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

2009年5月21日每日讀經進度

進度:使徒行傳251-12

<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25:1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

  在主後六十年秋天,波求非斯都受尼祿王委任,做猶太的羅馬巡撫。凱撒利亞是敘利亞這羅馬省分的政治中心,猶太是敘利亞省一部分。過了三天,非斯都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這是他管轄下的宗教首都。

25:2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

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23:雖然保羅在凱撒利亞入獄已有兩年,猶太人並沒有忘記他,那種要他命的憎恨也沒有消減。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以為自己可以從新任巡撫手裏得著政治上的情,要非斯都聽他們控告保羅,要求帶他到耶路撒冷受審。他們的意思可能是要保羅在公會前受審,但真正的計謀是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25:4 非斯都卻回答說:「保羅押在凱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裏去」;

25:5 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甚麼不是,就可以告他。」

  45:毫無疑問,非斯都卻知道他們曾經計畫殺害保羅,及在耶路撒冷千夫長安排周詳下,暗暗把保羅押送往凱撒利亞。所以他拒絕他們的要求,但答應如果他們來到凱撒利亞,可以說明他們控告保羅的事。

25:6 非斯都在他們那裏住了不過十天八天,就下凱撒利亞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將保羅提上來。

25:7 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

25: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

  68:非斯都在耶路撒冷住了十天八天,便回到凱撒利亞。第二天提堂。猶太人急忙把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保羅,但都是不能證實的。保羅感覺到他們被判勝數的機會很微,就簡單否認各項控罪,指無論是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他都沒有干犯。

25:9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聽我審斷這事嗎?」

25:10 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25:11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

  911:這時,非斯都似乎願意接受猶太人的請求,贊成把保羅帶到耶路撒冷,在公會前審訊。但他未得囚犯同意,不會這樣做。保羅清楚知道,他一旦同意,就不能存活囗到耶路撒冷。於是拒絕這個要求,認為凱撒利亞的法庭是合適的地方。假如他犯了羅馬帝國的法律,他也不是不肯為該項罪名受死。但假如他根本沒有犯過罪,那麼,憑著哪種司法根據要把他交給猶太人?使徒保羅儘量利用自己是羅馬公民的權利,然後說出一句值得紀念的話:「我要上告於凱撒。」

  保羅上告於凱撒這做法對嗎?他不是應該完全交託給神,拒絕低頭去倚靠在地上的公民權利嗎?這是保羅的一個「錯處」嗎?我們不能定斷。我們所知的是,因上告於凱撒,他不能在這時得釋放。此外,即使他不上訴,也可以透過其他方法抵達羅馬。

25:12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裏去。」

  非斯都跟法律顧問就上訴的程式作簡單商量,便向保羅說,或許是氣沖沖地說出:「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裏去。」

-------------------------------------------------------------------------------------------------

<聖經靈修版/網路>

他們縱有“鍥而不捨”的精神,但事總不能成,原因嘛……
25:1-9 雖然過了兩年,但那些猶太領袖仍然想設法殺害保羅。他們向新任的非斯都提出保羅的案件,請求他把案件提到耶路撒冷,這樣他們就可以伏擊保羅,但神和保羅再次阻撓了他們的計謀。

我說保羅要上訴定不是為了自己的安危,其原因是……
25:10-11 每一位羅馬公民都有權向凱撒上訴,這不是說凱撒會親自聆訊,而是案件會在全國的最高法院中審理。非斯都認為保羅的上訴是一個送他離開這裡的方法,可使猶太人平靜下來。保羅希望到羅馬去傳揚福音(參羅1:10),他知道向凱撒上訴可使他有機會到羅馬去。即使以囚犯的身分去羅馬,總比沒有機會去好。

保羅可以坦然說我沒有行過不義的事,你可以嗎?
25:11 保羅知道自己是無罪的,他可以向凱撒上訴。他知道身為羅馬公民,以及身為一個清白無辜的人,可以享有甚麼權利。保羅履行了羅馬公民的責任,所以他可以尋求羅馬的保護。我們因著與神同行,有良好的聲譽和清潔的良心,可以使我們在人在神面前問心無愧。



2009年5月2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有他就夠了?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使徒行傳36節)

  有主耶穌就夠了嗎?那是許多基督徒必須捫心自問的問題,他們有豐盛的物質財產,然而這些信徒們是倚靠主耶穌?還是他們的財物呢?

  在聖經裏不會因擁有財富而被定罪,只是要知道優先順序及照顧別人的需要。凡是那些擁有相當財富的人必須提醒自己,唯有主耶穌才能供應我們一切所需,而非財富。

  使徒彼得藉著在耶路撒冷聖殿門口乞討的癱子故事,幫助我們了解這點,這位乞丐跟使徒彼得討錢,而彼得的回答是:「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使徒行傳36節)

  那天,躺在門前的那個人心裡只想著,金錢能解決他的問題,但彼得明確地告訴他,他唯一能靠的是主耶穌,時到今日,依然如此。

  一群中國基督徒在他們的家鄉及其他地方傳福音,給了我們很多啟示和教導,這些信徒們說:「我們負擔不起包裝精美的佈道大會,我們所能給的就是主耶穌。」

  對在中國的弟兄姐妹而言,有主耶穌就已足夠了,對窮人而言,有主耶穌已足夠了,對你而言,擁有他足夠了嗎?JDB


或許擁有許多財富,
但上帝卻看為貧窮,
唯獨擁有耶穌基督,
那人才是真正富有。Anon.


我們最大的財富便是在基督裏的富足。



-------------------------------------------------------------------------------------------------
生命的信念/知信行網上團契


神是我的力量:飽受苦難


經文:提摩太後書一8-14

  在我們的邏輯推論中,一定會認為一個領受了異象、肯為福音努力工作的人,神必會處處幫助,使他免受苦難,可是當我們環視現實的處境,卻完全是另一回事。

  保羅在傳道的生涯中,他竟為了福音的緣故飽受苦難,而且很多時候落在一個無力的困境中,好像神的能力無法勝過政治的力量、撒但的力量一般。

  可是,神的作為卻是奇妙的,就在神的僕人飽受苦難之際,卻要顯出福音的能力;在無力的處境中,卻要顯露祂的工作。因著僕人信心的表現、生命的見證,卻吸引著無數的人開始思想福音的問題,使多人歸向基督。保羅結滿福音的果子,便是最好的例證。

  在這罪惡的世界裡,為了神的福音我們必須要飽受不同的苦難,或許我們是無能為力,但實際上神在這處境中卻賜給我們更強大的生命力。要承受這一切的苦難,在生命裡必須有堅定的信念,知道我們所倚靠的是誰,又知道祂有能力可以保護我們。保羅就是有這樣的信念,因此他心裡有力量能夠不以為主作見證為恥!


經頭腦





數獨遊戲



Free sudoku by SudokuPuzz


DIY手工飾品教學( 2/2新增手機吊飾教學)


2/2新增項目:
Hello Kitty手機吊飾
小天使手機吊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