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20110331馬太福音20章29-34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0:29 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

   《馬》29~30:這時,耶穌從比利亞橫過了約旦河,來到耶利哥。當祂正要離開的時候,有兩個瞎子向祂大聲呼喊:“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他們稱主“大衛的子孫”,可見他們雖然眼瞎,但屬靈的眼睛卻敏銳無比,能認出耶穌是彌賽亞。也許他們正代表瞎眼的以色列中,仍有相信的遺民在耶穌再來掌權時認祂爲基督(賽三五5;四二7;羅一一25-26;林後三16;啓一7)。

20:30 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新》兩個瞎子:其他符類福音只提到一個(見8:28註釋)。

   《新》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稱號(見9:27註釋)。

   《啟》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稱呼(參8:20及9:27註)。

20:31 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馬》31~34:群眾企圖制止他們作聲,然而他們在後面卻越發喊主。耶穌問他們想要什麽,他們沒有支吾其詞,像我們的禱告常叨叨嘮嘮。他們直接坦白地求:“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他們定意求眼睛康復,便得到這坦白要求的回應。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蓋伯林就主摸瞎子的眼睛作出研究,他的觀察很有幫助:“我們從這卷福音書中學到觸摸的醫治是象徵什麽意思。主每次觸摸人,使人得醫治,都是指祂以人的身分來到地上,恩慈憐憫地對待以色列。祂不在地上的時候,用祂的話醫治人……又或者人憑信心前來觸摸祂,當祂不在地上時,外邦人憑信心來到祂面前,就必得著祂的醫治。”


20:32 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

20:33 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20:34 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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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20:29-34 馬太福音記載有兩個瞎子,而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則只記載了一個。這大概是同一件事,但馬可和路加可能突出了喊得較大聲的那個。

心,其實也可以看見的,你相信嗎?
20:30 這個瞎子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因為猶太人知道彌賽亞是大衛王的後裔(參賽9:6-7;11:1;耶23:5-6)。這個瞎眼的乞丐可以“看見”耶穌就是那位期待已久的彌賽亞,但宗教領袖雖然親眼看見耶穌的神蹟,卻對祂的身分視而不見,拒絕睜開眼睛去接受真理。你眼睛能看見並不保證你的心也同樣能看見。

如果我也有耶穌基督的心腸就好了……
20:34 雖然耶穌關心在耶路撒冷將要發生的事,但當祂看見別人有需要時,仍動慈心去服事他們,我們作祂的門徒,也能這樣做嗎?


2011年3月31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有效簽證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章6節)

  有一次,我和妻子前往海外培訓,卻因簽證問題被拒絕入境。雖然我們確信所持的簽證是受訪國所核發的,但海關卻稱之無效。我們透過幾個政府官員交涉,卻仍然毫無進展。百般周折,我們還是進不了那個國家,並被立刻遣返。不論是誰出面幫忙,都無法改變事實。

  雖然這次簽證問題造成諸多不便,但與不能進入天國相比較,則顯得微不足道。我說這話,是針對那些尚無有效簽證進入天國的人。如果他們在審判台前拿出宗教熱忱與良善行為,情況會不會改變?不,那是不行的。即使他們找人擔保也沒用嗎?是的,沒有用。能夠進入天國只有一條途徑,就是耶穌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章6節)

  唯有基督透過祂的受死與復活,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只有祂能給我們到天父面前的有效簽證。你是否相信耶穌,接受祂為你的救主?要確保自己有進入天國的有效簽證!WEC

進入天國無別路,
聖經指明唯此道;
善行不能讓你進,
唯獨把主來信靠。Sper

只有透過基督,我們才能來到天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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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安然入夢

忽然起了暴風,波浪打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可四37至38)

彼得被兩條鐵鍊鎖著,睡在兩個兵丁當中…有主的一個使者…拍醒了他…。(徒十二6至7)

  美國在2008年曾有研究,睡眠過多或過少會令人體內膽固醇水平波動,令好的膽固醇減少,三酸甘油上升,危害健康;而一覺到天明的良好睡眠,可使人精神充沛,補血益心,延年益壽。真的,我們能閉眼入睡,全是主恩。

  耶穌在暴風狂浪中,祂睡著了。忽然來的風浪不影響祂安眠,「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一二七2)神有時容許四周環境忽然起風浪;但我們與主同行,把一切交託主,便能安然入夢。彼得在監獄中危在旦夕,生死未卜;但是,他竟能安然熟睡,直至天使拍他才醒過來。真的,彼得置生死於度外,安然睡覺,應驗神的應許:「你躺臥,睡得香甜。忽然來的驚恐,不要害怕。」(箴三24至25)求神幫助我們抓住這應許,在生命種種的風浪中,仍睡得香甜。      ~李雅華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20110330馬太福音20章17-28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0: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馬》17~19:很明顯主離開比利亞,要經過耶利哥(參看29節)上耶路撒冷去。祂再次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告訴他們到達聖城後要發生的事。祂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明顯是指猶大的背叛。猶太人的領袖要定祂死罪。由於沒有權柄判祂死刑,那些人要把祂交給外邦人(羅馬人)。祂要受戲弄、鞭打和釘在十字架上。然而死亡不能得逞──第三日祂要復活。

20:18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

20:19 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新》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其受難時,所加上的一句話。祂不是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而是被羅馬人釘死在十架上。三次預言都提及祂在第三天要復活(16:21;17:23)。

   《啟》外邦人:指羅馬人。耶穌由羅馬總督彼拉多判處死罪而釘十字架。

20:20 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

   《新》西庇太兒子的母親:馬可記載問這個問題的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可10:35-37),其實其中並無矛盾,是他們三個人聯合提出這個要求。

   《馬》20~28:主耶穌第三次預言祂的受難時,祂的跟從者卻仍思念自己的榮耀,多過主的受苦。人性的弱點實在叫人感到可悲。

  基督第一次預言受苦時,激起了彼得心裏的不忿,提出反對(太一六22);第二次預言不久,門徒便問:“……誰是最大?”現在,主第三次預言,雅各和約翰又野心勃勃,提出要求。他們一直對主的提醒和將要降臨的災害閉目不見,只管注目主所應許的榮耀──他們用物質眼光看天國,他們抱的態度何等錯誤不正。

   《馬》20~21:雅各和約翰的母親來到主面前,求祂讓自己的兒子在祂的國裏坐在祂的旁邊。她希望兒子靠近耶穌,使自己也可以沾光。雖然耶穌將來才作王,但她並不感到失望。可是,她並不明白主的國給予榮耀的準則。

  馬可福音記載這些請求是雅各和約翰自己提出的(可一○35);可能他們是按母親的吩咐提出請求,又或者他們三人一同向主提出請求。無論是誰提出,都沒有矛盾。

20:21 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20:22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

   《新》…杯…喝:此為比喻用法,有「遭受」或「經歷」之意。這裏指受苦而言(參26:39)。在耶25:15;結23:32;哈2:16;啟14:10;16:19;18:6等處,以同樣的比喻用法指神的忿怒或審判。

   《啟》22~23杯:在這裏代表審判與刑罰(詩75:8;賽51:17;耶25:15)。接受杯要受折磨與苦難。耶穌為了擔當世人的罪要喝那苦杯,死在十字架上。耶穌的門徒也要喝,雅各是第一個(徒12:2),其他的也相繼殉道。

   《馬》耶穌坦白回答說,他們不明白所求的是什麽。他們想不背十字架而得冠冕,不經過犧牲的壇而得王位,不必受苦而得榮耀。所以,耶穌直接了當問他們:“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們不難明白祂所指的杯是什麽意思,因爲第18和19節已提過。祂必須受苦受死。雅各和約翰同表示能夠分擔祂所受的苦,也許他們的信心是基於滿腔熱忱,多過真正的知識。

20:23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馬》耶穌說他們必要喝祂的杯。雅各要爲主殉道,而約翰則要被捕,放逐到拔摩島。李德爾曾說:“雅各殉道而死;約翰過著殉道者的生活。”

  耶穌又解釋說,祂不可隨意賜天國的尊榮座位。父已決定依特別的方法分配這些座位。門徒以爲這是主授的政治權利,覺得自己與基督靠近,也可以要求優越的地位。然而他們不知道得尊榮地位並非個人喜愛的問題。神的計劃是按人爲祂受的苦來決定誰坐在主的左和右邊。故此,國度裏最高的殊榮不是只屬於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今天的基督徒也可以得著這殊榮──藉爲主受苦而得。

20:24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馬》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西庇太的兒子作出如此的請求。他們心感憤怒,也許因爲他們想得到尊大的地位,所以嫉恨約翰和雅各比他們早一步提出請求!

20:25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馬》25~27:他們的爭競讓我們的主趁機教訓他們,叫他們知道在祂國裏怎樣才算爲大。主所說的與他們想的正大相逕庭。外邦人以主治能力和統治權來衡量地位的高低。然而在基督的國度裏,地位的高低是以事奉來衡量的。誰想爲大,必先作用人;誰願爲首,就必作……僕人。

20:26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20:27 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20:28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新》作:在希臘文中這個前置詞是用來強調基督之死的代贖性質。

   《新》多人:基督「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2:6)。救恩是給「萬人」的,但只有「多人」(即「選民」)得著。

   《新》贖價:按希臘文的用途,這個字最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同樣,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

   《馬》人子是卑微服事的最佳榜樣。祂來到世上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降世的目的可以用兩個詞語概括:服事和捨命。尊貴的主竟然謙卑自己,生在馬糟,然後爲我們背上十字架。這是何等奇妙測不透的事。主蒙羞而死,從而彰顯出祂的偉大。因此,我們也必須效法主。

  主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的死全然成就了神對罪的公義要求;祂的死足以塗抹世人的一切罪。不過,只有那些接受祂爲主和救主的人,方能得主的赦免。你接受了祂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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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看那些貪求權位的門徒,他們所爭論的,你可感到似曾相識?
20:17-19 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受死和復活,(有關首兩次的預言,請參16:21;17:22-23。)但門徒仍然不明白祂的意思,繼續為貪圖在基督國度裡的位置而爭論(參20:20-28)。

每星期你都到禮拜堂吧,你為甚麼到那處去?
20:20 雅各和約翰的母親來到耶穌面前“拜祂,求祂一件事”,她跪拜耶穌的動機是想在祂身上得一些好處。我們常常玩“宗教遊戲”,希望神回報我們。真正的敬拜卻是因著基督自己和祂所做的而敬拜和讚美祂。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世間有多少父母是如那母親一樣?
20:20 雅各和約翰的母親請求耶穌讓她兩個兒子在神的國度裡有特別的地位,父母自然想見到自己的孩子得提升、得尊榮,但這些慾望可會令孩子迷失。神可能會讓他們承擔重要但不吸引人的工作。因此,父母對孩子前途的期望,必須符合神在孩子生命裡的獨特計劃。

猜猜,那位母親是誰?
20:20 有人認為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姊妹,由於有親戚的關係,故有此請求。耶穌受死時,她也在十字架下(27:56)。

苦藥誰也不想吃,至於苦難呢,誰想受?但你知道吃苦也會是好的嗎?
20:22 雅各、約翰和他們的母親,並未真正明白耶穌以前所講有關“報酬”(19:16-30)和永生(20:1-16)的教訓,也不明白住在神國度裡的榮耀以前,必須面對苦難。這個“杯”就是基督所要面對的苦難和死亡,雅各和約翰也要面對這大苦難:雅各將會為信仰殉道,約翰也會被放逐到拔摩島。

在天國裡的位分,誰都想得到,我可有資格得到?
20:23 耶穌也要順服父神的權柄,惟獨父神才有權柄決定人在天國裡的位分,這些位分不是憑喜好賜與的,乃是賜給那些在困難考驗中仍然對神忠心不移的人。

神賜我們的權柄,是用來表現我自己能力的?你的看法是……
20:24 其他門徒因為雅各和約翰企圖奪取高位而不滿,所有門徒都希望自己成為最大的(18:1),但耶穌教訓他們,在天國裡最大的就是眾人的僕人。權柄不是用來表現自己的重要、抱負或尊榮,乃是用來服事神及其他受造者的。

