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20111031申命記6章1-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6:1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馬》1~9:神希望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的時候,能生活在一個恰當的道德狀況之下。為了享受神所賜的應許地,他們必須是一群順從神的民。因此,摩西為了配合他們在迦南地上的生活,給予他們實際的指示(1-2節)。以色列人要見證神是獨一的真神(3-4節)。他們要給祂最大的愛,並遵守祂的話(5-6節)。

  古時有許多宗教相信多神,但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乃是全地獨一的真神。這一認知對以色列民族異常重要,因為他們即將進入一塊土地,那裡充滿敬拜多神的民眾。許多人都選擇信靠眾多的神,古今皆然。但是時候要到,那時人將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祂要作全地的王(參亞十四:9)。

  他們要殷勤地把耶和華的誡命教導兒女,在他們生活的每一方面加以引導。神非常強調父母將聖經教導給兒女的重要性。作父母的,不能把責任推卸到教會與教會學校身上。聖經給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實踐的教導,僅靠每周一次查考聖經是不夠的。敬畏神的家庭,和諧的環境中,最宜教導永恆的真理。許多基督徒父母以這段經文為命令,認為神指令他們不但在信仰上教導兒女,還要在其他所謂俗世的課題上教導他們,而不送他們到人本主義的學校裡去。

  在基督的日子,猶太人實在地把律法的經文繫在手上和戴在額上(8節)。但毫無疑問,耶和華所要求的,是他們的行動(手)和意願(額)應受律法的控制。

  第4至9節被稱為示馬(Shema,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聽”),敬虔的猶太人每天要背誦這段經文和第十一章13至21節,以及民數記十五章37至41節,視之為教義綱領。

  “在新約更豐富之啟示的亮光下,第4節裡的希伯來字‘一’有著重要的意義。這‘一’所代表的不是絕對的單一,而是複合的個體,因而與本節所使用的兩個神的名字一致。耶和華(主)強調祂的單一性。以羅欣(神──複數)強調祂的三個位格。這種三而一的神祕結合,在整本聖經的第一節己經出現了。那裡“以羅欣”所使用的是一個單數動詞(創造),而在創世記一章26節,複數的代名詞‘我們的’與單數的名詞‘形象’和‘樣式’並用。”──讀經會出版《每日靈糧》。

6: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新》見4:40;5:16、33。只要順從耶和華,謹守祂的誡命,以色列人就會在這片土地上享長壽,整個以色列國在這地上也得以久存。

   《啟》敬畏神,謹守祂的律例、誡命,個人可享長壽,國家可享福祉。

6: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

   《新》流奶與蜜之地:見出3:8註釋。從出埃及記至申命記,這片語出現過十四次,舊約聖經其他地方則用過五次(特見32:13-14)。

   《啟》流奶與蜜之地:形容迦南地的富庶,與以色列人現居的曠野成為強烈對比。比較11:9-12;26:9。

6: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新》4~9:即所謂的「示瑪」Shema,希伯來文此字的意思是「要聽」。這段經文成為猶太人的信仰告白,敬虔人每天背誦(見太22:37-38;可12:39-30;路10:27)。

   《新》耶和華…是獨一的主:(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這是出自神的一種啟示,鑑於迦南及四圍列國眾多的巴力與假神,這觀念尤其重要(如見士2:11-13)。

   《啟》本節為舊約的精義(太22:37-39)。耶和華是獨一真神,乃基督信仰中最基本的信仰(13:1-3)。在希伯來文舊約中,本節以shema一字開始,意即“聽哪”。猶太人以此為他們的信經,須加背誦。在他們的公禱書中有“shema”一篇(恭聽篇),包括了本章4-9節;11:13-21及《民數記》15:37-41。“恭聽篇”強調一神信仰。虔信的人按照字面實行摩西的吩咐,每日將“恭聽篇”一早一晚誦讀兩次(6:7的“躺下”和“起來”)。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新》愛耶和華:愛神及愛鄰舍(見利19:18)的基礎,是建立在耶和華對祂百姓的愛(約壹4:19-21)與認同之上。這種對神的愛必須是徹底的,全人均應涉及在內(見4:29;書22:5等註釋)。

