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20110608出埃及記28章1-3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8: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新》給我供祭司的職分:「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並「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來5:1-2)。祭司的另一個重要任務是要把摩西的律法讀給百姓聽,並提醒他們要謹守約書上的話(見申31:9-13;尼8:2-3)。

  《馬》1~2:本章論大祭司和他兒子的聖衣。這些衣服、上面的顔色、寶石等正說出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有著各樣的榮耀。第28與29章詳述作祭司的細則。他們不但要出於利未支派,更要出於亞倫的後裔;亞倫家就是祭司家族,亞倫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任大祭司,管理全體祭司與利未人。

  祭司除了每天獻祭,料理會幕的事務,還要教導百姓信服神的道。他們在神面前是百姓的代表,生活必須與職分相稱。主耶穌現在是我們的大祭司(參來八1-13),因爲祂在十字架上爲我們的罪將自己獻上爲祭,使我們不用再每天獻祭了。同樣,今天的教牧人員,也不再需要每天獻牲畜爲祭。他們只需領會眾敬拜、團契,用神的誡命教導會眾,闡明遵守神命令的好處。

28:2 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

   《新》為榮耀,為華美:這些聖衣是為高舉大祭司及其他地位較低的祭司(見28:40)的身分及職事。

28:3 又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給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馬》3~29:大祭司有兩套衣服:(1)一套榮耀華美,顔色鮮豔,刺繡精巧;(2)另一套是純白的細麻衣。經文所述是第一套(2-4節)。以弗得(6-7節)是類似圍裙的背心,用彩色線精工織成,前後兩片,用肩帶縫合,兩袖空著。我們沒有辦法給“以弗得”(ephod)一個確定的意義,英文只是把希伯來字音譯過來。巧工織的帶子(8節)是以弗得折邊上圍著腰間的帶子。槽(13節)用金絲製成,作盛寶石之用。每邊肩膀放一塊紅瑪瑙,上面刻有以色列兒子的六個名字(9-12節)。以弗得前面是胸牌,有十二塊寶石,每塊寶石都刻上一個支派的名字。胸牌上有精金的鍊子連著以弗得(13-28節)。可見大祭司在神面前把以色列十二支派放在肩上(12節—“肩”是力量之處),又把它們帶在胸前(“胸”是情感之處;29節)。

28:4 所要做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8:5 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去做。

28:6 「他們要拿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做以弗得。

   《新》以弗得:大祭司所穿無袖的背心。有時這個名詞是用來指一項受一些人敬拜但實質不詳的物件(如見士8:27;18:17;何3:4)。

28: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頭,使它相連。

28:8 其上巧工織的帶子,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以束上,與以弗得接連一塊,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新》帶子:顯然是用來將前後兩片的以弗得繫在祭司身上。

28:9 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28:10 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

28:11 要用刻寶石的手工,彷彿刻圖書,按著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這兩塊寶石,要鑲在金槽上。

28:12 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紀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記念。

   《新》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表示大祭司是代表全體以色列人,在會幕中事奉。

28:13 要用金子做二槽,

28:14 又拿精金,用擰工彷彿擰繩子,做兩條鍊子,把這擰成的鍊子搭在二槽上。」

28:15 「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個決斷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新》決斷:用烏陵和土明(見28:30註釋)。

28:16 這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28:17 要在上面鑲寶石四行: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28:18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鋼石;

28: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28: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都要鑲在金槽中。

28:21 這些寶石都要按著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彷彿刻圖書,刻十二個支派的名字。

28:22 要在胸牌上用精金擰成如繩的鍊子。

28:23 在胸牌上也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

28:24 要把那兩條擰成的金鍊子,穿過胸牌兩頭的環子。

28:25 又要把鍊子的那兩頭接在兩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肩帶上。

28:26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28:27 又要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挨近相接之處,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以上。

28:28 要用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與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

28:29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記念。

   《新》亞倫…將…名字…帶在胸前:這樣以色列國就兩度被帶到耶和華面前(見28:12及註釋)。

28:30 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新》烏陵和土明:此句的希伯來文可能是「咒詛及完美」之意。希伯來文的烏陵一字(Urim),是以希伯來文第一個字母(aleph)起首,土明一字(Thummin)則以希伯來文最後一個字母(taw)起首。它們是聖籤,常被用來遇到危機時尋求神的旨意(見民27:21)。有人解說當烏陵(「咒詛」)被抽出時,就表示神「不同意」;若抽出的是土明(「完美」),就表示神「同意」。無論如何,至終「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