站在高處指揮人,大有風範,可是要我走進人群,那就……
20:27 耶穌從一個嶄新的角度來闡釋領袖的意義——不是去利用人,而是要去服事人。耶穌的使命就是服事別人,並且捨棄自己的生命。真正的領袖會有奴僕的心腸,欣賞別人的價值,並且知道沒有一件工作是太瑣碎而不適合他做的。你看見一些需要做的事情,就不要等待別人來懇求邀請,作一個忠心的僕人,主動去承擔吧。

假如耶穌不是為我們死了……
20:28 “贖價”是指奴隸從奴役中得到釋放所要付出的價銀。耶穌常常告訴門徒祂必須要死,在這裡祂告訴門徒,自己的死是為了把人從罪惡和死亡的捆鎖中釋放出來。門徒以為只要耶穌仍然生存,就可以拯救他們,但耶穌啟示他們,惟有祂的死才可以拯救人類。

2011年3月30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今日服事祂

「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他。」(撒母耳記上12章20節)

  大部分人都有這樣的經驗:當我們一心想要某樣東西時,雖然知道是錯的,卻仍然不顧一切地追求。但是過後,又為自己屬靈的愚頑感到憂傷。我們在刻意悖逆上帝之後,可能會生自己的氣、懊悔自責、自暴自棄。其實,我們還可以有另一個選擇。

  當以色列人不顧先知撒母耳的警告,執意要立王時(撒母耳記上8章4-9節),上帝容讓他們恣意而為。但當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選擇帶來了悲劇性的後果時,他們來求撒母耳的幫助與禱告(12章19節)。撒母耳告訴百姓:「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他。」(12章20節)

  我們無法使昨日重來,但我們能夠用今日的行動去影響明天。撒母耳承諾為他們禱告、教導他們行正道,力勸他們:「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他,想念他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24節)

  今天,上帝呼召我們服事祂,謙卑地領受祂的赦免與信實。DCM

認罪就不再回首,
別去看明日黃花
當失望又生悔恨,
仰望主尋覓真道。D.DeHaan

別讓昨日的失敗,成了明日前進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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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被裁後得重生

陰間的繩索纏繞我,死亡的網羅臨到我。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祂從殿中聽了我的聲音。(詩十八5至6)

  1998年,生活在中國的韓皓,同時經歷失戀、專業考試失敗的雙重打擊。一天中午,她從公司外出午飯,在一家舊書店無意中買到一本《荒漠甘泉》。考門夫人對苦難所抱持積極、感恩的態度,令她大受感動。因為她從小生活在抑鬱中,多年來常計劃以自殺來解決內心的苦惱;可是對死亡又有莫名的恐懼,才一直未有勇氣付諸行動。當她一口氣讀了兩三小時《荒漠甘泉》,心境豁然開朗。這時接到公司的解僱信;因公司自九七金融風暴後虧損嚴重,她是高級職員,也首先面對被裁的命運。

  韓皓回憶,當日若不是買到這本《荒漠甘泉》,她極有可能選擇從公司她坐位前的窗子跳下去,了結此生!但考門夫人的信息幫助了她,安然接受被裁的事實。三日後,她主動走進一間教堂,從此成了基督徒。後來她在教會中不斷成長,帶領主日學、查經班七年之久,不時鼓勵那些曾像她一樣迷失的年青人。弟兄姊妹,神對你的人生有極美的計劃和目的,此刻的難處必有神的安排與目的,靠著神繼續走下去,必能見到光明。      ~慕賢思(作者是文字工作者)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20110329馬太福音20章1-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20:1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啟》葡萄園主從早上六時開始雇人進園工作,到晚上六時工作完畢,不分遲來早來,連下午五時(20:6)雇來的工人,都給一樣的工資。園主對一些人很慷慨,對其餘的人也公道。這也是天父對待我們的態度:先被召的不比後被召的多得恩典。我們得救不是靠自己的功勞,乃是靠神的恩典。

   《馬》1~2:這個比喻接續第十九章末關於賞賜的講論,說出一個事實:所有真門徒都會得到賞賜,不過賞賜的多寡是由門徒服侍的心態而決定。

  這比喻描繪一個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作工。工人的工錢是一天一錢銀子。就當時的社會來說,工人得到合理的工錢。我們假設他們在早上六時開始作工。

20:2 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新》一錢銀子:普通一日的工資。羅馬士兵每日薪餉也是一錢銀子。

20:3 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新》巳初:早上九時。

   《馬》3~4:上午九時,家主在市上看見還有未受聘的工人。這時家主與工人沒有明文協議;家主囗頭答應會給工人所當給的,工人便跟他去作工。

20:4 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20:5 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新》午正和申初:中午十二時和下午三時。

   《馬》5~7:正午和下午三時,家主多雇了些的工人,並答應給他們好工錢。下午五時,他發現還有未受聘的人。這些人並不懶惰;他們想找工作,但卻找不到。家主便叫他們進葡萄園工作,沒有提到工錢有多少。我們要留意,第一批人是經討價還價,達成協議而受聘用的;其他工人則把工錢的事交給家主決定。

20:6 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

   《新》酉初:下午五時。

20:7 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20:8 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馬》到了晚上,家主叫管事的派發工錢給工人。管事的人從後來的起,到先來工作的爲止,把工錢分給各人(這樣最早受聘的人便看見其他人獲分派工錢多少)。

20:9 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馬》9~12:所有的工人都獲得同樣的工錢──一錢銀子。早上六時來作工的人以爲會得到更多工錢,事實卻並非如此──他們不過同樣得到一錢銀子。他們深深不忿;他們作工的時間比其他人長,而且整天勞苦受熱。

20:10 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20:11 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20:12 『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

20:13 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

   《馬》13~14:家主向其中一個工人的回應,讓我們從比喻中學習到長遠有益的教訓。首先,家主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這是我願意的。”第一批工人要求一天一錢銀子,便得到所講定的工錢。其他工人投靠家主的恩惠,所以便得著恩惠。恩典比公平更寶貴。我們最好把自己的賞賜交給主決定,總比向祂討價還價好。

20:14 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20:15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馬》然後,家主便說:“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顯而易見,我們要學的功課是讓神作主。祂有權作祂所喜悅的事。祂所喜悅的是正確、公義和公平的事。家主補充說:“因爲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這問題正揭露人本質是自私的。早上六時工作的人正好得著他們該得的工錢,不過他們嫉妒那些工作時間較少而又得到同樣工錢的人。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總覺得這種做法有點不公平。不過,我們在天國裏,就必須從全新的角度看事物。我們必須摒棄貪婪、爭競的心,以主的心來衡量事物。

  家主知道工人需要工錢,便按他們的需要給他們;他並非按他們貪婪的心來分發工錢。他們全都得到應得的,一銀錢也沒有少;他們所得的都是他們和家人所需的。司徒雅各提到所要學習的功課時說:“爲自己籌算最後賞賜的人,往往籌算錯誤;神的慈愛常帶著決定性、不能改變的話。”我們愈深入研究這比喻,便愈明白主的賞賜不僅公平,而且美得無比。早上六時作工的人應當想想,他們不僅得到合理的工錢,而且能整天服侍這位慈愛無比的主人,豈不是額外的報償?

20:16 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加: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馬》耶穌用一句話結束這個比喻:“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參看太一九30)至於賞賜的事,人們必會感很希奇。一些以爲是在前的人會變在最後,因爲他們的事奉是基於驕傲和自私的野心。相反,懷著愛和感激事奉的人卻要得著極大的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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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看完這個比喻,你會否為那些多做工的人感到不值?
20:1-16 耶穌再深入說明作天國子民的條件:單靠神的恩典進入天國。在這個比喻中,神就是園主,信徒就是工人。這個比喻是針對擁有承繼權或優越地位而感到高人一等的人說的,也是說給以為自己花很多時間在基督身上而感到優越的人聽的,同時也讓初信者可以再次肯定神的恩典。

神給別人的祝福總是多一點點,是嗎?
20:15 這個比喻不是說報酬的事,而是講救恩的問題,針對恩典和神的慷慨善良,作出一個強而有力的教導。我們不應輕視那些在生命最後一刻才歸向神的人,事實上,沒有人配得享受永生。許多我們意想不到的人,都可能在天國出現。那個和耶穌一起被釘的、悔改的強盜將會在那裡(參路23:40-43),跟那些相信主又事奉神多年的人一起。神慈愛地接納那些被藐視、被撇棄的人,赦免那些犯罪卻歸向祂的人,對此你是否忿忿不平呢?神賜給別人東西,你是否忌妒呢?我們應當集中看神給予我們的慈愛恩典,並為我們所擁有的感謝祂。

2011年3月29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輕聲慢語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言15章1節)

  美國著名演員約翰·韋恩曾說:「說話要輕聲、慢語、寡言」。他的這句忠告對於快人快語的我來說,實在是太難了。然而,但我們心生怒氣時,這個要控制言語的念頭就變得格外重要。聖經說我們應該「慢慢地說」(雅各書1章19節),也說「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言15章1節)

  有一次,基甸在面對以色列同胞的抨擊時,心平氣和地回應(士師記8章)。當以色列軍隊打敗米甸人之後,一群同胞斥責基甸(1節)。他們因錯過了這場戰爭的主要戰役,而忿忿不平。但是基甸並沒有惡言相向,相反地,他提醒同胞們,在這場勝仗中他們擒了米甸王子,基甸也讚揚他們,說:「我所行的豈能比你們所行的呢?」最後,「以法蓮人的怒氣就消了。」(3節)

  透過主的幫助,我們在面對火暴的景況時,可以控制言語。柔和、謹慎地回答發怒的人,能促進和睦,榮耀上帝。JBS

求主保守我口舌,
日日謹慎我言行,
助我審慎常思量,
留意我口所言語。Hess

勒住你的舌頭,以免出口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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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神知我們何在

我往哪裡去躲避祢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祢的面?…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祢的手必引導我;祢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一卅九7至10)

  高健(Ken Goab)是華盛頓州一位從事福音廣播的同工。當年行動電話還未普及,有一天他和家人開車到了俄亥俄州,在公路邊停下來吃點東西。他獨自走去買點飲料,心裡卻發沉,想著:「我是愛神和這個事工,可是我很疲倦,擔子也很重。我的燈沒油了…。」突然路邊的公共電話亭鈴聲響起,打斷他的哀嘆。他左顧右盼周圍並沒有人,好奇怎麼會有人打電話到路邊的電話亭?他拿起電話筒,接線生竟說:「是高健嗎?你的長途電話!」接著話筒的另一邊竟是一位想要自殺的女子,她正預備寫遺書,突然想起在電台聽過高健的講道,感到他也許可以幫助自己。但往哪裡找他呢?此時一串電話號碼突然出現在她腦海中。沒想到她撥了這號碼,高健竟在公路旁的電話亭裡接到這一通電話!安慰完這位姊妹後,高健回去餐廳找家人,他不再垂頭喪氣,興高采烈地對妻子說:「神知道我們在哪裡!」      ~呂季霓(作者是以馬內利資源服務事工的同工)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20110328馬太福音19章23-3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9: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馬》23~24:那富有的人的反應立刻讓耶穌觀察到財主進天國是難的。財産往往是人心中的偶像。有錢人難免恃財傲物。我們的主宣告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祂用了誇張的比喻法──這句話帶有強烈的語氣,爲要達到生動難忘的效果。

  要駱駝穿過針眼簡直天方夜譚!“針的眼”常被解爲城閘前的小門。駱駝要跪下才可走過,但要得費九牛二虎之力。然而,路加福音敘述這件事時,作者用的“針”字是手術用的針。按上文下理看,主似乎不是說難度多大,而是指財主根本不可能進天國。從人角度而言,財主不可能得救。

19: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啟》耶穌不是說富人絕對不能得救,不能作主的門徒,而是十分困難,幾乎不可能;因為有了錢以後,便不像窮人那樣能夠看清楚個人靈性上的需要。

19:25 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馬》門徒對主的話希奇得很。猶太人視財富爲神的祝福,給那些順服祂的人的。根據摩西的律法,這種看法是正確的。如果享受神祝福的人不能得救,豈不是沒有人可以得救嗎?

