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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20130331馬可福音16章9-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9 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

   《新》9~20:這幾節經文是否真是馬可福音的一部分,頗有問題。因一些早期重要抄本均無這一段,而且這段文字的遣詞造句、風格和神學內容,都有一些特徵,與馬可福音其餘部分不太相似。馬可福音大概在16:8就已結束,或者其原有的結尾已經失傳。

   《啟》9~20:有些新約的抄本沒有這十二節。但《馬可》不可能寫到第8節便突然中斷,一定有個結語已經散佚。不過主基督復活所帶給世人的和平佳音(約20:19-21),聖靈的同工(約20:22),新子民的團契與教會的建立(徒1:12-14),以及往普天下去把佳音遍傳(太28:16-20),都已包含在16:7的一句話中:“在那裏你們要見他”。主基督一直在工作(16:20;參徒9章;來7:25;啟2-3章)。

   《馬》救主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她首次認識耶穌時,祂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從此,她憑著愛竭盡所能事奉祂。她目睹主被釘十字架,又看見祂埋葬的地方。

  我們從其他福音書得知,她發現墳墓是空的,便跑去告訴彼得、約翰。他們跟她來,看見空墳,正如她所說的,他們歸家去了,她卻留在空墳旁。耶穌就向她顯現。

16:10 她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

   《馬》10~11:又一次,祂去城裏把好消息告訴哀痛的門徒。對他們來說,消息若是真的,就太好了。他們卻是不信。

16:11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16:12 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

   《新》12~13:有關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去的濃縮記載(見路24:13-35)。

   《馬》這次顯現詳細記載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至31節。這裏,我們讀到祂變了形像,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位門徒顯現。祂以園丁的形像向馬利亞顯現;現在,祂似是個同行的客旅,但祂仍是那位有榮耀身體的耶穌。

16:13 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

   《馬》當兩位門徒回到耶路撒冷,把與復活的救主相交的事告訴其他門徒,他們也遇到馬利亞所碰著的不信的心。

16:14 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新》十一個門徒:加略人猶大已經自盡(在太27:5)。

   《啟》十二門徒中的加略人猶大此時已自縊身亡(參太27:5;徒1:18)。

   《馬》在同一個星期日黃昏,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路二四36;約二○19-24;林前一五5)。雖然提到門徒有十一個,其實只有十個在場,多馬這次不在他們中間。耶穌責備屬祂的人,拒絕接受馬利亞和其他人報稱祂復活的消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馬》本節記載了主升天前一日所交付的使命,所以第14和15節之間,有一段時間距離。祂命令門徒向萬民傳福音。救主的目的,是世界性的福音工作。祂要藉十一位全然撇下一切跟從祂的門徒,去完成使命。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馬》傳福音有兩種果效,有人會相信,受洗得救;有人會不信,被定罪。

  本節常被某些人用來教導靠水禮得救的需要。下述原因,教我們知道經節不能作這樣的解釋:

  1.十字架上的強盜未受洗,他卻得著與基督同在樂園的保證(路二三43)。

  2.在凱撒利亞的外邦人,得救後才受洗(徒一○44-48)。

  3.耶穌自己未曾施洗(約四1-2),要受洗才能得救,這遺漏就不尋常了。

  4.保羅感謝神,他甚少給哥林多人施洗(林前一14-16)。若受洗對得著救恩如此重要,感謝就無法發出了。

  5.在新約聖經,大概有一百五十處提到得著救恩是單憑信心。甚少或者沒有經文,跟這一面倒的見證有矛盾。

  6.在新約裏,受洗跟死和埋葬連在一起,卻與屬靈的重生無關。

  那麼,本節是什麼意思?我們相信提到受洗,是信心應有的外在表現。受洗不是得救的條件,卻是人的外在宣告,他已得救了。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馬》17~18:這裏耶穌提出一些神蹟,會隨著相信福音的人。我們讀的時候,不禁要問:“今天還有這些神蹟嗎?”我們相信,這些神蹟主要是爲著使徒時代而有的,因爲那時聖經還未完全寫成。這些神蹟大都可在使徒行傳找到:

  1.趕鬼(徒八7,一六18,一九11-16)。

  2.說新方言(徒二4-11,一○46,一九6)。

  3.拿蛇(徒二八5)。

  4.喝毒物而不受害──沒有記錄在使徒行傳中,但教會歷史家優西比烏指曾發生在約翰和巴拿巴身上。

  5.手按病人治病(徒三7,一九11,二八8-9)。

  這些神蹟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相信答案就在希伯來書二章3至4節。在新約聖經完成前,人要靠使徒或其他人,證明福音的真確性。神藉著神蹟奇事,並聖靈的各樣恩賜作見證,證實所傳的道。今天已沒有這些神蹟的需要。我們已有完整的聖經,人若不信,任何方法他也不會信。

  馬丁路德提出:“這裏提到的神蹟,是根據需要而定。當有需要時,或是福音大受壓制,將要受毀謗和封鎖前,我們有必要行這些神蹟。”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新》喝了甚麼毒物:新約聖經沒有記載任何喝了毒物而不受害的事跡。

16: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邊。

   《新》神的右邊:代表一個權柄僅次於神的位置(見14:62;詩110:1)。

   《馬》主耶穌基督復活後四十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這是尊榮、能力之位。

16: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馬》門徒遵祂的命令,出去傳福音,爲救主得人,他們好像火熱如焚的。主的能力和他們同工,所應許的神蹟,隨著他們,證實所傳的道。

  故事就此結束――基督在天上;蒙託付的門徒在地上,負起向世人傳福音的使命,爲此全然獻上自己;及存到永生的結果。

  我們蒙託付,在我們的世代去完成大使命。我們的任務是將福音帶給每個人。從古到今所有人囗總和的三分之一,都在今天活著。到主後二千年,古今人囗總和的一半,要在那時候活著。隨著人囗爆炸,使命越發重大,但方法仍舊不變──門徒獻上自己,向基督存無限的愛,他們爲祂的犧牲,沒有什麼是他看爲太大的。

  神的旨意是把福音遍傳世上。我們正在做些什麼來達成神這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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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耶穌的事,我知道了,看見了,下一步是……
16:13 這兩個門徒終於領悟到耶穌的身份,就立刻趕回耶路撒冷。只研究耶穌的生平或學習祂的教誨是不足夠的,你也必須相信祂是神,相信祂拯救你,以祂作為你生命的主。這是認識耶穌和只知道祂的事的分別。惟有真正認識耶穌,我們才得著激勵。現在就去跟別人分享祂為你所做的一切吧。

傳福音?是傳道人的事,是宣教士的事……
16:15 耶穌吩咐門徒要走遍世界各地,告訴每一個人祂已付了世人犯罪的贖價,凡相信祂的都可得到赦免,永遠與神在一起。今天,世界各地的信徒把這福音傳給未曾聽過的人。激勵宣教士走遍全世界,叫教會起來行動的那股推動力,就是對基督復活的信心。你覺得自己沒有技巧或意志去為基督作見證?你要親自體會耶穌已從死裡復活,今天正為你活著。你跟祂的關係不斷發展,祂就賜機會和能力給你,讓你把祂的信息告訴別人。

信了再要受洗才能得救?
16:16 我們得救,不是因為受了洗,而是藉著相信基督耶穌而得的神的恩典。從耶穌對那個與祂一同釘十字架的犯人所說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未受洗的人也能得救(參路23:43)。只有洗禮,沒有信心,人不能自動到天國。拒絕相信的人,不論受了洗沒有,都必被定罪。

我也要試試手拿蛇,喝毒物,手按病人,看看有沒有神蹟……
16:18 有時候神會用神蹟介入信徒的生活中來保守他們;有時又會把特別的能力賜給他們,例如保羅安全地打掉毒蛇(參徒28:5),門徒能治各種疾病等(參太10:1;徒3:7-8)。然而,我們不要以身冒險來試探神。

耶穌走了,回家了……
16:19 耶穌升回天上,祂的形體離開門徒(參徒1:9),坐在神的右邊。祂的工作已經完成,以神的權威作王。

看完了馬可福音,耶穌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
16:20 馬可福音既強調耶穌的能力,也強調祂僕人的身份。耶穌的生命和教誨把世界上顛倒了的價值觀顛倒過來。世界用權力去控制人,但擁有天上地下一切權能的耶穌,卻選擇去服事人:祂抱小孩、醫治病人、為門徒洗腳、為世人的罪受死……跟隨耶穌就表示接受同樣服事人的權能,我們這些蒙召作信徒的就是要作基督的僕人。基督服事人,我們也應當服事人。



20130330馬可福音16章1-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6:1 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

   《新》過了安息日:禮拜六黃昏,約下午六時。安息日買不到東西。

   《新》香膏:猶太人膏抹屍體的習慣並不是為了防腐,這些香膏是用來表示敬意和愛意。

   《新》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婦女們並沒有期望耶穌要復活。

   《馬》1~4:星期六黃昏,兩位馬利亞並撒羅米來到墳墓前,要用香膏替耶穌的身體做防腐。她們曉得事情並不輕易。她們知道有一塊巨石已擋住墓門,知道羅馬人的封印,和有兵丁把守。但愛躍過重重障礙,找到所鍾愛的對象。

  星期日清早,她們不知找誰,能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她們擡頭一看,發現事情已辦妥了!這樣的事常常發生,我們尊崇救主的時候,難處未碰見,已得到解決。

16:2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裏,

16:3 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

   《新》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前,是較易做到的事;但一旦石頭滾進墓門前從岩牀鑿出來的凹槽後,就很難將它挪開了。

16:4 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

16:5 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

   《新》他們進了墳墓:墳墓正面的大門內有一間前室,此室後有一低矮長方形入口,引進安放屍體的內室。

   《新》少年人…穿著白袍:馬太說他是一位天使(太28:2)。見路24:4註釋。

   《馬》5~6:他們進了墳墓,看見天使,以一個少年人,穿著白袍的形像顯現。他立即驅去她們的驚恐,宣告耶穌已經復活了。墳墓是空的。

16:6 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裏。請看安放他的地方。

   《新》他已經復活了:馬可福音的高潮就是耶穌的復活;基督若沒有復活,祂的死雖然十分崇偉,卻仍是一件不可名狀的悲劇。然而藉著復活,祂以大能顯明自己是神的兒子(羅1:4)。

16:7 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

   《新》和彼得:耶穌對彼得特別關心,因他曾自信地誇口,後來又否認主(14:29-31、66-72)。

   《啟》《馬可》特別提到要將耶穌復活的消息告訴彼得,因為兩天前彼得曾因不認主而跌倒,此時一定陷在極大的痛苦和沮喪中。主復活後立刻給他安慰和鼓勵(比較太26:75)。

   《馬》天使任命她們作復活消息的先鋒,去告訴門徒和彼得,耶穌要在加利利與他們相會。注意彼得這不認主的門徒,在此特別單獨提到。復活的救贖主沒有否認他,仍然愛他,渴望再見他。他需要特別的挽回,走迷的羊必須被帶回與牧人交通;後退的人必須回到父家裏。

16:8 她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裏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

   《馬》婦女們驚惶失措,從墳墓那裏逃跑。她們懼怕得不敢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人,這並不意外。令人驚歎的是,直到這一刻,她們仍是那麼勇敢、忠誠和專心一致。

  馬可福音兩個主要的手抄古卷都缺少了第9至20節,很多現代的學者質疑這幾節的真確性。然而,經節被納入本文中,具有力的論據:

  1.事實上,所有希臘文手抄本,及很多教父都接納這段經節。

  2.以第8節作結尾會很奇怪。希臘文第8節最後一個字是gar(因爲),這字鮮有出現在一句之末,出現在一卷書之末就更少了。

  3.如果像某些人教導,說馬可福音原有的結尾部分已失傳,這個結尾只是後來補上的,那麼我們主論到祂的話要得保存(太二四35)就顯然落空了。

  4.經文內容合符正統。

  5.文中風格,尤其是用字,與第一章極爲吻合。這種體裁稱爲首尾呼應(Chiasm),文章的首尾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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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香膏膏死人是猶太人的習俗吧……
16:1-2 婦女在星期六傍晚,就是剛剛過了安息日之後買好香膏。第二天大清早,她們就到墓穴去膏耶穌的遺體,以表示對祂的愛、忠誠與尊敬。昔日帶香膏到墓穴去,就等於今天人們帶花去拜祭一樣。

