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20120711哥林多前書7章1-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哥林多人曾寫信問保羅一連串難題(見8:1;12:1)。

   《新》男不近女倒好:(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男人不結婚倒好」)因當地的艱難(7:26)。保羅在別處(弗5:22-33;西3:18-19;提前3:2、15;5:14)極其重視婚姻;他甚至在提前4:1-3指出,禁戒嫁娶是末世背道的一項記號。另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保羅又再引述哥林多人的口號(見6:12-13、18等註釋),然後在7:2予以駁斥,指出性關係是正常婚姻生活的一部分。

  《馬》到此為止,保羅處理的問題是別人親囗告訴他有關哥林多教會的一些不當情況。如今他要回答哥林多聖徒向他請教的問題。第一個問題關於婚姻和獨身。他首先定了大原則,就是男不近女倒好。這裏近女是指肉體上的關係。使徒保羅並不是表示不結婚的比結婚的聖潔;只是說明任何人如希望專心一意服事主,不結婚會較好。以下經文進一步解釋這點。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新》淫亂的事:例如當時在哥林多城附近山上(上哥林多城),亞富羅底特神廟所蓄養的廟妓,一度曾達千名之多。

   《啟》讀本節聖經須明白保羅寫信時所面對的緊張情勢,以及他對陷入了禁慾生活中的信徒的關懷。從表面看,他好像並不贊成結婚,只把結婚當作解決淫亂問題不得已的手段。但事實上,他在本節肯定婚姻生活是完全正常且合法的,並禁止已婚信徒對婚姻存否定觀念,實行禁慾(3-7節)。

  《馬》不過,保羅承認獨身的人會面對很大的試探,引誘他們陷入不潔。因此,他為上述的話加上註腳:“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一句,是指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本節所確立的原則是神對祂子民的命令,由古至今都一樣,一個人應該只有一個配偶。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新》合宜之分:夫妻應有正常的性關係。長期分房剝奪了配偶正常的權利,易使配偶受誘惑。

   《啟》3~4:男女締訂婚姻盟約之後,已把自己給了對方,便不再有主張自己身子的完全權利。禁慾有同剝奪對方應有的歡好權利。

  《馬》在婚姻關係下,配偶雙方都有婚姻生活的責任,當合宜地待對方,因為兩者是互相倚靠的。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的意思是:“丈夫當按丈夫應盡的本分對待妻子。”當然,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請留意保羅在這題目上何等敏銳周到,毫無半點粗鄙庸俗。這與世人何等不同!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新》妻子沒有…丈夫也沒有:夫妻二人享有同樣的行房權利,在這方面完全互屬對方。

  《馬》在婚姻關係裏,妻子會倚賴丈夫,而丈夫也倚賴妻子。為要遵從神對這聖潔的聯合關係的吩咐,丈夫與妻子必須認識他們是互相倚賴的。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新》不可彼此虧負:在房事上要彼此滿足對方。

   《新》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在房事上受到配偶虧負的基督徒,有可能受撒但引誘而行淫,神給人正常的性慾是很強的。

   《啟》方妻分房須雙方同意,且須有正當的理由(例如禱告、禁食),時間不可過長。如果超出人性能忍受的極限,會給撒但以可乘之機。

  《馬》翟斯田遜寫道:“說得明白點,這裏的意思是,如果配偶的一方希望有性行為,另一方就應按需要而答應對方。這種對性關係切實的態度,使夫婦在他們的婚姻關係上感到十分滿意。因為他們的關係真摯相誠,而不是基於一些表面或不能實現的理想。”

  也許在哥林多信徒當中,有部分在初信時以為婚姻生活的親密關係,與基督徒的聖潔不相稱。保羅打算從他們的思想中除掉這觀念。他肯定地告訴他們,基督徒夫婦不可彼此虧負;不可否定配偶對另一方身體所有的權利,只在兩種情況下有例外。首先,這種節制必須是兩相情願,讓丈夫和妻子可以專心禱告。第二個情況是節制只可以是暫時的。以後夫妻仍要同房,以免撒但趁著他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他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新》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婚姻雖好,且合神的計畫,但在哥林多艱難的情況下卻不是必須行的(見7:26)。在另一種情況下,保羅鼓勵「年輕的寡婦嫁人」(提前5:14)。

