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2009年6月12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彼得前書2章13-25


<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2: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接下去的五節經文談論基督徒與政府的關係,這裏的鑰字是順服。事實上,在整卷書信中,彼得共有四次囑咐信徒要順服。


  1.公民要順服政府(13)


  2.僕人要順服主人(18)


  3.妻子要順服丈夫(1)


  4.年幼的信徒要順服年長的(5)


  賴恩融這樣說:


  在面對逼迫、詆毀及批評時,基督徒最好的回應,就是無可指摘的生命、不能貶損的行為修養,以及良好的公民操守。其中尤以……順服最能反映基督的美德。


  世上的政府是神所立的(羅一三1)。統治者是神的僕人(羅一三4)。即使統治者不是信徒,從他們官方身分的角度來說,他們始終是神的人。縱使他們是獨裁者或君,有他們治理總比沒有人治理好。一個國家完全沒有統治者,就會是無政府狀態,沒有任何群體可以在無政府狀態下生存。所以,不管是何種類型的政府,有政府總比完全沒有政府好。有秩序總勝於混亂。信徒要為主的緣故,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他們這樣做便成就了神的旨意,並做了討他喜悅的事。不管統治者是皇帝,或是擁有最高權力的人,這些吩咐仍是合用的。甚至是在尼祿的統治之下,大原則是要順服他。


2:14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順服的囑咐,適用統治者之下的官員,例如臣宰。他們蒙神授權,懲罰違反法律的人,獎賞遵守法紀的人。事實上,政府官員鮮有時間或打算去獎勵守法者;可是,這並不減低基督徒要順服的責任!歷史學家湯恩比曾說:「只要人性中仍存有原罪,凱撒就仍要忙得透不過氣來。」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有時信徒並不需要順服。若政府給信徒的命令是要他們違反神所啟示的旨意,信徒就必須不順服政府了。在這種情況下,信徒便有更高層次的責任;他應當順從神,不順從人(徒五29)。信徒若為此不順從人而要面對懲罰,他就應當勇敢地接受。他不可造反,不可推翻政府。


  技術上來說,偷運聖經進入封閉國家的人,是觸犯法律的。然而,他們乃是遵行那比人的律法更高的律──將福音帶到萬民去的命令。因此,從聖經的立場來說,人不能以此指控他們。


  又例如政府命令一個基督徒參軍。他是否有責任順從接受武裝?如果他認為這是直接違反神的教訓,他就應該先盡力尋求各種可能的途徑,保留不參戰的身分,或作一個因宗教理由而拒絕服兵役者。如果這一切都行不通,他就得拒絕徵召,並準備承擔一切後果。


  很多基督徒對參軍服役,並沒有良心上的不安或顧慮。有關這方面,各人應自行在心中確立定見,並容許別人有不同的意見。


  至於基督徒應否投票或參與政治,則是另一類的問題。政府並沒有要求所有人參政,所以問題不在於順服與否。每一個人必須尋求聖經的亮光,按個人行為操守及公民責任的原則而行。在這一方面,我們同樣要容許他人有不同的見解,而不應堅持他人也要與自己的意見一致。


2:15 因為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神的旨意,是要他的子民過一個光明磊落和無可指摘的生活,好使未信主的人沒有合理的根據指控他們。基督徒具典範的行為操守,能夠也應該足以反映出那些糊塗人對基督信仰的反對是何等無知。


  基督徒與基督信仰,不斷受到糊塗無知人的攻擊。可能是在大學的課室裏,可能是在科學實驗室中,甚至可能是在教會的講壇上。彼得指出,回應這些攻擊的一個最佳方法,就是過聖潔的生活。


2:16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譯:陰毒),總要作 神的僕人。


  我們過著自由人的生活,不是受到政府的束縛或奴役。我們毋須奴顏婢膝,或是在恐懼中度日。畢竟,我們在主裏是自由的人。然而,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自由地去犯罪。自由不等於放縱。自由並不包括無法無天的行為。所以,我們絕不可以用自由為作惡的藉囗。悖逆犯罪,永不能用虛假的屬靈藉囗來開釋。披上宗教外衣的惡行,永不能叫基督的工作得益。


