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20110327馬太福音19章13-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9: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啟》門徒責備那些人,可能認為這些小孩子會延阻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行程。

   《馬》13~15:講述完休妻的事,便提到小孩子,這很有意思(也參看可一○1-16)。原來孩子往往在破裂家庭中受傷最深。

  父母帶著小孩子來到耶穌那裏,受這位既是老師,又是牧者的主祝福。門徒看見,便不耐煩起來,覺得他們在打擾耶穌,於是便責備作父母的。然而耶穌卻阻止門徒,並說不論任何年紀的小孩子,都要讓他們親近祂:“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爲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這番話傳遞了好幾個重要的信息。首先,這話給主的僕人留下印象,知道要接觸那些心裏願意接受神話語的小孩子。第二,願意相信主耶穌,認罪悔改的小孩子應當受到鼓勵,而非拒絕輕看。沒有人知道地獄中最年輕的小子年紀多大。如果小孩子真心願意得救,就不應該說他年紀太輕。同樣,也不應強迫小孩子假意承認有罪,接受救恩。他們是易受感動和受影響的,我們應該保護他們,而非用強壓的手段來向他們傳福音。小孩子不必等到長大才接受主得救恩;相反,成人卻要學小孩子的樣式(太一八3-4;可一○15)。

  第三,主這番話是在回應這類的問題:“未有是非之心,未能承擔責任的幼童,他們一旦死去,結果將會如何?”耶穌說:“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喪失幼兒的父母正好從這節中得著足夠的保障。

  有時,一些人會以這節經文作憑據,主張嬰兒受洗,讓他們與基督有分,成爲天國的繼承人云云。然而深入再讀這經文後,便不難發現當時的父母帶小孩子到耶穌面前,而不是帶小孩子來受洗。從經文看來,小孩子已是擁有天國的人;而且,經文根本沒有提到一點水。

19: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9:15 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新》我該做甚麼善事:那富有的少年人所想的是如何藉行為稱義。耶穌必須先矯正他的誤解,然後才能更圓滿地回答他的問題。

   《新》永生:這是馬太福音第一次用這個字(見19:29;25:46)。在約翰福音中此字頻頻出現,時常是用來取代符類福音中所用的「神的國(或天國)」;在符類福音中,以下三個名稱屬同義詞:(1)永生(19:16;可10:17;路18:18);(2)進入天國(19:23;可10:24;路18:24);(3)得救(19:25-26;可10:26-27;路18:26-27)。

   《啟》那人問耶穌用甚麼善行才可以得永生,耶穌用遵守舊約的誡命來回答,要他明白,人不能夠靠行善來換取永生;人裏頭也沒有善,只有神才是真善。祂的旨意已明載律法中。參《馬可》10:17註。

   《馬》這件事正好與前文的事互作對比。我們剛看過天國是屬於小孩子的,現在讓我們看看成年人要進天國的難處。

  有一位富有的人很真誠地求問耶穌。他以“良善的夫子”來稱呼耶穌,問他要作什麽,方可得永生。他的問題顯出他的無知:他並非真正認識耶穌,也不了解救恩的方法。他稱耶穌爲“夫子”,即把耶穌與其他偉人等同了。而且,他說得永生,就是把永生視爲債項,而非禮物。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新》只有一位是善的:在此,善並不是指要做一些積功德的事。惟獨神是善的,而所有其他的善均源於祂—包括遵守誡命;耶穌接著就列舉誡命內容(19:18-20)。

   《新》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進入永生」與「得永生」(19:16)相同。「遵守誡命」的要求,並不是要在神面前積功德,而是真實信心的一種表現。聖經一貫地教導救恩是神恩惠的賞賜,是因信而得的(見弗2:8)。

   《馬》我們的主用問題查問他兩點,說:“你爲什麽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耶穌不是否定自己的神性,不過找機會讓那人說:“因爲你是神,所以我稱你爲良善。”

  爲要試驗那人對救恩的了解,耶穌又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救主並非暗示,人要遵守誡命,方可得救。其實,祂用律法顯出人的不完全,藉此叫人從心裏認罪。然而那人仍然深感迷惘,執著認爲人要靠行爲方可承受天國。因此,主便讓他遵守律法,因爲律法列明了人當作的事。

19:18 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啟》18~19:這幾條都是舊約十誡的命令,見《出埃及記》20:12-16。最後一句愛人如己的命令,見《利未記》19:18。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馬》18~20:我們的主引述五個誡命與那人討論,談到高潮的時候說:“當愛人如己。”那人看不見自己的自私,卻誇囗說遵守了這些誡命。

19: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新》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在耶穌所列舉的誡命中,祂省略了「不可貪婪」一項,這正是這位富有青年人的主要問題,攔阻他進入永生。

   《馬》我們的主便揭開那人根本沒有愛人如己。祂叫那人變賣財産,分給窮人,然後就當來跟從耶穌。請注意:主不是說那人變賣財産,捐作善舉,就可以得救。其實救恩只有一個方法──相信主。