   《啟》這話:指暫時分房。保羅容許(“准你們”)信徒這樣做,但不以此為定規(“命你們”)。信徒仍應尊重婚姻生活。

  《馬》本節引起很多猜測和爭議。保羅說:“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有人認為這是指保羅並不認為剛才說的是神的默示。這種解釋站不住腳,因為他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聲稱,他寫給哥林多信徒的話是主的命令。我們認為,保羅的意思是在一些情況下,配偶雙方暫時避免性行為是沒有問題的,但這種節制是許可,而不是命令。基督徒不一定要禁慾才能夠專心禱告。其他人認為本節是指整個婚姻觀念,就是說基督徒可以結婚,但這並不是命令。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啟》保羅的婚姻情況,聖經中無詳細資料可考,只知道他專心傳道,獨自一人,沒有妻子陪伴(參9:5)。他可能終生未結婚,也可能妻子早逝,或在他與猶太教信仰脫離後,專一事奉基督,妻子別他而去。他對婚姻的重要有深刻了解,決非一個厭惡結婚的人。

   《啟》像我一樣:指像保羅一樣過著獨身的生活。有的人有結婚和做父母的恩賜,有的從神領受獨身的恩賜,有人且為天國的緣故自閹(參太19:12)。

  《馬》保羅開始提醒那些沒有結婚的人。首先,明顯他認為守獨身的狀態較為可取。但他承認只有在神賜能力時,才可以達到這地步。當他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時,從上、下文明顯可知,他是指守獨身。至於保羅是否一直守獨身,抑或他在寫這信時已是鰥夫,意見甚為紛紜。不過,就這裏的討論,算是真能找到定論,也不必要。當保羅說“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時,他表示神施恩使一些人可以守獨身,而同時明確地呼召其他人進入婚姻關係。這是個人問題,沒有合用於所有人的概括規條。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馬》因此,他提醒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要常像他一樣。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馬》不過,如果他們禁止不住獨身的狀態,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這種慾火攻心的狀態,會導致極大的危險,使人陷在罪中。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新》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保羅引述主耶穌在世傳道時所賜的命令,叫夫妻不可離異(太5:32;19:3-9;可10:2-12;路16:18)。保羅可能是從其他門徒那裏聽到這些命令(參加1:18-19),也可能是主耶穌親自給他的特別啟示。

   《啟》10~11:夫妻不可離異是主耶穌的命令,見《馬可》10:2-12;《路加》16:18。夫妻一方離開另一方,不可以再結婚;若要結婚,寧可與原來的配偶和好。婚姻盟約神聖,必須信守。

  《馬》隨後兩節經文是對已經嫁娶的人說,而兩者都是信徒。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付。保羅的意思是,他這裏的教訓,其實主耶穌還在地上時已經教訓過了。在這問題上,基督已有明確清晰的命令。例如,他指出除了因為不忠的緣故,離婚是不可以的(太五32;一九9)。保羅的總體指示就是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新》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保羅本著基督的命令推論:已分居或離婚的夫妻不可再婚,而當復合;顯然最理想的,就是不使婚姻永久破裂。

  《馬》然而,他承認在一些極端的事例中,妻子有必要離開丈夫。在這樣的情況下,她必須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縱使是分居,婚盟仍沒有終止;相反在分居的時候,主有機會醫治裂痕,並將兩者挽回,從新建立他們與主,並他們兩者之間的關係。給丈夫的命令是不可離棄妻子。作丈夫的沒有例外可言。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新》我…說(不是主說):保羅在此不是直接引述耶穌的命令。

   《新》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使徒保羅在這兩節中(7:12-13),論及已婚的人若有一方後來信了主的情形。可能的話,他們應該仍留在一起,除非不信的一方,不論是夫、是妻,拒絕如此行(7:15)。

