眾崇拜時,保羅與眾教會均隨從一般習俗,男人剪短髮,女人蓄長髮。保羅的論點,特別在11:13-16,乃是根據當時教會的慣例。

   《啟》保羅最後指出教會的規矩是如此要求。神的眾教會可能包括耶路撒冷和其他地方由他或其他使徒建立的教會。若有人想自立規矩,說女人可以不蒙頭講道或禱告,這在旁的教會中是沒有的,保羅和他的同工也不會承認這另立的新規矩。

   《馬》使徒保羅用這樣的聲明來結束這段經文:“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不少人認為,保羅指他剛說的,並非重要到必須爭辯一番。這樣理解正確嗎?他是否表示,在教會裏並沒有女人蒙頭的規矩?他是否表示,這些教訓並不是絕對的,毋須看為主誡命要女人非遵守不可?這樣的詮釋,本叫人稱奇,但卻是流行的說法。這樣的詮釋也就是說,保羅認為這些指示其實無關宏旨,但他卻足足花了半章經文的篇幅來說明!

  本節最少有兩種可能的詮釋,是與上文下理配合的。其一,使徒保羅的意思會是,他預料有人因這些事情起來辯駁,但他補充說,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即為這些事爭辯的規矩。我們不會為這些爭辯,卻接受是從主而來的教訓。另一種詮釋,是凱理支持的,指保羅的意思是神的眾教會並沒有這種規矩,就是女人在禱告或講道時不蒙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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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如果我說保羅叫人效法他並不是自大,你知道為何嗎?
11:1 為甚麼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保羅並非自高自大,他也不以自己為無罪的人。此時,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對基督的生平和教訓認識不多,保羅不能叫他們效法基督,事實上,當時連福音書也還未曾寫成,所以他們不知耶穌是怎樣的。對於這些初信的信徒,讓他們認識基督的最佳方法,是叫他們參照一位他們信賴的基督徒,保羅正是最佳的人選,因為他在哥林多約有兩年的時間,他與很多初信者已建立了一種信任的關係。(參加4:12;腓3:17;帖前1:6;2:14;帖後3:7-9)

這裡要處理的問題可真棘手,你要知道嗎?
11:2-16 在這個段落裡,保羅要處理在敬拜中不敬虔的事。我們在讀時需要瞭解哥林多的背景。有關婦女蒙頭的事看似不大,卻因兩種文化的衝突變成嚴重的問題。猶太婦女在敬拜中必然是蒙頭的,因為婦女在公眾場合裡不蒙頭,便是不道德的表現;但希臘婦女卻習慣不蒙頭敬拜。在這封書信中,保羅已談及教會中分黨和不守秩序的事情。婦女蒙頭之事,亦與這兩方面有關。保羅所提供的解決方法,是想教會能保持合一,使敬拜能順利進行。他又相信神的主權,在建立人際關係時是有規有矩的。

女子敬拜要蒙頭?其實蒙頭不蒙頭是有所指的,保羅處理事的原則是……
11:2-16 這個段落是討論敬拜的正確態度和行為,而不是婚姻關係或女人在教會中的地位等。保羅所講論的可能是文化背景的問題(婦女在敬拜中的蒙頭),但其背後的原則是任何時代皆適用的,如對配偶要尊重,敬拜要有端莊合宜的態度,將生命的焦點對向神等。倘若你有任何行為會冒犯別人、分裂教會,就必須迅速改正過來,努力維繫教會的合一。保羅勸那些沒有蒙頭的婦女在敬拜時蒙頭,不是因為這是聖經的要求,而是不要因為這個細微的事使教會分裂。

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豈不要受制於男人?真是這樣?
11:3 “男人是女人的頭”,頭並不是指控制、管轄,乃是“來源”的意思。因為男人是首先被創造的,而女人是從男人而來,正如男人是從神而來。顯然,保羅是在糾正哥林多教會婦女的過分表現。

人要學習順服,我就是不想,為何人家不可以順服我?
11:3 無論在辦公室、政府部門、家庭裡,要運作流暢,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順服”。為了避免混亂,神命令我們要在某些關係上順服。我們必須了解,順服不等於投降、放棄原則或任由宰割;也不等於次人一等,因為神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每一個人,都有同等的價值。順服是彼此委身、互相合作的表現。婦女雖然與男性平等,但為了婚姻和家庭的益處,應該順服丈夫。我們服事神,也要在各種關係上甘心情願地順服,包括我們的配偶、教會的肢體以及政府的領袖。

神造男造女都有先後次序,兩性關係本就有主次之分?神的本意究竟是……
11:9-11 神設立“權威”的制度是為了世界能夠和諧運作。即使在婚姻關係上也有權威次序,但卻不可以有優劣的次序。神造男造女,各有各的獨特地方,互相補足,兩種性別沒有孰好孰壞的分別。我們不可使權威和順服的問題妨礙婚姻關係,反要善用我們獨有的恩賜來鞏固婚姻,榮耀神。

我們所行也要與我們的習俗配合?不是配合,而是……
11:14-15 在談論到蒙頭及頭髮長度的問題時,保羅指出的是:信徒應該按著本身所處的文化背景,選擇最端莊合宜的服飾。在哥林多,如果男性留長頭髮,會被人視為是異教廟宇中的男妓,而女性剪短頭髮,則是妓女的象徵。因此,保羅就他們所處的文化,要求哥林多的姊妹留長髮,保羅並非叫我們完全接納傳統文化的習俗,但卻要小心別讓自己的外貌和行為成為我們為基督作見證、傳揚福音的攔阻。



2012年7月1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人生最美好

不要勞碌求富。—箴言23章4節

   有句古老諺語說:「人生最美好的東西是免費的!」這句話確實有道理。然而,有些人卻認為,生命中最好的東西是昂貴的,或者是很難得到的。最近我看到一則標語,它令我會心一笑又讓我深思,它說:「人生最美好的不是有形的物質!」說的真好!家庭、朋友和信仰的價值都向我們指出,人生最重要的事,是與人、與上帝有所關聯的。

   所羅門王是最有資格談論物質生活的人,因為他的「財寶與智慧勝過天下的列王」(列王紀上10章23節)。那他給人們的建議是什麼呢?他說:「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言23章4-5節)。他告訴我們說:「你要留心領受訓悔,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12節)。「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至於斷絕」(18節)。

   人生最美好的事就是擁有來自上帝的慈愛與基督的恩典,這是一份永恆的財寶,不是握在我們手中,乃存在於我們的心裡。DCM

世上財寶不屬我,
金銀財富握不住;
然而我有無價寶,
超越一切的豐富。Hartzler

在基督裡的富足才是真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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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善用臉書

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林前九10)

   根據世界日報今年2月2日的報導:每天臉書(Facebook)的活躍使用者達四億八千三百萬人次。每月有近8.5億使用者。每月有2.5億張照片上載。創立只有八年的臉書,已發展為全球最大社交網站。在香港,就有半數人口使用臉書,這麼龐大的社交網站,不少福音機構、宣教機構、教會等也在當中尋找宣道的契機。近來更有香港的網絡福音機構,呼籲信徒「奉獻十分之一使用臉書的時間」,來分享、發放、接收有質量的福音信息、短片、激勵人心的真理,以喚醒人的耳目,更新人的心靈。不要小看信徒群體「什一奉獻臉書的時間」,若我們存著指望去耕種,群起動員,形成氣候,提供優質的精神食糧來抗衡網絡上污染人的資訊,這樣的話,說不定我們可以在臉書上為網民多多開闢洗滌心靈的清泉。         ~張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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