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20101115士師記2章1-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1 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新》1~5:以色列沒有照耶和華的指示,去積極佔領應許之地(見1:27-36),因此祂收回祂的援手,引言的第一部分於此結束。雖然此處未指出耶和華責備他們的實際時間,這大概是在士師時代的早期,甚至可能與書9章(或書18:1-3)所記載的事件有關。

  《新》耶和華的使者:見創16:7註釋。在這段經文裏,耶和華使者的話,與6:8-10中無名的先知及10:11-14中耶和華的話類似,都在警告祂的子民背逆神的後果。

  《新》吉甲:是在約書亞領導之下,以色列開始在應許之地站穩陣腳的地方(見書4:19-5:12)。

  《新》從埃及上來:出埃及這主題,常被引用為神向祂子民展示救贖之愛最大的明證(見出20:2)。

  《啟》神的使者在以色列宗教聖地伯特利附近舉哀的地方痛斥以民未能堅守諾言,去努力取得分配給他們的土地(1:27-36),只有聽憑他們落在敵人的手中(3節)。此事或發生在士師時代初期,摩押人攻打耶利哥和吉甲的時候,在以笏領便雅憫和以法蓮人救亡之前(3:12及以後)。

  《啟》波金:意思是垂淚者,可能就是伯特利附近的亞倫巴古(亦為垂淚的橡樹,是以撒的妻子利百加葬她奶母的地方;創35:8)。

  《啟》吉甲:是以色列人入迦南早期的總部所在(書1:12-18;4:19-5:12)。

  《啟》耶和華的使者:通常指神差派代祂說話的人,例如先知(6:8-11),也可以是天使(創28:12)。

  1~5:耶和華的使者在波金(悲哭的人)斥責百姓的不順服。第1節說他從吉甲(祝福之地)上到波金(悲哭之地)。以色列人由勝利墮進哀痛裏。他們沒有趕出迦南人,也未能毀滅他們的偶像和祭壇。因此主拒絕把當地的居民……趕出去,反而容許他們侵擾以色列人。本段指出後來壓迫的根由,無怪乎百姓就放聲而哭,並給那地起名叫波金!

2:2 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

  《新》不可立約:這樣做會違背與耶和華所立之約(見出23:32)。

  《啟》與迦南地居民立約,等於容忍當地的偶像神祇,沾染道德上不潔的風俗,是一種毀棄與神已立之約的行為(參出23:32)。

2:3 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 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2:4 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

2:5 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就是哭的意思)。眾人在那裏向耶和華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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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的使者傳達了哪些信息?
2:1-3 這次事件顯示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有了重大的改變。神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了神聖而有約束力的協議,稱之為約(參出19:5-8),在這個約中,神承諾使以色列人成為特別的民族(參創12:1-3的註釋),且保護他們;只要順服祂,神就賜他們無與倫比的大福。以色列人這方所當盡的本分是愛神,遵守祂的律法。但是因為他們棄絕神,不順服祂,所以神也就不保護他們,協議不再有效。不過神並不想棄絕祂的百姓,如果他們再求神饒恕,老老實實地順服祂,必能領受祂奇妙的福分。

  神幫助他們攻佔應許之地的協議雖不再生效,卻並未廢除使他們成為叫世人蒙福的民族的應許(這應許在彌賽亞到世上來的時候實現了)。祂仍然要以色列人成為聖潔的族類(正如祂要我們成為聖潔一樣),祂常常使用仇敵的欺壓,領百姓回轉歸向祂,這也是祂言出必行的警告(參利26;申28)。這一卷書記載許多這類的事件,神容許祂的百姓受欺壓,為使他們悔改歸向祂。

  人常會期盼神成全祂的應許,卻推卸當盡的責任。所以在你支取神的應許以前,請先查問自己我是否盡了本分?

你曾經為自己的罪痛哭流涕過嗎?你為甚麼而流淚?
2:4 以色列人知道犯了罪以後,就放聲大哭,深感憂愁。由於我們有犯罪的傾向,所以悔改是靈性覺醒的真正表現。悔改表示懇求神赦免,我們也要離棄罪惡之道。除非我們為自己的罪行真心悔改,否則就不算是真實地悔過。我們知道自己做錯了,就應當向神坦然承認,不可設法隱瞞,矇混過去。



2010年11月1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跨越差異

「耶穌在利未家裡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馬可福音2章15節)

  一輛福音車正停在德國的一個市中心。兩名年輕人帶著惡作劇的心理,來到福音車旁。

  宣教士們正在那裡提供茶點,藉此和人們談論與福音有關的話題。這兩個戴著骷髏圖頭巾的年輕人,來到福音車旁想找麻煩。

  但是對於他們的挑釁,宣教士並未做出如他們所期待的回應。相反的,這些基督徒熱情地歡迎他們,並且邀請他們加入討論。令人驚訝的,他們居然也留下來,並聽了福音。其中一個就在那天接受了耶穌。另外一個在第二天也決志信主了。

  這兩名年輕人和宣教士們間的文化差異有如天壤之別。年輕人是德國人;而宣教士們是美國人。這兩個年輕人沉浸於黑暗和死亡的文化;宣教士卻是閃亮如光,然而,這樣的文化鴻溝卻因茶點和不論斷的愛而填平。

  看看你周圍的人,你如何能像這些宣教士一樣,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表現出無條件、不質疑的愛?你如何能跨越文化差異,幫助不同背景的人看見耶穌的愛?

  跨越差異,不管那種文化看起來是何等的不同,讓我們帶著基督的愛走進去!JDB

愛和關心能填平,
文化差異的鴻溝;
一旦心門被打開,
喜迎福音之豐收。Sper

我們為基督做的見證,如照耀黑暗世界的明光。




-----------------------------------------------------------------------------------------------靈修靜思

以愛相連

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12)

  法斯特(John Fawcett)1740年生於英國約西爾(Yorkshire)一個貧苦家庭,他16歲信主,26歲按立為浸信會牧師。他蒙召前往英國北部的華恩斯基(Wainsgate)牧養一個窮鄉僻壤的小教會。數年後,由於孩子增多,教會薪水微薄,生活貧窮困頓。那時正好倫敦一間有名的大教會牧師去世,教會擬聘他接任茲爾博士(Dr. Gill)的職位。

  法斯特經過一番掙扎後終於答應。當華恩斯基教會為他送別那天,眾信徒圍著馬車流淚哭泣,師母見這情景,感傷地對丈夫說:「約翰,我不忍心離開他們。」法斯特回答說:「我也是。」於是他們將收拾好的行李解下,決定繼續跟這些貧窮的信徒在一起。他在這所教會牧養服事超過50年,而他的年薪從來沒有超過200元。「以愛相連」這首詩歌說:「福哉愛主聖徒,彼此以愛結連,同心合意,在地如同在天。」就是他的作品。

  「在愛的引領下,向著人,我們放下自己;向著神,我們則將自己完全獻上。」(約翰達祕)

  「當一個人學到了愛,則不論他在其他方面多麼失敗,他的人生是成功的。」(貝希模)      ~周慈美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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