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20120927何西阿書1章6~2章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第一章>

1:6 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

   《新》羅路哈瑪:這樣命名表示神收回以往對以色列的愛或憐憫(出33:19;申7:6-8),但之後神會應允再憐憫他們。

   《馬》6~7:第二個孩子名為羅路哈瑪(不蒙憐憫),指出以色列…不再蒙憐憫,將被擄掠,而猶大卻可避過亞述人的襲擊。

1:7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 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新》猶大家,使他們…得救:耶和華在主前七二二至七二一年及七○一年兩次拯救猶大脫離亞述之手(見王下19:32-36)。

   《啟》以色列國被亞述所亡,神卻保守了耶路撒冷未被西拿基立攻下(王下19:34-35)。時為主前701年。

1:8 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馬》8~9:第三個孩子名為羅阿米(非我民)。神不再認以色列為祂的兒女,有些人也覺得先知正在質疑這個孩子是否他所親生的。

1:9 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 神。」

   《新》羅阿米:這樣命名表示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立約關係(見出6:7;耶7:23)中斷,然而後來仍會再恢復(1:10;2:1、23)。從第一至第三個孩子的命名,顯示神的警告愈來愈嚴厲。

   《啟》羅阿米:意思是“不是我的民”(比較2:1),是說神不承認以色列國為祂的子民。

1:10 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 神的兒子」。

   《新》羅9:26;彼前2:10均曾引用部分本節經文,來描述向外邦人的宣教事工。

   《新》然而:所宣告的刑罰(1:4-9)是短暫的,另將會有一段蒙福的時期隨之而來。

   《新》海沙:見對亞伯拉罕及雅各的應許(創22:17;32:12;參耶33:22;來11:12)。

   《新》永生神:與那「並非真神」(申32:17)的偶像成對比。

   《新》永生神的兒子:與「從淫亂所生」(1:2;2:4)成對比。

   《馬》10~11:但這對以色列的審判只是暫時性的。神將重聚以色列和猶大,並重新認他們為自己的兒女。這將在基督再來時發生。

   文中第10節後半部顯然是應用在以色列身上。但保羅在羅馬書九章26節引述了這些話,並應用在外邦人的呼召上。這說明了一個事實,就是當聖靈在新約引用舊約時,祂自己就是法則。

1: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或譯:從被擄之地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新》必一同聚集:以色列與猶大必再度統一。

   《新》從這地上去:可能指被擄之地(參出1:10)。另一個解釋是他們將興起,如植物從土地中發芽生長。

   《新》耶斯列:在此處,「神驅散」(見1:4註釋)之意是指撒種或栽種而言,所含的意義與第一個兒子名字的意義相反(見2:21-23)。


<第二章>

2: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

   《新》阿米…路哈瑪:(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我民…我所憐憫的」)與何西阿兒女名字的負面意義正好相反(見1:6、9註釋)。

   《馬》在第二章,神吩咐何西阿向一班忠心的餘民說話。這些弟兄稱為阿米(我民)和路哈瑪(蒙憐憫)。



--------------------------------------------------------------------------
<聖經靈修版/網路>

<第一章>

如果神說“你不是我的子民”,“也不蒙憐憫”時,怎麼辦?
1:6,8 早前歌篾給何西阿生了一個兒子(參1:3),這裡她又生了兩個孩子,但並未說明何西阿是孩子們的生父,某些聖經譯本更暗示何西阿不是這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不管這兩個孩子是不是何西亞的,此處的重點在於神為孩子們所取的名字,以表明祂對以色列背逆的反應。神對背逆、不忠的態度至今不變,祂要求我們完全的獻身。

得救是從神而來,這我知道;但成名、富有就是我自己努力得來的吧?你同意不同意?
1:7 神說過祂要親自把猶大人從其敵人手中救出來,卻不是用他們的軍隊和武器。雖然神要求我們做我們所應做的,我們仍須僅記祂絕不受限於人的努力。神常選擇通過人來做工,只是為了使人受益。神能夠完成祂所有的旨意而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對神而言,我們是很重要的,但我們若只靠自己,就既無能力去完成也無力量去破壞神的計劃。

以色列被神撇下了!真的是神離棄他嗎?還是……
1:9 這裡,神實際上是解除了與以色列所訂的約(參耶7:23)。何西阿第三個孩子的名字傳遞了神審判的最後警告。神的警告(參申28:15-68)開始成為現實,以色列捨棄神,導致神撇下他們,收回祝福。

以色列將會復興!但如果他們永不悔改,神也叫他們復興嗎?
1:10 先知書中,“以色列”有時是指南北國,有時則專指北國。在談及往事時,何西阿所指的以列色常為首都在撒馬利亞的北國;但論到將來有關神對復興以色列的應許時,若以色列僅指北國,就令人難以理解了。原因是流亡的北國人民後來被迫與征服者融合,所以多數聖經學者將神這應許看作:(1)是有條件的——如果以色列人選擇不歸向神,就沒權利得到神賜福與復興的應許;或者(2)是無條件的——神復興的應許通過耶穌基督已得到實現,使教會(新以色列)獲得祂的祝福(參羅9:25;彼前2:10)。

如果今天的教會能一同聚集,立一個首領,如這裡所說……
1:10-11 儘管以色列叛逆神,神要拯救其子民的誓約並不改變。祂將來與以色列和好的應許重申了與摩西所訂的約(參申30:1-10),也預示了耶利米(參耶29:11-14;31:31-40)和以西結(參結11:16-21)所講的預言;又預告著所有屬神的子民總有一天都要在基督名下聯合。今天,所有信徒都是神的選民、君尊的祭司(參彼前2:9)。

“耶斯列”的意思可真不少……
1:11 何西阿長子耶斯列的名字有其意義,就如同他另外兩個兒女的名字各有意義一樣。第4節中,“耶斯列”表示神聖的審判,而此處則是“神分散”的意思,猶如農民撒種一樣,它象徵著一個新的時代,也象徵神跟以色列之間的一種嶄新的關係。


<第二章>

被管教的兒女再次投入父親的懷抱,以色列如是,我們……
2章 以色列所受的懲罰和復興是本章的主題。正如在法庭上姦淫者要受審判被定罪一樣,以色列也要受懲罰。但懲罰過後,她要歡喜、輕柔地投回神的懷抱。




20120926何西阿書1章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1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

   《新》烏西雅:主前七九二至七四○年作王。

   《新》約坦:主前七五○至七三二年。

   《新》亞哈斯:主前七三五至七一五年。

   《新》希西家:主前七二九至六八六年。

   《新》耶羅波安:耶羅波安二世,主前七九三至七五三年。

   《新》耶和華的話:同樣詞句亦出現在珥1:1;彌1:1(編者註:「默示」新國際版直譯作「話」);亞1:1、7;表示帶有從神而來的權威。

   《新》何西阿:「救恩」之意。何西阿與以賽亞、阿摩司及彌迦是同時代的先知(見以上各先知書一開始時類似的介紹)。

   《馬》1~5:耶和華指示備利的兒子何西阿先知去娶一個不忠的婦人為妻。他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

   他們第一個孩子名為耶斯列(神將分散),顯示耶和華將怎樣對待以色列國。亞述軍隊將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軍力。

1:2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新》淫亂:耶和華藉何西阿指控以色列人所犯的一項大罪。

   《啟》淫亂:即背離耶和華去拜偶像,為先知一再譴責的大罪。

   《啟》你去娶淫婦為妻:有兩種解釋:一是說此處的話為預言性質,說歌篾將有不貞的行為;一是說何西阿娶的是當時已聞名的妓女。但何西阿娶歌篾是一件真事,不是夢或一個寓意的教訓。神用先知的婚姻悲劇來描繪以色列民此時與神的關係。何西阿的兒女的名字都有象徵的意義(1:4、6、9)。

1:3 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新》歌篾:本書以外從未提及。

   《新》給他生:1:6、8略去這幾個字,很可能表示何西阿不是歌篾另外兩個孩子的父親。

1:4 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新》耶斯列:「神驅散」之意,此處用來強調審判必臨到統治者之家(見1:11;2:22等註釋)。耶羅波安二世是耶戶(主前八四一至八一四年)王朝中的一個王,這王朝是耶戶在耶斯列殺死亞哈之子約蘭之後建立的(王下9:14-37;參王上19:16-17)。後來撒迦利雅在主前七五三年被謀殺,耶戶王朝終告結束(王下15:8-10)。

1:5 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新》以色列的弓:以色列的軍力,在主前七二四年潰敗,然而撒馬利亞在被圍攻之下仍勉強又支撐了兩年多(王下17:5-6)。

   《啟》以色列的弓:指北國的武裝力量。京城撒馬利亞為亞述大軍圍攻,軍事抵抗力量歷二年餘始瓦解,淪入敵手(王下17:5-6)。



------------------------------------------------------------------------------
<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揀選何西阿並授予使命,神挑選我有何旨意呢?
1:1 何西阿約於公元前753至715年作北國以色列的先知。在耶羅波安王的統治下,北國雖物資豐富,靈性卻敗壞了。人們貪婪,道德沉淪,並隨從迦南人崇拜偶像。

  何西阿的使命是要顯明以色列人對神——他們的“丈夫”和供應者是多麼的不忠,竟“嫁”給巴力和迦南的眾神。他警告百姓,除非悔罪歸向神,否則只有滅亡。同時,何西阿把神的屬性告訴他們,讓他們體驗神有力的愛和強烈的公義,並改變自己的生命,回轉歸向神。可惜,他們硬是違背與神所立的約,所以神要按祂所說的懲罰他們(參申27-28章)。

神初次指示何西阿就命他娶淫婦,難道真是神的旨意?
1:2-3 神果真命令祂的先知去娶一個淫婦嗎?有些人不能相信神這樣要求何西阿,他們認為這是一個虛構的故事而非史實。然而,許多人相信這件事是真實的,理由是:(1)根據神的律法,祭司是不得與妓女或離了婚的女人結婚(參利21:7)的,但何西阿並非祭司。(2)另一種可能是,當何西亞娶歌篾時,她還不是淫婦;只是神讓何西阿預先知道她將來會不守貞操,甚至賣淫。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何西阿都預知他的妻子將會對他不忠,而他們的婚姻生活就成為北國邪淫犯罪的生動寫照。何西阿娶不貞的女人為妻喻示著神與那背棄祂的北國以色列的關係。

順服神的結果竟是受苦受辱?若是如此,我能接受嗎?
1:2-3 很難想像當神要何西阿去娶一個將對他不忠的女子時,他會有甚麼感覺。他也許不情願,但卻順服了神的旨意。神常會要求他的先知們在非常時刻格外地順服。神也可能讓你去做一些困難或特別的事,若真如此,你將如何回應?你願順服祂,並相信這位無所不知的神如此要求定有其美意嗎﹖你願意自己順服受苦,使你所服事的人受益嗎﹖

執行神的命令要完全並恰到好處,否則……
1:4-5 以利亞曾預言,因以色列王亞哈的惡行,他的家族將被剪除(參王上21:20-22)。但是耶戶在執行神這個旨意時卻做得過火,與神的原意相距甚遠(參王下10:1-11)。耶戶的王朝也因此受到懲罰,且就在耶斯列谷——耶戶屠殺亞哈家族的地方。神說的終止以色列國(“折斷以色列的弓”)的話,在二十五年後應驗了——亞述人征服了北國以色列,並將人民擄至亞述。




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20120925以弗所書6章10-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0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新》10~20:保羅在以弗所書裏所論及的範圍是極廣泛的。從開始他就叫信徒注意那看不見的世界(見1:3註釋;又見1:10、20-23;2:6;6:10),現在他描述在「天空」中(6:12)所發生對抗惡魔的屬靈爭戰。

   《啟》剛強:不是指個人的力量,而是我們倚靠天父大能大力的幫助才能有的那種剛強。我們的力量來自神。

   《馬》保羅正來到他這封信結尾。他這番話對神的全家說,激動地呼籲他們作基督的精兵。

  每個真正的神兒女終會曉得,基督徒人生是一場爭戰。撒但的大軍立志要妨礙、阻擋基督的工作,把個別的精兵擯出局。一個事奉主的信徒,他為主立功愈多,就愈多方面對仇敵的兇猛攻擊。魔鬼絕不浪費火力,去攻擊虛有其表的基督徒。

  我們憑己力,無法與魔鬼對抗。所以,首先給我們作準備的命令,是要常靠著主得力,並倚賴祂無窮的大能。神的精銳步隊,正是那些常察覺自己的軟弱、無用,而同時又一心信靠祂的人。“神……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一27上)我們的軟弱把我們引薦到祂的大能大力面前。

6:11 要穿戴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馬》第二個命令是要有屬神的軍裝。信徒必須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計謀。我們有必要裝備整齊,一兩件盔甲並不足用。只有神為我們預備的整套甲胄,才能保護我們刀槍不入。魔鬼會出盡計謀──沮喪、挫折、混亂、道德失敗、道理錯謬。他深知我們最弱的一環,就集中致力打擊。他若一時無從打跨我們,就會另覓他蹊。

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是摔跤;下同),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新》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警告我們不要把人間的仇敵當作是真正的敵人,也不要以為單憑人的力量就能從事這場爭戰。

   《新》執政的…屬靈氣的:參保羅前文所提那看不見的世界裏的權勢(見1:21;3:10等註釋)。

   《新》天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天上」)見1:3註釋。

   《啟》基督徒的戰爭對象不是人(屬血氣的),不是人間的仇敵,或敵對真道的人,而是靈界的邪惡勢力。

   《啟》天空:指超自然的靈界領域。撒但就是這靈界邪惡力量的首領(約12:31;14:30;16:11)。

   《馬》這場爭戰的敵人不是無神主義的哲學家、狡猾的術士、否認基督的邪教士或不信的統治者。爭戰的敵對者是鬼魔的勢力,墮落天使的大軍和邪靈所佔的巨大勢力。

  雖然我們不能看見他們,但是我們常被邪惡的靈體所圍繞。雖然事實上他們不能侵入一個真信徒的生命,但是他們能夠壓迫、騷擾信徒。基督徒不可對鬼魔的事情,存一種病態的想法,也不應因怕鬼魔而惶恐度日。神的軍裝足夠給予信徒一切的需要,使他站立得住,抵擋仇敵的猛攻。

  使徒提到這些墮落天使時,形容是執政的、掌權的,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又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我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去分辨這些勢力。也許,他們指靈界的領袖,有不同程度的權柄,如人制度下的國家元首、州長、市長、市議員。

6:13 所以,要拿起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新》13~14抵擋…站穩了:這段經文的喻像不是描述惡魔勢力的大舉入侵,而是說到個別的兵丁在抵擋仇敵的攻擊。

   《馬》保羅寫這信的時候,大概是被穿上全副盔甲的兵士守著。他很快便從本性的事物看出屬靈的功課,於是應用為:我們被極兇猛的敵人攻擊時,必須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當爭戰熾烈的時候,我們可以抵擋敵人;在戰雲已驅走後,還可以站立得住。磨難的日子大概指仇敵隨時如洪水般來臨。撒但的敵對一浪接一浪湧進來。甚至我們的主在曠野受試探後,魔鬼只暫時離開祂而已(路四13)。

6:1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

   《新》真理當作帶子:參賽11:5彌賽亞所穿戴象徵性的衣著。爭戰得勝不是靠蠻力,而是靠生命的品格,正如彌賽亞的得勝一樣。

   《新》公義當作護心鏡:這裏又一次說到,戰士的品格就是他防衛的武器。當神自己在施行公義時,聖經也是用象徵性的筆法描述說,祂穿上公義的護心鏡(見賽59:17)。

   《馬》第一件軍裝是真理的帶子。我們必須一絲不苟、忠心地持守神話語的真理,但同時我們也需要真理來支援我們,並必須在每日生活上應用真理。我們用真理來試驗一切事物時,在爭戰時就有力量,也得著保護。

