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

20120214約翰福音5章19-4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5: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新》能:因著耶穌的身分與本性,祂若不倚靠神,就不可能作甚麼。

   《啟》19~47:都是耶穌為17節所說的話作的解釋。神已經賜生命和將來審判死人的權柄給了祂。今天能在癱子身上行的事,將來也可行在全人類身上。祂作事,包括現在的工作和對人類的最後的救贖,都是遵行神的旨意,照著神的辦法。

   《馬》耶穌和父神的關係非常緊密,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這不是說子沒有能力憑自己作事,而是因為祂與神緊密的關係使祂只作那些祂看見父所作的事。主耶穌聲言自己與父平等,但並沒有離父而獨立。雖然祂全然與父平等,但卻不自為一體。

  主耶穌真的希望猶太人將祂看作與神平等。一個普通人若自稱能作一切神作的事,豈非一個笑話。但耶穌聲稱祂看見父所作的事,若是真的,祂必須不斷的與神接觸,才知道天上所發生的一切事。而耶穌更說祂作看見父所作的一切事,換言之,祂聲明自己是與神平等。祂是無所不能的。

5: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新》父愛子:因此父向子啟示了祂的計畫和目的,而子則順服地遵行出來。

   《新》更大的事:就是子使死人復活和審判人的作為(見以下數節)。

   《馬》父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子看,顯出父對子的愛。耶穌不單只看見,更能做這一切的事。祂繼而指出神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人們希奇。眾人早已看過耶穌施行神蹟,祂剛剛治好一個殘廢了三十八年的人,而他們將要看到比這更叫人希奇的事。第一件是叫死人復活(21節),第二件則是審判人類(22節)。

5:21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新》父怎樣叫死人起來:這在猶太人當中是一種堅強的信念。他們也相信,神不會把這種權柄賜給任何人。耶穌在這裏宣稱,祂有一種祂的敵人認為只屬於神的特權。

   《新》子…使人活著:可能是指基督在此時此地可以賜人豐盛的生命,雖然亦可能是指將來的復活(見11:25-26)。

   《馬》本節也清楚地指出子與父是平等的。猶太人控告耶穌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耶穌並不否認,更提出各樣重要的證據,證明祂與父是一體的。正如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若耶穌只是一個普通人,會有這樣的能力嗎?相信這也不用多問了。

5:22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新》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猶太人相信父神是世界的審判者,因此這種教訓對他們來說是異端邪說。

   《馬》新約教導我們父神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主耶穌要完成這任務,祂必須要有完全的知識及絕對的公義,能辨察人心裏的思想和動機。世界的判官站在這群猶太人面前,申明自己的權利和地位,這群人卻不認得祂,真是奇怪。

5: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馬》本節說明神賜權柄予祂兒子叫死人復活,審判世界,為的是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節,是聖經其中一節最清楚證明主耶穌基督的神性的。整本聖經教導我們只能敬拜神。十誡中,人除了獨一的真神以外,不可有別的神。聖經又教導我們,人要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唯一的解釋就是耶穌基督便是神。

  很多人自稱敬拜神,卻否認耶穌基督是神,只認為祂是一個好人,比歷史上任何一個人更加神聖,似神一樣。然而,本節展示耶穌基督與神絕對平等,要求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神一樣。一個人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父。人只稱愛神,而不以同樣的愛去愛主耶穌基督,是毫無益處的。你若先前從未曉得耶穌基督是誰,請細嚼本節。請記著這是神的話,接受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這榮耀的事實。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新》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信心與生命是相連的(參20:31)。

   《新》有永生:這是現在就可以擁有的(見3:15註釋)。

   《新》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信徒已採取了那決定性的行動,他就不再屬於死亡了。

   《馬》在前文的論述中,我們知道主耶穌有賜人生命的權柄,並受託要施行審判。現在我們可以前來認識,人如何從耶穌得到屬靈的生命,並逃避審判。

  這是聖經其中一節常被人用來傳福音的經文。無數人因為本節經文而得著永生。經文為人所鍾愛,無疑是因為它清楚直接的道出得救的方法。主耶穌以「實實在在」開始本節,叫人留意祂說話的重要性。祂以個人的方式宣佈說:

  「我……告訴你們。」現在神的兒子個人、親密地和我們說話。

  「那聽我話」,聽耶穌的話不單只是聽那麼簡單,更要接受、相信及服從。很多人都聽過福音,但若無其事。主耶穌這裏說,人一定要接受祂的教導是出於神的,相信祂真是世人的救主。

  「又信差我來者的」,信神固然重要,但一個人得救是否只囗稱信神即可以?很多人自稱信神,但他們的生命毫無改變。一個人要得救,一定要相信神,並祂差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但他要信神些什麼呢?他要信神差主耶穌來作世人的救主。他要信神一切有關主耶穌的說話,包括祂是獨一的救主,只有靠祂在加略山上的工作,罪才能除掉。

  「就有永生」,這裏不是說信的人將有永生,而是現在就有。永生就是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永生不只是一個持續到永遠的生命,且是一個有(較高)素質的生命。永生是救主的生命,傳給凡相信祂的人;永生是人重生後所得的屬靈生命,與他肉身出世時所得的自然生命相對。

  「不致於定罪」,相信的人現在不被定罪,將來也不會。凡相信主耶穌的人不致於定罪,因為基督已在加略山上付上罪的代價。神不會要兩次的贖價。基督已為我們付上了,這已足夠。祂已完成這工作,沒有多餘的工夫可做,基督徒不會因自己的罪受永遠的審判。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相信基督的人經過了屬靈的死而進入屬靈的生。在相信之前,人在罪和過犯中死了。他死了,沒有愛神,沒有與主相交。但當他相信耶穌基督,神的靈便住在他裏面,有著屬神的生命。

5:2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新》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這句話不單是指將來的復活,也是指基督現在就賜人生命的這個事實。靈性已死的人,若聽見祂的話,就可以從祂領受生命。

   《啟》耶穌指的不只是祂的復活,祂現在就能給人生命。凡是心靈枯乾陷在死亡黑暗中的人,若聽信福音,就能得到新生命。

   《馬》在第五章中,這是主第三次說實實在在,也是約翰福音第七次出現此語。當主耶穌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祂指的不是一小時,六十分鐘的小時,而是祂在世上的時光。

  本節中的「死人」指的是誰呢?誰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並且就要活了呢?這可能是指耶穌在公眾傳道時叫他們復活的死人。但這裏可有更深的解釋:死人是指死在過犯、罪中的人。福音傳開時,他們聽見神兒子的聲音,當他們接受福音,相信救主,便出死入生了。

5: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新》在自己有生命:要明白這句話,必須參照舊約聖經的背景,其中說到生命乃屬乎神,是祂所賞賜的禮物(申30:20;伯10:12;33:4;詩16:11;27:1;36:9等)。子已經蒙父賜給祂父本身所有同樣的生命(又參約壹5:11,有關人所得的益處)。

   《馬》本節闡明一個人如何從主耶穌得生命。正如父是生命的源頭及施予者,祂宣佈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又能把生命給人。這句再次明顯的證明基督的神性和與父平等的地位。人不能說他在自己裏頭有生命,每個人的生命都是被賦予的,而父神和主耶穌則不然。從亙古到永遠,祂們都有生命在裏頭,這生命並沒有起頭,除祂們以外,並無其他生命的源頭。

5: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新》行審判的權柄:由父賞賜給子。

   《馬》神不只頒佈了子在自己有生命,也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成為世界的判官。賜耶穌這權柄的理由是因為祂是人子。主耶穌是神兒子,也是人子。神兒子的稱呼叫我們記得主耶穌是三位一體之一,是神本體其中一位位格。身為神兒子,祂與父和聖靈平等,祂又賜予生命。祂同時也是人子,來到世界為人,住在人中間,代眾人死在十字架上。祂來到世間為人,被人厭棄,釘死在十字架上。當祂再來時,會審判祂的敵人,在這個曾欺凌祂的世界中得榮耀。因為祂是神又是人,祂最適合成為世界的審判官。

