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20130314馬可福音10章32-52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0:32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新》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最後這次往耶路撒冷去的路程,是從一個名叫以法蓮的城市開始(參約11:54),耶穌由該城進入加利利(路17:11),南行經比利亞至耶利哥(路18:35),然後到伯大尼(路19:29),最後到耶路撒冷(路19:41)。

   《新》跟從的人:大概是一群要去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的朝聖者。

   《啟》32~34:耶穌第三次預言祂的受死與復活比8:31及9:31更詳細。祂清楚告訴門徒此行的目的地是耶路撒冷,也是反對祂的力量的大本營。耶城建在海拔760多公尺的山上。耶穌勇敢、堅決地負起天父交付的使命,走在前頭,朝危機四伏的山城奔去;門徒和其他的人跟在後頭,不明白又害怕。

   《馬》上耶路撒冷的時候到了。對主耶穌來說,這等於客西馬尼的哀痛和苦難、十字架的羞辱和痛苦。

  這時候,祂的心情究竟怎樣?我們能否從“耶穌在前頭走”這話看出來?祂定意行神的旨意,又完全知道要付上的代價。孤單──祂在門徒前頭,獨身前行;喜樂──在父旨意裏深而穩妥的喜樂,預見將來之榮耀的喜樂,迎娶新婦的喜樂。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

  當我們注視祂踏著大步走,在前頭作先鋒,我們也感到希奇。祂是無畏的領袖,爲我們信心創始成終者、我們榮耀的主、神聖之君。歐德曼寫道:“我們要停下來,凝視神兒子的臉和形像,祂正邁步前往十字架!我們跟隨祂,豈不悟通一種新的英雄氣質?我們看見祂何等願意爲我們死,豈不領悟一種新穎的愛?我們豈不爲那死的意義和奧秘而覺得驚奇?”

  隨行的人也害怕,他們知道那些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要竭力把祂置於死地。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新》33~34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殺害他:在馬可福音所有預言耶穌受難的經文中,「釘十字架」一詞從未出現過,但這句經文說到耶穌將被交給外邦人,被他們殺害,正暗示主要被釘十字架,因為這是羅馬人處死非羅馬人慣用的刑法。

   《馬》33~34:耶穌第三次向門徒詳述將要發生的事:

  1.“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一一1-一三37)。

  2.“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一四1、2、43-53)。

  3.“他們要定他死罪”(一四55-65)。

  4.“交給外邦人”(一五1)。

  5.“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一五2-38)。

  6.“過了三天,他要復活”(一六1-11)。

10: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10:35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做。」

   《新》35~45:這是一段與9:33-37平行的經文。兩段經文皆論及「為大為首」的真正意義,且都緊接在有關耶穌受難和受死的預言之後。兩者也都顯示門徒在屬靈的事上是多麼的遲鈍。

   《新》35~36願…要:雅各和約翰對地位與權力的要求,只有當他們願意順服作僕人時,才能實現(見10:43-44中的「願…願」)。

   《啟》35~37:到此時際,雅各和約翰仍在屬世的範疇中求取名譽、地位,完全沒有理解到作主門徒應付上的代價是甚麼。主人的右邊是首席,最尊貴;左邊是次席。“喝的杯”和“受的洗”表徵將要受的苦難。耶穌要深深浸在痛苦中(比較14:36;詩42:7;69:2、15;賽43:2)。

   《馬》35~37:主痛切地預言十字架將臨之後,雅各、約翰進前來,提出一個高尚但不合時的請求。高尚,因爲他們想親近基督;但那不是適當時間爲自己謀大事。他們表示相信耶穌會建立祂的國,但他們也應該想念祂迫切的情緒。

10:36 耶穌說:「要我給你們做甚麼?」

10:37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新》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這都是帶有尊貴和權柄的位置。

10:38 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新》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喝我所喝的杯」是一句猶太諺語,意思是與人同甘共苦。舊約聖經中,常用酒杯來象徵神對人的罪和悖逆所發的忿怒(詩75:8;賽51:17-23;耶25:15-28;49:12;51:7)。同樣地,耶穌必定要喝的杯,是指祂代替罪人背負起神對罪惡所施的刑罰(見10:45;14:36)。

   《新》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受洗的意象與酒杯的意象是相似的,指祂所受的苦難與死亡是一種洗禮(見路12:50;參羅6:3-4的解釋)。

   《馬》38~39:耶穌問他們能否喝祂所喝的杯,就是祂所受的苦;又能否受祂的洗,就是祂的死。他們宣稱能夠,主也指出他們說的對。他們要爲對祂忠心而受苦,至少雅各就要殉道了(徒一二2)。