  第二是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每個信徒都穿上神的公義(林後五21),但信徒也須在個人生活上有品格和正直的表現。有人曾說:“當一個人穿上義行時,這人是堅不可摧的。言語無法抵禦控訴,但美好的生命就能夠。”如果我們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魔鬼就無目標可打擊。詩篇七篇3至5節記載大衛穿上公義的護心鏡。主耶穌隨時隨處穿上這件甲胄(賽五九17)。

6:15 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新》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雖然賽52:7那報信使者腳蹤的描述,反映出當時人赤足奔走的習俗,這裏是將福音信息非常生動地與羅馬軍兵用來保護及支撐腳的鞋具連在一起。

   《馬》兵士必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這是說,預備好出外傳揚平安的好信息,也就是入侵敵人的陣地。我們在自己的營裏逍遙自在時,就落在極可怕的危機中。

  我們的安穩,在乎跟從救主佳美的腳蹤登山,傳平安,播佳音(賽五二7;羅一○15)。

6:16 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新》信德當作籐牌…滅盡…火箭:描述羅馬軍兵的大型盾牌,是以皮革包裹,可以浸泡在水中,用來撲滅箭頭帶火的箭。

   《馬》再者,兵士必須拿起信德當作盾牌;當那惡者瞄準他發火箭的時候,就只能打中盾牌,落在地上,無法傷害他了。信德是指在主裏的堅固信心,並且信靠主的話。當試探燙熱、環境惡劣、疑惑叢生、希望破滅時,信德朝天仰視,說道:“我相信神。”

6:17 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 神的道;

   《新》17~18聖靈的寶劍…靠著聖靈…禱告:提醒信徒這場爭戰是屬靈的,必須靠神的能力,藉著禱告,依靠神和祂的道來爭戰。

   《新》救恩的頭盔:賽59:17除了護心鏡的喻像外,也有同樣的話(見6:14註釋)。頭盔是保護兵丁的,也是代表軍事勝利的顯著象徵。

   《馬》頭盔是神所預備的救恩(賽五九17)。無論爭戰如何熾烈,基督徒都不可氣餒,因為確知至終必然得勝。得著至終拯救的確據,使他不至退縮,更不會投降吧。“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

  最後,兵士要執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典型的例子是我們的主使用這寶劍去敵擋祂的仇敵撒但。主三次引述神的道──祂不是隨意取幾節經文,而是引用聖靈為祂預備以應付事情的合適經文(路四1-13)。

  華德偉說:

  神給予我們一切所需的保護。我們必須看見,我們與主同行,有“一連串的真理”與我們在一起,使我們的生活在神面前是正的(“義”),與人有正常關係;教我們無論到那裏,都尋求與眾人和睦。

  我們可以共同執起信德的盾牌,消滅那惡者所發的火箭;又可以保護自己的思想,不受驚恐、憂慮所傷害;此外還可以使用神的道,在聖靈的能力下產生好的效果。記著,耶穌在曠野勝過祂的仇敵,是祂一再使用神的話語作利劍。

6:18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啟》18~20:保羅說明自己多麼需要禱告,需要聖徒的代禱。有了屬靈的軍裝還要“警醒不倦”的禱告。

   從他請大家為他代禱的要求可以看出保羅的事奉心志。他身在囹圄(3:1註;4:1),心中所熱切盼望的卻不是一己的獲釋,而是福音的自由傳揚(比較提後2:9)。

   《馬》禱告並沒有包括在軍裝之內。但我們說禱告是兵士的生命氣息,並沒有言過其實吧。禱告是他穿上軍裝、面對敵人時的精神力量。禱告要不斷的,不能散漫;要養成習慣,不可一曝十寒。然後,要用不同方式的禱告:公開的、私下的;用心的、自發的;懇求、代求;承認、受辱;讚美、感謝。

  禱告應當靠著聖靈,意思是由聖靈所感動、被聖靈所帶領。公式化的禱告只靠死記硬背(並沒有思考字句的意思)──這樣的禱告在對抗地獄的群魔上有什麼價值呢?

  禱告也必須有警惕性:在此儆醒。我們必須醒覺,不可懶洋洋,心神恍惚,常為瑣事分心。禱告要有屬靈的熱誠、警覺和集中力;也必須勤奮不倦。我們必須不斷地求問、尋求、叩門(路一一9)。祈求必須是為眾聖徒的。他們也在爭戰之中,必須得到同胞在禱告中的支援。

6:19 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

   《馬》至於保羅的個人請求──也為我,白禮傑評論說:

  請注意所表達的非神職化意思!保羅並沒有為所有以弗所信徒藏起恩典的寶庫,反而他需要他們的禱告,好讓他所需的恩典可以從那唯一的永活寶庫傾出來給他。

  保羅在監獄寫這封書信,但並沒有叫信徒為他早日得釋放而禱告。相反,他請信徒代求,使他得著囗才,可以放膽開囗宣揚福音的奧祕。這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最後一次提到這奧祕。經文提到這是他被捆鎖的原因。然而,他完全無悔。剛剛相反!他想更要廣傳福音。

6:20 (我為這福音的奧祕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馬》一般說,使節都享外交豁免權,不會被逮捕、不會被下獄。但是人們差不多對凡事都可作容忍,偏是福音就不能。其他的事情總不會牽起這麼樣的情緒,造成如此的敵對和質疑,並挑撥起這般的逼迫。所以,基督的代表人是個帶鎖鏈的使者。伊迪嶽說:

  這位從最有權能君主差來的使者,被授最尊貴無比、緊急的使命,並身負絕對權威的令狀,然而竟被下在囚牢裏。

  保羅信息的特別重點,是宣告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今日組成一個新群體,他們同得特權、同認基督作元首。這就鼓動起那些狹窄的宗教人士的敵對了。

6:21 今有所親愛、忠心事奉主的兄弟推基古,他要把我的事情,並我的景況如何全告訴你們,叫你們知道。

   《新》21~23:保羅以問安的話作為結束,但本書中沒有通常在他書信中常看到的一些個人性的問安。如果以弗所書是一封供傳閱的書信(見1:1註釋),這是合理的。

   《新》推基古:是保羅的同工,代表他各地探訪(參西4:7;提後4:12;多3:12)。

   《啟》21~24:本書的結語與保羅所寫的其他書信不同,只有問安,沒有個人近況的講述,也沒有提及教會的情形。這也許可作《以弗所書》是一封通函的佐證。

   《啟》推基古:是為保羅攜帶此信的人。他同時帶在身上的,還有保羅所寫的另一封《歌羅西書》(西4:7-8)。

   《馬》21~22:保羅打發推基古從羅馬到以弗所去,告知那裏的聖徒他的情況。他推薦推基古為所親愛、忠心事奉主(作僕人)的兄弟。新約聖經裏只有五處提到這個信徒。他是與保羅從希臘去到亞西亞的同工之一(徒二○4)。他是使徒差往歌羅西基督徒那裏去的使者(西四7),又被差往以弗所去(比較弗六21及提後四12),也可能到訪在革哩底的提多(多三2)。在這裏,他有雙重使命,就是告知聖徒保羅在獄中的情況,並鼓勵他們的心,減輕他們的負擔,不至受無名憂慮所困。

6:22 我特意打發他到你們那裏去,好叫你們知道我們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們的心。

6:23 願平安、仁愛、信心從父 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

   《馬》結束的經節,是保羅一貫的問安話──平安和恩惠。他融會二者,切望讀者得著一切的福分。此外,他把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常用語會合,可以看作書信中最後一次揭開福音奧祕的引述──猶太人和外邦人現今在基督裏同歸於一。

  在本節,他想望讀者有平安、仁愛、信心。在生活的種種環境下,平安可以保衛他們的心。仁愛能催使他們敬拜神,並且一同作工。信心可叫他們得力,打基督徒的仗。一切的恩福都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來的;倘若他們不是同等的話,這就不能成為事實了。

6:24 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

   《馬》最後,所親愛的使徒祝願所有真心,以不朽的愛去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真正的基督徒的愛,有恆久的本質:愛火會閃爍不定,有時候會降低,但總不至熄滅。

  很久以前,羅馬監獄已釋放了那被囚的可敬的囚犯。偉大的使徒已進入他賞賜之地,前去親自面見他所愛的主。然而,這封書信能夠傳遞到我們手裏,猶如當日從使徒的心和手筆新近地送來,活潑有力。今天二十世紀,本書信的教導、激勵、信念和勸勉,仍然清晰可聽。

  我們衷心贊同韋伯羅對以弗所書的評論,現引述作結束的話:

  在這本神的書裏,沒有一卷書信比這書更尊榮奇偉的。所以,就書信所佔的篇幅而言,神差派的使者都無從公允地對待這書。希望我們都來仔細看閱這書,只為尋求聖潔的教訓,好使我們比今日生活得更尊貴、高尚,能以榮耀神。



---------------------------------------------------------------------------
<聖經靈修版/網路>

邪惡勢多,沒有軍裝怎麼成,數點我軍裝,這……我好像有又像無——你不是這樣吧……
6:10-17 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們跟“執政的”、“掌權的”爭戰,就是最兇惡的撒但所領導的邪惡勢力爭戰(參彼前5:8)。要抵擋牠們的攻擊,我們必須仰賴神的能力,穿戴全副軍裝。保羅不單勸告作為基督身體的教會,也勸勉在教會內個別的信徒,教會整體需要武裝起來,當你跟“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作戰時,應以聖靈所賜教會的力量來迎戰。

撒但,一個我常期望是幻像的名字,偏不是;軟弱的人,怎有能力——不!你說,還有……
6:12 那些不是“屬血氣的”,是指撒但所操縱的邪靈。牠們不是幻像,而是真實存在的,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有力量征服教會的強大軍隊。我們相信基督,這些惡魔就成了我們的敵人,牠們用盡各種詭計要使我們離棄基督,返回罪惡之中。雖然我們知道最終必然得勝,但絕不可鬆懈,要努力作戰直到基督回來。撒但不會停止攻擊屬主的人,但神已賜聖靈居住在我們心裡,又賜軍裝給我們,使我們得著超自然的力量去打敗撒但。

時常禱告,多方禱告,不斷禱告,不悶嗎?真有這麼多話說?
6:18 怎樣可以多方禱告?我們可以每天把所遇到的任何情況,以快速精簡的祈禱作為慣常的回應;另一個方法是按著神的旨意和教導,整理自己的生活,這樣,生命就變成一個禱告。你毋須遠離人群、逃避工作,仍可每日恆久禱告。讓禱告變成生命,生命變成禱告,在這個需要神大能掌管的世界上生活。“為眾信徒祈求”的意思是為所有信徒祈禱,為你認識的基督徒和世界各地的教會祈禱吧。當你覺得沮喪的時候,不要忘記耶穌對彼得說的話:“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16:18)

6:21 推基古是保羅的親密同工,保羅曾多次提到他(參徒20:4;西4:7;提後4:12;多3:12)。

這一卷書,我讀完了,你呢?是讀完就“完了”,還是有所得著?
6:24 這封信寫給以弗所教會,也意在其他教會傳閱。保羅在信中突出了基督的超越性和教會的特質,說明信徒應有的生活,強調信徒合一,不論男女、父母、子女、主僕,也不管性別、國籍、社會地位,都要合一。最難體現基督徒生活的地方就是家庭和教會,在熟人面前,我們最容易顯現出真我。跟外人建立密切的關係,可能令我們感到困擾;只有增加我們對神的信心和依賴,才能避免彼此的閒隙。順從基督的教誨,謙卑地彼此服事,教會就能合一了。




20120924以弗所書6章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啟》1~4:本段教導基督徒父母與子女應如何相處,特別著重子女對父母的順服。這裏要求“在主裏”(就是在敬畏神的原則下)聽從父母。孝道在聖經中備受重視,舊約、新約都是如此。孝敬父母、供養親人是基督徒的責任,不可以忽略,也不可用別的宗教義務來代替(太15:4-6;提前5:4、8)。子女“孝敬”父母,少年時期應聽從教導,成長以後要尊敬,照顧關懷。做父母的應以身作則,盡養育、教訓和警誡的責任,一切本諸愛心,不可苛求。

   《馬》第五章教我們學到,被聖靈充滿的一個結果是信徒彼此順服。例如,一個被聖靈充滿的妻子,是順服丈夫的。這裏我們要來學,被聖靈充滿的兒女都願意順從父母的權柄。兒女的基本責任是在主裏聽從他們的父母。無論兒女是基督徒,或父母是基督徒,都沒有分別。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是為全人類而設立的,而不是單為信徒而已。

  主的命令是在主裏聽從。首先意思是兒女要聽從,態度就如他們聽從主一樣:他們的聽從像對主的一樣。第二,只要是與神的旨意相合,他們也當凡事聽從。父母若吩咐他們犯罪,就不應期望他們惟命是從。這種的情況他們就要禮貌地推辭,溫純地接受後果,不作報復。但在所有其他的情況下,他們都必須聽從。

  他們要聽從,是基於四個理由。第一,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基本原則是家庭生活的基礎。兒女不成熟、衝動、沒經驗,要順服父母的權柄,父母是年長的,凡事會較有智慧。

6: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新》在世:此誡命出現在申5:16(見出20:12),這「應許」是透過他們當時期待要得之「地」(即巴勒斯坦)表達出來的。申命記的經文當然不完全適用於以弗所的聖徒,所以此處的應用是比較廣泛的。

   《馬》第二個理由是合乎聖經。保羅引述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要孝敬父母(也參看申五16)。這個要孝敬雙親的命令,是十誡中第一條特別附帶祝福應許的。命令要求兒女尊重、敬愛、聽從自己的父母。

  第三個理由是命令為兒女的最大益處:使你得福。試想,沒有受過教訓和督責的孩童會是什麼樣子的!他會是很可憐的人,社會難以容忍。

  第四個理由是順服使我們可以健康到老:在世長壽。舊約時,猶太孩童聽從父母並不享長壽。在這福音時代,這並不是一條不破的規則。孝敬長輩不常帶來長壽,一個有責任感的兒子會英年早逝。然而,一般來說,操守的生活和順服會帶來健康長壽;而反叛的生活和鹵莽常使人無法享晚年。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新》不要惹…氣:作父親的必須放棄任何自以為可以不合情理地對待兒女的權利。

   《馬》對兒女的教訓後,緊接的是給父親的提示,以作平衡。他們不應惹自己兒女的氣,作無理的要求,不必要的嚴厲,又常愛嘮叨。反而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撫養兒女。

  教訓指管教、督責、言教身教並用。警戒指忠告、責備、訓斥。教導孩童,要在主裏面;就是照著祂在聖經中所揭示的旨意而施行管教,作祂的代表行事。

  衛素珊是十七個孩子的母親,其中兩個是約翰和查理衛斯理。她曾寫道:

  父母盡力使行己意的兒女馴服,就是與神同工,使一個靈魂得著更新、拯救的生命。父母放任兒女時,實在是作魔鬼的工,使信仰無法活出來,又不能彰顯救恩。所作的一切是咒詛自己的兒女,靈魂、身體永遠滅亡。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新》僕人:(新國際版譯作「奴隸」)新舊約聖經都提到有關奴隸制度與休妻(見申24:1-4)這類社會狀況的規定,這乃是人心剛硬的結果(太19:8)。這些規定並非鼓勵或寬容這些情形,而是神所賜下處理當時現實問題的一些方法。

   《啟》5~9:奴隸(奴僕)是當時社會中一種制度,富貴人家多蓄養奴婢。這制度雖不合神創造人的本旨,但已相當盛行。保羅的教訓常涉及怎樣處理奴僕和主人之間的關係,使雙方能和諧相處。他的教訓中要求作僕人的“聽從…肉身的主人”(5節),但也吩咐主人應善待僕人如一家人。