   《啟》12~13:本段背景是,當時有些信徒婚後信了主,而配偶是未信的。遇到這種情況,做基督徒的一方,即使配偶還未信,也不應該與配偶分開。

  《馬》由本節至24節,說的是當婚姻的其中一方是信徒時的問題。保羅這樣開始說:“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必須再一次確實地強調,這裏的意思並不是指保羅所說的只代表他的個人意見,並沒有主的旨意。其實他只是在解釋,他要說的話,並不是主耶穌在地上時已經教導過的。福音書裏並沒有類似的指示。主耶穌沒有處理只有婚姻的一方是信徒時的問題。不過,基督卻在這裏指示祂的使徒處理這問題;因此,保羅所說的話,是由神默示的。

  其餘的人是指配偶並不是信徒的人。這段經文沒有允許基督徒與不信的人結婚。這裏的情況大概是婚姻的一方在結婚之後信主。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為要正確地領受這段經文的含義,我們應參考舊約聖經中神對猶太人的命令。如果猶太人娶了不信的女子為妻並生了孩子,他們就必須離棄妻兒。以斯拉記十章2及3節和尼希米記十三章23至25節已清楚說明這一點。

  哥林多信徒如今所面對的問題是,如果作妻子的信了主,她應如何處理與丈夫兒女的關係;又或者男信徒有不信主的妻子,他又應當如何。他應離棄妻子嗎?答案是明確的否定。舊約的命令已不適用於在恩典下的神的子民。如果一個基督徒有非基督徒妻子,而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應離開妻子。這不是說與非信徒結婚並無不妥,而是說在他信主之時既已有妻子,他就不應離開她。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馬》同樣地,妻子有非基督徒的丈夫,而他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應與丈夫一起生活。也許因著她在丈夫面前溫柔敬虔的生活見證,最終能夠領他歸主。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新》不信的丈夫…不信的妻子…成了聖潔:不信的一方會受信主配偶敬虔生活的影響,使整個家庭都在聖潔生活影響之下,也可說是變聖潔了。

   《新》你們的兒女…是聖潔的了:他們起碼有一位基督徒父親或母親帶來聖潔的影響(見7:16),因此也可稱為聖潔了。有些人則認為,這些兒女被稱為聖潔,是因他們與父母一同被納入基督所立的新約內,正如亞伯拉罕的子孫也包括在神和他們祖宗所立的約內一樣(因而也行了割禮)。

  《馬》事實上,在非基督徒的家中有一個信徒,就會產生聖潔的影響。上文曾提到,成為聖潔就是分別出來的意思。這裏並非說不信的丈夫會因妻子而得救,也不會因此而成為聖潔。這是指他被分別出來,擁有外在的權利地位。他慶幸有基督徒妻子為他禱告。神藉著她的生命和見證,在家裏發揮影響力。從人的角度看,他既有一位敬虔信主的妻子,他信主的機會就比有不信妻子的大得多。誠如溫尼所說:“他正承受著一股屬靈的影響力,蘊含著真正歸信主的可能性。”當然,如果不信的妻子有信主的丈夫,情況也是一樣。在這情況下,不信的妻子就會成了聖潔。

  保羅再補充說:“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上文提過舊約聖經中,不信的妻子和兒女是要遭離棄的。保羅在這裏解釋,在恩典時代,夫婦一方是信徒而另一方不是,他們生的兒女是聖潔的。聖潔的一詞,與本節中成了聖潔一詞譯自同一字根。這完全不是指兒女們自己已成了聖潔,過著清潔純淨的生活。意思是指他們被分別出來,擁有權利的地位。他們的父母中有一位是愛主的,並會將福音的故事告訴他們。他們有很大機會得救。他們的父親或母親有神的靈住在心中,這是他們得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看,他們是聖潔的。本節也確實說明了,當夫妻之中有一人是基督徒而另一不是時,生兒育女並不是錯事。神承認這段婚姻,兒女不能被看為私生的。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新》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都不必拘束:信徒沒有被要求堅持與不信的配偶同住。

   《新》要我們和睦:如果勉強要不信的一方和信徒同住,只會使家無寧日。

  《馬》但如果不信的配偶打算離開的話,基督徒的態度又應如何呢?答案就是,讓他或她離去好了。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一句應怎樣解釋,是很難下定論的。有人認為這是指不信的一方離棄信主的配偶,且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不可能挽回的;這樣,信主的一方就可以要求離婚,並無不可。抱這種見解的人,認為本節是一段加插話,而第16節與第14節的關係如下:

