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20120925以弗所書6章10-2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0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新》10~20:保羅在以弗所書裏所論及的範圍是極廣泛的。從開始他就叫信徒注意那看不見的世界(見1:3註釋;又見1:10、20-23;2:6;6:10),現在他描述在「天空」中(6:12)所發生對抗惡魔的屬靈爭戰。

   《啟》剛強:不是指個人的力量,而是我們倚靠天父大能大力的幫助才能有的那種剛強。我們的力量來自神。

   《馬》保羅正來到他這封信結尾。他這番話對神的全家說,激動地呼籲他們作基督的精兵。

  每個真正的神兒女終會曉得,基督徒人生是一場爭戰。撒但的大軍立志要妨礙、阻擋基督的工作,把個別的精兵擯出局。一個事奉主的信徒,他為主立功愈多,就愈多方面對仇敵的兇猛攻擊。魔鬼絕不浪費火力,去攻擊虛有其表的基督徒。

  我們憑己力,無法與魔鬼對抗。所以,首先給我們作準備的命令,是要常靠著主得力,並倚賴祂無窮的大能。神的精銳步隊,正是那些常察覺自己的軟弱、無用,而同時又一心信靠祂的人。“神……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一27上)我們的軟弱把我們引薦到祂的大能大力面前。

6:11 要穿戴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馬》第二個命令是要有屬神的軍裝。信徒必須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計謀。我們有必要裝備整齊,一兩件盔甲並不足用。只有神為我們預備的整套甲胄,才能保護我們刀槍不入。魔鬼會出盡計謀──沮喪、挫折、混亂、道德失敗、道理錯謬。他深知我們最弱的一環,就集中致力打擊。他若一時無從打跨我們,就會另覓他蹊。

6:12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是摔跤;下同),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新》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警告我們不要把人間的仇敵當作是真正的敵人,也不要以為單憑人的力量就能從事這場爭戰。

   《新》執政的…屬靈氣的:參保羅前文所提那看不見的世界裏的權勢(見1:21;3:10等註釋)。

   《新》天空:(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天上」)見1:3註釋。

   《啟》基督徒的戰爭對象不是人(屬血氣的),不是人間的仇敵,或敵對真道的人,而是靈界的邪惡勢力。

   《啟》天空:指超自然的靈界領域。撒但就是這靈界邪惡力量的首領(約12:31;14:30;16:11)。

   《馬》這場爭戰的敵人不是無神主義的哲學家、狡猾的術士、否認基督的邪教士或不信的統治者。爭戰的敵對者是鬼魔的勢力,墮落天使的大軍和邪靈所佔的巨大勢力。

  雖然我們不能看見他們,但是我們常被邪惡的靈體所圍繞。雖然事實上他們不能侵入一個真信徒的生命,但是他們能夠壓迫、騷擾信徒。基督徒不可對鬼魔的事情,存一種病態的想法,也不應因怕鬼魔而惶恐度日。神的軍裝足夠給予信徒一切的需要,使他站立得住,抵擋仇敵的猛攻。

  使徒提到這些墮落天使時,形容是執政的、掌權的,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又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我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去分辨這些勢力。也許,他們指靈界的領袖,有不同程度的權柄,如人制度下的國家元首、州長、市長、市議員。

6:13 所以,要拿起 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新》13~14抵擋…站穩了:這段經文的喻像不是描述惡魔勢力的大舉入侵,而是說到個別的兵丁在抵擋仇敵的攻擊。

   《馬》保羅寫這信的時候,大概是被穿上全副盔甲的兵士守著。他很快便從本性的事物看出屬靈的功課,於是應用為:我們被極兇猛的敵人攻擊時,必須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當爭戰熾烈的時候,我們可以抵擋敵人;在戰雲已驅走後,還可以站立得住。磨難的日子大概指仇敵隨時如洪水般來臨。撒但的敵對一浪接一浪湧進來。甚至我們的主在曠野受試探後,魔鬼只暫時離開祂而已(路四13)。