   保羅決非同意奴隸制度,而是根據當時實際需要說話。

   《馬》基督徒家庭第三(也是最後的)方面的順服,是僕人要聽從主人。保羅的用詞僕人,也可作奴僕。然而,原則可應用到所有僕人或雇員身上。

  雇員的首個責任是聽從他們肉身的主人。肉身的主人這詞提醒我們雇主在體力和腦力工作的管轄權,但他不能操縱屬靈的事,或控制良心上的事。

  其次,僕人要有尊敬的心。懼怕戰兢的意思不是畏縮的奴性和可憐的恐懼心,而是負責的尊敬心,和對主並雇主的敬重。

  第三,服務要誠心誠意,或說用誠實的心。我們賺取一小時的工錢,就應當做六十分鐘的工作。

  此外,我們的工作應當好像聽從基督一般。這句話表示不可分世務和聖工。我們所作的一切都當為祂,用意是討主喜悅,尊崇祂,吸引人歸主。生活上最卑下、平凡的工作,只要為神的榮耀,都是尊貴、可佩的。甚至是洗濯、清理工作!所以有些基督徒家庭主婦這樣說廚房的洗滌糟:“我在這裏一日三次服侍神。”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

   《馬》我們應當常常勤力,不但是當上司在看著的時候,而且要醒覺到我們的主常在看著。很自然地,當雇主出門的時候,僕人就鬆懈,但這是不忠誠的表現。基督徒工作表現的標準,不應隨著管理人員的所在地而改變。一次,有顧客要求基督徒售貨員給他額外的東西,勸售貨員說上司不在。但售貨員回答說:“我的主常常看著我呀!”我們作基督的僕人,應當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要真心求祂的喜悅。歐德曼說:

  這樣的想法,勞苦的價值就無法估量了。最卑賤的奴僕的工作,會被視為尊貴的事,以討基督的喜悅;發自內心的善意,竭盡心力,要得著主的稱許。

6: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馬》此外,我們工作時,也要甘心。不只是外表上的依從,而是內心充滿情感,十分開心,十分樂意。甚至上司專橫、過分、無理,我們的工作仍能夠完成,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這種超自然的表現能在我們活著的世上說出最亮的話。

6: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馬》使我們看凡事好像為基督作的一大動力,是主必賞賜行善的確據。不論一個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沒有分別。我們的主記下所有為祂而作的工,無論是合意的,還是不能接受的;我們的主必賞賜每個用人。

  要作些評論,來完結奴僕的注釋:

  1.新約沒有低貶奴僕,事實上,更把真信徒喻作基督的奴僕(6節)。然而,無論福音傳到那裏,虐待奴僕的事就在道德的改革下消失。

  2.新約較多談到奴僕,少談到君王。大概,這反映了蒙召的有智慧、能力、尊貴的都不多(林前一26)。大多數基督徒都來自社會和經濟上的低下階層。對奴僕的重視也表明大部分體力勞動者都可以前來享受基督信仰的美福。

  3.這些給奴僕的教訓的效用,在早期的基督教日子看見。在拍賣場上,基督徒奴僕常比其他奴僕賣得更高價。今天,對雇主來說,基督徒雇員應該比從未嘗恩典的人更有價值。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新》主人:保羅再次強調相互的態度(參5:21-6:4)。見多2:9註釋。

   《馬》作主人的也該受同一原則指導。他們應當公平、仁慈、誠懇;更甚的是要小心,避免用罵人、威嚇的言語。他們若在這方面約制,就總不會在身體上虐待僕人。要記得他們與為奴的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地上的顯赫或低微,在主面前都是一樣的。主人和僕人有一天都要在主面前交帳。



---------------------------------------------------------------------------
<聖經靈修版/網路>

現代人講求公平,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但基督的愛卻不同,可以怎樣行在家庭中?
6:1-4 若果我們真正相信基督,就會在家中,就是最熟識我們的人中常有好見證。父母與子女皆要向對方負責:即使父母的要求過分或不公平,子女也應該尊敬父母;即使子女不順服、不討歡心,父母也應該溫柔地照顧子女。當然,最理想的是基督徒父母和子女都體貼和愛對方,若雙方都放下自己的利益、彼此順服,理想是可能達到的。

老了,無用了——老人常這樣說,有時青年人也這樣說,你會如何說?
6:3 某些社會也能尊敬長者,敬重老年人的智慧,順服他們的權威,關心他們的福樂。這些是基督徒應該做的。老年人若能受到尊敬,長壽就是他們的福氣,而不是活受罪。

父母說話,短話長說,孩子埋怨,仍不間斷,所為何事?如果你作父母……
6:4 父母管教子女的目的是幫助他們成長,而非使他們惱怒或沮喪(參西3:21)。教育子女並非一樁易事,需要無限的忍耐,才能使子女在愛和尊崇基督中成長。情緒不穩或憤怒絕不應是懲罰子女的原因。父母要愛子女,對待他們如同基督對待所有的人一樣,這樣對子女的成長、對神的認識,都是非常有益的。

你看保羅如何為當時社會沒甚權利的奴隸說話……
6:5 奴隸在羅馬社會裡扮演重要的角色,當時的羅馬帝國內有數百萬的奴隸,很多奴隸和主人都成了基督徒,因此早期教會便要直接處理主僕關係的問題。保羅既不寬容又不譴責這個制度,卻教導主人和僕人當在基督家裡共同生活。當時的婦女、孩童和奴隸的權利甚少,在教會內,他們卻擁有一些社會所剝奪的自由。這裡保羅指出作丈夫、父母和主人的應該關心照顧妻子、兒女和僕人。

無論做甚麼,要像服事基督——在工作上?在生活上?我真能何事都從心裡做嗎?
6:6-8 保羅鼓勵我們在工作上要盡忠和負責。基督徒雇員對待工作,應該視基督為主管;而基督徒雇主,應該以公平對待下屬,尊重他們。即使老闆不在身旁監督,你是否仍竭盡所能地工作呢?你是否工作勤奮熱心?你是否將下屬當人看待而非視他們為機器呢?不管你為誰工作,也不管誰替你工作,最終應是討天父的喜悅。

世上地位各有分別,只有在一處是沒有分別的,就是……
6:9 雖然基督徒在地上的社會中,有階層的分別,但是在神面前卻是平等的。祂並無偏私,沒有哪個人比其他人更重要。保羅在腓利門書中也闡述了相同的觀點:作為主人的腓利門和作為僕人的阿尼西謀,在基督裡同為弟兄。




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20120923以弗所書5章22-3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新》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是5:21所教導「彼此順服」之道理的一個層面。順服就是放下自己的權利。如果在某種關係下(像在軍隊裏)有這種需要,此詞可以包涵服從之意,但這裏不作此解。聖經從未將「服從」一詞用在妻子身上,倒是有用在兒女(6:1)和僕人(6:5)身上(那裏的「聽從」即「服從」,與「順服」在原文是不同的字)。

   《新》如同順服主:並非將丈夫放在主的地位上,乃是表明妻子以順服丈夫作為順服主的表現。

   《馬》雖然這是一新段落,但仍然跟上文有緊密關係。保羅列出了彼此順服是神在我們裏面內住充滿的結果。從本節至六章9節,保羅指出三方面的家居生活,要順服神的旨意。

妻子應當順服自己的丈夫。
兒女應當順服他們的父母。
僕人應當順服他們的主人

  所有信徒在基督耶穌裏合一這個事實,並沒有把各種地上的關係廢除。我們仍然必須尊重神所命不同形式的權柄和政府。每個秩序井然的社會都基於兩樁支柱──權柄和順服。有些人要執行權柄,另一些則要順服法規。這個基本原則,就是在神本體裏也能看見:“我願意你們知道,……神是基督的頭。”(林前一一3)

  神命定人類的政府,只要不會令我們背逆、否認主,我們應當儘量順服政府。沒有政府,就淹入無政權狀態,在這種狀況下,社會必然敗亡。

  此理在家庭裏也一樣。一家必須有作主的頭,各人必須順從頭。神把作頭的位置給了男人。神先創造男人,然後為男人造女人,藉此指出這個秩序。可見,在創造秩序和目的裏,神把男人放在權柄的位置上,女人放在順服的位置上。

  順服從不暗示屬下之意。主耶穌順服父神,但祂並不比父神低。女人也不比男人低。在很多方面,女人都是超越的──奉獻心、同情心、勤勞、堅忍心。然而,妻子被命令,要順服她們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妻子順服丈夫的權柄,就是順服主的權柄。在順服中,要除去勉強或反叛的態度。

  歷史上有不少例證,說明人不順從神的規模所帶來的混亂後果。夏娃僭取了領導地位,代丈夫行事,就把罪引進人類中間,造成一切人無法收拾的後果。在近代,不少異端邪說都是由女人發起,她們僭取了神從沒有指示給她們的權柄位置。女人離開神所設立給她們的範圍,會破壞地方教會、使婚姻和家庭破裂。

  但另一方面,女人完成神指示她的工作角色,是一件很美的事,沒有比這更吸引人的見證。箴言第三十一章詳細描述這樣的一個女人──一個討主喜悅的妻子兼母親的不朽記載。

5: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新》如同基督: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與夫妻關係的類比,是整段經文的基礎。

   《新》全體:(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的身體」)見2:16;4:4、12、16。

   《新》救主:基督與教會的特別關係可以說是祂「賺取得來」的權利。

   《馬》妻子順服的原因是她丈夫是她的頭。丈夫與她的關係,就如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這裏救主可解作保護者,如在提前四10一樣。)所以丈夫是妻子的頭,他也是妻子的保護者。他作頭,要愛護、帶領、引導她;他作保護者,要供應、保護、關顧她。

  我們都知道這教訓與今天人們的主張相去甚遠。人們指斥保羅是個有偏見的獨身漢、大男人主義者和恨女人的人。他們或會說,保羅的觀點只反映當時的社會風俗,但都是不合時宜的了。

  這樣的言論無疑是正面攻擊聖經的默示。這些不單是保羅說的話,而且是神的話。拒絕這些話就是拒絕神,這樣,就必帶來難處和災難。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馬》把妻子的角色,比擬教會作基督的新婦,是高貴不過的。教會的順服是給妻子跟隨的模樣。她要凡事順服,就是神旨意下的凡事。如果丈夫要妻子妥協,對主耶穌不忠誠,妻子就不應該這樣從夫了。但在所有正常的生活關係上,妻子要順從丈夫,縱使他不是信徒也要順從。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新》你們作丈夫的:現在保羅表明這不是單方面的順服,而是相互的關係。

   《新》愛:用以下的經文解釋這愛。

   《新》為教會捨己:不但表明我們主的愛,也是一個榜樣,表明丈夫應如何為妻子的益處獻上自己。為所愛的人犧牲自己到死的地步,這種獻身比要求妻子對丈夫所做的更為徹底。

   《馬》倘若只有上一節給作妻子的訓示,又沒有另給丈夫的,那麼所說的就是不算公平,也是一面倒了。但要注意聖經中真理的美妙平衡,相對上有要求丈夫的標準。

  丈夫不是要使妻子順服,而是要愛他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人皆盡說,妻子不會不順服一個愛她像基督愛教會的丈夫。有人寫述有一個男人怕自己太愛自己的妻子,叫神不喜悅。一位基督的僕人問他是否愛妻子過於基督愛教會。他回答說:不。那主僕說:“只有在你超越這範圍時,你才是過分愛妻子。”

  基督愛教會,從過去、現在、將來三方面威榮的行動表現出來。在過去,祂愛教會,親自為教會捨己。這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犧牲的死。祂付上極大的代價,藉以為自己買贖新婦。正如夏娃從亞當的肋旁而生,在某種意義上說,教會也從救主受傷的肋旁而被造。

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新》用水藉著道:許多人嘗試從這些話中看出婚姻的習俗或崇拜儀式的象徵表號。但有一件事是明顯的:主耶穌受死不僅帶來赦免,同時使聖潔的新生命在教會裏實現出來,教會乃是祂的「新婦」。研究水、道和洗淨的觀念,應包括參讀約3:5;多3:5;彼前3:21等經文。

   《馬》現在,基督對教會的愛顯在祂成聖的工作上: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成為聖潔意思是分別出來。在地位上,教會已經成聖了;在實際上,她天天都被分別出來。她要經過一個道德和屬靈的準備過程,恰似以斯帖被帶到亞哈隨魯之前,要經過一年的美容潔淨一樣(斯二12-16)。

  成聖的過程是要用水藉著道……洗淨。簡單說,意思是信徒的生活得以洗淨,是藉聽取基督的話,並且順從。故此,耶穌對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約一五3)

  主又把成聖,與祂作大祭司的禱告話牽在一起:“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一七17)正如基督的血一次洗淨罪的罪咎和刑罰,神的話也不斷地洗去罪的玷污和污染。經文的教訓是,教會並非浸在物質的水裏,而是藉著神的話得蒙潔淨。

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馬》過去,基督的愛已在我們的救贖上顯明;現在,正在我們的成聖上看見;將來,要在我們得榮耀上展示出來。主自己把教會……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那時,教會將極其榮美,並且屬靈完備。

  裴雅森的呼籲很正確:“試想想──當主無所不知的眼睛凝視著我們時,在祂無瑕疵的聖潔面前,竟找不到任何不潔,就如人面上沒有疹皺一樣。何等不可思議!”

  格連特同意說:“沒有年老的跡象,沒有缺點。只有完美和永遠常青的生命,才合宜留在祂面前。情感永不退減,也不變壞。那時教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倘若我們不曉得神如何榮耀地維持祂對罪對惡的勝利,而只知道教會歷史,就會對這樣的描述感到希奇。”

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新》28~29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自己…自己的身子:這種表達方式以及這些經節的教訓,乃是根據5:31中所引用的創2:24而來。如果丈夫與妻子成為「一體」,則丈夫愛妻子就是愛那已成為自己一部分的那位。

   《馬》保羅帶我們飛越過這基督愛教會的偉大詩章後,現在來提醒作丈夫的,他們要這樣效法主: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他們要效法基督的愛,就當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實際地愛惜自己的身子。

  希臘文的“自己”一詞,在22至23節共同了六次。這裏強調“自己”,提醒我們神給祂百姓的旨意是一夫一妻的婚姻。雖然神在舊約容許一夫多妻的婚姻,但神從來沒有贊成這樣的事。

  保羅對丈夫與妻子親密關係的不同描述,也很值得留意。他說,丈夫愛妻子,就是愛自己的身體(28節上)、自己(28節下、33節)、“自己的身子”(29節)。婚姻要求二人真正的合一,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男人愛妻子,實際上就是愛自己了。

5: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馬》人天生會愛顧自己的身體。照料身體、穿衣、浴淨身體、保護身體、遠離不適、痛苦、傷害。身體能常存,在乎顧惜。這樣的掛念正是主愛顧教會的影子。

5: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

   《馬》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神的恩典真是奇妙!不但救我們脫離罪和地獄,而且使我們歸入基督裏,作祂奧秘身上的肢體。主給我們是何等的愛:祂愛顧我們如同自己的身體。何等的看顧:祂餵養我們、使我們成聖、訓練我們。何等的保障:祂在天上時,祂的肢體也必與祂同在。我們都與主聯合,有同一的生命。若有任何事情影響肢體的時候,也會影響身體的頭。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啟》保羅引用《創世記》2:24的話來說明夫婦一體的親密關係。不過不是人人的婚姻生活可以如此圓滿,只有基督和祂的新婦(教會)所結成的一體才達到這理想,成為人世婚姻學效的好模範。

   《馬》使徒引述創世記二章24節,展示神起初設立婚姻關係的概念。首先,男人與父母的關係,由更高的忠誠關係來取代,就是對自己妻子的忠誠。為了實現婚姻關係的高尚理想,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第二個特點是丈夫與妻子成為一體:二人真正的聯合。只要謹記這兩個基本事實,一方面可以消除法律的麻煩,而另一方面婚姻的爭執也可免除。

5: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新》奧祕:見羅11:25註釋。基督與祂「新婦」(即教會)的聯合,這深奧的真理是超越人靠自己所能理解的。這並非說夫妻關係是基督與教會聯合的例示,而是說基督與教會的聯合才是根本的實體,婚姻只是在人間反映出那種關係而已。