  1.第14節指出,理想的情況是信主的一方仍留在不信的配偶身邊,因為基督徒會在家中發揮成聖的影響力。

  2.第16節認為,信徒留在家庭中足以引導不信的人歸向基督。

  3.本節是一段加插話,表示如果信徒遭不信的配偶遺棄,他或她是可以離婚的(並且很可能可以再婚)。

  配偶最終得救的盼望,係於將婚盟維持下去;不信的一方離開家庭,這盼望就不復再了。

  但有其他的聖經研究者堅持,本節只涉及分居的問題,而不是離婚與再婚。他們認為本節只是說,如果不信的配偶要離開的話,就應讓他平安的去。妻子既已作了努力,就再沒有責任要維持這段婚姻。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我們毋須運用情感或法律訴訟來阻止不信的配偶離去。

  那一個才是正確的解釋呢?相信沒有人能作出定論。我們認為,主在馬太福音十九章9節教導說,當婚姻一方不忠犯罪時(犯姦淫),離婚是可以的。相信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犯罪的一方是可以自由再婚的。至於哥林多前書七章15節是否容許當不信的一方離棄信主的配偶時,就可以離婚和再婚;這一點沒有定論。不過,離棄配偶的人大多很快便另覓新歡;這樣,原來的婚盟便會破壞終止了。

  戴偉舒說:“離棄配偶的不信一方,不久會與別人再婚;這樣,婚盟便會自動終止。如果堅持遭離棄的一方不可再婚,就是將大多數人不能承受的擔子放在其肩上了。”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馬》如何理解本節,取決於如何解釋第15節。

  如果認為第15節沒有允許離婚的話,就會以本節為證。論者認為,信徒應允許分居,卻不應與不信的配偶離婚,因為這樣做抹煞了挽回婚姻的可能性,和不信的配偶得救的機會。另一方面,如果相信信徒被配偶離棄是可以離婚的話,就會將本節接到第14節,並認為第15節是一段加插話。

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新》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而行:每個基督徒都當按著神的安排,在所處的經濟、社會和宗教環境下,安分守己。例見7:18。

  《馬》初信主的人有時會以為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完全脫離昔日的生活,包括一些制度如婚姻,但事實上制度本身不是罪惡的。在經歷初信的喜樂時,人往往會身處危險中,就是試圖強迫行使變革的手段,要將過去的一切都推翻。基督信仰不會用強迫變革的手段,以達到目標。相反,是用和平的手法來達到改變。使徒保羅從本節至24節定了一個總原則,就是我們成為基督徒後,毋須用激烈的變革手段來處理存在的各種關係。無疑他所談論的是婚姻關係,但他也將這原則應用到種族和社會關係上。

  每個信徒都應按著從主領受的呼召而行。如果祂呼召某人過婚姻生活,這人便應以敬畏主的心來遵從。如果神施恩使他過獨身的生活,他就應聽從呼召。此外,某人在信主時已經結婚,有一位未得救的妻子,他毋須摒棄婚姻關係,反而應盡力維繫,以求妻子能得救。保羅的說話不單是給哥林多信徒的,也是為教訓各教會。溫尼寫道:

  當保羅說“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時,並不表示他在權力核心發出指令。他只是告訴哥林多的教會,他給他們的指示正是他給每一個教會的指示。

7: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新》受割禮…未受割禮:指猶太人和外邦人。就宗教環境而言,信了主的猶太人毋須抹煞身體上猶太人的記號;信了主的外邦人亦不必向猶太人的壓力低頭,接受割禮(參徒15:1-5;加5:1-3)。

  《馬》保羅在本節和19節處理種族關係的問題。一個猶太男子信主時,身上有割禮的記號。他毋須為此採取激烈的行動,以消除過往生活模樣在肉身上所作的記號。同樣地,一個外邦人信了主,也毋須披上猶太人的特徵,以掩飾他的外邦背景。

