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20100906羅馬書4章17-2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SDA聖經注釋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新》那叫死人復活的神:主要是指藉著早已過了生育年齡的亞伯拉罕與撒拉,神使以撒誕生的這件事(見創18:11)。其次,保羅也暗指基督的復活(見4:24-25)。

  《新》使無變為有:神能使無生有,如同祂藉以撒的誕生所彰顯的。

  《新》在主面前:(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在主眼中」)神視亞伯拉罕為猶太人與信主的外邦人之父,不論其他人(特別是猶太人)如何看他。

  《SDA》叫死人復活:即賜給死人生命。聖經中經常用起死生來描述上帝神奇的能力(見申32:39;撒上2:6;賽26:19;約5:12;林後1:9)。

  《SDA》保羅在本節提到上帝活的大能,原因不十分清楚。一般認爲保羅先想到以撒出生的環境(羅4:19),然後想到基督的活(29節)。請對照來11:19。

  《SDA》使無變有:既可以理解爲使無變有,也可以理解爲稱無爲有。可能喻指外邦人,他們雖然現在還不是上帝的子民,但也包括在應許之內,好他們已經是上帝的子民。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爲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爲蒙愛的(羅9:25;參何1:9,10)。

  《SDA》面前:可以理解爲他在他所信的上帝面前作我們人之父,也可以理解爲強調應許在上帝面前的可靠性。

  《SDA》我們世人之父:相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了以亞伯拉罕爲屬靈父親的家庭。

  《SDA》如經上所記:引自創17:5。在發這個應許的時候,亞伯蘭的名字改爲亞伯拉罕(見創17:5注)。保羅解釋說,這個應許指的是亞伯拉罕作爲屬靈父親的身份。

  《SDA》立:也可譯爲任命。該希臘詞在新約中的類似用法(tithemi)見太24:51;約15:16;徒13:47;提前2:7。

  保羅爲要確立亞伯拉罕是所有真信徒之父,便在這裏引述創世記十七章5節: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神揀選以色列作爲他在地上的選民,並不表示將恩典和憐憫局限起來,只賜給他們。保羅一節又一節地引用舊約聖經,巧妙地顯示神一直以來的心意,就是但凡有信心的,都會得到他的重視。

  他在所信的主面前(直譯自新英王欽定本)一句,連接上一節的思想: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我們人的父。連接點是這樣:亞伯拉罕在他(神)面前作我們人的父,他(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那叫死人活,使尚爲無的成爲好已經是有的神。繼續看後隨的經文,就能夠明白這種對神的描述。神叫死人活,對亞伯拉罕和撒拉而言,雖然他們並未離世,但他們沒有兒女,也過了生育的年齡(參看四19)。神使無變爲有,爲他們帶來多國的無數後裔(參看四18)。

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新》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後,因信仍有指望:在人眼中看來一切都絕望時,亞伯拉罕把他的指望放在神身上。

  《SDA》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管表面的環境沒有希望,亞伯拉罕仍然盼望相信。

  《SDA》無可指望:指的是按自然來說,這個應許在他這個年齡無法實現。本節第二個指望指被上帝的應許所鼓舞。

  《SDA》就得以作:因此成爲。這可以理解爲亞伯拉罕信心的結果,就得以做多國的父,也可以理解爲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旨意。他相信,以便能按上帝的旨意成爲多國的父,還可以理解爲亞伯拉罕自己盼望應許實現在他身上。他完全並且全心盼望上帝應許的實現,使他成爲多國的父

  《SDA》正如先前所說:指創15:5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將星星那樣多。

  保羅在前面的經文,已強調亞伯拉罕蒙應許,是因爲信心而不是憑守律法。這樣應許就屬乎恩典,且定然歸給一切後裔。自然地這樣就引導我們前來思想亞伯拉罕對使人活的神的信心。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會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無法可數。從人的角度看,這是完全沒有機會實現的。然而,與人一般的指望相反,亞伯拉罕因信仍有指望,相信自己會作多國的父,正如神在創世記十五章5節所說的: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新》雖然想到: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面對的事實」)信心並不等於拒絕面對事實,而是使眼目超越一切困難,只仰望神及祂的應許。

  《新》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撒拉比亞伯拉罕小十歲(見創17:17),但早已過了生育的年齡。

