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201009014羅馬書7章14-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新》屬乎靈的:律法是來自神。

  《新》我是:此處的人稱代名詞與動詞提示我們,保羅是在描述他現在(基督徒)的經歷。

  《新》屬乎肉體的:(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不屬乎靈的」)即使在信徒心中也有叛逆的種子存在。

  《新》已經賣給罪了:如此強烈的用語,使得許多人拒絕接受這是對基督徒的描述。然而,這可能正生動地指出,甚至基督徒也不能達到福音在倫理與道德方面那些不平凡的標準,這同時也表明出罪的持續性。

  《啟》保羅借用當日奴隸市場的事來作比喻,指出罪是人的買主,而肉體的情慾把人賣給罪。

  《SDA》我們原曉得:保羅確認他的讀者知道律法的屬靈意義(參羅2:2;3:19)。

  《SDA》律法是屬乎靈的:保羅在這裏總結和重述了他在12節中說過的話。他再次強調他所說的罪孽,責任不在律法。律法原本是屬靈的,因爲它是由上帝親自頒發的,上帝是個靈(約4:24)。律法的本質是屬靈的,因爲它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它所要求的順從,只有那些屬靈的,結出聖靈果子的人才能給予(太22:37-39,約15:2;羅13:8、10;加5:22-23;弗3:9)。

  《SDA》是已經賣給罪了:就是被賣到罪惡的權勢之下。參照從來沒有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王上21:25;參王上21:20,賽50:1)罪對肉體的控制就主人對所購之奴隸的控制一樣。有些人根據保羅前面的說法,即悔改的基督徒已經擺脫了罪的奴役,認定保羅在這裏說的是悔改以前的時候,也就是他感悟有罪,但還未完全降服基督的時候(見7:9注)。還有一些人則認爲保羅是用這樣的話強調悔改以後與抗爭的罪惡勢力的強大。他是在說明,他若依從肉體本性的念,就成了另一個意志的奴隸。他後來又說,在他肉身中仍有罪惡存在(17、15節),即使他到了喜歡上帝律法的地步,肢體中仍有罪惡發動,把他去犯罪(22-23節)。

  保羅一直描述他過去的經驗,就是在律法的作用下,他深刻地體會罪時所經的打擊。

  他改用現在時態,來形容他自重生以來一直的經驗,就是新舊本性之間的突,以及憑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脫離心中罪惡的羈絆。保羅承認律法是屬乎靈的,即其本身是聖潔的,且合乎人屬靈的利益。但他也知道自己是屬乎肉體的,因爲他並沒有勝過生命中的罪惡勢力的經,他已經賣給罪了。他感到好自己已經賣給罪作奴隸一般。

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新》我自己不明白:內在的掙扎產生了緊張、衝突及混亂。

  《SDA》因爲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保羅在這裏解釋他賣給罪時的經驗。

  保羅將一個不認識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同活這真理的信徒的內心掙描述出來。這是攀登西山尋求聖潔的人,內心新舊本性彼此突的寫照。霍士德解釋說:

  人憑己力要達到聖潔的地步,全力以赴要滿足神「聖潔、公義、良善」的誡命的要求(12節);只是他發覺愈拼命掙,情況就愈糟。他是注定要失敗的。這也不足爲奇,因爲墮落的人性根本沒有能力戰勝罪惡,並過聖潔的生活。

  請留意經文很顯著地用第一人稱代名詞──我;第9至25節總共用了超過四十次!凡經過羅馬書本章所談到的經驗的人,都服用了過量的「自我維他命」。他們自省內心,要在自我中尋得勝利。但這是不可能的。

  遺憾的是現代基督徒用的心理輔導,大多引導受輔導者將焦點集中在自己身上,結果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爲嚴重。信徒需要認識的,是他們已經與基督同死,並與他同活,以致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這樣,他們就不會試圖使肉體遷善,而是將肉體放在耶穌的墳墓裏。

  保羅在描述新舊本性的鬥爭時說:我所的,我自己不明白。他就《化身博士》中的主人翁一樣,有善惡兩重人格。他發覺自己迷在不願意做的事中,又做出種種他所恨惡的事。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新》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即使在保羅背逆與不順服之時,聖靈仍向他顯明律法良善的本質。