  爲了要得救,人必須明白自己有罪,在神聖潔的準則下有所缺欠。那富有的人不願與人分享他的財産,可見他並非愛人如己。其實,他應該說:“主啊,假如真要這樣做,那麽我確實是個罪人。我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得救。因此,我求你憐憫拯救我。”如果那人真的按救主的指示去行,他必然找到救恩之路。

19: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馬》可惜,那少年人……憂憂愁愁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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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人都像小孩子,小孩子到底有甚麼特質?那些宗教領袖就沒有了,你有嗎?
19:13-15 門徒一定忘記了耶穌曾經說過的有關小孩子的話(18:4-6)。耶穌希望小孩子到祂那裡,因為祂愛小孩子,也因為只有像小孩子那樣純真才能親近神。不是說只有小孩子才能進天國,而是指人對神的信心要像小孩子一樣純真。小孩子樂於接受的態度,恰好與宗教領袖的頑梗剛硬成為強烈的對比,那些宗教領袖讓所接受的宗教教育和他們的世故老練,代替了單純相信耶穌的心。

你看我已有這許多好行為,我仍不能得到永生?
19:16 這個人要得到享有永生的保證,耶穌指出人不能夠靠著一些善行,而不是愛神來得到救恩。他必須重新開始,謙卑順服在基督的主權下,而不是靠遵守附加的律例或行更多的善事。

變賣所有,好像要求太高了一點;如果神真的要你這樣做,你會……
19:17 這個年青人問耶穌如何才能得到永生,耶穌告訴他要遵守神頒佈的十誡,然後祂舉出其中六誡,都是有關人際關係的。當這個青年人說他已完全遵守了這些誡命時,耶穌告訴他要更進一步——變賣所有的產業救濟窮人。這個要求顯出了他的弱點。事實上,他的財富就是他的神、他的“偶像”,他絕不會放棄,這樣也就觸犯了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參22:36-40;出20:3)。

好在神不用我一定要變賣所有 ——你會這樣想嗎?
19:21 是否每個信徒都要把所有的財產變賣了呢?不是的!我們要負責照顧自己和家人的需要,以致我們不會負累其他人,然而,當神要求我們放棄,我們也應該順服。這種態度叫我們與神之間再沒有阻隔,使我們不會將神賜給我們的財富只留給自己用。假若你因為神不會叫祂所有信徒變賣一切而感到安慰,你就可能太喜歡你所擁有的了。

我既愛金錢也愛神——不可以!誰說的?
19:22 我們不可能全心全意地愛神,又將金錢留給自己。盡心盡性地愛祂,就是說我們要按著神的心意來運用金錢,討祂喜悅。

2011年3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平民神學

「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利米書9章24節)

有些人認為神學只有「專家」才懂,但在先知耶利米的時代,耶利米卻說明了為什麼每個人都應該要知道上帝如何形容祂自己。

在那個時代,「本心詭詐」的宗教領袖曲解上帝的話,任意預言(耶利米書23章26節),用謊言使人們走迷(32節)。由於他們的不誠實,使人們對於上帝的真正屬性無從得知。

如今,也有些人形容上帝是易怒、有仇必報、喜歡找碴的上帝。但是上帝形容祂自己「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章6節)。另一方面也有些人把慈愛的上帝描繪得完全不懲處人的過犯,但上帝形容祂自己在世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利米書9章24節)。祂不僅是公義的審判者,也是慈愛的天父。若我們只強調其中一個層面,那是不正確的。

所以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知道且向這個世界宣告上帝並非一味想懲罰人們,而是希望人悔改,這樣祂便能施行赦免(彼得後書3章9節)。但是,因為祂那真正的愛,所以祂也會施行公義和審判。JAL

我心因愛我主,
願意行事正直;
智者應存畏懼,
佇立公義座前。D.DeHaan

耶穌是你的救主還是審判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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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善待鄰舍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

我在一個專門服事精神病康復者的福音機構工作,面對不同的受助者,常常惦記著主耶穌這吩咐:凡做在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事實上,除了在教會或福音機構的服事,我們在日常生活裡也會接觸到不少陌生人,可以學習善待他們。例如在公車上,可以讓座給老弱傷殘;在繁忙的交通要道上讓路給別人;購物或受服務時多點表達謝意;鄰居有困難時給予援手;身邊有人對福音有興趣時,積極帶領他們去教會,認識神。

這處經文暗示我們跟窮乏、有需要的人交朋友,將得到愛心的回報,主亦會暗中察看記念。事實上,很多時我們與窮人在一起,比跟富有的人更能建立樸質的關係。我也聽過好些朋友喜歡接觸基層人士,覺得他們較真誠和樸素。但無論是貧是富、是身體健康或軟弱的人,主安排他們在我們身邊,我們便可以學習善待他們,如同對待主一樣。而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絕不限於星期天才盡信徒的本分,在一週任何的日子,不同的處境中,都該披戴基督去見證祂。      ~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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