6:14 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

   《新》真理當作帶子:參賽11:5彌賽亞所穿戴象徵性的衣著。爭戰得勝不是靠蠻力,而是靠生命的品格,正如彌賽亞的得勝一樣。

   《新》公義當作護心鏡:這裏又一次說到,戰士的品格就是他防衛的武器。當神自己在施行公義時,聖經也是用象徵性的筆法描述說,祂穿上公義的護心鏡(見賽59:17)。

   《馬》第一件軍裝是真理的帶子。我們必須一絲不苟、忠心地持守神話語的真理,但同時我們也需要真理來支援我們,並必須在每日生活上應用真理。我們用真理來試驗一切事物時,在爭戰時就有力量,也得著保護。

  第二是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每個信徒都穿上神的公義(林後五21),但信徒也須在個人生活上有品格和正直的表現。有人曾說:“當一個人穿上義行時,這人是堅不可摧的。言語無法抵禦控訴,但美好的生命就能夠。”如果我們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魔鬼就無目標可打擊。詩篇七篇3至5節記載大衛穿上公義的護心鏡。主耶穌隨時隨處穿上這件甲胄(賽五九17)。

6:15 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

   《新》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雖然賽52:7那報信使者腳蹤的描述,反映出當時人赤足奔走的習俗,這裏是將福音信息非常生動地與羅馬軍兵用來保護及支撐腳的鞋具連在一起。

   《馬》兵士必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這是說,預備好出外傳揚平安的好信息,也就是入侵敵人的陣地。我們在自己的營裏逍遙自在時,就落在極可怕的危機中。

  我們的安穩,在乎跟從救主佳美的腳蹤登山,傳平安,播佳音(賽五二7;羅一○15)。

6:16 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

   《新》信德當作籐牌…滅盡…火箭:描述羅馬軍兵的大型盾牌,是以皮革包裹,可以浸泡在水中,用來撲滅箭頭帶火的箭。

   《馬》再者,兵士必須拿起信德當作盾牌;當那惡者瞄準他發火箭的時候,就只能打中盾牌,落在地上,無法傷害他了。信德是指在主裏的堅固信心,並且信靠主的話。當試探燙熱、環境惡劣、疑惑叢生、希望破滅時,信德朝天仰視,說道:“我相信神。”

6:17 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 神的道;

   《新》17~18聖靈的寶劍…靠著聖靈…禱告:提醒信徒這場爭戰是屬靈的,必須靠神的能力,藉著禱告,依靠神和祂的道來爭戰。

   《新》救恩的頭盔:賽59:17除了護心鏡的喻像外,也有同樣的話(見6:14註釋)。頭盔是保護兵丁的,也是代表軍事勝利的顯著象徵。

   《馬》頭盔是神所預備的救恩(賽五九17)。無論爭戰如何熾烈,基督徒都不可氣餒,因為確知至終必然得勝。得著至終拯救的確據,使他不至退縮,更不會投降吧。“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

  最後,兵士要執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典型的例子是我們的主使用這寶劍去敵擋祂的仇敵撒但。主三次引述神的道──祂不是隨意取幾節經文,而是引用聖靈為祂預備以應付事情的合適經文(路四1-13)。

  華德偉說:

  神給予我們一切所需的保護。我們必須看見,我們與主同行,有“一連串的真理”與我們在一起,使我們的生活在神面前是正的(“義”),與人有正常關係;教我們無論到那裏,都尋求與眾人和睦。

  我們可以共同執起信德的盾牌,消滅那惡者所發的火箭;又可以保護自己的思想,不受驚恐、憂慮所傷害;此外還可以使用神的道,在聖靈的能力下產生好的效果。記著,耶穌在曠野勝過祂的仇敵,是祂一再使用神的話語作利劍。

