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20110611出埃及記29章26-4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9:26 「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

   《馬》26~34:公羊的胸要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也許是向橫搖,肩頭或腿要在耶和華面前用力舉起,可見必是垂直搖。這兩個部分要給祭司作食物(26-28節)。搖胸代表神對我們的愛,舉肩代表祂爲我們施展大能。亞倫的聖衣成爲他的子孫的財物,因爲祭司的職位是父傳子的(29-30節)。第31至34節描述祭司的食物和預備方法。

29: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

29:28 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新》作亞倫和他子孫…所得的分:某些祭物的肉要分別出來歸祭司和他的家屬(見利10:14)。

29:29 「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

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29:31 「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新》聖處:大概指會幕的院子。

   《啟》聖處:可能指會幕的院子。

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

29:33 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啟》本節似應譯為“他們要吃那些在承接聖職和成聖時所獻的贖罪之物,但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啟》外人:指非祭司家族中的人。

29:34 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29:35 「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馬》35~46:聖職的禮持續七天,每天重覆獻祭,壇用血清洗,用油膏抹(35-37節)。此後,祭司得獻兩隻一歲的羊羔在壇上作燔祭——每天的早晨獻一隻,黃昏的時候獻另一隻(38-42節)。神應許在會募與以色列百姓相會,住在他們中間,作他們的神(43-46節)。

29:36 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

   《啟》潔淨壇:是為壇獻贖罪祭。壇是人手所建,染了俗人的污穢(比較20:24-25),要獻贖罪祭來潔淨。

29:37 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

29:38 「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新》38~39:設立獻早祭及晚祭的條例;甚至在背道期間有時仍照樣遵行(見王下16:15)。

   《啟》38~41:在會幕裏,每天早晚都要獻祭,所獻的有燔祭、素祭和奠祭。早晚二祭是會幕裏固定的事奉。

29:39 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

29:40 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29:41 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29:42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啟》42~43:“燔祭壇”是擺設在會幕門口的聖物,以色列人一進會幕,就來到這祭壇,所有的祭物(除了香料在外),都指定要在這裏奉獻(利17:8-9),因此這個祭壇是神與祂的百姓交通的地方(利1:3、5、11)。

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新》我的榮耀:神在約櫃上與人同在的象徵(見25:10註釋;又見40:34-35;王上8:10-13)。

29:44 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 神。

   《新》我要…作他們的神:通常指神與祂百姓立約時,起誓應許的基本內容(見6:7註釋)。

29: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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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求祂的子民聖潔;求主潔淨我,使我活出敬虔聖潔的生命。
29:37 請留意這一節經文特別強調神的聖潔。祭司、祭司的衣服、會幕以及祭物,都必須潔淨而成聖,好符合神的標準。今日的情形,恰成強烈的對比,我們輕看敬拜,匆匆忙忙地來去,幾乎不當作一回事。須知我們乃是敬拜這位創造宇宙、又托住萬有的、全能的主宰。我們禱告或敬拜,要記住其中意味深長的真理,並要以虔敬悔改的態度,來到祂面前。

神啊,請你掌管我生命,指引我前路,賜我順服……
29:45-46 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顯出祂渴望與他們同在並保護他們。我們從整本聖經之中看到,神要顯明祂並非不與我們同住,祂要住在我們中間,住在我們心裡。你不要把神關在心門之外,要把祂請進你生命中。順從祂的話語,藉禱告與祂交談,讓祂成為你的神,成為住在你心裡的主。

2011年6月1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皇家婚宴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啟示錄19章7節

  自古以來,婚禮往往都是奢華鋪張的,現代的婚禮更是讓年輕女性能實現一天的公主夢。典雅的婚紗、精緻的髮型設計、伴郎和伴娘穿著顏色相襯的禮服、美麗的花束、豐盛的餐點和來自朋友與家人的祝福,營造出童話般的氣氛。為了使兒女美夢成真,甚至有不少父母及早開始存錢,準備所需的高額費用。皇家的婚禮更是鋪張隆重,是我們這些普通人難得一見的。1981年,當查爾斯王子與黛安娜王妃的婚禮在全球轉播時,我們很多人才能一窺皇家婚禮的盛況。

  另一場皇家婚宴仍在籌備階段,而且它將會比任何一場婚禮更加隆重。只是在這場婚禮當中,最重要的主角是新郎,也就是主基督,而我們眾教會,則是祂的新娘。約翰在啟示錄中說:「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19章7節),而我們的婚紗則是我們所行的義(8節)。

  地上的婚姻生活只不過延續一生,每個新娘都會竭盡所能,使自己的婚禮完美無缺。而我們身為主基督的新娘,為了這樣永恆之久的婚姻,豈不更應該好好地做準備嗎!JAL

眾教會為基督的新娘,
以潔白細麻婚衣為飾,
透過一切公義的行為,
得蒙新郎莫大的喜悅。Sper

好行為不等於基督徒,但是基督徒必有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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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產業
可憐的猶大

經文:馬太福音廿六14-25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猶大跟祭司長在討價還價。這是人間最卑劣無恥的行為,用「賣友求榮」來形容還差一截。

  只是三十塊錢,猶大便將耶穌賣給了祭司長,祂是他的師長、是他的朋友,但所謂師長、朋友,價值都不及三十塊錢,人間冷暖自知!

  人為了追逐產業錢財,真可以埋沒良知。當錢成為人心中最高的價值時,一切人、事、物都可以為了錢而出賣。賣物而謀取暴利,為利而作非法勾當,都不及為財而妄顧人情那樣令人痛心疾首,那表示了人際的關係是分毫不值的(或只值某個價錢)。

  在這個追逐錢財的世代,人情薄如紙,可能這是我們要付的代價。「賣友求榮」的人,請不要奢望享受人間的溫暖。友情、親情全都屬非賣品之列,若然拿來賣,便是褻瀆了人類崇高之「情」。

  猶大是可憐的,因為他作了一件人類最不恥的事情,賺了三十塊錢,卻失去了耶穌,猶大真的可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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