  《啟》律法是完美且完善的;不足夠而有缺欠的是罪惡控制的軟弱人性。

  《啟》應承:是承認、同意的意思。

  他既判定自己所作的不當,就站在律法的一邊,控告自己,因爲律法也判定這些行爲是不當的。所以,他內心便贊同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新》就不是我做的:並非想要逃避道德上的責任,而是申明罪能支派基督徒生活到這個地步。

  《啟》不是說人不必負起自己行為的道德責任,而是說罪在人身上影響力之巨。

  《啟》住:佔有的意思(參太12:45)。

  《SDA》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保羅這裏的指的是裏面的人(22節),它與有罪居住的肉體(18節)和肢體(23節)是不一樣的。保羅這樣說,並不是否認人對犯罪行爲的責任,而是說明住在裏面的罪勢力強大,與他最認真的努力進行抗爭。基督徒一旦放警惕,它就會上風。保羅在談到自己的工作時說:這原不是我,乃是上帝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0)。但這並不是說他沒有做工,而是靠著上帝恩典的影響來做。同樣,當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時,他的意思是,他美好新生命的來源和養育是有賴基督的。所以,他在這裏並沒有原諒自己違犯律法,而是說他做這樣的事情是出一種不再主宰他心靈的影響。

  結論就是,那罪魁禍首並不是在基督裏的新人,而是住在他裏面那滿有罪惡敗壞的本性。不過,我們在這裏要謹慎。我們不可爲自己犯罪找藉口,將責任推給內住的罪。我們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不可借用本節來推諉責任。保羅在這裏是追溯他種種惡行的源頭,並不是要找藉口。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新》在我裏頭沒有良善:這指出人墮落的天性,如本節「我肉體中」(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我罪性之中」)一句所表明的,但保羅並不是說基督徒裏面沒有一點良善存在。

  《SDA》沒有良善:人靠自己無法抵抗邪惡的勢力。人心必須有一種更強大的力量主宰才能制罪惡的念。保羅經過所有想靠自己的力量獲得公義之人痛苦的失望。

  《SDA》行出來由不得我:保羅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是軟弱。

  如果要在成聖上長進,就一定要學習保羅在這裏學會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這裏所說的肉體,是指從亞當那裏承受來,且仍存在每一個信徒裏面邪惡、敗壞的本性。人所作的每一樣惡行都源此。這本性裏毫無良善。

  當我們有這樣的學習時,就不再寄望從舊天性中找到半點良善。當我們在舊天性中找不到半點良善時,也不感到失望。我們從此不再專注自己。再多的內省也不能叫我們得勝。誠如蘇格蘭聖徒麥切尼所說,我們每看自己一眼,就得十倍仰望基督。

  爲確定說明肉體完全沒有希望,保羅慨歎道,縱使他渴望做得對,他內心也沒有力量將他的願望化爲行動。當然,問題在他打算抛錨在船裏。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SDA》我反不做:本節實際上是15節的重複,進一步強調心靈與罪惡所作抗爭的現實性和強烈性。

  結果,新舊本性的突持續下去。他發覺自己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善,反倒做了他所鄙視的惡。他就是對立矛盾的結晶。

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我們可以將本節作意譯如下:若我(這個舊人)去作(我這個新人)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這個人)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的。要再次申明,保羅並不是爲自己找藉口或推卸責任。他只想表明,他找不到任何力量使他擺脫內心的罪惡。他每一次犯罪,都是違反他新本性的意願的。

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新》律:此處是指「原則」。

  《SDA》我覺得有個律:保羅在這裏用來指18-19節所說在他身上運作,造麻煩的罪惡勢力。

  他發覺在他生命中有一個原則或律正在起作用,使他所有善良的試圖終告失敗。當他要做對的事時,總是犯罪告終。

7: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

  《新》我是喜歡神的律:指摩西律法或泛指神的律。若是非基督徒能說出這樣的話,就很令人費解了。

  《SDA》我是喜歡神的律:保羅可能用這個律指上帝向人啓示的全部旨意。

  就他的新本性來說,他是喜愛神的律的。他知道律法是聖潔的,表達出神的旨意。他是希望遵從神的旨意的。

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新》另有個律:在保羅裏面另有一個律或一股力量在運行,阻止他順服神的律。

  《新》我心中的律:指他想要順服神的律的心願。

  《新》犯罪的律:基本上這與上述「另有個律」是相同的。

  《啟》心中的律:是神啟示在人中心的律,包括神頒佈的完美至善的摩西律法。

  《SDA》肢體中:指身體的器官和機能方面(又見羅3:13-15;7:5;林前6:15;12:12、18、20)