19: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 神凡事都能。」

   《馬》主回答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從人的角度而言,人人都不能得救;只有神可以拯救靈魂。然而富有的人往往比貧窮的人難以降伏自己的意願,順從基督,而事實上很少富有的人會悔改歸主。他們覺得,相信一位看不見的救主,代替看得見的物質支持,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只有神才能改變人的心。

19:27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馬》彼得理解救主所說的要旨。他明白耶穌是說:“放下一切來跟隨我。”他覺得自己和門徒已捨下一切跟從基督,便以爲可以自豪。他接著說:“將來我們要得什麽呢?”這問題讓彼得自我中心的生命、舊天性的特質原形畢露。同樣,這種精神也是我們每一個人須要提防的。彼得正在和主討價還價。

19:28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新》審判:管理或統治(參舊約的「士師」,英文作「法官」)。

   《馬》28~29:主向彼得保證說,凡爲祂而作的事,都要得到豐富的賞賜。特別是十二位使徒,他們在千禧年要得權柄地位。從“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可見上半節說的復興,是指基督將來要在地上掌王權。前文曾把這階段的天國解爲彰顯出來的天國。那時,十二使徒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新約中的賞賜與千禧年掌權的地位有密切的關係(路一九17、19)。他們在基督審判臺前得賞賜,但要等到主再來地上掌王權時才彰顯出來。

  至於一般的信徒,耶穌補充說,凡爲祂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那時,這些人要與全地的信徒一同相交,這種生活將要補償他們在地上親屬關係的傷痕。他們在地上失去一間房子,但將來要得到百間基督徒的房子,並受到熱烈的歡迎;他們在地上失去土地或其他財富,但卻要得著屬靈的財富,多不勝數。

  所有信徒將來都要得著永生的賞賜。這不是說我們要捨下一切,藉著犧牲方可賺得永生。永生是一分賞賜,不能賺取,也不能靠功德贏取。其實,這節是說,凡放下一切的人,他們在天上享受永生時,要得著更大的福樂。所有信徒都能享受永生,但他們享受的程度卻不一樣。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19:30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馬》主最後警誡門徒,不可抱有討價還價的心態。祂對彼得說:“凡你爲我作的,都會得到賞賜,但你要小心自己的動機,因爲若基於自己的私慾爲我作事,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下一章中的比喻正闡釋了這一點。這番話也許正好提醒我們,不要以爲踏上門徒的路已足夠,怎樣完成這條路才是最重要。

  完結這段之前,我們應當注意“天國”和“神的國”這兩個字眼,在第23和24節中交替使用;故此,這兩個詞語是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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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若有信心,駱駝穿過針眼又有何難?你相信嗎?
19:24 駱駝根本不可能穿過針的眼,所以富翁似乎也不可能進天國。不過,也有人解釋耶路撒冷中有一個小城門,別稱“針眼”,駱駝必須把馱的貨物卸下、屈膝跪下才能通過該門,意指人要放下一切重擔,在主前謙卑接受恩典,才能得救。然而,耶穌解釋“在神凡事都能”(19:26)。只要神引領,就是富翁也可以進天國。最重要的是對神有信心,而不是對自己或財富有信心。那你又倚靠甚麼去得到救恩呢?

門徒有點疑惑,難道他們信富翁一定得救?
19:25-26 門徒感到疑惑,認為富翁是應該得救的,因為在猶太人的觀念中,財富是神賜福的象徵。

彼得所問的問題,是否也是你心裡說的話?
19:27 聖經裡,神按照祂的公義來賞賜祂的百姓。舊約時代,順服常常帶來今生的賞賜(參申28章),不過順服跟即時的賞賜沒有一定的關係,否則,好人便一定富有,而受苦就成為犯罪的記號了。信徒真正的賞賜是神的同在,憑著聖靈所得到的能力。將來我們會因著我們的信心和事奉在永恆裡得到賞賜。假如我們每行一件善事,都得到今生物質的賞賜,我們很容易便會誇耀自己的成就,使我們事奉的動機變了質。

你所棄的,耶穌必定償還——你還捨不得你手所握的?
19:29 耶穌向門徒保證,任何人因為祂而放棄任何珍貴的東西,都將要在今生得著多倍的回報,當然不一定是同樣的東西。例如一個人可能因為接受基督而遭家人拒絕,但他會得到一個信徒大家庭。

謙讓良善,卻換來落在人後,你後悔嗎?
19:30 耶穌將世人的價值觀顛倒過來,試想世上最有權勢或最出名的人,究竟有多少位是憑著他們溫柔、謙讓、良善而得到這樣的地位的?實在寥寥無幾。然而在來生,在後的將要在前——那些因選擇跟隨耶穌而落後的將得到大賞賜。不要因短暫的利益而喪失了永恆的賞賜。現在要甘願奉獻自己以得將來更大的賞賜;甘願接受別人的反對,因你有神的讚許。

2011年3月28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贏得金牌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章4節)

在2009年堪薩斯州高中田徑聯賽決賽之際,發生了一件不尋常的事:贏得女子組3,200公尺接力賽冠軍的隊伍卻喪失了資格。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不同尋常,替補成為冠軍的隊伍轉而將金牌交給了喪失資格的那一隊。

聖瑪莉高中之所以喪失資格,是因為裁判判定其中一名選手在交棒的時候腳踏出了跑道之外。於是,原居亞軍的馬拉那沙學院遂成為冠軍。當她們拿到團體獎時,卻看到聖瑪莉高中女孩們失望的表情,於是她們便把自己的個人金牌送給聖瑪莉高中的女孩們。

她們為何要如此做?正如馬拉那沙高中教練柏妮.札爾達指出:「今年我們的主題不是跑出個人的榮譽,而是為上帝的榮耀而衝刺。」因著這群荳蔻少女的舉動,她們的故事傳遍了全堪薩斯州,上帝的名也因此被高舉。

當我們把個人利益與成就置於一旁,並認識到看顧他人需要更為重要(腓立比書2章4節),這個時候,上帝的名就得著榮耀。帶著恩典與慈愛行在他人身上,就是使人看見上帝的絕妙方法之一。JDB

愛非盲目須用心,
看見他人需求在;
別問是否該付出,
但求能有犧牲愛。Ziegler

因為愛上帝,所以服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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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當走的路尚遠

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樹下,就坐在那裡求死,說:「耶和華啊…求祢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他就躺在…睡著了。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王上十九3至5)

古往今來,都有些人因生活壓力太大而求死。被神大用的先知以利亞亦不例外,他竟開口向神求死,到底原因何在?

原來,因為王后耶洗別的恐嚇,他逃命奔跑了一日,體力耗盡;此外,他有內心壓力,他用自己與列祖比較,產生自卑感。

2010年,香港社會問卷調查25所小學一千名小學生,竟然發現3/4的學生出現抑鬱或焦慮情結,平均100多受訪學生就有三名想要自殺。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先知以利亞經過休息,吃了天使給的食物,重新得力,繼續上路。神愛你,當走的路尚遠,要靠主活下去(參王上十九7)。      ~李雅華



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20110327馬太福音19章13-2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9: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啟》門徒責備那些人,可能認為這些小孩子會延阻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行程。

   《馬》13~15:講述完休妻的事,便提到小孩子,這很有意思(也參看可一○1-16)。原來孩子往往在破裂家庭中受傷最深。

  父母帶著小孩子來到耶穌那裏,受這位既是老師,又是牧者的主祝福。門徒看見,便不耐煩起來,覺得他們在打擾耶穌,於是便責備作父母的。然而耶穌卻阻止門徒,並說不論任何年紀的小孩子,都要讓他們親近祂:“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爲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這番話傳遞了好幾個重要的信息。首先,這話給主的僕人留下印象,知道要接觸那些心裏願意接受神話語的小孩子。第二,願意相信主耶穌,認罪悔改的小孩子應當受到鼓勵,而非拒絕輕看。沒有人知道地獄中最年輕的小子年紀多大。如果小孩子真心願意得救,就不應該說他年紀太輕。同樣,也不應強迫小孩子假意承認有罪,接受救恩。他們是易受感動和受影響的,我們應該保護他們,而非用強壓的手段來向他們傳福音。小孩子不必等到長大才接受主得救恩;相反,成人卻要學小孩子的樣式(太一八3-4;可一○15)。

  第三,主這番話是在回應這類的問題:“未有是非之心,未能承擔責任的幼童,他們一旦死去,結果將會如何?”耶穌說:“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喪失幼兒的父母正好從這節中得著足夠的保障。

  有時,一些人會以這節經文作憑據,主張嬰兒受洗,讓他們與基督有分,成爲天國的繼承人云云。然而深入再讀這經文後,便不難發現當時的父母帶小孩子到耶穌面前,而不是帶小孩子來受洗。從經文看來,小孩子已是擁有天國的人;而且,經文根本沒有提到一點水。

19: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9:15 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19:16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新》我該做甚麼善事:那富有的少年人所想的是如何藉行為稱義。耶穌必須先矯正他的誤解,然後才能更圓滿地回答他的問題。

   《新》永生:這是馬太福音第一次用這個字(見19:29;25:46)。在約翰福音中此字頻頻出現,時常是用來取代符類福音中所用的「神的國(或天國)」;在符類福音中,以下三個名稱屬同義詞:(1)永生(19:16;可10:17;路18:18);(2)進入天國(19:23;可10:24;路18:24);(3)得救(19:25-26;可10:26-27;路18:26-27)。

   《啟》那人問耶穌用甚麼善行才可以得永生,耶穌用遵守舊約的誡命來回答,要他明白,人不能夠靠行善來換取永生;人裏頭也沒有善,只有神才是真善。祂的旨意已明載律法中。參《馬可》10:17註。

   《馬》這件事正好與前文的事互作對比。我們剛看過天國是屬於小孩子的,現在讓我們看看成年人要進天國的難處。

  有一位富有的人很真誠地求問耶穌。他以“良善的夫子”來稱呼耶穌,問他要作什麽,方可得永生。他的問題顯出他的無知:他並非真正認識耶穌,也不了解救恩的方法。他稱耶穌爲“夫子”,即把耶穌與其他偉人等同了。而且,他說得永生,就是把永生視爲債項,而非禮物。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新》只有一位是善的:在此,善並不是指要做一些積功德的事。惟獨神是善的,而所有其他的善均源於祂—包括遵守誡命;耶穌接著就列舉誡命內容(19:18-20)。

   《新》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進入永生」與「得永生」(19:16)相同。「遵守誡命」的要求,並不是要在神面前積功德,而是真實信心的一種表現。聖經一貫地教導救恩是神恩惠的賞賜,是因信而得的(見弗2:8)。

   《馬》我們的主用問題查問他兩點,說:“你爲什麽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耶穌不是否定自己的神性,不過找機會讓那人說:“因爲你是神,所以我稱你爲良善。”

  爲要試驗那人對救恩的了解,耶穌又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救主並非暗示,人要遵守誡命,方可得救。其實,祂用律法顯出人的不完全,藉此叫人從心裏認罪。然而那人仍然深感迷惘,執著認爲人要靠行爲方可承受天國。因此,主便讓他遵守律法,因爲律法列明了人當作的事。

19:18 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啟》18~19:這幾條都是舊約十誡的命令,見《出埃及記》20:12-16。最後一句愛人如己的命令,見《利未記》19:18。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馬》18~20:我們的主引述五個誡命與那人討論,談到高潮的時候說:“當愛人如己。”那人看不見自己的自私,卻誇囗說遵守了這些誡命。

19:2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新》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在耶穌所列舉的誡命中,祂省略了「不可貪婪」一項,這正是這位富有青年人的主要問題,攔阻他進入永生。

   《馬》我們的主便揭開那人根本沒有愛人如己。祂叫那人變賣財産,分給窮人,然後就當來跟從耶穌。請注意:主不是說那人變賣財産,捐作善舉,就可以得救。其實救恩只有一個方法──相信主。

  爲了要得救,人必須明白自己有罪,在神聖潔的準則下有所缺欠。那富有的人不願與人分享他的財産,可見他並非愛人如己。其實,他應該說:“主啊,假如真要這樣做,那麽我確實是個罪人。我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得救。因此,我求你憐憫拯救我。”如果那人真的按救主的指示去行,他必然找到救恩之路。