  《新》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亞伯拉罕也有掛慮的時候(見創17:17-18),但神並未以此為他的不是。

  《SDA》雖然想到:指的是創17:17所記載的事。保羅很清楚地引用了其中的一些話,那一次亞伯拉罕很自然地想到自己的不利因素,就是他和撒拉都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但他的信心並沒有削弱。在明擺著的困難面前所表現的信心要比不知道因難的情況下所表現的信心大。

  《SDA》如同已死:即不能生孩子(參來11:12)。在以實瑪利出生以前,就已經第一次賜給亞伯拉罕生子的應許(創15:3-4),以實瑪利出生時亞伯拉罕已86歲。第二次應許是在亞伯拉罕99歲(創17:1)時賜下的,不過他自稱100歲,撒拉89歲(17節)。

  《SDA》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他並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亞伯拉罕第一次得神應許會有多後裔時,年紀是七十五歲(創一二2~4)。當時,他在身體上仍有條件做父親,因爲他生下了以實瑪利(創一六1~11)。但保羅在本節所提到的亞伯拉罕,已年屆百歲,神向他重申這應許(創一七15~21)。至此,除非神施行神,否則他夫妻二人就沒有可能誕下新生命了。不過,神既應許了亞伯拉罕得一兒子,他就相信神的應許。

  他的信心不軟弱:並沒有(14)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也不擔憂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從人的角度看,這是完全沒有希望了,但亞伯拉罕仍有信心。

4: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新》將榮耀歸給神:因為亞伯拉罕有信心,相信神會照祂所應許的成就。行為使人自以為有向神索求的權利,信心卻使人歸榮耀給神。

  《SDA》疑惑:動搖。原文暗示一番思想鬥爭。

  《SDA》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意思是他的信心反而更堅固。他的信心隨著運用而增長,也可以理解爲亞伯拉罕因信接受了能力。他沒有因不信而動搖,反而因信心而堅強。保羅在別處還說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還能懷孕(來11:11)。這似乎較有利第二種解釋,但第一種解釋無疑也反映了亞伯拉罕的真實經驗。

  《SDA》將榮耀歸給神:這不一定是指開口美,也可以指任何榮耀上帝的傾向,如思想、言語和行爲(見書7:19;耶13:16;路17:18;約9:24;徒12:23)。亞伯拉罕藉著堅信上帝的應許而榮耀了上帝。他就是這樣承認了上帝的全能。所有相信上帝應許的人也都這樣尊榮上帝。亞伯拉罕通過立即遵命不但在口頭上,而且在行動上將榮耀歸給上帝(創17:22-23)。

  縱使這應許表面上看來不可能實現,但他卻沒有動搖。神既這樣說了,亞伯拉罕就這樣信;事情也就妥當了。對這位先祖來說,只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就是神不可能說謊。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堅定而又活潑的。他將榮耀歸給神,又尊崇神是可靠的,不管機會多寡,他必定實踐諾言。

4: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SDA》神所應許的:既然是上帝發的應許,亞伯拉罕就毫不懷疑地相信了,相信上帝實質上是兩者之間的一種關。亞伯拉罕對上帝的認識和信靠使他樂意接受上帝所說的一切話,順從上帝的一切命令。

  《SDA》必能(dunatos):原文在路24:19中譯爲大能,參徒24:19;林後10:4。亞伯拉罕不止在這次領受應許時才表現出對上帝這樣的信心.當他奉命把應許所生之子獻爲祭時,他的信心同樣是毫無保留的和堅強的(來11:19)。

  亞伯拉罕並不知道神會怎樣成就他的話,但這屬次要。他認識神,並絕對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全數作成。一方面說,這是偉大的信心;但從另一方面說,這樣相信是最合理不過的,因爲宇宙中最可靠的,莫過神的說話。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這是毫不冒險的!