10:39 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啟》這兩兄弟的結局:雅各是第一位為主殉道的使徒(徒12:2),約翰晚年放逐孤島(啟1:9)。那美好的獎賞必已為兩位忠心的門徒存留。

10:40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新》不是我可以賜的:耶穌不會僭越祂天父的權柄。

   《馬》祂解釋說國度裏的尊榮地位,不是任意賜予的,乃是要賺取的。當謹記進入國度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國度裏的地位取決於我們對基督的盡忠。

10:41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新》那十個門徒:其他的門徒。

   《新》惱怒:可能因他們自己也心羨這尊榮和權力的地位。

   《馬》41~44:那十個門徒就惱怒,因爲雅各、約翰要在他們中爲首。但他們的惱恨顯示出他們也有同樣的心思。這事讓主耶穌有機會給他們就誰爲大的題目,上了美麗而革命性的一課。在不信的人中間,爲大的人以專橫的權力統治,他們傲慢自大。在基督的國裏,爲大者的特徵是服事人。誰願爲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10:42 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啟》42~43:不是說信徒不要尊重掌權的,而是說世上的權不能和神的權柄相比。在神的國中肯服事、肯犧牲的才受到尊重,與屬世的標準大異。

10:43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新》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耶穌把世界的價值觀顛倒過來。門徒應以謙卑和愛心的服事為他們生活的特徵。

10:44 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10:45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新》這是馬可福音的鑰節。耶穌以僕人的身分來到世上(祂誠然是那位獨特的僕人),正如以賽亞明明預言(賽52:13-53:12),祂為救贖我們而受苦受死。

   《新》作:即「代替」之意,指基督代贖之死。見太20:28註釋。

   《新》多人:與為我們的贖價而付出的那一個生命成對比。

   《新》贖價:就是「為(從捆綁中)得釋放所付的代價」。耶穌付出祂的生命,把我們從罪和死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

   《馬》至高的榜樣,是人子自己。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想一想!主藉神蹟降生,來到世上,一生傳道。祂代替人死了,獻上祂的生命。上文提過,本節是整本福音書的鑰節。這是一個神學的縮寫,是描寫世上至偉大的生命的小品。

10:46 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新》耶利哥:一個很古老的城市,位於約旦河西約八公里,耶路撒冷東北約二十四公里處。在耶穌的時代,舊約的耶利哥城大致上已棄置荒廢,但大希律王在舊城之南,已建立一新城。

   《新》出耶利哥:路加說「將近耶利哥」(路18:35),可能是指新耶利哥城而言;而馬太(太20:29)和馬可可能是指舊城而言。

   《新》有一個討飯的瞎子:往耶路撒冷朝聖者常經的路上,城門外坐有討飯的瞎子,在當時是常景。

   《啟》瞎子復明的神蹟也記載在《馬太》20:29-34;《路加》18:35-43。參《馬太》20:29註。瞎子能看見是憑信心,憑信心承認耶穌是神並且相信祂。

   《馬》情景從比利亞轉到猶太。主與門徒渡過約旦河,到了耶利哥。祂在那兒遇上瞎子巴底買,一個有深切需要,又知道自己的需要,並決意使需要得到滿足的人。

10:47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新》大衛的子孫:這是一種彌賽亞的稱銜(見賽11:1-3;耶23:5-6;結34:23-24;及太1:1;9:27註釋)。在馬可福音中,這是惟一用此稱銜稱呼耶穌之處。

   《馬》巴底買認出主,稱祂爲大衛的子孫。很諷刺,正當以色列國民對彌賽亞的出現視而不見,一位瞎眼的猶太人卻有真正的屬靈視野!

10:48 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

   《馬》48~52:他堅毅地懇求憐憫,他沒有徒勞無功。他切實地求得看見,就得著具體的回應。他對主的感激,在行爲上表露出來;他忠心地作門徒,在耶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的路上跟從祂。主步近十字架時,在耶利哥找到如此的信心,必然叫祂的心喜悅。巴底買在那天尋見主實在美好,因爲救主不會再經過那城了。

10:49 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啦。」

10:50 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裏。

10:51 耶穌說:「要我為你做甚麼?」瞎子說:「拉波尼(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見。」

10:52 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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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面對死亡,誰——不怕?
10:32 耶穌剛剛跟門徒談過面對逼迫的事情。門徒想到在耶路撒冷會有逼迫等待他們,就十分震驚。