19:22 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馬》可惜,那少年人……憂憂愁愁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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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神要人都像小孩子,小孩子到底有甚麼特質?那些宗教領袖就沒有了,你有嗎?
19:13-15 門徒一定忘記了耶穌曾經說過的有關小孩子的話(18:4-6)。耶穌希望小孩子到祂那裡,因為祂愛小孩子,也因為只有像小孩子那樣純真才能親近神。不是說只有小孩子才能進天國,而是指人對神的信心要像小孩子一樣純真。小孩子樂於接受的態度,恰好與宗教領袖的頑梗剛硬成為強烈的對比,那些宗教領袖讓所接受的宗教教育和他們的世故老練,代替了單純相信耶穌的心。

你看我已有這許多好行為,我仍不能得到永生?
19:16 這個人要得到享有永生的保證,耶穌指出人不能夠靠著一些善行,而不是愛神來得到救恩。他必須重新開始,謙卑順服在基督的主權下,而不是靠遵守附加的律例或行更多的善事。

變賣所有,好像要求太高了一點;如果神真的要你這樣做,你會……
19:17 這個年青人問耶穌如何才能得到永生,耶穌告訴他要遵守神頒佈的十誡,然後祂舉出其中六誡,都是有關人際關係的。當這個青年人說他已完全遵守了這些誡命時,耶穌告訴他要更進一步——變賣所有的產業救濟窮人。這個要求顯出了他的弱點。事實上,他的財富就是他的神、他的“偶像”,他絕不會放棄,這樣也就觸犯了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參22:36-40;出20:3)。

好在神不用我一定要變賣所有 ——你會這樣想嗎?
19:21 是否每個信徒都要把所有的財產變賣了呢?不是的!我們要負責照顧自己和家人的需要,以致我們不會負累其他人,然而,當神要求我們放棄,我們也應該順服。這種態度叫我們與神之間再沒有阻隔,使我們不會將神賜給我們的財富只留給自己用。假若你因為神不會叫祂所有信徒變賣一切而感到安慰,你就可能太喜歡你所擁有的了。

我既愛金錢也愛神——不可以!誰說的?
19:22 我們不可能全心全意地愛神,又將金錢留給自己。盡心盡性地愛祂,就是說我們要按著神的心意來運用金錢,討祂喜悅。

2011年3月27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平民神學

「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利米書9章24節)

有些人認為神學只有「專家」才懂,但在先知耶利米的時代,耶利米卻說明了為什麼每個人都應該要知道上帝如何形容祂自己。

在那個時代,「本心詭詐」的宗教領袖曲解上帝的話,任意預言(耶利米書23章26節),用謊言使人們走迷(32節)。由於他們的不誠實,使人們對於上帝的真正屬性無從得知。

如今,也有些人形容上帝是易怒、有仇必報、喜歡找碴的上帝。但是上帝形容祂自己「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章6節)。另一方面也有些人把慈愛的上帝描繪得完全不懲處人的過犯,但上帝形容祂自己在世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利米書9章24節)。祂不僅是公義的審判者,也是慈愛的天父。若我們只強調其中一個層面,那是不正確的。

所以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知道且向這個世界宣告上帝並非一味想懲罰人們,而是希望人悔改,這樣祂便能施行赦免(彼得後書3章9節)。但是,因為祂那真正的愛,所以祂也會施行公義和審判。JAL

我心因愛我主,
願意行事正直;
智者應存畏懼,
佇立公義座前。D.DeHaan

耶穌是你的救主還是審判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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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善待鄰舍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

我在一個專門服事精神病康復者的福音機構工作,面對不同的受助者,常常惦記著主耶穌這吩咐:凡做在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事實上,除了在教會或福音機構的服事,我們在日常生活裡也會接觸到不少陌生人,可以學習善待他們。例如在公車上,可以讓座給老弱傷殘;在繁忙的交通要道上讓路給別人;購物或受服務時多點表達謝意;鄰居有困難時給予援手;身邊有人對福音有興趣時,積極帶領他們去教會,認識神。

這處經文暗示我們跟窮乏、有需要的人交朋友,將得到愛心的回報,主亦會暗中察看記念。事實上,很多時我們與窮人在一起,比跟富有的人更能建立樸質的關係。我也聽過好些朋友喜歡接觸基層人士,覺得他們較真誠和樸素。但無論是貧是富、是身體健康或軟弱的人,主安排他們在我們身邊,我們便可以學習善待他們,如同對待主一樣。而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絕不限於星期天才盡信徒的本分,在一週任何的日子,不同的處境中,都該披戴基督去見證祂。      ~錦洪




2011年3月26日 星期六

20110326馬太福音19章1-1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9: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

   《新》約旦河外:指其東岸,後被稱為外約旦或比利亞,今簡稱約旦。耶穌這時開始在該處傳道(見路13:22註釋)。

   《啟》約旦河外:指河東岸的比利亞地。耶穌此行沒有經過撒馬利亞,而是取道猶太人來往猶太和加利利二地常走的道路。比較《路加》9:52;《約翰》4:3。

   《馬》1~2:主完成了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便向南走上耶路撒冷去。雖然我們不清楚祂確實的路線,但祂大多是從約旦河的東面,穿過比利亞上去的。馬太簡單地說那地方是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主在比利亞的傳道工作出現於十九章1節至二十章16節,或至二十章28節;聖經沒有清楚記載主在何時過約旦河,進入猶太境內。

19:2 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

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新》無論甚麼緣故:馬可福音的平行經文沒有這幾個字(可10:2)。馬太把它記載下來,可能因他是為猶太人而寫,他們知道猶太拉比中的兩個學派—撒買學派和希列學派—對申24:1-4的解釋有所爭論。撒買學派認為該段經文所謂「不合理的事」,是指在婚姻上不忠貞—這是律法容許休妻的惟一理由。但希列學派(約主前六十至主後二十年)則強調那段經文的下一句:「不喜悅他」;如果妻子作了任何一件丈夫不喜悅的事,就如妻子作飯時,把丈夫的食物燒焦了這樣的小事,希列學派就容許丈夫休妻。耶穌顯然是站在撒買學派這一邊(見19:9),但祂卻先指出神在創1:27及2:24所訂立婚姻原始的理想。

   《馬》大概是跟隨主求醫的群眾使法利賽人起了警戒的心,留意主的行蹤。他們彷彿像一群野狗,漸漸逼近主耶穌,企圖從祂的說話裏拿把柄陷害祂。他們問耶穌休妻是否合法,又問祂在什麽情況下可以休妻。無論耶穌怎樣回答,都會激怒一些猶太人。因爲有些猶太學派對休妻抱開放的態度;有些則極爲反對。

19: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馬》4~6:我們的主解釋說,神的原意是一個男人只可有一個在生的妻子。造男造女的神曾命令說,婚姻的關係應當取替與父母的關係。祂又說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神的心意是不願在祂面前結合的夫婦,會因爲人的緣故或地上的法令而受到破壞。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9: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啟》給妻子休書的規定見《申命記》24:1。舊約時代神容許人休妻是因為人硬心。神不同意、更沒有教人休妻。

   《馬》法利賽人心想,舊約對休妻的矛盾看法必然使主墮入陷阱。摩西不是曾經爲休妻之事定下規例嗎?男人只要給妻子休書,便可逐她出家門(申二四1-4)。

19: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馬》耶穌承認摩西曾允許休妻的行爲,不過祂說摩西這樣做是因爲以色列的墮落,而不是神爲人類所作的最美安排。祂說:“摩西因爲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神的美意是沒有休妻這回事的。不過,神會容忍一些情況,是沒有違反祂所訓令的旨意的。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然後,主嚴厲地說,現在不能再像昔日一樣對休妻(離婚)抱寬容的態度。從此以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方可離婚──對伴侶不忠。人若因爲別的因由要離婚,然後再婚,他就是犯了姦淫。

  我們的主雖然沒有直接贊成婚姻的受害者──因伴侶犯姦淫而導致離婚的受害者──可自由再婚,但從祂的話,可見祂是接受這些人再婚的。否則,離婚就與分居無異,也沒有任何目的了。

  不道德的性行爲或淫亂私通一般被稱爲犯姦淫罪。可是,許多精通聖經的人卻認爲這是指婚後發現對方從前不貞潔(參看申二二13-21)。也有人相信這裏提的姦淫罪是違反猶太人傳統的婚姻習俗。所以,這裏的“例外規則”只出現於馬太福音──猶太人的福音書,而沒有在其他福音書中出現。關於休妻(離婚)的詳細討論,請參看前面第五章31至32節的注釋。

19: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馬》門徒聽了主對於休妻的教導後,便抱有極端的想法。他們的想法可說荒唐,以爲與其只可在一種情況下休妻,倒不如不娶,以免在婚姻上犯罪。其實,就算他們獨身,也不會免於犯罪。

19: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馬》救主就提醒他們,獨身並非給眾人的規則,只有那些特別有恩賜的人方能放棄婚姻。“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這句經典的話不是說人們不能明白這話下面的意思,而是指除非神呼召人,否則人不可能過禁慾自守的生活。

19: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馬》主耶穌解釋,有三種閹人:有的生來是閹人,沒有生育能力;有些是被人閹了;此外,東方的統治者經常要宦官做切割手術,使他們成爲閹人。不過,耶穌特別想到爲天國的緣故自閹的人。這些人本可以結婚,他們也有生育能力。然而爲要把自己奉獻給王和他的國,他們甘願放棄婚姻;他們因爲基督的緣故,毫無掛慮地全然獻上。正如保羅後來所寫:“沒有娶妻的,是爲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林前七32)他們不是因爲肉體有缺陷而過獨身的生活;相反,是甘心情願地過禁慾的生活。

  不過主耶穌很清楚地指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過這種生活,只有那些領受神賜給力量的人才可以過這種生活:“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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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對於宗教領袖的有意刁難,看耶穌回答得多有智慧……
19:3-12 約翰被囚和被殺,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他公開發表其對婚姻與離婚的見解,法利賽人希望用同樣的問題來陷害耶穌,要祂在這神學的爭論上表明立場。兩個思想學派對離婚持有相反的見解:一個在任何情況下都支持離婚;另一個認為只有在配偶不忠的情況下才能離婚,這個矛盾緣於兩派的人對律法的解釋(參申24:1-4)。耶穌回答他們時,注視婚姻而非離婚,指出神的原意婚姻是永久不變的,並列出四個理由,指出婚姻的重要性(19:4-6)。

一紙婚書、一個盟誓、一串祝福……婚姻還有其他吧?
19:7-8 由摩西直到耶穌的時代,人們的婚姻與神的本意相距甚遠,今天仍是這樣。耶穌說摩西是因為人心剛硬才設下這條律例的(參申24:1-4)。神的本意是要人藉著婚姻結為一體,永不分離;然而,人的罪惡本性令離婚變得無可避免。因此摩西便制訂一些律例來幫助那些受害者,這些律例都是民事法律,特別為保障婦女而設。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中,婦女難以獨立生活,根據摩西訂立的律例:男人不可以單單把妻子趕走就算,必須寫一封正式的休書,這個規定實在是實踐公民權上邁進的一大步,叫人在想到離婚時,必須三思。神設計的婚姻是永久性的,是不能拆散的,因此夫婦應該致力共同生活,而不是想盡辨法離開對方(19:3-9)。

很多人都想有一個家,有些人卻選擇獨身,為甚麼?
19:10-12 儘管在舊約時代要離婚很容易(19:7),神的本意卻不是這樣。夫妻必須由開始就定意絕不考慮離婚,在彼此委身的基礎上建立婚姻關係。另一方面,選擇獨身的理由也很多,其中一個就是可以有更多時間為神的國度工作。不要以為神希望每一個人都結婚,對於某些人來說,獨身比結婚還好。在你立下婚姻這畢生的承諾之前,必須懇切祈禱,尋求神的旨意。

有些人會選擇獨身,你知道為甚麼嗎?你會嗎?那又為甚麼?
19:12 有些人因為生理上的限制以致不能結婚;有些人則因為他們特殊的情況而選擇獨身,以便能更好地事奉神。耶穌沒有教導我們因為婚姻帶來不便或奪去我們的自由而避免結婚,這是自私的做法。獨身的好理由是要運用我們的時間和自由去事奉神(參林前7章)。

