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20110905撒母耳記上15章17-3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5:17 撒母耳對掃羅說:「從前你雖然以自己為小,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耶和華膏你作以色列的王。

   《馬》17~35:掃羅繼續曲解主的命令,看來他所作的比神說的還要好。他假意悔改,請求撒母耳不離開他。他更在先知撒母耳準備離開時,撕斷先知的外袍。這是記號,象徵以色列國與他斷絕關係,這國將賜與別人。

  撒母耳與掃羅同去敬拜耶和華後,他召亞甲到他面前來。亞甲以爲能保存性命,便歡歡喜喜的來到他面前,說:“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32節)撒母耳卻用刀把他殺死。掃羅的失敗令這位年老的士師抱憾。從一方面的意義看,神後悔立他爲以色列的王。

  我們應該記誦第22節。這是神話語裏的一句經典。順服是由始至終,且是常常的。這話是那些服事神和討神喜悅的人的座右銘。神所要的是完全的順服!許多人以爲只要我們照習慣參加教會和經常靈修,上帝會稱讚我們的虔誠,便不理會我們品格上的缺點和錯誤的行動。先知在這方面的信息既清楚也不含糊:正直和完全順服上帝的命令,乃是虔誠生活的惟一基礎。上帝的命令已經清楚告訴我們;過去和現在都是一樣,甚至在特殊情況下,我們都可以時常知道上帝的旨意。

  悖逆與頑梗都是重罪,這些罪絕非忽略神、任意而行、個性倔強那樣簡單。聖經將這兩項看作與行邪術(占卜)和拜偶像的罪相等,都是死罪。歇爾曼評論說:“‘聽命勝於獻祭’這話帶來新方向:除了要討神的喜悅外,惟一要的是從心而發的順服,這才是好的。前來奉獻而欠缺順服的心,這並不是一件好事,也沒有道德價值。……所以不順服最後成爲背叛和自我中心。這與外表看來罪惡的邪術相近,同出一轍,正如凱爾指出說:‘這是在對抗神的鬼魔勢力下的占卜術。’而且與拜偶像也沒有兩樣。”

  第29節和35節彷彿矛盾。首先前一節說神不改變主意,也不後悔,但後一節說祂後悔立掃羅爲王。其實第29節形容神的屬性。祂是不變的,也不能改變。第35節的意思是由於掃羅的行爲轉變,神要相應地改變對他的計劃和旨意。爲了維持祂一貫的屬性,神必須祝福那順服的人,懲罰不順服者。

15:18 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淨盡。

15:19 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15:20 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

15:21 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

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新》撒母耳並沒有說獻祭不重要,而是指出惟獨以順服及愛慕的態度獻祭給耶和華才會蒙悅納(見詩15篇;賽1:11-17;何6:6;摩5:21-27;彌6:6-8)。

   《新》公羊的脂油:祭牲的脂油都屬耶和華(見2:15;出23:18;利3:14-16;7:30)。

   《啟》單獻祭物卻沒有順服的心,這種獻祭毫無價值。從撒母耳的話可看出,先知對獻祭的要求是聽神的話重要過物質。祭牲的“脂油”為最好的部分,要燒在壇上獻給神(利3:14-16),但仍不及“順從”寶貴。

15:23 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新》悖逆的罪:撒母耳指責掃羅違反了當初被立為王時,所領受之立約條件中最基本的要求(見12:14-15)。

   《新》行邪術的罪:一種得罪耶和華的嚴重罪行(見利19:26;申18:9-12),也是掃羅本人曾禁止的(28:3、9)。

   《新》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一個把自己的旨意放在耶和華命令之上的君王,已不再有資格作替耶和華治理祂子民的器皿,因祂違背了在神權統治下任職的本質。

   《新》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這審判比早期所宣佈的更嚴厲(見13:14註釋)。從現在起,掃羅本人被擯棄不再為王。雖然如撒上16至31章所示,他的王位並未被立即廢除,但這事至終會導致掃羅之死。在這可怕的過程中,神的靈及神喜悅他的心離開了他(16:14),他兒子約拿單及女兒米甲變節投奔大衛,他屬下官員也不再服從他(22:17)。