婦女們不可能把這很大的石頭滾開吧?
16:4 天使把石頭滾開不是為了讓耶穌出來,而是為了讓人可以進去,親自察看耶穌真的如祂所說,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路加福音說是有兩位天使,究竟是怎樣的?
16:5 馬可記載婦女遇見一位天使,路加則記載兩位天使。每卷福音書的作者記載事件不同的重點和情節,好像一件新聞的目擊者從不同的角度強調不同的細節一樣。馬可大概強調說話的那位天使。

假如耶穌沒有復活……
16:6 耶穌的復活對基督教的信仰非常重要,因為:(1)耶穌按著祂的承諾從死裡復活,這樣,我們便可以相信祂會遵守所有其他的諾言。(2)耶穌是神永恆國度的統治者,祂的復活保證祂是活著的基督,而不只是一個意念、一個希望或一個夢想。(3)耶穌復活了,我們將來也會復活。(4)神使耶穌的身體從死裡復活的能力也會臨到我們,使我們在道德和靈性上已死去的生命又活過來,繼續更新、成長(參林前15:12-19)。(5)耶穌的復活是教會向世人見證的內容,我們不只教導一位良善老師的生平,更宣告耶穌復活的事實。

主沒有忘記彼得,主也記得我嗎?
16:7 天使特別提到彼得的名字,雖然彼得曾不認耶穌,耶穌卻不曾不認他、拋棄他。他還未出生,耶穌已有重要責任交給他,要他在教會內完成任務。你也曾在生活上不認耶穌嗎?祂從來沒有忘記你,而且還有重要的任務要交給你。

要門徒往加利利是有特別的意思嗎?
16:7 天使告訴門徒要到加利利與耶穌會面,正如耶穌先前告訴他們的(參14:28)。他們大多數是在加利利接受耶穌的呼召,作「得人漁夫」(參太4:18-19)的,耶穌也要在那裡重申這個使命(參約21章)。可是門徒還很害怕,仍然留在耶路撒冷聚會的地方,把門關緊(參約20:19),耶穌就先在耶路撒冷與他們會面(參路24:36),然後再在加利利和他們相見(參約21:1)。最後祂回到耶路撒冷,在橄欖山上升天(參徒1:12)。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20130329馬可福音15章33-4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33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新》午正:(編者註:原文及新國際版均作「第六小時」,猶太人以早上七時為第一小時)中午十二時。

   《新》申初:(編者註:原文及新國際版均作「第九小時」)下午三時。

   《馬》從午正到三時,遍地籠罩著黑暗。耶穌就全然背負神向我們的罪所施行的審判。祂忍受了靈裏的孤單,與神分離。人的頭腦總不能領會,當祂的心靈爲罪作犧牲時,祂所忍受的痛苦有多大。

15:34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

   《新》這句話是用亞蘭文說的(但仍保留著一些希伯來文的色彩),這是耶穌時代巴勒斯坦通用的語言之一。這句話反映出當耶穌背負全人類的罪惡時,祂是多麼深切地感覺到神已離棄了祂(見詩22:1註釋)。

   《馬》苦難的尾聲,耶穌(用亞蘭語)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麽離棄我?”神離棄祂,因神是聖潔的,祂必須與罪分離。那時候,主耶穌在我們的罪上與我們認同,並全然肩負要受的刑罰。

15:35 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

   《新》以利亞:旁觀者誤把耶穌呼喊的頭幾個字「以羅伊、以羅伊」當作是呼叫以利亞。一般人相信,在緊急必須時,以利亞會來保護無辜者,和拯救義人(15:36)。

   《啟》“以羅伊”和“以利亞”的讀音相近,所以聽者產生誤會。

   《馬》35~36:祂喊叫:“以羅伊,以羅伊。”凶暴的民中,有的說祂叫以利亞。最後的侮辱,就是他們一間有人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末端,送給祂喝。

15:36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

   《新》醋:一般勞動工人和士兵所飲用的酸酒。

15:37 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新》大聲喊叫:這次喊叫所表現出的力量,表明耶穌死時與一般釘十字架的犯人不同;他們通常是飽受長時間的痛苦後,精疲力竭,然後在昏迷中死去。

   《馬》耶穌以力量與得勝喊叫,氣就斷了。死亡是祂願意的行動,並非不自主地倒下來。

15:38 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新》殿裏的幔子:在聖殿裏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的那層幔幕(出26:31-33)。幔子裂開,表明基督已為我們進入天堂,我們現在也可以來到神面前(來9:8-10、12;10:19-20)。

   《馬》在那刻,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爲兩半。神作此事,要顯出人藉基督的死,得進入神的至聖所,這是信徒的權利(參看來一○19-22)。偉大的新時代立時展開。這是個與神親近的時代,不是與祂隔離的時代。

15: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有古卷沒有喊叫二字)斷氣,就說:「這人真是 神的兒子!」

   《新》百夫長:在羅馬軍隊中指揮一百名士兵的官長。

   《馬》那位羅馬官的承認雖然寶貴,但卻不一定承認耶穌是與神同等的。外邦人的百夫長承認祂是神的兒子,無疑他懂得歷史的含意,但他的信真實與否便無從得知。

15:40 還有些婦女遠遠地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

   《新》抹大拉的馬利亞:從16:9及路8:2,我們知道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

   《新》撒羅米:大概是西庇太的妻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見太27:56)。

   《馬》40~41:馬可提到有些婦女逗留在十字架旁。值得一提,婦女在福音故事中地位顯著。試想,男人爲個人的安全而躲藏了;婦女的奉獻,愛基督超過自己的幸福。她們在十字架旁留到最後,卻最早到達墳墓前。

15:41 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裏觀看。

   《啟》這時門徒都已逃散,只剩下一批婦女。七日的頭一日清早去膏耶穌身體的,也是這批忠心跟隨基督的婦女。

15:42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新》預備日:禮拜五。由於當時已是傍晚時分,他們急於在日落前(即安息日的開始)把耶穌的屍體從十字架上拿下來。

   《啟》當天已是禮拜五,翌日是安息日,猶太人不作工,所以埋葬耶穌的事必須當天辦妥。

   《馬》安息日在星期五日落開始。安息日或其他節期的前一日,稱爲預備日。

15:43 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 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新》議士:即公會的一員(見14:55註釋)。

   《馬》事情的急切需要,可能鼓勵了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求准許埋葬耶穌的身體。約瑟是個虔誠的猶太人,也許也是公會的一員(路二三50-51;參看太二七57;約一九38)。

15:44 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

   《新》詫異:很多被釘十字架的人在死前要彌留二、三天之久,因此耶穌的早死甚是異乎尋常。

   《啟》犯人釘在十架上往往要兩三天才斷氣。耶穌早已死了,事不尋常,彼拉多深感詫異,還叫親見此事的百夫長來查問。

   《馬》44~45:彼拉多難以相信耶穌已經死了,他得到百夫長的證實,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這段經文用兩個不同的字代表耶穌的身體。約瑟求主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則把屍首賜給他。)

15:45 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新》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把一個被判嚴重叛亂罪的人的屍體交出,尤其是交給一個並非直系親屬的人,也頗不尋常。

15:46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新》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馬太告訴我們,這墳墓屬約瑟,而且是新的,換言之,從來沒有人用過(見太27:60)。墳墓就在釘十字架地方附近的一個園子裏(見約19:41)。考古學上已有證據,顯示傳統認為埋葬耶穌的地方(及現今耶路撒冷的「聖墓教堂」),在主後第一世紀時是一個墓地。

   《新》一塊石頭:是一塊碟形的石頭,可以在一條斜溝內輥動。

   《馬》約瑟心存慈愛,把身體用藥物防腐,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裏。墳墓是個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地方,墓門則是一塊硬幣形的石頭,可以輥進一條在石頭鑿出來的凹溝的。

15:47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他的地方。

   《馬》又提到有婦女在場,就是兩位馬利亞。我們欣賞她們那不倦而無畏的愛。據了解,今天的宣教士以女性佔多數。男人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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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悽厲的叫喊,聞者悲痛心酸,只因為與神隔絕了,我對與神的關係如此敏感嗎?
15:34 耶穌不是因為驚懼或絕望而發出這個問題,而是引用詩篇22篇1節來表達祂的痛苦。詩篇22篇預言了彌賽亞為世人的罪受死所忍受的痛苦。耶穌知道承擔起全人類的罪的一刻,會暫時與神隔絕。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所懼怕的就是這個。雖然肉體的痛苦很可怕,但在靈裡與神隔絕更可怕。

耶穌臨死最後一句話……
15:37 耶穌這聲呼叫,大概就是祂最後所說的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參路23:46)

耶穌斷氣,殿裡的幔子從上而下裂開……
15:38 聖殿的至聖所是神留給自己的地方,前面掛著一幅厚厚的幔幕,象徵滿身罪污的人與聖潔的神隔開,只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可以進入至聖所一次,為百姓的罪獻祭求赦免。耶穌死時,幔子裂為兩半,表明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替我們打開通往聖潔的神的路。幔子由上而下裂開,表示是神開啟這條路(參來9章)。

耶穌在安息日前斷氣也有意義,你知道嗎?
15:42-47 猶太人的安息日由星期五日落開始到星期六日落結束,耶穌剛好在星期五日落前幾小時斷氣。根據猶太律法,人們在安息日不可從事體力勞動或走遠路,也不可讓死屍留在空曠地方過夜(參申21:23),所以約瑟就在安息日開始之前埋葬耶穌的遺體。若耶穌在安息日死去,約瑟不能在當日安葬耶穌,羅馬人便會搬走耶穌的遺體。這樣,沒有猶太人能確定耶穌的死,反對的人也定會質疑祂的復活。

即或有可能名譽盡失,約瑟也要安葬耶穌,我有沒有這樣的勇敢和信心為主做見證?
15:42-43 耶穌死後,亞利馬太人約瑟要求收殮耶穌的遺體,安放在新墓中。他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享有盛名,卻是耶穌的秘密信徒。其實不是所有宗教領袖都憎恨耶穌,約瑟冒著名譽被毀的危險,把他所跟隨的主安葬了。即使是為了公義,犧牲個人名聲也總是一件叫人害怕的事。今天,約瑟流芳教會歷史,而當日公會中其他成員卻無人記念。當你想到為基督作見證會損害聲望時,請回想亞利馬太人約瑟。

對耶穌的復活你還懷疑嗎?
15:44 彼拉多奇怪耶穌這麼快就死去,所以叫一個士兵再查清楚。今天許多人否認耶穌的復活,便硬說祂沒有真的死去。然而,百夫長、彼拉多、亞利馬太人約瑟、宗教領袖和親眼看到耶穌下葬的婦女,都能夠證實耶穌的死。耶穌實在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了。

耶穌被安葬好了……
15:46 這個墓穴大概是在山間以人手鑿成的洞穴,人可走進去。宗教領袖們也看見安葬耶穌的地方,派人守住墓穴,又在石頭上加封條,以防有人偷走耶穌的遺體,說祂從死裡復活(參太27:62-66)。

我可以為耶穌做甚麼,在今天?
15:47-16:1 這些婦女能夠做的不多,她們不能在公會上替耶穌辯護,也不能向彼拉多上訴;她們不能抵抗群眾,也不能制伏羅馬守衛;但她們做了所能做的事。當門徒都四散逃走時,她們留在十字架下,跟隨耶穌的遺體到墓穴,又為耶穌的遺體預備香膏。她們把握所有的機會為耶穌做事,神因她們的忠心和努力賜福給她們,讓她們最先看到耶穌復活。我們作信徒的,也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條件,把握所有機會,為基督做力所能及的事。



20130328馬可福音15章21-3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21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新》古利奈:北非呂彼亞(今利比亞)一個重要的城市,猶太人口眾多。

   《新》西門:很可能是一個到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的猶太人(參徒6:9所提的「古利奈…會堂的…人」,指猶太人)。

   《新》亞歷山大和魯孚:福音書中只有馬可提到這兩個人,而馬可所用的筆法似乎暗示,他的讀者都認識這兩個人。此處的魯孚與羅16:13提到的可能是同一個人。

   《新》背著耶穌的十字架:被判死刑的人,通常要背負十字架的橫木赴刑。此木約重十三至十八公斤。開始時耶穌背負著自己的十字架(見約19:17),但祂因受鞭傷以致軟弱無力,西門被迫代勞。