5:28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新》28~29:這是指將來神要使死人復活說的。

   《啟》到主來的時候,死了的人都要復活。

   《馬》當基督強烈的表示祂與父神平等時,那群正在聆聽的猶太人一定非常希奇。耶穌當然知道他們腦裏的思想,故叫他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然後再告知他們一些更驚人的事。不久之後,那些躺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若不是神親自預言一日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這真是多麼愚昧可笑的話!只有神才能支持這樣的一個宣言。

5: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新》行善的…得生,作惡的…定罪:正如聖經一貫的教訓所言,審判是基於行為;而救恩是神所賞賜的禮物,是因著人的信心而賜給人的(參5:24)。

   《馬》所有死人有一天都要復活,一些復活得生,一些則被定罪。這是多麼嚴肅的事實。每一個曾經活過或將會活的人都要歸入這兩類之中,別無他途。

  本節並不是說那些曾經行善的人,會因著他們的善行而得救,而曾經作惡的則因著其惡行而被定罪。一個人得救不是因為行善,但他行善是因為他已得救了,好行為不是救恩的根源,而是其果實,不是因,而是果。作惡的指的是那些從未信靠主耶穌的人,在神眼中,他們的生命終被視為惡的。他們將復活站在神面前,被判永遠滅亡。

5: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新》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耶穌強調祂是如何倚靠父(參5:19註釋)。祂只是根據祂從父所聽見的去審判,這樣就使祂的審判公平無私。

   《馬》「我憑自己不能作什麼」這句似是說主耶穌沒有能力單靠自己做事。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耶穌與父神緊密的聯合在一起,祂不能單獨行事,不能單憑自己的權柄、能力去做事。救主的心思並沒有任何執意,祂的一舉一動完全順服父神,祂和父的關係和諧,與父完全的契合。

  一些假師傅常引這節,聲稱耶穌基督不是神。他們認為耶穌不能憑自己做什麼事,那麼,祂只是一個普通人。但這節經文的信息正好相反。人能隨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不管符合神的意思與否。但因為耶穌的身分不同,祂不能這樣做,不是體質上不能,而是道德上的不能。耶穌有能力做任何事,但祂不能做壞事、錯事。若祂為自己做了一些不是父神旨意的事情,那就是祂的錯。這節經文將耶穌與歷史上任何一個人分別出來。

  因為主耶穌聽從父神,每日接受祂的指示,祂的思想、言語、行為,也與父一樣。這裏審判一詞不帶法律上的意思,不是指判決法律上的案件,而是辨別什麼合適耶穌去做,去說。

  因為救主沒有任何私心,祂能作公平中肯的決定。祂的目標就是要討父的喜悅,遵行祂的旨意,並沒有東西能阻撓祂。故此,祂的判決不會因祂的利益而偏袒了。我們的意見及教導常常受我們的意向及所相信的東西所影響。但神的兒子不會這樣,祂的意見及判決不會偏私。祂全沒偏見。

5: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新》31~47:這段經文強調以下不同類型的見證(見1:7註釋):施洗約翰的(5:33);耶穌工作的(5:36);父神的(5:37);聖經的(5:39);及摩西的(5:46)。

   《新》耶穌為自己所作的見證,需要神所有的啟示來支持;否則,祂的見證就不真。

   《馬》在本章的其餘部分,主耶穌基督描述有關祂神性的見證。當中包括施洗約翰的見證(32-35節),祂工作的見證(36節)、父的見證(37-38節),及舊約聖經的見證(39-47節)。

  首先,耶穌概述見證一事。祂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這絕不是說耶穌曾講了一些假的說話。祂只是指出一個簡單的事實,一個人的見證在法庭上是不足為證的。神的聖諭要求最少有兩至三個見證人,才能作出一個有效的判決。主耶穌將舉出不止兩三個,而是四個見證,證明自己的神性。