  《馬》胸牌稱爲決斷牌(15、29-30節),也許因爲裏面有烏陵和土明,用來定斷耶和華的判決(民二七21)。“烏陵和土明”是放在祭司的胸牌裏面,由祭司把它取出或搖出,作爲是與否的決定,以顯明神的旨意。我們不清楚這些東西究竟是什麽,但卻知道(正如上述解釋)它們與胸牌連繫,用以尋求主的指引(撒上二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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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何人有資格作以色列人的祭司?誰是我們的大祭司?
28章 神教導祂的百姓敬拜之道,就需要有料理會幕事務的人,且幫助百姓,使他們在神面前循規蹈矩,不至觸犯條例。這些人被稱為祭司與利未人,只能出於利未支派。第28與29章詳述作祭司的細則。他們不但要出於利未支派,更要出於亞倫的後裔;亞倫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任大祭司。祭司比普通利未人責任更重大。亞倫作大祭司,管理全體祭司與利未人。祭司每天獻祭,料理會幕的事務,還要教導百姓信服神的道。他們在神面前是百姓的代表,生活必須與職分相稱。主耶穌現在是我們的大祭司(參來8:1-13),因為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獻上為祭,使我們不用再每天獻祭了。同樣,今天的教牧人員,也不再需要每天獻牲畜為祭。他們只需領會眾敬拜、團契,用神的誡命教導會眾,闡明遵守神命令的好處。

神賜我技能,我怎樣把恩賜用在服事神的聖工上?
28:3 神特別挑選裁縫師,賜他聰明技巧,以給亞倫做聖衣。我們各人都有特別的技能,神深願將祂的靈充滿我們,使我們可以榮耀祂。你要想一想自己有甚麼特別才幹和能力,可以運用來服事神。我們必須善用恩賜,否則它就會消失。

以弗得是祭司聖服的一部分——
28:6-13 以弗得是一種背心,用彩色線精工織成,前後兩片,用肩帶縫合,每條肩帶上安有一塊寶石,其上刻有以色列六個兒子的名字(左右兩塊合起來共有十二個兒子的名字),所以祭司在神面前,就代表以色列全族,象徵擔負十二個支派的重任。

烏陵和土明是甚麼東西?作甚麼用?
28:30 祭司用烏陵和土明作判斷之用。這兩個名字是“咒詛”與“完全”的意思。它是放在祭司的胸牌裡面,由祭司把它取出或搖出,作為是與否的決定,以顯明神的旨意。

2011年6月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毫無益處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示錄2章4節

  我太太瑪蒂的廚藝一流。忙碌一天過後,坐下來享受她烹煮的美食,真是一件樂事。有時候,吃過晚餐,她還要忙些別的事,留下我自己去選擇:是看電視,還是將廚房清理乾淨?當我很自覺的時候,我會捲起袖子,將碗盤放進洗碗機,刷洗鍋上的污漬。當然,這一切都是為了聽見瑪蒂感謝我時的那份歡欣。她總是說:「喔!喬,你不必幫忙整理廚房。」因此,我就有機會說:「我想讓妳知道,我有多麼愛妳啊!」

  當耶穌責備以弗所教會,失去起初的愛心時(啟示錄2章4節),是因為他們雖然有許多好行為,但卻不是出於對上帝的愛。儘管他們因堅忍及耐心而得到美名,但是從基督的角度來看,他們的善行卻是毫無益處。

  我們的好行為應該出於對上帝的尊崇。抵擋試探、饒恕他人、互相服事、彼此相愛,全是具體表達愛基督的好機會,並非為了贏得虛名和世俗的認同。

  你上次單為愛基督的緣故而做好事,是什麼時候?JS

對多人而言,愛是一個字、
片刻的時段、瞬間的情感;
對我們來說,若愛主基督,
就是尊榮祂,並全然獻上。Hess

付諸行動的愛才是真心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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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活出基督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作為基督徒,別人不光從我們嘴上認可,更要看我們的表現如何。傳福音說得天花亂墜,如果言談舉止沒有基督的樣式,誰也無法從我們身上見證神的榮耀。據說維也納著名小提琴家克萊斯勒(Fritz Kreisler)曾在倫敦表演後,利用乘船返回前的一個小時上街閑逛。在一家賣樂器的店裡,店員見到他手中的小提琴,就請求看看,看完後,店員便離開了店鋪。一會兒,他竟然帶了兩名警察要捉拿他。原來,店員看見小提琴上刻有Fritz Kreisler的名字,懷疑他偷了著名小提琴家的琴。

  儘管他費盡口舌,表白自己就是FritzKreisler本人;可是,由於身上沒帶證件,警察就是不信。情急智生,他請求拉一首樂曲。曲畢,警察和店員深信不疑,因為他演奏的小提琴樂曲,美妙絕倫。假如我們在生活中藉著聖靈的幫助,有能力克服虛偽謊言、貪財好利、嫉妒惱恨、利己損人等很多人性弊病,與人相處不戴面具,不用手腕,不弄私弊,不徇情面,別人自然也會認識到主在我們身上的新生命。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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