   《啟》亞歷山大和魯孚一定是《馬可福音》書當時的讀者所認識的人,也許他們後來都作了基督徒(比較羅16:13)。

   《馬》馬可在此提到兵丁勉強一個路人背耶穌的十字架,那人是(北非的)古利奈人西門。他可能是個黑人,但更可能是個希臘化的猶太人。他有二子,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可能是信徒(倘若這個就是羅馬書十六章13節提到的魯孚的話)。西門背十字架跟著耶穌,給我們看見一幅救主的門徒當有特徵的圖畫。

15:22 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新》髑髏地:可能是一貌似髑髏的小丘(雖然福音書均未提及它是小丘),又或許有很多死刑都在此執行,因而得名。

   《馬》各各他是亞蘭文名字,意指髑髏。髑髏地是拉丁名字。可能地勢似頭顱,或者是個刑場,故得此稱號。

15:23 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新》沒藥調和的酒:「他勒目」(猶太人古代律法及遺傳的法典)證實他們將香料調和酒,用以減低疼痛(見箴31:6)。沒藥是一種香料,從阿拉伯沙漠和非洲部分地區的土產植物提煉製成(見創37:25註釋)。

   《馬》兵丁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酒可作藥用,減輕痛楚。祂定意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背負人的罪,便不受。

15: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新》釘在十字架上:是羅馬人執行死刑的一種方式,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架上,如果受刑人的生命拖延太久,兵丁就打斷他的腿以加速其死亡(見約19:33)。考古學家已發現一具男人骸骨,是在主後七至六十六年之間在耶路撒冷附近被釘十字架的,此屍清楚顯示受刑人被釘在十架上時的身體位置。只有奴隸、最下賤的罪犯和非羅馬公民的犯人,才被處此刑。第一世紀的作者,曾以生動文筆描述被釘十架的痛苦和羞辱。

   《新》分他的衣服:執行死刑的士兵,有權分佔受刑者遺下的些微財物。耶穌的衣物,大概包括一件裏衣,一件外衣,一條皮帶,一雙鞋子,還可能有一塊頭巾。

   《啟》這事應驗了《詩篇》22:18的話。犯人的衣服照例由執刑的人拿去。

   《馬》兵丁爲被釘十字架者的衣服拈鬮。他們分救主的衣服時,是奪去祂在物質上所擁有的一切。

15: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新》巳初:(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第三小時」)參約19:14註釋。

   《馬》25~28:釘祂在十字架上,是上午九時。祂頭以上有罪狀,就是猶太人的王。(馬可沒有記下整句狀詞,只把精要寫下;參看太二七37;路二三38;約一九19。)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兩旁各有一個──就如以賽亞預言,祂死的時候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

15: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新》他的罪狀:當時的習俗是把罪狀寫在木板上,有人在前舉著引領罪犯前往刑場,然後把木板釘在十字架上罪犯頭上之處。

   《新》猶太人的王:罪狀的用句在四福音書中稍有不同,但作者都同意,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因祂自稱為猶太人的王。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加:

   《新》兩個強盜:根據羅馬法律,盜劫並非致死的罪行。馬可的用詞,顯示這兩個人是犯了叛亂罪,因這嚴重的叛國罪而被釘。

15: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新》較早期及較可靠的希臘文抄本並無此節。它大概是根據路22:37(引述賽53:12)加上去的。馬可並不引用很多舊約的經文。

15:29 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馬》29~30:主耶穌被經過的人(29-30節)、祭司長和文士(31-32節上)及兩個強盜(32下節)嘲笑。

  經過的人有大多是猶太人,要進城守逾越節的。他們卻久留在城外,向逾越節的羊羔投以侮慢;他們誤引祂的說話,指祂威脅要拆毀他們所敬愛的聖殿,三日又重建起來。祂若如此本事,讓祂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15: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馬》祭司長和文士嘲笑祂宣稱要拯救別人:“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這話是惡毒的言行,卻又不在意地說出事實。這話在主和我們的生命中同樣真實,我們要救自己,就不能救別人。

15: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新》那和他同釘的人:其中一個罪犯後來悔改,並求有分於耶穌的國度(路23:39-43)。

   《馬》宗教領袖們也挑戰祂,祂若是以色列的王彌賽亞,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他們說祂能這樣行,他們就信了。我們看見,就信了。但神的次序是:“相信,就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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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跑出另一個西門來?
15:21 在外地居住的猶太人西門,在逾越節期間由北非的古利奈來到耶路撒冷朝聖。這兒提到他的兒子亞歷山大和魯孚,他們可能是初期教會有名的人(參羅16:13)。

拈鬮分衣服?
15:24 拈鬮類似於擲骰子或抽籤。羅馬兵丁有權得到被釘十字架的人的衣服。兵丁拈鬮分耶穌的衣服,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參詩22:18)。

十字架上的痛苦,你想像得到嗎?
15:25 釘十字架是一種可怕和羞恥的死刑,犯人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一段很長的路到刑場,以示警告。十字架有不同的形狀,行刑也有不同的方式。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有的罪犯是被繩綁在十字架上。無論是哪一種方式,犯人的體力都會逐漸消失,身體的重量使呼吸越來越困難,最後窒息而死。

猶太人釘死猶太人的王……
15:26 在十字架上,通常會放一個牌,寫著犯人的罪狀,以收警告之效。彼拉多找不到耶穌的罪,惟有寫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

耶穌救了我,犧牲了自己,我仍無動於衷,我還是人嗎?
15:31 耶穌本來可以救自己,不承受這些痛苦和侮辱,並把嘲笑祂的人殺掉,但祂愛我們,愛世人甚至仇敵,甘願忍受這一切苦難與傷痛。當日下午發生的事件中,我們也有分,因為我們的罪也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代我們受了犯罪的刑罰,我們惟一可以做的就是認罪,承認耶穌為我們付了本應由我們自己來付的代價。不要無動於衷,再令祂傷痛。

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你可曾想過?
15:32 雅各和約翰曾求耶穌讓他們在祂榮耀的國度裡坐在祂兩旁,當時耶穌說他們不明白自己究竟求甚麼(10:35-39)。現在耶穌要以死來開創祂的國度,在祂兩旁的是被判死刑的罪犯。耶穌曾向那兩個權力慾高漲的門徒解釋,人要就近祂,就要準備受苦捨命,像祂所做的一樣。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我們想得到天國的榮耀,就必須甘願與釘十字架的基督聯合。



20130327馬可福音15章1-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5:1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新》一到早晨:羅馬官員的工作日,天一亮就開始。

   《新》早晨:受難週的禮拜五。

   《新》商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定案」)顯然是要在民事官員面前控告耶穌犯叛國罪,而非僭妄罪(見路23:1-14及路23:2註釋)。

   《新》彼拉多:主後二十六至三十六年猶太地的羅馬巡撫,其官邸設在地中海岸的凱撒利亞(一九六一年考古學家在凱撒利亞掘出一塊彼拉多時代的石碑,上面刻有他的名字)。每當來到耶路撒冷,彼拉多就住在大希律王所建造的華麗王宮裏,該王宮位於聖殿西面略偏南之處。馬可在15:16以「衙門院」稱此王宮,耶穌就是在這裏受羅馬人審問。

   《啟》彼拉多是羅馬政府設立的總督,主後26年上任,管轄猶太地。總督的權力很大,可以指揮軍隊,管理財政,征收稅項,設立大祭司,審斷案件,且對百姓有生死之權。彼拉多審訊耶穌時優柔寡斷,為求避免猶太官民的衝突,討好猶太人,以圖鞏固一己的政治地位,不惜犧牲耶穌。

   彼拉多的行政總部設在凱撒利亞,但有一行宮設在耶路撒冷。耶穌受審的“衙門”就是彼拉多的府邸。逾越節期間,猶太人來京城的大增,動亂難免;彼拉多在耶城坐鎮。

   《馬》本節記述全公會在早晨聚集,也許要召集眾人,通過昨晚的不法行動。結果,耶穌被捆綁,解去巴勒斯坦的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裏。

15:2 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新》彼拉多問他:羅馬帝國的行政長官是惟一在羅馬法庭中有權審判的人。

   《馬》到這時刻,耶穌已在宗教領袖前受審,定了褻瀆的罪。現在祂要在民事法庭,被控叛國的罪。民事審訊分三個階段──先在彼拉多前,接著是希律,最後又是彼拉多。

  彼拉多問主耶穌是否猶太人的王;若是,祂就算爲要推翻凱撒,有叛國的罪。

15:3 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新》許多的事:見路23:2註釋。當時在刑事案件中,多項指控是常有的事。

   《馬》3~5:祭司長向耶穌諸多控告。彼拉多難以理解祂面對這麼強硬的指控,仍處之泰然,便問祂爲何不自辯,耶穌對他的批評仍不回答。

15:4 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

   《新》你甚麼都不回答嗎:根據羅馬法律,如果耶穌不為自己辯護,彼拉多就必須宣告祂有罪。

15:5 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15:6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新》每逢這節期:(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按例,每逢這節期」)見約18:39註釋。

   《馬》6~8:羅馬巡撫在節期裏有個傳統,就是要釋放一個猶太囚犯──對不滿的民眾的一種政治賄賂。其中一個有資格的犯人是巴拉巴,他犯了作亂和殺人的罪。彼拉多提出要釋放耶穌的時候,是存心要嘲笑那滿心嫉妒的祭司長,祭司長便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那些指控耶穌叛逆凱撒的人,如今竟求釋放一位確實犯了叛國罪的人!祭司長的立場是無理而荒謬的──罪就是這樣。其實,他們嫉妒祂是因爲百姓愛戴祂。

15:7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新》巴拉巴:大概是猶太革命組織奮銳黨的一員。

   《新》作亂的時候:有關這次革命,沒有其他史料可供稽考,但從馬可提及它的語氣,似乎是件眾所周知的事。在羅馬官員管轄之下,這類叛變是常有的(見路13:1)。

   《啟》巴拉巴:是著名亂黨首領,可能是一次叛亂的主謀(參路23:18-25),後被捕下監。《約翰》18:40說他是“強盜”,此字希臘原文可指“亂黨”。比較14:48。

15:8 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15:9 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

   《馬》9~14:彼拉多想要知道,他當如何對待這位稱爲猶太人的王的耶穌。眾人野蠻地高嚷著:“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要找到原因,卻找不著。暴民的歇斯底裏情緒急升,他們只知道喊叫:“把祂釘十字架!”

15:10 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15:11 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5:12 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5:13 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14 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新》鞭打:羅馬人用的鞭子是由幾條皮帶編成的,皮帶近末端鑲有骨塊和鉛塊。猶太人限定最多只能打四十下(為免數錯,實際上打三十九下),但羅馬人卻沒有這種限制;因此受羅馬鞭刑的犯人,很多都被打死。

   《啟》羅馬人鞭打犯人所用的鞭子,在皮條上嵌有骨頭與金屬,受過鞭刑的人很少能生還。

   《馬》彼拉多優柔寡斷,只好惟命是從──就釋放巴拉巴,卻鞭笞耶穌,把祂交給兵丁釘十字架。這是個怪誕的不義裁決。然而,這是我們的救贖比喻──那無罪的被交到死地,叫該定罪的得以逃脫。

15:16 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

   《新》衙門院:此字原意是指將軍的帳幕,或軍營總部(見15:1註釋)。

   《新》全營的兵:駐守衙門的兵丁,都是從巴勒斯坦的非猶太籍居民中召募來的,受軍事統領指揮。

   《馬》16~19:兵丁把耶穌帶進巡撫寓所的衙門院裏,叫齊全營的兵出來,合演一幕猶太人的王的模擬登基典禮。他們若真曉得這個就好了!他們給神子穿上紫袍,又爲他們的創造主戴上荊棘冠冕;他們所戲弄的猶太人的王是宇宙的維持者。祂是生命和榮耀的主,他們竟打祂的頭,又吐唾沫在和平之君臉上,假裝向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屈膝。

15:17 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上,

   《新》紫袍:大概是一件舊軍袍,其色象徵王權(見太27:28)。

   《新》用荊棘編成冠冕:荊棘有很多刺,這種植物在巴勒斯坦十分普遍。紫袍和荊棘冠冕,都是為戲弄耶穌而給祂穿戴之「王服」的一部分。

15:18 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新》恭喜,猶太人的王啊:戲謔式的致敬禮,如同呼叫「凱撒萬歲」。