   《啟》愛:是《申命記》的一個重要主題。本書先宣告神對祂子民的愛(7:7;10:15;23:5),然後吩咐神的子民應該全心全意愛神(本節;10:12;11:1、13、22;19:9;30:6、16、20),同時對本地的寄居者也要“憐愛”(10:19)。主基督把這些命令綜合起來,成為一條“第一且是最大的”誡命(太22:34-40;可12:28-34)。

   《啟》心:在希伯來人思想中是行為之本(參箴4:23),也是智慧的主體,因此主耶穌在“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之外,添上了“盡意(智)”(太22:37;可12:30;路10:27)。

6: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新》話…記在心上:(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誡命…記在心上」)這會是另立之「新約」的特色(見耶31:33)。

6: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6: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新》8~9:許多猶太人按字面遵行這些經文的指示,將經文皮盒(見太23:5註釋)繫在前額和左臂上。也將一段經文放在木製或金屬製的匣子裏,並將之釘在住所的門框上。然而11:18-20;出13:9、16均支持喻意的解釋法。見出13:9註釋。

   《啟》8~9:這兩節的主旨是要人把神的話深銘心際,實行祂的教訓(參11:18-22及出13:9註)。被擄到巴比倫歸來後,許多以色列人直解這節經文的意義,把經文寫在皮卷上,放在皮製的小匣子內,一個綁在臂上,一個繫在額上(太23:5),去參加早禱。寫的經文除了《恭聽篇》外(參6:4註),還包括《出埃及記》13:1、10、11、16。又把經文匣掛在門框上。主耶穌告訴門徒不要效法這種徒具形式而無實質的行為。

6: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6:10 「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裏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新》10~12:聖經一貫強調的是神的作為,而非祂百姓的成就,所以他們永不可忘記神為他們所做的事。

   《啟》神給人的預備豐富且美好,無論是居住、是飲食,均非人所建造、供應。故人應時刻記念看顧他的神。

  《馬》10~15:摩西警告百姓,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定居,享受到當地的豐富之後,他們會面對一個危險,就是忘記那頒賜律法的獨一真神,或隨從別神。富足比貧窮更能使人看不清屬靈的異象,因為它會使人自負,並且會妄想多得財富。在現代的教會裡,也會有這種事發生。人數增長,事工蓬勃,多有建樹,諸事順利,人就易於自滿自足,很少覺得需要神。然而,遵守律法不但是討耶和華的喜悅,更是向祂表達愛的途徑。合乎聖經的愛並不是感情用事,而是經過計算後願意遵照神啟示的旨意去行。愛不是可供的選擇,而是福祉、安寧生活的必需。神的子民若不順服神,破壞祂的約,神忌邪的心(為了他自己的榮耀而熱心)會把他們除滅。

6:11 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6:12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6: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新》耶穌曾引用這經節的部分經文,回駁撒但的試探(太4:10;路4:8),又引用申命記其他經文,駁斥撒但另外兩次的試探(見6:16;8:3等註釋)。

   《啟》主耶穌曾用這句經文抵擋魔鬼的引誘(太4:10)。祂擊敗魔鬼所用的經文全部來自《申命記》16節;8:3。

6: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6:15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 神是忌邪的 神,惟恐耶和華你 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6:16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 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

   《新》耶穌在太4:7;路4:12曾引用部分本節經文(又見6:13註釋)。

   《啟》《馬太福音》4:6記載撒但第二次試探主耶穌,叫祂從聖殿頂上跳下去;耶穌引用此處經文答覆。因耶穌乃神子,毋需像以色列人在瑪撒那樣,要靠神蹟來證明祂真是神。瑪撒的事見《出埃及記》17章。

  《馬》這裡有一個勸告是不可“試探耶和華”,摩西回憶起在一個名叫瑪撒(見出十七1-7)的地方所發生的一件事。以色列民在瑪撒沒有足夠的食物和水,便懷疑耶和華是否真的與他們同在(出一七)。懷疑神的關懷和慈愛,就是試探神。在馬太福音四章7節和路加福音四章12節,當引誘人者叫耶穌從殿頂跳下去的時候,主耶穌引述了本節經文。

