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20090925啟示錄20章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



20:1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裏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



  無底坑:見9:1註釋。



20:2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



  龍:見12:3註釋。



  古蛇:見12:15;創3:1-5。



  一千年:即千禧年(millennium此字源於拉丁文mille〔一千〕及annus〔年〕二字)。有些人按字面解釋,把它當作實際的一千年;另有些人則說,它是象徵一段很長,卻又不知有多長的時間。有關千禧年的問題,基本上有三種解釋:(1)無千禧年派:一千年是用來描述已去世之信徒的靈魂現今正在天上與基督同掌王權的這段時間。緊隨神國度現今這種形式而來的,將是基督再來、所有的人都要復活、最後的審判,及在永世裏基督要繼續在新地上那完美的國度中執掌王權。(2)前千禧年派:神國度現有的形式正走向最高潮,屆時基督將再臨,頭一次的復活將發生,基督國度將於時空的歷史中在地上彰顯一千年,祂和平公義的統治乃是具體可見的。此後將來末次復活、最後的審判,及天地的更新,然後這個未來的、暫時的國度,將併入永恆的國度,並且主會在新地上作王直到永遠。(3)後千禧年派:這世界最終會基督化,結果帶來長期的和平與繁榮,叫作千禧年。這個未來的階段,在基督再臨時結束,其後死人復活、最後的審判,然後永世才開始。



20:3 扔在無底坑裏,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



  暫時釋放:見20:7-10。



20:4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被斬者的靈魂:見6:9-11。



  他印記:見13:16註釋。



  都復活了:即「頭一次的復活」(20:5)。



20:5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其餘的死人:指惡人,或除了殉道者(見20:4)之外所有其他的人。



20: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有福了:第五福(見1:3註釋)。



  第二次的死:20:14指明就是「火湖」(參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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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被鎖起來,是要懲罰牠吧……
20:2 那龍並不是因懲罰而被鎖起來(參20:10),而是要使牠不能欺騙各國的人。



對於千禧年的看法,眾說紛紜,你的見解也許是很獨持的?
20:2-4 這一千年就是一般所指的“千禧年”。這段時間怎樣出現和在甚麼時候出現呢?學者們有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三種說法:後千禧年派,前千禧年派,和無千禧年派。



  (1)後千禧年派認為,千禧年是由教會在地上所引導的一千年的和平時期,就是主耶穌再來前教會的復興期,褔音要傳遍世界,基督在教會中掌權。當這一千年結束時,撒但要再一次被釋放,但基督要回來把牠擊敗,然後永遠掌權。基督在千禧年之後才第二次降臨。



  (2)前千禧年派也認為,這是實實在在的一千年,基督第二次降臨在地上,設立祂的國度,開始祂的一千年的掌權。這段掌權時期也就是撒但被捆綁的一千年;之後,撒但才被消滅。



  (3)無千禧年派認為,這一千年並非按字面解釋,而是象徵基督升天和再來之間的一段時間。千禧年是基督在信徒心中和在教會裡的掌權;因此這是對教會時代的另一種說法。當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這個千禧年時期就要結束了。



  這些關於千禧年的不同觀點,不應該導致教會的分裂和爭執,因為每個觀點都接納基督教中最重要的真理——基督要再來,打敗撒但,和永遠掌權!不論千禧年是怎樣和在甚麼時候出現,耶穌基督都要把所有的信徒聯合起來。因此,我們不要被這一個問題弄得分裂。



撒但既已被捆綁,為何還要釋放牠?
20:3 約翰沒有說明,神為甚麼再一次釋放撒但,但這是祂審判世界計劃的一部分。可能是要把那些從心裡反叛神的人顯露出來,也要堅固那些向神真正忠貞的人。不論甚麼原因,撒但的釋放必然導致所有惡魔的毀滅(20:12-15)。



頭一次的復活,第二次的死,是有甚麼特別意思的嗎?
20:5-6 關於頭一次復活,主要有兩個不同的觀點:(1)有些人相信,頭一次的復活是靈的復活(得救時,在我們心中所成就的),千禧年是在基督第一次和第二次降臨之間,我們與祂一同在靈裡掌權。在這段期間,我們就是神的祭司,因為基督在我們心中執掌王權。根據這個觀點,第二次復活就是所有人身體的復活,為要接受審判。(2)另有些人相信,第一次復活發生在撒但被隔離之後。這是信徒身體的復活,他們要和基督在地上實實在在掌權一千年。第二次復活是在千禧年之後,目的是要審判那些已經死去的非信徒。



第二次的死,是指——
20:6 第二次的死是靈的死亡,是指永遠的刑罰或毀滅,永遠與神隔絕。(有關“火湖”,請參19:20;20:14的註釋。)








2009年9月25日靈修小品


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保護信念的危機



經文彼得前書一3-9



  「我信神是我的保護」這個信念,很容易會形成一個危機,就是我們將保護等同於免受苦難。無可否認,免受苦難是「保護」的最簡單而有力的定義,也是大多數人最容易接納的。但我們這樣看「保護」,就未免將神看得太小了,而且也將神的作為限制在人的觀念裡。



  我們的矛盾是,我們承認神的保護並不是叫人免受苦難,但當我們遇著磨煉痛苦時,我們卻不能相信這當中有神的保護。不少信徒難以持守「我信神是我的保護」,原因是他們未能將「保護」和「百般的試煉」拉上關係。



  彼得前書說我們是因信蒙神保守的人,所以我們應該大有喜樂,然而信徒在百般的試煉中,心裡憂愁,但這只不過是我們信心的試驗,好叫我們的信心比金子更寶貴。一個相信神的保護的人,必須要同時相信百般的試煉其實只不過是我們信心的考驗,最終我們能夠因這份信心而在基督面前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我們必須忍耐苦難,否則我們的信念將陷入危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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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肉體的情慾—對付肉體情慾
追求天上的事



經文歌羅西書二20-三4



  除了積極追求豐盛的生命外,對付肉體情慾另一個最重要的目的是追求天上的事。肉體的情慾是屬地和屬撒但所管轄的幽暗世界,因此對付肉體的情慾若只著重肉身的克制、苦修和傷害,都是毫無功效的。



  歷代以來,很多人都渴望擺脫肉體的情慾,所以以人的方法創立無數的苦修,定下很多不必要的規條,迫使人去遵守,試圖用人的意志去戰勝情慾,若果這都是有效的,那麼,人類還需要基督的救贖麼?可是,很多基督徒仍用此方法去追求,保羅就提醒他們這是毫無果效的。



  信徒應當追求屬天的事,才可以擺脫地上各樣情慾的引誘,要思念天上的事,包括:多默想神的生命,罪人基本上是不認識神的生命,所以要多默想,要多思念天國、神在人心所作的工、及福音工作的擴展。要多學習向天父禱告,使我們能清晰父神的旨意;要多仰望主的再來,便能對生命有更高的警覺。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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