15:19 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

   《新》吐唾沫在他臉上:向君王親吻表示敬意是近東的習俗,此處大概是嘲弄性的模仿。

15:20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馬》他們粗野地嘲弄一番後,就給祂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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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為甚麼讓外人來管他們的事?
15:1 猶太人把耶穌帶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是因為在羅馬政府統治下,他們沒權判人死刑。猶太領袖知道必須由一個羅馬官員來宣判耶穌死罪。

耶穌的罪是……
15:3-4 猶太人要帶耶穌到彼拉多面前受審,就要造新的罪狀來控告耶穌。指耶穌犯褻瀆神的罪,對羅馬巡撫來說毫無意義。他們控告耶穌另外三項罪:(1)鼓動百姓不向羅馬政府繳稅;(2)自稱為猶太人的王;(3)誘惑國民,在全國引起騷亂。這幾樣都是彼拉多所關注的(參路23:2,5)。

耶穌竟不趁機自辯?
15:5 耶穌不回答彼拉多的問題,是因為祂即使回答了也沒用,而且捨命拯救世人的時刻已經到了,祂沒有理由要延長審訊的時間或求脫險。祂自信和鎮靜的表現是最高的典範,是一般犯人模仿不到的。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耶穌完成祂在地上的工作(參賽53:7)。

巴拉巴是個恐佈分子吧……
15:7 巴拉巴因參與對抗羅馬政府的叛亂而被捕。他雖然殺了人,但在猶太人心中卻是個英雄。狂熱的猶太人蔑視羅馬政府和羅馬人的假神,他們恨惡被外邦人統治,更討厭納稅給他們。羅馬官員常要解決猶太人的紛爭,因此也討厭猶太人。這正是造反的成熟時機。

今天我像這些善變的人,還是仍然站在耶穌的一邊?
15:8 這群人大概是忠於領袖的猶太人,但門徒和前幾天高呼「高高在上和散那」的人(11:10)到哪裡去了?同情耶穌的人害怕猶太領袖,都躲藏起來。或許在群眾中,有許多當日(今天稱為棕櫚主日)拿著棕櫚樹枝參加遊行的人,發覺耶穌並非要反抗羅馬政府自立為王,便轉過來反對祂。

彼拉多也看穿宗教領袖的心……
15:10 猶太領袖憎恨彼拉多,來找他,只為要定耶穌死罪,釘祂十字架。彼拉多看出他們的陰謀。他知道這群人憎恨自己和羅馬政府,他們來與他見面,並無別的原因,只是想處死一個他們所不喜歡的人。

為何一定要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15:13 釘十字架是羅馬人懲罰造反者的刑法,羅馬政府只會釘死奴隸或非羅馬公民。把耶穌釘十字架,就表示祂是造反者,是奴隸,而不是祂所自稱的王。這正合猶太領袖的心意,因為他們相信被釘十字架是神的詛咒(參申21:23),這樣就能說服百姓,神是咒詛耶穌而不是祝福祂。再者,猶太領袖把釘死耶穌的責任推在羅馬人身上,群眾就不能責怪他們了。

耶穌的死,誰要負責?
15:14-15 其實,每一個人都要對耶穌的死負責:門徒因為驚恐而離棄耶穌,彼得不認祂,猶大出賣祂;曾經跟從祂的群眾袖手旁觀;彼拉多討好群眾,推卸責任;宗教領袖控告祂,促使祂受死;羅馬官兵折磨祂……假如當日你在場,親眼看見這些事發生,你會有甚麼反應呢?

為取悅利己者而犧牲無辜,是政治智慧,是小人所為?
15:15 彼拉多管轄的猶太地區,只是羅馬帝國的一個哨站,由於遠離羅馬,這裡只有少量軍隊駐防。彼拉多最基本的工作是保持管轄區和平。他曾因其管轄區發生幾次暴動而被上司警告。雖然他找不出耶穌的罪,也沒有理由治死祂,但當他聽到猶太群眾的恐嚇,要上告凱撒(參約19:12)時,就猶豫不決了。因為群眾若真的向凱撒上告有暴動,彼拉多的地位和前途就不保了。

取悅他人以求自保,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是?
15:15 雖然根據羅馬法律,耶穌是無辜的,彼拉多卻屈服於政治壓力下,放棄正義,嘗試猜度猶太領袖的意圖,取悅他們以求自保。神對是非曲直立場鮮明,我們若放棄神的立場,根據群眾的意願做決定,就是妥協,目無法紀。神應許要嘉許行為正直的人,而不是取悅所有人的人。



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

20130326馬可福音14章66-7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4:66 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

   《新》下邊:當耶穌在該亞法屋裏樓上一房間受辱被打時,彼得在樓下的院子裏。

   《新》一個使女:看門的(約18:16)。

   《馬》66~68:彼得在下邊,殿的院子裏等候。大祭司的一個使女經過,定睛看他,指出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的跟隨者。這個可憐的門徒假裝對她的指控毫不知情,他退到前院,那時雞就叫了。這可怕的時刻,罪的鐘聲一下一下地敲響起來。

14:67 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14:68 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

   《新》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根據猶太律法,這是常用的一種法律上正式的否認語。

   《啟》今天讀到彼得三次不認主仍獲寬恕的記載,叫我們的內心充滿希望。彼得不認主已經不應該,他還發誓說不認得耶穌,更是大錯。明知是假卻見證是真,犯了偽證罪。可是神的恩典浩大,彼得獲得寬恕,後來成了火熱的福音使者。

14:69 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

   《馬》69~70:那使女看見他,又指出他是耶穌的門徒。彼得再次無情地否認,他會疑惑爲何旁人不肯放過他。眾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爲你是加利利人,你的囗音把你露出來了。”

14:70 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

   《新》加利利人:加利利人很容易因他們的語音被認出來。彼得的口音顯示他是加利利人,而他出現於院內一班猶太地的人當中,讓人懷疑他是跟隨耶穌的。

14:71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馬》71~72:彼得囗出惡言,氣沖沖地說不認得這個人。話剛出囗,立時雞叫了。自然界像要反對他懦弱的謊言。此刻,彼得知道主的預言已應驗,不能自已就哭了。四卷福音都記載彼得不認主,實在意味深長。我們必須學一個功課,自信生羞辱;要學習不信自己,全然倚靠神的大能。

14:72 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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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也能出入大祭司的地方?
14:66-67 大祭司該亞法的府第在有數個院子的宏大宮殿裡,耶穌在這裡受審(14:53)。帶彼得進院子的是約翰(參約18:15-16),看來約翰認識大祭司。

門徒彼得也發咒?
14:71 彼得發咒所起的誓不是普通的誓言,而是毒誓,他其實是說:「如果我說謊,就讓神擊打我,把我治死!」

不認耶穌?不太可能吧……
14:71 猶太公會和羅馬政府不公義的審訊,判定耶穌有罪,實在令人憤憤不平,但是彼得和其餘的門徒離棄耶穌,更加深了耶穌的痛苦(14:50)。我們多數或許不像猶太人和羅馬領袖,卻像門徒那樣,在我們生活的重要方面犯了否認基督是主的罪。我們可能因為自己沒有犯大罪而自豪,其實,我們都犯了罪。不要以別人的罪更嚴重為藉口,容許自己繼續犯罪。



20130325馬可福音14章53-6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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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裏,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新》14:53~15:15:耶穌的受審分為兩個階段:猶太人的審問和羅馬人的審問,每個階段另分三段。猶太人的審問包括:(1)在前任大祭司亞那面前的預審(只記載於約18:12-14、19-23);(2)在當時當權的大祭司該亞法和公會面前受審(14:53-65);(3)公會最後的定案,結束通宵會審(15:1)。羅馬人的三階段審訊包括:(1)在彼拉多面前受審(15:2-5);(2)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審(只記載於路23:6-12);(3)回彼拉多面前續審直到定案(15:6-15)。因馬可未記載耶穌曾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審,因此本福音書中,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就成了一篇連續而無間斷的記載(15:2-15)。

   《新》大祭司:該亞法,前任大祭司亞那的女婿。

   《新》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公會全體。

   《馬》普遍認爲,馬可這裏記載的,是在該亞法前受審;在亞那方面受審,記載在約翰福音十八章13節、19至24節。

14:54 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裏,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

   《新》大祭司的院裏:公會可能藉該亞法的私邸開會,以確保隱密。

   《馬》彼得保持一段他以爲安全的距離,跟著耶穌,來到大祭司的院裏。有人把他的跌倒,劃分爲以下幾點:

  1.起初的打架──熱心方向錯了。

  2.其後的逃走──怯懦地退縮。

  3.最後遠遠跟隨──在黑夜裏作不全心全意的門徒。

  他和差役坐在火光裏,與主的仇敵一同烤火取暖。

14:55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

   《新》公會:猶太人的最高法院。在新約時代,它是由三類成員組成: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成員的總數共七十一名,包括大祭司,他是公會主席。在羅馬管制下,公會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只是他們無權處人死刑(見約18:31及太27:2註釋)。

   《啟》見證:指猶太人的律法所規定的控方證人,人數必須不少於二人,證據才可以成立(申19:15)。

   《馬》55~59:雖然沒有明確記載,但第55節似乎記錄全公會在午夜展開會議。全公會有七十一位宗教領袖,會議由大祭司主持。這個特別的晚上,組成公會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文士和長老,完全不顧他們一貫的規則,他們是不可在晚上,或任何猶太節期裏聚集的;也不可賄買人作假見證。死刑的判決要經過一個晚上才可執行;他們若不是在聖殿的範圍內聚集,他們的裁決就沒有約束力。

  宗教權威人士切望除掉主耶穌,就是委屈地違反自己的律例,也在所不惜。他們決心努力尋找一群假見證人,卻無法製造一致的見證。有人錯誤引用主的話,指祂威脅要拆毀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另造一所不是人手所造的殿。耶穌真正說的,記載在約翰福音二章19節。他們有意把耶路撒冷的殿,與祂身體的殿混爲一談。

14:56 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新》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在猶太司法程序中,證人負責控訴。

   《新》各不相合:根據申19:15,一個人不能被定罪,除非有兩、三個證人作證,而且他們的證詞必須是相吻合的。

14:57 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

14:58 「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新》在福音書中,耶穌從來沒有說過完全與此相同的話。這大概是間接指約2:19所記載的。

14:59 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

14:60 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馬》60~62:大祭司先發問,耶穌沒有回答;但當他起誓(太二六63)問祂是不是彌賽亞,那當稱頌者的兒子時,救主說祂是。這是遵守利未記五章1節的話。主耶穌似乎更要除去人對祂自稱身分的懷疑,於是告訴大祭司,他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地上。意思是說,大祭司還要看見祂公開顯明祂是神。在祂第一次降臨時,祂神性的榮耀被肉身遮蔽;但祂要在權能和大榮耀中再臨,幔子要除去,人知道祂到底是誰。

14:61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新》那當稱頌者的兒子:「那當稱頌者」是稱呼神的一個方式,這樣可避免直接呼叫神的名字(見11:30註釋)。因此,這個稱銜相當於「神的兒子」;然而此處似乎不是著重其神性,而是指其彌賽亞為王的地位,因為猶太人普遍相信彌賽亞應是人,不是神。

14:62 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新》人子:見8:31註釋。論到「人子」的這句話將但7:13和詩110:1連結起來。

14:63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新》撕開衣服:一種極度悲傷或震驚的表示(見創37:29;王下18:37;19:1);就大祭司而言,這是一項司法行動,表示他認為耶穌的答覆是僭妄的(見太26:65註釋)。

   《啟》依摩西律法,大祭司不可撕裂衣服(利10:6;21:10),否則可招致死亡,因為所穿的是聖衣。但大祭司該亞法聽了耶穌的話,並不認識祂乃是神降世人間,反誣告祂,認為所說的乃褻瀆神的話,所以有撕裂衣服之舉,以及全體“都定祂該死的罪”的行動,說明人對神反叛之深。既然全體都定祂的罪,全體也應對耶穌的死負責任。

   《馬》63~64:大祭司明白耶穌的意思,就撕開衣服,表明對此看來僭妄的話,生公義的憤慨。作爲以色列人中理應作好準備承認和接受彌賽亞的人,大祭司竟然高聲控告祂。不僅是他,全公會同聲指耶穌褻瀆,都要定祂該死的罪。

