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20121222耶利米書5章10-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5:10 你們要上她葡萄園的牆施行毀壞,但不可毀壞淨盡,只可除掉她的枝子,因為不屬耶和華。

   《新》你們要上:對以色列仇敵說的話(見5:15)。

   《新》葡萄園:葡萄枝與葡萄園通常都象徵以色列(見2:21註釋;賽5:1)。

   《啟》10~18:先知預言在百姓自以為平安的時候,將有強大的敵人自北方來攻擊猶大國,毀壞城邑、田園。

5:11 原來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5:12 他們不認耶和華,說:這並不是他,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饑荒,我們也看不見。

   《新》這並不是他:(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他不會做甚麼」)既不降福也不降禍(見番1:12)。

   《新》刀劍和饑荒:「刀劍、饑荒、瘟疫」是耶利米特別常提及的三種災禍(見14:12註釋),此處他開始提到頭兩種。

5:13 先知的話必成為風;道也不在他們裏面。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

   《新》先知的話必成為風:像代表假神的偶像那樣(見賽41:29)。

   《新》這災必臨到他們身上:(編者註:「這災必」新國際版譯作「願他們所說的」)見4:29註釋;又見詩7:16;54:5。

5:14 所以耶和華萬軍之 神如此說:因為百姓說這話,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燒滅。

   《新》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與假先知口中完全沒有神的話(5:13)成對比。

5:15 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使一國的民從遠方來攻擊你,是強盛的國,是從古而有的國。他們的言語你不曉得,他們的話你不明白。

   《新》從古而有的國:指巴比倫,其歷史可上溯至比耶利米時代更早兩千年。

5:16 他們的箭袋是敞開的墳墓;他們都是勇士。

   《新》敞開的墳墓:象徵貪得無厭、毀滅及死亡(見詩5:9;箴30:15-16)。

5:17 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是你兒女該吃的;必吃盡你的牛羊,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又必用刀毀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

   《新》是你兒女該吃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吃盡你們的兒女」)也許被當作祭物獻給外邦神祇(見3:24註釋),或在戰爭中死亡(見10:25)。

   《啟》是你兒女該吃的:亦作“吃盡你的兒女”,意為被擄走或成為異教偶像的犧牲品。

5:18 耶和華說:「就是到那時,我也不將你們毀滅淨盡。

5:19 百姓若說:『耶和華我們的 神為甚麼向我們行這一切事呢?』你就對他們說:『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原文是我),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

   《啟》19~31:先知復言行不義者須受的刑罰。百姓明知故犯,毫無悔改之心。

5:20 當傳揚在雅各家,報告在猶大說:

5:21 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

5:22 耶和華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逾越;雖然匉訇,卻不能過去。

   《啟》22~23:神為海洋定界限,海水都懂得不超越;神為人定的界限,人卻要踰越(“叛我而去”)。

5:23 但這百姓有背叛忤逆的心;他們叛我而去,

   《新》海從未超出神所設定的界限,神的百姓卻踰越神為他們設定的規範。

5:24 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 神;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

   《新》定收割的節令:(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定那幾週為收割的季節」)可能指逾越節及收割節(五旬節)之間的七週(見利23:15-16)。

5:25 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

5:26 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他們埋伏窺探,好像捕鳥的人;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

   《新》圈套:直譯作「滅命者」(如見出12:23)或「殺滅」(如見結21:31)。

   《新》人:無罪(見賽29:21)、虔誠、正直的人(見彌7:2)。

5:27 籠內怎樣滿了雀鳥,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所以他們得成為大,而且富足。

   《新》籠:柳條編成的圈套;此希伯來字在摩8:1-2譯作「筐」。

   《新》詭詐:用勒索及欺騙得來的財富(見哈2:6)。

5:28 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

   《新》肥胖光潤:象徵富裕(見申32:15)。

   《新》不為…伸冤:但惡人不作的,神必作(見申10:18),因此,那些真正認識、服事神的人也該作(見22:16;雅1:27)。

   《啟》肥胖光潤:生活富裕。這些人只圖自肥,不理貧苦孤獨。

5:29 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5:30 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

5:31 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

   《新》說假預言:見20:6(常常傲慢地託神的名說話;見23:25;27:15;29:9)。

   《啟》先知應說真話,這些先知卻假借神的名說謊(看23:25;27:15)。百姓本屬神,應憎厭他們,反不喜歡神所喜歡的誠實與公義。

   《啟》結局:審判來臨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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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從遠方來的一國是指巴比倫,這個國家有何歷史背景?
5:15 巴比倫是個非常古老的國家,舊巴比倫帝國出現於公元前1900至1550年,而早在公元前3000年已有其他帝國建於那片土地上了。耶利米時代的巴比倫崛起得很快,建立了自己的軍事力量,攻擊並打敗亞述,成為亞述後另一個稱霸世界的大帝國。

猶大百姓對神的話語的反應是裝聾作啞,我好像也曾經如此……
5:21 你曾否遇上過與某人談了半天,對方卻半句也沒聽進耳朵的事?耶利米指出,若百姓不用眼看、不用耳聽神對他們說的話,眼睛和耳朵對他們就毫無用處了。神早已清楚告訴猶大和以色列人順服祂的必蒙祝福,叛逆祂的必遭滅亡,但他們仍愚昧地不聽不看。當神藉著祂的道和其他人向我們說話時,我們若不聽只會自討苦吃,但若用心聆聽,就可以改變生命,走向光明。

海水不會超越界限,人卻企圖悖逆神的心意——
5:22-24 你抱著甚麼態度來到神面前呢?我們都當“懼怕”、“戰兢”(即敬畏之心),因祂是為“翻騰匉訇”的大海設定界限,又是為農人“按時賜雨”、“定收割節令”的大能者。猶大及以色列人重視神的恩惠多於敬畏神,所以神收回那些恩惠使他們回轉歸向祂。我們要謹記不要等神取回你心愛之物時才盡自己的本分去全心獻身於神。

神厭惡那些只顧一己之私的人。想一想,是否有誰正等待我的援手?
5:28-29 不論個人或國家以公義和愛心照顧孤兒,都是蒙神喜悅的。但以色列的惡人卻用不公義的手段惡待社會上軟弱孤寡的一群,神對此十分憎惡。你身邊也有不少孤寡無助的人,例如孤兒、窮人、無家可歸和孤單寂寞的人,你可以為他們做甚麼?以行動至少幫助一個人吧!