雖然耶穌講得仔細,但門徒不盡明白,我聽道又明白多少呢?
10:33-34 門徒對耶穌將來的死和復活的事不應該感到震驚。這兒,耶穌清楚地向他們說明將會發生在祂身上的事,可惜他們沒有聽清楚祂的話:耶穌說祂是彌賽亞,他們卻以為彌賽亞是一位好戰的王;祂講到復活,他們卻只聽見祂的死。因為耶穌常常講比喻,門徒或許以為祂說及死和復活的話,是一個他們聽不明白的比喻,因為他們不夠聰明。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對自己的死和復活的預言,表明這些事都是神在起初已定下的計劃,並不是偶然發生的。

「求主幫助……求你……」你常常向祂求甚麼?
10:35-36 馬可記載是約翰和雅各向耶穌提出請求,馬太則記載是他們的母親來提出請求。這兩段記述並沒有衝突,母親與兒子一致要求基督,在祂的國裡給他們尊貴的位分。

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有時候我也不太明白……
10:37 門徒跟當日許多猶太人一樣,對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國度抱有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耶穌會在地上建立一個王國,把以色列從羅馬的壓迫中解放出來。雅各和約翰想在其中得到尊貴的位置。不過,耶穌的國度並不屬於這個世界,祂國度的中心也不在皇宮和寶座,而在信徒的心裡和生命中。門徒直等到耶穌復活了才明白這一點。

為主受苦,易講不易做,我真的甘願受苦嗎?
10:38-39 雅各和約翰表示願意為耶穌面對任何磨難,他們的確為主受了苦:在十二使徒中雅各最先為主殉道(參徒12:2),約翰被放逐(參啟1:9)。我們很輕易就說要為基督忍受任何苦楚,但往往因為極微小的困難而埋怨。我們若願意為基督的緣故赴湯蹈火,也必須願意為服事別人而受苦。

常常我都是很用心禱告,為何祂卻沒有答應……
10:38-40 耶穌沒有嘲笑雅各和約翰,卻拒絕他們的要求。我們可向神求任何東西,不過神要給我們最好的,而不單是我們想要的東西。所以為我們著想,祂會拒絕我們某些請求。

個人的成就,就是人的價值的指標?你是這樣想嗎?
10:42-45 雅各和約翰想得到神國度中最尊貴的位分,但耶穌告訴他們,只有服事人的人才是至尊至大的(參彼前5:1-4)。

  大部分的公司、團體、機構都以個人成就的高低來衡量人的價值;然而,在基督的國度裡,服事人才是成功之路。想要飛黃騰達的慾望只是我們的跘腳石,沒有任何幫助。要滿足個人的需要,倒不如找方法滿足別人的需要。

耶穌用自己把我從罪中贖回來?讓我細想……
10:45 耶穌揭示了祂工作的目的,更顯示了人得救的基礎。贖價指釋放奴隸所需的金錢。我們沒有能力贖自己,耶穌就替我們付這贖價(參彼前1:18-19)。耶穌受死,把人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門徒以為耶穌會拯救他們脫離羅馬政府的轄制;耶穌卻說因為罪的奴役比羅馬政府的奴役更甚,祂要藉死亡來拯救他們脫離罪惡,

耶利哥是甚麼地方?
10:46 耶利哥是一個著名的旅遊勝地。希律王在猶太曠野距離約旦河不遠的地方重建這城。耶穌正在上耶路撒冷途中(10:32),經過比利亞後,很自然就進入耶利哥了。

街上的乞丐問你要錢,你通常有甚麼反應?耶穌親近他們……
10:46-52 當時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體力勞動,這對殘障人士極之不利。即使神的律法命令百姓要照顧有需要的人(參利25:35-38),但殘障人士一般都被迫行乞,所以很多市鎮都有乞丐。當時的人認為瞎眼是因犯罪而被神咒詛(參約9:2),但是耶穌醫治瞎眼的人,駁倒了這個觀念。

瞎子的呼求,也是你的呼求?
10:47 人們都知道彌賽亞是大衛的後代(參賽9:7),所以往往稱彌賽亞為大衛的子孫。巴底買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表示他承認耶穌是彌賽亞。他的信心使他得痊癒。



20130313馬可福音10章17-31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0: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新》有一個人:馬可沒有說明這個人是誰,但路加說他是「一個官」(路18:18),意即他大概是一個官方議會或法庭的一員,馬太(19:20)則說他是個「少年人」。

