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20111201申命記27章11-2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7:11 當日,摩西囑咐百姓說:

   《啟》11~26:摩西為百姓進到迦南後舉行的一次莊嚴儀式作了安排。參11:29註。

  屬雅各的二妻利亞和拉結所生的六子的支派的代表(創35:23-24),立在基利心山上,象徵對百姓的祝福;雅各之二妾所生四子及呂便(利亞所生,雖為雅各長子,已因與父親之妾同寢而失去長子名分[創36:22;49:43])與西布倫(利亞最幼之子)的支派的代表則站在以巴路山上,象徵咒詛的宣佈。林木茂盛的基利心山在南,是福氣的象徵;牛山濯濯的以巴路山在北,象徵禍患。各支派代表站定,由利未人祭司向眾宣讀15-26節所記的咒詛;代表十二支派立在兩山上的人,每聽完一個咒詛,都齊聲書一句“阿們”,表示同意。這裏沒有列舉出祝福,因為咒詛的反面便是祝福。具體的福分是28:1-14。此處所列咒詛只是泛指,具體的咒詛詳記在28:15-68。

   《馬》11~13:六個支派的人被派去站在基利心山上,以“阿們”來回答神的祝福。這六個支派是利亞與拉結的後裔,其餘的支派要站在以巴路山上,以確認神的咒詛。留意這裡並沒有分述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卻列出約瑟的支派。以色列的長子(那失去長子權利的)呂便,和利亞的幼子西布倫,都與婢女的眾子一同站在以巴路山上。

  我們只可猜想這項儀式的實際形式,卻不可認為分發至以巴路山的六個支派是被咒詛的。相反的,所有十二支派皆蒙上帝喜愛,祂同樣賜給他們土地。這裡不是咒詛支派,而是咒詛破壞律法的個人──換言之,就是那些不守諾言、不遵守律法的人。

27:12 「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

   《新》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這六個支派全是雅各從利亞及拉結而得的後裔(見創35:23-24)。見11:30及註釋。

   《新》祝福:27:15-26中並沒有祝福的話,全部只有十二條咒詛(見28:15-68)。到28:1-14才列出並描述許多不同的福氣。

27:13 呂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

   《新》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呂便和西布倫是雅各與利亞的後裔;其餘則是他與婢女悉帕和辟拉的後裔(見創35:23、25-26)。

27:14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

   《馬》14~26:利未人(參看第9節)要站在兩座山中間的山谷。當他們宣告咒詛或祝福的時候,所有的百姓要在每說一次咒詛的話後說“阿們”,以表示他們同意每個咒詛及每條律法。這幾節的咒詛,本來是祭司所起的誓,由百姓所認同,他們應承不做會受咒詛的錯事。百姓所說的“阿們”,就是“誠心所願”的意思,他們如此回應,表示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因此,破壞律法者再沒有任何藉口。這些咒詛也從另一方面嚴肅地表達上帝的應許,並使人了解任何人破壞它們,將遭受神的懲罰。這些限制並不是威脅恐嚇,只是愛心的警告,叫我們留意生活中的表現,要與“神的子民”這個身分相稱。

  第15至26節說出咒詛的話,這些咒詛是由於拜偶像;不孝敬父母(16節);不誠實地挪移鄰舍的地界(17節);欺騙瞎子(18節);欺負窮苦無助的人(9節);種種的亂倫(20、22-23節)︰與獸淫合(21節);暗中殺人的;受賄賂害死無辜的人(25節);和不遵從神的律法(26節)。我們從約書亞記八章30節及其後經文可看見這儀式的歷史記載。留意約書亞怎樣緊緊接著摩西的指示而行。

  本章只列出咒詛是重要的。這裡不能有另外的做法,因為正如保羅提醒我們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以色列人不僅違犯律法,他們還在律法之下,以之作為一種原則。

27:15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新》阿們:不僅是贊同,更是一項嚴肅、正式的宣告,表示百姓接受並認同這盟約及它的咒詛與祝福(見27:16-26)。

