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

20101009利未記8章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舊約聖經注釋/網路>

8: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5:在出埃及記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章,神給摩西詳盡的指示,吩咐他把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爲聖擔任祭司之職。現在,在利未記第八至十章,我們了解到摩西怎樣執行這些指示。他招聚會——祭司和百姓——到會幕門口,這是一個十分公開的授職聚會。

8:2 「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新》聖衣:見出39:1-31;40:12-16。大祭司事奉時所穿的聖衣,其細節可見出28:4-43。

  《新》膏油:見出25:6註釋。這膏油是用來膏抹帳幕、聖物及成聖的祭司(8:10-12、30);以後也用來膏抹官長及君王(撒上10:1;16:13)。又見出29:7註釋。

  《啟》聖衣:包括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和腰帶(出28:4),外袍只供以色列的大祭司亞倫和他的繼任者穿著。亞倫穿的以弗得是一件繡織的掛子,其他的祭司著的以弗得,則是用普通的細麻做成。以弗得用兩條肩帶相連披在身上。但是否遮住胸腹則不得而知。

  《啟》膏油:為供抹帳幕、聖物並膏大祭司之用(10-12、30節),後來也用來膏民中領袖與君王(撒上10:1;16:13)。

  《SDA》本章在時間上緊接《出埃及記》的最後一章。那一章記錄了帳幕的建立。此後插入了七章亞倫和他兒子在聖所供職以前所需要的指示。

  擔任祭司的第一個條件就是必須爲亞倫的後裔。家譜的記錄得到了精心的保存(代下31:16-19)。一個無法提供亞倫後裔合法身份的人不能擔任祭司(拉2:62;尼7:64)。

  第二個條件就是身體上沒有殘疾。任何殘疾和損傷都會阻礙亞倫的子孫接近祭壇,甚至進入聖所。作爲亞倫的後裔,他有權獲得供養,可以吃祭物中祭司當得的份,並得到部分的什一(利21:17-23)。祭司還不可有任何儀文上的不潔,也不可喝清酒或濃酒(利10:8-10)。

  祭司的特殊職能就是代表百姓接近上帝(利10:3;21:17;民16:5)。他們就站在聖潔的上帝和有罪的百姓之間。因此他們自己必須聖潔。在論述祭司工作的時候不斷地強調聖潔的問題。大祭司作爲祭司職分的核心,被稱爲耶和華的聖者(詩106:16)。繫於他冠冕的金牌上刻著歸耶和華爲聖(出28:36),說明他要擔當犯聖物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爲聖的(出28:38)。

  但大祭司和他的兒子們開始在聖所供職以前,要莊嚴地分別出來擔任這項工作。要在會幕門口用聖膏油膏亞倫,並用膏油灑他的兒子,舉行就職典禮。

8:3 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

8:4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

8:5 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8:6 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

  《新》用水洗了他們:在會幕院中(見出30:17-21)的洗濯盆(見8:11)裏洗。

  《SDA》著重生(多3:5)。他們不能爲自己洗,因爲他們無法提供上帝所要求的純潔。所以必須由別人來爲他們洗。

  當兄弟二人走向洗濯盆時,他們心裏一定深深體會到他們所做之事的重要性和意義。這不只是一次普通的沐浴,而是屬靈的淨化。亞倫無法爲自己除罪。必須有人來爲他做。

  6~9:摩西用水洗了亞倫和他兒子。跟著摩西給亞倫穿上大祭司的祭服:內袍、腰帶、外袍、以弗得、以弗得的帶子、胸牌、烏陵和土明、冠冕和聖冠。這套大祭司的服飾必定是莊嚴而有威儀的。

8:7 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SDA》沐浴以後,就給他穿上標他聖職的聖袍。這也是一個象性的舉動;所以他不可以給自己穿上衣袍。

  這時亞倫一定感到自己完全的無奈。難道他什麽都不能爲自己做嗎?難道一切都必須由他人爲他做嗎?他連冠冕都不能爲自己戴嗎?他可以比摩西做得更好。但這不行。亞倫必須服從上帝的命令。他必須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懂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能蒙上帝的悅納。他必須學會完全依靠的功課。上帝正在預備他擔任聖職,讓他穿上自己的義(詩132:9)。

  亞倫現在已穿戴齊全。他穿上帶著鈴鐺和石榴的藍色長袍,穿上以弗得,上面有兩塊刻著以色列人名字的美麗的紅瑪瑙,戴上有十二塊寶石和烏陵土明的胸牌,戴上帶有金冠和歸耶和華爲聖銘牌的冠冕。

8:8 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

8:9 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0 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

  《SDA》在膏亞倫以前,摩西按照上帝的命令先用油抹了帳幕和其中的器具(出30:26-29)。

  10~13:跟著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之成聖。他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不是彈在他的頭上);這是一幅美妙的圖畫,象聖靈滿溢地澆在主耶穌我們偉大的大祭司身上。跟著摩西給亞倫的兒子穿上內袍,束上腰帶,也包上裹頭巾。

8:11 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

8:12 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SDA》用油抹了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以後,摩西膏了亞倫。這是他擔任大祭司的加冕禮(見利21:12;參亞6:11-13)。膏油倒得很多,甚至流到亞倫的鬍鬚和衣襟上(詩133:2)。