5: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新》另有一位:父為子作見證。猶太人或許不接受這樣的見證,但這種見證卻是最重要的見證。

   《馬》本節到底是指施洗約翰,是父神,還是聖靈?有人相信另有一位指的就是施洗約翰,本節是與後來三節連在一起的。一些人則相信主耶穌所說的見證,就是聖靈為祂所作的見證。而我們相信「他」是指父的見證(新英王欽定本的翻譯者認為「他」是指神性的)。

5: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新》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指猶太領袖委派去見施洗約翰的代表團(見1:19)。

   《新》他…作過見證:施洗約翰的見證是重要的,當然,他的見證與父的見證不能相比。但假若猶太人相信約翰的見證,他們就會相信基督,也就能得到拯救了。

   《馬》耶穌在介紹完最重要的見證人祂的父後,便轉到約翰的見證。祂提醒那群不信的猶太人,以往曾差人到約翰那裏,聽他要說什麼,而約翰的見證都是關於主耶穌基督的。約翰沒有叫人歸向自己,而指示人到救主耶穌那裏,他為那位本身就是真理的作過見證。

5: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馬》主耶穌提醒在聽道的人,祂稱自己與神平等,並不是單純靠人的見證。若只是這樣,那麼祂的聲稱就很難成立了。但祂指出施洗約翰的見證,因為他是神所差派的,見證主耶穌就是彌賽亞,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祂繼續說:「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主耶穌為何花這麼多唇舌對猶太人說話呢?祂何不單單的顯出他們的不是而表明自己是對的呢?主耶穌並沒這樣做,祂將這些奇妙的實情說給他們聽,為要叫他們明白祂是誰,好叫他們相信祂就是所應許的救主。從本節中,我們看見主耶穌那顆充滿愛和溫柔的心。祂對這群恨祂的人說話。雖然他們將用盡各樣的方法奪去祂的性命,但主心中對他們了無仇恨,祂只愛他們。

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新》約翰是:希臘文「是」字用的是過去式的時態,這可能顯示約翰已經死去或至少在監牢裏。無論如何,他的工作已經完畢。

   《新》點著的明燈:約翰付出很大的代價,來發出這樣的光輝。

   《新》暫時:猶太領袖們從未真正明白約翰所傳的信息,他們對約翰的反應,最多不過是暫時和浮淺的。

   《馬》這裏主褒揚施洗約翰,稱他是一盞點著的明燈。他為人熱心,在傳道的工作上將光帶給別人。在引領人到耶穌那裏的過程中,他耗盡了自己生命的。起初,猶太人到施洗約翰面前聚集,他們覺得約翰很新奇。當這個陌生人走進他們的生活圈子,他們也出去聽他。他們只暫時接受約翰,歡迎他成為他們的宗教老師。

  他們溫情地接納約翰後,為何卻不接受約翰所傳的那一位呢?猶太人只是暫時歡喜,卻無悔改。他們立場並不堅定。他們接受了那位先驅,卻不接受真正的王者。耶穌高度讚揚約翰,任何基督的僕人若能稱為一盞點著的明燈,那表示神兒子衷心的嘉許他。願我們每一位愛主耶穌的人都渴望能成為祂的火焰,燃燒自己,將光帶給世人。

5: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新》事:指耶穌的神蹟,可同時證明祂的身分及祂屬天的使命(見10:25)。

   《馬》約翰的見證不是基督神性的最大證明。父給祂所行的神蹟也見證祂,證明祂真是父所差來的。神蹟本身不能證明神性。聖經中獲神賜能力行神蹟的人彼彼皆是,我們也讀到邪靈有能力行超自然的奇事。但主耶穌所行的神蹟與別不同。首先,祂自己有能力行這些大能的事。雖然其他人能行神蹟,卻不能將能力授予別人,叫別人行神蹟。主耶穌不單能行神蹟,而且能給門徒行神蹟的能力。再者,我們的救主所作的事,就是舊約預言有關彌賽亞的事。最後,主耶穌所行的神蹟在性質、範圍及數量上都是獨一無二的。