14:64 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

   《新》僭妄的話:僭妄的罪不僅包括褻瀆神的名字(見利24:10-16),也包括任何對神尊榮和權柄的冒犯(見可2:7;3:28-29;約5:18;10:33)。耶穌自稱為彌賽亞,又自稱擁有惟獨神才有的尊榮和權能,這在該亞法看來,已足以構成僭妄罪;根據摩西律法,犯這罪者要被石頭打死(利24:16)。

   《啟》按摩西律法,褻瀆神須判死刑(利24:16)。在公會眼中,耶穌只是一個人,怎麼可以自稱為神,這當然是對神的褻瀆,因此應判死刑。

14:65 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

   《新》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通常用以表示厭棄和定罪的動作(民12:14;申25:9;伯30:10;賽50:6)。

   《新》又蒙著他的臉:對賽11:2-4的一個古老解釋,認為彌賽亞可以不靠眼睛,僅憑嗅覺來判斷事物。

   《新》你說預言吧:意即「你說是誰打你吧」。

   《馬》接著的情景,更極爲醜惡。公會中有人吐唾沫在神子臉上,又蒙著祂的臉,要祂說出打祂的是誰。難以置信,寶貴的救主竟要忍受罪人這樣頂撞。差役(殿役)也加入醜行的行列,用手掌打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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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假公濟私的宗教領袖的嘴臉——
14:53-65 猶太公會的審訊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帶耶穌到大祭司那裡接受一小組人審問(參約18:12-24);接著,公會的所有成員在天亮時齊集審問耶穌(參路22:66-71)。他們控告耶穌犯了宗教罪行——自稱是神的兒子——根據律法,這等於褻瀆神。宗教領袖決定要殺死耶穌(參路22:2),所以審訊的結果也是早已確定的。

祭司長與公會是同黨?
14:55 羅馬雖然管治以色列,仍讓猶太人處理宗教事務和一般民事糾紛。這個管理機關稱為公會,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領袖組成。公會本應公平正直,然而在處理耶穌的審訊中,他們極不公正,甚至要仿造謊話來誣告耶穌(14:57)。

宗教領袖如願了……
14:58 宗教領袖最後找到作假見證控告耶穌的人,其供詞歪曲了耶穌的話。耶穌不是說要拆毀人手所造的聖殿,祂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參約2:19)耶穌所指的是自己的身體,而不是希律重修的聖殿。

為甚麼耶穌不兩條都回答?
14:60-64 耶穌不回答第一個問題,是由於證據錯誤且混亂,面對仿造的指控,緘默比澄清更聰明。但若拒絕回答第二個問題,就是否認自己的使命,所以祂回答了這個問題,祂的答案也預告了角色將要大轉換:耶穌將坐在神的右邊,審判現在控告祂的人。那時,他們就要回答祂的問題了(參詩110:1;啟20:11-13)。

大祭司為了名利竟出賣自己的使命,我也曾步他的後塵嗎?
14:63-64 眾人之中,大祭司和公會的成員本是最熟悉聖經、最能認出彌賽亞來的,他們的工作也該是向人指明神,可是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名譽和權威。他們看重的只是肉身的保障,而非永恆的保障。



20130324馬可福音14章41-5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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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起來!我們走吧。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

   《馬》他們起來似要往前走,但不用走多遠了。

14:43 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裏與他同來。

   《新》許多人帶著刀棒:一群受命在聖殿外維持公共秩序的輔警或聖殿差役。約翰記載(約18:3)在這班捉拿耶穌的人當中,至少還有些羅馬士兵,及聖殿的守衛官長。有些人帶著棒子,表明他們是臨時被征集的隊伍。

   《新》祭司長…文士…長老:見8:31;太2:4等註釋。逮捕耶穌的拘票是由公會發出的。

   《馬》猶大已帶一隊人進到園中。他的同僚帶著刀棒,像要捉拿重犯似的。

14:44 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

   《馬》44~45:賣耶穌的人預先定了暗號,猶大與誰親嘴,那就是他們要拿住的人。他闊步走到耶穌跟前,稱呼拉比,熱情地與祂親嘴。(原文是強調形式,表示重複或示範性的親嘴。)猶大爲什麽賣主?是否因爲耶穌沒有把握政權的命脈,使他感到失望?他的期望,是不是要在國中當高位?他是否爲貪婪所勝?這一切都會構成他的無恥行爲。

14:45 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他親嘴。

   《新》拉比:希伯來文「(我的)老師」。

   《新》與他親嘴:是門生向其拉比問安,以示尊敬所慣用的禮節。見路22:47註釋。

   《啟》親嘴:是當時學生向教師表示尊敬和親切的問安禮,所以猶大親嘴之前還稱呼耶穌為“拉比”(老師)。猶大的虛偽可見一斑。

14:46 他們就下手拿住他。

   《馬》46~50:隨眾跟著賣耶穌的人走上前,拿住耶穌。彼得機敏地拔出刀來,削掉大祭司僕人一個耳朵。這是自然反應,卻非屬靈反應;彼得用世上的兵器,來應付屬靈的爭戰。主責備彼得,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1節和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記載,祂用神蹟治好那人的耳朵。耶穌就提醒捉拿祂的人,用武力捉拿祂,何等不恰當!祂曾天天在殿裏教訓人,爲何不在那時候捉拿祂?祂知道原因,這事成就,爲要應驗經上的話,預言祂要被賣(詩四一9)、被捉拿(賽五三7)、被苦待(詩二二12)、遭棄絕(亞一三7)。

14:47 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新》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從約翰的記載我們得知這人是彼得,他砍傷的僕人名叫馬勒古(約18:10)。

   《啟》拔刀的那人是門徒彼得(約18:10)。

14:48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

14:49 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新》為要應驗經上的話:可能指賽53章,或更具體地指亞13:7,耶穌在14:27曾引用該節經文,現在(至少一部分)已經應驗了。

14:50 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新》離開他,逃走了:正應驗了14:27-31的話。

14:51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新》一個少年人:確實身分不詳,但這樣隱姓埋名,可能正暗示他就是本書作者約翰馬可。

   《新》麻布:通常外衣都是用羊毛做的。遺留在差役手中的細麻布衣服,表明那少年人來自富裕的家庭。

   《啟》少年人:很可能就是本書作者馬可。

   《馬》51~52:馬可是唯一記錄這件事的傳道者。一般相信,馬可就是那個少年人。他拚命要逃,衣服都被拿武器的人抓去了。麻布並不是常服,只是一塊布,他臨時拿作蔽體之用。

  歐德曼評論說:“附加這段小插曲,大概是要說明耶穌在危難和痛苦的時刻,如何全然遭棄絕。祂誠然參透獨自受苦的滋味。”

14:52 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新》赤身逃走了:未穿裏衣,表示他是匆匆忙忙穿上衣服跟隨耶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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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行動了——
14:43-45 宗教領袖給猶大一小隊士兵和差役(參約18:3),叫他逮捕耶穌,把耶穌帶到他們那裡受審。宗教領袖發出逮捕耶穌的手令,猶大則是正式的控告人。

這個拔刀的人好狠啊……
14:47 這個拔刀的人是彼得(參約18:10)。耶穌立刻治好了大祭司僕人的耳朵,阻止流血事件進一步發生(路22:51)。

看這狼狽逃走的年輕人……
14:51-52 教會傳統上認為這個少年人是這卷福音書的作者馬可約翰。其他福音書沒有提到這件事。



2013年4月5日 星期五

20130323馬可福音14章27-4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4:2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馬》27~28:在途中,救主警誡門徒,在前面的時刻,他們都要因作祂的跟隨者而羞恥、驚慌,就如撒迦利亞預言的,牧人被擊打,羊就分散了(亞一三7)。祂卻滿有恩典地堅固他們,應許不會不認他們。在祂從死裏復活後,祂要在加利利等候他們。

14:28 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14:29 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馬》29~30:彼得對不認主的想法感到憤慨。別人可以,他呢?總不會!耶穌把他的“總不會”改爲“將會”。雞叫兩遍以先,彼得將三次不認救主。

14:30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裏,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14:31 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馬》彼得喊說:“沒這樣的事!我寧死也不會不認你!”彼得不是唯一誇囗得如此狂妄的人,眾門徒都鹵莽、自信地同作聲明。千萬不要忘記,我們跟門徒沒有分別。我們必須認識自己心裏的怯懦和軟弱。

14:32 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禱告。」

   《新》客西馬尼:位於橄欖山山麓的一個花園或果園,是耶穌常喜歡去的地方之一(見路22:39;約18:2)。這個希伯來名字原意是「榨油坊」,即榨橄欖油的地方。

   《馬》黑暗已臨到大地。這是星期四晚上,星期五早晨將至。他們來到一個自成一角的地方,名叫客西馬尼,主耶穌在進囗處撇下門徒中的八位。

14:33 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

   《啟》請參《約翰》10:17-18。耶穌並不懼怕死亡。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預嘗十字架被父撇棄的經歷(15:34;賽53:10)。祂清楚知道要付的代價,從容就義。

   《馬》33~34:祂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進到園中。在那裏,祂聖潔的心靈受到重壓,因祂預知自己要成爲我們的贖罪祭。我們無法理解這時刻對祂的意義,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祂指示三位門徒在那裏等候警醒。祂就離開他們,稍往前走,獨自到了園中。祂也要獨自上十字架,爲我們的罪承受神可怕的審判。

14:34 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警醒。」

14:35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

   《馬》我們既希奇且驚訝,主耶穌竟俯伏在地,向神禱告。祂是否祈求免卻十字架?不是,這是祂降世的目的。首先,祂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若在受死、埋葬、復活以外,還有方法使罪人得救,求神顯明出來。諸天寂靜無聲,我們的救贖別無他法。

14:36 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新》阿爸!父啊:生動地表達了與神特別親密的關係。

   《新》這杯:為要完成祂的使命,耶穌從父神手裏接過那代表死亡和神忿怒的苦杯。耶穌所深懼的,並非死亡本身,而是懼怕成為背負全人類罪孽的代死者。見10:38註釋。

   《啟》阿爸:即“父親”,為亞蘭土語。猶太人避諱,不用“阿爸”稱呼神,因為太親暱,有失敬意。但耶穌常用,因祂是神子。

   《啟》杯:指即將臨到耶穌的苦難(10:38;約18:11)。

   《馬》祂又禱告:“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注意,祂稱神爲祂所愛的父,在父凡事都能。問題不是物質上的可能性,而是道義上的。全能的父有否別的公義根據,拯救不敬虔的罪人?諸天寂靜,說明別無他法。神的聖子必須流血,罪人才可從罪中得釋放!

14:37 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嗎?不能警醒片時嗎?

   《新》西門:見1:16註釋。耶穌特別點出西門,也許是因他曾大膽地誇口說,他絕不會背棄耶穌(見14:29-31)。

   《馬》37~40:祂回到三位門徒那裏,見他們睡著了──這是給人墮落天性的可悲評語。耶穌警惕彼得,不要在這重要時刻睡覺。彼得剛剛誇囗自己至死不渝,現在竟不能警醒片時。人若不能禱告片時,就不大可能在龐大壓力時,抵受試探。不論他如何熱心,也必須承認肉體的脆弱。

14:38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新》入了迷惑:被試探攻擊。此處的試探,是指面臨可怕之威脅時,他們會淪於不忠誠。

   《新》心靈固然願意:當人的心靈部分受神管轄時,它會與人的軟弱對抗。這句話是引自詩51:12(「樂意的靈」)。

14:39 耶穌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14:40 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14:41 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吧:或譯嗎?)!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

   《啟》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也可以譯為“你們還在睡覺安歇嗎?”,是一句微帶責備的問話。

   《馬》主耶穌三次回來,都見他們睡著了,祂就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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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也受死亡的威脅嗎?祂死了,撒但豈不威風?
14:27 在耶穌被釘死這件事上,撒但似乎佔了上風,不過我們遲一點就會發現,其實神一直在掌權,甚至祂兒子的死也是在祂的控制之下,撒但並沒有得到任何勝利。

若我是門徒,我的反應可能更激烈……
14:27-31 這是耶穌在同一晚第二次預言門徒會不認祂和背棄祂(參路22:31-34;約13:36-38),這可能是門徒強烈反應的原因(14:31)。

耶穌為甚麼這樣禱告呢?難道祂想逃避?
14:35-36 耶穌是不是想逃避自己的使命呢?耶穌說出內心的感受,卻沒有抗拒神的旨意,祂重申要遵行神的旨意。祂的禱告突出祂將要忍受的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痛苦,因為祂要承擔全人類的罪惡。這「杯」指在十字架上與父神分開的悲痛(參來5:7-9)。無罪的神子承擔了我們的罪孽,與神隔絕片刻,使我們得救!