2011年3月26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哥倫布與月蝕

「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上帝的道。」(哥林多後書2章17節)

  哥倫布在一趟旅程中,發現船上的存糧幾乎消耗殆盡。幸好他們停泊在牙買加時,受到了島民的饋贈。不過隨著時間過去,眼看著受贈的食物即將食用完畢,船員不得不開始挨餓了。

  哥倫布從天文書中得知,不久之後將有月蝕發生。他叫來了當地的酋長,說他們自私的行徑激怒了上帝,因此上帝要把月亮遮蔽起來。一開始島民還諷為無稽之談,但當他們眼看夜空的銀盤漸漸被黑影吞噬時,就驚恐地連忙把糧食送了來。哥倫布又說,只要他禱告,月亮就會恢復原狀。我們很可能會同情哥倫布的處境,但是他聲稱「從上帝來的訊息」,實際上卻是出於自私的謊言。

  我們要留意那些謬講上帝話語以滿足自身慾望的宗教騙子。使徒保羅曾經寫道:「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上帝的道;乃是由於誠實,由於上帝,在上帝面前憑著基督講道。」(哥林多後書2章17節)

  同時,我們也必須隨時警醒,不要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而曲解上帝的話。我們所當做的,乃是懷著向主降服的心,誠實分享屬靈的真理,使聽者都受益。HDF

勿將聖經打折扣,
扭曲原意使偏離;

人之得著祂賜福,

乃因忠心傳真理。Sper

傳福音的目的是讓人受益,而非謀己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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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回復純度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可十15;路十八17)

  主在世上一再提醒門徒,進入天國的人要回轉像小孩子。我也常常被自己的孩子或身邊其他的小孩感動,他們真誠、謙卑、溫柔、不懷恨,相信並服從權威,以很大的努力忍耐外界的壓力……,這些雖不能一概而論,卻是大多數孩子的美德。

  感謝神,我們的被造奇妙可畏,雖然人生來就有罪性,但與成人相比,小孩子還保持著相對的純潔。等他們漸長,智能增強、見聞增廣,逐步從兒童的天地走入真實的世界,就像雪球落入污水,漸漸混入更多髒污;又如金子不斷加入雜質,純度一再下降,而失去原有光彩。

  在泥潭裡混了幾十年的人,要變清潔是艱難的。玷污了的水須反覆加熱蒸餾,才能回復水的純淨;金子也要在爐裡反覆熬煉,除去雜質,才能回復應有的成色和價值。

  不要輕看小孩子,在天國裡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們常常以小孩子為鑒,就能照見我們心裡的污穢,就能測量我們離天國的距離。學習小孩子吧,因為我們若不回轉像小孩子,斷不能進神的國!      ~海顏(作者是加拿大一位姊妹)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20110325馬太福音18章21-35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馬》21~22:這時,彼得提出疑問說,若弟兄得罪他,他當饒恕弟兄幾次。他可能認爲自己提出原諒七次,已經是極限,也是很大的憐憫了。耶穌回答說:“不是到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祂不是真要我們原諒弟兄四百九十次;這個數字不過是喻作“無限”地原諒吧了。

  或許有人會這樣問:“爲什麽要按這麽繁複的步驟去行?爲何要私下到犯錯的信徒面前,然後又與一兩位弟兄同去,跟著又把犯錯的信徒帶到教會?何不直接原諒他就算?

  其實,饒恕的過程是分階段的,列述如下:

  1. 當弟兄對我犯錯或得罪我,我應該立刻從心裏原諒他(弗四32)。這樣,我便能從痛苦、不赦宥的心靈中得釋放,讓弟兄肩負整件事的責任。
     
  2. 我雖然心裏原諒了他,但我仍未把這件事告訴他。除非他已悔改,否則不宜公開說原諒了他。所以,我便有責任告訴他,用愛心責備他,希望領他認罪悔改(路一七3)。
     
  3. 只要他道歉認罪,我便告訴他我原諒了他(路一七4)。

18: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新》七十個七次:不計其數的次數。

   《啟》七十個七次:表示應該饒恕人無數次。比較《創世記》4:24。

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馬》跟著耶穌用了天國的比喻,提醒得神白白赦免的人,他們不肯饒恕的後果將會如何。

18: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啟》一千萬銀子:表示所欠的債是個無法償還的大數目。

   《馬》24~27:故事敘述一個王要清算帳目。有一個欠他一千萬銀子的僕人無力償還款項,他的主人便吩咐把他和他的家人都賣爲奴隸,以償還款項。心裏戰兢不安的僕人央求主人寬容他,他答應會還清債項。

  就如許多的欠債人一樣,他深信只要有時間的寬限,他必定能償還債務(26節)。加利利人的收入一年有三十萬,但這人的債項卻是一千萬!提出借貸的條款是有用意的,爲要使聽者震驚,引起他們的注意,並且要強調我們欠神的債正是天文數字。馬丁路德曾說,我們在神面前,不過是潦倒的乞丐。我們根本不能奢望可以償還債務。(讀經會出版《每日靈糧》)

  主人看見僕人痛悔的心,便寬赦了他,免了他一千萬銀子的債。這是恩典的美證,而不是論公正。

18: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新》有關這種被賣為奴隸的習俗,可見出21:2;利25:39;王下4:1;尼5:5;賽50:1。

18: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18: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啟》十兩銀子:相當於普通工人一百天的工資,表示所欠的數目不大。

   《馬》28~30:這時,僕人的同伴欠了他十兩銀子(幾百塊錢)。這僕人不單沒有寬赦同伴,反而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要他把債項全數清還。不幸的欠債人雖然苦苦哀求,希望得寬容,可是枉然無用。僕人竟把他下在監裏,直至他還了所欠的債──這是非常困難的,因爲他被監禁,便會喪失賺錢的機會。

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18: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馬》31~34:其他同伴不忿他這種行爲,便告訴了主人。主人爲這冷酷無情的欠債人大爲憤怒。雖然他曾寬赦這僕人,免了他巨大的債項,但他現在竟毫不留情,不願寬容別人的小數欠款。於是僕人便被交給掌刑的,直至他還清了債項。

18: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18: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啟》這是依據法律來處罰的意思。主人免了僕人一千萬銀子,那惡僕卻不肯放過只欠十兩銀子的同伴。這個比喻說明我們一定要從心裏饒恕人。主基督寬恕了我們自己無法脫離的大罪,我們豈能不同樣寬恕他人?

18: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新》饒恕:這個比喻的中心教訓。

   《馬》我們要實踐的功課很清楚。神就是那王。所有的僕人都欠下極大的罪債,他們根本無法還清這筆債。因著主奇妙的恩典和同情,祂償還了我們的債,並且完全地、白白地寬赦了我們。現在,假如有基督徒犯錯得罪另一位信徒;假如他責備了那人,那人道歉了,希望得到寬恕;但他卻拒絕寬恕那人。那麽,他便是被免去千萬銀錢債,而不願免去別人幾百塊錢債的了。王又會否容忍這種行爲,不責罰他呢?當然不會!犯這罪的人必然受到懲罰,且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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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饒恕果真是這般容易?捫心自問,你做到了多少?
18:22 拉比教導猶太人應當饒恕那些得罪自己的人,但只限於三次。彼得希望有更突出的善良,就問耶穌饒恕別人七次是否足夠,而七是代表完全的數字;但耶穌回答:“七十個七次”,意思是我們不要計較饒恕人多少次,不管別人要求多少次饒恕,只要是真誠悔改的,我們就應饒恕他們。

那時的人,欠債不能償,後果可真坎坷……
18:30 當時,人若欠債又不能償還,其後果是嚴重的:債主可以強迫他和他的家人做工,直至債務還清;欠債人也可能被關在牢裡,或者他的家人可能被賣為奴隸,以幫助還債。除非欠債人在坐牢時變賣一切,或者親屬幫他付清債款,否則他可能要一輩子坐牢。

不是不想饒恕,只是內心總有點甚麼,不能釋然……你有甚麼辦法?
18:35 因為神已經寬恕了我們所有的罪,我們不應該不肯寬恕別人。既知道基督完全赦免我們,我們就可以自由地以寬容的態度去饒恕別人。不肯饒恕別人的,就是自高,並把自己置於基督的慈愛律法以外了。

2011年3月25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忘卻過犯

「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約翰福音21章9節)

不管是烤漢堡肉餅,還是烤臘腸或牛排,只要是太太開的菜單,我就有義務要「變」出來。我雖不是什麼戶外燒烤大廚,但就是無法抗拒炭火燒烤時所散發出的陣陣香氣。所以,我一讀到約翰福音21章9節,就被「那裏有炭火」這幾個字給吸引住了。我不禁好奇,在描述耶穌重新呼召跌倒的彼得回去跟隨祂時,約翰為什麼要特別提到「炭火」這個細節。

從1-3節可以清楚看到,彼得已經退回去重操他的捕魚舊業。幾天前,他在炭火前暖手的時候,才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而不認耶穌(約翰福音18章17-18節)。這時候再回去捕魚,有何不可?

彼得一行人在撒網的同時,耶穌就在海灘上生好了火。巧合嗎?我看不像!不曉得彼得走向耶穌的那一刻,炭火刺鼻的氣味是否令他想起另一盆炭火──他辜負耶穌時,身旁的那一盆炭火?然而耶穌卻以憐憫的心,主動呼召彼得歸隊來服事祂。

想想看:耶穌願意饒恕我們的失敗,並呼召我們歸隊來服事祂。不過話說回來,若是只有無瑕疵的人才有資格服事祂,那麼耶穌就連一個揀選的對象都沒有了!JS

我們縱然不完美,
主仍用來顯聖名;

只要向主承認罪,

單尋祂的旨意行。Sper

能服事上帝,乃是靠祂的憐憫,而非靠自身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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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伴侶與密友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

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實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你的朋友和父親的朋友,你都不可離棄。(箴廿七9至10)

有關夫妻的相處,曾讀過一句話,很有意思:「我們藉著討我們選擇的人喜悅,找到真正的自由,而不是無休止地找討我們喜悅的人。」婚姻的衝突往往出於夫婦兩人,或其中一方過於看重自己的立場和需要,而少去體會對方的想法和感受。我們若真正愛配偶,便要常常設身處地從他們的需要出發,去了解他們的感受。

與弟兄姊妹一起又如何呢?我們須要尋求多些屬靈的密友。屬靈的密友是「一個你敢於與他平等地談話,無懼地承認失敗,毫不害臊地分享自己靈命的進展心得,信任地向他傾吐心中的秘密,並向他展示你所有計劃的人。」我們也可以學習做別人的屬靈密友,只要我們願意依靠聖靈學習為人代禱,以神的心意和角度看他們,並為朋友保守秘密;那麼便能敏感於神的動向,欣賞朋友獨特的靈性,正視朋友所發出的問題,在神裡面培育他的靈命,並讓他倚靠神而不是倚靠我們。      ~錦洪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20110324馬太福音18章12-20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8:12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裏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

   《馬》12~13:小孩子同樣是這位仁慈牧人要拯救的對象。即使一百隻羊中有一隻走迷了路,他也會撇下其餘九十九隻,尋找那迷路的羊,直至找著爲止。大牧人重獲迷羊的喜悅讓我們明白小孩子的價值,懂得看重小孩子。

18:13 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18:14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

   《馬》他們不單是天使和大牧人看重的,更是父神所重視的。祂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既然天使、主耶穌和父神都看重他們,我們就絕不可輕視他們,即或他們是何等不可愛,何等卑微。

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新》弟兄:同是信主的人。

   《啟》主耶穌確立了一個處理信徒間問題的原則:先是單獨見面,把問題拿出來談。若得不到解決,可以在見證人面前再談。再得不到解決,可以告訴教會,由教會來處理。這個原則有舊約律法的根據:《利未記》19:17-18。