   《啟》神的刑罰已不只是掃羅王位不長久(13:14),而是“厭棄”。神的靈後來離開他(16:14),兒女背離他,部下不服從他(22:17),一直到他和三子都死在非利士人手下(31章)。不過這些刑罰並未立即來到,可能因掃羅已認罪(雖仍帶著自義),撒母耳也允偕他回去,暫維其王位。

15:24 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

   《新》掃羅的認罪仍包含自義的成分,並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對比大衛的認罪,撒下12:13;詩51篇)。較早時(15:15、21)他曾企圖為他百姓的行動辯護。

15:25 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

   《新》同我回去:掃羅最關心的並不是敬拜神,而是避免與先知撒母耳公開決裂,這決裂會削弱他君王的權柄(見15:30)。

15:26 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

15:27 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

15:28 撒母耳對他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

   《新》比你更好的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的鄰舍」)大衛(見13:14註釋)。

15:29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

   《新》以色列的大能者:(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以色列的榮耀」)在聖經中這種對神的稱號另外只在彌1:15(見和合本小字)使用過,然而在詩106:20;耶2:11;何4:7(見該節原文譯註),神也被稱為「榮耀」(見4:21註釋)。參撒下1:19(編者註:「你尊榮者」新國際版譯作「你的榮耀」);詩89:17;賽13:19。

   《新》必不至說謊,也不至後悔:見民23:19;詩110:4;耶4:28;瑪3:6等及註釋。這話與15:11、35耶和華為立掃國為王之事「後悔」(編者註:「後悔」新國際版譯作「難過」)並不衝突。神是有真正情感的(感情是神有位格的標記)。

15:30 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 神。」

   《啟》掃羅看重的不是神的喜悅,而是在人面前因有撒母耳的支持而受到的尊重(比較撒下6:5、16)。

15:31 於是撒母耳轉身跟隨掃羅回去,掃羅就敬拜耶和華。

   《新》於是撒母耳轉身跟隨掃羅回去:撒母耳答應掃羅的請求,並不是為推崇他,而是要執行神對亞甲的懲罰,且藉此再度強調掃羅沒有履行他的任務。

   《啟》撒母耳答允偕掃羅回去,可能因他已認罪、答允敬拜耶和華;但也可能是要去貫徹神滅絕亞瑪力人的命令,親手將其王亞甲殺死。撒母耳以後未再見掃羅。

15:32 撒母耳說:「要把亞瑪力王亞甲帶到我這裏來。」亞甲就歡歡喜喜地來到他面前,心裏說,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

15:33 撒母耳說:「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這樣,你母親在婦人中也必喪子。」於是,撒母耳在吉甲耶和華面前將亞甲殺死。

15:34 撒母耳回了拉瑪。掃羅上他所住的基比亞,回自己的家去了。

   《新》拉瑪:撒母耳的家鄉(見7:17)。

15:35 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

   《新》撒母耳為掃羅悲傷:(編者註:「悲傷」新國際版譯作「哀哭」)撒母耳視羅如同己死(見6:19「哀哭」的用法)。雖撒母耳仍然愛護掃羅(見15:11;16:1),但因神已廢棄他為王,撒母耳便不再去找掃羅。後來掃羅曾找過撒母耳一次(見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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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聽命勝於獻祭”,我注重“獻祭”過於聽命於神嗎?
15:22-23 聖經多次提到“聽命勝於獻祭”這個主題(參詩40:6-8;51:16-17;箴21:3;賽1:11-17;耶7:21-23;何6:6;彌6:6-8;太12:7;可12:33;來10:8-9),這裡是頭一次。撒母耳是否說獻祭的事不重要呢?不是,他乃是勸掃羅檢討自己獻祭的原因,勝過獻祭本身。獻祭是人與神之間的禮儀,以物質的行動,表明雙方的關係。但是如果人的內心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真心愛神,獻祭就是虛儀。除非人能表現出愛神及順服祂的態度,否則的話,宗教禮儀或儀式就一點用也沒有。如果我們行事不是出於對神的專一與順服,單單外表“虔敬”(去教會做禮拜,擔任教會職務,奉獻錢財等)是不夠的。

