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20121019約翰一書3章13-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3: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馬》邪惡的恨惡公義的,這是人類生活的定理,正解釋了世人恨信徒的原因。基督徒公義的生命,將不信者的邪惡昭然若揭地顯露出來。後者當然不喜歡被這樣揭露;他們不但沒有改變邪惡的行為,還致力要消除將他們揭露出來的因素。

  其實這是不合理的,就好像一個人因為界尺和直尺顯明他畫的線是歪歪斜斜的,便把尺子都毀掉了一樣。

3: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新》弟兄:屬靈的弟兄,指信徒。

   《啟》出死入生:“死”指靈死(弗2:1註),“生”指重生。

   《馬》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有一件叫人驚奇的事實,就是當一個人得救時,他對基督徒的態度與過往截然不同。這是他可以肯定自己得救的其中一種途徑。若不愛神的兒女,雖然仍可自稱是基督徒,但聖經說,他仍住在死中。在過去,他的靈命一直是死的,現在仍然是這樣。

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

   《啟》心裏充滿妒恨,就會萌生殺念。心裏有恨,便和神的生命隔絕(2:9-11)。

   《馬》在世人眼中,憎恨算不上是怎樣的惡事,但神卻稱其為謀殺。一瞬間的意念便顯出謀殺的念頭已萌生。縱然沒有行出來,但動機已經存在。

  因此,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當約翰說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時,他並不是說殺人者不能夠得救。他只表示,一個素來喜歡憎恨他人的人,很有可能成為殺人者,而且他並未得救。

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馬》主耶穌為我們捨命時,祂給我們留下了愛的最高典範。在這裏,基督與該隱成為強烈的對比。祂賜給我們最崇高深厚的愛。一方面,愛是看不見的,但我們可以看見愛的表現。在各各他的十字架那裏,我們看見真真正正的愛。約翰據此而教訓我們,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意思就是,我們的人生,應該是不斷地為其他信徒付出,且應準備在有需要時,為他們犧牲性命。

  我們中間,多半都毋須為他人死,但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藉著與有需要的人分享財物,來表達弟兄的愛。這正是第17節所要強調的。

3: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新》愛神的心:(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神的愛」)指像神那樣的愛,是由神傾倒在信徒心中的(羅5:5),使他能愛其他的信徒。亦可解作信徒對神的愛(如和合本所譯)。

   《馬》若第16節所說的是我們能為弟兄所作之事的極限,本節所說的,就是我們起碼應做到的事了。約翰清楚地說明,任何人看見弟兄窮乏,卻不願意施以援手,滿足弟兄所需,這樣的人不是基督徒。

  這並不表示我們應不分皂白地與每一個人分享,因為有時與人分享金錢,讓他買一些與他無益的東西,這樣做可能反而對他有害。不過,本節畢竟訴說出基督徒聚斂財物的趨勢。

3: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馬》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換句話說,彼此相愛,不單是在言語上溫和親切,更不應口惠而實不至。彼此相愛應有實在的、仁慈的行動,且必須是真誠而不虛假的。

3: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 神面前可以安穩。

   《馬》從此對弟兄們真誠而又付諸實行的愛,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當我們透過禱告來到神面前時,我們的心……可以安穩。

3: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新》神比我們的心大:神自己已宣告,人若積極的愛別人,這愛就是救恩的明證,這種認識能使我們那顆過度敏感的良心平靜下來。神知道所有人的心,即使他們有缺欠,神知道誰是從祂生的。

   《啟》神比我們的心大:有兩種解釋:一是說神責備人比我們的良心更嚴厲,祂知道良心不肯承認的過失;一是說神責備人比人的良心更寬大,因祂的愛大過人的愛。聖經學者都支持第二說,作者要人知道神是慈愛的、寬容的,愛屬真理的人。要是良心責備我們,高越良心而又知道我們一切的神也會;只有良心不責備我們時,才可坦然無懼見神。

   《馬》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這裏主要討論的,是我們透過禱告來到神面前時應有的態度。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理解這節經文。

  首先,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是指神的憐憫比我們大。我們或許會覺得完全不配,但神知道我們基本上是愛祂又愛祂的兒女的。雖然我們有軟弱,會犯罪,但祂知道我們是屬祂的。