8:13 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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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作為領袖的你,對自己有甚麼要求?
8章 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甚麼需要被潔淨,且被分別出來呢?雖然利未支派的人都被指派事奉神,但神惟獨揀選亞倫的後裔做祭司,他們只有潔淨自己,奉獻自己,才能享有獻祭的尊榮與責任,然後才可以教導百姓照樣行。

  本書8、9兩章所講的禮儀,是祭司受聖職的禮儀。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先用水洗身(8:6),穿上專為他們做的衣服(8:7-9),頭上澆上膏油(8:12);他們要按手在公牛頭上,然後宰了公牛(8:14),又要按手在兩隻公綿羊頭上,然後宰了公羊(8:18-19,22),表示聖潔是由神而來,並不是源於祭司。照樣,我們得到屬靈的潔淨,也不是因為有了宗教上的地位,乃是因神而得。不管我們在教會中地位有多高,我們的信仰有多久,今天只能倚靠神,屬靈生命才有活力。

以色列人中為甚麼需要祭司?
8:2-3 神要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參出19:6)。自從亞當犯罪以後,罪便使人與神隔絕,人就需要藉著中保使罪得赦。起初,在列祖時代(如亞伯拉罕與約伯時代),是由一家一族之主作他們的祭司,為全家獻祭。出埃及以後,神揀選亞倫和他的後裔作全民族的祭司。祭司站在神與人的中間,是全職的屬靈領袖,管理獻祭的事。只因人的軟弱犯罪,神才藉祭司制度使每個人和團體得以與祂和好。這種不完全的制度,在基督裡被成全了。耶穌基督親自作了我們的大祭司;現在,所有基督徒都可以藉著祂來到神面前。

烏陵、土明是用來求問神旨意的吧?我也好想有這兩樣東西,可以不可以?
8:8 烏陵和土明究竟是甚麼?我們對此所知很少,那可能是神用來指引百姓的寶石。大祭司將它裝在胸牌之前的口袋裡。有學者認為,烏陵可能表示對人的求問做出的答覆,土明則表示的答覆。大祭司以禱告求神指引以後,將寶石從袋中搖出來,神會使恰當的寶石掉出。另一種看法認為,烏陵和土明都是平面的小片,每片上面一邊是,另一面是。祭司將兩片都從袋中倒出來。如果兩片皆為的話,則表示神的答覆是肯定的;若都是的話,則表明結果是否定的,如果一是一否,則表示無答覆。神使用這種方法引導百姓,有一個明確的目的,就是要教導他們順從祂的原則。我們現在沒有烏陵和土明,因為有啟示全備的聖經,所以不必別出心裁,創設類似的方法來求神引導。

膏亞倫作大祭司有甚麼意義呢?神讓你有現今的地位又有何用意?
8:12 大祭司的職權是其他祭司所沒有的。獨有他在一年一度的贖罪日可以進入會幕裡的至聖所,為百姓贖罪,因此他是眾祭司的主管。大祭司乃是象徵著耶穌,是祂的預表,祂乃是我們永遠活著的大祭司(參來7:26-28)。

2010年10月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正中紅心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詩篇86篇11節)

  有人自稱神射手,他每次正中紅心,然而他總是在射出箭之後,才在箭頭周圍畫上紅心。如果我們不留意,就可能變成和那個自負的神射手一樣。

  我們很容易一意孤行,還認為按著自己的方式與本能所做的事,總是正確無誤,不偏不倚。即便事實是我們「正中紅心」的生活,根本是無的放矢。箴言14章12節說到:「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有時候,計畫報仇、積蓄錢財、追逐享樂,或者以吼叫回應別人的咆哮,可能我們覺得這樣做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上帝的方式跟我們的不同。祂的紅心已經定好了,有:「饒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慷慨地幫助有需要的人」、「活得討祂喜悅而非滿足己慾」、「甘受羞辱」。我們要禱告,求上帝「將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詩篇86篇11節)。我們也要重新瞄準目標,在一切言行上遵行上帝的教導。

  但是我們都需要一些幫助,瞄準正確的目標。感謝主,在上帝的話語中,真理已經顯明,紅心已經標示清楚。當我們把上帝的話語作為生活的「紅心」,我們會發現,每一次,我們都行在祂的道路上!JS

上帝賜下主聖言,
幫助指引前方路;
若是研讀且遵從,
我們不會入迷途。Sper

行在上帝的道路,正是我們生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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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共犯

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廿三21至23)

  我不是當年喊叫釘祂十字架的群眾之一;但我總是今日人群的一份子。群眾的力量不容忽視,古代皇帝生殺予奪絕對獨裁,卻也害怕群眾,深知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得人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但作為民眾的,卻對自己的力量往往漠不關心。

  人總有一種牢不可破的從眾心理。以為隨大流總不會犯大錯,法不壓眾嘛,大家都錯,沒法判罪,於是誰也沒有罪。更多阻礙歷史和心靈進步的力量不在於人民的敵視,而在於人民的跟風。

  我也許只是站在人群中保持沉默,或是旁觀,明哲保身,苟且偷安。我們在人群中一再犯惰性的罪:各顧各,耽於安樂,不願意挺身而出反潮流;缺乏道德勇氣說真話,不肯為真理受苦。希冀總會有人來出頭,為我承擔責任,免得可能損害自己的利益。於是該講的話不講,該做的事不做。

  當年的群眾,無論是呼喊,或是沉默的,都沾上了主耶穌的血。我們今日仍常重演當日群眾所做的嗎?      ~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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