5: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新》父也…作過見證…他的聲音:可能是指父神曾在聖經中說話(見5:38-39)。父神也在耶穌受洗時發出過認可的聲音(計太3:17)。

   《新》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可能是指猶太人對耶穌真正的身分缺乏屬靈的認識。

   《馬》37~38:主再次提到父為祂所作的見證。這見證也許是指主耶穌受洗時所作的。那時,耶穌受洗後,有父的聲音由天上來,指出耶穌是祂的愛子,祂所喜悅的。而從主耶穌的一生、傳道的工作及所行的神蹟中,父也為祂作過見證,證明祂就是神的兒子。

  不信的猶太人從來沒有聽見神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因為他們並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裏。神透過祂的道─聖經,與人說話。縱然猶太人擁有舊約,但卻不讓神透過聖經與他們說話。他們的心剛硬,充耳不聞。

  他們從來沒有見過神的形像和位格,因為他們不信神所差來的那位。父神並無任何人肉眼能見到的形像或形狀。神是靈,是不能看到的。但神以主耶穌基督的位格向人類啟示自己。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實實在在的見到神的形像。不信的人只以為耶穌正如他們一樣是一個普通人。

5: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新》你們不信:猶太人不明白神所說的,這從他們不相信耶穌的事上可以看出來。

5:39 你們查考聖經(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新》你們查考聖經:(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你們努力查考」)猶太領袖們研讀聖經是極其仔細的。雖然他們對聖經的文字本身這麼崇敬(見太5:18-21註釋),卻認不出聖經為祂作了最偉大見證的那一位。

   《馬》本節的頭一部分有兩個解法。首先,主耶穌可能是叫猶太人去查考聖經;另外,祂可能只是單單道出猶太人查考過聖經這事實。他們查考聖經,因為他們以為單憑擁有聖經,就有永生。兩個解法都說得通。主耶穌很可能只單道出事實,猶太人查考聖經,以為這樣做便有永生。我們不明白舊約聖經關於彌賽亞來臨的預言,指的就是耶穌。雖然人手裏握著聖經,卻如此盲目,真是可悲。但主耶穌這樣的對他們說了一遍之後,他們仍拒絕接受祂,就更不可原諒了。請細心留意本節的下半部:「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簡單說,舊約的主旨就是基督的降臨。任何人研讀舊約時錯失這主旨,他便錯過了最重要的部分。

5: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馬》猶太人不肯到基督那裏來得生命。他們不肯接受耶穌的主要原因,不是他們不明白福音,也不是他們發覺耶穌不足信。在主耶穌裏頭並沒有任何東西阻撓他們,使他們不能相信祂。最重要的原因是人本身的意願。人愛自己的罪多於愛救主,他不願放棄罪惡的行徑。

5:41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新》從人來的榮耀:耶穌不接受人的讚美,也不靠從人來的見證(5:34)。

   《馬》主斥責猶太人不肯接納祂,但不想他們以為他們不榮耀祂,祂就介懷。主來到世界,不是要受世人的稱讚。主不看重,也不倚賴他們的讚美,祂要的是父的稱許。縱然人拒絕祂,這也不減損祂的榮耀。

5:42 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 神的愛。

   《新》神的愛:可能是指神對他們的愛,或他們對神的愛。很可能是後者,但人對神的愛,是回應神對人先發的愛(約壹4:19)。

   《馬》這裏追溯人為何不肯接受神的兒子。這些人心裏沒有神的愛,他們愛自己多於愛神。如果他們愛神,他們會接受神所差來的那一位。但他們拒絕了主耶穌,顯出他們對父神全沒半點愛。

5:43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新》43~44:猶太人只是專注在人的身上。他們只顧追求自我的利益及人的稱讚,這顯明他們並不接受從神而來的那一位,因此他們錯失了從神而來的稱讚。

   《啟》耶穌是聖經預告要來到世間的救贖者,祂現在已生活在人中間。人若按正意查考聖經,應該接待耶穌,接受祂為神的兒子,尊敬祂,聽祂的教訓;可是人並沒有接待奉父的名而來的耶穌,反倒接待奉自己的名來的別人。