  我們可以將本節詮釋為:一個猶太人信了主,不應因此便以為要避免與猶太裔的妻子一起生活;一個外邦人信了主,也不應摒棄這方面的背景。這些外在的分別無傷大雅。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馬》從基督信仰精粹的角度看,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真正重要的是守神的誡命。換句話說,神重視內在的,而不是外在的。認識基督信仰,毋須激烈地摒棄生命中的各種關係。凱理說:“相反,信徒因信仰的緣故,被提升到超越一切景況的地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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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餘下的部分是回答哥林多教會的提問,是……
7:1 哥林多教會曾寫信給保羅,詢問有關基督徒生活及一些對教會問題的看法。保羅就在本書餘下部分,解答他們的問題。

哥林多教會被性罪行困惑,今天我們的城市亦然,讀後也許會有幫助……
7:1-24 哥林多信徒被性的煩惱所包圍,整個城市以性罪惡及廟妓見稱。因此保羅對婚姻及性觀念提出特別的指引,使哥林多的信徒能夠對抗如此敗壞的社會。(有關保羅對婚姻的看法,請參弗5章)。

在婚姻裡,性是……
7:3-5 性的誘惑是難以抵擋的,因為表面上“性”是正常的,是神賜給人們的基本慾望。神設立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滿足我們的性需求,也使雙方有能力抵擋誘惑。在婚姻關係中,雙方都有責任照顧對方,因此,丈夫與妻子不應分隔,而要盡可能滿足對方的需要(參10:13註釋)。

道德淪亡的世代,信徒對性感到困惑;結婚?獨身(也許你也在疑惑)?保羅有話說……
7:3-11 由於處身於不道德的文化當中,導致哥林多教會出現混亂,有些希臘人為了要拒絕不道德的行為,乾脆連性及婚姻也一併否定了。哥林多的信徒對此起了疑問,到底他們是否也需要同樣做?在信中他們問保羅:如果性已經被歪曲了,信徒是否還要結婚?倘若配偶是不信的,應否與對方離婚?尚未結婚的人或寡婦,應否保持獨身?保羅對以上的問題給以清楚的答覆:從今以後,不要輕舉妄動,要為神所安排給你的境況而滿足,不要刻意尋求獨身或結婚。在任何時間皆為神而活,祂就會指教你所當行的事。

夫婦之間誰也沒有自己身子的主權,怎理解好?
7:4 從屬靈的角度來看,我們的身體在信主以後,已經是屬於神的了;因為耶穌基督用祂的代價將我們從罪惡中買贖回來(參6:19-20)。從肉體的角度來說,我們的身體卻是屬於配偶的,因為神設立婚姻,使丈夫和妻子互相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參創2:24)。保羅強調在性關係上,不論男或女,都是完全平等的。

願意眾人像他一樣?保羅不是反對人結婚吧……
7:7 結婚還是獨身都是神的恩賜,只要是配合神的旨意就是有價值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接受現狀。當保羅說他希望眾人像他一樣守獨身時,他表達的是期望有更多人可以全心全意地投入在事奉之中,不必受家庭纏累,就像他的情況一樣。他並沒有反對婚姻。畢竟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為要給人伴侶,且繁衍後代。

保羅不是在鼓勵人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結婚吧……
7:9 性需要不是我們尋求結婚的最佳動機,但對於一個慾火攻心的人,結婚卻是一件美事。哥林多教會許多初信者認為所有“性”都是錯誤的,所以有些訂了婚的人,決定不去結婚。在這裡,保羅告訴那些想結婚的人,不應以逃避結婚來抵制正常的性慾。但這並不表示所有覺得有性需要的人都要隨便地找個對象結合。與其日後要處理不美滿的婚姻,倒不如先克制自己的性需要。

婚姻是永恆的,保羅從何印證自己所言?
7:12 保羅說婚姻是恆久的(7:10),這是基於舊約聖經(參創2:24)和耶穌的教導(參可10:2-12)。保羅將神的命令置於一切現實考慮之上,因為神的命令就是永恆的準則,而其他考慮因素則是相對的。

夫婦二人若有一人不信也不要離棄他——保羅如何看婚姻?你又如何?
7:12-14 哥林多教會的一些信徒為了可以服事基督,就認為他們應與其未信的配偶離婚,另娶基督徒為伴侶。但保羅重申婚配乃委身的承諾。神設立的婚姻是要人住在一起,即使配偶不是信徒。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必須努力使配偶歸向基督。離婚似乎是最容易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保羅極力主張與尚未信主的配偶保持婚姻關係,並且積極地影響對方,因為保羅認為婚姻是恆久的,正如耶穌所說的(參可10:1-9)。