  《SDA》另有一個律:罪的律(羅7:23、25),即21節中邪惡的勢力利用了每一次肉體的沖動。

  《SDA》交戰:(參加5:17;彼前2:11)。肢體中的律與心中的律交戰。

  《SDA》把我擄去:該詞原文在新約別處只見諸路21:24;林後10:5。保羅用這樣的話強調與罪惡所作鬥爭的嚴重性。他說自己在作生死的掙,要擺脫自己犯罪傾向的奴役。

  但他發覺在生命中有一個相反的原則在産生作用,與新本性作對,使他成爲內住的罪的俘虜。卡亭寫道:

  雖然他內心喜愛神的律法,但律法卻不能給他能力。換句話說,他致力要做到的,正是神明言不可能的,就是要肉體順從神聖潔的律法。他發覺肉體只重視屬肉體的事,且與神的律法敵對,甚至與神敵對。

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新》取死的身體:這是用比喻來形容「罪身」(6:6),「罪身」像屍體一樣掛在他身上,使他得不到解脫。

  《啟》取死的身體:必朽壞也註定得滅亡的身體。這身體像骷髏困住他,掙脫不了。

  《SDA》這取死的身體:這句話的意思曾引起很大爭論。至少有一點大體上是一致的人。沒有證據表明保羅在這裏引用了一種古老的習俗,即把一具屍體鏈在活人身上。管這種可怕的習俗爲保羅所描述的屬靈困境提供醒目的解說。

  保羅深刻的慨歎,信徒都知道原由。他感到好有一具正在腐敗的身體捆在背上。當然,這身體就是指敗壞不堪的舊天性。他在痛苦之中承認,不能使自己擺脫這討厭可憎的枷鎖。他必須得到外來的幫助。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新》本節前半是回答7:24所提的問題拯救來到,不是靠努力遵行律法,乃是靠基督。本節後半則是7:13-24的總結。

  《新》我:真正的自我裏面那個喜歡神的律的人(7:22)。

  《啟》本節的上半是個勝利的宣告,保羅在這裏和第八章答覆前節的問題。拯救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耶穌基督。他為已得到的拯救獻上感謝。下半節是13-24節所描繪的內心爭戰的一個總結。

  《SDA》感謝神:保羅沒有直接回答誰能救我?的問題,也沒有直言爲什麽感謝上帝。但上下文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律法、良心和人的努力所法做到的,都由福音的計劃成就了。只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得到完全的拯救。感謝上帝,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57)。

  《SDA》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一些人感到奇怪,保羅在講到他論述的光輝頂點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後,爲何還要提到他已經擺脫了的鬥爭呢?有人把感恩的話理解爲插入的感歎。他們認爲這個感歎跟在誰能救我的問題後面是很自然的。保羅在進一步討論榮耀的得救以前(第8章),要對上帝的話進行總結,再次提及與罪惡勢力所作的鬥爭。

  我們最少可從兩個角度解釋他在本節開始時發出的感謝。他感謝,可以是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得以解脫;也可以視爲插句,保羅靠著主耶穌感謝神,他不再是前一節中那苦惱的人了。

  本節的下部分,將在得解脫前之新舊本性的突總結起來。信徒以更新了的內心或新本性,是順服神的律的,但肉體(舊本性)卻順服罪的律了。要到下一章,我們才得知釋放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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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罪惡勢大,勉力對抗,結果如何,你可想像得到?
7:14 我是屬乎肉體的……”,大概是指我們的舊天性是違背神的。雖然我們已經是基督徒,但是憑自己的力量跟罪搏鬥,始終會落入罪的權勢之中。

我所不願意的,我倒去做;作基督徒竟也要面對如此苦楚,這……
7:15 保羅總結了三點自己對付罪惡跟情慾的經驗:(1)知識不能為人提供出路(7:9)。保羅如果不知道律法的要求,倒可以安然無事;一旦知道了,便發覺自己是被定罪的。(2)憑著自己的力量去約束自己是不能成功的(7:15)。保羅發覺,連一些並不吸引他的罪惡,他都會不由自主地去犯。(3)成為基督徒,也不會完全對罪惡和試探免疫(7:22-25)。

  雖然我們一相信耶穌,便可以重生,可是學效基督卻要付上畢生的努力,因此保羅將基督徒的成長比作一場劇烈的競賽或戰爭(參林前9:24-27;提後4:7)。正如保羅開始所強調的,沒有任何人是無罪、值得神拯救的,不論是不曉得律法的外邦人,還是認識律法,並且努力遵守律法的基督徒和猶太人,都得仰賴基督的救贖,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善行來賺取救恩。