6:18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

   《啟》18~20:保羅說明自己多麼需要禱告,需要聖徒的代禱。有了屬靈的軍裝還要“警醒不倦”的禱告。

   從他請大家為他代禱的要求可以看出保羅的事奉心志。他身在囹圄(3:1註;4:1),心中所熱切盼望的卻不是一己的獲釋,而是福音的自由傳揚(比較提後2:9)。

   《馬》禱告並沒有包括在軍裝之內。但我們說禱告是兵士的生命氣息,並沒有言過其實吧。禱告是他穿上軍裝、面對敵人時的精神力量。禱告要不斷的,不能散漫;要養成習慣,不可一曝十寒。然後,要用不同方式的禱告:公開的、私下的;用心的、自發的;懇求、代求;承認、受辱;讚美、感謝。

  禱告應當靠著聖靈,意思是由聖靈所感動、被聖靈所帶領。公式化的禱告只靠死記硬背(並沒有思考字句的意思)──這樣的禱告在對抗地獄的群魔上有什麼價值呢?

  禱告也必須有警惕性:在此儆醒。我們必須醒覺,不可懶洋洋,心神恍惚,常為瑣事分心。禱告要有屬靈的熱誠、警覺和集中力;也必須勤奮不倦。我們必須不斷地求問、尋求、叩門(路一一9)。祈求必須是為眾聖徒的。他們也在爭戰之中,必須得到同胞在禱告中的支援。

6:19 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

   《馬》至於保羅的個人請求──也為我,白禮傑評論說:

  請注意所表達的非神職化意思!保羅並沒有為所有以弗所信徒藏起恩典的寶庫,反而他需要他們的禱告,好讓他所需的恩典可以從那唯一的永活寶庫傾出來給他。

  保羅在監獄寫這封書信,但並沒有叫信徒為他早日得釋放而禱告。相反,他請信徒代求,使他得著囗才,可以放膽開囗宣揚福音的奧祕。這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最後一次提到這奧祕。經文提到這是他被捆鎖的原因。然而,他完全無悔。剛剛相反!他想更要廣傳福音。

6:20 (我為這福音的奧祕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馬》一般說,使節都享外交豁免權,不會被逮捕、不會被下獄。但是人們差不多對凡事都可作容忍,偏是福音就不能。其他的事情總不會牽起這麼樣的情緒,造成如此的敵對和質疑,並挑撥起這般的逼迫。所以,基督的代表人是個帶鎖鏈的使者。伊迪嶽說:

  這位從最有權能君主差來的使者,被授最尊貴無比、緊急的使命,並身負絕對權威的令狀,然而竟被下在囚牢裏。

  保羅信息的特別重點,是宣告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今日組成一個新群體,他們同得特權、同認基督作元首。這就鼓動起那些狹窄的宗教人士的敵對了。

6:21 今有所親愛、忠心事奉主的兄弟推基古,他要把我的事情,並我的景況如何全告訴你們,叫你們知道。

   《新》21~23:保羅以問安的話作為結束,但本書中沒有通常在他書信中常看到的一些個人性的問安。如果以弗所書是一封供傳閱的書信(見1:1註釋),這是合理的。

   《新》推基古:是保羅的同工,代表他各地探訪(參西4:7;提後4:12;多3:12)。

   《啟》21~24:本書的結語與保羅所寫的其他書信不同,只有問安,沒有個人近況的講述,也沒有提及教會的情形。這也許可作《以弗所書》是一封通函的佐證。

   《啟》推基古:是為保羅攜帶此信的人。他同時帶在身上的,還有保羅所寫的另一封《歌羅西書》(西4:7-8)。

   《馬》21~22:保羅打發推基古從羅馬到以弗所去,告知那裏的聖徒他的情況。他推薦推基古為所親愛、忠心事奉主(作僕人)的兄弟。新約聖經裏只有五處提到這個信徒。他是與保羅從希臘去到亞西亞的同工之一(徒二○4)。他是使徒差往歌羅西基督徒那裏去的使者(西四7),又被差往以弗所去(比較弗六21及提後四12),也可能到訪在革哩底的提多(多三2)。在這裏,他有雙重使命,就是告知聖徒保羅在獄中的情況,並鼓勵他們的心,減輕他們的負擔,不至受無名憂慮所困。