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新》所以:亞伯拉罕的信心能「算為他的義」,因那是真實的信心,他毫無保留地信靠神的應許。

  神說了話,如果人就這樣聽取了,就能夠得神的喜悅;他一直喜悅人這樣行。因此,他將義歸與亞伯拉罕。過去,人因罪而産生罪疚,現在卻在神面前有合乎義的身分。亞伯拉罕因著信,已得聖潔的神將他從被定罪的光景下釋放及稱義了。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新》不是單為他:亞伯拉罕的經歷不是私下或他個人才有的,而是具有廣泛的意義。如果因信稱義對他而言是真的,那麼對任何人也都是真的。

  《啟》因信稱義既是得救的唯一方法,這真理就不只是為亞伯拉罕一個人,也是為所有的人。今天要我們以同樣的信心來相信的,是主基督從死裏復活。我們因信神復活的大能可以稱義。

  《SDA》不是單爲他寫的:保羅所考慮的不只是從史方面而解釋聖經,而且是怎樣把經文應用到基督徒的生活中去。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史敘述,不是單爲他寫的。當然,一定程度上這是爲他寫的,要把他得免被定罪和在神面前已經完全的身分,作一個存留久遠的記錄。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

  《新》也是為我們:正如亞伯拉罕得稱為義是因他信那叫死人復活的神,我們藉著相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也一樣可以得稱為義。

  《SDA》也是爲我們:不僅是一個史事例(見羅4:21注;見羅15;4;林前10:11),而且向我們保證將以同樣的方式把公義賜給我們。

  《SDA》我們信神:這裏描述了那等信心被算爲義的人。保羅強調被算爲義的信心必須落實在上帝身上。信心不只是相信某一史實,這是一種個人的關。亞伯拉罕所仰望實現應許的上帝,在後來的世代通過基督的活顯示了祂的大能和信實,基督徒所信靠的就是祂。

  《SDA》使耶穌從死裏復活:基督徒的信心與亞伯拉罕相似,不僅對上帝有個人的信靠,而且相信上帝會運行起死生的能力。亞伯拉罕曾相信上帝的應許,這應許只能由上帝賜生命的創造能力來實現。同樣,基督徒也依靠那一位使耶穌從死裏活的上帝稱義得救贖。

  但這也是爲我們寫的。當我們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活,這時候我們也因信而被算爲義了。我們與亞伯拉罕的唯一分別,就是亞伯拉罕相信神會叫死人得生命(即是使他如同已死的身體和撒拉不能生育的身體有生機)。我們相信神藉著叫主耶穌基督活,使死人得生命。麥敬道解釋說:

  神呼召亞伯拉罕相信他的應許,而我們卻有幸蒙召去相信一件已成就的事。他蒙呼召向前仰望將來要成就的事;我們卻回顧已完成的事,就是那已成就的救恩,並有活得榮耀的救主在天上至大者右邊作證。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新》這些話反映出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希臘文譯本)賽53:11的譯法,它可能是引自基督教信仰的某一信條。

  《SDA》被交:在四福音中該詞用來表示耶穌被叛賣(太10:4;17:22;約6:64、71)。

  《SDA》爲:可以理解爲耶穌爲了我們的過犯,也可理解爲耶穌爲了贖我們的罪而被交給人。實際上這兩種意思都有。因爲基督的死是我們犯罪的結果。上帝的旨意是藉著祂的死爲我們贖罪。

  《SDA》爲叫我們稱義:保羅指出,我們的稱義不僅依靠基督的死,而且依靠祂的活。這進一步解釋了被上帝算爲義之經驗的意義(見3:20、28注)。上帝所關心的不是人犯罪的過去而是他將來的恢。稱義不僅是赦免,而且是和好、新的關的建立,是與上帝恢正常關的經驗。這樣的經驗只有靠相信永生的基督才能獲得。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只有那些接受並且服從上帝那因信基督稱義之全部計劃的人才能稱義。這就要愛永生的基督,期望祂爲我們祈求,賜下改變的能力。藉著活,祂把自己賜給了我們。此外基督的活也向我們保證,祂爲我們所作的救贖工作已經得到天父的批准(徒2:36;3:13-15;林前15:15、17-18)。上帝通過祂實行的旨意已經成就(徒17:31)。活證明基督有關自己的話是真實的,祂對罪人所發救恩的應許是一定實現的(約5:40;6:33、63;10:10;11:25-26;林前15:20、22;林後4:14)。