  一個人可能用兩個方法試探上帝︰(1)一個人可能在焦慮或危險時試驗祂,看看祂是不是真的能幫助;或(2)一個人可能試試祂的忍耐;試探祂,看祂能容忍我們多少的背逆。兩者都是缺乏信心、喪失愛的徵兆;兩者同樣暴露了一件事實,就是人與上帝之間已經有了某些距離。我曾問過一位虔誠的猶太人,在履行猶太人的律法所要求那些瑣細的行為,例如在安息日裡避免去開一盞電燈,這樣做到底有什麼價值。他的回答是,“當天色漸漸昏暗時,我本能就自然想到要開燈,但是,當我想到上帝,我就收回我的手;因此,這條律法,即使你看來微不足道,卻時時令我想到上帝。”猶太人顯然已將申命記中的教導銘記在心。將自己看成“不在律法底下,而在恩典底下”的基督徒,或許在日常生活的一般事務中更容易忘記上帝。

6:17 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馬》17~25:十七和十八節提出補救的方法是,要人投身於指向上帝的活動裡︰這樣,他就永遠不會遺忘,他與上帝的關係也得以維繫。順服能使以色列得勝仇敵(19節)。以色列人必須把神帶領他們離開埃及,和為了他們的好處與福氣而賜下律法的事情,告訴以後的世代(20-25節)。25節指出能得稱為義的可能,那種確實的願望;我們應當將它看成是一種邀請,這並不是指到達了無罪完美的地步,而是指每日和上帝有一個正確的關係。試把第25節與羅馬書三章21至22節作一比較。律法說︰“我們若謹守遵行”;恩典說︰“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今天信徒穿上了公義的袍子,就是神的公義(林後五21),是律法的基礎;這是根據信心,不是根據行為的(羅四5)。

6:18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6:19 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6: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 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甚麼意思呢?』

6:21 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6:22 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啟》神用神蹟奇事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看《出埃及記》7-13章。

6:23 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6: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 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6: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 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新》義:這裏大概是指神百姓和與他們立約的耶和華之間,有一種真誠的個人關係,並能將此關係在日常生活中彰顯出來(見24:13)。

   《啟》義:是就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關係而言;要是這種關係能照神所吩咐的在日常生活上保持“正當”,神就賜福,保全生命,常得好處(24節)。參24:13;《詩篇》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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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那流奶與蜜之地……
6:3 在乾旱的曠野飄流四十年,這個民族光明在望,流奶與蜜之地聽起來就好像樂園一般。這使他們想到五穀豐收、活水長流、時雨滋潤、綠野芳草、牛羊遍地的美景。本來早在四十年以前,以色列人就可以進入那美地的了,可惜他們失去了那大好的機會(原因參民13:1-14:45),現在摩西再度激勵百姓邁向美地,力促他們勿蹈覆轍,又清楚地闡述進入美地的條件。

認識耶和華為獨一真神,對他們有甚麼重要性?對我們來說,也是同樣重要吧?
6:4 一神論——相信只有一位神——是以色列宗教的顯著特徵。古時有許多宗教相信多神,但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乃是全地獨一的真神。這一認知對以色列民族異常重要,因為他們即將進入一塊土地,那裡充滿敬拜多神的人民。許多人都選擇信靠眾多的神,古今皆然。但是時候要到,那時人將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祂要作全地的王(參亞14:9)。

神是如斯強調人將聖經教導給兒女,只是,有了主日學不就夠了嗎?
6:4-9 這一段經文是申命記的主題。它幫助我們將神的道用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愛神,不住思想到祂的命令,將祂的誡命教導兒女,每天照著祂的話生活。神非常強調父母將聖經教導給兒女的重要性。作父母的,不能把責任推卸到教會與教會學校身上。聖經給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實踐的教導,僅靠每週一次查考聖經是不夠的。敬畏神的家庭,和諧的環境中,最宜教導永恆的真理。

這節經文又出現了,定是很重要的,耶穌在新約也有提到呢——
6:5 主耶穌說,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也是最大的誡命(參太22:37-39)。這個命令連同要愛人如己(參利19:18),是舊約一切律法的中心。