6:22 我特意打發他到你們那裏去,好叫你們知道我們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們的心。

6:23 願平安、仁愛、信心從父 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

   《馬》結束的經節,是保羅一貫的問安話──平安和恩惠。他融會二者,切望讀者得著一切的福分。此外,他把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常用語會合,可以看作書信中最後一次揭開福音奧祕的引述──猶太人和外邦人現今在基督裏同歸於一。

  在本節,他想望讀者有平安、仁愛、信心。在生活的種種環境下,平安可以保衛他們的心。仁愛能催使他們敬拜神,並且一同作工。信心可叫他們得力,打基督徒的仗。一切的恩福都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來的;倘若他們不是同等的話,這就不能成為事實了。

6:24 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

   《馬》最後,所親愛的使徒祝願所有真心,以不朽的愛去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真正的基督徒的愛,有恆久的本質:愛火會閃爍不定,有時候會降低,但總不至熄滅。

  很久以前,羅馬監獄已釋放了那被囚的可敬的囚犯。偉大的使徒已進入他賞賜之地,前去親自面見他所愛的主。然而,這封書信能夠傳遞到我們手裏,猶如當日從使徒的心和手筆新近地送來,活潑有力。今天二十世紀,本書信的教導、激勵、信念和勸勉,仍然清晰可聽。

  我們衷心贊同韋伯羅對以弗所書的評論,現引述作結束的話:

  在這本神的書裏,沒有一卷書信比這書更尊榮奇偉的。所以,就書信所佔的篇幅而言,神差派的使者都無從公允地對待這書。希望我們都來仔細看閱這書,只為尋求聖潔的教訓,好使我們比今日生活得更尊貴、高尚,能以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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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邪惡勢多,沒有軍裝怎麼成,數點我軍裝,這……我好像有又像無——你不是這樣吧……
6:10-17 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們跟“執政的”、“掌權的”爭戰,就是最兇惡的撒但所領導的邪惡勢力爭戰(參彼前5:8)。要抵擋牠們的攻擊,我們必須仰賴神的能力,穿戴全副軍裝。保羅不單勸告作為基督身體的教會,也勸勉在教會內個別的信徒,教會整體需要武裝起來,當你跟“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作戰時,應以聖靈所賜教會的力量來迎戰。

撒但,一個我常期望是幻像的名字,偏不是;軟弱的人,怎有能力——不!你說,還有……
6:12 那些不是“屬血氣的”,是指撒但所操縱的邪靈。牠們不是幻像,而是真實存在的,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有力量征服教會的強大軍隊。我們相信基督,這些惡魔就成了我們的敵人,牠們用盡各種詭計要使我們離棄基督,返回罪惡之中。雖然我們知道最終必然得勝,但絕不可鬆懈,要努力作戰直到基督回來。撒但不會停止攻擊屬主的人,但神已賜聖靈居住在我們心裡,又賜軍裝給我們,使我們得著超自然的力量去打敗撒但。

時常禱告,多方禱告,不斷禱告,不悶嗎?真有這麼多話說?
6:18 怎樣可以多方禱告?我們可以每天把所遇到的任何情況,以快速精簡的祈禱作為慣常的回應;另一個方法是按著神的旨意和教導,整理自己的生活,這樣,生命就變成一個禱告。你毋須遠離人群、逃避工作,仍可每日恆久禱告。讓禱告變成生命,生命變成禱告,在這個需要神大能掌管的世界上生活。“為眾信徒祈求”的意思是為所有信徒祈禱,為你認識的基督徒和世界各地的教會祈禱吧。當你覺得沮喪的時候,不要忘記耶穌對彼得說的話:“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16:18)