20121221耶利米書5章1-9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

5:1 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

   《新》1~31:耶利米繼續生動地描述猶大和耶路撒冷百姓的惡行。

   《新》見番1:12。耶和華向各人挑戰,看他們能否在以色列中找出一個義人,這是一個修辭問句,對城中已全然敗壞的光景提出控告(見詩14:1-3;賽64:6-7;何4:1-5;彌7:2)。

   《啟》1~31:本章繼續描寫猶大國百姓的作惡。罪惡之人有若當年的所多瑪,全耶路撒冷找不到一個義人(見創18:26-32)。百姓的罪包括:作假誓(2節)、行姦淫(7節)、事奉外邦神(19節)、欺壓貧苦(28節)、先知說假話(31節)、祭司弄權(31節),因此神要定他們的罪,施刑罰(29節)。

5:2 其中的人雖然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

   《新》所起的誓實在是假的:觸犯了利19:12之誡命(見出20:7註釋)。這片語的希伯來文在7:9譯作「起假誓」(見該節原文譯註)。

   《啟》起假誓乃褻瀆神、違犯律法的行為(利19:12)。

5:3 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你擊打他們,他們卻不傷慟;你毀滅他們,他們仍不受懲治。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

   《新》使臉剛硬過於磐石:生動地描述他們何其悖逆(見結3:7-9)。

5:4 我說: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為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

   《新》貧窮:百姓只知關心物質上基本的需要(參39:10;40:7),卻不明白神的話和道路。

   《新》不曉得…他們神的法則:比空中的飛鳥還無知(見8:7)。

   《啟》貧窮的:指那些只關心自己物質上的需要不明白神法則的人。

   《啟》愚昧的:知識上貧乏的人。

   《啟》作為:指神的道路。

5:5 我要去見尊大的人,對他們說話,因為他們曉得耶和華的作為和他們 神的法則。哪知,這些人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

   《新》尊大的人:這是按希伯來文直譯(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首領」)。雖然在各方面都佔優勢,卻不比最貧窮的普通百姓更公義。

   《啟》尊大的人:社會上的領袖,雖知道神的法則和道路,但行事依舊不義,不理神的教導(“將軛折斷,掙開繩索”)。

5:6 因此,林中的獅子必害死他們;晚上(或譯:野地)的豺狼必滅絕他們;豹子要在城外窺伺他們。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為他們的罪過極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

   《新》窺伺:希伯來文此詞在1:12譯作「留意保守」。

   《新》背道的事:見2:19;3:22;14:7。此字帶有屢屢犯罪背逆神的涵義。

5:7 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那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們飽足,他們就行姦淫,成群地聚集在娼妓家裏。

   《啟》7~9:信仰上背離了神,行為上如脫韁之馬,勾引他人的妻子,淫風猖獗,神不能不討其罪。

5:8 他們像餵飽的馬到處亂跑,各向他鄰舍的妻發嘶聲。

   《新》在信仰上犯「淫亂」(5:7;見摩2:7),很自然會引出實際的淫行,觸犯神的律例(見出20:14、17)。

   《新》馬到處亂跑:(編者註:「到處亂跑」新國際版譯作「精力充沛」)見13:27;50:11;結23:20。

5:9 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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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假若我身處當年的耶路撒冷,當神在這城中尋找公義誠實的人時,祂可會選上我?
5:1 耶路撒冷是猶大國的首都,又是全國敬拜神的中心,但神卻發出這樣的挑戰:只要有人可以在城中找出一個誠實正義的人,祂就會為這惟一正直的人而手下留情,不毀滅這個城。(祂在審判所多瑪的時候也曾說過類似的話,參創18:32)細心想想你的生活見證對自己居住的地方有多重要,你可能是惟一代表群眾向神作見證的人,你是否在生活見證上忠心盡心呢?

在爾虞我詐的商業社會中,作一個表裡一致的人太難了,我是否也受到影響?
5:3 再沒有甚麼比真實誠摯更能蒙神悅納,也沒有甚麼比假冒為善、說謊和虛偽更令神討厭的了。我們不誠實,神就不會聽我們的祈禱、唱詩和講話,也不會悅納我們的事奉。神看透我們內心的一切,只有絕對誠實地面對祂才能接近祂,蒙祂垂聽我們的呼求。

賢愚之分,在於是否遵行神的法則。你我是賢?是愚?
5:4-5 那些領袖知道神的律法,也明白審判的宣告,本應悉心教導百姓去遵行神的道,過順服神的生活,可是他們卻帶頭違抗耶利米的警告,引誘百姓陷在罪中。耶利米在貧窮愚昧(無知)的人群中察看,發現他們都不曾從領袖那裡學到半點神的律法,對神的道一無所知。神的確是徹徹底底地找遍全城,但全城每個社會階層都找不到一個忠心追隨神的人。

神向以色列人討罪之因是甚麼?
5:7 父母是孩子的模仿對象,因此子女犯罪,神也向他們的父母追究責任。我們的見證榜樣影響別人,特別是自己的兒女。若我們不小心謹慎而引致他人犯罪,神必向我們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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