   《啟》看《出埃及記》20:1註。製造偶像為十誡中的第一與第二誡的破壞。參4:16-24及5:7註。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17 「『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18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19 「『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0 「『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1 「『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2 「『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3 「『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4 「『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5 「『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7:26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新》加3:10引用這經文,證明人類活在咒詛之下,因無人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

   《新》遵行:只是表示要遵守律法是不夠的;人必須切實按這些律法的條例去生活。

   《啟》只是口裏說遵守律法是不夠的,必須在生活中實行出來。本節應為以前所列應受咒詛的事的總結。凡不遵守本書所記一切教訓的人都在咒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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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為甚麼要宣佈咒詛呢?神的警戒是出於烈怒?是出於大愛?
27:15-26 這幾節的咒詛,本來是祭司所起的誓,由百姓所認同。他們應承不做會受咒詛的錯事。百姓所說的“阿們”,就是“誠心所願”的意思,他們如此回應,表示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人有時看到這裡有許多咒詛,會以為神有壞脾氣,凡不守規矩的都要受祂嚴懲。但是我們要看見,這些限制並不是威脅恐嚇,只是愛心的警告,叫我們留意生活中的表現。正如我們警戒兒女,不要靠近火爐,別在車水馬龍的街上追逐一樣。神警戒我們不要做危險的事。宇宙間的自然律,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欺負別人或得罪神,會有悲慘的後果。神是大有憐憫的,祂將這種真理明示我們。祂是出於愛心,而不是出於烈怒,祂講的話雖然厲害,卻免我們因忽略祂或欺負別人而產生嚴重的後果。不過,神並不僅講出咒詛違命的後果,緊接著這些咒詛之後,我們看到許多祝福(正面的結果),就是為祂而活之人必有的大福氣。




2011年12月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耶穌降臨

「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得前書1章13節

  我相信整本聖經都是互相印證的,與我們息息相關。然而,當我按11月的讀經進度讀到彼得前書時,對它談到耶穌降臨的全部四個主題仍然感到驚訝。降臨節期始於聖誕節之前的第四個主日,許多基督徒在這段時間預備慶祝基督的降生,同時也期待著祂的再來。在降臨節期,我們強調上帝藉著基督賜下的盼望、和平、喜樂和愛。

  盼望:我們有存留在天的基業,就是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彼得前書1章3-5節)

  和平:我們若離惡行善、尋求和睦,就會愛惜生命、享受美福,因為主看顧義人且垂聽他們的祈禱。(3章10-12節)

  喜樂:即使有百般的試煉,我們都有無法形容的大喜樂,因為我們的信心經過了試驗,就比精金更寶貴。而信心的最終效果,便是我們靈魂的得救。(1章6-9節)

  愛:我們可以用清潔的心彼此相愛,因為我們已經藉著上帝永活常存的道,得了重生(1章22-23節)。

  因為基督的第一次降臨,我們可以帶著盼望、和平、喜樂和愛而活,直等到祂再來。JAL

基督耶穌裡的盼望,
帶給我們喜樂甘甜;
認識得知上帝的愛,
祂賜平安充滿心間。Sper

仰望上帝,你就能得到盼望、和平、喜樂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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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捨棄而非擁有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十八22)

  路加福音記載,一位年少又富有的官來問耶穌,怎樣做才能獲得永生?耶穌按著猶太人的傳統,指出十誡的要求。少年官回應說,這一切他從小就遵守了。他是個很標準的猶太人,生活行為正直,而且富足有餘,在當時人的觀念中,這些都是蒙神賜福的明證。然而,當主耶穌要求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且要來跟從祂時,他就憂憂愁愁地離開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參太十九22)。

  原來,金錢在人進入天國的事上,是完全沒有購買力的!這位少年官雖然富有,並不足以使他能承受永生,進入天國;耶穌要他作出一個抉擇:在繼續經營他的事業與財富以及跟從主之間,作出一個非此即彼的決定。換句話說,主耶穌要他透過捨棄財富來體驗永生之道。

  要進入神的國度,原則是透過捨棄,而非守住地上的錢財。      ~麥漢勳




經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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