   《新》我當做甚麼事:這富人心中所想的是如何賺取公義以配得永生,但耶穌卻教導,永生是一件靠領受得來的禮物(見10:15)。

   《啟》年輕的財主犯了三個錯誤,耶穌一一糾正:1.他誤解了基督的身分,以為基督只是一位“良善”的教師。耶穌要他在兩個對立的答案中作一選擇:基督是神;要不便不是良善的(10:18)。10:18的話可意譯為:“你只相信我是一個人,一個普通的老師,那麼你為甚麼要稱我為良善的呢?”2.他誤以為行善可以換取永生。耶穌提出律法的崇高標準,叫他知道不配得著永生。3.他誤以為已經完全遵守律法,耶穌提出一個作“完全人”的試金石,讓他看清自己的失敗(10:20-22)。

   《馬》一位財主攔住主的路,誠懇地詢問主。他稱耶穌爲“良善的夫子”,問耶穌他要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0:18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新》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耶穌並非否認祂自己的良善,而是要逼這個人了解,他惟一的盼望是去完全倚靠神,只有神才能賞賜永生。耶穌也可能在鼓勵這年輕人去思想,與他談話的這一位完整的身分和本性。

   《馬》耶穌抓住“良善的夫子”這話。祂沒有拒絕這稱呼,只想試驗那人的信心。惟有神是良善的,財主是否願意承認主耶穌是神?看來他並不願意。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新》不可虧負人:禁止虧負人的誡命,可能是指第十誡(不可貪心)。若然,耶穌在此提到了全部六條有關禁止人對他人有錯誤行為和態度的誡命(見出20:12-16;申5:16-21)。

   《馬》19~20:接著,救主用律法叫他認識罪。那人仍然幻想靠行爲來承受神的國,這樣就由得他遵行指導他行爲的律法了。主引用了五條主要關乎人際關係的誡命,誡命確實說:“要愛人如己。”那人聲稱從小都遵守了。

10:20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新》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這個人說得很誠懇,因為對他來說,遵守誡命不過是一種外表的循規蹈矩而已。至於律法所要求內心的順服(這是沒有人能完全做到的),他顯然從來沒有想過。保羅提到,在他悔改信主之前,也有類似的看法(腓3:6)。

   《新》從小:大概指十三歲,從這年紀開始,一個猶太少年要自己負起遵守誡命之責。

10: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新》耶穌…就愛他:耶穌看出這是個誠懇的人。祂無意以揭露他不明白誡命的屬靈深度去羞辱他,反而向他表露真摯的愛心。

   《新》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這個少年人主要的問題,是他的財富(見10:22),因此耶穌對症下藥,先解決這個問題。在此並無跡象表示耶穌給他的這個命令,是給所有基督徒的;它只適用於有同樣屬靈問題的人。

   《新》財寶在天上:指永生或救恩。這種財寶,不是靠捨己或捨棄物質上的財富去賺取,只能藉著跟隨耶穌去領受。這個少年人若肯放棄財富,就可以挪去那攔阻他信靠耶穌的障礙。

   《馬》21~22:他果然愛人如己嗎?若是,就讓他變賣他所有的,分給窮人來作證明。噢,這是另一回事了。他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爲他的産業很多。

  主耶穌的意思不是說他若能變賣産業行善,就會得救。得救只有一個方法──相信主耶穌。然而人要得拯救,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達不到神聖潔的要求。主帶領那人回到十誡,要他悔罪;財主不肯把産業分給人,說明他沒有愛人如己。他應該說:“主啊,若這就是資格,我便是個罪人了。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得救,故此我求你施恩拯救我。”他卻太愛自己的産業,不願放棄,就拒絕破碎自己了。

  耶穌吩咐那人變賣所有,並不是說此爲得救的途徑。祂要指出,他已犯了神的律法,需要拯救。倘若他向救主的指示有回應,便早已得著得救的路了。

  這裏有個問題。我們作信徒的是否也應愛人如己?耶穌有沒有對我們說:“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各人必須以此自問。作答之前,應該考慮以下幾個不能逃避的事實:

  1.每日有數以千計的人死於饑荒。

  2.世上過半數的人從未聽聞福音。

  3.我們的物質産業現在可用來緩和人類屬靈和物質的需要。

  4.基督的榜樣教訓我們,應當成爲貧窮,使別人富足(林後八9)。

  5.生命的短暫和主的快來,叫我們現在把金錢用在祂的工作上,等祂來到便太遲了。

10:22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新》他…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這個離開耶穌的可悲決定,正反映出他愛自己的財物過於愛永生(參4:19)。