  如果我們以神的僕人的身分生活,我們就會和政府保持妥當的關係。我們要在神的光中行事,凡事順服他,一切為榮耀他而作。最優良的公民,莫過於信徒以神僕人的身分而生活。可惜,多半政府都不知道,相信並遵從聖經吩咐而活的基督徒對社會有多大的貢獻。


  請細味神的僕人(奴隸)的意思。邁耳說:「神往往用上我們最厭惡害怕的名稱,使之閃耀悅目,直至原本看來使人生畏回避的稱謂,成為我們最嚮往欣羡的目標。」


2:17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 神,尊敬君王。


  面對人生每一種人際關係是基督徒必然的責任。故此,彼得就在這裏用了四個簡明扼要的吩咐,將整個範圍概括起來。


  務要尊敬眾人。沒有人的言行舉止,能令我們對他常存尊敬之心;但我們可以謹記,每一個人的生命比整個世界都寶貴。我們應該認識,每一個人都是按神的形樣式造的。我們不可忘記,就是世上最不配的人,主耶穌也為他流血捨命了。


  親愛教中的弟兄。我們要愛眾人,但我們尤其有責任去愛屬靈家庭裏每一位成員。這種愛,就神對我們的愛,是完全不計較對方是否應得的,是愛那完全不可愛的,不求報答,且比死更頑強。


  敬畏神。當我們尊神為至高的主宰時,就是敬畏他。這樣,榮耀神就成為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畏懼做任何令他不悅的事,也畏懼在人面前丟他的臉。


  尊敬君王。彼得再次談到世上的統治者,作最後的提醒。我們應敬重統治者,因為他們是神所指派,以維持社會秩序的人。即是說,我們必須這樣做:「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羅一三7)一般來說,基督徒可以在任何形式的政權下生活。只有在一種情況下,他不應該順從,就是當統治者命令他作出妥協,要他違背對主耶穌基督的忠誠或順從。


2:18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新約聖經對僕人的指示,比對王者的指示更多。很多初期教會的信徒都是僕人。聖經的記載中,多半基督徒都來自社會的中下階層(太一一5;可一二37;林前一2629)


  這段經文是寫給在主人家中作僕人的,不過,所說的原則各行各業的雇員也可應用。基本的提醒是僕人要存完全尊敬的心順服主人。在任何社會或團體中,都必然有掌握權力的一方和服從權力的另一方。僕人順服主人,是對自己有利的,若不然,他就會失業。然而,順服對基督徒來說,有更重要的意義。其中所牽涉的不單是薪金收入的問題;他的見證也關係重要。


  僕人不應因雇主的脾性,來決定對他順服多少。當然,任何人都能夠順服那善良溫和的雇主。但聖經呼歎信徒不要這樣,他們應該連那些乖僻的、專橫的老闆也要順服。這樣做便顯出基督徒特有的態度。


2: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 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我們因不公平的對待而受苦時,會得到神的欣賞。神若看見我們因著與他的關係,雖然忍受不應有的痛苦,也沒有為自己申訴或反抗,他便因此而感到喜悅。我們若謙和地承受不公平的對待,就是將基督表現出來;這種超自然的生命,會贏得神的讚賞。


2: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 神看是可喜愛的。


  如果我們因自己的錯失而受苦,縱使能忍耐,也沒有什麼可稱讚的。神肯定不能從中得榮耀。這種受苦不能顯出我們作為基督徒有何獨特之處,也不足以令別人受吸引而歸信主成為基督徒。然而,因行善受苦而能忍耐,卻是有價值的。這是超乎常情的,是世上鮮有的,足以使世人感到驚訝,因而體會自己的罪,甚至願意領受救恩。


2: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信徒因行善而受苦的觀念,很自然地引出以下一段關乎我們偉大的榜樣──主耶穌──的莊嚴而超卓的經文。世上沒有人他一樣,受到那麼不公平的對待,也沒有人他能這樣忍耐。


  神呼召我們,吩咐我們要仿效他,忍受別人所加的苦害。這裏榜樣一詞的含意就是如字帖一樣有完美的筆法。學書法的人要盡可能完全依照字帖來摹寫。若他能小心翼翼地臨摹,他的字體會寫得不錯。但他把字帖放得愈遠,他的臨摹就會愈糟。只有緊緊倚靠著這「榜樣」,我們才可以確保有好的成績。