  另一種理解說,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是指審判說的。我們對自己的罪所知十分有限,神卻完全又透徹地知道我們的罪。祂知道我們心中一切可責之處,而我們只知部分而已。我們傾向後一種的理解,但兩種解釋都是真的,所以都是可能的。

3:2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

   《馬》這裏所述的,是一個人在神面前有清潔的良心。這人並非能夠完全無罪地生活,不過他願意立刻承認並離棄自己的罪。他既是如此,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並且放膽禱告。因此,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3:22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馬》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遵守祂的命令,就是常在祂裏面;就是與救主建立極親密的關係。當我們與祂有這種契合時,祂的旨意就成了我們的意願。祂透過聖靈,讓我們內心充足地認識祂的旨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所祈求的,必定會在神旨意的範圍內。當我們按照祂的旨意祈求,我們一切所求的東西,就從祂得著。

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新》這個命令包括兩部分:(1)相信基督(見約6:29);(2)彼此相愛(見約13:34-35)。第一部分將在4:1-6中進一步討論;第二部分則將在4:7-12中申述。

   《啟》信徒能遵守神兒子的名的命令,就能得著生命(約20:31);有了基督的生命就能生出愛心(加5:6),遵守彼此相愛的命令。下章1-6節闡述認識基督與相信祂的真義;7-12節闡明彼此相愛之道。

   《馬》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本節可說總結了新約聖經的所有誡命,說明我們對神和弟兄姊妹的責任。

  我們的首要責任,就是相信主耶穌基督。真正的信仰,須以正確的行為來表達,因此我們應彼此相愛。這是得救之信的明證。

  留意在本節並其他經文中,約翰用了祂和祂的這兩個人稱代名詞來指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沒有停下來交代他所指的到底是兩者中的那一位。他這樣做,是因為聖子與聖父都是那一位真正的神;因此,將祂們同樣稱呼,絕非妄語。

3:24 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裏面, 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馬》用愛心來試驗某人是否屬神的一段經文,至本節上半節結束: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遵守祂命令的,就住在祂裏面;凡住在祂裏面的,可以肯定神也住在他們裏面。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聖靈使我們可以肯定神住在我們裏面,這句話指出了我們信心的依據。所有信徒都有聖靈;是聖靈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的真理,並使他們有能力分辨什麼是謬妄的。



-------------------------------------------------------------
<聖經靈修版/網路>

因妒成怒,進而謀殺!人性果真如此可怕?
3:12-13 神悅納亞伯的供物,不悅納該隱的供物,該隱就把亞伯殺死了(參創4:1-16)。亞伯的供物顯出該隱並沒把最好的獻給神,該隱滿懷嫉妒忿怒去謀殺兄弟。同樣,行為正直的人,就把行為污穢的人顯露出來了,使他們羞愧。我們為神而活,過聖潔的生活,就把世人不道德的生活顯露出來,使他們感到不安,因而引起世人的憎恨。

恨人是不該的,我又怎會?對苦待我的人嘛……
3:15 約翰重申耶穌的話,說恨惡別人的人,便是在心裡犯了殺人罪(參太5:21-22)。基督教是注重內心的宗教,只有外表的依從是不足夠的。對得罪自己的人心懷仇恨,這仇恨就會在我們裡面成為毒瘤,最終會毀滅我們。不要任“毒根”在你或教會裡面生長(參來12:15)。

何為愛?你尋找得到嗎?
3:16 真實的愛不光是感覺,更有所行動。真實的愛產生無私捨己的施與。最偉大的愛會使我們為別人捨棄生命,使我們服事別人而不望回報。有時,說要為別人而死比為別人而活更容易。為別人而活要求我們放下自己的願望,將別人的願望放在前面(參約15:13)。

我渴望被愛,也想愛人。我審視我的行為,我竟是……
3:17-18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可以怎樣為別人擺上自己的生命:就是幫助有需要的人(參雅2:14-17)。你的行為能清楚地顯示你實在愛別人嗎?在錢財和時間上,你是否也慷慨地付出呢?