10: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啟》23~25:人不能靠錢財得到神的國。對物質的眷戀,即令是窮人,也可以阻擋人接受基督。凡是看重物質的人要進神的國,比駱駝(巴勒斯坦最大的動物)穿過針的眼(最小的孔)還難,幾乎不可能。有些人希望減少富人進天國困難的程度,說“駱駝”(希臘原文kamēelon)為“繩”(kamilon)字一音之轉,故應為“繩”;或者說“鍼眼”指的是耶路撒冷大城門上的一扇小門。這都是站在人的立場上來看的結果。進神的國不可靠人的努力,包括財富和知識,要靠神的權柄和恩典(10:27)。

   門徒都奇怪何以耶穌說這種話,因為猶太人雖然知道財富可以招禍,但也認為財富是神賜福義人的表記(參申28:1-12)。門徒的這種“奇怪”正反映許多人的錯誤心理,以為進神國的權利可以用錢財購買。

   《馬》23~25:耶穌看見那財主在人群中消失,便論到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的難處。門徒對此評語感希奇,他們認爲財富跟神的祝福有關聯。耶穌重申:“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又說:“其實,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10: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10: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新》針的眼:駱駝是巴勒斯坦最大的動物。最大的動物與最小的通路兩者生動的對比,代表了對人來說絕不可能做的事。

10:26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馬》26~27:這叫門徒猜想究竟誰能得救。他們作爲猶太人,在律法下生活,以財富爲神祝福的象徵是理所當然的。按摩西的法則,神應許賜亨通給順從祂的人。門徒推論說,如果富有的人也不能進神的國,那麼沒有人能了。耶穌回答說,人所不能的是神所能的。

  我們從這段經文的教導得到什麼結論?

  首先,有錢人得救尤其困難(23節),因爲他們多愛財富過於愛神。他們寧願放棄神,也不願放棄錢財;信靠財富過於信靠主。情況既然存在,他們總不能得救。

  在舊約,財富確實是神所喜悅的象徵。現在卻不是了。財富不再是主祝福的記號,而是對人奉獻的試驗。

  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入神國的門還容易。按人來說,財主的確不能得救。有人會反對,指出按人來說,根本沒有人能得救。對,但這在財主身上更加真實。他所面對的障礙,是窮人沒有注意到的。瑪門的神必須從他心中的寶座上摔下來,他要如窮人般站在神面前。按人來說,這轉變實在是不可能的,這事惟有神能作。基督徒若把財寶積蓄在地上,報應通常都在他們兒女身上,他們會收取他們不順服的報應。從這些家庭而出的孩子,少有仍舊愛主的。

10: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

   《新》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救恩完全是神的作為。任何人若嘗試靠自己的成就或功勞進天國,都是徒然的。若非神施恩典,沒有人能夠得救。

10: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啟》28~31:耶穌用當時的一句俗話(31節)指出神對事物緩急輕重的次序與人的想法不同。彼得把人能做的(我們已經撇下所有)放在第一位,把神能給的放在第二位。耶穌把這次序倒轉過來,指出作門徒(為福音和我撇下)能從神得到的勝過地上所有的百倍,這才是首要,才是第一位。人的成就、財富,並不是做門徒的必要條件;神的呼召和恩賜才最重要。

   《馬》28~30:彼得懂得救主教導的意思,他知道主乃是說:“撇下所有的跟從我。”耶穌證實他的想法,把今世和永遠的賞賜應許給那些爲祂和福音撇下所有的人。

  1.今世的賞賜有一百倍,不在於金錢,而是在於:

  a.房屋──作爲主的僕人,得著別人的家庭接待。

  b.弟兄、姐妹、母親、兒女──與基督徒朋友相交,使生命的各方面得到充實。

  c.田地──他爲萬王之王討回世上的萬國。

  d.受逼迫──這是今世賞賜的一部分。他若發現爲耶穌受苦的價值,這便是他喜樂的因由。

  2.將來的賞賜是永生。這不是說我們要撇下所有才能換取永生。永生是恩賜。這裏的意思是指那些撇下所有的人,在天上能更大地享受永生。所有信徒都有這生命,但並非每位都能得著如此大的享受。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

10: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新》今世…來世:這兩個名詞涵蓋了整段從人的始祖墮落一直到永生的時間。「今世」是邪惡的(加1:4),但那公義的「來世」,將由基督第二次降臨開始,繼續到永遠。

   《新》得百倍…並且要受逼迫:門徒的生活中摻合有應許和逼迫,福分和苦難。神不會從基督徒身上拿去一些東西,而不用一種嶄新和榮耀的方式倍加的償還給他。似乎矛盾的是,在逼迫中,我們反而與其他信徒建立最深摯的團契。

   《新》永生:在歷史鬥爭結束後,將有神向凡屬祂之人所保證的勝利。

10:31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新》在前的,將要在後:這是一個針對那些能自我犧牲卻因此而自傲的人的警告,正如彼得在10:28所表現的。