   《馬》這裏明確地列出指引,教導當被其他信徒開罪的時候,基督徒應有的責任。首先,事情應由雙方私下處理。若犯錯者承認有罪,便可以和好如初。問題就是我們通常都不行這步,只跟別人說閒話。結果事情就如草原上的野火猛烈燃燒,衝突也加倍起來。讓我們謹記,第一步是“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18: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馬》若犯罪的弟兄不聽,另一方便要帶一兩個人同去,尋求與他恢復相交。這裏強調要持續和好關係,免致破裂。再者,這裏更引述有力的證據,如經上所說:“要憑兩三個人的囗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申一九15)沒有按聖經的指示,有兩三個人的見證的支持才控訴犯罪者的事例,已經對教會造成很大的災禍。這禍害是無法估計的。在這方面,世上的法庭常比基督的教會處理得更爲公正。

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新》教會:指當地的會眾。本節及16:18是四福音中僅有的兩處提起「教會」的經節。

   《新》外邦人:對猶太人而言,這是指任何一個外國人。

   《新》稅吏:見5:46註釋。此節建立了把信徒趕出教會的一個原則。

   《馬》如果犯錯的人仍然不聽,不肯認錯悔改,那麽便要交由地方教會處理。地方教會的責任,是聆聽整件事,而不是由法庭審訊。基督徒彼此之間是不可從法律途徑控訴對方(林前六1-8)。

  如果被告人在教會面前拒絕承認過錯,那麽他就被看爲是外邦人和稅吏,即應被看爲是教會以外的人。雖然他可能是真信徒,但由於表裏不一致,所以便應按他的行爲來處分他。他仍然是這個整體教會的一員,但卻不可在地方教會中享有權利。這是極爲嚴重的處分;因爲這是把信徒暫時交付在撒但的權勢下,“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這種處分的目的是激發他的良知,讓他認罪。信徒禮貌地對待他,但也要表明態度,不是縱容他的罪,並且不按信徒的體統與他交通,直到他肯認罪爲止。一旦教會證實他真心向神悔改,便要立刻接納他。

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馬》第18節與上文有關。當教會藉禱告順服神的話,捆綁和處分犯錯的信徒,天上也會尊重這個行動。若受處分的人悔改認罪,教會便要讓他重新加入相交,這種赦免的做法是神所認可的(參看約二○23)。

18:19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馬》問題便産生了:“教會要具備何等的規模,方可行使捆綁與釋放的權柄?”只要有兩個信徒藉禱告把事情帶到神面前,確定神的吩咐,便可行使這權柄。雖然本節可看爲神回答禱告的應許,但按上文下理看,這節是指神回答教會就處分事宜而作的禱告。當信徒一同禱告的時候,不可單運用這一節經文,還要根據其他關於禱告的經文作決定。例如我們的禱告必須:

  1. 依照神所揭示的旨意(約壹五14-15)
  2. 有信心(雅一6-8)
  3. 誠心(來一○22下)等等。

18:20 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馬》我們必須按上文下理解釋本節。這節不是單指新約中形式簡單的教會,或是一般的禱告聚會,而是指一種聚會,爲兩個基督徒因罪而分裂,需要教會調解的。當然,我們可以把這節應用於一切信徒的聚會,是以基督爲中心的。但顯而易見,這節指到一種特別的聚會。

  “奉主的名”聚會就是按祂的權柄,承認祂就是一切之主,並且服從祂的話。沒有人可以說只有他們才是奉主的名聚會,若是這樣,主的同在便侷限在世上某地方祂的身體中間了。只要有兩三個人承認祂是主和救主,奉祂的名聚會,祂就在他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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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耶穌在尋找祂的羊,他們卻聽不到,你能幫忙做點甚麼嗎?
18:14 牧羊人必會關心迷失的羊,到山嶺尋找牠;同樣神也關心祂所創造的每一個人,祂“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3:9)。家中、學校、教會或鄰舍的小孩子都需要基督。讓我們接觸他們,藉著我們的榜樣、說話和善良的行動,引領他們到神面前來吧!

在心中計較著別人的錯,又不敢當面說清楚,反反覆覆,怎麼辦好……
18:15-17 這是耶穌給我們的指引,幫助我們面對攻擊我們的人。這些人可能(1)是基督徒,而不是非信徒;(2)偏偏得罪你;(3)在教會中引起衝突紛爭。耶穌說這話,並不是准許我們正面攻擊每一個傷害或藐視我們的人,也不是准許我們在教會散播謠言或進行教會審訊,這些教訓是為了使彼此不和的人能夠和好,以至所有信徒都可以和睦共處。當人觸犯了我們,我們往往會違反耶穌的吩咐,心中充滿怒氣和仇恨,要尋求報復或用言語來中傷觸犯我們的人。但照主的吩咐,我們應該到那人那裡去,一次又一次地原諒他(18:21-22);這是極難做到的,但卻讓我們有更好的機會去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照這裡所說,今生所做的決定,豈不是會影響到永生?
18:18 這裡所說的捆綁與釋放是指教會可在衝突中作出決定。教會的決定理應是由神來作的,根據祂的話語而作判斷。信徒並沒有教會以外的其他上訴法庭,所以,信徒有責任把他們的問題帶到教會,而教會則有責任根據神的引導尋找解決矛盾衝突的方法,按著神的原則去處理問題,這將會影響現在和永恆。

有所祈求,自然想耶穌成就;我所求的,是為自己,還是……
18:19-20 耶穌展望將來有新的一天,那時祂不再是藉著肉身出現,乃是透過祂的聖靈與信徒同在,在信徒的身體——教會裡,兩個人真誠地呼應聯繫,比千萬人表面上的妥協更有能力,因為基督的聖靈與他們同在。兩三個充滿聖靈的信徒會按著神的旨意祈求,而不是按著他們自己的心意祈求,這樣他們的祈求就必蒙應允。

2011年3月24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錢的煩惱

「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12章32節)

  歸納聖經中耶穌說過的話,在祂談論的眾多主題中,與「錢」相關的最多。路加福音12章清楚地表明了祂的立場。耶穌沒有譴責擁有財產,但祂警告我們不可把錢財當作未來的保障。錢財並不能解決生命中最大的難題。

  耶穌雖然從各個角度來談論錢財,但是祂關注的問題似乎只有一個:金錢對你有什麼影響?財富可以操縱人的生命,使人不再專一仰望上帝。耶穌鼓勵我們掙脫錢財的轄制──即使到了必須全部捨棄的地步,也在所不惜。

  耶穌呼籲祂的聽眾,要把財寶積攢在上帝的國度裡,因為這是今生來世都與他們有益的財富。祂說:「不要掛心。」因為上帝是供應我們需要的那一位。祂又舉例再三強調,祂說即便是舊約最尊貴富有的所羅門王,他身上所穿的衣服仍不比一朵平凡的野花。所以不要心裡憂慮(27-29節),「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31節)

  與其把生命浪費在為金錢和財產擔憂之上,不如信靠那位慷慨照管全地的上帝吧!PY

沒有黑影遮蔽,也無雲霧迷漫,
因主笑容使雲霧消散;

沒有疑惑畏懼,沒有眼淚憂慮,

信靠順服,憂慮自消除。 Sammis

天國的財產才是真正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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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使人成長的禮物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三21)有人說兒女是神賜給尚未完全成熟的人,幫助他們成長的禮物。保羅在聖經中要求父母克服自己的怒氣,而不是壓抑子女。我們做父母的常有一種試探,就是自以為地位高於子女,便硬要他們臣服;但事實上,有時是我們本身的耐性不足。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我感到做父母的要體貼兒女三項需要:1.給予愛心的肯定;2.設定限制,讓他們知道哪些是應做或不應做的事;3.展示一個可憧憬的未來(給他們盼望)。

  其實教導兒女的過程也是對他們的一種「款待」,能幫助我更深入體會彼此「同在主裡」的奧秘。倘若我們面對一些極度難教的孩子,在教養他們的過程中,如何學會忍耐,克服怒氣,正是我們的考驗。想來自己做父母也需要成長,有時父神正是使用我們的孩子來幫助我們呢!      ~錦洪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20110323馬太福音18章1-1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8:1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

   《馬》門徒一直以爲天國就是太平盛世的黃金時期。他們正在爲優越的地位用心打量。從他們發問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就可以知道他們尋求自己益處的心意。

18: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馬》2~3:耶穌用生活的例子作教材教訓他們。祂叫小孩子站在他們中間,說人必須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才可以進天國。祂是指內在的天國;人要成爲真正的信徒,必須先摒棄自我尊大的想法,並且降卑成爲小孩子。當人知道自己有罪和一文不值,接受耶穌基督成爲他唯一的盼望,他便能夠放下自我,甘願降卑。終其基督徒的一生,這種態度都不可退縮。耶穌不是指門徒未得救。事實上,除了猶大以外,門徒都是真心相信祂的,而且都得稱義了。不過他們仍未有聖靈居住在內,因此缺乏真正謙卑的能力,不像我們有聖靈的幫助(我們卻沒有常倚靠聖靈而已)。再者,他們需要扭轉錯謬的想法,藉以有神國的樣式。

18: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新》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信靠且毫無虛飾。

   《啟》3~5:人應謙卑像小孩子,才可以作耶穌的門徒。人應像兒童一樣坦率、信任、虛心學習,才能成其偉大。

18: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馬》天國中最大的就是那些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人。天國的準則和價值觀明顯地與世上的剛好相反。我們必須扭轉思維,以基督的想法爲我們的想法,跟隨祂的腳蹤(參看腓二5-8)。

18: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馬》主耶穌在這裏不知不覺間從地上的小孩子談到屬靈的小孩子。凡爲祂的名接待其中一個卑微的信徒,便會得到賞賜,這賞賜與接待主自己一樣。作在門徒身上的,就彷彿是作在主人身上了。

18:6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新》大磨石:直譯是「驢子的磨石」,即由驢子推轉的磨石,遠比婦人每天早上在家中使用的小磨石大很多且重很多(24:41)。

   《啟》使人“跌倒”是叫他犯罪或偏離正路。

   《啟》小子:指前節所講的謙卑門徒。

   《啟》大磨石:是用牲畜來推動碾磨穀物的器具。

   《馬》相反,誰引誘信徒犯罪,必導致重大的責罰。他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海洋深處。(大磨石指需由動物挪動的石;較小的石塊可由人用手挪動。)人自己犯罪已是罪大惡極,但若令信徒犯罪,便是害他免於無辜,腐化他的心和玷污他的名聲。糟蹋別人純潔的心靈比起慘死的後果更要糟糕!

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馬》耶穌進而解釋將人絆倒的事無可避免。世界、肉體和魔鬼攜手迷惑眾人,使人墮落。如果一個人成了惡勢力的工具,他便是罪大惡極了。所以,救主提醒人要積極操練自己,而非誤導神的兒女。

18:8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18: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

   《啟》地獄:是惡人受永刑的地方。

18: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加:

   《新》他們的使者:並非兒童才有守護天使,神的子民都有(詩34:7;91:11;來1:14)。

   《啟》虔信謙卑的信徒顯然都有天使保護(詩91:11;徒12:15),這些天使的地位很高,可以常常見天父的面。

   《馬》神的兒子跟著警惕門徒不要輕看祂小子裏的一個,不論是小孩子或任何屬於天國的人。爲要強調他們的重要,祂進一步說他們的使者常在神面前,見天父的面。這裏說的使者可能指守護的天使(參看來一14)。

18:11 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馬》聖經修訂標準本和許多現代的版本(中文聖經和合本只作附述)都省了這節,但這節關於救主事工的經文卻是這段的高峰,並且許多手抄稿都認同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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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門徒竟為誰為大而爭論不休;我們可會這樣,常想為大嗎?
18:1-4 耶穌知道門徒在路上談論些甚麼(參可9:33-34),所以藉著一個小孩來幫助自我中心的門徒去明白真理。我們不可幼稚,像門徒為一些瑣事而爭論,卻要像小孩存著謙卑和真誠的心。你究竟是幼稚還是單純呢?

古人說“高處不勝寒”,也許今天的人會說“高處正威風”?
18:3-4 門徒只想著要組織耶穌在地上的國度,以致看不見天國的神聖目標。他們尋求優勝的地位,而不是服事的機會。我們也非常容易失去永恆的眼光,在教會裡爭地位或提升的機會。要像軟弱倚賴人的小孩子那樣不去追求地位或影響力,真不容易!