  主耶穌被交給人,是爲我們的過犯;活,是爲叫我們稱義。提到我們的過犯和稱義時,雖然都同時用了是爲(希臘文dia)這個介詞;但在本節裏,兩處的含意各有不同。他被交給人,不但是爲我們的過犯,而且要把罪除掉。他活,是爲叫我們稱義,意即要顯示神完全滿意基督爲使我們得稱爲義而成就的工作。就前者說,要處理的問題是我們的過犯。就後者說,因基督的活,肯定帶來的結果是我們稱義。如果基督沒有離開墳墓的話,就不能夠有稱義的事。然而,他活的事實告訴我們,工作已經完成,代價已經付上了,而神對救主贖罪的工作感到絕對的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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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亞伯拉罕是萬國之父?不是吧,我的父就不是他……
4:17 神給亞伯拉罕的約和應許,使他成為萬國之父(參創17:2-4),全世界都會因他蒙福(參創12:3)。這個應許已經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因為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全世界也真的因祂蒙福了。

有人竟可以從來都不懷疑神?是誰?我要向他請教,我……
4:21 亞伯拉罕從來不懷疑神的應許能不能應驗。他的一生雖然也有錯誤、罪惡跟失敗,但是他堅持信靠神,不怕重重障礙,信心更加堅固,因此,他的一生成為有行動的信心的榜樣。如果亞伯拉罕只考慮他自己征服迦南和建立大國的能力,那麼他一定會失望和放棄;但是他仰望神、願意順服等候,一直到祂的應許實現為止。

信耶穌,罪得赦;你不信有這麼便宜的事?若我告訴你這是事實,你會信祂嗎?
4:25 當我們一接受主耶穌,一項交易便立即開始:我們在基督面前認罪,祂就賜我們公義和赦免(參林後5:21)。再沒有其他方法使我們獲得這些東西,只有藉著基督我們才能被神稱為義。這是何等豐富且難以置信的交易呢!可惜仍然有許多人放過這禮物,繼續享受罪中之樂。

2010年9月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看見上帝的手

「因他上帝施恩的手幫助他……就到了耶路撒冷。」(以斯拉記7章9節)

  傑克伯登一百零一歲生日那天,他早上五點起床,享用豐盛的早餐。六點半之前就已經到他的法律事務所,並做好準備開始新的一天。當被問及長生的祕訣,這位仍在執業的律師微笑並俏皮地回答:「不死。」

  不過祕訣當然不止於此。伯登先生十一歲的時候,在三一河受洗。他跟德州福特沃史的星報記者大衛凱特文說:「我堅決相信每一件事情都有上帝的手在其中運籌帷幄。祂要我活著一定有祂的理由。我盡力去做上帝要我做的事情。」

  祭司以斯拉有「因他上帝施恩的手幫助他」的經歷。他帶領一群人到耶路撒冷,牧養並鼓勵之前被俘虜而現在正重建聖殿與城市的人民(以斯拉記7章9-10節)。以斯拉因為知道每一步都有上帝的帶領而充滿力量與勇氣。「因耶和華我上帝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28節)。

  當我們知道生命中有上帝的手幫助我們,這會帶來由衷的感謝,並且會更期待自己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DCM

若以信心的目光,
看待生命每一天;
你就能見諸事上,
上帝之手施恩典。D.DeHaan

若知萬事皆在主手中,就可將萬事交託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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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及子孫

想到你心裡無偽之信,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尼基心裡的。(提後一5)

  提摩太生長於路司得,父為希臘人,母為猶太人。他自幼受祖母及母親影響,熟習舊約聖經,日後成了主的忠心僕人,隨保羅到處宣教。母愛有著很強的移情效應,母親的榜樣能潛移默化。我們曾到一位教會同工家作客,他高興地向我們展示他奶奶曾用過的那本發黃的聖經,接著便侃侃而談他自小如何隨奶奶去教會的情形。這樣的見證,我聽到的不只他一人。

  我認識一些家庭學校的母親,她們本來都有一份好職業,但為了孩子能不在思想成形前受到社會污染,全心在家做一個私塾母親,既教孩子知識,更教孩子做人,引導他們自小行走在神的道上。不管從孩子成才的角度上人們如何評價她們,但從孩子靈性的角度上,她們留給子孫的將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和福份。父母對孩子的愛再真再誠都很有限,力難從心。更何況父母也都是暫時寄居世上,死後仍留在世上的兒孫們究竟怎樣,從何知曉?唯有把他們自小引導到慈愛大能的神面前,把他們的人生完全交託給主,便不用再為他們多憂多愁了。      ~ 錢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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