   《馬》我們的主加上一句警告:“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在作門徒的路上,有好開始還不夠,怎樣走完這條路才要緊。艾朗賽說:

  並非每位立志忠心和奉獻的跟從者,都能在往後的路上持續爲基督的名捨己;而有些人似乎後退了,他的奉獻看來也不可靠,但在試煉的時候,卻顯出其真實和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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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靈修版/網路>

我已把一切交給耶穌了。我已把一切都交給耶穌了?
10:17-23 這個年輕人想確實知道自己可以得到永生,所以問耶穌他要做些甚麼。他說自己從未犯過耶穌所提的任何一條律法(10:19),也許他甚至遵守了法利賽人自定的規條。耶穌充滿慈愛地向他提出一個要求——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這個要求擊破了這個年輕人的驕傲心態,披露了他的真正動機,也揭示了他不能進入天國的原因——貪愛錢財,金錢顯示了他對自己的成就和努力的自豪感。最諷刺的是,他自認為守了誡命,但是,他這種態度已觸犯了第一條誡命——除了神以外,人不可有別的神(參出20:3)。他不能符合耶穌提出的惟一要求——全心全意地歸向神。這個人來到耶穌那裡要看看自己可以做甚麼;離開時,他就知道自己做不到甚麼。有甚麼障礙使你不能夠把生命交給基督呢?

耶穌這個反問教人有點招架不住……
10:18 其實,耶穌在問:「你真的知道你跟誰說話嗎?」只有神是良善的,無論這人明白與否,他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就等於稱祂為「神」了。

變賣所有?真的要?
10:21 雖然耶穌希望這個人變賣所有,把錢分給窮人,但並不是說每一個信徒都要把自己所有的一切賣掉。大部分跟隨耶穌的人都以自己所擁有的去服事別人,但不都是把所有的賣掉。這個故事其實是要告訴我們:不要讓任何我們所擁有或想擁有的東西阻礙我們去跟隨耶穌。我們必須除去一切障礙,全心全意地去事奉耶穌。如果耶穌向你提出要求,你是否能放棄你的房子、汽車、優越的生活、晉陞機會?你的反應會顯出你對錢財的態度,顯出錢財究竟是你的僕人,還是你的主人。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愛就是……
10:21 耶穌知道這個人不會跟從祂,但仍然向他表達真摯的愛。愛讓我們嚴厲地勸告別人,不避諱,不隱瞞真理。基督愛我們到一個地步,坦率地對我們說話,為我們死。假如祂表面上愛我們,就會放縱我們做任何事。然而,祂完全地愛我們,則要求我們改變。

有錢人進神國難,難在……
10:23 耶穌說有錢人很難進天國,因為他們能滿足自己肉體上的各種需要,往往便會倚靠自己。心靈感到空虛的時刻本來是到神面前的好機會,但有錢人可以藉購物而不是藉神來填補空虛,他們的富足反成為他們的缺乏。在世上擁有巨大財富的人仍會缺乏最重要的東西——永生。

有人說,信心越大,財富越多,你說呢?
10:26 門徒感到詫異,難道財富不是神賜的福,不是行善的賞賜嗎?今天仍然有許多人抱有這個錯誤的觀念。雖然許多信徒享受到豐裕的物質生活,但也有很多信徒生活艱苦。財富並不是信心的標誌,也不代表神偏待人。

我可以像彼得豪邁地對耶穌說「我已撇下所有跟從你」嗎?
10:29-30 耶穌向門徒保證,任何人若為祂捨棄珍寶,雖然不一定得回同樣的東西,卻可在今生得到百倍的報償。例如因接受基督而遭家人拒絕的人,可得到一個更大的信徒家庭。不過,由於世人憎恨神,信徒得到報償的同時,也會受到逼迫。耶穌強調逼迫是要提醒我們,不要因為自私的原因或只想得到回報而跟隨祂。

在後的將要在前?但今天的世界明說成功的永在前。耶穌此話何解?
10:31 在將來的世界裡,今世的價值觀都將要顛倒過來。今生追求名譽地位的,在天國裡將會一無所有;今生謙卑度日的,在天國裡將會受到尊崇。當今社會的腐敗促使價值觀變得混亂,如何成為重要人物、如何令自己快樂的聲音從四面八方來衝擊我們,耶穌要我們服事別人的教導又似乎不合時宜。但謙卑服事人的,最有資格在神國裡為大。