   《啟》別人:指假基督(參可13:6、21)。

   《馬》主耶穌奉祂父的名來,祂來到地上是要行父的旨意,榮耀父,並在凡事上遵從父。人若是真的愛神,他們自會愛那位在言行上都討神喜歡的人。

  主耶穌預言有別人將會奉自己的名來,猶太人會接待他。一方面,耶穌所指的會是很多在祂以後出現的假師傅,他們希望他得到舉國的人的專崇。或許耶穌是指歷代以來那些錯謬的異教領袖,他們自稱是基督。但主最有可能是指敵基督。將來有一日,猶太人中將出現一位自立為王的人,自稱是神,要人敬拜他(帖後二8-10)。大部分猶太人都接受這敵基督為他們的統治者,結果他們將會受神嚴厲的審判(約壹二18)。

5: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 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馬》主再列舉猶太人不接受祂的另一個原因。他們著重同輩之間的嘉許多於神的喜悅。他們懼怕離開猶太教後,朋友給他們的閒言。他們不敢忍受跟從耶穌所帶來的痛苦,不願為人所責難。一個人要是害怕他人的所言所行,他便不能得救。人要相信主耶穌,他得要尋求神的喜悅多於人的嘉許,他要來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

5: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新》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摩西:猶太人以依附摩西為榮,因摩西是頒布律法的偉人。因此當耶穌說摩西本人也將在神面前控告猶太人,就大出他們的意料之外。

   《馬》主不想在父面前告這群猶太人。當然祂能控訴他們很多罪名。但祂不用這樣做,因為摩西的書已足夠控訴他們了。他們為舊約,尤其是摩西所著的五經而感到自豪,又為這經賜給以色列而驕傲。但他們卻不遵從摩西的話,如第46節所述。

5: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新》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所有新約聖經的作者都強調(或假設)說,當人正確地閱讀舊約聖經時,就會知道舊約是指向基督(參路24:25-27、44)。耶穌把這個真理具體地應用到摩西的書上(如見創49:10;出12:21;利16:5;民24:17;申18:15等註釋)。

   《啟》聖經的目的要人認識神和祂救贖的計劃,這計劃已在耶穌身上實現。猶太人所相信的摩西的書,也就是舊約聖經,正是神為祂的兒子耶穌所作的見證。

   《馬》主耶穌視摩西的書與自己的話等同,有相同的權柄。我們記得「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無論讀舊約或新約,讀的都是神的話。猶太人若真的信摩西的話,他們也會相信主耶穌基督,因為摩西的書上有指著基督來臨的話。例如申命記十八章15及18節說: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這段經文中,摩西預言基督的到來,叫猶太人當祂來時要聽從祂。現在主耶穌來到,猶太人卻不接待祂。故此,耶穌說摩西會在父前控告他們,因他們佯裝相信摩西,卻不照他所吩咐的去行。主說他指著我寫的話清楚的指出舊約論到祂的預言。奥古斯丁言簡意賅地說:「新約在舊約中隱藏,舊約在新約中揭示。」

5:47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馬》若猶太人並不相信摩西的書,那他們也不會相信耶穌的話。舊約和新約之間有著緊密的關係。一個人若懷疑舊約的啟示,他也不會接受主耶穌所說的話是啟示。人若攻擊聖經中某部分,或遲或早他也會懷疑其他部分。金爾說:

  主所暗示的當然是指摩西五經─聖經中遭最猛烈抨擊的部分。但很奇怪,依我們的記錄看,主耶穌引述這部分比別人都多。似乎早在五經為人抨擊之前,主已認可五經的真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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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法利賽人明明看見了耶穌所行的,卻定意不信;你也“看到聽到”祂,你……
5:17-30 耶穌自認與父神同等,無疑是自稱為神。祂不容許我們相信神卻否認神的兒子(5:23)。法利賽人稱神為父,但耶穌宣稱自己與神有獨特的關係。面對耶穌,法利賽人只有兩個選擇:相信祂,或控告祂犯了褻瀆的罪,可惜他們選擇了後者。