2: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我們的主並不是因自己的罪過而受苦,因為他根本沒有罪。他是「那無罪的」(林後五21),他並沒有犯罪(本節);「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


  他說的話沒有絲毫詭詐。他從不說謊,也不隱瞞事實。這是超凡出眾的!他竟是一個曾活在世上,卻絕對誠實、絕無虛飾、絕無詭詐的人。


2:23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他在挑釁之下仍保持忍耐。他被罵,卻不還囗。他受譴責,也沒有還囗。他被誣告,並沒有自辯。他竟完全沒有自我辯護的衝動。


  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曾這樣寫道:


  當自己無故地受詆毀,而仍能處之泰然,就顯出最深刻、最真實的謙卑。受人侮辱與不公平地對待而能保持安靜,就是學會我們的主那尊貴的態度。回想他雖是無辜的,卻承受各種苦害。我們卻往往有衝動要自辯及開釋,這不是愚不可及嗎?


  他受害不說威嚇的話。「他安靜的舌頭,從沒有吐出一句粗暴或威嚇的話。」或許那些攻擊他的人,會誤將他的沉默看為軟弱。倘若他們也曾這樣沉默,就會發覺這樣並非軟弱,而是超然的剛強!


  他能夠忍受這些無故的辱和傷害,力量到底是從何而來呢?這是因為他相信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聖經也勸勉我們要如此行。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一二1921)


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救主的受苦不單是我們的榜樣,並且是為了救贖我們的罪。在這一方面,我們並不能模仿他,而彼得也沒有叫我們這樣做。本節所說明的論點,是救主受折磨,並不是因為他自己的罪,因為他根本沒有罪。他是因為我們的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既已為我們的罪一次過代受痛苦,我們便不應再讓自己落在因犯罪而受苦的光景下。他為我們的罪死了,叫我們可以向自己的罪死。不但如此,我們不單只消極地避免犯罪、向罪死,更應當在義上活。


  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鞭傷一詞在原文是單數的,含意可指他全身已被摧殘至體無完膚。救主既付了這樣高昂的代價來使我們得醫治,我們對罪應抱怎樣的態度呢?狄奧多勒說:「這是一種嶄新而奇特的醫治方法。那醫者忍受醫治的痛苦,病者卻得到醫治。」


2: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我們在信主之前,都好迷路的羊──迷失、破碎、受傷、淌血。彼得在這裏提到迷路的羊,是在這段經文中第六次也是最後一次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


  21節:「基督……為你們受過苦。」(參看賽五三34)


  22節:「他並沒有犯罪,囗裏也沒有詭詐。」(參看賽五三9)


  23節:「他被罵不還囗。」(參看賽五三7)


  24節:「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看賽五三411)


  25節:「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參看賽五三5)


  26節:「你們從前好迷路的羊。」(參看賽五三6)


  我們得救後,便回到我們的牧人那裏去──就是那位為羊捨命的好牧人(約一零11);那位「親切而不懈地看管羊群,並為羊群流血捨命」的大牧人;那位不久要再來,引領羊群到天上的青草地去的牧長──我們從此便不會再走失。


  歸信主,就是歸到我們靈魂的監護人那裏去。在創世之時,我們本是屬他的,後因犯罪而迷失了。現在,我們歸在他的看顧下,並且永遠安全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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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面對當時殘暴的政府,彼得竟這樣說,難道他埋沒了良心?面對我的政府,我有話說……
2:13-17 彼得教導讀者要服從政府,他是指著羅馬皇帝尼祿說的,這尼祿是個惡貫滿盈的君。彼得當然不是要信徒埋沒良心。他曾在大祭司面前申辯:“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但基督徒也應該按照當地的法律條文生活。今天,有的基督徒生活在自由社會裡,有的則在政府嚴密控制之下,但無論如何為著主的緣故,我們都當最大限度地按著良心順服當權者,這樣福音和信徒才會受尊重。我們遭受逼迫,必須是為順服主的緣故,而不是因違反道德或法律。(參羅13章)