誰是孩子所師的對象?誰是耶穌所託付的對象?
18:6 孩子很自然就會信靠別人,通過他們對成年人的信任,對神的信靠也就不斷增加。作父母的跟成年人必要向神交代,他們怎樣影響小孩子信靠神的心。耶穌警告說,任何人使一個小孩子失掉信心,都將要接受嚴重的懲罰。

曾經我也差點叫“小子”跌倒,在甚麼情況下?
18:7-14 耶穌警告門徒可能在兩方面會使“小子”跌倒犯罪:試探他們(18:7-9);輕看或忽略他們(18:10-14)。作教會領袖的要幫助青年人和初信者,避免任何人或事使他們在信心上跌倒犯罪,千萬不要輕忽年紀小和信心幼嫩的人,要給予他們屬靈的教導和保護。

其實我很怕,心中好像有很多罪,很多……
18:8-9 要除去令我們犯罪的絆腳石,並不表示要切除身體的某部分,而是指任何教會裡的人、物、程序或教導,若會威脅到整個教會的屬靈成長,就必須除去。對個人來說,但凡任何會令我們犯罪的人際關係、習慣、活動都必須除去。耶穌說寧願只有一隻手或一隻腳上天堂,也不要有健全的兩手兩腳下地獄。其實“罪”不單影響我們雙手雙腳,更影響我們的心思意念。

教、罵、打——管教孩子三部曲?在神的眼中,可不是這樣……
18:10 我們關心小孩子,一定要配合神對待小孩子的方法。神派遣天使看顧小孩子,如果他們可以直接到神那裡。但在我們的社會中,小孩子常遭輕視、忽略、嫌棄、甚至殺害(墮胎)。他們的天使常帶他們到神那裡,那我們最少也要做到讓小孩子容易地親近我們,儘管我們的工作十分繁忙。

2011年3月23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獻上感恩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歷代志上16章8節)

在我去墨西哥時,我真希望我會說西班牙語,可惜我只會幾句簡單的西班牙文,如:謝謝、你好、很好。所以每次與人交談,或得到別人的幫助時,我只能反覆地對別人說:「謝謝!」以至於我自己都感到有點厭煩了。

但是,當我們向上帝獻上感謝時,我們決不能有一絲厭煩。大衛深知向上帝獻上感謝的重要性,所以在他當上以色列人的王之後,便建立帳幕,指派幾個利未人在耶和華的約櫃(上帝同在的象徵)前「侍奉,頌揚,稱謝,讚美耶和華」(歷代志上16章4節),每天都有許多人在那裡獻祭和感謝上帝(37-38節)。

大衛也指定亞薩和他的弟兄以他寫的一首詩篇歌頌耶和華(歷代志上16章8-36節)。大衛在詩篇中稱謝,要「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8節)、「談論他一切奇妙的作為」(9節)、「要記念……他的奇事,並他口中的判語」(12節),以及祂的「拯救」(35節),大衛詠讚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34-35節)。

我們應學習大衛,不厭其煩地對上帝說:「謝謝!」,為祂的屬性和作為而感謝祂,今天就撥些時間向上帝獻上感謝的祭吧!AMC

我靈,讚美天上君王,
主前俯伏獻我心;
既蒙赦免,醫治,拯救,
當永遠歌唱頌揚。Lyte

滿心讚美必蒙上帝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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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全職門徒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2至24)

有人說基督徒最敬虔的時刻,是上教會的時候,表現最好的一面;但離開了主日崇拜的地方,便是另一副模樣。跟隨主的人不能做「兼職信徒」,在任何環境或時空下都要做「全職門徒」。

有人以為,在教會中參與傳福音或牧養關懷才是事奉,才算「做主的工」,其實不然。對於真正跟隨主的人,不論在家庭、在工作間、在學校或任何處境中,只要是正當的工作,也有其價值;因為這世界是神所創造的,我們在不同崗位中也可以服事祂、榮耀祂,哪怕是做清潔工。

曾聽一位做校役的精神病康復者分享,每當他想及把課室清潔乾淨,讓老師、學生有一個美好的學習環境,他就工作得分外起勁。這位弟兄在工作中盡忠,看到他工作真正的意義和價值,便不受旁人的目光影響。而且因為工作中有愛,激發他常常尋找新的方式去完成舊的任務,哪怕是例行的公事,都變成他對神的事奉。      ~錦洪(作者是香港一位任社工的信徒)





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20110322馬太福音17章14-27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7:14 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裏,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

   《馬》14~15:走到山腳下,有一位傷心欲絕的父親等待著救主來到。他來見耶穌,跪下,哀求主醫治他被鬼附的兒子。他兒子患有嚴重癲癇的病,這病屢次使他跌在火裏,屢次跌在水裏,他受盡燒傷和遇溺之苦。其實,他正是受撒但苦害的典型例子;撒但比一切的監工更殘酷無良。

17:15 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裏,屢次跌在水裏。

17:16 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裏,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馬》那父親曾向門徒求救,但所學到的只是“人的幫助是枉然的”。他們根本沒有能力醫治。

17:17 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來吧!」

   《馬》這番話是向門徒說的,他們沒有信心治好癲癇病;同樣,他們正反映那時的猶太人是何等缺乏信心和剛愎頑梗。

17:18 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新》並非所有癲癇病都是被鬼附的結果,但此處的案例卻是。

   《啟》癲癇病不一定是鬼附,但這個人的病卻是鬼附的結果。

   《馬》患癲癇病的人被帶到耶穌那裏,耶穌斥責那鬼,病者就立刻痊癒了。

17:19 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馬》19~20:門徒對自己能力不濟大惑不解,便私下問主,希望知道原因。主的答案簡單直接:他們的信心小。如果他們的信心像一粒芥菜種(最小的種子),他們便能吩咐一座山挪到海裏去。當然,我們該知道真信心必須扎根在神的應許或吩咐上。基督徒必須有堅定的信心,相信即使難題何等艱巨,天父也必能施行神蹟,化險爲夷。在信的人,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

17:20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

17:21 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或譯:不能趕他出來)。」

   《馬》這句在大部分當代聖經都省略了,原因是許多早期抄本都沒有這句。但是,它卻在大部分抄本中出現,而且與一個特別的上文下理相配合。

17:22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新》這是耶穌第二次預言其死,第一次在16:21。

   《馬》22~23:沒有號角吹奏,也沒有話劇演繹,耶穌每次簡單直接地提醒門徒,自己將要被殺害。那句印證和勝利的話再次出現──第三日祂要復活。祂若不預先告訴門徒祂的死,當事情真要發生,門徒便會完全不知所措,極之迷惘。耶穌受盡痛苦、羞辱的死,與他們對彌賽亞的期待完全不符。門徒知道耶穌將要離開他們,並且被殺害,便極爲憂傷。他們雖聽過耶穌受難的預言,卻似乎已把祂復活的應許抛諸腦後。

17: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地憂愁。

17: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

   《新》丁稅:(編者註:新國際版譯作「聖殿稅」)是每個廿歲及廿歲以上的男丁必須繳納給聖殿的年稅(出30:13;代下24:9;尼10:32)。稅值半舍客勒(約兩天的工資),用以保養維護聖殿。

   《啟》丁稅:又稱“殿稅”,是猶太男子每年要繳的稅項,作聖殿維修的費用(參出30:16)。

   《馬》24~25:到了迦百農,收丁稅的人問彼得,究竟他的先生是否繳納半塊錢,作殿裏的經費。彼得回答說:“納。”也許這個被誤導的門徒,不想基督尷尬。

  主跟著顯出祂是無所不知的。彼得回來,尚未有機會說出發生什麽事,耶穌便先問他:“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要明白這條問題,必須先了解當時的社會。當時統治者向人民徵稅,以支持國家和王室的經費,卻不必向自己家人徵稅。但今天的政府向人人徵稅,包括統治者和他的家人。

17: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17: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新》兒子就可以免稅了:其含義是說,彼得和其餘的門徒是屬神國度的人,但不信的猶太人卻不是(見21:43)。

   《馬》彼得回答說統治者是向外人徵稅。這答案十分正確。耶穌進一步指出兒子就可以免稅了。由於聖殿是神的家,耶穌(即神的兒子)若交稅支付殿的經費,便相等於向自己交稅。

17:27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啟》這一塊錢的價值剛夠繳納耶穌和彼得二人的殿稅。王室的人可以免稅;耶穌為神子,不用交稅來維持神殿;但耶穌不願觸犯徵稅的人,還是交了。

   《馬》雖然耶穌不必交稅,但主卻同意交。那麽,祂如何把錢拿來?聖經從沒記載耶穌攜帶金錢。祂叫彼得往加利利的海邊去,然後把先釣上來的魚拿來。原來那條的囗中有一塊錢,彼得便把這塊錢分兩分,繳交耶穌和他的稅。

  雖然作者只是輕描淡寫地敘述這次驚人的神蹟,但我們卻清楚看見基督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加利利海中的魚,那一條囗中有錢幣;祂知道這條魚的位置;祂甚至知道彼得先捉的魚,魚的囗中便有錢幣。

  如果耶穌執著屬神的原則不放,祂就不會繳稅。對祂來說,這不是道義的問題,但祂願意繳稅,而不願絆倒人。今天,我們作信徒的已從律法中獲釋出來。不過,我們也當尊重別人的良心,不作任何絆倒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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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主啊我求你——心卻想祂真的可幫助我嗎?如果可以看到就好了……
17:17 門徒已經有醫治的權能,但仍然不懂得如何運用神的能力。耶穌對這個缺乏信心和毫無反應的世代感到失望,祂的門徒只是反映現實而已,耶穌並不是要批評他們,只是要鼓勵他們要有更大的信心。

把山移開?趕出鬼來?好像太難了一點……
17:17-21 門徒不能趕出那鬼來,耶穌指他們信心小。可能門徒嘗試用自己的能力而非神的能力去趕鬼。把山移開的是神的能力,而非我們的信心,但我們要有信心,才能成事。芥菜種是蔬菜中最小的種子,即使是微小、未發育的信心也已足夠了!神與我們同在,就算是點點的信心也能發揮極大的力量。你若覺得軟弱無力,就要檢討自己的信心,確定自己是倚靠神的能力,而不是信靠自己的能力去達到目標。

我常祈求神,好像沒有果效,我欠缺了甚麼?
17:20 耶穌要讓門徒知道,信心對他們將來的事工是何等重要。你正面對一個仿如大山的難題嗎?就把眼目從這座山轉向基督,對祂存更大的信心,惟有這樣你為祂而做的工才會有果效和充滿能力。

門徒聽話只聽一半,以致不甚明白;你憂心自己也會這樣嗎?
17:22-23 耶穌再一次預言自己的死(參16:21),但更重要的是祂提到自己的復活。可惜門徒只聽了耶穌前半部的話,就感到失望,他們不能夠理解耶穌為何要到耶路撒冷去自找麻煩。直到五旬節,門徒才能完全領悟耶穌受難跟復活的目的(參徒2章)。我們不應該因為自己對耶穌的事情理解得緩慢而不安。你看門徒一直與耶穌在一起,看過祂行神蹟,聽過祂講道,仍然難以理解祂的事情,但不管有何疑問,他們仍然相信耶穌。我們也要追求更大的信心。

既交了稅,還要交殿稅,有何用途?
17:24 所有猶太男丁都要繳納殿稅,作為保養聖殿之用(參出30:11-16)。稅吏會設一些繳稅亭收集這些稅款。只有馬太福音記載這件事,可能因為作者自己曾是稅吏。

神的供應是充足的,所以我想我不用勞碌也可以吧……
17:24-27 耶穌藉著這件事強調自己君王的身分:君王不必納稅,也不會向其家人徵收稅款;耶穌是君王,不必納稅。但耶穌為自己和彼得準備稅銀,是為了不跟那些不明白祂君王身分的人發生衝突。雖然耶穌供應稅銀,但彼得也要出去拿取;同樣,我們所擁有的最終也是神的供應,但祂仍然希望我們積極地參與取得的過程。

我們既是天國的子民,在今生只管遊戲好了……
17:24-27 我們是神的子民,要忠於真正的君王耶穌基督,在地上我們只是客旅,但仍然須與地上的政府合作,承擔市民的責任。一個特使到別國也要遵守當地的法律,因他是代表那差他去的。我們是基督的使者(參林後5:20),在世上你有沒有作一個好的使者,代表耶穌呢?