20130312馬可福音10章1-16節



<新國際版研讀本、啟導本、馬唐納新約聖經注釋/網路>

10:1 耶穌從那裏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裏,他又照常教訓他們。

   《新》猶太的境界:就當時的希臘和羅馬世界而言,這相當於舊約的猶大地,主要是指巴勒斯坦南部(現今的巴勒斯坦南部不包括以土買),是以前南國的範圍。有關耶穌在猶太地的傳道事工,見路9:51註釋。

   《新》約旦河:見1:5註釋。耶穌的行程是從迦百農往南走,越過撒馬利亞的山區,進入猶太地,然後向東越過約旦河到比利亞,抵達希律安提帕的轄區(見太14:1註釋)。有關耶穌在比利亞的傳道事工,見路13:22註釋。

   《啟》耶穌離開迦百農後,沒有再回到加利利。祂在約旦河東稱為比利亞的一帶地方工作;要到復活之後,才在加利利向門徒顯現。

   《馬》主從加利利往東南到達比利亞,就是約旦河外(東邊)。比利亞傳道的記載一直到十章45節。

10: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新》來…要試探他:法利賽人所提的是帶有惡意的問題。施洗約翰責備希律安提帕和希羅底(見6:17-18),就是因他們的非法離婚和再婚,而這個責備使他先被囚,後被斬首。耶穌現在身處希律的勢力範圍內,法利賽人可能希望耶穌的回答,導致那分封王來捉拿耶穌,如同他捉拿施洗約翰一樣。

   《新》人休妻可以不可以:當時的猶太人一般都認為離婚是合法的,惟一引起爭議的,是離婚的適當理由(見太19:3註釋)。

   《馬》法利賽人不久就發現,他們像一群狼,潛進來施殺戮。他們設下圈套,問祂休妻可以不可以。祂要他們回想摩西五經,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

10: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

   《馬》3~9:他們避開祂的問題,只說出摩西所允許的。他許人休妻,只要給她寫休書便可以。然而這不是神的美意,這事得允許只因爲人的心硬,神的旨意要男人和女人在有生之日在婚姻上聯合。此理要回到神創造兩性的事上。人要離開父母,在婚姻上聯合,他和妻子要成爲一體。因此,神配合的,不應以人的法令分開。

10: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10: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新》因為你們的心硬:離婚是為了遷就人性的軟弱,為要在一個漠視神旨意的社會中,勉維秩序,但它卻不是神起初訂立的標準,如10:6-9所清楚說明的。申24:1的目的,不是要使離婚成為可接受的事,而是要減低其後患。

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新》從起初創造的時候:耶穌追述人犯罪以前的情景,來表明神起初的旨意。神設立婚姻制度,視它為一個帶來結合功能的偉大福分,使男女在神的創造中合而為一。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新》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耶穌所演繹出的結論,肯定了恆久婚姻的理想。

10:9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新》所以,神配合的:耶穌把婚姻的神聖性,建立在神自己權威的基礎上;祂對離婚的否定,是要防範人性的自私,這自私會經常威脅破壞婚姻。

10:10 到了屋裏,門徒就問他這事。

   《馬》顯然這很難懂,連門徒也不明白。那時候,女人並沒有一個受尊敬或穩妥的地位,她們往往被人輕視。男人若向妻子生氣就可休她,她是求助無門的。許多時候,她只被視爲財産的一部分。

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新》凡休妻…的:按猶太人的規矩,離婚由丈夫自行決定即生效,不必經過司法當局或法庭。

   《新》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丈夫單方面宣佈與妻子離異,並不能使他豁免於婚姻神聖誡律及其道德責任的約束;然而這婚姻中所應有的維繫力,並不被拉比的法庭承認。但見太19:3註釋,又見太19:9所提的例外。林前7:15可能含有另一種例外(見林前7:12、15等註釋)。

   《馬》11~12:當門徒向主追問,祂直截了當指出離婚後再婚就是犯姦淫,不論要離婚的是男人或是女人。單從本節看,離婚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遭禁止的。但在馬太福音十九章9節,主舉出一個例外。一方犯了不道德的罪,另一方就可離婚,也可自由再婚。哥林多前書七章15節也可能是容許離婚,情況是不信的伴侶要遺棄基督徒的配偶。

  肯定地說,整個關於離婚與再婚的題目,實在有不少困難。人們製造出婚姻的糾紛,複雜得要所羅門的智慧才能解決。避免糾紛的最佳方法,乃是避免離婚。在離婚雙方的生命中,會留下了污點和疑問。離婚人士要在地方教會尋求相交,長老們必須在敬畏神的態度下加以審查。每個案子都是獨立的,必須個別處理。