   《馬》保羅把婚姻關係的討論推至高峰,宣告一個從來不為人知的奇妙真理,就是妻子配予丈夫,如同教會許予基督一樣。

  保羅說極大的奧秘,意思並不是說十分神秘。反而他的意思是真理的引申意義重大。奧秘在於神在以前的世代所藏起祂奇偉的目的,現在已經揭開了。那目的就是在萬民中召出民來,成為祂榮耀的兒子的身體兼新婦。婚姻關係的完美真體是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

5: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新》愛…敬重:是整段經文的重述與摘要。

   《啟》保羅講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又回到夫妻關係上,重申25與28節所說的話。互相敬愛是婚姻成功的祕訣。

   《馬》本章末節總結使徒關乎丈夫和妻子的話。對丈夫,勸示的結語是:你們各人都當,一個也沒例外的,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不但像你會愛護自己一樣,而且曉得一個事實,她是與你合而為一的。對妻子,結語是:當常常敬重和順從你的丈夫。

  請停下來想想!倘若今天的基督徒男女都追隨這些屬神的指示,將會有何事發生?答案很明顯吧。四處都不會有爭吵、分居、離婚的事。我們的家庭會先嘗天堂的美福,不像今天常見的情況。



-----------------------------------------------------------------------
<聖經靈修版/網路>

保羅的時代定然很看不起女子,為何要女子順服?難道女子就是弱者?
5:22-24 保羅的時代,女人、孩子、奴隸都要順服一家之主——奴隸要順服主人,直至獲得自由;男孩要順服父親,直至長大成人;女人和女孩則終身都要順服丈夫和父親。保羅卻強調在基督裡,所有信徒都是平等的(參加3:28),他不主張廢棄羅馬的社會制度,而是教導所有信徒選擇去順服別人:妻子順服丈夫,丈夫也要愛妻子,主人、奴隸、父母、子女也是如此。這樣彼此順服相愛就能維繫家庭的秩序與和諧,彼此的愛和尊重也會增加。

保羅賦與丈夫無上權威?真的?
5:22-24 雖然有人曲解保羅有關“順服”的教導,賦予丈夫無上的權威,我們卻不能迴避這個教導——妻子要順服丈夫。看來雖不合時宜的教導,也沒有理由摒棄。按聖經的教導,男人是家庭中的屬靈領袖,妻子必須跟從他的帶領。但真正的屬靈領導也包括服事,正如基督服事門徒,甚至為他們洗腳一樣,所以丈夫也要服事妻子。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丈夫不會濫用領導的權力;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妻子也永不會輕視丈夫的領導。濫用領導的權力或輕視丈夫的領導,都會導致夫婦的衝突,甚至出現婚姻危機。

保羅要人學習順服的功課,是當時的人不順服嗎?今人不用學?
5:22-28 為甚麼保羅說妻子應該順服丈夫,而丈夫應該愛妻子呢?也許因為女信徒信主後,在基督裡得著自由,便覺得再難以順服;男信徒按照羅馬的習俗,做一家之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不習慣愛護和尊重妻子。當然,丈夫和妻子都應順服對方,正如他們都要愛對方一樣。

原來保羅也不偏心,他要為人丈夫所做的,你想這樣合理嗎?
5:25-30 比較妻子順服丈夫的教導,保羅用了雙倍的篇幅,來教導丈夫愛妻子。丈夫應當如何愛妻子呢?(1)樂意為對方犧牲一切;(2)以她的幸福為最基本的考慮;(3)愛護她,如同愛護自己的身體。沒有妻子會害怕順服這樣對待自己的丈夫。

成為一體?夫婦的關係是……
5:31-33 丈夫與妻子二人的聯合,使得影響一方的事情,也會影響另一方。在婚姻裡成為一體,不表示會因此失去自己的個性;愛護對方如同愛自己,學習察覺對方的需要,就是一種彼此的成全。




20120922以弗所書5章1-2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 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新》你們該效法:效法神的一種方法就是要有饒恕的心(4:32)。效法我們的主,就是要行事「正如」祂所行的(5:2;4:32)。耶穌用犧牲的方式向我們表明祂的愛,這種犧牲不僅是使我們得救的方法(如在2章所見的),也是我們為別人而活的榜樣。

   《馬》四章32節中神饒恕的榜樣,作了保羅這裏的勸勉的基礎。關係是這樣的:神在基督裏赦免了你;現在你們該效法神,彼此饒恕。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一句加上了特別的動力。在屬血氣的生命裏,作兒女的帶有家人的形象,應當竭力高舉家族的姓氏。在屬靈的生命裏,我們也當向世人顯揚我們的父,並竭力活得配享祂蒙愛兒女的身分。

5: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

   《新》馨香的供物:在舊約裏獻祭一事極其討神喜悅,以致被形容為「馨香之氣」(創8:21;出29:18、25、41;利1:9、13、17)。

   《馬》我們效法主的另一途徑,是要憑愛心行事。本節其餘部分,指出憑愛心行事意即彼此獻上自己。這就是基督──我們的完美榜樣──所行的。何等奇妙的事實!祂愛我們。祂的愛的證據就是祂曾獻上自己,為我們死在髑髏地。

  祂的恩賜被形容作獻與神的供物和祭物。供物是任何獻給神的東西,祭物加上死的元素。祂是那燔祭供物的真體,為神的旨意全然獻上,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祂的犧牲祭,表明祂那不能言喻的奉獻,被形容為馨香的。邁耳評論說:“這愛不能測度,代價不菲,為那些本性不配的人獻上。這一幕情景以香氣充滿天上,以喜樂充滿神的心。”

  主耶穌捨己救人,叫父神喜悅。這叫我們曉得,我們也可以捨己為人,叫神喜樂。

5: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新》一切污穢,或是貪婪:保羅從淫亂的罪說到一般的罪行,如貪婪。這些包括情慾,但也指其他過分放縱的慾望而言。

   《新》聖徒:我們也是「聖殿」(2:21;參林6:16;彼前2:9)。

   《啟》3~7:這裏具體地列出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規範。不但在行為上要聖潔,在言語上應謹慎;在社會上與一般人相處,也不可沾染不信之人和不順從神旨意的悖逆之子的罪惡生活風尚(7節)。須知“濫交是敗壞善行”(林前15:33)。人有了貪心,對物質的要求就會超越過對神的要求;甚至以物質代替了神,變成對物質的崇拜,如同拜偶像一樣。

   《馬》使徒保羅在本節和第4節轉過來再論性罪行,並呼喚信徒要堅決地分別為聖。首先,他提到形形式式的性不道德:

  淫亂──凡在一節經文中與姦淫一同被提到時,淫亂都是指未婚者中間的私通。但在這裏,淫亂和姦淫並沒有分開指出,故可以是任何形式的性不道德。新英王欽定本(NKJV)正是這樣翻譯了。(英語中“色情畫冊”一語,字義解作“娼妓作品”,與翻作淫亂的字有關。)

  污穢──不道德的行為委實太多,但也包括不潔的圖片、猥褻的書籍和其他不雅的書刊,只催化情慾和不潔的意願。

  貪婪──普遍認為這是指貪愛錢財,但這裏指肉慾──在婚姻以外滿足性需要的永不厭足的貪念(參看出二○17:“不可貪戀人的妻子……”)。

  這些事在基督徒中間連提都不可。在信徒中間不可提到,不用說更是不可作。任何形式的討論,去減低其罪惡和可恥的形象也不可。輕描淡寫、強辯或不斷談論,是最危險的。保羅用勸勉的話強調說:方合聖徒的體統。信徒已從世界的敗壞中分別出來了。他們應當實際地離開黑暗的情慾,在言行中分別為聖。

5: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新》妄語,和戲笑的話:由上下文與「淫詞」一字看來,這不是指幽默的話,而是指污穢的笑話與那一類不適當的話。

   《新》感謝的話:若對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心存感謝,就能驅逐惡念和惡言。

   《馬》他們的言語也當除去一切:

  淫詞──這是指帶有性色彩的污穢故事和猥褻的笑話,並一切形式的淫穢和下流說話。

  妄語──這是指空洞的話,是白癡者的話;也可以包括低級趣味的說話。

  戲笑的話──這是指帶有令人厭惡、有言外之意的笑話或說話。我們說話時常提到一些事、以其為笑話、作為閒談話題,就會把這些事引進心思裏,趨近行事的地步。

  罪的笑話往往是危險的。基督徒的舌頭不應用來說無聊、不相宜的話,倒要存著操練感謝神賜予生活上所有的祝福和憐憫的心。這是主所喜悅的,又是別人的好榜樣,對自己的心靈更有裨益。

5: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 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新》無分的:持續在淫亂和其他各種貪心中的人已將神排除在外,所以神也將他們排除在祂的國之外(但見林前6:9、11等註釋)。

   《新》拜偶像的:參西3:5。貪心的人要物質甚於要神,以物質取代神的地位,因此就犯了拜偶像的罪。

   《馬》神對不道德的人的態度是不容置疑的:他們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這判詞跟世人普遍的態度大相徑庭。世人認為性罪犯有病,需要精神科的治療。人們以不道德的事只是病態,但神卻定其為罪。人們寬宥這些事,神卻要定罪。人們說解決辦法是精神分析,神的答案卻是重生。

  這裏特別提到三類犯罪者,在第3節已提到──淫亂的、污穢的、有貪心的。附帶指出,有貪心的人就是拜偶像者。他是拜偶像者,因為對神存著錯誤的印象:他的觀念是,神容許人在情慾上存貪婪的心,否則他就不敢貪婪了。貪心是拜偶像的另一原因,是這樣的心使人的主意高於神的旨意。第三個原因是其結果造成人敬拜受造之物,不敬拜造物主(羅一25)。

  保羅說這等人在……國裏,都是無分的,這是實話。人的生命被這些罪充滿。他們是失喪的,正在自己的罪中,並且朝地獄的路走。這時候他們並不是在那不能看見的國裏。當基督回來作王時,他們將不會在那國裏;並且在天上永遠的國裏,他們永遠被關在外面。

  使徒保羅並不是說雖然現在這些人在國度裏,但在基督審判台前將會有損失。這裏的主題是救恩,不是獎賞。他們可以自稱基督徒,但他們的生活卻證明他們從未得救。當然他們可以得救,悔改相信主耶穌就可以。他們若真的回轉,就不會再行這種種的罪惡了。

  請注意在基督和神的國裏一句暗示了基督的神性。基督與父神同等,在國度裏作統治者。

5: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馬》許多世人對性不道德的態度日趨寬鬆。他們說滿足肉身慾望是有需要且是有益的,抑壓只會產生歪曲和受抑制的性格。他們指道德不過是文化背景問題而已;婚前、婚外、同性戀性行為在一國的文化裏被接納(神的話指責為淫亂、姦淫和墮落),就應當讓其合法化。令人很驚奇,一些主張接納性罪行的發言人,竟然是在掛名教會裏佔高位的人。這樣,那些認為性不道德就是不道德的平信徒,現在被有名的神職人員不斷地遊說,指他們的態度已不合時宜了。

  基督徒不應被這樣的兩面話所欺騙。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我們的主對這些罪如淫亂、姦淫的態度記於民數記二十五章1至9節:因著與摩押女子行淫,二萬四千以色列人被殺。我們的主對同性戀的態度,在祂從天降硫磺與火消滅所多瑪、蛾摩拉上,已顯露無遺(創一九24、28)。

  然而神的忿怒不單以超自然的懲罰方式表現出來。犯性罪行的人也在其他方面經歷祂的懲罰。內體上的影響如性病和愛滋病;從罪疚感而引起精神、神經系統和情緒上的毛病;性格上的改變──失去性別的性格變本加厲(羅一27)。當然也有神對淫亂和姦淫者最終、永遠的審判(來一三4)。在悖逆之子身上不會有憐憫──就是悖逆的亞當的後裔,並那些故意跟隨他去悖逆神的人(啟二一8)。

5: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新》同夥:基督徒和主耶穌一樣,雖然與他人有正常的社會關係(路5:30-32;15:1-2),但卻不可在不信者犯罪的生活方式上有分。

   《馬》這裏嚴肅地警告信徒,不要在不敬虔的行徑上有分。這樣是羞辱基督的名、損害別人的生命、破壞自己的見證,並招致無窮的惡報。

5: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新》暗昧的…光明的:這一段是強調光明與黑暗的對比,顯明凡屬「光」(約壹1:5)—即純潔與真實—的人,不但生活蒙祂光照,且要成為把光帶進世人行為之黑暗領域的途徑(參太5:14)。

   《馬》使徒保羅為要加強第7節急切的命令,於是作出關乎光明和黑暗的有力講論(8至14節)。以弗所信徒從前曾是暗昧的,但如今他們在主裏面是光明的。保羅不是說他們曾在黑暗裏,卻說他們本身就是黑暗的化身。如今他們藉著與主聯合,成為光明了。

  主是光,他們在主裏面;故如今他們在主裏面是光明的。他們的狀況應當與所得地位相稱,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5: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新》光明所結的果子:這是一個混合的隱喻,但其意義十分明顯。光會產生果效(試想光對植物生長的果效),凡住在神光中的人必會結出能彰顯道德與倫理品性的果子來(參加5:22-23),而住在黑暗裏的人則不能產生這種果子(見5:11)。

   《馬》這插句解釋行在光中之人所結的果子。

  光明所結的果子(“光明”有古卷作“聖靈”)包括一切形式的良善、公義、誠實。

  這裏,良善是個概括的詞語,包含一切道德上的優越;公義意即在一切向神向人的事上正直;誠實就是忠誠、公平和真實。這些性情融會一起時,基督充滿生命的光就在陰鬱黑暗的環境中照耀出來。

5: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馬》行在光明中的人不但結出上一節所述的果子,而且能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他們試驗每一個思想、每一句說話和每一個舉動,看到底主的想法怎樣?可以怎樣顯在主面前?生活的每個細節都在探照燈下──言語、生活標準、衣飾、書刊、工作、閒暇、娛樂、傢俱、友誼、假期、車子和運動。

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新》責備:(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顯露」)光的本性是將黑暗裏的事顯露出來,這兩者的對比正表明出罪的真相。

   《馬》信徒在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不論直接參與或在態度上容忍寬鬆。這些暗昧的事,在神在人看都是無益的。

  這些東西既是毫無益處,保羅就曾對羅馬的基督徒發問:“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羅六21)。

  這些也是暗昧的事:屬乎這幽暗、閉上窗戶、鎖上門、密封的世界。這些事反映人天生喜愛暗昧的,人的行為是惡的(約三19),於是厭惡光明。

  信徒蒙召不但去禁絕那暗昧無益的事,而且從正面說,他蒙召是去責備(或揭露)行這些事的人。他從兩個途徑作這事:第一,藉聖潔的生活;第二,靠聖靈的引導說出糾正別人的話。

5: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新》提起來…可恥的:基督徒的生活顯露出別人生活中的罪惡,但基督徒不應專注談論這些罪惡。

   《馬》使徒保羅解釋為何基督徒必不可在道德敗壞的事上有分,並且必須棄絕。

  人們暗中犯這等卑鄙的罪是低劣的;就是提起也是可恥的,犯這些罪更不用說了。人發明這些不合自然的罪是很差勁的,說出來也會玷污聽者的思想。故此,基督徒要受教,棄絕這樣的罪,連提都不可。

5: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新》凡事…顯明…一切…顯明:保羅藉著重複這些話,似乎在強調神的光滲透萬事的特性,及所產生的必然果效。

   《馬》光顯明一切在黑暗裏的。所以聖潔的基督徒生活揭示出來,對比未重生罪惡的生命。說合宜的指責話,也可將罪的真實一面顯明出來。白禮傑說:

  例如當我們的主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偽善──他們的行為從前在門徒眼中不算窮兇極惡,但當基督以純淨真理的光照亮他們,他們真實的一面便顯露無遺了──假冒偽善的行為,昔日今日都是討厭的。