6:21 推基古是保羅的親密同工,保羅曾多次提到他(參徒20:4;西4:7;提後4:12;多3:12)。

這一卷書,我讀完了,你呢?是讀完就“完了”,還是有所得著?
6:24 這封信寫給以弗所教會,也意在其他教會傳閱。保羅在信中突出了基督的超越性和教會的特質,說明信徒應有的生活,強調信徒合一,不論男女、父母、子女、主僕,也不管性別、國籍、社會地位,都要合一。最難體現基督徒生活的地方就是家庭和教會,在熟人面前,我們最容易顯現出真我。跟外人建立密切的關係,可能令我們感到困擾;只有增加我們對神的信心和依賴,才能避免彼此的閒隙。順從基督的教誨,謙卑地彼此服事,教會就能合一了。




20120924以弗所書6章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啟》1~4:本段教導基督徒父母與子女應如何相處,特別著重子女對父母的順服。這裏要求“在主裏”(就是在敬畏神的原則下)聽從父母。孝道在聖經中備受重視,舊約、新約都是如此。孝敬父母、供養親人是基督徒的責任,不可以忽略,也不可用別的宗教義務來代替(太15:4-6;提前5:4、8)。子女“孝敬”父母,少年時期應聽從教導,成長以後要尊敬,照顧關懷。做父母的應以身作則,盡養育、教訓和警誡的責任,一切本諸愛心,不可苛求。

   《馬》第五章教我們學到,被聖靈充滿的一個結果是信徒彼此順服。例如,一個被聖靈充滿的妻子,是順服丈夫的。這裏我們要來學,被聖靈充滿的兒女都願意順從父母的權柄。兒女的基本責任是在主裏聽從他們的父母。無論兒女是基督徒,或父母是基督徒,都沒有分別。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是為全人類而設立的,而不是單為信徒而已。

  主的命令是在主裏聽從。首先意思是兒女要聽從,態度就如他們聽從主一樣:他們的聽從像對主的一樣。第二,只要是與神的旨意相合,他們也當凡事聽從。父母若吩咐他們犯罪,就不應期望他們惟命是從。這種的情況他們就要禮貌地推辭,溫純地接受後果,不作報復。但在所有其他的情況下,他們都必須聽從。

  他們要聽從,是基於四個理由。第一,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基本原則是家庭生活的基礎。兒女不成熟、衝動、沒經驗,要順服父母的權柄,父母是年長的,凡事會較有智慧。

6: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新》在世:此誡命出現在申5:16(見出20:12),這「應許」是透過他們當時期待要得之「地」(即巴勒斯坦)表達出來的。申命記的經文當然不完全適用於以弗所的聖徒,所以此處的應用是比較廣泛的。

   《馬》第二個理由是合乎聖經。保羅引述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要孝敬父母(也參看申五16)。這個要孝敬雙親的命令,是十誡中第一條特別附帶祝福應許的。命令要求兒女尊重、敬愛、聽從自己的父母。

  第三個理由是命令為兒女的最大益處:使你得福。試想,沒有受過教訓和督責的孩童會是什麼樣子的!他會是很可憐的人,社會難以容忍。

  第四個理由是順服使我們可以健康到老:在世長壽。舊約時,猶太孩童聽從父母並不享長壽。在這福音時代,這並不是一條不破的規則。孝敬長輩不常帶來長壽,一個有責任感的兒子會英年早逝。然而,一般來說,操守的生活和順服會帶來健康長壽;而反叛的生活和鹵莽常使人無法享晚年。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新》不要惹…氣:作父親的必須放棄任何自以為可以不合情理地對待兒女的權利。

   《馬》對兒女的教訓後,緊接的是給父親的提示,以作平衡。他們不應惹自己兒女的氣,作無理的要求,不必要的嚴厲,又常愛嘮叨。反而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撫養兒女。

