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 星期日

20120325約翰福音15章16-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

   《新》是我揀選了你們…結果子…求:一般是門徒揀選他們所想跟從的拉比;但耶穌的門徒卻非如此。是耶穌揀選他們,而且是為了一個目的—結果子。通常我們期望先有美好的禱告生活,好讓我們可以多結果子,但這裏的次序卻恰好相反。耶穌使我們有能力結果子,然後天父就垂聽我們的禱告。

   《馬》惟恐他們會沮喪、放棄,耶穌提醒門徒,揀選他們的是祂自己。主揀選了他們,叫他們得嘗永遠的救恩、門徒的名分和多結果子的滋味。祂吩咐門徒做祂託付的事。我們該去結果子。果子是基督徒生命的優點,如仁愛、喜樂、和平等;也可以是歸信主耶穌基督的靈魂。二者關係密切。只有表現了第一種果子,才能結出第二種。

  「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一句令人想起果子就是人靈魂的救恩。主揀選了門徒去結永存的果子。祂不喜愛只是言語上的相信。祂所要的是人真正的得著救恩,薛弗爾留意到這章提到我們有效的禱告(7節),屬天的喜樂(10節),永存的果實(13節)。「無論向父求什麼……」有果效的事奉全賴禱告。門徒奉差遣出去,得到保證無論奉基督的名求什麼,父都應允他們。

15:17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馬》主耶穌要提醒門徒,世人將會敵視他們。祂開首便告訴他們,要彼此相愛,緊靠一起,聯合一致,抵抗敵人。

15:18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譯: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新》18~19世人:這裏是指抵擋神計畫的人為系統(見1:9-10註釋)。

   《啟》參《馬太》10:16-20。耶穌提出了一個新課題,就是門徒會因祂的緣故為世人所恨,因為黑暗不喜歡光,作惡的更恨光(3:18-19)。

   《馬》18~19:世人若恨他們,門徒不該驚奇,也不要氣餒。(這句話中的若不是表示任何疑問,而是指必然發生。)世人恨主,也恨所有效法祂的人。

  世人喜愛與他們同流的人,一同說粗言穢語、放縱肉慾;又或者愛那些飽學斯文,只為自己而活的人。基督徒過聖潔的生命,顯出世人的不義,所以,世人就恨他們。

15:19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新》你們不屬:信徒的主要本質,即他的新生命,是特別從神而來,因此他與那些抵擋神的人並不相同。

   《啟》信徒是從世人中揀選出來的人。世人不要神,自絕於神;他們只愛站在自己一邊的,因而恨不屬自己的人。

15:20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啟》耶穌要門徒記住祂在13:16說過的話。主人如果受逼迫,僕人也不能逃避。世人所以恨門徒,是因為他們是祂的門徒(21節)。

   《馬》這裏僕人就是奴隸的意思。門徒不應期望過高,以為世人會待他們,比他們的主人好。他們將會如基督一樣受迫害,他們的話也會如救主的一樣受人棄絕。

15:21 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新》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基督徒不屬於這世界,從世界而來的逼迫就不可避免;其基本的原因,是世人不認識父並拒絕父(參16:3)。

   《馬》信徒所遭受的憎恨和迫害都是「因我的名」而來。因為信徒與基督聯合,為基督而脫離世界,肩負基督的名,行為舉止也像祂,就必定有此遭遇。世人不認識父,不知祂差主耶穌來到世界成為救主;但無知不是藉囗。

15:22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新》無可推諉:權利和責任是連在一起的。猶太人已獲得神的兒子在他們中間的特權,又從舊約聖經領受神特殊的啟示,因此他們拒絕耶穌,就使他們全然有罪,無法推諉。假若耶穌不來到他們中間,他們仍然是罪人,但至少不會有直接拒絕耶穌的罪(見15:24)。

   《馬》這裏主的意思不是說祂若不來,人就沒有罪了。自亞當開始,世人都是罪人,但他們的罪不像這時的那樣大。這些人見過神的兒子,聽過祂囗出的雋語,在祂身上也找不到半點罪過。然而,他們仍拒絕祂。這樣一來,他們的罪就更大了。這是一個比較的問題。他們所犯其他的一切罪過,相比他們拒絕主的榮耀這可怕的罪行,就不足掛齒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他們拒絕了這世界的光。

15:23 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馬》世人憎恨基督,也憎恨祂的父。二者為一。他們不會說半句愛神的話。因為他們若愛神,也會愛神所差來的。

15:24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馬》他們不但只聽過基督的教訓,也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因此,他們的責任就更大了,罪也加重了。他們看見別人未曾行過的事,眼前既有如此的證據,拒絕基督的罪,就無可推諉了。主將這罪與他們所犯其他的罪相比,其他罪猶如無有。因為他們恨惡子,也恨惡祂的父,這就是他們可怕的罪的定案。

15:25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新》要應驗…所寫的話:儘管有罪的人以為他們抵擋成功,但神的定旨到最後總會成就。