不從自己的意思,難;只從神的意思,更難?
14:36 耶穌禱告時,知道遵行父神旨意要付出代價,也明白將要受甚麼苦。祂不想忍受這種可怕的經歷,然而,祂禱告說:「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要得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也要付出代價。你獻身與神付出了甚麼代價呢?甘心付出這代價,到最後就能得到有永恆價值的東西。

試探來到,如何抵抗?
14:38 面對重大壓力時,我們會變得脆弱,即使心靈願意順服,也很容易被試探所勝。耶穌給我們作了榜樣,教導我們如何抵抗試探:(1)向神祈禱(14:35);(2)找愛我們的人和朋友支持(14:33,37,40-41);(3)專注在神給我們的旨意上(14:36)。



20130322馬可福音14章12-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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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裏去預備呢?」

   《新》除酵節的第一天:一般來說,這是指尼散月第十五日(見14:1註釋)。然而,下面一句話說,「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卻清楚說明它是指尼散月第十四日,因為逾越節的羔羊是在這一天宰殺的(出12:6)。有時人稱整個為期八天的慶典為除酵節;有證據顯示,尼散月的第十四天也可不嚴格地被稱為「除酵節的第一天」。

   《馬》12~16:雖然確實時間次序不詳,但有可能是逾越節那週的星期四。門徒那時不曉得,這次是古往今來的逾越節的成全和高峰。他們請主指示守逾越節的地方。耶穌就打發他們進耶路撒冷,找一個男人拿著一瓶水──這是罕見的,因爲拿水瓶的通常是女人。這人必帶他們到一個家庭,他們要叫家主指示他們客房的所在,夫子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

  主這樣揀選和吩咐,實在奇妙。祂的作爲顯出祂是人和財産的權能統治者。一個有回應的心把他們和他們的所有,任由主使用,也是奇妙的。祂能隨時、隨意在我們生命中找著房間,對我們來說是件美事!

14:13 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

   《新》兩個門徒:彼得和約翰(路22:8)。

   《新》人拿著一瓶水:(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有個男人拿著一瓶水」)此人很容易被認出來,因為通常只有女人才拿水瓶。

   《啟》按習俗只有婦人才拿水瓶,此男人拿著水瓶,甚易辨認。

14:14 他進哪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

   《新》客房在哪裏:根據猶太人的風俗,任何住在耶路撒冷的人,若有適用的房間,就會應朝聖者的要求,提供給他作慶祝逾越節之用。看來耶穌已與屋主事先有安排。

14:15 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為我們預備。」

   《新》預備:這包括晚餐用的食物:無酵餅、酒、苦菜、調味汁和羊肉。

14:16 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14:17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都來了。

   《新》到了晚上:受難週的禮拜四黃昏。

   《啟》主耶穌在逾越節晚上的工作與遭遇:1.和門徒吃逾越節的筵席;2.為門徒洗腳(約13:1-20);3.指出猶大出賣祂(14:18-21)4.猶大退席(約13:30-38);5.設立聖餐(14:22-25);6.在樓房向門徒講話(約14章);7.往客西馬尼園途中講話(約15-16章);8.為門徒代禱(約17章);9.在客西馬尼園禱告(14:26、32-42);10.被捕(14:43-50)。

   《馬》17~21:那個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都來了,到那擺設整齊的大樓。他們安坐下,正吃的時候,耶穌指出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祂。他們都知道,自己本性有邪惡的傾向,誠實不信任自己,一個一個地問,那人是否自己。耶穌就透露,出賣祂的,是那個同祂將餅蘸在肉汁裏的人,也就是主蘸了一點餅給他的那一個。耶穌說人子要照著預言進到死地,但那賣祂的人結局更慘。事實上,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14:18 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

   《新》坐席正吃的時候:起初逾越節的晚餐是站著吃的(出12:11),但在耶穌的時代,當時的風俗是斜臥著吃。

14:19 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地問他說:「是我嗎?」

14:20 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那個人。

   《啟》逾越節筵席上有一個共同的盤子,裏面盛有酸醋,供蘸苦菜吃。耶穌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並不是說耶穌與賣祂的當時一同蘸手在盤子裏,而是說,賣祂的人是一個與大家的關係很親密的人,吃飯時共蘸一盤。祂沒有當場指出賣祂的猶大的名字,只加強祂在18節所說的話。

14:21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新》正如將上指著他所寫的:無疑,耶穌心目中是指賽53章有關「受苦之義僕」的那段經文。

14:22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新》新約聖經有四段關於主的晚餐的記載(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1:23-25)。馬太與馬可的記載很相似,而路加和保羅也有相同之處。這四處記載都提到耶穌拿起餅來,祝謝或祝福後,擘開並說「這是我的身體」,拿起杯來,然後解釋血和約的關係。只是保羅和路加記載耶穌命令門徒繼續守這晚餐。

   《新》這是我的身體:餅代表祂的身體,為他們捨的(見路22:19;林前11:24)。

   《啟》耶穌為教會設立聖餐(14:22-25)。聖餐和逾越節筵席(14:12-21)不同。聖餐為基督所設立,是逾越節所預表的救主贖罪一事的應驗(參林前5:7-8)。

   《馬》22~25:猶大吃過了餅,就在夜間出去(約一三30)。然後耶穌設立我們所知的主的晚餐。筵席的意義可用以下三個詞,美麗地概述出來:(1)祂拿起──自己的人性;(2)祂擘開──祂將在十字架上被擘開;(3)祂遞給──祂把自己賜給我們。

  餅代表祂所獻上的身體,杯代表祂所流的血。祂用血立了新約。祂再不享受節期的歡樂,直到祂回到地上,設立祂的國。

14:23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新》祝謝了:英文「聖餐」(Eucharist)一詞即源於這裏所用希臘文「祝謝」一詞。

14:24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新》我立約的血:這杯代表耶穌的血,這血又代表祂傾倒出來的生命(就是祂的死)。神在這新的約裏為祂子民的承諾,只能藉著耶穌代贖之死才得成就(見耶31:31-34;來8:8-12;又見路22:20註釋)。

14:25 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 神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

14:26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馬》那時候,他們唱詩──大概是那偉大的讚美詩──詩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唱罷,就出耶路撒冷,過了汲淪溪,往橄欖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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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和門徒也預備過節……
14:13-15 耶穌打發的那兩個門徒是彼得和約翰(參路22:8)。當時很多房子都有很大的閣樓,有時屋內和屋外也有樓梯。逾越節筵席的預備工作包括擺設桌子、預備羊羔、無酵餅、醬料及其他過節食品和飲料。

「是我嗎?」我有在生活中否定耶穌嗎?
14:19 要出賣耶穌的猶大也與其他人同席,他決意要出賣耶穌,卻虛偽地與其他人共進晚餐。我們很容易會因猶大的所作所為而憤怒或感到震驚。不過,一方面說要向基督獻身,另一方面卻在生活上否認祂,這也等於出賣基督。不順服祂,就是否定祂的愛;不信任祂,就是否定祂的真理;拒絕祂的權威,就是否定祂的神性。你是否言行一致?若你言行不一,就要改變自己的心思,以免犯下嚴重的錯誤。

蘸手在盤子裡是甚麼習慣?
14:20 吃飯時,猶太人習慣把共用的盤子放在桌子中央,盤子裡面盛上果醬,他們就拿餅或肉蘸著吃。

今天我們仍守聖餐,因為……
14:22-25 馬可記錄了聖餐的起源。今天我們在主日敬拜中仍然守這個禮儀。耶穌與門徒一同分享筵席、唱詩歌、讀聖經、祈禱,接著,就是逾越節筵席中兩個傳統的部分:擘餅和喝酒。耶穌給餅和酒賦予新的意義,就是祂的身體和血,以解釋祂將要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事的意義(參林前11:23-29)。

耶穌立約的血是為我流出,那有何作用?
14:24 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使神與人所立的新約正式生效。活在舊約下的人藉動物祭牲的血使罪得赦(參出24:6-8);但是,耶穌是神無瑕疵的羔羊,只一次獻在壇上,人的罪就此藉祂永遠得赦。祂是所有罪愆的最後祭品,祂的血為神和人之間立下新約。現在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藉著耶穌到神那裡去,並且有十足的把握,知道祂會垂聽我們,拯救我們脫離罪惡。

他們唱了甚麼詩?
14:26 他們唱的是猶太人傳統在逾越節筵席上唱的詩歌(參詩115-118)。



20130321馬可福音14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4:1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新》逾越節:猶太節期,記念當年主的使者越過希伯來人的家庭,未像對待埃及人那樣,殺死他們家中的長子(見出12:13、23、27)。守此節期要用的羊或羊羔,要在尼散月(三至四月)第十四日宰殺,並在同一天日落和午夜之間吃逾越節的晚餐。由於猶太人的一天是由日落開始計算,逾越節就是在尼散月第十五日。

   《新》除酵節:這個節期緊接逾越節,為期七天(見出12:15-20;23:15;34:18;申16:1-8)。

   《啟》以色列人一年有三個大節: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十二歲以上男丁在這三個節期都要上耶路撒冷守節(利23章;申16章)。逾越節記念以色列人蒙神拯救出埃及,在一年之始的尼散月(正月)十四日舉行,即陽曆三至四月間。接著便是七天的除酵節。各地來的敬虔猶太人這時群集耶城。

   《馬》1~2:現在是重大一週的星期三。過兩天是逾越節,隨後是七天的無酵節。宗教領袖決心要除滅耶穌,卻不想在節期內動手,因爲仍有許多人視耶穌爲先知。

  雖然祭司長和文士決定不在當節的日子殺祂,但神的安排卻支配著他們,神的逾越節羊羔就在那時候被殺(參看太二六2)。

14:2 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新》當節的日子不可:在逾越節和為期一週的除酵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人口會由五萬驟增至數十萬,面對城內這麼多且容易被激動的群眾,拘捕耶穌實乃太冒險之舉。

14:3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新》3~9:在約翰福音中,這件事發生於受難週之前(見約12:1)。馬太和馬可把這件事記在這裏,可能是要將宗教領袖們對耶穌的恨惡,以及猶大的賣主,拿來與這位用油膏抹耶穌的女人之愛心及專誠作一對比。

   《新》坐席:(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在桌旁斜臥」)這是吃筵席者慣用的姿態。

   《新》一個女人:我們從約翰福音得知(約12:3),她是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

   《新》玉瓶:一個密封的長頸瓶子,使用前將頸打破,內中所盛載的膏油,夠一次用。

   《新》哪噠:一種香料,是從主要出產於印度的某植物根部提煉出來的香油製成。

   《新》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用油膏頭是宴會上常見的風俗(見詩23:5;路7:46)。這個女人的舉動,表明她對耶穌的專誠至深。

   《啟》哪噠香膏:是從一種東印度稀有植物的根莖提煉出來的芬芳油膏,甚為昂貴。瓶子是原封的,打破瓶頸之後便不能回復原狀,也不能再作同樣用途。

   《馬》大概長大痲瘋的西門感激病得醫治,於是尊崇救主,設宴款待。一位沒有提到名字的女人(可能是伯大尼的馬利亞,約一二3),毫不吝嗇把一玉瓶極貴的香膏,膏耶穌的頭。她對主的愛極大。

14:4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新》有幾個人:馬太指出這些人就是門徒(太26:8),而約翰特別點出是加略人猶大(約12:4-5)。

   《馬》4~5:有幾個賓客,以此爲大大的枉費,又指她鹵莽、揮霍。她爲何不賣了香膏,賙濟窮人(三十多兩銀子,相等於一年的工資)?把人生中的一年獻給主,人們已覺得枉費。若把一生獻給主,他們豈不更覺枉費?