  教訓指管教、督責、言教身教並用。警戒指忠告、責備、訓斥。教導孩童,要在主裏面;就是照著祂在聖經中所揭示的旨意而施行管教,作祂的代表行事。

  衛素珊是十七個孩子的母親,其中兩個是約翰和查理衛斯理。她曾寫道:

  父母盡力使行己意的兒女馴服,就是與神同工,使一個靈魂得著更新、拯救的生命。父母放任兒女時,實在是作魔鬼的工,使信仰無法活出來,又不能彰顯救恩。所作的一切是咒詛自己的兒女,靈魂、身體永遠滅亡。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新》僕人:(新國際版譯作「奴隸」)新舊約聖經都提到有關奴隸制度與休妻(見申24:1-4)這類社會狀況的規定,這乃是人心剛硬的結果(太19:8)。這些規定並非鼓勵或寬容這些情形,而是神所賜下處理當時現實問題的一些方法。

   《啟》5~9:奴隸(奴僕)是當時社會中一種制度,富貴人家多蓄養奴婢。這制度雖不合神創造人的本旨,但已相當盛行。保羅的教訓常涉及怎樣處理奴僕和主人之間的關係,使雙方能和諧相處。他的教訓中要求作僕人的“聽從…肉身的主人”(5節),但也吩咐主人應善待僕人如一家人。

   保羅決非同意奴隸制度,而是根據當時實際需要說話。

   《馬》基督徒家庭第三(也是最後的)方面的順服,是僕人要聽從主人。保羅的用詞僕人,也可作奴僕。然而,原則可應用到所有僕人或雇員身上。

  雇員的首個責任是聽從他們肉身的主人。肉身的主人這詞提醒我們雇主在體力和腦力工作的管轄權,但他不能操縱屬靈的事,或控制良心上的事。

  其次,僕人要有尊敬的心。懼怕戰兢的意思不是畏縮的奴性和可憐的恐懼心,而是負責的尊敬心,和對主並雇主的敬重。

  第三,服務要誠心誠意,或說用誠實的心。我們賺取一小時的工錢,就應當做六十分鐘的工作。

  此外,我們的工作應當好像聽從基督一般。這句話表示不可分世務和聖工。我們所作的一切都當為祂,用意是討主喜悅,尊崇祂,吸引人歸主。生活上最卑下、平凡的工作,只要為神的榮耀,都是尊貴、可佩的。甚至是洗濯、清理工作!所以有些基督徒家庭主婦這樣說廚房的洗滌糟:“我在這裏一日三次服侍神。”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

   《馬》我們應當常常勤力,不但是當上司在看著的時候,而且要醒覺到我們的主常在看著。很自然地,當雇主出門的時候,僕人就鬆懈,但這是不忠誠的表現。基督徒工作表現的標準,不應隨著管理人員的所在地而改變。一次,有顧客要求基督徒售貨員給他額外的東西,勸售貨員說上司不在。但售貨員回答說:“我的主常常看著我呀!”我們作基督的僕人,應當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要真心求祂的喜悅。歐德曼說:

  這樣的想法,勞苦的價值就無法估量了。最卑賤的奴僕的工作,會被視為尊貴的事,以討基督的喜悅;發自內心的善意,竭盡心力,要得著主的稱許。

6: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馬》此外,我們工作時,也要甘心。不只是外表上的依從,而是內心充滿情感,十分開心,十分樂意。甚至上司專橫、過分、無理,我們的工作仍能夠完成,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這種超自然的表現能在我們活著的世上說出最亮的話。

6: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馬》使我們看凡事好像為基督作的一大動力,是主必賞賜行善的確據。不論一個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沒有分別。我們的主記下所有為祂而作的工,無論是合意的,還是不能接受的;我們的主必賞賜每個用人。

  要作些評論,來完結奴僕的注釋:

  1.新約沒有低貶奴僕,事實上,更把真信徒喻作基督的奴僕(6節)。然而,無論福音傳到那裏,虐待奴僕的事就在道德的改革下消失。

  2.新約較多談到奴僕,少談到君王。大概,這反映了蒙召的有智慧、能力、尊貴的都不多(林前一26)。大多數基督徒都來自社會和經濟上的低下階層。對奴僕的重視也表明大部分體力勞動者都可以前來享受基督信仰的美福。

  3.這些給奴僕的教訓的效用,在早期的基督教日子看見。在拍賣場上,基督徒奴僕常比其他奴僕賣得更高價。今天,對雇主來說,基督徒雇員應該比從未嘗恩典的人更有價值。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新》主人:保羅再次強調相互的態度(參5:21-6:4)。見多2:9註釋。

   《馬》作主人的也該受同一原則指導。他們應當公平、仁慈、誠懇;更甚的是要小心,避免用罵人、威嚇的言語。他們若在這方面約制,就總不會在身體上虐待僕人。要記得他們與為奴的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地上的顯赫或低微,在主面前都是一樣的。主人和僕人有一天都要在主面前交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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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現代人講求公平,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但基督的愛卻不同,可以怎樣行在家庭中?
6:1-4 若果我們真正相信基督,就會在家中,就是最熟識我們的人中常有好見證。父母與子女皆要向對方負責:即使父母的要求過分或不公平,子女也應該尊敬父母;即使子女不順服、不討歡心,父母也應該溫柔地照顧子女。當然,最理想的是基督徒父母和子女都體貼和愛對方,若雙方都放下自己的利益、彼此順服,理想是可能達到的。

老了,無用了——老人常這樣說,有時青年人也這樣說,你會如何說?
6:3 某些社會也能尊敬長者,敬重老年人的智慧,順服他們的權威,關心他們的福樂。這些是基督徒應該做的。老年人若能受到尊敬,長壽就是他們的福氣,而不是活受罪。

父母說話,短話長說,孩子埋怨,仍不間斷,所為何事?如果你作父母……
6:4 父母管教子女的目的是幫助他們成長,而非使他們惱怒或沮喪(參西3:21)。教育子女並非一樁易事,需要無限的忍耐,才能使子女在愛和尊崇基督中成長。情緒不穩或憤怒絕不應是懲罰子女的原因。父母要愛子女,對待他們如同基督對待所有的人一樣,這樣對子女的成長、對神的認識,都是非常有益的。

你看保羅如何為當時社會沒甚權利的奴隸說話……
6:5 奴隸在羅馬社會裡扮演重要的角色,當時的羅馬帝國內有數百萬的奴隸,很多奴隸和主人都成了基督徒,因此早期教會便要直接處理主僕關係的問題。保羅既不寬容又不譴責這個制度,卻教導主人和僕人當在基督家裡共同生活。當時的婦女、孩童和奴隸的權利甚少,在教會內,他們卻擁有一些社會所剝奪的自由。這裡保羅指出作丈夫、父母和主人的應該關心照顧妻子、兒女和僕人。

無論做甚麼,要像服事基督——在工作上?在生活上?我真能何事都從心裡做嗎?
6:6-8 保羅鼓勵我們在工作上要盡忠和負責。基督徒雇員對待工作,應該視基督為主管;而基督徒雇主,應該以公平對待下屬,尊重他們。即使老闆不在身旁監督,你是否仍竭盡所能地工作呢?你是否工作勤奮熱心?你是否將下屬當人看待而非視他們為機器呢?不管你為誰工作,也不管誰替你工作,最終應是討天父的喜悅。

世上地位各有分別,只有在一處是沒有分別的,就是……
6:9 雖然基督徒在地上的社會中,有階層的分別,但是在神面前卻是平等的。祂並無偏私,沒有哪個人比其他人更重要。保羅在腓利門書中也闡述了相同的觀點:作為主人的腓利門和作為僕人的阿尼西謀,在基督裡同為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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