   《馬》主明白世人對祂的態度,完全應驗了預言。詩篇六十九篇4節預言人將會無故的恨基督。現在事實果真如此,主指出那些人所寶貴的舊約,正正預言了他們對祂瘋狂的仇恨。聖經有此預言,並不代表那些人定要恨惡基督。他們恨惡祂,是出於自己執意的決擇,但神預先知道會發生,催使大衛在詩篇第六十九篇中記錄下來。

15:26 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新》從父出來:可能是指聖靈被差到世上做父的工作,而不是指聖靈與父永恆的關係。

   《馬》雖然人棄絕基督,但卻不斷有為祂作見證的。這見證由保惠師繼續作下去,保惠師就是聖靈。主說祂從父那裏差聖靈來。約翰福音十四章16節寫道,差聖靈來的是父。這豈不又證明了子與父是同等的嗎,除了神以外,誰能差是神的這位來呢?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不時受神所差派,五旬節那天的降臨是一特別情況。聖靈要為基督作見證,這就是祂偉大的使命。祂雖是三位一體中的一員,卻不強要人讓祂佔有,只是引領罪人和聖徒,歸向榮耀之主。

15:27 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新》你們也要:這是加強語氣的話。信徒靠著聖靈的能力為基督作見證。但這仍然是他們的見證,他們有責任如此作。

   《新》從起頭:使徒們要作明確的見證,因為他們特別蒙基督親自揀選與教導,並且是祂榮耀的目擊證人(見路24:48;徒10:39、41)。

   《馬》聖靈要藉門徒直接作見證。他們從主出來傳道的起頭,就與主同在,特別有資格去為祂和祂所作的事作見證。若有人能找出主耶穌的不是,那些與祂一起的人便是最有機會的了。但他們卻從不知道祂有犯任何罪。他們能證明祂是無罪,是神的兒子、世人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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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若不是祂先愛我,我還可以愛祂嗎?我還可以愛人嗎?
15:16 耶穌先作出了第一個選擇——愛我們並為我們死,邀請我們與祂永遠活在一起。我們跟著也要作出選擇——接受或是拒絕祂所賜予的,若祂不先作出選擇,我們便無選擇可言了。

祂說去愛吧,其實我不是不想,我是……
15:17 基督徒會受到世人憎恨,所以我們需要彼此相愛、彼此支持。是否有些小問題阻礙了你愛其他信徒呢?耶穌既然命令你愛他們,就必會給你力量去這樣做。

活著要受逼迫,真沒意思;耶穌又不在,盼望何在——祂還在?
15:26 耶穌再一次給我們帶來盼望。聖靈賜我們能力,面對世界針對基督的敵視心態,對我們不合情理的憎恨和世上的邪惡。這個盼望對正面對迫害的人是一個特別的安慰。

聖靈嘛,不同名字不同意義,內涵豐富你曉得嗎?
15:26 耶穌給聖靈兩個名稱——“保惠師”和“真理的聖靈”。“保惠師”帶出聖靈的幫助和鼓勵,加強我們信心的工作;“真理的聖靈”則指出聖靈會教導、光照、啟示和提醒我們。聖靈既安慰我們,又教導我們,這兩方面都同樣重要。



2012年3月2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分享空間

身體上那些似乎比較軟弱的肢體,更是不可缺少的。—哥林多前書12章22節,新譯本

  有數百萬人在家裡創業辦公,其中有些人覺得在家裡孤軍作戰似乎有點寂寞,於是便想出了「同享辦公地點」的作法。一些自由職業者,共同租用一個大空間,他們各有各的工作區域,但是他們可以和其他自由職業者交換意見。這是為這些人而設計的方式,因為他們覺得一同工作比孤軍作戰的效果更好。

  有時候,基督徒會覺得單獨行事比較好,其實,基督徒本應該要在教會與他人同工的。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的肢體之一(哥林多前書12章27節),上帝的心意是要我們參與當地的教會,與其他基督徒同工,發揮我們的恩賜,大家齊心協力服事上帝。

  但有時候,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有些人無法與大家一起同工。比方說,因為身體狀況不佳,所以只能待在家裡,或者不知如何融入教會等等。然而,這些弟兄姐妹仍然是在基督裡不可或缺的肢體之一(22-25節)。這時,其他基督徒就必須有合一的見證,關心他們的需要,讓他們感受到自己也是教會的一分子。身為基督徒,一起同工比孤軍作戰更美好。AMC

思考:
你如何幫助人感覺他也是教會的一分子?
探訪、和他一起禱告、一起讀經、寫信給他、
邀他和你一起服事,這些都有助益。

團契讓我們團結一體,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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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勇敢認錯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撒下十二13)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十五21)

  2011年16個國家調查發表,在工作中最令人討厭的同事所做的三件事,排名第一的是有錯不認,又不肯承擔責任。

  聖經中共有十人勇於悔過。大衛是其一,他犯了淫亂和殺人夫奪其妻之罪;但當先知拿單責備他時,他立刻認罪,並寫下詩篇第五十一篇這悔罪詩。

  耶穌講論浪子的比喻,述及小兒子耗盡從父親所分得的家財,流浪受餓;但是,浪子肯覺悟歸家,面對父親,勇敢認罪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結果,浪子回頭,被父接納恩待。

  若我們有錯而不認,這對於個人的靈命和肢體間彼此的相交,將是很大障礙。      ~李雅華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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