  這段經文說出基督不僅關心婚姻的聖潔,更關心女性的權利。基督教給予女性尊榮的地位,是在別的宗教無法找到的。

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新》妻子…也是犯姦淫了:在這歷史和地理的背景中,耶穌的論說肯定了施洗約翰無畏的譴責,祂同樣定了希律安提帕和希羅底的罪。

10:13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馬》我們現在看見主耶穌對小孩子的關心。父母帶著小孩子到這位作牧人作老師的主面前求祝福,卻被門徒厲聲驅趕。

10:14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新》正是這樣的人:神的國是屬於那些像小孩子一樣的人,就是那些準備好接受這國度為神所賜之禮物的人(見10:15註釋)。

   《啟》惱怒:應譯為“不喜悅”或“生氣”。耶穌對門徒很不尋常的反應,說明祂如何喜愛兒童,如何討厭人恃強凌弱。

   《馬》14~16:耶穌大大惱怒,指出神國屬於小孩子,和那些具有像孩子的信心和謙卑的人。成年人必須像小孩子,才能進神國。

  麥喬治常說,倘若從沒有孩子在他門前嬉戲,他就不相信成年人的基督教了。這幾節經文肯定感動主的僕人,認識把神話語傳給小孩的重要。兒童的心智最爲柔軟,又最能接受事物。史廓治說:“盡你所能的對待小孩子,把你最好的給他們。”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新》像小孩子:這個比較的要點,是指小孩子常有的開放和受教之心。神的國必須如禮物一般去領受;不能靠人的努力去獲得。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是無助的,毫無功德或當得之權的人,才能進去。

10:16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新》為他們祝福:耶穌生動地示範給人看—天國的福分是白白賜給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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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也會為了辯論而辯論,但耶穌卻是與眾不同的……
10:2 法利賽人企圖用這個問題來引耶穌跌入設定的圈套裡:如果耶穌說可以,就是支持他們的觀點。如果祂說不可以,群眾中一些曾藉律法取巧、為著私利休了妻的人就會反對祂;更嚴重的是會惹起希律的憤怒,施洗約翰就是因為反對希律休妻和斥責他通姦(6:17-28)而招殺身之禍的。法利賽人正希望藉此機會剷除耶穌。

  法利賽人視休妻為法律上的問題,而非屬靈上的事情。耶穌抓著他們的試探,乘機重申神訂立婚姻的目的,並揭露法利賽人自私的動機。他們並不思考神對婚姻的期望,只滿足於為方便而結婚。另外,他們這樣斷章取義地引用摩西的話並不公正。耶穌指出這些律法專家的知識其實膚淺得很。

人常說:不到最後一步,不要離婚。但離婚真是可行的最後一步嗎?
10:5-9 神容許離婚,是對人類罪惡的容忍。神不贊成離婚,卻訂立離婚的做法,其實是為了在惡劣的情況下,保障受害的一方。可惜法利賽人以此作為離婚的藉口(參申24:1)。耶穌解釋這並不是神的心意,相反,神希望人視婚姻為永久的盟約。不要在婚姻中想著離婚,從開始就決心永遠向對方委身,婚姻才會美滿。不要像法利賽人那樣冷酷,倒要靠著神的幫助,定下心志,永遠與配偶在一起。

神設立的理想婚姻是……你期待過嗎?
10:6-9 當時,婦女只是男人的資產,結婚離婚就是如土地買賣般的交易。耶穌指責這種態度,申明神設立婚姻的原意是要二人成為一體(參創2:24)。祂指明神對婚姻的期望,讓門徒朝著這個理想努力。

耶穌讓需要祂的人接近祂,今天在我身邊的多是甚麼人?
10:13-16 有些人經常批評耶穌花太多時間跟不適當的人,如小孩子、罪人(參太9:11)、稅吏(參路15:1-2;19:7)在一起。有些門徒也認為耶穌應該多跟重要的領導人和虔誠的宗教人士一起,這樣才能夠提高祂的地位,避免批評。不過,耶穌是神,用不著刻意提高地位。祂要跟最需要祂的人說話。

信仰其實可以很簡單……
10:14 成年人不像小孩子那樣容易信任別人。小孩子只需要關心他的人親切地看看他,溫柔地摸摸他,就會有安全感,不需要在道理上明白一切。他們信任我們,就會相信我們。耶穌說人都要以小孩子那樣單純的信心來相信祂。我們毋須明白宇宙一切的奧秘,只要知道神愛我們、赦免我們的罪便夠了。這不是說我們應該幼稚、不成熟,而是我們應該像小孩子一樣單純地接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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