  本節下半部這樣說會更好:凡事被顯明的,就是光。簡言之,當基督徒操練作光明的事奉,就是把別人帶到光面前。卑劣的人在責備的光照職事下,便變化成為光明的子女。

  當然,這不是沒有例外的,並非每個顯在光前的人都成為基督徒。但在屬靈層次上,這卻是一般的原則,光有其繁衍之法。彼得前書三章1節有一個例證,教導信主的妻子藉著她們的生活榜樣,得著她們不信的丈夫歸向基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樣,基督徒妻子的光,就得勝不信丈夫的黑暗,使他們成為光明了。

5: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新》主說:(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有云」)這段經文很可能是早期基督徒所唱的詩歌(見西3:16註釋)。

   《新》睡著的人…死裏:描述罪人的兩幅形像(參2:1)。

   《新》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祂賜生命的光來光照你。

   《馬》信徒的生命,應當常像一篇講章,常揭露四圍的黑暗,常向不信者發出邀請:

你這睡著的人,
當醒過來,
從死裏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這是光明的聲音,對那些睡在黑暗、躺在屬靈死亡中的人說的。光呼召他們進入生命和啟迪裏去。他們若回應這邀請,基督就要照耀他們,光照他們了。

5: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新》愚昧人…智慧人:保羅強調光明與黑暗的對比後,轉向智慧與愚昧的對比。

   《馬》在以下七節經文裏,保羅以一連串的正反勸勉,顯出愚昧腳步和謹慎品行的對比。

  第一個勸勉是他對讀者的一般呼籲: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前文已提到,行事是本書信的鑰字之一:曾七次提到,形容“個人生命的一切活動”。

  要謹慎行事,是按神兒女的地位而生活。像愚昧人是指從高處墮落,像世人的行為一樣。

5:16 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新》光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機會」)愚昧人生活沒有策略,在邪惡的環境中錯失為神而活的機會。

   《啟》愛惜光陰:也可譯為“盡量使用每一個機會”。

   《啟》光陰:指的不全是時間,而是抓住每個可以利用的機會,來實踐基督的愛,領人認識主。智慧人不會只圖個人屬靈上的享受,而不去關心別人。主來的日子近一日,而世界也愈來愈邪惡,基督徒應掌握機會把光照在人間,為世界增添良善、公義與誠實(9節)。

   《馬》以智慧行事叫我們買贖光陰或買回時機。每一天門戶都打開,潛質很大。愛惜光陰是指生活過得聖潔,有憐憫人的德行,說話助及別人。這是很迫切的,因為我們身處的世代很邪惡。這些日子提醒我們,神不會常與人爭鬥,恩典的日子即將結束,在地上敬拜、見證和事奉的時機也即將永遠完結。

5:17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新》作糊塗人,要明白:繼續討論反面的對比。愚昧人不僅錯失機會,未能善用光陰,他還有一更基本的問題:不明白神對人類和信徒的計畫。祂的計畫是以弗所書基本的主題(見1章)。

   《馬》所以,我們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這點很重要。因為邪惡氾濫,時間又短促,我們會受試探,把所有的年日花在自己所選擇的紛亂而狂熱的活動中。我們可以依自己的意思和憑力量去做基督徒的事奉,卻完全違背主的旨意,但這些都是毫無價值,並虛耗力量的。最重要的是找出神每日向我們定的旨意,並付諸實行。這是既有效又有果的唯一方法。智慧的路是在我們個人的生活上分辨神的旨意,又貫徹遵行。

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新》不要醉酒…要被聖靈充滿:這裏希臘文所用的現在式時態表明聖靈充滿不是一次就可完全得著的經歷,而是依情況的需要,聖靈會一再地賜下能力,使我們能敬拜、服事和見證神。被酒灌滿和被聖靈充滿的對比是很明顯的,但兩者也有共同之處,使保羅能作此對比:比方說,不論是酒或聖靈,人都很受其能力的影響。由於西3:15-4:1與弗5:18-6:9很相似,我們可以假定保羅在這兩段經文的導言中,都是存心要表達一個基本上十分類似的思想。他在此說到要被聖靈充滿,與他在歌羅西書中說到,要讓基督的平安在心裏作主,要讓主的「道」存在心裏時,他都是指信徒要活在神的管治之下。此管治的結果在這兩段經文之中基本上是一樣的:彼此快樂勸勉讚美神,並與人有健全的關係。

   《馬》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在北美洲人的文化裏,這命令簡直令人震驚,又是多此一舉,因為完全禁戒酒是很多基督徒的規矩。但我們要謹記,聖經是寫給一切文化背景的信徒的,而且在很多國家,酒是餐桌上頗普遍的飲品。

  聖經沒有責備人使用酒,卻責備人濫用。聖經推薦人以酒作藥用(箴三一6;提前五23)。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上,主耶穌曾變水為酒以款待客人(約二1-11)。

  在下列情況濫用酒是禁止的:

  1.過量(箴二三29-35);

  2.成了習慣(林前六12下);

  3.傷害其他信徒軟弱的良心(羅一四13;林前八9);

  4.有損基督徒在社會上的見證,並且不是為神的榮耀(林前一○31);

  5.若存疑心而喝(羅一四23)。

  保羅建議要被聖靈充滿,不要醉酒。二者相提並論未免叫人驚奇。但我們若把兩種狀況作比較,就能看出使徒保羅為何這樣論二者。

  首先,二者有共通之處:

  1.在兩種情況,人都膺服在外來的能力之下。一是酒(有時稱為“酒精”)的能力;另一是聖靈的能力;

  2.在兩種情況,人都是火熱的。在五旬節那天,聖靈使信徒火熱,叫人誤以為是新酒灌滿(徒二13);

  3.在兩種情況,人的行為都受影響;酒醉是人的身體行動,被聖靈充滿是人的道德行為。

  二者有兩方面顯著的迥異:

  1.酒醉,會放蕩和放縱;聖靈的充滿絕不會如此。

  2.酒醉,失去自制;聖靈所結的果子是節制(加五23)。被聖靈充滿的信徒絕不會有失去自制的表現;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一四32)。

  有時候在聖經裏,聖靈充滿似乎是神權能的恩賜。比方,施洗約翰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路一15)。在此情況,人不用達到任何條件便可接受聖靈的充滿,他不是靠行為或禱求換來聖靈的充滿,而是主按祂所喜悅的把恩賜下來。在這裏以弗所書五章18節,信徒受命要被聖靈充滿。這包含他本身的行動。他必須達到一些條件,並非自動接受,而是順服的結果。

  故此聖靈的充滿該與他其他職事分開,且與以下的功能不同:

  1.聖靈的洗──這是聖靈的工作,要把信徒融入基督的身體裏(林前一二13)。

  2.內住──保惠師藉此住在基督徒的身體裏,並賜能力給他,使他能以聖潔、敬拜和事奉(約一四16)。

  3.恩膏──聖靈是恩膏,把主的事教導神的兒女(約壹二17)。

  4.質和印記──我們已看過聖靈是質,保證為聖徒所預備的基業;並且也是印記,保證聖徒可得基業(弗一13-14)。

  這些都是一個人得救後,聖靈在他生命上所顯露的職事。每個在基督裏的人,自然地得著這洗、內住、恩膏、質和印記。

  聖靈的充滿卻有所不同。這並非在門徒生命中一次完成的經歷,卻是一個要不斷繼續的過程。這個命令依原文直譯是“要活在被聖靈充滿中”。這可以是由一次轉機的經歷開始,但是必須要分分秒秒不斷繼續的過程。

  今天的充滿不能代替明天的。肯定地,這是個夢寐以求的狀況,實在也是信徒在地上最理想的狀況。意思是聖靈在基督徒生命裏通行不受阻,不用多為他的生命擔憂;信徒也就能在那時代為神的計畫盡忠完成職分。

  信徒怎能被聖靈充滿?使徒保羅沒有在以弗所書告訴我們,只命令我們要被充滿。但聖經別處的經文告訴我們,要被聖靈充滿就必須:

  1.承認並除去我們生活上一切所知的罪(約壹一5-9)。很明顯,這位聖潔者不能在有罪存留的生命裏自由工作。

  2.把我們獻上讓祂管理(羅一二1-2)。這包括把我們的心思、智慧、身體、時間、才幹和財富交在主面前。生命每個部分必須在祂的主權下敞開。

  3.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裏面(西三16)。這包括讀經、研經、遵行。當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我們裏面,聖靈充滿的結果(弗五19)便隨之而來(西三16)。

  4.最後,我們必須虛己(加二20)。一個容器要盛裝新的東西,就必須倒空舊的。要被祂充滿,我們必先倒空自己。

  有一個不知名的作者寫道:

  就像你放下全部罪的重擔,安息在基督完成的工作上一樣,你也當放下生命和事奉的重擔,安息在聖靈現今內在的工作裏。放棄自己的努力,每早晨都接受聖靈的引導,不斷讚美主並安息,讓祂管理你和你的日子。

  每日養成習慣,歡喜倚靠和遵從祂,等候祂帶領、光照、責備、教導、使用,並按祂旨意在你裏面工作又與你同工。全在乎祂的工作並看其為事實,不在乎眼見的和感覺。

  我們要相信並順從聖靈作我們生命的管治者,不再背負、管理自己的重擔;這樣,聖靈的果子就會按祂的旨意在我們身上結出來,使榮耀歸給神。

  人會不會知道他正被聖靈充滿?事實上,我們與主愈接近,便愈能察覺自己是全然不配和罪惡的(賽六1-5)。在祂的同在裏,我們找不到自己有何可誇(路五8)。我們不曉得自己在屬靈上有何過人之處,有什麼“已經得著了”的感覺。被聖靈充滿的信徒是全神貫注在基督身上,而不是被自己所充滿。

  同時,他會知道神正在他的生命裏,又通過他的生命去工作。他從超自然的角度看事情。環境奇蹟地豁然打開;生命被神感動;事情按著神的時間去發展;甚至自然界的力量也給他效力,似乎扣緊著耶和華戰車的輪子。他明白一切,知道神為他又藉他工作;似乎奇怪地不著緊個人利益;在心靈深處,他知道一切都屬乎主。

5: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新》詩章…歌:各種合宜的詩歌—無論是像舊約的詩篇,或基督徒所慣常向神或向別人唱的詩歌—都可作為讚美感謝神的媒介(5:20)。不過實際上這三個詞也可以指三種不同類型的詩篇。

   《馬》現在使徒保羅列出聖靈充滿的四個結果。

  第一,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會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神的充滿打開人的囗,講說主的事;並擴展人的心,彼此分享這些事。有人看這三類詩都是指詩篇,但我們只肯定詩章是指大衛、亞薩等人蒙啟示的作品。頌詞並非啟示的歌,乃是將敬拜、感謝歸給神時用的。靈歌是任何充滿感情的創作,寫出屬靈的主題,縱使未必都直接提到神。

  聖靈充滿的第二個證據,是內心的喜樂和向神的讚美,囗唱心和的讚美主。聖靈充滿的生命是個喜樂湧溢的泉源(徒一三52)。撒迦利亞是個例子,當他被聖靈充滿,便由衷地向主唱頌(路一67-79)。

5:20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 神。

   《馬》第三個結果是感謝: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每當聖靈作王,人便將感謝歸給神,懷著深深感激之情,並自發地真情流露。不是間歇地發生的,卻是層出不窮的。不但是在令人喜悅的事上,而是在凡事上。誰都可以為陽光感謝;要為生命中的暴風感謝,就必須聖靈的能力了。

  得喜樂的最快並最確實的途徑是:

  為一切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感謝、讚美神;使這種態度成為你的生活原則。因為事實上任何臨到你的災禍,你若感謝、讚美神,便是把它化作祝福。如果你能行神蹟,就沒有比這感謝的心靈更大的了;因為不用說一句話,一切臨到你的就變成喜樂了。

5: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新》彼此順服:這是以下各段經文的基礎。保羅將解釋在各種關係中,雙方如何能以和好的態度促進彼此的關係。這裏的文法顯出,這彼此順服與5:18的聖靈充滿有關。在希臘文中5:18「要被…充滿」的命令,後面緊跟著一系列的希臘文分詞:對說(5:19)、口唱(5:19)、讚美(5:19)、感謝(5:20),與順服(5:21)。(編者註:這些由動詞變為形容詞的希臘文分詞,是用來表達前面動詞「被…充滿」所帶來的結果。)

   《馬》聖靈充滿的第四個檢驗,是存敬畏基督(或作神)的心,彼此順服。歐德曼勸告說:

  這是常被忽略的一句。……這是一個基督徒甚少應用的屬靈檢驗。……很多人以為“被聖靈充滿”的證據,就是呼叫哈利路亞、唱狂喜的歌曲並用“人不懂得的方言”來讚美。這一切可以是偽裝、騙人而毫無意義的。順服其他基督徒、舉止謙遜、謙卑而不願爭論、忍耐、溫柔──這些都是聖靈能力的確鑿明證。……基督徒之間彼此順服,要根據“敬畏基督的心”,要尊重祂,祂是主也是萬有的主宰。

  這就是聖靈充滿的四種結果──說、唱、感謝和順服。但此外最少還有四種:

  1.放膽斥責罪(徒一三9-12)和為主作見證(徒四8-12、31,一三52-一四3)。

  2.事奉的能力(徒一8,六3、8,一一24)。

  3.慷慨而不自私(徒四31-32)。

  4.高舉基督(徒九17、20)與神(徒二4、11,一○44、46)。

  我們應該渴慕被聖靈充滿,但只可以為神的榮耀,不能為我們自己的榮耀。



------------------------------------------------------------------------------
<聖經靈修版/網路>

效法神,我有嗎?他有嗎?你呢?
5:1-2 正如兒女效法父母,我們也要效法基督。祂愛我們,為我們犧牲,我們也應該這樣愛別人,超越憐愛與自我犧牲。

淫詞我不會,妄語我不敢,只是戲笑嘛……
5:4 猥褻的話和低級的笑話今天十分普遍,以致我們都不放在心上。保羅警告信徒:這些污言穢語無法反映神在我們身上的恩典,因此在基督徒的言談中絕不應給這些低俗的話語留絲毫空間。我們怎能一邊說污言穢語,一邊又歌頌神和提醒別人神的美善呢?

不要與他們同夥,那是否不可以與非基督徒一起?
5:5-7 保羅不是禁止任何跟非基督徒的交往,耶穌曾教導門徒要照顧罪人,引領他們歸向祂(參路5:30-32)。保羅的意思是,不管在教會內還是在教會外,不要放縱自己的生活,為壞行為找藉口,甚至慫恿別人如此行。這種人會很快污染教會,危害教會的合一,阻礙教會去達成目標。我們要領人歸主,必須關心照顧非基督徒,但是卻要提防作惡、不道德、反對基督教立場的人;因為這等人給我們帶來不良影響的機會比我們給他們帶來好影響的機會更大。

行為反映出人的信仰,不知道我所反映出的……
5:8-9 行為一定會反映出信仰,作為光明的子女,我們在道德上要無可指責,向別人反映神的美善。耶穌在登山寶訓裡也強調這個真理(參太5:15-16)。

雖然我們不做,但我們沒說反對就是默許——這麼嚴重?
5:10-14 避免暗昧無益的事和罪中之樂是十分重要的,但保羅要我們進一步揭發和斥責這些事,因為我們的沉默可能會被認為是默許。神要求我們選擇正確的立場,基督徒應該憑著愛心說真實而正確的話。

這句話挺有意境,出自哪裡呢?
5:14 這句話不是出自聖經,可能是當時以弗所人非常熟悉的一首詩歌,這首詩看來是根據以賽亞書和瑪拉基書而寫的(參賽26:19;51:17;52:1;60:1;瑪4:2)。保羅勸告以弗所信徒要提高警覺,明白處境的危險,因教會當中已經有人跌倒了。

面對世代的邪惡,我們是否只有一分無奈,搖頭歎息就算了?
5:15-16 “現今的世代邪惡”,正帶出一種迫切感。今天的世代也遍佈邪惡,我們應當提高警覺,持守崇高的道德原則,以智慧行事,隨時隨地去行善。

醉酒與聖靈,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各有所指?
5:18 保羅將醉酒和被聖靈充滿作對比:前者只能使人短暫興奮,後者卻能使人持久喜樂。這裡把醉酒跟舊有的生活方式、自私慾望聯合起來。在基督裡,我們用更滿足、更持久的喜樂來醫治我們的抑鬱、消沉和緊張。問題不在於我們擁有多少聖靈,而在於我們讓祂佔有了多少。每日順從祂的帶領,恆久地支取祂的力量吧!