人都說神的旨意是最好的,我時常尋求,但如何才可以明白祂要我怎樣做呢?
5:19-23 耶穌與神合而為一,照神的旨意而活;同樣我們與耶穌認同,也必尊敬祂並照祂的旨意而活。我們可以藉著兩個問題:“耶穌會怎樣做?”、“耶穌希望我怎樣做?”來幫助自己作出正確選擇。

信耶穌仍要面對死亡,你,怕死嗎?是有太多捨不得?或是……
5:24 當你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便得著永生——與神永遠活在一起。由那一刻開始,你就有了新生命(參林後5:17)。你仍會面對肉身的死亡,但耶穌再來時,你的身體將會復活,永遠與神同在(參林前15章)。

死人已死,如何可以聽?你明白耶穌所說的死人是指……
5:25 “死人”是指靈性上已死的人,他們要聽見、明白、接受耶穌(道)而得永生。耶穌也論到肉身的死亡,祂在世上時曾叫死人復活;祂再來時,所有“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帖前4:16)都要復活,與主相遇。

如果沒有主,我……如果離了你,我……
5:26 神是生命的源頭,是創造者,無論現在或將來離了祂就沒有生命,我們的生命是祂所賜的(參申30:20;詩36:9)。由於耶穌與創造者永遠同在,祂也就是生命(參14:6),藉著祂我們可得永恆的生命(參約壹5:11)。

彌賽亞來的時候有三個兆頭,不妨猜猜你自己知道多少?
5:27 舊約中,有三個彌賽亞來臨的兆頭,約翰表明耶穌已成就了這三個兆頭。作為神的兒子,耶穌承受一切的能力和權柄(參5:27;但7:13-14);瘸腿的、患病的得醫治(參5:20,26;賽35:6;耶31:8-9);死人復活(參5:21-28;申32:39;撒上2:6;王下5:7)。

中國有一句老話“人死如燈滅”,很多人因此只看重今生的日子,你的看法是……
5:29 敵對基督的人同樣復活,但他們會被神審判定罪,永遠與神隔絕。許多人只希望在世上活得開心而忽略神,只把“死亡”看作人生的終結。耶穌要讓他們知道,死後還有審判。

祂是生命源,祂賜人永生,你道祂是誰?
5:31-40 耶穌自稱與神平等(5:18)、能賜人永生(5:24)、是生命的源頭(5:26)並審判罪人(5:27),這些都清楚說明耶穌就是神,這似乎是難以相信的宣稱,卻有施洗約翰為此作見證。

聖經話語,你好像知道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只是不曉得你看它是一堆知識還是……
5:39-40 宗教領袖知道聖經所說的一切,卻不能把聖經的話語應用在生活上;知道經文的教訓,卻看不到經文所指的彌賽亞;知道規條,卻忽略了救主。他們沉迷於自己的宗教系統,拒絕讓神的兒子改變自己的生命。不要讓自己沉迷於“宗教”而忽略了基督。

人家的讚美,好;神的喜悅,也好;只是好像前者比較實際,所以我……
5:41 你渴求誰的榮耀呢?宗教領袖在以色列享有崇高的地位,耶穌卻毫不重視這等榮耀,只注重神所賜予的榮耀,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則。即使世上最高的統治者讚許我們的作為,如果神不悅納,也於我們無益;相反,神讚許我們,縱使其他人不以為然,我們仍然可以滿足。

法利賽人有他們所守的一套,且以之為榮,今天你以何事為榮?會為了自己而忘掉神嗎?
5:45 法利賽人一直以作為祖先摩西的忠實信徒為榮,對於摩西的每一條律例,都緊緊地遵從其字面意思,甚至自己加上一些規條。耶穌說摩西會控告他們,必然叫他們發盛怒。摩西預言過耶穌(參創3:15;民21:9;24:17;申18:15),但耶穌來時,這些宗教領袖卻拒絕相信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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