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20110826撒母耳記上9章1-1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9:1 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基士,是便雅憫人亞斐亞的玄孫,比歌拉的曾孫,洗羅的孫子,亞別的兒子,是個大能的勇士(或譯:大財主)。

   《啟》掃羅離開家鄉基比亞(10:26)向北行,尋找失落的驢,走過許多地方,最後聽僕人的話來到拉瑪,要見撒母耳。

   《馬》1~10: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基士,他的兒子掃羅登場了。掃羅和他的僕人爲了尋回父親的驢,便決定到鄰近城裏找神人問路。

9:2 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掃羅,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能比他的;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

   《新》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有君王的身量(見10:23)。

9:3 掃羅的父親基士丟了幾頭驢,他就吩咐兒子掃羅說:「你帶一個僕人去尋找驢。」

   《新》丟了幾頭驢:掃羅被介紹為一名尋找丟失驢隻的牧驢者,這可能是用來象徵掃羅及要求立王的悖逆百姓(參賽1:3)。大衛則被介紹為一牧養父親羊群的牧羊人,後來被描述為耶和華羊群之牧者(撒下5:2;7:7-8;詩78:70-72)。

9:4 掃羅就走過以法蓮山地,又過沙利沙地,都沒有找著;又過沙琳地,驢也不在那裏;又過便雅憫地,還沒有找著。

9:5 到了蘇弗地,掃羅對跟隨他的僕人說:「我們不如回去,恐怕我父親不為驢掛心,反為我們擔憂。」

   《啟》蘇弗地:是撒母耳居住的地區(1:1註)。

9:6 僕人說:「這城裏有一位神人,是眾人所尊重的,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我們不如往他那裏去,或者他能將我們當走的路指示我們。」

   《新》僕人說:掃羅對撒母耳全無認識,正表現出他的性格。

   《新》這城:大概是拉瑪(見7:17),撒母耳的家鄉;他剛回到城中(見9:12;7:16)。

   《新》神人:見2:27註釋;此處指撒母耳。

   《啟》這城:指撒母耳居住的拉瑪(1:1;7:17)。掃羅是個很大意的人,似乎從未聽過撒母耳的名字。

9:7 掃羅對僕人說:「我們若去,有甚麼可以送那人呢?我們囊中的食物都吃盡了,也沒有禮物可以送那神人,我們還有甚麼沒有?」

   《新》有甚麼可以送那人呢:有關送禮物給先知的其他例子,見王上14:3;王下4:42;5:15-16;8:8-9。至於撒母耳接不接受這種禮物,或他是否依賴這些餽贈維生,則沒有明說。以利沙拒收乃縵的禮物(王下5:16)。日後,有假先知為遷就那些供養他們的人,改變所要傳的信息(王上22:6、8、18;彌3:5、11)。

9:8 僕人回答掃羅說:「我手裏有銀子一舍客勒的四分之一,可以送那神人,請他指示我們當走的路。」

   《新》有銀子一舍客勒的四分之一:在沒有錢幣之前,每項錢銀的交易,都是用秤出的金或銀(見伯28:15)。在掃羅的時代,這數量的銀子價值多少已不可考。

9:9 (從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問 神,就說:「我們問先見去吧!」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

   《新》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先見與先知基本上並沒有分別。在撒母耳記寫作之時,一般人稱為先知的,在掃羅時代稱為先見。這並不表示「先知」一詞在掃羅時代尚未出現,或「先見」一詞在後世已不為人所知(見賽30:10)。此處是指通俗的用法。

   《啟》先知:是神的代言人,有神特別賜的異象、異夢,將神的旨意傳達給人(民12:6)。

   《啟》先見:是先知較古的一個稱呼。

9:10 掃羅對僕人說:「你說的是,我們可以去。」於是他們往神人所住的城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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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掃羅的家境如何?
9:3 掃羅的父親吩咐他去尋找丟了的驢。驢有多種用途,在聖經時代是載運貨物的牲口,用來運貨、拉車與耕作,是當時必需的勞動生活資源,就連最窮苦的家庭也會養一頭驢。驢多是富有的象徵,驢丟了實屬不幸。掃羅的父親有許多頭驢,證明他相當富有。

撒母耳在百姓中的形象是……
9:6 掃羅僕人所說先知住的這個城,可能是拉瑪;在示羅附近與非利士人爭戰以後(7:17),撒母耳搬到那裡。掃羅與撒母耳同住在便雅憫的地業以內,竟然不知道他是誰,顯出他對屬靈事物的無知。






2011年8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何等甘美

我何等愛慕祢的律法。—詩篇119篇97節

  幾年前,我讀到英國作家巴里爵士(Sir James Barrie)的一篇短文。文中細膩地描寫他的母親何等愛慕上帝、勤讀聖經,以致她用的那一本聖經翻閱到毀損脫頁。他寫道:「現在我繼承了這本聖經,對我而言不僅是經文的內容,連聖經上的修補縫線都成了寶貴的教導。」

  我的母親也同樣愛慕上帝的話語,六十多年來,她一直熟讀經文、反覆思想。我把她的聖經擺放在書櫃上最顯眼的位置。她的聖經也是殘破不堪,在斑黃的書頁上記滿了她的筆記與省思。年幼時,我常在清晨看見母親在房裡,膝前擺著聖經,細細琢磨經文的教誨。數十年來如一日,直到她年老眼睛昏花,無法閱讀。即使如此,她的聖經仍然是她最珍貴的寶物。

  巴里爵士的母親年老時,也無法繼續閱讀聖經。她的丈夫每天仍將聖經放在她手中,她便恭敬地把聖經握在手裡。

  詩人稱頌:「祢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篇119篇103節)你是否嘗過上帝的甘甜美好?今天就打開聖經吧!DHR

寶貴聖經!勝過精金,
榮光盼望,逐頁顯映;
訴說天父與祂的慈愛,
引我回到華麗的天家。Anon

要靈命得飽足,就當熟讀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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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短暫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聖經上的確沒有明文禁止基督徒不可以打麻將、喝酒、抽煙、跳舞、玩電子遊戲、穿性感衣服、過豪華生活等;但使徒保羅在寫給教會的書信,提到一項重要的原則:「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倘若我們的享受(吸煙)不單只對我們的健康有損,並且危害他人的健康,這會使人反感,厭惡。穿性感衣服引發他人有犯罪的思想,亦會使自己不受尊重;很多婦女遭性騷擾或強暴,也常跟穿著有關。倘若我們過分注重娛樂,貪圖安逸而不盡本份,很容易令人誤以為基督徒是只顧玩樂,生活沒有目標,沒有方向,這對我們向人傳福音、作見證將會大打折扣,成為他人的絆腳石。

  神讓我們生存在這世上,不過是一段很短的時間,便要和祂在永恆裡同住。神賜我們生活豐盛,為要我們學習與人分享;神延長我們在世上的歲月,為了我們能有機會學習事奉。倘若我們只顧貪圖享受,虛度光陰,不關心別人的需要,無份拓展神國的事,他日與主面對面的時候,將會感到羞愧和無限的懊悔,也不能得著主的賞賜。      ~邱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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