常常感謝父神,其實不是時時能夠的,在不開心時就不可以了——在憂傷時也要感謝?
5:20 當你情緒低落時,你會發覺很難開口感謝神。振作吧,我們愛神,在祂的旨意裡蒙召,神所做的都是對我們有益的(參羅8:28)。感謝神,不是為你的問題,而是為神通過生命中的困境,在你裡面建立了力量。神完備的愛一定會引領你經過人生的低谷和困境。

彼此順服?人不是要有主見的嗎?順服不是表示我沒有用嗎?
5:21-22 “順服別人”常常被人誤解為任由別人踐踏。基督是“叫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無不屈膝”的名字(參腓2:10),要順服父神、榮耀基督,就要效法祂的榜樣。順服神時,我們就會更樂意服從祂的命令,彼此順服,換言之,我們更願意為他人的好處而犧牲自己的利益。在夫妻的婚姻關係中,丈夫和妻子同樣要彼此順服,妻子要願意跟從丈夫在基督裡的帶領;丈夫要犧牲自己的利益來照顧妻子。假若家庭中每一個成員都與基督建立了穩固的關係,關心別人的福樂,順服就不是問題了。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20120921以弗所書4章17-3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7 所以我說,且在主裏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

   《新》存虛妄的心:沒有神的人,在理智上是困擾的、無用的,也是無意義的(如見傳1:2;羅1:21)。

   《馬》這裏展開使徒保羅對一種新的道德觀的滔滔呼籲,至五章21節才完結。在主裏確實的說,是他藉主的權柄和神的感動,催促基督徒脫去他們舊生命的每樣殘漬,如同一件污穢的外衣一樣,並且要穿上主耶穌基督的美德和優點。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他們不再是外邦人,而是基督徒。他們的生命必須有相應的改變。保羅看見世上萬國沒有基督,都要沉淪在無知與墮落之中。有七樣可怕的事表明世人的光景,分別是:

  沒有目的──他們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生命空洞、沒有目的,也沒有成果。活動很龐大,卻無甚進展。他們捕風捉影,竟忽略了生命的偉大真實。

4:18 他們心地昏昧,與 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

   《新》心地昏昧:繼續說到虛妄的理智生活。

   《新》心裏剛硬:良心毫無反應。

   《馬》眼瞎──“他們蒙著眼,在幻象世界中生活。”(費廉思,JBP)。他們心地昏昧。首先,他們無法明白屬靈的真理,因為他們拒絕真神的知識,於是他們便瞎了眼,這是主給他們的審判。

  不敬虔──他們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或是說與神遙遙相隔。這是由於他們故意深藏的無知,而且他們心裏剛硬。他們拒絕了神在創造和良心上的光照,且轉向敬拜偶像。他們離神愈來愈遠。

4:19 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新》放縱:正像法老因自己與神彼此間的作為,心越發剛硬(見出7至11章),此處外邦人也一樣放縱自己,過犯罪的生活;而保羅1:24、26、28則說明是神任憑他們過那樣的生活。

   《馬》無恥──他們的良心喪盡。韋禾達解釋說:「慕爾把這句翻譯為:“麻木不仁。”何等貼切!當天良起初被否定,心裏就刺痛,並能聽見反抗之聲。聲音既被壓下去,就變得模糊而緘默。反抗窒息了,刺痛減輕了,最後便“麻木不仁”了。」

  污穢──他們刻意放縱私慾,行可恥的行為。昔日並在今日,外邦人主要的罪仍是不道德的性慾。他們墮進空前的腐敗深淵。龐培大帝的城牆,說出一個羞恥和丟臉的故事。這些罪惡仍是現今外邦世界的特徵。

  猥褻──在性慾的罪上,他們行種種的污穢。這裏似乎指出,他們在種種的污穢上放縱自己,如同按私慾經商交易。

  無厭──貪行。他們貪得無厭,永不知足。他們的罪造出巨大的胃囗,去犯更多的罪。

4:20 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

   《新》你們:強調的語氣。

   《馬》以弗所信徒所認識和愛慕的基督,是何等的不同。祂是純正和貞潔的化身;祂並不知罪,沒有犯罪,在祂裏面也沒有罪。

4:21 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

   《新》他的真理:(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在耶穌裏的真理」)這裏的措辭以及使用「耶穌」之名(而不用「基督」),表示保羅是指真理藉耶穌在世的生活具體表現出來。

   《馬》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這句中的如果,並非表示質疑以弗所信徒的得救,而是為強調凡聽過基督並領了祂的教的人,已經知道祂是聖潔和敬虔生活的中心。聽了基督意思是藉著聽真道而聽了祂──接受祂為主和救主。領了祂的教是指以弗所信徒歸主後與主相交所得著的指引。

  白禮傑評論說:“若是指著與耶穌的個人關係而言,所有真理需有不同的顏色,和不同的特質。基督的位格以外的真理,都缺少能力。”因為真理是在耶穌裏的(聖經新譯本)。祂不但教導真理,也是真理的化身(約一四6)。耶穌這名帶我們回顧祂在地上的生活,因為這是祂道成肉身的名。祂是那活在世上的人子,生命無瑕無疵。這是保羅剛描述的外邦人行事為人的清楚對照。

4:22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新》舊人:可能是指基督徒在未信主時的老我而言,那種老舊的生活方式是受私慾迷惑而來的。

   《啟》行為上的舊人:是指信主前所過的污穢生活(17-19節),因為心意不潔,連生活也都污穢了。

   《啟》脫去:是用脫衣裳來作比喻,聖經中常有此用法(羅13:12;西3:9;來12:1;雅1:21;彼前2:1)。

   《馬》在基督的地方,我們學到在歸主時,我們除掉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舊人。舊人指人在歸主前的一切行徑,就是作為亞當兒女的一切表現。

  變壞因為有迷惑和邪惡的渴想。這些渴想預期悅人而使人有所想望,但回顧時卻是醜惡和令人失望的。

  至於信徒在基督裏的地位,他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同埋;實際上,信徒須看這舊人是死的。這裏保羅強調這真理的地位而言──我們已一次過脫去舊人。

4:23 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

   《新》心志:參4:17-18,不信之人邪惡的心思。

   《馬》以弗所信徒在耶穌腳前上的第二課,是要將他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他們思想要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心智上從不潔轉為聖潔。神的靈影響人的思想過程,站在神的出發點去想,而不是從未得救者的出發點。

4:24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新》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既然這新人是被造的,就不可能是指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而是指祂在新信主之人裏面所造的那人;也不是指信徒內在某種新的、自有的性情,因為那是在重生時就已經有了的,相反地,這是指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人不僅在重生時在地位上「穿上」新人(注意在西3:9-10的平行經文裏所用的過去時態),而且信徒也受督促要在其基督徒生活經歷中「穿上」新人(見羅6:12-13註釋)。

   《啟》照著神的形像照的:指基督徒的德性生活,回復當初神造人的樣子(比較創1:27)。

   《馬》第三課是他們一次過穿上新人。新人是信徒在基督裏的地位。這是新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這新人是照著神,就是祂的形像造的,顯出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仁義指向別人有公正的品行;聖潔就如格連特所界定的,是:“向神有敬虔,尊敬祂該站的地位。”

4: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新》鄰舍:從上下文看,此處大概是指別的基督徒。

   《啟》25~29:這幾節列舉了一些基督徒與人共處的原則:言語要清楚、說話要誠實、工作應殷勤、不可有貪心等。這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積極表現。這些原則不只是信徒在教會中,也是在教會外與非基督徒相處,行事為人的指導。

   《馬》現在保羅從信徒的地位,轉到他們的狀況。藉著與基督聯合,他們得以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他們應當在日常生活上,顯出這使人驚訝的改變。

  首先,他們可以棄絕謊言,穿上真誠。在此,謊言包括任何不誠實,不論是隱瞞真理、誇大其辭、哄騙、不守約、出賣別人、諂媚,或虛報薪俸稅。基督徒的說話應該絕對可靠。他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他若歪曲事實,基督徒的生命便成為誹謗,而不是在乎聖經了。

  我們要向人人真誠,如同還債一樣。然而,當保羅說鄰舍,是特指我們的信徒同伴。經文給我們的動機很清楚:我們……互相聯絡為肢體(比較羅一二5;林前一二12-27)。基督徒之間互相說謊是不可思議的事,這就如身體上的神經機能有意地把錯誤的信息傳至腦袋,或如眼睛在危險迫近時欺騙身體其他器官。

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新》生氣:基督徒悔改歸主後,並不會從此失去他的情感,但是他們的情感必須被潔淨。有些怒氣是罪,有些卻不是。

   《新》不可…到日落:任何怒氣都不可持續超過一日。

   《馬》我們生命更新的第二個範圍是關乎罪怒和義怒。有時候信徒會公義地生氣,例如當神的性情遭抨擊時。這時必須發怒:生氣。向邪惡生氣是義的,但其他時候生氣是犯罪的。當情緒帶惡毒、嫉妒、憤恨、不寬恕或因個人錯誤引致憎恨,這樣的生氣要禁止。亞里斯多德說:“人總會發怒,那是容易的;但要向正確的人、以正確的程度、在正確的時間、為正確的原因,並用正確的方式,就談何容易呢。”

  信徒若生不義的怒氣,就必須趕快承認和棄絕。要向神和他發怒的對象承認,不可懷怨恨、不可存怒氣、不可保留憤怒。不可含怒到日落。任何事損害與神或與弟兄們相交的,必須立刻糾正。

4: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新》魔鬼:個人的罪通常是因私慾引起的(見雅1:14),而不是因魔鬼直接的試探引誘;但撒但能藉我們的罪—特別是那些針對他人而發的,如生氣—來引發更大的罪惡,如造成基督徒間的分裂。

   《馬》脾氣的罪不承認,便給魔鬼留立足點或工作據點。縱使我們不刻意幫助他,他也能找到很多機會。故此,我們切不可為我們生活上的怨恨、憤怒、嫉妒、憎惡或怒氣找藉囗。這些罪令基督徒喪失見證、絆倒未得救者、得罪信徒,更在心靈和肉體上傷害自己。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新》不要再偷…勞力…有餘,分給:停止犯罪是不夠的,還必須為善。從前偷竊的,現在必須幫助有缺乏的。

   《啟》此節教訓我們,單是消極地不為是不夠的,應該積極去做於人有益的事。例如本來偷竊的,現在做了基督徒,不只勤勞工作謀生,還去幫補需要的人。積極的行動才能徹底改變積習。

   《馬》現在保羅將注意力轉到偷竊和分享兩種對立的行為模樣。舊人偷竊,新人分享;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保羅指示說“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駁倒信徒完美無罪之說。他們仍然有舊人、邪惡、自私的本質,必須在日常生活經歷上看它們為死的。

  偷竊有很多方式──嚴重盜竊、不付帳、利用辦公時間見證基督、抄襲、量度不足、偽造帳項等。當然,禁止偷竊並不新鮮,摩西律法已有禁止偷竊的條例(出二○15)。但下述的話說出經文分明是指著基督徒的。我們不僅要禁止偷竊,更應在正當的職業上勞力,便能分給沒有這般幸福的人。

  恩典是聖潔的能力,律法並不是。惟有恩典的能力把竊賊變為慈善家。

  這改變是徹底和革命性的。本性的傾向是要人去作工,以供應本身的所需和所望。當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就上升。生活上的事情循環不息。本節提出對世上職業的一個更尊貴、崇高的看法。這是供應家庭合適生活水平的途徑,也是緩和人類心靈和地上的、在家和遠行的需要。這需要何等的大!

4:29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新》只要…造就人的:與前一節類似的勉勵。基督徒不但要停止說污穢的話,且要開始說造就人的話。

   《啟》污穢的言語:包括毀謗、埋怨、諷刺,一切叫人消極,不得益處的言語(5:4)。

   《啟》造就人的好話:也就是讓人得到信心、增添勇氣、和睦相處,更願意負起信徒責任的話。

   《馬》使徒保羅轉到關乎言語的題目,指出廢話和造就人的話的對比。

  污穢的言語通常指污穢、猥褻的說話,包括無意義的笑話、褻瀆的話語和骯髒的故事。但這裏所指的應該更廣泛,包括任何形式的輕浮、虛空、閒混和無聊的說話。保羅在五章4節論到淫穢可恥的話,這裏他勸我們棄絕無益的閒話,代以建立人的話。基督徒的言語應當是:

  造就人──應當建立聽眾。

  合宜──應當適切場合。

  恩慈的──應當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4:30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新》叫…擔憂:是因罪,例如「污穢的言語」(4:29)和4:31所說的各種罪行。此動詞亦顯出聖靈是有位格的,不只是一種影響力,因為只有位格的才會擔憂。

   《啟》30~31:基督徒是受有聖靈印記的人(參1:14註),他的身體就是聖靈居住的地方(林前6:19)。要是我們不能努力生活像基督,聖靈會像人一樣憂傷失望。31節所列舉的都是叫聖靈擔憂的事,必須除掉。

   《馬》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若把本節與前一節連貫一起看,意思就是無聊的話叫聖靈擔憂。若與25至28節放在一起看,就是指謊言、不義的怒氣和偷竊會令祂傷心。或許從更廣的意義看,可以說我們應當棄絕任何叫祂擔憂的事。

  在此提出三個有力原因:

  1.祂是聖靈。任何不聖潔的事祂都憎厭。

  2.祂是神的聖靈,是可稱頌三一神的一位。

  3.我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上文曾提過,印記指擁有權和保障。祂是印記,保證我們蒙保存直到基督為我們再來,並我們的救恩完成的時候。很有意思,保羅在這裏用信徒的永遠保障,作為我們不應犯罪的最有力原因之一。

  祂能夠擔憂,說出聖靈是個位格,不只是一種影響力。這也表示祂愛我們,因為只有去愛的人才會擔憂。神的靈所喜愛的事奉是榮耀基督,並把信徒改變成為祂的形像(林後三18)。當一個基督徒犯罪,祂就轉向挽回的職事。祂的擔憂是信徒的屬靈成長受罪阻礙。這時候,祂必須引領基督徒回到悔改和認罪的地步。

4:31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譯: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新》苦毒…惡毒:這些事都使聖靈擔憂。這是繼續有關一個人的言語方面的教導(4:29)。

   《馬》所有脾氣和舌頭的罪必須除去。使徒保羅列出其中幾種。雖然不可能仔細地一一劃分,但整體的意義是明顯的:

  苦毒──潛伏的怨恨、不願意饒恕人、殘忍的感覺。

  惱恨──陣陣盛怒、猛烈的怒氣、發脾氣。

  忿怒──慍怒、仇恨、敵意。

  嚷鬧──憤怒的大叫、喊叫、怒氣的爭吵、痛駡敵對者。

  譭謗──侮辱之言、詆毀、咒駡。

  惡毒──向別人懷惡念、惡意、卑鄙。

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新》恩慈…憐憫的心:與4:31負面的品格相反。

   《新》饒恕:基督徒的這種基本態度是因我們在基督裏先得了赦免而來;饒恕、恩慈與憐憫的品性,能將我們從神所領受的福氣帶給別人。

   《馬》上述脾氣的罪應當制止,但當中空檔必須藉培植基督的本質來填滿。前者是本性的惡行,後者是超自然的美德:

  恩慈──慷慨關心別人的益處,甚至在極大的個人犧牲下渴望幫助人。

  憐憫的心──向別人有同情、親愛和慈憐,並樂意背負他們的重擔。

  饒恕──準備饒恕過犯、寬恕個人在自己身上犯的錯誤,並推卻報復的念頭。

  饒恕人的最偉大例子是神自己;祂的饒恕基於基督在各各他山的工作。我們是不配饒恕的對象。沒有滿意的理由,神斷不能赦免罪。祂以愛,親自滿足自己公義的要求。在基督裏,就是在祂的位格和工作裏,神找到一個公義的基礎,讓祂可以赦免我們。

  當我們還欠祂“一千萬銀子”時,祂就赦免了我們;當別人欠我們“十兩銀子”時,我們理當赦免他(太一八23-28)。藍斯基指導我們說:

  人犯我時,我必須赦免他;這樣我的心靈就得釋放。我若找他對我犯的過錯,我便得罪神又得罪他;也就危害神給我的赦免。不論那人有否悔改、改正、求我寬恕,這都沒有分別。我立刻赦免他。他必須帶著他的錯面對神,但這是他和神的事,與我無干。我理應根據馬太福音十八章15節去幫助他。可是,無論成功與否,在今天日落之先我必須饒恕他。



--------------------------------------------------------------------------
<聖經靈修版/網路>

4:17 “存虛妄的心行事”是指人類天性遠離神的傾向。

人說信主前後該是有分別的,以前的我,現在的我,轉變?我照照看……
4:17-24 人們應該能夠從觀察彼此的生活方式中,看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分別。保羅告訴以弗所的信徒,既然已經跟隨了基督,就應當撇棄從前在罪中的生活方式,作光明的子女(5:8)。雖然我們在基督裡成為新人,有新的屬性,並不表示已經自動有了好的思想和正確的態度。學習過基督徒生活是一個過程,我們若不斷聆聽神的話語,就能不斷改變。回顧去年,你有沒有發現思想、態度、行為的改善?轉變可能很慢,但只要信靠神,你必會改變。(有關信徒的新屬性,請參羅6:6;8:9;加5:16-26;西3:3-8。)

離棄從前的生活形態,我想啊,只是私慾真難對付,我……
4:22-24 我們相信在基督裡信徒以前的生活已完全成為過去,應該像破舊衣服般捨棄掉,接受基督救贖的新衣(2:8-10)。我們不應被私慾操縱,變得衝動,應換上新的角色,朝著新的方向,照著聖靈所賜的新思想、新方法過新人的生活。

說謊?說話技巧而已,有甚麼嚴重,你說……
4:25 說謊會破壞信徒間的信任,使關係破裂,引起教會的紛爭,摧毀彼此的合一。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日落以後嘛……其實你明白其意嗎?
4:26-27 聖經沒有說我們不應憤怒,但指出我們必須妥善處理怒氣。如果我們不經思索、恣意發洩怒氣,就會傷害別人、破壞關係;勉強壓抑,我們就會變得苦毒,內心受到虧損。保羅告訴我們,要立即處理自己的怒氣,叫關係得以建立,免受破壞。你是否正惱怒某人?你可以做甚麼改善去消除彼此的分歧呢?不要含怒到日落,立即著手解決紛爭,修補關係吧。

媽媽時常擔心我這樣那樣,我細細想想也真不錯;我會否也叫屬靈褓母——聖靈擔憂呢?
4:28-32 我們的生活方式或會叫聖靈擔憂。保羅告誡我們要警戒污言穢語和心懷苦毒;不要用憤怒、紛爭、毀謗的話去惡待別人,要樂於寬恕別人,好像神寬恕我們一樣。你的態度和行為是討神喜悅,還是令祂擔憂?愛你的弟兄姊妹吧,正如神愛你,差遣祂的兒子為你的罪捨命一樣。

聖靈住在我們心裡,是有特別的預表嗎?
4:30 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就是印記,是保證我們是屬於神的。

你嘗過饒恕的甘甜嗎?有人這樣問我,我當下答不出,饒恕果真是這樣容易?
4:32 這是福音書中耶穌教導人要寬恕的命令(參太6:14-15;18:35;可11:25),也可以在主禱文中略見一二,“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神不是因我們寬恕別人而寬恕我們,祂寬恕我們是本於祂的大慈大愛。我們明白神的慈愛,就會想學像祂;接受了神的寬恕,就會寬恕別人。基督甚至願意寬恕把祂釘上十字架的人(參路23:34),不願意寬恕別人,就是還未曾與基督合一。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20120920以弗所書4章1-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新》1~32:這章聖經從開始(4:2)到結束(4:32)都在勉勵信徒要彼此相愛,互相饒恕。

   《新》1~16:到目前為止,保羅已教導信徒神已將猶太人與外邦人帶入教會的新關係中,並且神已呼召教會來彰顯祂的智慧。現在保羅又表明神如何為教會的信徒預備,使他們能一起生活行事,彼此合一,並且一起長大成熟。

   《馬》到這裏,以弗所書是個大分段。前面幾章論到基督徒的蒙召,最後三章催促他們行事為人要與他蒙召的恩相稱。開始到這裏,全書的主旨是恩典提升我們到達的地位;而由這裏開始,主旨是實際活在這地位上。我們在基督裏得著高升的地位,這也要求我們有相配的敬虔品行。

  故此,以弗所書第一至三章講論天上,而第四至六章是地方教會、家庭和社會。司徒德指出,最後幾章教導我們,“必須在教會裏培養合一,個人生活要潔淨,在家裏和諧,並在我們與邪惡的勢力爭戰上要堅定不移。”

  保羅第二次自稱為被囚的──這次說是為主被囚的。狄奧多勒評論說:“世人看為不名譽的,保羅看為極大的光榮;他為基督受捆綁,比君王戴著冠冕更榮耀。”

  保羅因對主忠心並順服而入獄,他勸勉讀者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他並非命令或督促,乃是以溫馴、柔和,並用恩言向他們呼籲。

  行事為人一語,在信中出現了七次(二2、10;四1、17;五2、8、15),形容人整個生活方式。所謂相稱的行事為人,是要基督徒與自己作為基督身上肢體的榮耀身分一致。

4:2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馬》生活的每方面,都必須顯出一個似基督的心靈樣式。這包括:

  謙虛──真正的謙卑來自與主耶穌的聯合。謙虛使我們察覺自己無有,又使我們以別人比自己強。這與自負和傲慢相反。

  溫柔──順服神安排而不反抗、任隨人的不友善對待而不報復。這態度在那位說“我心裏柔和謙卑”者的生命中最清楚看見。

  忍耐──在長期激動下,仍有平和的性情並容忍的心靈。可用以下例子闡明:假如有一頭小狗和一頭大狗在一起。小狗害怕並要攻擊大狗,向大狗吠叫。大狗本可一囗咬著牠,但卻安詳地容忍小狗的無禮。

  用愛心互相寬容──寬恕別人的過錯和失敗,或性格、能力、脾氣。這並不是虛有其表地保持禮貌,心裏卻存著憤恨。意思是積極去愛那些使人憤怒、攪擾或令人困窘的人。

4:3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新》保守…合而為一:這種合一是神藉基督的死所成就的,祂的死使我們和好(見2:14-22);保守此合一不受攪擾乃是基督徒的重大責任。

   《馬》神建立教會,除去了人類中間最大的分歧──就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中間的裂縫。在基督耶穌裏,這些分隔都被廢去。但怎樣在他們一起生活時實現出來?會否仍殘存對立?會否有建立“猶太人的基督教會”和“萬國的基督教會”的傾向?為避免任何分裂或潛伏的仇恨,保羅現在懇請基督徒之間要合一。

  他們應當盡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聖靈使一切真信徒在基督裏合而為一;身體有同一位聖靈內住。這基本的合一是不能破壞的。但因著爭論和爭吵,信徒似乎並不合一。

  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意思是與別人和平共處。和平是韌帶把身體上肢體連繫起來,縱使彼此間在本性上有很大的區別。分歧出現時,最普遍的反應就是分開,另起爐灶。屬靈的反應卻是:“總體上要合一;疑難上要有自由;凡事上要有愛眾人的心。”

  我們個人的肉體傾向,都足以破壞任何地方教會,或神的任何工作。故此,我們必須把自己的鄙陋、個人的念頭掩蓋,在和平裏同為神的榮耀和共同的福分作工。

4:4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

   《新》一個指望:基督徒的指望有許多不同的層面(如1:5、10;2:7),卻仍是一個指望,這指望本於基督榮耀的未來,每個信徒都有分於此。

   《馬》我們不要誇大分歧,卻應當思想七樣組成真正基督徒合一基礎的正面事實。

  身體只有一個──縱使有種族、膚色、國籍、文化、語言和性情的分別,但身體只有一個;這身體是由五旬節到被提時期之間一切真信徒組成的。宗派、教派和黨派,都妨礙這真理的實現。當救主回來時,務要掃除這一切人為的分門別類。因此,我們現今的囗號應該是:“名稱黨派皆敗落,高舉耶穌基督是一切。”


  聖靈只有一個──同一位聖靈內住在每一位個別信徒裏面(林前六19),也內住在基督的身體裏(林前三16)。

  同有一個指望。教會每一個肢體蒙召都有一個目的──與基督同在、似祂、又分享祂無窮盡的榮耀。一個指望包括所有等候主耶穌回來,並神在及後計畫的聖徒。

4:5 一主,一信,一洗,

   《新》一洗:可能不是指內在且肉體看不見的「聖靈的洗」(見林前12:13),而是指水禮(見羅6:3-4註釋)。顯然保羅心中想的是一個能用來表明所有信徒均同屬一體的記號,於是他很自然地會提到每個初信者都要公開參與的這項教會聖禮。這聖禮在當時是表明基督徒身分的通用標誌,比現今更為明顯。現今的洗禮是以不同的方式施行,並且通常只有在教會中的人才會看到。

   《馬》一主──“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林前八5-6;也參看林前一2)

  一信──這是基督徒的信仰、基督身體的道理,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猶3),並在新約聖經裏存留給我們的真道。

  一洗──這有兩重的真實意義。第一,聖靈只有一洗,把所有信靠基督的人都放在這身體裏(林前一二13)。另外,一洗也叫悔改歸主的人承認,他們與基督在死、埋葬和復活上聯合。儘管今日有不同形式的洗禮,但新約聖經只承認信徒奉父、子、聖靈之名的一洗。藉著洗禮,門徒表明對基督效忠、舊人已埋葬,並且決志過有新生樣式的生活。

4:6 一 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馬》一神──每位神的兒女都承認一神,就是眾蒙救贖之人的父,祂是:

  1.超乎眾人之上──祂是宇宙的至上至高統治者。

  2.貫乎眾人之中──祂貫乎眾人之中作主,藉一切事成就祂的旨意。

  3.住在眾人之內──祂住在所有信徒之內,並同時在不同地方與他們同在。

4:7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

   《馬》基督身體合一的道理,結合一個相輔相成的真理,就是肢體各有不同。每個肢體都有其特定的角色。沒有兩個是相同的,也沒有相同功用的。每人負責的部分,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祂看為合適便作安排。

  若這裏的基督……的恩賜是指聖靈(約一四16-17;徒二38-39),那麼意思就是聖靈是那位把恩賜分配給每位聖徒,並賜能力運用恩賜的了。每個肢體都能完成所指派的工作,基督的身體便在屬靈和人數上增長。

4:8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新》詩68:18(見該節註釋)說到神得勝地升上耶路撒冷殿中的寶座(象徵祂天上的寶座)。保羅將這節經文應用在基督得勝升上高天一事上。詩篇進一步說到,神從人間「受了供獻」,顯然保羅從他當時某些拉比式的解釋得到線索,將希伯來文介系詞「從…得」解釋成「給」(此介系詞常有這樣的意思),並將動詞「受了」解釋成「取來給」(此動詞有時有這樣的意思,但用的是不同的介系詞;見創15:9;18:5;27:13;出25:2;王上17:10-11)。

   《新》仇敵:保羅可能藉此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打敗的靈界仇敵。

   《馬》為了幫助神兒女們認識並完成自己的功用,主便把一些特別職事或事奉的恩賜,賜給教會。不要跟前一節提到的恩賜混淆。每位信徒都有一些恩賜(7節),但並非每位都有第11節所列的恩賜:這些是特別的恩賜,為教會增長而設立的。

  首先,我們看見那賜下特別恩賜者,是復活、升天、得了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保羅引述詩篇六十八篇18節,預言彌賽亞要升上高天、征服並擄掠仇敵,祂的得勝換來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4:9 (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

   《新》升上…降…下:雖然保羅用詩篇的話引進將「恩賜賞給人」的觀念,但他也藉機提醒讀者基督的降世(祂的道成肉身)與後來的復活及升天。這段經文可能不是像某些人所想或某些譯本所建議的,以為是指基督曾降到地獄去。

   《馬》可是問題產生了!彌賽亞怎能升上高天?祂豈不是在永恆裏與父神同住高天嗎?顯然,祂若要升上高天,必先從高天降下。詩篇六十八篇18節提到祂升天的預言,暗示祂曾先降下。我們可以把本節意譯為:“詩篇第六十八篇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我們知道這就是事實。主耶穌降生於伯利恆的馬槽裏、死於十字架上、埋葬於墳墓裏。地下有時用作指陰間或地獄,但這解釋並不切合經文的論點:祂升天,必須先降下,卻不是在地獄。再者,聖經指出當基督死了,祂的靈去了天上,不是地獄(路二三43、46)。

  新英語聖經把這節譯作:“如今“升上”一詞,暗示祂也曾降到最低的地位,就是降到地上。”

4:10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馬》詩篇六十八篇18節的預言裏所暗示的降下,在主耶穌道成肉身、受死和埋葬中得到全面的應驗。那從天降下的,也是那位勝過罪、撒但、鬼魔和死亡的;那遠升大氣層和星際諸天之上的,要充滿萬有。

  祂充滿萬有──意思是祂乃一切福氣之源、一切美德之總和,並一切的至尊君王。格連特寫道:“十字架深處並榮耀的高峰之間,沒有一處是祂未充滿的。”

  第8節至本節的中心思想是升上高天的基督,祂是賜各樣恩賜者。祂回到天上之前,沒有這些恩賜。這點也可以支持教會沒有在舊約時代出現;倘若有的話,這就是個沒有恩賜的教會了。

4: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新》他所賜的:保羅引詩68篇的經文,最終意義是要指明基督是升天的主,是祂自己賜下一切的恩賜。

   《新》使徒:這裏提到使徒是因他們在建立教會上所扮演的角色(見2:20)。至於最早期之使徒們的資格,見徒1:21-22;又見可6:30;羅1:1;林前1:1;來3:1等註釋。就廣義來說,保羅也是使徒(見1:1)。

   《新》先知:神為祂百姓的特別需要或光景,將適切的信息顯明給這種人,再由他們轉告百姓(見林前14:3-4;又見林前12:10註釋)。

   《新》傳福音的:見徒21:8;林前1:17。傳福音的人是藉增加得救的人數,幫助教會增長;而有其他恩賜的人則是藉教導來幫助教會增長。由於4:12提到其目的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所以我們可以假設,傳福音的人在其多種事奉工作中,有一項是幫助其他基督徒作見證。

   《新》有牧師和教師:由於希臘文文法的結構(加上「有」一字將「牧師」與「教師」二詞同時引進),很顯然這兩組有恩賜的人有很密切的關係。牧養神百姓的人(這形像是從牧羊而來),很自然會用聖經來供應「糧食」(教導),所以神會特別賜他們教導的恩賜(參提前3:2)。

   《馬》現在列舉恩賜。我們驚訝地發現,恩賜是一些人,而不是天賦或才能。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使徒──是直接蒙主差遣,去傳道和建立教會的人。他們是曾看見基督復活的人(徒一22),又有能力行神蹟(林後一二12),以證明所傳的信息(來二4)。他們與新約先知一樣,基本上職責關乎建立教會的根基(弗二20)。這段經文提到的使徒,只指著基督升天以後的使徒。