我們都有自我,是否為悖逆頑梗留下了空間?怎樣警惕?
15:23 悖逆與頑梗都是重罪,這些罪絕非忽略神、任意而行、個性倔強那樣簡單。聖經將這兩項看作與行邪術(占卜)和拜偶像的罪相等,都是死罪。(參出22:18;利20:6;申13:12-15;18:10;彌5:10-14)。

  掃羅既悖逆又頑梗,難怪神終於棄絕他,將他的王位取去。悖逆神可能是眾罪之中最嚴重的,因為只要人繼續悖逆神,就封了蒙赦免、與祂和好之門。

如果神終止了我的前程,我會怎麼想,怎麼做?今天我該怎樣警惕?
15:26 掃羅的推諉,已到了無辭可辯的地步,輪到神向他追究的時刻了。神並沒有棄絕他,他仍可以求祂赦免,與祂恢復關係,不過他要想得回國度,則為時太晚了。假使你沒有把神交託你的任務盡心盡力地做好,到末後必然設法推諉。將來有一天,我們眾人都要將自己所做的,向神陳明(參羅14:12;啟22:12)。

我做事是否如掃羅一樣重視人對我的看法過於一切呢?
15:30 掃羅關心別人對他的看法過於他與神的關係(15:24)。他請求撒母耳與他一同去敬拜神,以公開表示撒母耳仍然支持他。假使撒母耳不從,百姓就會對掃羅失去信心。






2011年9月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工作之美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1章26節

  有些基督徒一直都認為工作是壞事,是亞當和夏娃犯罪後得到的咒詛。倘若這個誤解沒有被糾正,就會有人覺得自己每天的工作對上帝來說並不重要,或者至少不像宣教士或牧師的工作那麼重要。然而,從創世記1章26-31節教導中,我們可以看到,以上的觀點實在是大錯特錯。

  首先,我們知道上帝也做工。祂創造世界萬物,第七日停下來休息,都是祂做工的明證。接著,我們發現到人類是按祂形像所造(26節),且被賦予高於其他受造物的權柄,這也表示我們應該要工作,以管理照顧上帝的創造。顯然這也是一份崇高的工作,因為上帝看著自己的勞動成果,稱一切「甚好」(31節)。

  其次,我們也別忽略,當罪還沒進到這個世界之前,工作就已經被看作是好的。換言之,工作不是犯罪的結果,更不是詛咒。我們同樣在創世記第二章,再次看到這個概念: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15節)

  讓我們把每天的勞力辛勤,無論是工作,或是任何的家務事,都看作是上帝在創造時就賜下的尊榮任務吧!RK

上帝使用每日工作,
幫助我們照料所需。
為了耶穌辛勤工作,
我們言行將成見證。D.DeHaan

主啊!讓我終生做祢工,工作完成才見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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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得勝的信心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今日是邪惡、不信的世代,人以不信神為時髦;但被神所用的人必須對祂有無條件的信心:

  1. 生活上,支取神的豐富。神在以利亞最艱苦的時候,差遣一個婦人供給他的需要,沒有使他缺乏。同樣,今天我們屬神的兒女,亦當過信心的生活,經歷神的豐富,並向神支取一切。
     
  2. 工作上,倚靠賜能力的神。保羅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3)我們所倚靠的不是自己,乃是靠那賜能力的神。神用摩西,就為摩西負責。

  我們當自我省察,我們作主工,是靠經驗?抑或靠信心?一個憑信心的人,常求與信心相等的能力;而不是與能力相等的信心。面對前途,是信心的道路。未來總有許多的未知數,以致我們覺得前路茫茫,但信心的道路就是深信神必帶領。

  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順服神的引導而不辯論;而今天許多時候,我們不是跟隨主的意思,反要神跟從我的意思。今天神的兒女要站在這一個不信的時代之前,作一個得勝者;而使我們得勝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參約壹五4)。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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