要教導兒女跟從神、不偏離,秘訣就是……
6:7 以色列人將宗教奉為生活的重心,可謂成功,因為他們的宗教教育,是以生活為中心,而不單是頭腦知識。他們使用日常生活為背景,來教導關於神的事。在這經文中,已簡明清楚地說出教導兒女愛神的秘訣。如果你想兒女跟從神,就必須讓神成為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殷勤地教導兒女,在生活的大事小事中都要經歷神,而不單單在與教會有關的事上。

美地當前,富足將至,摩西要他們毋忘神恩典;是因為事事順利,多有建樹,人就沾沾自喜?
6:10-13 摩西警告百姓,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定居,富足起來以後,不可忘記神。富足比貧窮更能使人看不清屬靈的異象,因為它會使人自負,並且會妄想多得財富。在現代的教會裡,也會有這種事發生。人數增長,事工蓬勃,多有建樹,諸事順利,人就易於自滿自足,很少覺得需要神。這些事使人只顧表彰自己,卻沒想到感謝神和事奉祂。

啊哈,有了這一句經文,人生苦難,還會臨到我嗎?
6:24 “使我們常得好處”也可以譯為“使我們常常興旺”。這句話是否指我們順服神的時候,就可以一帆風順,毫無苦難呢?這一節經文所應許的,乃是懷著全然愛神的心,必然會與祂有美好的關係,也因認識祂,至終必得好處。不過這並非是遠離貧窮、仇敵、或苦難的保證。我們順服神的命令,盡心盡性地愛祂,與祂有美好的關係,這已足夠了。







2011年10月3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難以置信

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章29節

  一名《華盛頓郵報》的作者做了一項實驗,來測試人們的洞察力。他請一位著名小提琴家,於一月的某個早上,隱藏身分在首都的火車站演奏。幾千個人從他身邊經過,但只有幾個人停下來聽他演奏。45分鐘過去了,打開的小提琴琴盒裡只有人們扔下的32美元。而僅在兩天前,這位小提琴家──約書亞·貝爾(Joshua Bell),同樣用這把價值350萬美元的名琴演奏,舉辦了一場座無虛席的音樂會。人們花100美元買一張音樂會門票來聽他的演奏。

  身披豐功偉業卻不見名於世俗,並非罕有的事。類似的情景也曾發生在耶穌身上。約翰說:「祂在世界……世界卻不認識祂」(約翰福音1章10節)。長久以來,期待彌賽亞降臨的人民,為何會如此冷漠地接待耶穌?原因之一是這與他們的期待不符。就像今天的人們,不會期待一位著名的音樂家會在火車站演奏,當時的人民也不認為彌賽亞會誕生在馬槽裡。此外,他們期待祂是君臨天下的王者,而非屬靈國度的君王。

  第一世紀的人不理解上帝差耶穌到世界的用意,其實祂來是為了除去世人的罪孽(約翰福音1章29節)。今天,就接受上帝所賜,且超乎所想的救恩之福吧!CPH

何等奇異!道成肉身,
代替我死,除我罪孽;
我因犯罪,靈魂當滅,
藉主得勝、進入永生。Anon.

上帝介入人類歷史,以賜永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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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復興/知信行網上團契

外在的情慾-對付外在的情慾
盼望主再來

經文:彼得後書三1-14

  一個不重視主再來的信徒,一定不會對自己的生命有更高的要求,眼光只會停留在今世的事情上,享受世上各樣情慾之樂,甚至會譏笑那些積極追求的基督徒:「主不會那麼快回來的,何必那麼認真。」

  在彼得的時代,起初在主升天後,都盛傳主不久就再回來,所以他們都熱心追求神。可是,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仍是沒有任何反應,有人就開始對主再來的信息動搖了,不再堅守,並且開始放縱自己的情慾。

  彼得提醒他們,主必要再來,祂不是在耽延,只是寬容更多的人,讓多人得著救恩。信徒真正渴望的是神親自管理的世界,再沒有罪惡、死亡、眼淚。人若有這樣的盼望才會謹守自己的生命,不被世上的情慾所引誘。

  弟兄姊妹,在你的心靈中,是否真的相信主會隨時的回來嗎?若是真的相信,一定可以在你的生活表現中流露出來,不再眷戀世上的享樂,及放縱自己的私慾。親愛的弟兄姊妹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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