  先知──是神的發言人或代言人。他們直接從主得著啟示,再傳給教會。他們靠著聖靈所說的話,就是神的道。

  從基本意義說,今天我們不再有使徒和先知。他們的職事隨著教會根基的建立和新約卷籍的完成而結束。我們已強調了,保羅在這裏論的是新約的先知。若看他們為舊約的先知,便會加添經文的難題和不合理之處。

  傳福音的──是那些傳講拯救佳音的人。他們由神所裝備,把失喪的人奪回歸給基督。他們有特別的能力,去斷定罪人的情況,細察人的良心,回答反對者的詰問,勉勵人立志歸向基督,並幫助悔改的人從神的話尋得確據。傳福音的要從地方教會出來,向世人傳福音,把悔改的人領到地方教會,讓他們得著餵養和勉勵。

  牧師──是基督羊群的代牧人,帶領和餵養羊群。他們的職事是智慧的忠告、糾正、鼓勵和安慰。

  牧師的工作跟地方教會的長老有密切關係,最主要的分別在於牧師是個恩賜,長老是個職位。新約描述在地方教會裏有多位牧師(牧者)(徒二○17、28;彼前五1-2),卻不是只有一位牧師或主席長老。

  教師──是那些得著神能力去解釋聖經、分解聖經真義的人,又把神的話放在聖徒的心思和良心上。傳福音的(傳道者)從經文段落中把福音傳講出來,教師則把段落在上文下理間的關係說出來。

  牧師和教師在本節一同出現,有人下結論指這裏所說的是一個恩賜,應該讀作“牧教師”。但事實不一定如此。有人可以作為教師,卻沒有牧者的心;一位牧師可能會引用聖經,卻沒有獨特的教導恩賜。倘若牧師和教師在本節裏指同一個人,那麼根據相同的文法原則,二章20節的使徒和先知也應是指同一個人。

  最後,我們要小心分辨神的恩賜和天生才能。不論未得救的人如何有才幹,都不能根據新約作傳福音的、牧師或教師。除非得到那獨特的恩賜,基督徒都無法有這些功能。聖靈的恩賜是超自然的,使人能作人們看來不可能的事。

4:12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新》成全聖徒,各盡其職:4:11所提到的這些人並不是要替聖徒做所有的工作,而是要訓練聖徒自己去作工。

   《新》建立基督的身體:見4:16。屬靈的恩賜是為了身體—即教會,不可拿來作個人主義式的運用。「建立」反映出2:19-22的喻像。身體與建立這兩個觀念併在一起,就強調出增長的重要觀念。

   《馬》我們來到談論恩賜的功用或目的。恩賜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過程是這樣:

  1.恩賜成全聖徒。

  2.聖徒便事奉。

  3.身體得以建立。

  職──不是指人受過專業訓練可以幹的特別職業。這個字的意思是指事奉,包括各樣的屬靈事奉。本節所要說的,是每位信徒當“各盡其職”。

  恩賜賜下,是要成全或裝備所有基督徒去事奉主,建立基督的身體。夏雲斯的解釋無人能及,他說:

  每位基督徒都受託付,因為每位基督徒都是使者。有人說福音不是走進教堂裏聽的,而是離開教堂去傳的──我們都被指派去傳揚福音。又有人說:“基督教開始時是一群所謂平信徒的見證人;但現在成為了一個由平信徒在財政上支助的專業聖職架構!”

  今天,我們雇用一位教會同工,“全職處理基督徒的工作”,我們就在禮拜天坐在教堂裏觀看他們工作。但其實每位基督徒都要全職事奉,……而實際上也需要有牧師、教師和傳道者的特別職事──但為的是什麼?……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

  這些神所賜的人的事奉,不應使人們不斷倚賴他們。他們倒要朝著一個日子去工作,就是聖徒能夠自己繼續長進的時候來到。

  中心的圓點指那教師的恩賜。他向周圍的人工作,裝備他們在信心上得著建立。他們就出去藉神賜下的恩賜,向其他人工作。這樣,教會便能增長。這是基督的身體在量和靈裏增長的屬神方法。

  把基督徒的事奉局限於一班特選的人,其實是阻礙屬神的人的成長,抑制向全地傳福音的目標,並妨礙教會的增長。聖人與平信徒的畫分並沒有聖經根據,且會是福音廣傳的最大障礙。

4: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 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新》直等到:不只表明長時間持續,也表明這等待是有目的的。

   《新》在真道上:這「真道」指基督徒對基督和有關基督的教義所持的共同信仰,如本節下文清楚表示的(又參徒2:42「使徒的教訓」)。

   《新》同歸於一:繼續4:1-6的觀念。

   《新》認識神的兒子:合一不只是有相愛的態度或敬虔的感覺,更要在真理上合一,且對神的兒子有共同認識。

   《新》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並非指剛才所提的教義信仰上的長大成熟,也不是個人的成熟,能與他人良好相處(參4:2-3),而是指在基督那完美平衡的性格上長大成熟。

   《啟》教會裏各人的恩賜如果充分發揮,大家對基督的認識增加,了解到在真道上合而為一的重要,就能靈性長大,信心堅固,像基督那樣完全地生活:遵守神旨、忠心事奉、熱愛弟兄、堅守所信。

   《馬》很多人問:“這個增長的過程維持多久?”本節就是答案:直等到我們眾人達到同歸於一、成熟和一致的狀況。

  同歸於一──當主把祂的教會接到天上,我們眾人就達到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在許多的事情上,“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在許多事上我們持不同的見解,但到那時都要完全一致,達到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了。現在信徒對主自己、祂的形像、祂教訓的含意,都有不同的觀感,到那時我們就要面對面見主,像祂知道我們一樣。

  長大成人──在教會被提時,我們便完全長大並成熟。不論在於個人或基督的身體,我們都達到屬靈的完全成長。

  酷似基督,我們都要有祂的形像。在道德上每個信徒都似基督,這整體的教會要成為一個成長的身體,完全配合那榮耀的頭。“基督的豐滿就是教會,教會是祂的豐滿所充滿的。”(格連特譯)教會的身量是指教會的完全成長,指神對教會成長的計畫的成就。

4:14 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

   《新》小孩子:與4:13的成熟正相反。

   《新》詭計和欺騙的法術:有時那些要引人遠離基督信仰的人,不是無意或誤信之人,而是故意要欺騙信徒者,是行惡之人(參提前4:1-2)。

   《新》異教:如現今一樣,當時亦有許多歪曲的教訓和異端,很容易把不成熟的信徒引離正道。

   《新》飄來飄去:這是航海的喻像,用來描繪軟弱的基督徒不穩定的情形。

   《啟》保羅指出教會應重視教義的正確建立,不受新奇歪曲的道理引誘,像兒童一樣去喜新厭舊,為狡猾、欺騙人者所玩弄。第一世紀出現的若干異端(例如諾斯底主義)或為這警告的一個對象。這警告對今天的信徒尤其重要,因為異教之風與異端邪說空前新奇,對信徒的引誘也空前大,在靈性上仍如小孩未成長的人,很容易受其迷惑,落入其陷阱中。

   《馬》當恩賜按著神指定的方式運作,而聖徒又活躍地事奉主,就可避免三方面的危險──不成熟、不穩固和受欺騙。

  1.不成熟:信徒若從未積極參與基督的事奉,就仍是屬靈的小孩子。他們發育不全,因為缺乏操練。希伯來書作者說:“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另教導你們。”(來五12)

  2.不穩固:另一樣危險是屬靈事上的變化無常,不成熟的基督徒容易被可笑的新奇事物,和時尚的充內行者所動搖。他們成為宗教上的吉普賽人,不斷在吸引人的狂想之間飄來飄去。

  3.容易受騙:最嚴重的是受騙的危險。信徒像嬰孩般並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心竅又未曾習練得通達,分辨不出好歹(來五13-14)。無可避免,他們碰上錯誤的異端,以熱心和表面的誠懇感動他們。因這樣的人會用宗教的術語,他們便以為他必然是真正的基督徒了。如果他們熟讀聖經,便能看出這些人在言語上的誆騙把戲。但如今他們被異教之風搖動,被無恥的欺騙法術帶進系統化的錯謬裏。

4:15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新》用愛心說誠實話:表示一種真誠與愛人的生活態度。

   《新》長進…元首:重述4:13的話,但說法稍有不同。這裏是根據「基督是身體(即教會)的頭」之喻像,保羅主要是說到整體的成熟,所要「建立」的乃是「基督的身體」(4:12)。4:13說「我們眾人」都要「長大成人」(直譯是「長大為成熟的人」)。

   《馬》這段的最後兩節描寫基督身體的正常生長過程。首先要堅持教義:惟……說誠實話(“誠實話”可作“真理”,下同)。基本的信仰不容妥協。第二,必須有正確的心靈:惟用愛心說誠實話。若以其他的方式說出來,結果只是單方面的見證。白禮傑勸告說:

  真理是我們生活、動作、存留的元素。……但真理必須不分割地與愛相繫;粗鄙地傳講的並不是真福音。”

  當恩賜裝備聖徒時,聖徒便活躍地投身事奉,凡事長進連於基督了。基督是他們長進的目的和目標,長進的範疇是凡事。在生活的每一方面,他們都愈來愈像基督。元首在教會中行使主權,祂的身體就能在世人面前確實無誤地代表祂了。

4:16 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新》進一步說明「身體在頭的指導之下成長」此一喻像的細節。在增長的過程中,身體的各部分彼此相助,如此描繪出4:11-13所說,神的子民彼此服事的情形。

   《新》愛:若沒有愛,則成熟與合一都成了不可能的事(參4:2、15)。

   《馬》主耶穌不僅是長進的目標,更是長進的源頭。全身都靠祂進入增長的過程。

  聯絡得合式一句,把身上肢體的奇妙契合形容出來。意思是每個肢體都有其特定的位置和功用,完美地互相聯絡起來,成為一個完整而活潑的有機體。接著論到每個肢體是重要、缺一不可的: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人體主要由骨、器官和肉組成。骨由關節和韌帶聯結,器官之間也由韌帶連上。每個關節和每根韌帶在身體的生長和功用上,都有其角色。在基督的身體上也一樣。沒有一個肢體是太表面的,甚至最卑微的信徒也是不可少的。

  當每位信徒都完成其當有的角色,身體就生長如一個和諧、緊密的整體。說實在一點,這便叫身體漸漸增長。聽來似乎矛盾,簡單來說就是當肢體以聖經作餵養、禱告、敬拜並為基督作見證,身體本身就刺激身體生長。如薛弗爾所說:“教會像人體一樣,不斷在自我建立。”除了體質大小增長外,也在愛中建立自己。這是說到肢體間的彼此關顧。當基督徒住在基督裏,在教會中盡上合宜的功用,他們便在愛中和在合一裏緊密地生長。



--------------------------------------------------------------------------------
<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我可以嗎?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這……
4:1-2 神揀選了我們作基督在地上的代表,從這個真理的觀點出發,保羅向我們挑戰,我們接受了呼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心相稱,這包括謙卑、溫柔、忍耐、體諒、和平。別人正在觀察你的生活,他們是否能從你身上看到基督呢?作為祂的代表,你將如何體現祂呢?

不同的人聚在一起自然會有分歧,要合一,這可真大有學問,問問保羅……
4:1-6 保羅說:“身體只有一個”。合一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分歧常會帶來分裂,但不應在教會裡發生。我們不應把目光放在彼此的不同上,而應該放在聯合我們的基礎上:一個身體、一位聖靈、一個盼望、一位主、一樣的信心、一樣的洗禮、一位神!你是否學會欣賞跟你有分別的人呢?你是否看見他們運用不同的恩賜和觀點幫助教會的事工,並用以做神的工呢?讓我們學習享受基督肢體彼此配合的美善吧(參林前12:12-13)。

真奇怪你竟可以接納他,我總瞧他不順眼,唉,怎算好?
4:2 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們必須以愛來接納那些有過失的基督徒。當我們看到其他肢體犯錯時,應當持溫柔忍耐的心。是否有某些人的行為或性格困擾著你呢?與其斤斤計較別人的過錯和弱點,不如為他禱告。再進一步,花時間跟他相處,看看能否喜歡他。

這聖靈原來大有功用的,祂要成就的可多了,這裡就有其中之一,你可知道?
4:3 聖靈的一個重要角色是“建立合一”。雖然有聖靈帶領我們,我們也得願意順服祂的帶領,做好自己的本分,保守這分和諧。我們必須定睛於神,而非自己。

在基督裡各人都是不同的,如何配合的呢?你看我是多麼微小,可做多少?
4:4-7 所有基督徒在基督裡同屬一個身體,聯合在一個元首下,就是基督自己(參林前12:12-26)。每個信徒都有神所賜的能力,能強化整個身體。你獨特的恩賜可能看來或大或小,但都是你能夠運用來服事神的。祈求神使用你那獨特的恩賜,貢獻給教會。

我看我們的神也真厲害,你看保羅是這樣形容祂的……
4:6 神“超乎眾人之上”——顯示祂壓倒性的看顧,就是其超越性;神“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表示祂在世界和信徒生命中積極地存在,就是其內貫性和普及性。任何違反神的“超越性”、“普及性”的說法,都是不正確的。

地下何所指?我們的神可以上天下地,和我又有關係?是……
4:9 “地下”也許是指(1)地球本身(相對於天上);(2)墳墓;(3)陰間(許多人相信這是靈魂死後暫居之處,直至復活為止)。不管如何理解,基督是整個宇宙、過去、現在、將來的主,沒有任何人或事可以在祂面前隱藏。萬有之主來到世界,藉著死亡,拯救整個人類,祂的拯救能力能顧及到任何角落的每一個人。

祂所賜的有這,有那,有……你可有想過你也“有”的,那是甚麼?
4:11-12 在基督裡合一並不抹煞我們的獨特性。聖靈賜給每個信徒特別的恩賜去建立教會,重要的不是我們擁有甚麼恩賜,而是要好好地運用這等恩賜。你的靈性是否成熟?你怎樣運用神賜給你的恩賜呢?如果你知道自己的恩賜,就要找機會運用;如果你仍不知道,求神向你顯明,或請教你的牧師和屬靈知己。當你確認了自己的特別事奉範圍後,就要運用你的恩賜去幫助教會成長。

成全信徒,同歸於一,何等大的使命,誰去做?我可以嗎?你可以嗎?
4:12-13 神給教會一個重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參太28:18-20),這包括了宣講、教導、醫治、牧養、施與、管理、建立及許多其他工作。要我們個別去完成這個使命,是根本不可能的。但神呼召我們成為一個群體,彼此配搭,就能成就更多的工作,也就能更圓滿地順從神。一起同工,教會就能顯出基督的豐盛。

在社會中說誠實話,難了一點;還要用愛心,保羅的要求真高,想我就做不到,你……
4:14-16 基督是真理(參約14:6),引導教會的聖靈也是真理的靈(參約16:13),反之,撒但是說謊之人的父(參約8:44)。作為基督的追隨者,我們必須委身真理,這表示我們說話應該誠實,我們的行為應該反映基督的完全。“用愛心說誠實話”並不容易,往往會招來許多麻煩和不快,但是教會要繼續在地上完成基督的工作,這是必須的。

成長起來,誰不想,只是我時常做錯事,怎樣才可以成長起來?怎樣扶持人?
4:15-16 有些基督徒害怕過錯會破壞他們為主所作的見證,我們怎麼樣才能在基督裡成長呢﹖答案是:基督將我們聯合成為一體,在目標、愛主、愛人上合一,一個肢體軟弱跌倒,其他的成員就要挽扶他、幫助他繼續與主同行;一個肢體犯罪,藉著教會的幫助(參加6:1),可復原跟其他信徒一樣,繼續為真理作見證。作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你是否履行你在祂事工裡的特別職責呢?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