14:5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新》賙濟窮人:猶太人的一個風俗是在逾越節晚上送禮物給窮人(見約13:29)。

   《啟》三十兩銀子為當時的三百個銀圓,等於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

14:6 耶穌說:「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馬》6~8:耶穌責備他們低聲埋怨。其實女人找著了黃金機會,向救主獻上貢物。他們若要關懷窮人,常常都可予以援手,因爲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但主將要受死、被埋葬。這女人想在她還有能力時,顯出她的心意。因爲她不一定能在祂死後,作這事在祂身上,於是便趁祂活著時,向祂顯出她的愛。

14:7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新》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這並非表示耶穌不關心窮人,其實耶穌常常惦念窮人的需要(見太6:2-4;路4:18;6:20;14:13、21;18:22;約13:29)。

14:8 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新》是為我安葬的事:猶太人的習俗,是用香油膏抹死人的屍體以備安葬(見16:1)。耶穌似乎預期自己將會像罪犯一樣被處死;因為只有在那種情況下,才無膏抹屍體之禮儀。

14:9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

   《馬》香膏的馨香傳至我們的世代。耶穌說,她要在全世界蒙記念。她確實藉著福音書的記載,蒙了記念。

14:10 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新》祭司長:見8:31註釋。他們抓住了一個意料不到的機會,雖然他們曾定意不在守節期間捉拿耶穌(見14:2)。

   《啟》猶大出賣耶穌出諸對金錢的貪心(14:11;太26:15),也可能是對權力的貪求。耶穌不要屬世的權柄,沒有成為猶太民族政治上的革命領袖,可能教他十分失望。耶穌被捕後,猶大後悔所作,自縊而死,死前且承認耶穌無辜(太27:3-5);但他始終沒有公開承認耶穌是神。

   《馬》10~11:那女人以救主爲無價之寶,猶大卻輕看祂。雖然猶大與主耶穌同生活最少一年,從祂得著的,沒有不是恩慈,但他現在卻偷偷地找祭司長,承諾把神的兒子交在他們手裏。他們欣然答應,又給他出賣主的報酬。他要做的,是履行承諾。

14:11 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新》銀子:三十塊錢(見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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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逾越節的故事嗎?
14:1 逾越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神讓祖先得自由的日子。那天晚上,神的使者越過有羊羔的血為記號的房子,把其他房子中的長子殺掉(參12章)。逾越節後,是連續七日的無酵節。無酵節是以色列人記念祖先急忙逃離埃及時沒時間用酵來發麵的節期。過節期間,猶太人聚集一起吃一頓特別的筵席,有羊羔、酒、苦菜和無酵餅,後來整個星期都稱為逾越節。

14:3 伯大尼位於橄欖山東面的斜坡上,耶路撒冷則在西面。耶穌的朋友拉撒路、馬利亞和馬大三姐弟都住在這個城裡。他們當時也在一起吃晚餐(參約11:2)。用香膏抹耶穌腳的女人就是馬利亞(參約12:1-3)。

奇怪了,這件事在不同的福音書中,記載的次序有所不同……
14:3-9 馬太和馬可記載這件事是緊接著最後晚餐前發生的,但約翰卻把這件事放在最後晚餐前一星期,剛好在耶穌光榮地進入耶路撒冷之前。我們要知道福音書的作者介紹耶穌的生平,不是完全按照事件發生的準確日期、時序編排的。他們寫作的目的是要準確地傳達耶穌的信息。馬利亞完全的奉獻和猶大的叛變實在是一個強烈的對比。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為了突出這點,就在其後記載了猶大賣主。

他們的不悅,是因為……我會嗎?
14:4-5 馬可寫「有些人」不高興,約翰則特別指明這人是猶大(參約12:4)。猶大不是關心窮人,只是貪心。他替耶穌管錢,常中飽私囊(參約12:6)。他當然想賣掉這瓶名貴的香膏,所得的錢也就歸他保管了。

馬利亞的行為是浪費嗎?
14:6-7 耶穌不是說我們應該忽視窮人,更不是說對他們漠不關心是對的(參太6:2-4;路6:20-21;14:13,21;18:22)。祂是在稱讚馬利亞對祂無私的敬拜。敬拜基督的精義,是以最大的愛來愛祂、尊敬祂、向祂獻身,並願意為祂奉上最寶貴的東西。

猶大為權?猶大為錢?……
14:10 猶大為甚麼出賣耶穌?猶大也像其他門徒一樣,期望耶穌能發動一次政治叛亂,推翻羅馬政權。作為管錢的,猶大也像其他門徒一樣,深信自己在耶穌的新政府中能佔重要的位置(10:35-37)。不過,馬利亞把一瓶價值相當於一年薪水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時,竟得到耶穌的稱讚;而當他出言表示不滿時,卻受到耶穌的質問。猶大終於認識到耶穌並沒有政治野心。如果他繼續跟隨耶穌,就得不到金錢和地位。於是他把心一橫,去見祭司長,密謀出賣耶穌,以換取宗教領袖的金錢和歡心。



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20130320馬可福音13章1-3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3:1 耶穌從殿裏出來的時候,有一個門徒對他說:「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殿宇!」

   《新》1~37:馬可福音這一章常被稱為「橄欖山講章」,可分五段:(1)耶穌預言聖殿被毀,及門徒的問題(13:1-4);(2)對迷惑人的人及末世的假預兆的警告(13:5-23);(3)人子的降臨(13:24-27);(4)無花果樹的教訓(13:28-31);(5)教訓門徒要警醒(13:32-37)。

   《新》何等的石頭:根據猶太史家約瑟夫的記載(「古史」15.11.3),這些石頭均為白色,有些每塊長十一公尺,高三公尺半,寬五公尺半。

   《啟》本章記下耶穌預言聖殿被毀和世界末期的災難。參《馬太》24章的註解。

   《馬》主耶穌在受死前最後一次離開聖殿時,有一個門徒想要祂注意聖殿和周圍建築的宏偉。那門徒對豎立龐大石頭的輝煌建築看得出神。

13:2 耶穌對他說:「你看見這大殿宇嗎?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馬》救主指出這些東西將要被拆毀。羅馬軍隊要在主後七十年侵掠耶路撒冷,那時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何須爲轉迅即逝的事物看得出神?

13:3 耶穌在橄欖山上對聖殿而坐,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暗暗地問他說:

   《馬》3~4: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所發的問題,帶出了主的講論。什麼時候聖殿被毀?所預言的事情發生前,有什麼預兆呢?主的回答包括末後的殿被毀,事情發生在祂即將第二次降臨前的大災難時期。

13:4 「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呢?這一切事將成的時候有甚麼預兆呢?」

   《新》門徒以為聖殿被毀將是引進末世的事件之一(見太24:3)。

   《新》預兆:藉著這些,門徒可以知道聖殿即將被毀,而末世已經臨近。

13:5 耶穌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新》謹慎:從「謹慎」、「你們要謹慎」(13:9、23)、「你們要謹慎!警醒」(13:33)、「所以,你們要警醒」(13:35)、「要警醒」(13:37)這些字句,我們可清楚看出這篇橄欖山講章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讓門徒警覺會有受到迷惑的危險。

   《馬》5~6:首先,他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自稱基督,迷惑他們。好些假基督出現,我們可見許多異教興起,其中都有敵基督。

13:6 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新》我是基督:指彌賽亞。

13:7 你們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不要驚慌。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

   《新》末期:不是指耶路撒冷的毀滅,而是世界的末了(見太24:3)。

   《馬》7~8:其次,他們不要把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看爲末期的徵兆。在這段時期中,會發生國際性的鬥爭,而且自然界會有突變──地震、饑荒。這些都是生産劇痛的起頭,引進一段空前的陣痛期。

13:8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地震、饑荒。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是生產之難)的起頭。

   《新》災難:(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生產之難」)見太24:8註釋。

13:9 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裏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

   《新》公會:(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地方公會」)由當地會堂長老所組成的地方宗教法庭。

   《新》受鞭打:違犯猶太規條者,要受鞭打懲戒,最高的刑罰是被鞭打三十九下(見林後11:23-24)。

   《馬》第三,主預言那些堅定爲主作見證者,個人要受大試煉。他們要在宗教和民事法庭上受審訊。

  這段經文適用于任何時代的基督徒見證上,但似乎尤其指著那十四萬四千猶太信徒,把天國福音在基督回來作王前傳給地上萬國的。

13:10 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

   《新》先:在世界末了之前(見太24:14)。

   《啟》福音的傳揚應遍及全世界(太24:14;可11:17;16:15)。要先把福音傳遍,世界的末時才來到。

13:11 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

   《啟》信徒在患難逼迫中,不要靠自己有限的力量(“不要預先思慮說甚麼”),聖靈會幫助我們,給我們足夠的力量去應付(“說話的…是聖靈”)。

   《馬》主應許說,受逼迫的信徒爲祂的名受審訊,答辯時會得到神的幫助。他們不必預先準備,可能根本沒有時間。聖靈卻要把準確的話賜給他們。這應許不可作爲今天不預備講章或福音信息的藉囗,這是關鍵時刻超然幫助的保證。這是給殉道者的應許,不是給傳道者的!

13:12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啟》一個家庭會因信仰上的衝突而發生分裂。這種事已見於今天,將來會更劇烈。參《馬太》10:21註。

   《馬》12~13:災難時期另一個特色,是那些本來向主忠誠的人普遍性的背叛。家人告發家中的信徒,反基督教的情緒要如巨浪席捲全世界。對主耶穌忠誠需要勇氣,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不是說忠心的信徒要在大災難中得救,免於肉身受死,因我們曾在別處讀到,許多人要以血爲自己的見證蓋印。經文真正的意思很可能是說,忍耐到底是事實的明證,即忍耐到底是那些真正得救者的特徵。

13:13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新》忍耐到底:這種堅忍是得救的確鑿明證(參來3:14;6:11-12;10:36)。

13:14 「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馬》14~18:第14節指示災難的中央期,就是大災難的起頭。我們把這段經文跟但以理書九章27節比較,就能看出來。那時候,一個叫人極其厭惡的偶像要設立在耶路撒冷的殿中,人必須拜它,否則有殺身之禍。真信徒當然拒絕這樣做。

  這偶像的設立,是大逼迫展開的象徵。那些研讀而相信聖經的人,知道逃離猶太的時候到了。他們來不及收拾細軟,情況對懷孕婦人和奶孩子的母親尤爲不利。若事情在冬天臨到,便倍加危險。

13:15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去拿家裏的東西;

   《新》房:(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在房頂上」)見2:4;路17:31等註釋。

13:16 在田裏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

   《新》衣裳:(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外衣」)見太5:40註釋。

13:17 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

   《新》懷孕的和奶孩子的:代表那些在極困難的情況下被迫逃難的人。

13:18 你們應當祈求,叫這些事不在冬天臨到。

   《新》在冬天:在這季節裏,暴雨會使河水高漲,無法越過,因而攔阻多人不能達到避難的地方。

13:19 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自從 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

   《馬》那日子的災難空前絕後,就是大災難。主耶穌在此不是論說歷世歷代中,信徒所面對一般的災難。這是個異常的災難時期。

  請注意,基本上這災難具有猶太特色。我們看到聖殿(14節,比較太二四15)和猶太(14節)。那是雅各遭難的時候(耶三07)。我們在此看不見教會,她在主的日子開始前已被提到天上了(帖前四13-18;比較帖前五1-3)。

13:20 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了。

   《新》選民:神的子民。

   《馬》那些日子,神烈怒的碗要傾倒在世上。那是災難、紛亂和血流成河的時候。事實上,大規模的殺戮叫神施行神蹟,使日間的時間縮短,否則沒有一個可以存活。

13:21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裏』,或說:『基督在那裏』,你們不要信!