有時總覺得自己做得不夠,難道我真是如此不濟?
3:19-20 很多人恐怕自己未盡上愛人的本分,覺得自己未能完全表達對基督的愛,內心充滿罪咎感,常受到良心的責備。我們怎樣躲開良心的譴責呢?漠視良心譴責嗎?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嗎?都不是,乃是要在神的愛裡得安穩。當我們覺得內疚,就要提醒自己,神知道我們的內心,也知道我們的行為。只要我們在基督裡面,祂便不會定我們的罪(參羅8:1;來9:14-15)。因此,當我們為主而活,但感到自己不夠好時,便要提醒自己,神的愛比我們的良心更大。

坦然無懼,多好!只是有多少時候內心真的能夠如此?
3:21-22 你確實無愧於心,便可以坦然無懼地到神面前,深信祂必垂聽你的請求(參太7:7;21:22;約9:31;15:7)。你順服神時,你所求的都會得著,因為你順服的時候,便會照著神的旨意祈求。這並不是說你想要甚麼就得到甚麼,把神當作“搖錢樹”一樣。你真正尋求神的旨意時,就知道有些東西是你不應該祈求的。

我們信神,是信祂的名字而已?信祂的名字,是指……
3:23 聖經中,人的名字往往代表了人的性情,顯示了他的真正本性。我們不但要相信耶穌的話,也要相信祂是神的兒子。信基督的名表示效法祂的生活,與祂連合,使自己更像祂。我們要是活得像基督,就會彼此相愛。

住在基督裡面的人,是有點不一樣吧……
3:24 信徒住在基督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在這個相互的關係中,信徒都要遵守三個重要的命令:(1)相信基督;(2)愛弟兄姊妹;(3)過有道德的生活。聖靈的同在,不但是屬靈層面的事,還能從我們的行為中印證出來,這是多麼的具體啊。




2012年10月1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網路

備而不用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書3章1節

  我的第一輛腳踏車只有一個排擋。不論是加速、減速,上坡、下坡,都全靠這同一個排擋。我的第二輛腳踏車有三個排擋:一個為平地行駛,一個在上坡時用,另一個則用在下坡。我的第三輛腳踏車則有十個排擋,讓我在不同的情況下,有更多、更廣泛的選擇。雖然我最後一輛腳踏車有許多排擋,我卻不是每次都會用到所有的擋。這些排擋有一些特別適合用在起步或爬坡,有些是為加速設計的,而有些則適合用在悠閒慢行時。但是這些排擋說明了一件事:縱使有些排擋不是每次都會用 到,也不表示我永遠不會需要它們。

  在我們的屬靈恩賜和能力上,這個道理也同樣適用。當我感覺自己並不像從前那樣被上帝使用去做特定工作時,與其覺得不被重用或不受賞識,我應該為那些現在能夠使用的「排擋」感謝上帝。現在不需要的某項技能,不表示永遠都不需要用到。

  我們的屬靈恩賜會在不同的時間和場合,派上用場。因為需求與環境的改變是無法預見,也無法猜測的,所以使徒保羅提醒提多「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書3章1節)。願我們也一樣,隨時準備作各種善工。JAL

所有才能皆主賜,
如何使用隨主意;
無論忙碌或悠閒,
常存謙和慈愛心。

把你的工具準備好,上帝隨時會差派。



----------------------------------------------------------------
靈修靜思/網路

拒絕合作的人

其次是提哥亞人修造;但是他們的貴冑不用肩(原文是頸項)擔他們主的工作。(尼三5)

  提哥亞人的貴冑為甚麼不願肩擔聖工?相信是因為不願服在尼希米的權柄之下,聽他的使喚,這是驕傲的問題。「他們的主」的稱呼有點不尋常,到底指誰說的呢?這裡應該是指尼希米說的(參拉十3),又或者是指尼希米與他的負責同工。NIV與NASB都將「他們的主」翻譯為「他們的上司」(their supervisors)。 

  今日教會中是否會有人因自己的身份、地位或財富,而不願意服在別人之下呢?又或者認為參與某項事奉會降低身價?主耶穌為門徒洗腳的一幕,希望能印在我們的心頭。事實上,在教會中,看似卑微的工作,都是作在主身上的,絕不會不配得我們的事奉;也沒有一個人能因為在世上的地位或財富,可以在主面前擺出高 不可攀的氣焰。 

  但又為甚麼明知要吃苦頭仍要事奉呢?因為知道這是一項善工,又是屬於神的聖工,值得付代價去作。基督徒若以順服神為生活最高的目標,就要肩負這種使命感來生活。而屬靈的領袖雖然不一定會得到所有人的認同、合作,但要緊的是知道自己行在主的心意中。      ~賴若瀚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