照保羅所言,我豈不在絕望中活著?面對掙扎、試探,我……
7:15 這不單是一個絕望的人的呼喊,更反映了基督徒跟罪惡的爭戰。我們千萬不要小看罪的力量,以為靠自己的力量就能戰勝它。撒但是狡猾的引誘者,讓我們總是有數不盡的藉口犯罪,所以,我們必須尋求基督賜給我們能力才能戰勝罪惡。神曾應許我們,祂會差遣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賜給我們力量勝過罪惡。當我們不慎跌倒時,祂的愛會引導我們,幫助我們重新爬起來。

我不想的,我不知道自己就這樣犯了罪,我……多熟悉,是嗎?在哪時候如此說?
7:17-20 是撒但指使我做的與我無關,是我裡面的罪幹的,這些都是為自己開脫過犯的藉口。必須明白,我們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絕不能以罪惡或撒但的能力為藉口,因為牠們已經被擊敗了。罪惡的力量比我們強,我們並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單獨面對罪惡,必須依靠基督,因為基督已經戰勝罪惡。只要我們尋求祂的幫助,就不會讓罪惡有機可乘了。

這個肢體中的律真討厭,你也認識它的……
7:23 我肢體中的律就是潛藏在我們裡面的罪,也是我們最容易犯罪的弱點。它叫我們事事順服自私自利的舊本性、不要順服神。

我心似有兩軍對峙,你心境況也相同,人力微小如何得勝?很痛苦……
7:23-25 保羅內心跟罪惡爭戰的經驗對我們同樣寶貴。從他身上我們得著戰勝罪惡的秘訣:他只要一犯錯或跌倒,馬上回想自己已經被耶穌基督釋放了,就靠著祂與罪脫離。當我們感到被罪左右的時候,請以保羅為榜樣,感謝神藉耶穌基督賜給我們自由,並且讓基督的力量幫助我們勝過罪惡。

2010年9月1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麻雀飛翔

「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馬太福音10章29節)

  晚餐過後,一隻咖啡色的麻雀從前門飛進我們的屋子來,引發一陣追逐。每次我先生接近牠時,這小小的闖入者就會急忙振翅飛舞,急欲找到出路。在我們安全地護衛牠出去前,鳥兒瘋狂似地在屋子裡飛竄,我們能看到牠胸部起伏,心臟快速地跳動著。

  有的時候我們像這隻鳥兒,焦慮、疲憊,對於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恐懼不安。我想到聖經上說,若是沒有上帝允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馬太福音10章29節),這給了我安慰,因為上帝知道世界上一切事。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箴言15章3節)。沒有任何事物能逃離祂的眼目,包括你和我。上帝明白我們最好的一面,也看我們為寶貴。耶穌說:「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馬太福音10章30節)

  這是多麼奇妙啊,上帝關注著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大小事,甚至在意一隻鳥兒的生命。既然我們知道祂連最小的事都知道,我們就可以相信,無論遭遇多大的困境,祂仍然保護照顧我們。當我們向上帝求助時,由於祂對我們瞭若指掌,並了解我們的處境,所以我們可以無須憂慮,完全信靠祂的引導。JBS

若上帝在意小麻雀,
又妝扮百合高或低;
還揮灑天空蔚且藍,
祂豈不看顧我和你。Anon.

祂既看顧麻雀,也必看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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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與60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保羅在這節經文中兩句話都是講愛。先是說凡事不可虧欠人,然後又說要常以為虧欠,似乎很矛盾。其實,保羅涉及的是受恩者與施恩者對愛的表達。受恩者不宜貪取圖利,更不能忘恩負義虧欠人。施恩者不以高高在上,可憐眾生的大施主自居;要消除這種優越感,最好的方法是「常以為虧欠」。

  一次,牧師在婚禮上勸導一對新人我們常以為婚姻是50與50的關係,互相以公平待之,合情合理,是嗎?錯了!這是把婚姻視為交易。合神心意的婚姻應該是40與60的關係。永遠覺得領受的是60,付出的只有40,這樣的心態才會驅使我們甘心為對方付出。所以,在任何場合當我們有「我配得」的心態時,無論是處於受恩的一方,或施恩的一方,都對真愛有一段遙遠的距離。作者是美國一位女傳道      ~張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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