2011年3月22日靈修小品

靈命日糧

開花的秘訣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彼得前書4章13節)

  我們住在公寓,所以我們的「花園」由一些盆栽組成。好長一段時間,儘管我們澆了水、施了肥,盆栽卻遲遲不開花。後來,我們才發現原來是少了耙土和翻土的步驟。現在看著盆栽枝葉茂密、花朵綻放,實在是樂趣無窮。

  我們的人生也是如此,需要不時地耙土和翻土,才得以成長。使徒彼得在勉勵當時遭受逼迫的信徒時,這麼說:「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彼得前書4章12-13節)

  如同盆栽的泥土一般,這群基督徒的靈命也需要「耙土和翻土」,上帝的旨意是要他們的信心被試驗,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和榮耀(1章7節)。

  生活中有許多事物纏繞我們,使我們無法得到喜樂與滿足,故此,上帝在必要時會允許病痛和苦難臨及我們,這樣的試驗像是翻動生命的土壤,達到耙土的功效,讓我們不再緊緊抓住這些世上的事物。若你目前正承受這樣的考驗,應當要歡喜。懷著順服的心,讓上帝在你身上動工,你就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喜樂與成果!CPH

適時耙土與除草,
可讓花木長更好;

歷經磨難和試煉,

才見生命的改變。Sper

誰能在苦難中讚美主,就能在苦難中得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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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靜思

忍耐的成長

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3至4)

  這兩節經文在Living Bible是這樣譯的:「當道路崎嶇時,你的忍耐就有機會生長。」若言行舉止是基督徒外在生活的表顯,忍耐則是基督徒內在生命的見證,那讓忍耐生長吧!

  忍耐不是忍氣求財,不是吞聲討好,不是多讀道德書的涵養,也不是年紀大了的飽經世故。聖經所說的忍耐,是聖靈所結生命的果子,是有了神的生命,肯追求進深,常常住在主裡,自自然然流露出來的;不是消極的忍受而已,而是積極的,帶有屬靈能力美好的見證。

  當遇到不講理的人,因著主所賜的忍耐,使我們有表現基督徒美好性情的機會;當遇到欺侮你的親友,因著主所賜的忍耐,使我們有練習為敵對者代禱的機會;當遇吃力不討好的事工,因著主所賜的忍耐,使我們有操練只為主工作、只討主喜悅的功課;當遇到意外的損失,因著主所賜的忍耐,使我們可以認識世界的一切都不可靠,唯有主永不改變。      ~姜武城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20110321馬太福音17章1-13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聖經注釋/網路>

17:1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

   《新》1~9:登山變像有下列幾種意義:(1)顯示神兒子的榮耀,這榮耀現今是隱藏的,但當祂再來時將完全彰顯出來;(2)證實耶穌在凱撒利亞腓立比給門徒那深奧的教訓(16:13-20);(3)對門徒來說是一個好的經歷,因他們剛被提醒耶穌受難受死之日迫在眉睫,而頗覺灰心(16:21)。見可9:2-7;路9:28-35等註釋。

   《新》六天:馬可也說「六天」(可9:2),因他只計算從彼得認耶穌是基督那日到登山變像之間的日子;至於路加,則將頭尾兩天也算在內,因而說「約有八天」(路9:28)。

   《新》彼得、雅各和…約翰:這三位門徒與耶穌有特別親密的關係(見26:37;可5:37)。

   《新》暗暗地:路加加了一句「去禱告」(路9:28)。

   《新》高山:其確實地名不詳。然而,因前文提及凱撒利亞腓立比(16:13),可能暗示此山是黑門山,其位置緊鄰凱撒利亞腓立比城的東北(見路9:28註釋)。

   《啟》彼得、雅各和約翰是三個和耶穌最接近的門徒,是祂特別挑選出來的(20:20;26:37)。雅各和約翰在《馬太》中被稱為“西庇太的兩個兒子”。

   《馬》1~2:在凱撒利亞腓立比事件以後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登上高山。那高山位於加利利。

  路加說“約有八天”以後,主便改變形像(路九28)。他說的“約有八天”明顯包括了最後和中間的日子。

  彼得、雅各和約翰彷彿與救主異常靠近,享有特權目睹祂改變形像。直至這時候,主的榮耀仍被祂血肉之軀遮蔽著。但那時,門徒看見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閃耀之光。主顯示祂的神性,就如舊約以榮耀的雲彩或神的同在的榮耀。這景象預先顯示當主耶穌再來建立祂的國時,祂的形像將會如何。祂不再以被宰羔羊的姿態出現,卻以猶大支派的獅子出現。看見祂的人都立刻認出祂就是神兒子,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7:2 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新》變了形像:外貌改變。三位門徒看到耶穌榮耀的形像(見約17:5;彼後1:17)。

   《啟》參16:27-28註。耶穌登山變像,向猶太人說明了祂就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彼得多年後曾憶述此事(彼後1:16-18)。

17:3 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新》摩西、以利亞:摩西以代表舊約及救恩的應許之身分出現,這應許很快就會在耶穌受死這事上實現。以利亞的出現,因為他就是受命要復興萬事的那一位(瑪4:5-6;可9:11-13)。路9:31說他們在談論關於耶穌受死的事。見路9:30註釋。

   《啟》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舊約時代的先知。二人同時出現,說明二者都為耶穌作見證。

   《馬》摩西和以利亞同時在高山上出現,他們與主討論祂將要在耶路撒冷受死的事(路九30-31)。摩西和以利亞可以說是代表舊約的聖徒。另外,若我們看摩西爲律法的代表,以利亞爲先知的代表,那麽這經文就是指舊約的兩個時期都指向基督的受難,和接著而來的榮耀。除此以外,摩西藉死進到天上,正預示已死的人將要被提,進入千禧年;以利亞被接走,進到天上,正預示一些人要直接被提,進入國度。

  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可以說是新約眾聖徒的代表。他們預表在耶穌第二次降臨時活著餘下的忠心猶太人,將會與基督一同進入國度。

  山腳下的群眾(第14節與路九37比較)就彷彿是外邦列國,他們也同樣分享基督在千禧年掌王權時的福分。

17:4 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馬》4~5:彼得深受當時情況感動。爲要得到將來的權位,他衝囗而出,建議搭三座記念的棚(或聖幕)──一座爲耶穌,一座爲摩西,一座爲以利亞。他把耶穌放在首位是對的,但他沒有歸耶穌爲至尊榮的就不對了。耶穌是萬有的主,而不是與人平起平坐的一位。爲要讓彼得明白這點,父神用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然後有一把聲音發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在國度裏,基督是至高無上的榮耀大君王,祂的話語帶有權柄,是最高的決策者。所以門徒當時該銘記這點。

17: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新》他們:指耶穌、摩西和以利亞。

   《新》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當耶穌受洗時(3:17)從天上來的是同一句話。這位改變形像的不僅是一個人而已,而是神的兒子。

17:6 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新》極其害怕:主要是指在面對神和祂的威榮時,感到敬畏。

   《馬》6~8:光耀的雲彩和神的聲音使門徒……俯伏在地。耶穌叫他們起來,不要害怕。他們起來的時候,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將來在國度也要如此──主耶穌將“在以馬內利地得著極大的榮耀”。

17:7 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17:8 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

17:9 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裏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啟》這是耶穌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叫門徒不要把所看見的告訴人(參8:4註)。不同的是,門徒在祂復活後可以傳講,因為復活可以將世人對祂身分的種種膚淺猜測一掃而空,大家可以真正認識到這位彌賽亞。祂和門徒現在正往耶路撒冷,等在祂前面的是十字架上的犧牲,然後才是復活。登山變像和神蹟都不能像復活那樣充分顯明祂崇高無上的權能。

   《馬》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門徒要守囗如瓶,不可把所見的事告訴任何人,直至祂從死裏復活。猶太人心急如焚,欲擺脫羅馬人的軛,重獲自由。他們歡迎耶穌,不過是想祂救他們脫離羅馬人,並非願意從罪中得釋放,讓耶穌作他們的救主。以色列基於這些現實的理由,拒絕了彌賽亞;故此,根本沒必要把彌賽亞榮耀的顯現告訴猶太人。耶穌復活以後,這消息便要遍播全地。

17:10 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新》傳統上文士根據瑪4:5-6所傳講的末世論,主張在彌賽亞來臨之前以利亞必會出現。門徒因此推論,若如登山變像所證明,耶穌真是彌賽亞,為何以利亞還沒有出現呢?

   《馬》10~13:門徒剛預先看見基督將來如何帶著權柄和榮耀而來。然而,主的先驅者尚未顯現。瑪拉基曾預言說以利亞必須比彌賽亞先來(瑪四5-6),於是門徒便就此詢問耶穌。主同意以利亞固然要先來作先驅者;祂解釋說以利亞已經來了。祂明顯是指施洗的約翰(參看第13節)。就肉身而言,約翰並非以利亞(約一21);但他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7)。以色列若接受約翰,並領受他的信息,以利亞的預言就應驗在約翰身上了(太一一14)。只可惜以色列不明白約翰使命的精義,不過隨心中的喜好對待他吧了。約翰的死預告了他們將要如何對待人子。他們拒絕先驅者,也同樣要拒絕王。透過耶穌的解釋,門徒便知道以利亞是指施洗的約翰。

  我們有理由相信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有一位先知會出現;他要爲將來的王向以色列作準備,不過沒有人知道這位先驅者是不是以利亞,或是其他傳同類信息的人。

17:11 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17:12 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新》也將要這樣:正如施洗約翰沒有被人認同,而且被殺,耶穌也會同樣被人棄絕且被害。

17:13 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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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登山變像可不只是一次能力的彰顯,其實大有意思……
17:1-13 登山變像是個異象,短暫地顯出天國之王的榮耀(16:27-28),特別向三位門徒顯示出基督的神性,也是神肯定聖子所做的一切之記號。

西奈山頭雲彩耀,誰人臨在此山上?有神話語從中來,這話又是指向誰?
17:3-5 摩西和以利亞是舊約中的兩個最偉大的先知,摩西代表律法——神跟人所立的舊約,他寫了五經(創、出、利、民、申),預言一位偉大先知將來臨(參申18:15-19);以利亞代表預告彌賽亞來臨的眾先知(參瑪4:5-6)。他們與耶穌一同出現,肯定了耶穌的彌賽亞使命——成全神的律法和先知的話。神在遮蓋西奈山的密雲中所說的話使祂的律法有了權威(參出19:9),同樣,神在登山變像中說的話使耶穌的話成為權威。

彼得這樣說,表現了他的一點點想法……
17:4 彼得希望給這三位偉大的人物蓋三座棚,讓他們留下來,為要表明“住棚節”怎樣應驗在神的國度裡。彼得雖然對基督有正確的理解,卻想在不合適的時候行動:在要敬拜的時刻,他卻希望做工;在需要離開和繼續學習的時候,他卻希望留住這個時刻。

口中常說主我愛你,細訴一下你如何愛祂……
17:5 耶穌不單是偉大的領袖、優秀的榜樣、良善的重要人物或先知,祂更是神的兒子。當你明白了這個意義深長的真理,惟一的回應就是敬拜神;當你對基督有了正確的理解,你就會服從祂。

既看見了,且又不是壞事,耶穌為何不讓他們講出來?
17:9 耶穌告訴彼得、雅各和約翰,直到祂復活以後才可以把他們所見的告訴別人,因為耶穌知道他們未能完全明白所看見的,祂也不可能向他們解釋清楚。從他們的問題中(17:10-27)顯出他們的誤解,他們已經知道耶穌是彌賽亞,但仍然需要更多學習關於耶穌受難和復活的意義。

“以利亞固然來了”?他明明在神那裡,耶穌為何這樣說?
17:10-12 舊約文士相信以利亞必在彌賽亞來臨之前出現(參瑪4:5-6),耶穌指這“以利亞”就是施洗約翰,而不是舊約先知以利亞。施洗約翰承擔了以利亞的先知角色——大膽地斥責罪惡,並指示人歸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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