那我們可以從哪方面作神的僕人?
2:16 雖然我們已經不必靠守律法去賺取救恩,但基於我們白白領受神恩典的緣故,應存著感恩的心,遵守十誡,因為十誡是神對我們的旨意的具體表達。


不公平就難叫人順服嘛——甚麼?無論公平與否,都要順從?
2:18-21 當時,許多基督徒都是家奴,他們很容易順從溫和良善的主人。但彼得鼓勵信徒,即使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也要對主人忠心,忍耐下去。同樣,不管我們的雇主是良善還是苛刻的,我們都要順從他們。藉著我們的好榜樣,我們才可以帶領他們到主面前(參太5:46;路6:32-36;弗6:5-9;西3:22-25)。


受苦,在神就是可喜愛的?受苦背後……
2:21-22 我們遭受苦難有多種原因:有些痛苦是罪帶來的直接後果,有些是因為我們的愚昧,也有些可能是出於這個墮落的世界。但彼得所提的苦難是由於行善而來。基督從沒有犯罪,但為了使我們脫離罪的捆綁而受苦,我們跟隨基督的腳蹤,也可能要為了別人而受苦。我們的目的應是效法祂面對苦難——就是效法祂帶著忍耐、平靜和信心,知道神掌管未來。


從基督身上,彼得所體會的,你知道是甚麼嗎?
2:21-25 彼得已經從耶穌身上學習到忍受苦難,知道耶穌受苦是神計劃的一部分(參太16:21-23;路24:25-27,44-47),目的是要拯救我們(參太20:28;26:28);他也知道凡跟隨耶穌的人都必須準備受苦(參可8:34-35)。


“代贖”,就是……
2:24 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不用承受自己應得的刑罰,這就是“代贖”。



2009年6月12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公平交易



「我喜愛你的話,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詩篇119篇162節)



  史考特和瑪莉這對夫妻,在西非馬利共和國的富拉尼部落,花了15年的歲月,將新約聖經翻譯為馬西納語。



  初稿完成後,瑪莉拜訪了附近的村落,把聖經念給村民聽。她坐在一間小屋,一群人圍著她聽,並且討論著哪些是他們可以理解的,這幫助她確定了譯本上的用字是否夠清楚準確。



  有人覺得這對夫妻的犧牲太大了,15年來,他們放棄了舒適的生活,改變了飲食習慣而開始吃米粥,還住在一個環境惡劣的部落裡,但他們說這是個「公平交易」。因為他們的付出,現在富拉尼人就有了上帝的話,而且還是可以讀懂的語言。



  詩人以上帝的話為樂,他敬畏這話語、歡欣讚美這話語、喜愛這話語,並遵從這話語(詩篇119篇161-168節)。在上帝的話中,他找到極大的平安跟盼望。



  富拉尼人現在擁有了這份貴重的珍寶(162節),就是上帝的話語。種種努力和犧牲,只為讓人讀到聖經,你同意史考特和瑪莉所說的:這是個「公平交易」嗎?AMC



聖經帶來平安希望,
超越世上所能衡量;
因此我們必要去傳,
向那未得之民分享。Sper


分享福音的意願有多強,對上帝的愛就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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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重整價值觀
真義的道德言必有信



經文馬太福音五33-37



  在這虛謊的世界裡,一切真實事情的價值都被貶低了,誠實就是嚴重被破壞的一環。人們甚至利用種種的誓言來掩飾各樣的虛假,這是何等恐佈的事情。



  一切的道德若不是真實的追求,就失去了價值。猶太人只在法律的字眼上玩把戲,完全漠視法律的真義,這是假道德。耶穌責備他們以誓言來掩飾虛假,聖經並不是反對人起誓,並且他們自行界定指著甚麼起誓,才須要誠實遵守,指著某些物件起誓就不須遵守。



  耶穌提的道德的真義就是誠實,人必須要對他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任,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否則就會出現邪惡的動機。生命的力量也是來自言必有信,言語是表達的心,若心裡充滿詭詐,就等於破壞著生命,與及生命間種種關係。基督徒實在要留心誠實的說話。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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