不信的要走,就讓其離開,這不是太兒戲?保羅的意思是……
7:15-16 這兩節經文常被人濫用為擺脫婚約的藉口。但保羅的原意卻恰好相反,他是希望信徒盡量與未信的配偶相處,保持婚姻關係。只有當未信的一方堅持離婚時,保羅才說信徒可以離婚。但是保羅寫這段經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鞏固婚姻,而不是主張離異(參7:17;彼前3:1-2)。

按神所召各人的而行,但有時候所處的境況卻叫人十分疑惑,我不太理解神的意思……
7:17 哥林多的基督徒在尋求解決問題時,似乎總喜歡一刀切的答案,不容許有不同的可能性。保羅說每個人在任何的境況中都可以成為基督徒。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完成神的工作、見證信仰。如果在你結婚之後才信主,即使配偶還未信主,你一樣可以為主而活。所以,不要自以為身處於錯誤的境地,或被錯誤的人絆住,也許這正是神期望你見證祂的地方呢!(參7:20)

保羅說起來好像甚麼事都無所謂,他的準則在哪兒?
7:18-19 在猶太人與神的關係中,割禮含有重要的意義。事實上,在基督降世以前,神已吩咐那些跟隨祂的人遵行割禮(參創17:9-14)。但基督已為我們死了,就不再需要“割禮”(參徒15章;羅4:9-11;加5:2-4;西2:11)。討神喜悅,遵從祂的命令,比守割禮重要得多。



2012年7月1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甜美小憩

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祢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詩篇4篇8節

  攝影師安妮.格迪斯拍了一系列熟睡嬰兒的藝術照,讓人看了忍不住會心一笑。沒有什麼畫面比睡夢中的嬰兒更讓人覺得寧靜了。

  照顧孩子其實是累人的責任,因為除了小憩和夜深時刻,父母都忙得團團轉。孩子的天真及熱情,讓他們隨時都能置身於生命危險中。經過一連串的追逐、玩樂、保護、餵食、穿衣、看守、教導之外,還要平息他們和兄弟姊妹的爭端,整天下來,父母最渴望便是就寢時分。在把玩具收好、睡衣穿上之後,打瞌睡的小傢伙終於慢下腳步,摟住父母要聽床邊故事,最後終於聽著故事睡著了。父母在就寢之前,還會再次檢視孩子們,確保他們睡得安穩。而孩子安睡時的寧靜與美麗,讓一天的挫敗和忙亂都煙消雲散。

  聖經也指出,上帝預備給祂的兒女一個安詳的環境(利未記26章6節),但是許多時候因為我們的不成熟,使我們陷入危機、造成衝突。天父就像孩童的父母,渴望我們不再犯錯,並能安歇在祂安全又滿足的愛中。JAL

主,助我不在無關緊要的事上,
與人起爭端、不和睦。
讓我安歇在祢的愛和智慧中,
並尋得安息。阿們。

在主旨意中,我們得平安。──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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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務要警醒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

  某個週五的下午,銀行已經下班了,一位出納員正準備將當日的現款存放保險庫內。他突發貪念,以致轉身對另一位同伴說:「明天我們不辦公,我可趁這兩天週末,利用這筆巨款周轉一下,等週一清早再如數放進保險庫中。」但遭到同事兼好友婉拒。他又說:「這件事只有你我知道,幫幫我嘛!只要你不說,有誰會知道?」

  朋友遂正言厲色說道:「千萬不可,除了你我,還有兩位知道啊!」這位出納員環顧四周,同事都已下班,門警又站在大門口,再度請朋友保守秘密。但朋友說:「你我都是基督徒,要知除了你我之外,與我們處處同在的上帝看你我這麼做,祂會傷心。另一位也看到你的,就是魔鬼,牠巴不得拉你進入牠的網羅啊!」

  是的,我們需要敏銳於神的同在感,另一方面,也要提防魔鬼的網羅!      ~姜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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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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