   《馬》21~22:大災難期間,假彌賽亞再度興起。那時世人很絕望,誰有安全的保證,他們都會投靠。但信徒知道,基督不會悄悄地、沒有預告地顯現。假基督就算施行超然的神蹟(他們確會行神蹟),選民也不受騙。他們曉得這些神蹟出乎撒但。

  神蹟不都是屬乎神的。它們是超然的事,越過我們所認識的自然律,但可能代表撒但、天使或鬼魔的工作。大罪人要得著撒但的能力,施行神蹟(帖後二9)。

13:22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了。

13:23 你們要謹慎。看哪,凡事我都預先告訴你們了。」

   《馬》信徒要謹慎,並領受預先的警告。

13:24 「在那些日子,那災難以後,日頭要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

   《新》在那些日子:是舊約聖經論到末世時的常用語(見耶3:16、18;31:29;33:15-16;珥3:1;亞8:23)。

   《馬》24~25:那災難以後,天上將有驚人的擾亂。不論晝夜,黑暗都遮蓋全地。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把星體保持在軌道上的引力)都要震動。

13:25 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

   《新》13:24-25的描述,不一定是指整個宇宙的瓦解。這些語氣通常是用來描寫神對一個墮落世界那可怕的審判(見賽13:10;24:21-23;34:4;結32:7-8;珥2:10、31;3:15;摩8:9)。

13:26 那時,他們(馬太二十四章三十節是地上的萬族)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

   《新》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指基督第二次降臨(見8:38;帖後1:6-10;啟19:11-16)。

   《馬》26~27:充滿驚恐的世界,要看見人子降臨地上,現在不再是卑微的拿撒勒人,卻是榮耀的勝利者。祂要駕雲降臨,並有無數的天使,和得了榮耀的聖徒護送,這是個非凡能力與耀目光華的情景。祂要差遣天使,把祂的選民,就是在災難時期承認祂爲主、爲救主的,招聚了來。他們要從地球的這邊到那邊──從中國到哥倫比亞,來享用祂在地上美好的千年統治的恩惠,但同時,祂的仇敵要被消滅。

13:27 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是風),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

   《新》把他的選民…都招聚了來:舊約聖經說到神招聚祂四散的子民(申30:3-4;賽43:6;耶32:37;結34:13;36:24)。

13:28 「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

   《馬》無花果樹是以色列國的象徵(或預表)。耶穌在這裏說,在祂第二次降臨前,無花果樹要發嫩長葉。一九四八年,獨立的以色列國建立了。今日,那國家在世界事務上的影響力,跟她國土的面積絕對不成比例。以色列可說是“發嫩長葉”了,但現在仍未有果子。其實,除非彌賽亞回來時,那民歡然接待,否則沒有果子可言。

13:29 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人子:或譯 神的國)近了,正在門口了。

   《新》這些事:指13:5-23所列出的預兆,都會發生在耶路撒冷被毀及(或)世界末日之前。

   《馬》以色列國的建立與成長,告訴我們君王近了,正在門囗了。若祂來作王近了,祂爲教會再來豈不更近了!

13:30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新》世代:若這個字是指一代的平均壽命而言,它可能是指與耶穌同時的那一代,或指當這些預兆開始顯現時的那一代(見路21:32註釋)。

   《馬》本節常被解釋爲本章所預言的一切,要在基督時代的人還存活時發生。但它不是這個意思,因爲其中很多事情,尤其是24至27節,不會在那個時候發生。另有人解釋,無花果樹發嫩長葉的世代,即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國成立時,就是那目睹主第二次降臨的世代。我們卻傾向第三個解釋。這世代可解作“這種族”,我們相信意思是“這個不信和拒絕彌賽亞的猶太族”。歷史見證“這世代”還沒有過去。以色列國整體來說,不僅以一個獨特的民族存在,更維持那根深蒂固向主耶穌的憎恨。耶穌預言以色列國及其民族特性,要持續至祂第二次降臨。

13:31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馬》主強調祂預言的一點一滴,都絕對確實。大氣層的天,和星際的天都要廢去,地也要銷化,但祂所說的每句話都要應驗。

13:32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新》那日子:是舊約聖經說到主顯現的日子的一個用語(摩8:3、9、13;9:11;彌4:6;5:10;7:11),在此指人子的降臨(13:26)。

   《新》沒有人知道:預知未來對信心不但沒有幫助,反有攔阻。有些預兆已經出現了,但其目的不是要我們去詳細預測未來事件及其發生的前後次序。

   《新》子也不知道:當耶穌在世時,連祂自己也是憑自心生活,順服是祂事奉的純正表徵。

   《馬》耶穌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眾所周知,這一節常被福音的敵人所引用,證明耶穌不過是個人,像我們一樣所知有限。經文也常被真誠,卻受了錯誤引導的信徒引用,證明耶穌降世爲人,連神性都倒空了。

  兩種見解都不盡不實。耶穌既是神,又是人,過去現在都一樣。祂具備神一切的屬性,及完全人所有的特徵。不錯,祂的神性被肉身遮蔽,但仍然存在。祂沒有一刻不是完全的神。

  那麽,又怎會說祂不知道祂第二次降臨的時間?我們相信,答案的關鍵在約翰福音十五章15節:“……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主耶穌既然作爲一位完美的僕人,便不知道祂降臨的時間。作爲神,祂當然知道;但作爲僕人,若是爲啓示給別人的緣故,祂是不可知道的。白洛克解釋說:

  這並非否定主的神性全知,卻只是主張,爲了人類的救贖,祂是不許知道“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徒一7)耶穌知道祂要再來,並常提到祂第二次降臨,但作爲兒子,決定回來的日期並不是分內之事,於是祂向跟從者把時間隱藏,讓他們恆久盼望、等候。

13:33 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

   《馬》33~37:本章以一句勸勉結尾,叫人因爲主再來而警醒禱告。我們不知道所定的時間,這使我們保持警覺。

  類似的處境,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有一個人出門遠行,他給僕人留下指示,並吩咐守門者守望他回來。耶穌就像那出門遠行的人,可能在夜間隨時回來。屬祂的人就是夜間的守門者,切勿被祂看見睡著了。故此,祂給屬祂的人叮囑:“要警醒!”

13:34 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做的工,又吩咐看門的警醒。

13:35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甚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

   《新》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這是羅馬人所分的夜間四更(見太14:25註釋)。

   《啟》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這是羅馬人的分法,代表晚上的四更。“雞叫”是凌晨三時。羅馬人把夜分為四更:一更晚上6到9時,二更9時到午夜,三更午夜到次晨3時,四更3時到6時。猶太人將一夜分為三更,每更四小時,自下午6時(日落)至10時為一更,10至次晨2時為二更,2時到清晨6時(日出)為三更。

13:36 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

13:37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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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也將被拆毀……
13:1-2 公元前20年,耶穌出生前十五年左右,希律開始重建聖殿。聖殿自以斯拉時代重建(參拉6:14-15),已有五百年的歷史了。希律使聖殿成為耶路撒冷最壯麗的建築物之一,並不是為了榮耀神,而是為了安撫所統治的猶太人。這項宏偉的建築工程到公元64年才完成。耶穌預言聖殿將被徹底拆毀。到公元70年,這個預言應驗了,羅馬人把聖殿和耶路撒冷毀滅殆盡。

如果你知道未後的事情,你會如何過目前的日子?
13:3-31 門徒問聖殿將何時被毀,耶穌便向他們預言聖殿被毀的情景,到時還將發生甚麼事,及末日祂再來審判世人的情形。耶穌沒有按時序預言快將發生的事和末後的事。公元70年,有些門徒親眼看到耶路撒冷被毀,這使他們確信耶穌所預言的每一件事都必發生。

  耶穌告訴門徒將來要發生的事,預先警告他們,好叫他們可以學習現在好好地生活。耶穌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預言,有許多仍未應驗,目的不是要我們猜想這些事情會在甚麼時候發生,而是要幫助我們在靈命上保持警覺,隨時作好準備,等候祂回來。

耶穌在橄欖山說末後的預言,莫非這山有特別的意義?
13:3-4 橄欖山位於耶路撒冷東面,站在山坡上可以看到城內的情況,也可望到聖殿。彌賽亞回來時,正是要站在這山上(參亞14:1-4)。

假如耶穌今天就回來,你可以交給祂甚麼?
13:5-7 究竟末世預兆是甚麼?自從基督復活以來,不斷有人聲稱自己準確知道耶穌回來的時間,可是沒有一個是對的。基督回來是按照神的時間,而不是照我們的時間。耶穌說在祂回來前,有假教師自稱得到神的啟示,誤導許多信徒。

  聖經提到基督再來最明顯的標誌就是所有人都看見祂駕著雲彩降臨(13:26;啟1:7)。換句話說,你不會懷疑某人是不是彌賽亞,又或者現在是不是末世。耶穌回來時,你會清楚知道,毫不疑惑,這是耶穌給真信徒的憑證。要提防那些自稱對末日有特別認識的人,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末日何時到(13:32)。繼續預備你的心靈和生命,等候基督回來。

受苦受逼迫的時候,我想到傳福音見證主,還是埋怨自憐?
13:9-10 初期教會大部分的門徒都經歷過耶穌所說的逼迫。自從基督時代開始,基督徒在本土或外國都受到過迫害。也許你現在很安全,沒有受苦,但對神國度的視野不應只限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翻閱報紙,你會發現世界各地,許多基督徒每天都面對苦難和逼迫。逼迫是基督徒向逼迫自己的人見證基督的好機會。這樣的逼迫符合了神要使福音傳開的意圖。

面對別人對你信仰的挑戰,你會……
13:11 耶穌不是說學習聖經和增進知識沒用、不對。祂受死前和復活後,把要說的話和怎樣說都教導門徒了。耶穌是要說明,當我們要表明對福音的立場時所應有的態度。我們不用懼怕,不用急於自衛,聖靈會與我們在一起,賜給我們當說的話。

忍耐到底,是得救的條件?
13:13 信耶穌要信到底,堅持到底,因為不信的人會挑戰、對抗我們的信仰。嚴峻的試煉會把真正的基督徒從只能享安逸的基督徒中分出來。忍耐到底不是得救的條件,卻標明我們已經得救了。得救的確據使我們能經得起逼迫。

「行毀壞可憎的」,是指……
13:14 「那行毀壞可憎的」就是褻瀆聖殿的敵基督。在歷史上敵基督不斷出現:公元前597年,尼布甲尼撒掠奪聖殿,擄猶大人到巴比倫(參代下36章);公元前168年,安提阿古四世在聖殿祭壇上獻豬給宙斯(參但9:27;11:30-31);公元38年,加利古拉王計劃把自己的肖像放在聖殿內,不過他在這計劃實行前就死了;公元70年,羅馬將軍提多毀滅耶路撒冷,焚燒聖殿,在聖殿的遺址中放置偶像。

基督徒是不會被迷惑的……?
13:22-23 基督徒有可能被迷惑嗎?是的,到末世時,假基督和假先知的論點和證據聽起來會很具說服力,基督徒很容易離棄基督。耶穌說若我們準備得好,便會忠心不渝;若沒有預備,便會離棄真道。要識破假教師,我們可以問幾個問題:(1)他們的預言有沒有應驗?他們是不是要修改所說的話,以使與已發生的事相符?(2)他們在教導時是否斷章取義地引用聖經?(3)他們的教導與聖經中神的教導是否有衝突?(4)他們的言行是榮耀基督,還是榮耀自己?(5)他們的教導是否使基督徒彼此敵視?

天地都要廢去!那麼,甚麼才是最有價值的?
13:31 在當時,世界看來很實在,好像能永遠長存,可以讓人依靠;但今天觀念已變,許多人害怕核戰會毀滅地球。不過耶穌告訴我們,雖然世界必會成為過去,祂的話、祂的真理卻永不改變、永不廢去。在這個動盪的世界裡,惟有神和祂的話最穩固。許多人忽略聖經和當中的永恆真理,卻花上畢生的時間去學習這短暫世界的事情,積累地上的財物,他們的眼光何等短淺啊。

既然沒有人知道末日的時間,猜也是沒用的,不如……
13:32 耶穌說連祂也不知道末日何時到來,這是祂在確定自己的人性。當然,父神知道末日的時間,而耶穌與天父原為一,不過耶穌成為人,甘願放棄無限量地使用神聖的權能。

  這節經文的重點,不是耶穌不知道末日何時到來,而是沒有人知道末日的時間。這是父神的秘密,在祂認為適當的時候,祂便會把這個奧秘啟示出來。沒有人能根據經文或科學知識,推算出耶穌回來的確實日子。我們要做的是好好準備自己,而不是推測末日的日期。

甚麼事會教你花上很多時間去預備?
13:33-34 籌備婚禮、生孩子、轉工作、買新房子,我們都會花上數週甚至數個月去計劃,基督再來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你是不是把預備基督再來,放在同樣重要的位置上呢?這件事影響我們到永遠,我們不知道基督何時再來,就不可怠慢,要快快作好準備。要預備好自己,惟一的方法就是研讀神的話,天天按著神的教導生活,等候主再來。

祂回來時將要廢去一切,那我現在就快快樂樂地吃喝吧……
13:35-37 這章聖經教導我們在等候基督再來時,(1)不要被含糊的宣稱所誤導,也不要誤信對將來要發生的事毫無根據的解釋(13:5-6)。(2)無論別人怎樣對待我們,我們也不要害怕向別人傳揚基督(13:9-11)。(3)要站穩,信到底,不要因逼迫而吃驚(13:13)。(4)要警醒度日,順服聖經中的命令。這章聖經不是鼓勵信徒討論預言末日的時間,而是激勵信徒,在這個忽視神的世界上,為神過正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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